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布线系统电缆电气性能测试记录
gb50312-2007_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312-2007GB 50312-2007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含条文说明)Code for engineering acceptance of generic cabling system for building and campus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7 年10 月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20 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12-2007,自2007 年10 月1 日起实施。
其中,第5.2.5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0 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 七年四月六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4]67 号文件《关于印发“二00 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对原《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CB/T 50312—2000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进行了修订,由信息产业部作为主编部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会同其他参编单位组成规范编写组共同编写完成的。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市场调查并展开了多项专题研究,认真总结了规范执行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加以补充完善和修改,广泛吸取国内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
同时,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定的内容。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信息产业部负责日常管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应用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与补充的建议,请将有关资料寄送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6 号,邮编:100080),以供修订时参考。
综合布线系统电气-光纤性能测试记录

XX-C4-6519 0 0 1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1
施工单位
检验批编号
分部/子分部/分项 (系统/子系统)
施工依据文件名称及编号
质量验收依据 文件名称及编号
施工部位
最小/实际 抽样数量
检测日期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与检测(调试)、验收相关 的设计文件(图)/产品技 术文件(图)的名称及编号 测试计量器具(仪表、仪器)及其附属设备(器具)的名称/型号、规格/量程/分辨精度/出厂编号/制造厂商/ 其他要素:
规范(或设计)对双绞缆线/光纤(光缆)的类型及其性能指标的规定要求(可列表说明):
检测调试说明:
综合评价结论/备注 施工单位检测调试负责人
监理(建设)单位 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
XX-C4-6519
专业工长
施工单位 专业质检员
施工班组长
综合布线测试实验报告(3篇)

第1篇一、实验目的本次实验旨在通过实际操作,了解和掌握综合布线系统的测试方法、测试工具的使用,以及测试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通过实验,加深对综合布线系统理论知识的理解,提高实际操作能力,为以后从事网络工程等相关工作打下基础。
二、实验内容1. 实验设备- 综合布线测试仪:FLUKE DSP-4000系列- 双绞线:Cat.6- 光纤:单模或多模- 网络设备:交换机、路由器等- 网络线缆:RJ45网线、光纤跳线等2. 实验步骤- 测试准备1. 确认实验环境,包括设备、线缆等。
2. 根据实验要求,搭建测试网络。
3. 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工作。
- 双绞线测试1. 使用FLUKE DSP-4000系列测试仪,对双绞线进行测试。
2. 测试项目包括:接线图、电阻、长度、传输延迟、衰减、串扰等。
3. 将测试结果与设计要求进行对比,判断测试是否合格。
- 光纤测试1. 使用FLUKE DSP-4000系列测试仪,对光纤进行测试。
2. 测试项目包括:信号衰减、连接损耗、插入损耗、反射损耗等。
3. 将测试结果与设计要求进行对比,判断测试是否合格。
- 测试结果分析1. 分析测试结果,找出存在的问题。
2. 对比设计要求,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
3. 提出改进措施,确保布线系统正常运行。
三、实验结果与分析1. 双绞线测试结果- 本次实验测试了10条Cat.6双绞线,测试结果如下:- 接线图:10条线缆接线正确,无短路、开路等问题。
- 电阻:10条线缆电阻均在标准范围内。
- 长度:10条线缆长度均在设计要求范围内。
- 传输延迟:10条线缆传输延迟均在标准范围内。
- 衰减:10条线缆衰减均在标准范围内。
- 串扰:10条线缆串扰均在标准范围内。
- 结论:双绞线测试结果合格,满足设计要求。
2. 光纤测试结果- 本次实验测试了5条光纤,测试结果如下:- 信号衰减:5条光纤信号衰减均在设计要求范围内。
- 连接损耗:5条光纤连接损耗均在设计要求范围内。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要求规范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12-2007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含条文说明)Code f0r engineering acceptance of generic cabling system for building and campus GB50312-200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7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20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12--2007,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5.2.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2000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七年四月六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4]67号文件《关于印发“二00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对原《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CB/T 50312—2000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进行了修订,由信息产业部作为主编部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会同其他参编单位组成规范编写组共同编写完成的。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市场调查并展开了多项专题研究,认真总结了规范执行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加以补充完善和修改,广泛吸取国内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
同时,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定的内容。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信息产业部负责日常管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应用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与补充的建议,请将有关资料寄送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6号,邮编:100080),以供修订时参考。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

安装检验
4·0·1 机柜、机架安装 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机柜、机架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垂直偏差度不应大于3mm。 2机柜、机架上的各种零件不得脱落或碰坏,漆面不应有脱落及划痕,各种标志应完整、清晰。 3机柜、机架、配线设备箱体、电缆桥架及线槽等设备的安装应牢固,如有抗震要求,应按抗震设计进行加固。 4.0.2 各类配线部件安装 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部件应完整,安装就位,标志齐全。
环境检查
2.0.1 工作区、电信间、设备间的检查 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作区、电信间、设备间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房屋地面平整、光洁,门的高度和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房屋预埋线槽、暗管、孔洞和竖井的位置、数量、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3铺设活动地板的场所,活动地板防静电措施及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4电信间、设备间应提供220V带保护接地的单相电源插座。 5电信间、设备间应提供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值及接地装置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6电信间、设备间的位置、面积、高度、通风、防火及环境温、湿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0.2 建筑物进线间及入口设施的检查
工具检查
3.0.1 器材检验 应符合下列要求: 1工程所用缆线和器材的品牌、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应在施工前进行检查,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相应的 质量文件或证书,元出厂检验证明材料、质量文件或与设计不符者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2进口设备和材料应具有产地证明和商检证明。 3经检验的器材应做好记录,对不合格的器件应单独存放,以备核查与处理。 4工程中使用的缆线、器材应与订货合同或封存的产品在规 格、型号、等级上相符。 5备品、备件及各类文件资料应齐全。 3.0.2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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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 现代集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张宜张晓微陈琪成彦朱立彤刘侃孙兰李雪佩张文才温伯银赵济安瞿二澜陈汉民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T 50312-2000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0年8月1日目次1.总则2.环境检查3.器材检验4.设备5.安装检验6.缆线的敷设和保护方式检验缆线的敷设保护措施7.缆线终接8.工程电气测试9.工程验收附录A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检验项目及内容附录B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电气测试方法及测试内容附录C 光纤链路测试方法附录D 光纤连接器极性附录E 对绞电缆型号表示法本规范用词说明附:条文说明总则1。
0.1 为统一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技术要求,制定本规范.1.0。
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
1。
0.3 工程中凡遇本规范未包括的技术标准、技术要求,可依据设计规范的要求及相关国家标准执行。
1.0.4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执行本规范有关施工质量检查的规定。
建设单位应通过工地代表或工程监理人员加强工地的随工质量检查,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验和签证工作。
1。
0。
5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环境检查2.0.1应对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的建筑和环境条件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
房屋地面平整、光洁,门的高度和宽度应不妨碍设备和器材的搬运,门锁和钥匙齐全.房屋预埋地槽、暗管及孔洞和竖井的位置、数量、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铺面活动地板的场所,活动地板防静电措施的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220V单相带地电源插座。
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可靠的接地装置,设置接地体时,检查接地电阻值及接地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交接间、设备间的面积、通风及环境温、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器材检查3.0.1器材检验一般要求如下:工程所用缆线器材型式、规格、数量、质量在施工前应进行检查,无出厂检验证明材料与设计不符者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电气性能测试记录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电气性能测试记录1.项目信息项目编号:*****测试日期:****测试地点:****2.测试设备2.1电缆测试仪器-型号:****-序列号:****2.2网线测试仪器-型号:****-序列号:****3.测试目的通过电气性能测试,评估综合布线系统的质量和性能,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
4.测试内容4.1电缆测试-对所有安装的电缆进行长度测量,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
-对电缆的电阻进行测试,以验证其电气性能。
-对电缆的绝缘电阻进行测试,以确保其安全性能。
-对电缆的电感进行测试,评估其对信号传输的影响。
4.2网线测试-对所有安装的网线进行长度测量,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
-对网线的正向和反向传输性能进行测试,验证其对数据传输的支持能力。
-对网线的串扰和噪声进行测试,评估其对信号质量的影响。
-对网线的延迟进行测试,以验证其对实时传输的支持能力。
5.测试步骤5.1电缆测试5.1.1使用电缆测试仪器对安装好的电缆进行长度测量。
5.1.2使用电缆测试仪器对电缆的电阻进行测试,并记录测试结果。
5.1.3使用电缆测试仪器对电缆的绝缘电阻进行测试,并记录测试结果。
5.1.4使用电缆测试仪器对电缆的电感进行测试,并记录测试结果。
5.2网线测试5.2.1使用网线测试仪器对安装好的网线进行长度测量。
5.2.2使用网线测试仪器对网线的正向和反向传输性能进行测试,并记录测试结果。
5.2.3使用网线测试仪器对网线的串扰和噪声进行测试,并记录测试结果。
5.2.4使用网线测试仪器对网线的延迟进行测试,并记录测试结果。
6.测试结果与评价6.1电缆测试结果-电缆长度符合设计要求。
-电缆电阻在允许范围内,电气性能良好。
-电缆绝缘电阻在允许范围内,安全性能良好。
-电缆电感对信号传输影响很小。
6.2网线测试结果-网线长度符合设计要求。
-网线的正向和反向传输性能符合标准,支持良好的数据传输。
-网线的串扰和噪声在允许范围内,信号质量良好。
《综合布线系统》质量验收标准

综合布线系统1 一般规定1.1 本章适用于智能建筑工程中综合布线子系统的工程安装、检测验收和竣工验收。
1.2 综合布线系统检测验收应采用专用测试仪器对系统的各条链路进行检测,评定系统的信号传输技术指标及工程质量。
1.3 综合布线工程施工前应对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的建筑和环境条件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和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中的有关规定。
1.4 采用专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和维护工作的综合布线工程应按专项进行验收。
1.5 建筑群主干光纤在网络中支持的应用距离大于国家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1中第3.0.5条所规定的传输距离时,应按光纤传输系统的要求进行检测和验收。
1.6设备材料的进场检测验收执行GB/T50312中的规定。
2 缆线敷设和终接的检测Ⅰ主控项目2.1 缆线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1. 非屏蔽4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4倍;2. 屏蔽4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6-10倍;3. 主干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10倍;4. 光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光缆外径的15倍。
2.2 电源线与综合布线系统缆线应分隔布放,缆线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按GB/T50312中的规定检测。
2.3 建筑物内电、光缆暗管敷设及与其他管线最小净距符合GB/T50312中的规定。
2.4 对绞电缆芯线终接应符合下列要求:1. 终接时,每对对绞线应保持扭绞状态,扭绞松开长度对于5类线不应大于13mm;2. 对绞线在与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相连时,必须按色标和线对顺序进行卡接;在同一布线工程中两种连接方式不应混合使用;3. 卡入跳线架连接块内的单根线缆色标应和线缆的色标相一致,大对数电缆按标准色谱的组合规定进行排序;4. 端接于RJ45口的配线架的线序及排列方式按有关国际标准规定的两种端接标准之一(T568A或T568B)进行端接,但必须与信息插座模块的线序排列使用同一种标准;3.屏蔽对绞电缆的屏蔽层与接插件终接处的屏蔽罩必须以可靠的360°圆周接触,接触长度不宜小于1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