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审计制度
公司外部审计管理制度

公司外部审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的外部审计管理工作,提高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和透明度,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特编制本审计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级管理人员和审计机构。
二、审计机构的选择1. 公司应当选择具有良好声誉和丰富经验的审计机构担任外部审计工作,确保审计质量和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2. 公司应当在每个财务年度初的1个月内选定审计机构,签订审计合同,并确定审计人员。
3. 审计机构应当遵守审计准则,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三、审计目标和内容1. 审计目标: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对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确保公司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2. 审计内容:审计机构应当对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内容,查核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四、审计程序1. 审计前准备:审计机构应当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企业文化和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审计计划,并确定审计程序和方法。
2. 审计实施: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审计程序和方法进行审计工作,收集相关证据,进行财务数据的核对和分析,发现重大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3. 审计报告:审计机构应当及时编制审计报告,向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提交,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和完整。
五、审计结果的处理1.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应当认真研究审计报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措施,确保问题能够及时解决。
2. 公司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汇报审计结果,并接受股东会的监督和检查。
3. 公司应当及时向证监会等相关监管部门提交审计报告,并配合监管部门的检查和调查。
六、追责机制1.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审计结果负有最终责任,必须认真对待审计报告,积极改进管理,提高内部控制水平。
2. 如存在重大问题,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依法进行处理,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3. 审计机构发现公司违规行为或存在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并配合监管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外部审计制度

外部审计制度外部审计制度是指为了提高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通过外部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核和核实的制度。
外部审计制度是现代企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企业经营健康,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一、外部审计制度的目标1. 防止财务信息造假,提高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外部审计制度通过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对企业财务报表进行审核,可以发现和纠正企业财务信息中的错误和欺诈行为,为投资者提供真实、准确的财务信息,避免企业进行不当操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 提高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外部审计制度要求审计机构对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核查,保证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投资者对企业财务信息的信任度,有利于促进企业融资、扩大投资者群体和推动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外部审计制度的基本原则1. 独立性原则。
外部审计机构应当独立于企业,审计人员应当独立于企业管理层,不受企业管理层的影响和控制,能够客观公正地开展审计工作。
2. 专业性原则。
外部审计机构应当具备专业的审计知识和技能,能够对企业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客观的审核和核实,提供准确可靠的审计意见和建议。
3. 保密性原则。
外部审计机构应当保护企业财务信息的机密性,不得泄露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确保审计工作的不受干扰和影响。
三、外部审计制度的实施方式1. 审计合同的签订。
企业应当与外部审计机构签订明确的审计合同,规定审计机构的职责、义务和报酬等事项,明确审计工作的范围和内容。
2. 审计程序的执行。
外部审计机构应当按照国际审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审计程序,包括审计计划的制定、财务报表的材料性分析、内部控制的评价等。
3. 审计报告的发表。
外部审计机构应当在审计工作完成后,向企业、管理层和相关利益相关者发表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意见、审计发现和建议等内容。
四、外部审计制度的改进方向1. 加强审计监管。
加强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管,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监管,包括审核审计机构的资质、加强对审计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加强对审计报告的审核等,确保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公司外部审计管理制度

公司外部审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外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保障公司合规经营,特制定本审计管理制度。
二、审计管理机构公司设立审计管理机构,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部审计工作。
该机构由高级管理人员、审计经理和审计专员组成,负责审计计划的制定、审计人员的培训、审计质量的监督等工作。
三、审计委员会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成员组成,对公司外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审计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审计管理机构的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审计计划审计管理机构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风险特征制定审计计划,确保对公司各项业务进行全面审计。
审计计划应包括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程序和审计时间表等内容。
五、审计程序审计管理机构应设立完善的审计程序,包括资料获取、内部控制评价、风险评估、证据收集、审计意见等环节。
审计人员应根据审计程序进行工作,确保审计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六、审计报告审计管理机构应根据审计程序的结果编制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意见、审计结论、审计建议等内容。
审计报告应真实、客观、准确,能反映出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七、审计监督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应对审计报告进行审查和监督,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同时,公司应接受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及时改进审计管理制度。
八、保密管理公司应建立保密管理制度,对审计报告的内容、审计程序的实施等保密工作进行管控。
同时,公司应对审计人员签署保密协议,保障审计工作的保密性。
九、追责机制对于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错误、疏漏或违规行为,公司应建立追责机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处理。
更要及时整改审计管理制度中存在的不足之处,确保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持续改进。
十、附则本审计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应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应由审计管理机构具体执行。
外审管理制度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外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定期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评估和考核。
第三十条审计委员会应当组织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行评审和抽查,并对审计报告进行复核和检验。
第三十一条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审计工作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和督促,及时发现和纠正审计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
第三十二条审计委员会应当保障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为其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对于因违反本制度造成公司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对于严重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外部审计工作的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确保外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和管理外部审计工作,包括审计计划、审计费用、审计过程和审计报告的审批。
第六条公司应当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审计合同,明确审计工作的范围、目标、时间和报酬。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外部审计工作的档案管理制度,保留审计工作的相关文件和资料,以备查验。
外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外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加强内外部市场监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外部审计工作,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财务报表、财务制度、内控制度以及资产负债表真实性的审计工作。
第三条外部审计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并负责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客观性。检验。
第二十一条审计报告应当包括审计意见、审计发现、审计建议等内容,为公司的决策提供依据。
外部审计制度

接受外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实业公司及其下属各分公司的管理和审计监督,促进廉政建设,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企业经营活动健康发展,保证企业资产的增值保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实业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外部审计的分类和特点第二条外部审计的分类外部审计包括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
国家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所实施的审计。
国家审计的主体是审计署以及各省、市、自治区、县设立的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财政活动、执行财经法纪情况以及经济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
社会审计是指由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的审计,其主体是由国家各级审计机关或独立开业的注册会计师、民间审计组织根据法律或接受委托进行的审计。
通常是因为企业上市、并购、年终检查或其它法规的要求而进行,一般都很正规和深入。
本章节所指的外部审计是投资公司以及下属分公司依照本规定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企业进行的审计活动。
第三条外部审计的特点1.独立于被审计单位以外的审计机构所进行的,可以不受任何干涉地独立地行使审计监督权,能够比较客观地公正地对被审计单位或案件作出正确地评价,得到社会的信任。
2. 外部审计是审计机关依法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
第三章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区别第四条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既各有特点又互为补充,不能相互替代,也不能相互排斥,因此相互的协调不仅必要而且可行。
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1.外部审计侧重于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公允性,内审侧重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效率和效果;2.在审计性质上,外部审计则是由独立的外部机构以第三者身份提供的签证活动,对国家权力部门或社会公众负责;内部审计属于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履行的内部审计监督,只对本单位负责;3.在审计独立性上,外部审计在经济、组织、工作等方面都与被审计单位无关系,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内部审计在组织、工作、经济方面都受本单位的制约,独立性受到局限;4.在审计方式上,外部审计大多是受委托施行;内部审计则是根据本单位的安排进行审计工作的,具有一定的任意性;5.在工作范围上,外部审计的工作范围集中在企业的财务流程及与财务信息有关的内部控制方面;内部审计的工作则涵盖单位管理流程的所有方面,包括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等;6.在审计方法上,外部审计的方法侧重报表审计程序;内部审计的方法则是多样的,应结合组织的具体情况,采取各种不同的方法,其中也可以包括外审的一些程序;7.在服务对象上,外部审计的服务对象是国家权力机关或各相关利益方;内部审计的服务对象是单位负责人;8.在审计报告的作用上,国家审计除涉及商业秘密或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外,审计结果要对外公示;社会审计报告则要向外界公开,对投资者、债权人及社会公众负责,具有社会鉴证的作用;内部审计报告只能作为本单位进行经营管理的参考,对外不起鉴证作用,不能向外界公开;9.在审计对象上,国家审计以各级政府、事业单位及大型骨干企业的财政财务收支及资金运作情况为主;社会审计对象则包括一切盈利及非盈利单位;内部审计的对象是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10.在审计权限上,国家审计代表国家利益,对被审计单位的违法违纪问题既有审查权,也有处理权;社会审计只能对委托人指定的被审单位的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查、鉴证;内部审计有审查处理权,但其内向服务性决定了其强制性和独立性较国家审计弱,其审查结论也没有社会审计的社会权威性高;11.在审计监督的性质上,国家审计属于行政监督,具有强制性;社会审计属于社会监督,国家法律只能规定哪些企业必须由社会审计组织查账验证,而被审计企业与社会审计组织之间则是双向自愿选择的关系;内部审计是单位自我监督;12.在依据的审计准则上,国家审计所依据的准则是审计署制定的国家审计准则;社会审计依据的审计准则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的独立审计准则;内部审计所依据的则是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内部审计准则;第四章外部审计人员的职责第五条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第六条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七条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第八条审计人员对其在执行职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第五章审计的范畴和权限第九条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相关规章制度,对委托审计单位进行审计监督,并出具审计报告;第十条审计机构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的有关要求提供企业的财务收支情况、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电子计算机储存、处理的财务收支电子数据和必要的电子计算机技术文档,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情况等资料;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银行外部审计管理制度

银行外部审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银行外部审计工作的管理,确保审计工作的规范有效进行,维护银行的利益和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二、审计委托1. 银行委托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工作,需经银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签订审计合同。
2. 审计合同应明确审计的范围、方式、时间、费用、保密责任、审计成果使用权等内容。
3. 银行与外部审计机构之间应建立相互信任、合作的关系,保持独立、客观的审计态度。
三、审计程序1. 外部审计机构应根据审计合同和相关法规规定进行审计工作,确保审计过程合法、公正、透明。
2. 审计程序应包括审计准备、审计调查、审计分析、审计报告等环节,确保审计工作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3. 外部审计机构应按照国家有关会计法规和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及时发现并报告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四、审计报告1. 外部审计机构应对审计结果进行综合分析,编制审计报告,向银行董事会和管理层提供审计意见和建议。
2. 审计报告应包括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审计方法、审计发现、审计结论等内容,以确保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3. 银行董事会和管理层应认真研究审计报告,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并改进相关工作。
五、保密责任1. 外部审计机构和其工作人员应严守审计机密,不得泄露审计过程中获取的涉密信息,确保审计信息的安全保密。
2. 外部审计机构和其工作人员在审计工作中禁止与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人员有非正常的接触和交流,避免影响审计结果的客观性。
六、审计监督1. 银行内部设立审计监督机构,负责对外部审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和质量保证。
2. 银行内部审计监督机构应建立相应的审计监督制度和程序,定期对外部审计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制度改进1. 银行应定期对外部审计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修订和完善,确保审计工作的规范有效进行。
2. 银行应加强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管理和监督,不断提升外部审计工作的水平和质量,确保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外部审计与审计委员会管理制度
外部审计与审计委员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明确外部审计与审计委员会的监管职责,加强企业内部掌控,保障企业的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本规章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部部门和员工。
2.外部审计是指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公司的财务信息进行审查、核实和评价,以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外部审计制度第三条外部审计的委托与选择1.公司每年都应委托一家外部专业会计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年度审计。
2.外部审计机构的选择应依据其专业程度、信誉度和经验等方面进行评估,并通过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
3.外部审计机构的选择应每三年进行一次评估,以确保其连续具备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的本领和资质。
第四条外部审计的职责1.外部审计机构应依据相关的审计准则和规范,对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查、核实和评价,并出具审计报告。
2.外部审计机构应对公司的财务数据、账簿和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和验证,并与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协作。
第五条外部审计的程序1.外部审计应依照程序和方法对公司的财务信息进行审计。
2.外部审计程序包含但不限于:取证、检查凭证和财务记录、进行资产和负债的核实、评估内部掌控的有效性等。
3.外部审计应遵从审计程序的操作流程,并及时报告审计进展和审计结果。
第三章审计委员会管理制度第六条审计委员会的设立1.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并管理外部审计工作。
2.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成员、独立董事和专业人士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七条审计委员会的职责1.审计委员会应监督和评价外部审计工作,并就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和看法。
2.审计委员会应定期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和沟通,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3.审计委员会应订立并落实内部掌控制度,提高财务信息的质量和可靠性。
第八条审计委员会的权力和义务1.审计委员会有权要求外部审计机构供应相关文件和数据,并对审计的程序和结果进行核实。
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制度
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企业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进行,提高审计效率和准确性,提升企业风控水平,保障企业利益和股东权益,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订立,具有统一性和适用性。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外部审计管理的全部环节。
第二章外部审计制度第三条外部审计机构的选择依据企业需要,经过公开招投标或者委托关联机构审批程序,选择具备良好信誉和专业水平的外部审计机构。
第四条外部审计的独立性外部审计机构应独立开展审计工作,不得受到任何利益相关方的干扰或掌控,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准确。
第五条外部审计工作的范围1.外部审计机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企业要求,对企业财务情形、内部掌控制度以及经营活动进行审计。
2.外部审计的重点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财务报表、会计核算准则的合规性、公司整治、内部掌控体系的有效性、资产负债情形和经营业绩等。
第六条外部审计工作的程序1.外部审计机构在开始审计工作前应与企业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了解企业的内外部环境以及重点审计领域。
2.外部审计机构应编制审计计划,并依照计划进行审计工作。
3.外部审计机构应充分收集、验证企业的财务会计资料,对审计领域进行充分核查和抽样检验。
4.外部审计机构应与企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保持充分沟通和协商,及时反馈审计情况和发现的问题。
5.外部审计机构应编制审计报告,明确审计结果和发现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和改进建议。
第七条外部审计报告的发布和保密1.外部审计机构应依照法律法规和企业要求,及时发布审计报告,确保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2.外部审计报告应提交给企业董事会,并在适当的范围内向相关方披露。
3.外部审计机构和相关人员应对审计过程和结果进行保密,不得泄露任何与审计工作相关的机密信息。
第三章内部审计制度第八条内部审计职责和权限1.内部审计部门是企业内部的独立机构,负责对企业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外部审计制度
外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实业公司及其下属各分子公司的管理和审计监督,促进廉政建设,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企业经营活动健康发展,保证企业资产的增值保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实业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外部审计的分类和特点第二条外部审计的分类外部审计包括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
国家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所实施的审计。
国家审计的主体是审计署以及各省、市、自治区、县设立的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财政活动、执行财经法纪情况以及经济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
社会审计是指由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的审计,其主体是由国家各级审计机关或独立开业的注册会计师、民间审计组织根据法律或接受委托进行的审计。
通常是因为企业上市、并购、年终检查或其它法规的要求而进行,一般都很正规和深入。
本章节所指的外部审计是投资公司以及下属分子公司依照本规定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企业进行的审计活动。
第三条外部审计的特点1.独立于被审计单位以外的审计机构所进行的,可以不受任何干涉地独立地行使审计监督权,能够比较客观地公正地对被审计单位或案件作出正确地评价,得到社会的信任。
2. 外部审计是审计机关依法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1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
第三章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区别第四条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既各有特点又互为补充,不能相互替代,也不能相互排斥,因此相互的协调不仅必要而且可行。
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1.外部审计侧重于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公允性,内审侧重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效率和效果;2.在审计性质上,外部审计则是由独立的外部机构以第三者身份提供的签证活动,对国家权力部门或社会公众负责;内部审计属于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履行的内部审计监督,只对本单位负责;3.在审计独立性上,外部审计在经济、组织、工作等方面都与被审计单位无关系,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内部审计在组织、工作、经济方面都受本单位的制约,独立性受到局限;4.在审计方式上,外部审计大多是受委托施行;内部审计则是根据本单位的安排进行审计工作的,具有一定的任意性;5.在工作范围上,外部审计的工作范围集中在企业的财务流程及与财务信息有关的内部控制方面;内部审计的工作则涵盖单位管理流程的所有方面,包括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等;6.在审计方法上,外部审计的方法侧重报表审计程序;内部审计的方法则是多样的,应结合组织的具体情况,采取各种不同的方法,其中也可以包括外审的一些程序;27.在服务对象上,外部审计的服务对象是国家权力机关或各相关利益方;内部审计的服务对象是单位负责人;8.在审计报告的作用上,国家审计除涉及商业秘密或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外,审计结果要对外公示;社会审计报告则要向外界公开,对投资者、债权人及社会公众负责,具有社会鉴证的作用;内部审计报告只能作为本单位进行经营管理的参考,对外不起鉴证作用,不能向外界公开;9.在审计对象上,国家审计以各级政府、事业单位及大型骨干企业的财政财务收支及资金运作情况为主;社会审计对象则包括一切盈利及非盈利单位;内部审计的对象是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10.在审计权限上,国家审计代表国家利益,对被审计单位的违法违纪问题既有审查权,也有处理权;社会审计只能对委托人指定的被审单位的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查、鉴证;内部审计有审查处理权,但其内向服务性决定了其强制性和独立性较国家审计弱,其审查结论也没有社会审计的社会权威性高;11.在审计监督的性质上,国家审计属于行政监督,具有强制性;社会审计属于社会监督,国家法律只能规定哪些企业必须由社会审计组织查账验证,而被审计企业与社会审计组织之间则是双向自愿选择的关系;内部审计是单位自我监督;12.在依据的审计准则上,国家审计所依据的准则是审计署制定的国家审计准则;社会审计依据的审计准则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的独立审计准则;内部审计所依据的则是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内部审计准则;第四章外部审计人员的职责3第五条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第六条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七条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第八条审计人员对其在执行职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第五章审计的范畴和权限第九条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相关规章制度,对委托审计单位进行审计监督,并出具审计报告;第十条审计机构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的有关要求提供企业的财务收支情况、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电子计算机储存、处理的财务收支电子数据和必要的电子计算机技术文档,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情况等资料;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外部审计制度模板医院
外部审计制度模板(医院)一、审计目的为确保医院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医院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外部审计制度。
二、审计范围与内容1. 审计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对我院财务报表进行外部审计的工作。
2. 审计内容:主要包括医院资产、负债、收入、支出、利润等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三、审计机构与审计人员1. 审计机构:聘请具有法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2. 审计人员:审计机构指派的具有专业资格的审计人员。
四、审计程序1. 审计准备:医院提供审计所需的财务报表、相关资料和证据,与审计机构沟通审计计划和审计要点。
2. 审计实施:审计人员根据审计计划,对医院财务报表进行审查,包括但不限于查阅财务凭证、账簿、合同、银行对账单等资料,实地考察医院资产状况,访谈医院相关人员。
3. 审计报告:审计人员根据审计结果,编制审计报告,明确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整改要求。
4. 审计整改:医院对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及时向审计机构报告整改情况。
五、审计结果运用1. 审计结果作为医院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重要参考,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和完善。
2. 审计结果作为医院负责人及财务人员业绩考核的依据之一。
3. 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审计费用1. 审计费用按照审计机构收费标准和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2. 审计费用在医院财务预算中单独列支。
七、审计纪律与保密1. 医院和审计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审计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2.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审计过程中获取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予以保密。
3. 医院和相关人员配合审计工作,不得拒绝提供审计所需资料,不得干预审计过程和结果。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董事会。
3.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医院名称:__________制定日期: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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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外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实业公司及其下属各分公司的管理和审计监督,促进廉政建设,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企业经营活动健康发展,保证企业资产的增值保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实业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外部审计的分类和特点
第二条外部审计的分类
外部审计包括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
国家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所实施的审计。
国家审计的主体是审计署以及各省、市、自治区、县设立的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财政活动、执行财经法纪情况以及经济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
社会审计是指由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的审计,其主体是由国家各级审计机关或独立开业的注册会计师、民间审计组织根据法律或接受委托进行的审计。
通常是因为企业上市、并购、年终检查或其它法规的要求而进行,一般都很正规和深入。
本章节所指的外部审计是投资公司以及下属分公司依照本规定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企业进行的审计活动。
第三条外部审计的特点
1.独立于被审计单位以外的审计机构所进行的,可以不受任何干涉地独立地行使审计监督权,能够比较客观地公正地对被审计单位或案件作出正确地评价,得到社会的信任。
2. 外部审计是审计机关依法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
第三章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区别
第四条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既各有特点又互为补充,不能相互替代,也不能相互排斥,因此相互的协调不仅必要而且可行。
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外部审计侧重于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公允性,内审侧重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2.在审计性质上,外部审计则是由独立的外部机构以第三者身份提供的签证活动,对国家权力部门或社会公众负责;内部审计属于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履行的内部审计监督,只对本单位负责;
3.在审计独立性上,外部审计在经济、组织、工作等方面都与被审计单位无关系,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内部审计在组织、工作、经济方面都受本单位的制约,独立性受到局限;
4.在审计方式上,外部审计大多是受委托施行;内部审计则是根据本单位的安排进行审计工作的,具有一定的任意性;
5.在工作范围上,外部审计的工作范围集中在企业的财务流程及与财务信息有关的内部控制方面;内部审计的工作则涵盖单位管理流程的所有方面,包括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等;
6.在审计方法上,外部审计的方法侧重报表审计程序;内部审计的方法则是多样的,应结合组织的具体情况,采取各种不同的方法,其中也可以包括外审的一些程序;
7.在服务对象上,外部审计的服务对象是国家权力机关或各相关利益方;内部审计的服务对象是单位负责人;
8.在审计报告的作用上,国家审计除涉及商业秘密或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外,审计结果要对外公示;社会审计报告则要向外界公开,对投资者、债权人及社会公众负责,具有社会鉴证的作用;内部审计报告只能作为本单位进行经营管理的参考,对外不起鉴证作用,不能向外界公开;
9.在审计对象上,国家审计以各级政府、事业单位及大型骨干企业的财政财务收支及资金运作情况为主;社会审计对象则包括一切盈利及非盈利单位;内部审计的对象是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
10.在审计权限上,国家审计代表国家利益,对被审计单位的违法违纪问题既有审查权,也有处理权;社会审计只能对委托人指定的被审单位的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查、鉴证;内部审计有审查处理权,但其内向服务性决定了其强制性和独立性较国家审计弱,其审查结论也没有社会审计的社会权威性高;
11.在审计监督的性质上,国家审计属于行政监督,具有强制性;社会审计属于社会监督,国家法律只能规定哪些企业必须由社会审计组织查账验证,而被审计企业与社会审计组织之间则是双向自愿选择的关系;内部审计是单位自我监督;
12.在依据的审计准则上,国家审计所依据的准则是审计署制定的国家审计准则;社会审计依据的审计准则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的独立审计准则;内部审计所依据的则是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内部审计准则;
第四章外部审计人员的职责
第五条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六条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七条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第八条审计人员对其在执行职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五章审计的范畴和权限
第九条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相关规章制度,对委托审计单位进行审计监督,并出具审计报告;
第十条审计机构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的有关要求提供企业的财务收支情况、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电子计算机储存、处理的财务收支电子数据和必要的电子计算机技术文档,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情况等资料;
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十一条外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从下列事项中对被审计企业的进行审计:
1.特定资产的评估;
2.工程项目的评估;
3.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
4.信息技术问题;
5.衍生金融工具问题;
6.法律问题;
7.风险管理问题;
8.其他。
第十二条外部审计机构对选用的假设、方法及其工作结果负责。
第六章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
第十三条在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时,企业相关部门应当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进行评价,考虑以下影响独立性的因素:
1.外部审计机构的合法性;
2.外部审计机构的专业性是否与审计事项之间存在关系;
3.其他可能影响独立性的因素。
第十四条在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时,企业相关部门应当对外部专家的专业胜任能力进行评价,考虑其专业资格、专业经验与声望等。
第十五条在外部审计机构为企业服务前,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
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外部审计服务目的、范围及相关责任;
2.外部专家服务结果的预定用途;
3.外部审计利用相关资料的范围;
4.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5.对保密性的要求;
6.违约责任。
第七章审计程序
第十六条实业公司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并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相关部门和下属企业送达审计通知书;
第十七条审计人员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和协助,如实向审计人员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审计人员发现问题,可随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提出改进建议。
审计终结,审计组应提出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然后提交企业相关主管部门,审计内容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如有异议,可以向相关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提出,由单位负责人及时协调。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者泄露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外审人员对提出的观点和结论负责。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实业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
郑州兴旺耐材有限公司
2010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