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后勤公司奖惩制度

家政后勤公司奖惩制度
家政后勤公司奖惩制度

奖惩制度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枳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本制度公司行政部负责执行,(副)总经理负贵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奖励办法:公司设立如卜?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绩效加分;

2、通报表扬;

3、记功奖励;

4、晋升提级;

一、绩效加分:详见附件-一《厦门市益民服务有限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

法》

二、通报表扬:冇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最高200元现金

奖励: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具体事迹者:

2、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大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

专业证书: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贵,廉洁奉公,且有事证者:

4、有具体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5、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爭故:

6、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总经理认为应肖给予通报表扬的。

三、记功: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记功并,并给予最高1000元现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有具体突出爭迹者;

2、完成业务成绩特优者;

3、被客户书面表扬或在媒体上表扬的: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有具体事迹且成效者;

6、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7、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而有成效者:

8、技术创新或介理化建议给公司带来实效者:

9、维护公司形彖或声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右只体事例者:

10、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人损失者;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记功奖励的

四、廿升提级:详见《厦门市益民服务有限公司-人爭管理制度》

第七条各类奖励程序如卜?: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行政部审核;

3 ?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处罚办法:公司设立如下处罚方法,酌情使用:

1、绩效扣分

2、通报批评

3、警告:

4、记过:

5、开除(解雇);

一、绩效扣分:详见附件一-《厦门市益民服务有限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二、通报批评:员工有下列表现给予通报批评或并处不超过200元罚款:

1.在工作时间闲聊、嬉戏审岗、滋扰、打盹、看报纸、听MP3或从事其它

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属实者;

1.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会议或其它公司统一组织的活动:

5.浪费公物情节属实者;

6.工作失职,情节较轻者;

7.其它类似行为或总经理认为应处以通报批评者;

三、警告:员工冇卞列表现给予警告处分或并处不超过500元罚款:

1、不服从管理者:

2、全年累计3次通报批评者;

3、绩效分低于60分者;

1、连续或累计三次或三次以上月度综介知识考孩成绩未达标者;

5、调岗时工作移交不清,造成下任工作过失者?:

6、其它类似行为或总经理认为应处以警告者;

四、记过:员工有以卜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或并处不超过1000元罚款:

1.虚报工作收入(含小费、茶水费、点心费等)者;

2.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巾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

3.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办公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4.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5.未经许可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6.投机取巧,隐瞒蒙蔽,非法谋取个人利益:

7.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8.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旷工、怠工严重者:

9.涂改考勒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者;

10.累计3次被警告处分者:

1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品或利用公司资源制造私人物品:

12.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扰乱安全卫生,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13.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者

14 .其它类似行为或总经理认为应处以记过者;

五、开除(解屣):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开除(解雇)处分或并处不超过1500

元罚款: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3.当月迟到、早退累计5次或当月旷工达三天达者?:

4.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人损失:

5?淤漏生产或业务匕机密;

6.遗失经营管理之甬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毁公文或其它重要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人损失:

9.拒绝听从公司或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朿人伤害:

11.在公司内打人或互相打骂者:

12.造谣生爭,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人不良影响:

13.偷窃同爭、客户或公司财物;

14.于受聘时虎报资料,欺瞒公司者;

15.对上级、同爭或下属实施暴行或有重人侮辱之行为者;

16.违反劳动介同或工作规定情节严重者:

17.舊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18.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19.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者:

20.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21.工作不负贵任,故意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

22.疏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爭故或经济损失者;

23.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材,损公肥私,造成经济

损失者:

24.财务人员不坚持财务制度,违背原则,造成经济损失者;

25.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等:

26.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彫响恶劣者:

27.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者:

28.拒不执行经理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29.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者;

30.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觅扰乱公司秩序:

31.在公司内有伤风化行为者:

32.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当月各种处分(绩效扣分除外)累计3次

者:

33.其他觅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34.累计2次记过者:

35.连续二天旷工或当月累计3次旷工者:

36.其它类似行为或总经理认为应处以开除(解雇)者;

注: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觅,致使公司发生觅大损失的,公司将追究其赔偿黄任: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六、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口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七、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八、员工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逐级向主管部门申诉。

九、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爭项未了结之前,不得离开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十、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部门提议或本人要求,行政部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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