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根据环境保护部以《关于淮河入江水道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09〕128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有关规定,淮河入江水道整治工程(安徽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具体内容如下:一、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一)环境保护设施设计2009年3月11日,环境保护部以《关于淮河入江水道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09〕128号)对淮河入江水道整治工程总体进行了批复;2011年6月,水利部以水总〔2011〕312号文批复了淮河入江水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根据初步设计批复,本工程施工营地分布分散,施工期根据需要修建化粪池、沉淀池等临时环保设施。
(二)环保设施施工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环境保护监理、监测、施工、主要设备供应等单位,参建单位按照合同要求,按期完成合同建设任务。
用于施工期污染防治的化粪池、沉淀池等临时环保设施建设已严格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的要求进行落实。
施工结束后临时环保设施均已进行了复垦和恢复植被。
(三)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和生态环保部有关规定,为提高验收的有效性,2018年7月28日,滁州市治淮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在天长市水利局主持召开了淮河入江水道整治工程(安徽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成立了由施工单位、环境监理单位、环境监测单位、环评单位、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及专家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形成了验收意见。
二、其他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实施情况(一)生态环境施工影响范围内与本工程存在一定水力联系的有高宝邵伯湖湿地保护区;施工期间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环评要求,优化施工工艺和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减少施工对高邮湖水体的扰动;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严格限定施工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对施工道路路面两侧采取了绿化措施。
其它应说明的事项

其余应说明的事项1、成本控制举措1.装备精壮高效的项目部,简化管理层次,减少非生产性开支,降低工程管理成本。
2.合理安排施工队伍,依照业主工期要求平衡施工人员,减少劳动力浪费,临时用地本着少占农田,多利用公路永远用地的原则,减少临建投入。
3.抓好资料成本管理,大宗资料采买严格执行 ISO9002标准,对分承包方进行谈论,选定质好价优的厂家供货商。
坚持物质采买的计划性,减少物质积压,降低资本占用。
物质使用上,采用班组承包使用,节俭及超耗与员工收入挂钩,减少浪费。
4.不断优化施工方案,以先进的施工工艺降低工程成本。
本合同段工程若我单位中标,将严格按业主要求科学组织施工,保证明现业主创优目标。
2、与各协作单位配合服务承诺1.我方项目经理部成员在工程动工前积极与各协作单位交流,通知工程基本情况、工程构造情况、占地域域、施工工期,互相互换联系方式及办公地点。
2.我方将提前一到两周时间与各协作单位进行阶段性的工作磋商,以利双方工作的顺利张开。
3.我方在与协作方约定工作配合程序后,指派专人负责配合工作。
4.与协作单位约定的工作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去达成。
5.协作单位碰上困难不讲份内份外,主动辅助解决。
6.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与各单位配合服务,充足表现公司的优秀工作作风和文明服务,保证工程整体目标的实现。
3、拆迁配合承诺1.我方项目经理部成员在工程动工前积极与负责拆迁的有关单位交流,通知工程基本情况、工程构造情况、占地域域、施工工期,互相互换联系方式及办公地点。
2.仔细研究拆迁图纸及工程图纸,仔细确定拆迁路线。
3.与负责拆迁的有关单位及部门起初交流拆迁计划,如需调整,我方作出调整方案及相应的构造工程调整。
4.我方指派专人配合拆迁工作,积极支持业主拆迁工作。
5.对影响施工的各样管线制定出确实可行的方案,并报经有关部门赞成后确定管线的拆迁、改移和悬吊等举措。
并严格执行,保证管线使用不受影响。
4、民工薪水发放及工程交验后服务举措在施工中实时和当地或外处民工签定劳动合同,规范合同管理同时加强处目上各级财务的管理,保证资本到位,施工队财务按规定的时间做好民工的薪水表,把薪水实时发放到民工的手中。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中应如实记载的内容包括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整改工作情况等,现将建设单位需要说明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列举如下:1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1.1设计简况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初步设计,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了环境保护篇章,落实了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1.2施工简况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施工合同,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进度和资金得到了保证,项目建设过程中组织实施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3验收过程简况2018年7月10日,环保产业研发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竣工;2018年7月11日,启动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自主验收方式采取委托武汉华凯环境安全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进行验收;2018年8月15日,完成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编制;2018年8月24日,召开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评审会,验收意见的结论为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4公众反馈意见及处理情况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和验收期间未收到过公众反馈意见或投诉。
2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2.1制度措施落实情况(1)环保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项目厂区已建立环保组织机构及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并将制度上墙,主要对项目运营期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处理以及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
(2)环境监测计划项目已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制定了环境监测计划,并已委托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验收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污水总排口COD、BOD5、pH、SS、动植物油排放浓度均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NH3-N排放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污水总排口污染物排放浓度同时满足左岭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控制标准限值要求。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1、建设情况工程建设过程回顾2015年4月,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以鲁国土资函[2015]141号下发《关于淄博人和矿业有限公司矿区范围的批复》,2015年7月,《淄博人和矿业有限公司铁矿(整合)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通过山东省国土厅审批。
2016年6月,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编制完成《淄博人和矿业有限公司铁矿(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同年6月29日,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以《关于淄博人和矿业有限公司铁矿(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鲁环审〔2016〕55号)对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该项目于2016年8月开工建设,2017年10月整合工程主体工程完工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基本安装安毕,2018年2月开始调试。
调试期间通过调整工况,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进行了验收监测。
该项目实际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8万元,占总投资的17.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18年4月21日,淄博人和矿业有限公司在淄博市组织召开了淄博人和矿业有限公司铁矿(整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
验收组由建设单位-淄博人和矿业有限公司、验收调查单位-山东泉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及3名特邀专家组成。
经认真讨论,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结论如下: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和采取了污染防治设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保护验收合格。
2、环保措施落实情况(除环境保护设施外)批复意见的落实情况3、整改情况(1)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有关危废管理的要求,对厂内危废间实施了规范完善,目前已经设置了规范的标识,制订了管理制度、台账等,并对危废间内部建设进行了规范。
(2)对封闭不全的堆棚设置了门帘,不进行输运作业时可对堆棚进行密闭遮挡,有效降低了无组织粉尘的排放。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8]9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要求有关规定,现将河南省医药供应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厂房项目(1#标准厂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说明如下:一、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一)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河南省医药供应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厂房项目于2014年4月29日在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服务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豫州经技工[2014]00059。
2014年9月,受河南省医药供应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河南鑫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编制了《河南省医药供应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厂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4年11月12日取得了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河南省医药供应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厂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为郑经环建[2014]73号。
由于国家从2017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对医药行业实行两票制,导致很多医药物流企业业务规模大量缩水,投资强度降低;同时根据郑州市城乡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分局核发的建设工程(建筑)规划许可证批示的位置为1#标准厂房,占地面积1291.77,建筑面积11266.59m2;此外,结合企业投资金额的实际到位情况,河南省医药供应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厂房项目实际建设分2期进行,项目二期(2#质监综合楼、3#标准厂房)尚未开始建设,本次验收为河南省医药供应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厂房项目(1#标准厂房)。
(二)环境保护设施施工因环保设施建设难度较小,建设单位自行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建设了废水、固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以及相关环保设施建设,并已严格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的要求进行落实。
(三)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 号)和环境保护部有关规定,为提高验收的有效性,2018 年9 月13 日,河南省医药供应有限责任公司在河南省郑州市主持召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成立了由设计单位、建设(施工)单位、环境监测单位、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以及专业技术专家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形成了验收意见。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说明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说明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中应如实记载的内容包括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整改工作情况等,现将阳城县世韵陶瓷厂燃气窑炉技术改造项目需要说明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列举如下:1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1.1设计简况阳城县世韵陶瓷厂将阳城县世韵陶瓷厂燃气窑炉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初步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有环境保护篇章,落实了防治污染和生态破环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1.2施工简况阳城县世韵陶瓷厂将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施工合同,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进度和资金得到了保证,项目建设过程中组织实施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3验收过程简况2019年7月,阳城县世韵陶瓷厂燃气窑炉技术改造项目主体工程与环境保护设施全部建设完成。
验收工作启动时间为2018年7月,自主验收方式为本单位自行验收,由本公司技术人员编写《阳城县世韵陶瓷厂燃气窑炉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委托山西科利华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项目污染源监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50412050930),阳城县世韵陶瓷厂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验收监测报告表的完成时间为2019年8月30日,阳城县世韵陶瓷厂于2019年9月11日组成验收组,根据《阳城县世韵陶瓷厂燃气窑炉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了验收意见,验收意见的结论为验收组认为阳城县世韵陶瓷厂燃气窑炉技术改造项目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中应如实记载的内容包括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以及整改工作情况等,现将建设单位需要说明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梳理如下:1、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1.1设计简况(一)废水该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接市政污水管网进江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废气该项目废气为生产过程中卸料、倒残、灌装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该项目的噪声主要为压缩机、发电机等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通过合理布局噪声源、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
(四)固体废物该项目一般固废主要包括员工生活垃圾和液化石油气废液。
1.2施工简况本项目于2016年1月投入生产,主体工程已完成,相应配套的环保设施施工完成。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将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施工合同,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进度和资金得到了保证,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组织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3验收过程简况常州市华东燃气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编制完成《苏州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储配站整体搬迁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9年9月11日取得常州市钟楼区环境保护局的批复(常钟环(管)准字[2009])。
2018年12月委托青山绿水(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61012050601)开展验收监测工作,委托合同和责任约定的关键内容为:委托青山绿水(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进行“苏州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储配站整体搬迁工程项目”验收监测工作,出具验收监测报告。
2018年12月完成验收监测报告编制(评审稿);2018年12月组织开展验收会,并形成验收意见。
验收意见结论为:常州市华东燃气有限公司的苏州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储配站整体搬迁工程项目已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该项目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1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1.1设计简况本次无锡志远展图研磨材料有限公司砂纸、背绒砂纸及半成品的制造加工项目,由企业自行报建报批、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运行等。
在初步设计阶段已经将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初步设计,环境保护措施的设计符合环境设计规范的要求,落实了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的投资概算。
1.2施工简况本次无锡志远展图研磨材料有限公司砂纸、背绒砂纸及半成品的制造加工项目,由企业自行报建报批、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运行等,在施工阶段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进度和资金得到了保障。
项目建设过程中组织实施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无锡市滨湖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3验收过程简况项目于2019年8月开工建设,2019年9月主体工程完工进行试运行,配套的环保设施同期建成并试运行。
本次建设项目于2019年9月正式启动,企业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随后,委托森茂检测科技无锡有限公司进行了验收监测,森茂检测科技无锡有限公司具有CMA资质证书(证书编号:181012050389)。
2019年10月13日,无锡志远展图研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在公司内组织召开了“砂纸、背绒砂纸及半成品的制造加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环保验收工作会议。
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监测单位(森茂检测科技无锡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共5人,邀请1名专家参加会议。
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现场讨论的形式,形成最终验收合格结论。
1.4公众反馈意见及处理情况本项目设计、施工和验收期间严格落实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未收到过公众反馈意见或投诉。
2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制度措施和配套措施等,现将需要说明的措施内容和要求梳理如下:2.1制度措施落实情况(1)环保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无锡志远展图研磨材料有限公司环境管理责任人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综合部进行全公司日常环保工作的管理,综合部环保兼职人员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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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
1.1设计简况
本项目设计时已将旱厕、三级沉淀池、喷淋设施等环保设施纳入设计当中,由企业自主设计。
1.2施工简况
项目旱厕、三级沉淀池、喷淋设施等环保设施均为企业自主施工。
1.3验收过程简况
盐源县惠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18年9月对盐源县桃子乡草麂村砂场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勘察,并查阅了相关技术资料,在此基础上编制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安排。
2018年9月25~26日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
2018年10
月编制完成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018年11月4日由建设单位组织了本项目的验收评审会,环评方因不在项目地,所以验收评审会议未到场。
1.4公众反馈意见及处理情况
经现场调查及咨询相关单位得知,本项目施工期间和运行期间未发生扰民投诉事件。
2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2.1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1)环保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
盐源县惠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环保工作由公司总经理直接领
导下,同时配置了环保管理人员兼职人员1名。
公司制定了《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在其中明确了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规定了人员及其职责,明确了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检查管理要求。
与项目有关的各项环保档案资料(环评报告表、环评批复、环保设备档案等)由单位法人保管。
(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盐源县惠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有《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在其中明确规定了相关人员的职责和应对各种突发事故的处理措施。
本项目配备了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3)环境监测计划
因项目验收还未完成,故暂未进行例行监测。
2.2配套措施落实情况
(1)区域削减及淘汰落后产能
本项目不涉及区域内削减污染物总量措施和淘汰落后产能的措施。
(2)防护距离控制及居民搬迁
本项目以生产区、成品堆场、原料堆场厂界外50m设置了卫生防护距离。
经现场调查,本项目砂场50m卫生防护距离内均无居民等环境敏感点。
2.3其他措施落实情况
本项目沿河修建了堡坎,危废间做好了“三防”措施,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盐源县惠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