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最新范文
高处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高处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处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处施工作业指进行在空中高度超过2米的建筑施工、设备安装、维修等作业活动。
第三条高处施工作业应依法依规组织,做到预防为主,防护措施到位,行业标准规范,落实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条高处施工作业的管理责任单位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他们应按照各自的职责落实高处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高处施工作业人员是指从事高处施工作业的工人,包括建筑工人、设备安装人员、维修人员等。
第六条高处施工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接受规定的培训,熟悉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
第七条高处施工作业人员应自觉遵守安全规定,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工具,严禁违章操作。
第八条高处施工作业应按照作业计划进行,保障施工现场周围的安全,确保作业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高处施工作业应每天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第十条高处施工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危险情况或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并上报管理责任单位。
第二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建立高处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高处施工作业人员应按照管理责任单位的要求,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严禁个人行为不良的行为。
第十三条高处施工作业人员应按照管理责任单位制定的工作票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十四条高处施工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五条高处施工作业人员应按照管理责任单位要求的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遵守相关安全规范。
第十六条高处施工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七条高处施工作业人员发现危险情况或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管理责任单位报告,并停止作业。
第十八条高处施工作业人员应参与事故调查和安全经验交流,分享安全经验和教训,提高工作质量和安全性。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3篇)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条为减少高处作业过程中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____米以上(含____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
高处作业分为四级:高度在____米,称为一级高处作业;高度在____米,称为二级高处作业;高度在____米,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第三条进行三级、特级高处作业时,必须办理《高处作业票》(见附件)。
高处作业票由作业负责人负责填写,现场主管安全领导或工程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未办理作业票,严禁进行三级、特级高处作业。
第四条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第五条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第六条安全带必须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
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
安全带应高挂(系)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腰部水平的系挂方法。
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
第七条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烟囱及设备等场合,严禁进行高处作业。
如在允许浓度范围内,也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在六级风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要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第八条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程和标准的要求。
高处作业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吊架、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和安全带等,跳板必须符合作业要求,两端必须捆绑牢固。
作业前,应仔细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
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第九条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必要时要设安全警戒区,并设专人监护。
工具应放入工具套(袋)内,有防止坠落的措施。
在同一坠落平面上,一般不得进行上下交叉高处作业,如需进行交叉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
高处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3篇)

高处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1.总则1.1为加强高处作业管理,减少高处作业过程中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执行。
2.高处作业的定义及分级2.1定义本规定所指高处作业是指在高出基准面____米以上(含____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
____分级:--高度在____米称为一级高处作业;--高度在____米称为二级高处作业;--高度在____米称为三级高处作业;--高度在____米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一般规定3.1施工前必须对参加高处作业的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3.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不得进行高处作业;3.3在进行三级、特级高处作业时,作业队必须有专职或兼职监督员必须在现场监督;3.4在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系好全身式安全带(双扣)、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安全带应高挂(系)低用,其所挂位置必须牢固;3.5脚手架的搭设和验收,必须符合《脚手架搭设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已搭好的脚手架没有“准用”标识,不得使用。
高处作业使用吊篮时,吊篮的制作和使用必须符合安全要求;3.6在道路和设备、设施上方或上下交叉作业区域,及人和物体有坠落可能的高处作业区域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挂设安全网,拉警戒线。
在同一坠落平面上,一般不得进行上下交叉作业,如必须进行交叉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
以上作业必须有专人监督;3.7进行容器和框架内的高处作业与特级高处作业时,必须配置性能完好的通讯设备,保持与外部或地面的联系,特殊情况下应设专人负责通讯联络。
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3.8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必须先将其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所用的物料,均必须堆放平稳,不得妨碍通行和装运;高处作业时,工具必须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面应随时清理干净,并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杂物、余料和废料等;3.9在施工区域邻近处,如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烟囱及设备等场合,严禁进行高处作业;如排放气体、粉尘浓度在允许浓度范围内,也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且有专人监督;高处作业要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3.10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在六级风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进行露天高处作业;3.11如发生事故或灾害,而需在强风、异温、雨天、雾天、夜间、带电、悬空和紧急状态下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制定作业方案并经次级施工分包商的HSE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和项目组审批;紧急情况下为了抢救人员,在保证救护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可由次级施工分包商的现场负责人或其他领导口头批准,实施抢救作业,同时要尽快向本单位领导和项目组报告。
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加强施工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
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高处作业的施工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
二、管理责任与要求1. 施工单位应当明确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责任,并指派专职负责人对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 相关工作人员应经过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高处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防护措施以及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理方法。
3. 施工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全面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按照标准化流程进行高处作业的组织和实施。
三、高处作业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1. 施工单位应在进行高处作业前,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2. 针对可能存在的高处作业风险,应实施以下控制措施:a. 使用合适的作业设备和工具,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能符合要求;b. 给予作业人员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和装备,并确保其正确使用;c. 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通道畅通,并设置警示标识和警戒区域;d.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和培训;e. 加强监督和管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四、高处作业的操作规程1. 高处作业前,应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会议,明确作业程序和要求,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安全风险。
2. 作业人员进入高处作业现场前,应穿戴好符合标准的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并检查设备和工具的安全性。
3. 作业人员应熟悉和遵守高处作业操作规程,严禁擅自改变作业方式或使用不安全的设备。
4. 作业人员不得在高处作业过程中饮酒、吸烟或进行其他妨碍安全的行为,不得向下抛掷物品。
5. 高处作业现场应保持清洁整齐,杜绝堆放垃圾、易燃物品等安全隐患的出现。
六、高处作业的事故应急处理1. 施工单位应设置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应急演练,熟悉应急处理程序。
2. 发生高处作业事故时,立即向相关部门和单位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人员救助和事故控制。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细则范文(二篇)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止高处作业事故的发生,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制定本安全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安全管理细则适用于所有从事高处作业的职工,包括外来承包商和临时工。
第三条高处作业指在高于1.5米的地方进行的作业,包括但不限于搭建脚手架、安装设备、维修建筑物等。
第四条高处作业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安全规范和标准进行,确保作业过程中职工的安全。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五条负责组织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当明确安全责任,建立健全管理体系,确保高处作业的安全。
第六条负责组织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当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并定期进行培训,确保职工了解和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七条负责组织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指导、检查高处作业的安全工作。
第八条承接高处作业的外来承包商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能力和条件,并与负责组织高处作业的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九条职工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自觉参加安全培训,不得擅自变更作业工艺和操作方法。
第十条职工在发现作业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并向上级汇报,待安全问题解决后方可继续作业。
第三章作业前准备第十一条在进行高处作业前,负责组织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作业现场安全。
第十二条作业前应当分析作业环境和特点,确定合理的作业方案,并进行相应的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的设计。
第十三条在高处作业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指示作业范围和禁止区域。
第十四条进行高处作业的职工应当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滑鞋、安全带等,并进行正确的佩戴和使用。
第四章作业执行第十五条执行高处作业的职工应当按照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超越作业范围,不得进行未经许可的操作。
第十六条在高处作业期间,不得擅自离开作业岗位,不得从高处抛掷物品,不得与他人开玩笑或打闹。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的安全管理,保障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二条施工单位是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的使用单位,负责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相关培训和考核。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等工作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通过安全鉴定合格。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的安全检查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安全工器具,保障工人的安全操作。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对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进行定期的检修和维护,并制定相应的检修计划。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操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的安全运行。
第三章吊篮的设计与制造第十条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的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结构稳定,材料耐久。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的制造单位应拥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并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制造。
第十二条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的各项参数应明确标注在设备上,包括最大载重量、工作速度等。
第十三条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的悬挂线绳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使用前应进行试验和检测。
第十四条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装置,如安全门、防护网等,确保工人的安全。
第十五条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应具备防倾翻、防坠落、防碰撞等安全措施,保障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章吊篮的安装与拆除第十六条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的安装前,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安装方案,并由相关部门审核确认。
第十七条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的安装应由专业人员操作,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安装,确保吊篮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高处作业基本规定范文(3篇)

高处作业基本规定范文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和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高处作业。
2、凡经医生诊断,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精神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病人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上,应铺设固定脚手板和1m高的护身栏杆。
4、从事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和穿软底鞋。
不准穿塑料底和带钉子的硬底鞋。
5、在坝顶、陡坡、屋顶、悬崖、杆塔、吊桥、脚手架以及其它危险边沿进行悬空高处作业时,临空一面必须搭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
工作人员必须栓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6、安全网必须随着建筑物升高而提高。
7、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等,严禁使用抛掷方法传送,小型材料或工具应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内。
8、在3m以下高度进行工作时,可使用牢固的梯子或高凳,严禁站在不牢固的物件(如箱子、铁桶、砖堆等物)上进行工作。
9、高处作业人员,精神要集中,不得打闹,不得马虎、麻痹大意,防止坠落。
10、高处作业前,应检查架子、脚手架、马道、靠梯和防护设施等,应符合安全要求,不得迁就使用。
11、高处作业人员使用电梯、吊栏、升降机等设备垂直上下时,必须装有灵敏、可靠的控制器、限位器等安全装置。
12、雪天高处作业,必须及时将各走道、脚手板等处霜、雪、冰清除干净并采取防滑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13、高处作业使用的材料应随用随吊、用后及时清理,在脚手架或其它物架上,临时堆放物品严禁超过允许负荷。
14、上下脚手架、攀登高层构筑物,应走斜马或梯子,不得沿绳、立杆或栏杆攀爬。
15、高处作业时,不得坐在平台、孔洞、井口边缘;不得骑坐在脚手架栏杆、躺在脚手板上或安全网内休息;不得站在栏杆外的探头板上工作或凭借栏杆起吊物件。
16、在石棉瓦、木板条等轻型或简易结构上施工及进行修补、拆装工作等,必须栓好安全带或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防止滑倒、踩空或因材料折断而坠落伤人。
17、在电杆上进行悬空高处作业前,应检查电杆埋设是否牢固,强度是否足够,并因选合适杆型的脚扣,系好合格的安全带。
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带使用的管理规定范文(3篇)

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带使用的管理规定范文1、凡在离地面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的高处作业,均视为高处作业;2、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安全带应有双保险,同时系挂并应采用高挂低用的方式。
禁止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体上(如隔离开关支持绝缘子、瓷横担、未经固定的转动横担、线路支柱绝缘子、避雷器支柱绝缘子)。
3、安全带严谨采用低挂高用的形式,高处作业如安全带无固定挂处,应拉设安全绳(满足强调的钢丝绳或尼龙绳),把安全带挂在安全绳上,如在台架最上层的中间作业,安全带无法挂在电杆上,挂在台架上又不能满足高挂低用原则,此时应在作业上方两条杆之间拉设一条安全绳,将安全带挂在安全绳上。
4、上下杆塔或者在杆塔上作业移动过程中,不得失去安全带的保护;5、登杆塔前应检查安全带绳带有无变质破损现象,检查有无试验合格标签及合格标签是否在合格有效期内;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带使用的管理规定范文(2)高处作业是施工现场中的一项高风险作业,为了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
以下是一份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带使用的管理规定范本,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施工现场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的高处作业,包括屋顶作业、悬挑作业、吊篮作业等。
第三条高处作业安全带是高处作业必备的个人防护装备,所有参与高处作业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佩戴和使用。
第四条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项目经理负责具体落实执行。
第五条项目部负责人应确保作业人员接受安全培训,并且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第二章安全带的选择与验收第六条安全带的种类应根据作业环境和作业方式进行选择,包括腰带式、背带式等。
第七条安全带的规格和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且应有合格证明,不得使用过期或损坏的安全带。
第八条安全带的使用寿命一般为两年,过期的安全带应立即淘汰,并进行相应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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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总则
1.1 为加强高处作业管理,减少高处作业过程中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执行。
2.高处作业的定义及分级
2.1 定义
本规定所指高处作业是指在高出基准面1.8米以上(含1.8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
2.2 分级:
--高度在1.8~5米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高度在5~15米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高度在15~30米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高度在30米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一般规定
3.1 施工前必须对参加高处作业的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3.2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3.3 在进行三级、特级高处作业时,作业队必须有专
职或兼职监督员必须在现场监督;
3.4 在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系好全身式安全带(双扣)、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安全带应高挂(系)低用,其所挂位置必须牢固;
3.5 脚手架的搭设和验收,必须符合《脚手架搭设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已搭好的脚手架没有“准用”标识,不得使用。
高处作业使用吊篮时,吊篮的制作和使用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3.6 在道路和设备、设施上方或上下交叉作业区域,及人和物体有坠落可能的高处作业区域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挂设安全网,拉警戒线。
在同一坠落平面上,一般不得进行上下交叉作业,如必须进行交叉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
以上作业必须有专人监督;
3.7 进行容器和框架内的高处作业与特级高处作业时,必须配置性能完好的通讯设备,保持与外部或地面的联系,特殊情况下应设专人负责通讯联络。
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3.8 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必须先将其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所用的物料,均必须堆放平稳,不得妨碍通行和装运;高处作业时,工具必须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面应随时清理干净,并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杂物、余料和废料等;
3.9 在施工区域邻近处,如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烟囱及设备等场合,严禁进行高处作业;如排放气体、粉尘浓度在允许浓度范围内,也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且有专人监督;高处作业要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3.10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在六级风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3.11如发生事故或灾害,而需在强风、异温、雨天、雾天、夜间、带电、悬空和紧急状态下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制定作业方案并经次级施工分包商的HSE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和项目组审批;紧急情况下为了抢救人员,在保证救护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可由次级施工分包商的现场负责人或其他领导口头批准,实施抢救作业,同时要尽快向本单位领导和项目组报告。
4.高处临边作业管理规定
4.1 所有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的周边,必须设置有效的防护栏杆(上下两根,间距不得大于0.6米);
4.2 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垂直输送物资的平台,除必须在其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和活动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空应设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必须封闭;
4.3 临街(或道路)高处作业区的周边,必须采取可靠的封闭措施,防止物体从高处坠落。
5.高处洞口傍作业管理规定
5.1 在洞口和因施工需要而临时留有的洞口处进行作业时,为了防止人或物体有坠落可能,以及消除对人身安全的隐患,此时必须设置有效的防护设施;
5.2 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
除必须设置有效防护设施外,夜间还必须设红灯作警示;
5.3 对边长或最大直径小于 1.5米的洞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或钢管、钢筋构成的防护网格盖住洞口,并加以固定;必须封闭时,应在防护网格上满铺脚手板和其他隔离物品;
5.4 对边长大于1.5米的洞口,四周必须有防护栏杆,洞口下必须挂安全网;
5.5 在邻近作业的人与物且有坠落危险的竖向洞口、孔及管口处,必须设置有效的防护设施。
6 攀登作业管理规定
6.1 地面或固定平台基础面以上5米内的一次性攀登作业,可使用移动式梯子,应遵守以下要求:
(1)梯子顶端要高出施工作业面
(2)梯脚底部应垫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的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的上下间距应为300毫米,不得有缺档;
(3)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0°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4)站在梯子上作业时,只许一人在上作业,上部应留有四步空档,下面应有专人扶梯监护,同时作业人员应把安全带挂在牢固位置。
6.2 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吊蓝载人进行高处作业。
特殊情况下使用吊蓝载人进行高处作业,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
施,并经次级施工分包商的HSE经理和项目组批准后实施。
对施工所使用的吊蓝等须经施工分包商的HSE经理或专职监督员检查、确认合格后,施工人员方可正式进入吊蓝进行作业,但设备或框架内部不可直视的高处攀登作业,禁止使用吊篮等垂直载人设施。
6.3 对设备壳体有特殊防护要求的内部攀登作业,可采用绳梯进行,绳梯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0,使用时应悬挂在牢固的物体上。
6.4 钢柱、钢梁、屋架、管廊等构件吊装前,应先按要求设置爬梯、脚手架等高处作业工具。
6.5 在设备、框架等大型设施上,需较长时间作业,应设置为固定式直爬梯,固定式直爬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6.5.1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
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
梯子顶端的踏步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
6.5.2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 为宜,超过2M时,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6.6 作业人员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利用绳索、立杆、设备接管、管子、构件预留孔和立柱等非规定通道,也不得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上下;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7.悬空作业管理规定
7.1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
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7.2 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机具设施必须经施工分包商的HSE经理或专职监督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检查、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