春萌幼儿园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春萌幼儿园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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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由校长和家长代表与学生共同用餐。

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由校长和家长代表与学生共同用餐。

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由校长和家长代表与学生共同用餐。

学校负责人需与学生同用餐昨日,教育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公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下称《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还应建立家长陪餐制度;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

该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建家长陪餐制度《规定》明确指出,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

《规定》再次对小卖部问题作出规范,要求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关于学校食堂,《规定》中称,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学校食堂的,应当以招投标等方式公开选择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者符合条件的餐饮管理单位。

学校食堂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食堂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许可证。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应当在学校食堂显著位置进行统一公示。

应公开用餐信息保障家长知情权此外,《规定》还多处提及家长参与问题,例如学校应当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组织师生家长代表参与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管理和监督;学校在食品采购、食堂管理、供餐单位选择等涉及学校集中用餐的重大事项上,应当以适当方式听取家长委员会或者学生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意见,保障师生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近期,学校餐饮方面安全问题时有发生。

幼儿园的陪餐管理制度

幼儿园的陪餐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幼儿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陪餐制度1. 园长及分管领导应定期参加幼儿陪餐,了解幼儿膳食情况,监督食堂工作。

2. 教师应定期参加幼儿陪餐,关注幼儿饮食状况,及时反馈幼儿饮食问题。

3. 陪餐人员应按时参加陪餐,不得迟到、早退。

4. 陪餐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就餐环境,不随意交谈,不浪费食物。

三、陪餐要求1. 陪餐人员需在食堂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陪餐。

2. 陪餐人员应了解幼儿园膳食标准,对不符合标准的食品提出意见。

3. 陪餐人员应关注幼儿饮食状况,对幼儿饮食中的问题及时反馈给食堂工作人员。

4. 陪餐人员应遵守食堂卫生规定,保持个人卫生。

四、食品留样制度1. 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g,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

2. 留样食品应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注品名、加工时间、加工人员、留样时间(xx月xx日xx时)。

3. 留样食品存放在专用留样冰箱内,冷藏条件下保存,不得冷冻保存。

4. 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五、食堂人员培训1. 定期对食堂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操作等方面的培训。

2. 食堂人员应熟悉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3. 食堂人员应掌握食品加工、烹饪、储存等方面的技能。

六、监督检查1. 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对幼儿园陪餐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幼儿园内部设立食品安全监督小组,负责日常监督工作。

3. 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七、责任追究1. 对不按时参加陪餐、不遵守陪餐要求的陪餐人员,给予批评教育。

2. 对因食品安全问题造成幼儿健康损害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 对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幼儿园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学校集中用餐陪餐制度规定

学校集中用餐陪餐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生和教职工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加强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学校,包括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等,适用于学校食堂、校内小卖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集中用餐场所。

第三条学校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是指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对食堂食品安全、营养健康、服务等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一项制度。

第二章陪餐人员及职责第四条陪餐人员应包括学校相关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指定。

第五条陪餐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关心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具有社会责任感;(二)熟悉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相关知识;(三)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第六条陪餐人员的主要职责:(一)对食堂的食品安全、营养健康、服务等方面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反馈;(二)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和帮助,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三)收集学生、家长、教职工对食堂的意见和建议,为学校食堂管理提供参考。

第三章陪餐实施第七条学校应制定陪餐计划,明确陪餐人员、陪餐时间、陪餐地点等内容。

第八条陪餐人员应按时参加陪餐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第九条陪餐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对食堂的食品安全、营养健康、服务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条陪餐人员应做好陪餐记录,包括陪餐时间、陪餐人员、陪餐地点、检查内容、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

第十一条学校应定期对陪餐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二条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对食堂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学校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对食堂的卫生、食材、操作流程等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四条学校应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五条对认真履行职责、发现并解决问题、为学校食品安全作出贡献的陪餐人员,学校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幼儿园食堂陪餐制度

幼儿园食堂陪餐制度

标题:幼儿园食堂陪餐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幼儿餐饮营养与卫生,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园食堂的餐饮服务及其管理工作。

二、组织机构1. 成立食堂管理委员会,由园领导、保健医生、厨师长、后勤主管等组成。

2. 食堂管理委员会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食品采购、加工、配送、陪餐等。

三、陪餐原则1. 陪餐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素质,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 陪餐人员应严格遵守食堂卫生规定,保证食品安全和餐饮质量。

3. 陪餐人员应关注幼儿的饮食需求,引导幼儿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四、陪餐人员职责1. 每日轮流安排教职工陪餐,确保每餐至少有一名教职工陪同幼儿就餐。

2. 陪餐人员需提前到食堂了解当日菜品情况,确保食品安全无误。

3. 陪餐人员在就餐过程中要关注幼儿的饮食需求,及时解决幼儿在就餐过程中的问题。

4. 陪餐人员要对食堂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食堂管理委员会。

5. 陪餐人员要做好陪餐记录,包括菜品名称、口味、份量等信息,以便对食堂工作进行评价和改进。

五、食堂管理1. 严格执行食品采购验收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2. 加强厨房卫生管理,定期对厨房设备、餐具进行清洗消毒。

3. 定期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培训。

4.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

六、应急处理1. 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时,陪餐人员应立即停止相关食品的供应,并报告食堂管理委员会。

2. 食堂管理委员会应及时采取措施,对问题食品进行封存、调查,必要时报告相关部门。

3. 对受影响的幼儿进行观察和处理,必要时送往医院治疗。

七、考核与奖惩1. 对陪餐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陪餐态度、食品安全知识、应急处理能力等。

2. 对表现优秀的陪餐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陪餐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食堂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幼儿园食堂陪餐制度模版(3篇)

幼儿园食堂陪餐制度模版(3篇)

幼儿园食堂陪餐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幼儿园学生的健康成长,确保食品安全,提高照顾幼儿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食堂的陪餐人员,包括幼儿园教职员工和家长。

第三条陪餐人员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配合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确保食堂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幼儿园应加强对陪餐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陪餐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二章陪餐人员的要求第五条陪餐人员应持有效证件入场,如教职工工作证或家长证明。

第六条陪餐人员应穿着整洁、干净的服装,禁止穿着露骨的衣物。

第七条陪餐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得喧哗、拍打桌子等不文明行为。

第八条陪餐人员应尽量将手机静音或关闭,以免影响餐桌上的交流。

第九条陪餐人员禁止吸烟、吐痰等影响食堂环境的行为。

第三章陪餐人员的权责第十条陪餐人员应配合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按时到达并排队领取餐食,不得抢占食物。

第十一条陪餐人员应携带自己的餐具,并在用餐结束后自行清理。

第十二条陪餐人员应尽量引导幼儿按照食堂的就餐规则就餐,不得鼓励或容忍浪费食物的行为。

第十三条陪餐人员应教育幼儿注意餐桌礼仪,不得嘴里含食物大声说话或争吵。

第十四条陪餐人员应在用餐期间关注幼儿的饮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食堂工作人员报告。

第四章食堂的管理第十五条幼儿园应配备足够的食堂工作人员,负责食堂的运行和管理。

第十六条食堂工作人员应保证食品安全,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规和制定的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七条食堂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八条食堂工作人员应及时清理餐具、餐桌和用餐区域,保持食堂的清洁整洁。

第十九条食堂工作人员应及时处理幼儿和陪餐人员的意见和投诉,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二十条陪餐人员如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经食堂工作人员查实,将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或警告。

第二十一条陪餐人员多次违反本制度的,幼儿园有权取消其陪餐资格,并根据情况作出进一步处理。

第六章陪餐人员的权益保障第二十二条幼儿园应保证陪餐人员的饮食权益,提供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餐食。

幼儿园中小学学校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最新模板【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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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健全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幼儿就餐安全,依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45号)第十三条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通过食堂供餐或者从校外供餐单位订购食品等形式集中向幼儿提供食品,实施学历教育的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含民办学校、幼儿园)。

一、幼儿园相关负责人每餐应当轮流陪同幼儿就餐。

幼儿园要有完整的《陪餐人员安排表》,以确保当餐所提供的食品均有相关负责人陪餐。

二、陪餐人员要在食堂或者班级教室与幼儿一起用餐,不得另择场地单独就餐。

幼儿园不得给陪餐人员“开小灶”或者额外加餐。

陪餐人员餐费应当自理,杜绝免费陪餐,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幼儿膳食经费。

三、陪餐人员要对当餐食品进行外观查验和必要检验,并在当次陪餐后认真填写《幼儿园陪餐记录表》,内容应当包括日期和餐次,食品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就餐幼儿的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陪餐人签名等。

四、陪餐人员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发现问题应当场指出并负责督促整改。

五、陪餐人员就餐后若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发疹等明显不适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封存食品留样和食堂加工间现场,并组织人员对当餐就餐幼儿群体进行严密跟踪观察。

六、园长每周至少要与学生陪餐一次,同时加强对幼儿园相关人员陪餐情况的检查。

园长要严格落实集中用餐岗位责任制度,认真听取陪餐人员、幼儿的意见建议,对需要整改的问题及时跟踪督查落实。

七、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落实陪餐制度不力、陪餐人员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等情况;对因玩忽职守、管理混乱,发生危害幼儿安全健康问题、在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幼儿园陪餐管理制度细则

幼儿园陪餐管理制度细则

一、目的为保障幼儿饮食安全,提高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陪餐制度1. 幼儿园必须建立园长、中层干部、教师、家长轮流陪同幼儿就餐制度。

2. 每餐指定一名以上幼儿园领导或教师、家长进行陪餐,陪餐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名,其中一名中层干部,一名班级教师,一名家长。

3. 陪餐人员应按照安排,随同幼儿一起就餐,负责对食品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监督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征求就餐幼儿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三、陪餐人员职责1. 陪餐人员应熟悉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了解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 陪餐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就餐秩序,维护幼儿就餐环境。

3. 陪餐人员应认真观察幼儿进食情况,关注幼儿饮食健康。

4. 陪餐人员应对食品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评价,提出合理化建议。

5. 陪餐人员应监督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确保食品安全。

6. 陪餐人员应征求就餐幼儿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幼儿园。

四、陪餐记录1. 陪餐记录由幼儿园统一印制,内容包括日期、餐次、食品品种、外观、口味、质量等直观评价、幼儿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陪餐人签名等。

2. 陪餐记录必须由陪餐人员在本次陪餐后详细记载。

3. 陪餐记录作为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资料,应妥善保管。

五、陪餐制度实施与监督1. 幼儿园应定期对陪餐制度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陪餐制度落实到位。

2. 幼儿园应加强对陪餐人员的培训,提高陪餐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3. 幼儿园应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家长、教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4. 幼儿园应将陪餐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对表现突出的陪餐人员进行表彰。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幼儿园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幼儿园陪餐品餐管理制度

幼儿园陪餐品餐管理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确保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及时查明食物中毒事故原因,采取有效的救治措施,根据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规范》等相关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保障幼儿、教职工饮食安全,提高幼儿园食品卫生管理水平。

2. 加强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食品加工、储存、留样等环节。

3. 提高幼儿园园长、教职工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形成良好的食品安全文化。

三、制度内容1. 陪餐人员: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等。

2. 陪餐时间:每天午餐、晚餐时间。

3. 陪餐流程:(1)园长、教师、保育员提前10分钟到达食堂,了解当天食谱及食品加工情况。

(2)园长、教师、保育员进入食堂,与厨师、配餐员等进行交流,了解食品加工过程。

(3)园长、教师、保育员与幼儿一同进餐,关注幼儿饮食情况,了解食品口感、营养搭配等。

(4)餐后,园长、教师、保育员对当天食品进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4. 食品留样制度:(1)食堂需对每餐食品进行留样,留样量不少于100克。

(2)留样食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

(3)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标注品名、加工时间、加工人员、留样时间(xx月xx日xx时)。

(4)留样食品存放在专用留样冰箱内,冷藏条件下5℃左右,不得冷冻保存。

(5)留样食品保留48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5. 食品安全培训:(1)幼儿园定期对厨师、配餐员等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2)对园长、教师、保育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普及,确保人人掌握食品安全常识。

6. 食品安全检查:(1)幼儿园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食堂采购、储存、加工、留样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四、制度执行1. 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要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2. 食堂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食品加工,确保食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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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幼儿用餐安全,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现制定《幼儿园集中用餐陪餐制度》,要求如下:
1、幼儿园陪餐制度以园长为第一责任人,其他参与陪餐的责任人为幼儿园园务会成
2、制定陪餐班次表(见附件),保证第一责任人每周至少陪餐一次。

合理安排每位陪
餐责任人陪餐次数,做到幼儿在园内每顿餐点,都有陪餐责任人陪餐。

3、陪餐责任人在陪餐当天,不准自带食物进园用餐、加餐,不得在园内另开小灶制作餐。

4、陪餐责任人依据幼儿园餐点时间,提前十分钟到幼儿园班级进行陪餐,每周轮换一个班级。

5、陪餐责任人应注意幼儿餐点是否是冷食类、生食类、裱花糕点以及是否是含有四季豆等高风险的食品。

发现问题,需及时上报处理。

6、陪餐责任人在陪餐的同时,负责对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 并填好陪餐记录表(见附件)及做好照片记录存留。

7、陪餐责任人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幼儿园报告,由幼儿园在陪餐前指定其他相
关责任人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8、陪餐实行成本核算制,由食堂根据食品成本,每月核
算一次,交由园所从教职工餐费中扣除。

不得以陪餐为由,占据使用幼儿伙食费。

9、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陪餐情况的检查,负责对厨房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定期通报检查情况。

① 当日因故不能参与陪餐的人员需上报,并与其他陪餐人员调换陪餐时间②陪餐记
录表应在陪餐结束后当天填写完上交后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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