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厂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电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

电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电厂安全生产,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本制度的依据主要是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电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二、责任主体1. 电厂领导班子: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政策和目标,并对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电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本部门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并对隐患整改情况负责。
三、隐患排查和治理流程1. 隐患排查:(1)编制隐患排查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2)组织隐患排查人员进行现场检查,仔细查看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记录。
(3)隐患排查人员应着重排查电厂的危险源、消防设施、高空作业、电气设备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4)排查结果应及时通报各部门,并编制整改方案。
2. 隐患治理:(1)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
(2)整改方案应详细描述隐患的具体情况,阐明整改的步骤和要求。
(3)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对于存在重大隐患的,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紧急处理。
(4)整改完毕后,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隐患整改要求1. 隐患整改工作应按照排查结果进行,对于存在较大风险的隐患,要优先整改。
2. 隐患整改应注意整改的及时性、效果和可行性,确保整改后隐患不再存在。
3. 隐患整改过程中应注意工作的安全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发生二次事故。
五、隐患整改的监督和考核1. 隐患整改工作应由相关部门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和效果的达到。
2. 对于拖延整改的部门,应及时督促,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隐患整改结果应定期进行考核,对整改效果不达标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罚。
六、制度宣传和培训1. 电厂应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定(试行)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定(试行)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电力安全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排查治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和电力安全事件发生,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电监安全〔xx〕5号),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隐患,是指电力生产和建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影响电力(热力)正常供应,或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的设备设施不安全状态、不良工作环境以及安全管理方面的缺失等。
第三条各级企业应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
做到与反违章、安全检查等日常基础工作相结合,建立隐患识别、评估、防控和治理等全过程管理体系。
第四条各级企业应加强生产、基建等全过程的危险源辨识和控制,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落实完善工程、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危险源控制措施失效成为隐患。
重点加强火电厂液氨罐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坚决防范重大危险源成为重大隐患。
第五条公司系统电力生产、建设等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政府相关部门工作要求,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二)组织公司系统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研究存在的共性与突出问题,提出对策;(三)对Ⅰ级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验证治理效果等。
第七条二级公司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执行政府相关部门和集团公司工作部署,组织所属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研究存在的共性和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改进方案;组织开展隐患审查认定和治理效果评价;(二)督促落实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对Ⅱ级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三)按时上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等。
第八条基层企业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执行政府相关部门和上级单位工作部署,制定本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定,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二)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分析存在问题,安排并落实好所需费用,制定治理方案并予以实施;(三)建立奖惩机制,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四)及时上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重大隐患应即时报告。
火力发电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体系方案[全套资料汇编完整版]
![火力发电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体系方案[全套资料汇编完整版]](https://img.taocdn.com/s3/m/30343405bf1e650e52ea551810a6f524ccbfcb2a.png)
火力发电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体系方案[全套资料汇编完整版]火力发电厂是以燃煤、燃油、燃气等燃料为能源的大型工业设施,其安全风险较高,一旦发生事故,可能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环境污染。
因此,为了确保火力发电厂的安全运行,必须采取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
本文将介绍火力发电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体系的方案,以期提高火力发电厂的安全生产水平。
一、火力发电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方案:1.安全风险评估:根据火力发电厂各个环节的安全风险特征,制定相应的安全风险评估指标和评估方法。
对安全风险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等级。
2.安全风险分级:根据评估结果,将火力发电厂的安全风险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并确定相应的管控目标和要求。
3.管控措施制定:根据各个安全风险等级的管控目标和要求,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包括加强管理、提高设备安全性、完善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措施。
4.落实责任: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人,并制定相应的责任分工和考核机制。
确保每个环节的安全管控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5.监控和评估:建立安全风险监控和评估体系,对管控措施的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价,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问题。
二、火力发电厂隐患排查治理方案:1.隐患排查:定期组织对火力发电厂进行隐患排查,包括设备设施、操作规程、作业环境等方面。
排查内容包括事故隐患、操作风险、安全设施缺陷等。
2.隐患整改: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整理,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时限。
对于存在较大风险的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安全问题不再存在。
3.治理效果评估:对隐患整改的效果进行评估,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
对于未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要采取临时措施进行风险控制,直至完全排除隐患。
4.相关制度建设:完善火力发电厂的相关管理制度,包括隐患排查制度、整改措施跟踪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
推动各项管理措施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5.人员培训和意识提高:加强火力发电厂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对安全风险的认知和处理能力。
供电公司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供电公司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供电公司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供电设施稳定可靠运行,保障用户用电安全,提高供电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供电公司各级各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包括供电设施、设备设施、用户用电环境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
三、安全隐患排查的目的1、发现和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供电设备和设施的安全运行。
2、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查能力,增强公司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公司的安全稳定运行。
3、为今后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提供经验总结和改进方案。
四、安全隐患排查的组织和领导1、建立专门的安全隐患排查小组,由主管领导任命组长,并确定成员名单,对成员的工作职责和排查任务做出明确规定。
2、小组成员要履行好排查工作职责,做到依法排查、依规报告、依纪管理。
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3、领导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督促和检查,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五、安全隐患排查的内容1、供电设施和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1)变压器、断路器、电缆等供电设备的外观及运行情况。
(2)供电设施和设备的接地情况及绝缘状况。
(3)供电设施和设备周边的安全警示标志的完整性和清晰度。
2、用户用电环境的安全隐患排查(1)对用电环境的接地情况、线路布局、用电设备的安装情况进行排查。
(2)对用户用电场所的安全管理细则进行排查,包括防火设施的配备、用电设备的安全使用等。
3、其他安全隐患排查对公司内部其他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例如安全隐患的发生原因、可能影响的范围、危害程度等。
六、安全隐患排查的方法和流程1、明确排查的目标和任务,对需要排查的区域和设施进行明确的划分和标注。
2、采用多种方式进行排查,包括现场实地排查、设备检测、数据分析等。
3、做好排查记录,对排查时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详细记录,包括问题的具体位置、状况、应处理的方式等。
4、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类和整理,制定整改方案和实施计划。
火电厂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三篇)

火电厂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火电厂是一种重要的能源生产设施,但由于其涉及高温、高压、高能源等特点,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为了保障火电厂的安全运行,需要建立完善的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火电厂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建立安全隐患排查组织机构:确定安全隐患排查的责任主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此外,可以设立安全隐患排查委员会,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2. 制定安全隐患排查计划:根据火电厂的特点,制定详细的安全隐患排查计划,明确排查的时间、区域和范围。
确保全面、有序地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3. 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标准与指南:制定针对火电厂的安全隐患排查标准与指南,指导排查人员进行检查。
包括各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消防设施的有效性等方面内容。
4. 实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依据制定的安全隐患排查计划,由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排查,对电厂设备、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并登记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做好隐患的整改记录。
5. 安全隐患整改和闭环管理: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和时间表。
隐患整改后,需要进行复查和验收,确保整改后的隐患彻底消除。
6. 建立安全隐患统计与分析系统:建立火电厂安全隐患的统计与分析系统,对每次安全隐患排查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了解安全隐患的类型、数量和分布情况,为进一步改进安全管理提供依据。
7.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确保员工能够正确应对各类安全隐患。
通过建立火电厂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可以发现并及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确保火电厂的安全运行,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火电厂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火电厂安全管理,确保火电厂安全生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火电厂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第三条火电厂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应遵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科学合理、全面细致,实行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促进隐患排查工作的提高。
发电厂消防安全隐患排查(3篇)

第1篇一、前言发电厂作为我国能源供应的重要环节,其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是发电厂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预防火灾事故、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报告旨在对发电厂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以确保发电厂安全生产。
二、发电厂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范围1. 发电厂建筑物及附属设施2. 发电厂设备设施3. 发电厂电气系统4. 发电厂油料储存及使用5. 发电厂燃料储存及使用6. 发电厂人员管理三、发电厂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方法1. 文件审查法:查阅发电厂相关安全生产文件,了解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制度、预案等。
2. 观察法:实地查看发电厂建筑物、设备设施、电气系统、油料储存及使用、燃料储存及使用等方面,发现潜在隐患。
3. 调查法:通过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发电厂人员对消防安全的认识程度及实际操作情况。
4. 专业技术法:邀请消防专家对发电厂消防系统进行检测、评估,找出安全隐患。
四、发电厂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结果1. 建筑物及附属设施(1)部分建筑物老化,存在安全隐患;(2)消防通道不畅,存在拥堵现象;(3)消防设施设备配置不足,部分设备存在损坏现象。
2. 设备设施(1)部分设备存在老化、损坏现象;(2)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3)设备运行过程中,部分部位存在高温、高压等危险因素。
3. 电气系统(1)电气线路老化,存在安全隐患;(2)电气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3)电气设备运行过程中,部分部位存在过载、短路等危险因素。
4. 油料储存及使用(1)油料储存场所通风不良,存在火灾隐患;(2)油料储存设备老化,存在安全隐患;(3)油料使用过程中,存在泄漏、挥发等危险因素。
5. 燃料储存及使用(1)燃料储存场所通风不良,存在火灾隐患;(2)燃料储存设备老化,存在安全隐患;(3)燃料使用过程中,存在泄漏、挥发等危险因素。
6. 人员管理(1)部分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存在违规操作现象;(2)消防培训不到位,员工消防安全技能不足;(3)消防应急演练次数不足,员工应急处置能力较弱。
火电厂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范文(3篇)

火电厂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范文一、制度目的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火电厂安全生产,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火电厂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制度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火电厂内所有相关岗位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三、安全隐患排查的内容1. 设备隐患排查:对火电厂内的各类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2. 电气隐患排查:对火电厂的电气设备进行定期巡查,检查电缆、接线、开关等是否完好,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3. 燃气隐患排查:对火电厂的燃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燃气的供应安全,防止燃气泄漏引发火灾。
4. 化学品隐患排查:对火电厂内的化学品储存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保证化学品存储安全,并及时处理过期或失效的化学品。
5. 清洁隐患排查:对火电厂的道路、楼梯、安全通道等进行定期巡查,确保工作环境的清洁、整洁和安全。
6. 人员隐患排查:对火电厂内的员工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防止人为因素引发的安全事故。
7. 火灾隐患排查:对火电厂的消防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持消防设备的完好性,确保灭火器材的有效性。
四、安全隐患排查的要求1. 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应由专职安全员负责,对各部门及岗位的隐患进行巡查。
2. 安全隐患排查应按照制定的排查计划进行,定期开展,并将排查结果进行记录和归档。
3. 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问题的彻底解决。
4. 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应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5. 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求严谨、认真,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进行详细的描述和分析。
五、安全隐患排查的措施和方法1. 定期召开安全隐患排查会议,对照排查计划,汇报和交流各部门的排查情况。
2. 制定排查表格和流程,规范安全隐患排查的工作流程,确保排查工作的全面、有序进行。
3. 加强岗位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排查能力,培养员工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的能力。
火电厂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范本(3篇)

火电厂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范本第一章概述1.1 目的为了确保火电厂生产运行的安全稳定,保障员工身体健康,避免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对火电厂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火电厂的所有工作岗位和工作人员。
1.3 定义- 安全隐患:指可能导致事故、损失或伤害的现象、条件、行为或设备。
- 排查:对火电厂的各项工作进行细致、全面的检查和评估,查找安全隐患。
- 整改: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排除、修复或改进,以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排查程序2.1 排查的时间和频率火电厂应制定排查计划,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排查的时间和频率,一般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根据需要进行临时排查。
2.2 排查的内容火电厂的排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生产设备及运行状况- 电气设备及线路- 消防设施- 劳动保护措施- 周边环境、物资堆放情况等2.3 排查的方法和工具火电厂可以采用巡视、检测、测试等方法进行排查,并可使用各类专业仪器和设备辅助排查。
第三章排查要求3.1 排查人员火电厂应安排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员、工程师等人员承担排查工作,人员应熟悉火电厂的设备和工艺,具备一定的技术和专业知识。
3.2 排查记录火电厂应建立完善的排查记录,包括排查时间、地点、内容、人员、发现的隐患等详细信息。
对发现的严重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
3.3 隐患的分类和评估火电厂应对发现的隐患进行分类和评估,按照危险性和紧急程度进行优先整改。
3.4 整改措施火电厂应制定整改措施计划,并按计划进行整改,包括安排专人负责、明确时间进度、采购所需物资等。
第四章整改要求4.1 整改的时限对于发现的隐患,火电厂应尽快制定整改计划,确定整改时限,对于严重危及安全的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
4.2 整改的责任火电厂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4.3 整改的跟踪和验收火电厂应建立隐患整改的跟踪机制,确保整改措施的实施和效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XX电厂管理标准Q/X04023-2016电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16-01-15发布2016-01-15试行发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 范围1.1 为建立电厂建设工程、电力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电厂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电厂各在建项目和日常生产管理的部门。
2. 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2.1. 成立电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领导全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安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保证生产安全稳定运行。
2.2.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厂长担任,副组长由综合监管部主任担任,成员由厂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以及发电部、设备部各专业管理人员组成。
2.3. 电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建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督促协调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厂内工作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设备与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2.4. 厂级各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小组接受锦联铝材有限公司安全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
3.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3.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是指建设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3.2.1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3.2.2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隐患。
4. 在建项目安全隐患排查的工作项目。
4.1 电厂各在建项目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厂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小组负责督促、协调,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在建项目区域的人员、设备、场地、工器具、货物、管理等方面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判断可能发生的后果。
对排查出来的所有危险点进行汇总、确认、组织讨论消除隐患的具体措施,明确责任人、期限完成。
4.2 各在建项目工程单位每月24日前完成各项整改,并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在月底前进行整改后的复查工作,并汇总上报公司级安全委员会。
5. 电力生产管理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项目5.1 电力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厂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小组负责监督检查。
5.2 电力生产管理部门由发电部、设备部为主要管理部门,发电部、设备部负责每月10日前组织本部门各专业管理人员开展电力生产安全隐患排查自检自查工作。
对发现的问题,按照安全隐患排查“五落实”原则逐项落实,并由发电部、设备部汇总后,上报综合监管部,每月15日综合监管部组织厂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并对前次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将检查结果上报厂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小组,每月25日就全厂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向公司级安全委员会上报。
5.3 综合监管部负责跟踪、督促、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对一时无法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审查其指定的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可靠性。
6.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工作内容6.1 月度隐患排查内容6.1.1 安全管理方面6.1.1.1 检查电厂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与履职情况。
各部门、各专业安全生产责任是否明确和细化;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下,对在建项目的安全管理是否尽职、到位。
6.1.1.2 安全生产体系建设情况。
全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保证体系、监督体系是否健全,责任区域是否清晰,各安全监督人员的现场安全监督是否严格、有效。
6.1.1.3 安全生产制度修订与执行情况。
检查在建项目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覆盖安全生产的全部过程;生产部门各专业技术规程是否及时进行了修订、能否满足生产需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在具体工作中是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6.1.1.4 安全培训与技术培训情况。
检查各部门各专业安全培训与技术培训是否有计划地进行,培训内容是否有针对性;员工的安全意识与自我防护能力如何;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6.1.1.5 事故报告、处理及责任追究情况。
是否存在迟报、瞒报不安全事件行为;发生事故后,是否能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分析与处理。
6.1.1.6 应急管理工作情况。
应急组织体系是否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是否完善;预案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质、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是否满足要求。
6.1.2 设备与环境安全方面6.1.2.1 设备运行维护与消缺情况。
重要设备、设施的运行与日常维护以及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是否按规定进行;已查出的安全隐患是否得到及时消除,一时难以处理的是否采取了预防措施并制定了处理计划。
6.1.2.2 技术监督与危险源监控情况。
技术监督工作是否按要求进行,重要监测指标是否在允许范围内;生产现场重点环节、部位是否建立了重大危险源档案,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执行以及防止事故的措施落实是否到位。
6.1.2.3 工作环境安全与健康情况。
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齐全完善,有无装置性违章现象;消防设备设施是否齐全、可用,是否定期进行试验与维护,摆放是否符合需求要求;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是否满足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要求。
6.1.2.4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
起重设备的安全检定是否按期进行,荷载保护、行程保护等重要保护是否完好,压力容器检测、安全门校验是否按期进行。
6.1.3 防汛、防风、防寒防冻等防自然灾害安全预防方面6.1.3.1 防自然灾害准备工作情况。
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各部门各专业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应急物资是否齐全到位。
6.1.3.2 防风设施完好情况。
现场门窗是否牢固可靠;主厂房封闭彩钢板有无破损、脱落现象,各建筑物屋顶或高处有无可能坠落的物品等。
6.1.3.3 冬季防寒防冻措施执行情况。
冬季防寒防冻措施是否完善,防寒防冻物资是否齐全,防寒防冻措施执行是否到位,主厂房等主要防寒防冻区域门窗是否完整,有无漏风现象。
6.1.3.4 防汛设施完好情况。
主厂房屋顶有无漏雨情况,备用潜水泵、备用电源灯防汛物资准备充分。
6.1.4 厂内车辆安全管理方面6.1.4.1 驾驶员管理情况。
是否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与技术培训是否存在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现象;对违反规定者,是否进行了严肃处理。
6.1.4.2 车辆的维修保养情况。
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车辆管理的规定,进行车辆年检和养护;是否存在超龄服役车辆、报废车辆以及带病车辆上路行驶情况。
6.1.4.3 车辆驾驶人员资质证书检验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6.2 专项检查内容根据季节变化、电厂各专业特点以及重大政治活动等专项安全检查,按照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或上级文件具体规定要求内容进行。
7.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工作要求7.1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做到查找、评估、报告、治理、验收、销号闭环管理。
7.2 制定安全检查表,并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
检查表可参照安全生产大检查表格。
7.3 对各项整改实行二级验收:7.3.1 在建项目整改完成后首先由各参建单位安全员进行验收,然后再由工程监理部进行二级验收;7.3.2 生产中整改项目由发电部、设备部组织初次验收,厂级月度大检查时进行二次验收。
7.3.3 安全监察人员及时对整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确保整改计划执行的严肃性,对因故不能按计划完成的整改项目应集中进行讨论并重新调整整改计划。
7.4 对正在整改过程中的隐患和问题,要采取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防止隐患酿成事故,必要时制订应急预案。
7.5 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要逐条制订详细的整改计划,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限期完成整改。
7.6 对不能确保生产安全的重大隐患,要坚决停产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7.7 对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并纳入年度“双措”计划内容。
7.8 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及时整理归档,重大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登记建档。
7.9 对较大、设备重大缺陷和隐患实行挂牌管理,及时跟踪隐患治理情况,直至隐患消除为止。
为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好的效果,在工作方式上要做到“三个结合”,即结合设备评价,结合反事故措施落实情况梳理,结合设备实际状况开展设备隐患排查。
7.10 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资金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7.11 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重要问题。
7.12 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8. 重大事故隐患的跟踪督办8.1 各在建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要落实跟踪督办的内设机构和责任人,督促工程监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在建项目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生产中的重大隐患,发电部、设备部要落实整改措施。
综合监管部跟踪督办。
8.2 各部门责任人应当每周至少深入现场一次,跟踪检查有关防范和监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度,督促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8.3 在建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整改单位应向工程监理提出验收申请。
接受申请的单位或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
验收合格后,将有关档案整理后归档备查。
8.4 生产运行期的重大隐患排查经厂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小组检查验收合格后,验收结果上报综合监管部,存档备查。
8.5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奖惩机制,对未定期排查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事故隐患的及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按照考核制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