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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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单位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单位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内部审计,是指由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专项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组成的内审小组检查人员,对本单位各科室负责安排的专项资金、资源、资产等实施审计监督、评价、建议和督促审计整改,开展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活动。

第三条成立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专项小组(以下简称“内审专项小组”),下设内审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四条内审专项小组应当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专项。

第五条合理配备内部审计人员。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审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

第六条根据内部审计业务需要,报请内审专项小组同意后,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同时对所购买的社会审计服务加强质量监督,并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

第七条内审专项小组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落实审计机关、主管部门的内部审计工作要求;(二)支持内审办公室依法独立开展内部审计,保障内部审计工作所需的经费和条件;(三)支持内部审计人员履行职责,提供内部审计人员培训教育条件,确保内部审计人员结构合理;(四)运用内部审计成果,促进审计整改,提高管理水平和效果;(五)支持和督促内部审计机构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内审办公室履行下列职责:(一)对各科室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二)对各科室重大决策、重大措施、项目等进行审计;(三)对各科室财政财务收支、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四)对各科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物资和服务采购、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重大投资活动进行审计;(五)对各科室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内部控制以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六)会同单位相关部门督促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七)对各科室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八)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公司内部审计的管理办法_办法_

公司内部审计的管理办法_办法_

公司内部审计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制度化、法制化,根据国家审计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方案有:1.设立审计部,配置若干专职人员;2.附属财务部,设专职审计人员;3.不设机构、专职人员,聘请外部兼职审计人员。

公司根据发展规划,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督体系。

第三条内审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审计专业职称、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

第四条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公司应对审计人员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五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六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三章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第七条内部审计的对象:1.公司各职能部门、员工;2.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3.公司参股企业的派驻人员;4.总经理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和人员。

第八条内部审计范围:1.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2.财务计划的执行和决算;3.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4.基建工程预、决算的真实合法性;5.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6.公司领导离任的经济责任;7.管理活动、行政活动;8.其他认定事项。

第九条内部审计依据: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2.公司;3.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4.其他有关标准。

第四章审计种类和方式第十条公司内部审计包括:1.财务收支审计。

对被审单位财务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2.专案审计。

对被审单位及人员违反公司经济纪律问题进行审计查处。

3.专项审计。

包括:(1)管理审计。

对被审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性进行审计。

(2)效益审计。

在财务收支审主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3)任期审计。

对被审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省内部审计条例》、《**省省属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据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的主体系公司及公司所属子、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采用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和评价,对内部控制及治理程序进行监督、审查和评价,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改进,帮助公司持续提高运作效率、改善经营管理,维护资产保值、增值,维护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实行自我约束, 自我监督机制的内部管理程序和规则。

第四条公司所属子、分公司应当依照本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单位内部审计办法或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内审机构及人员2第六条公司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置专业的内部审计人员,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依照国家和地方政府及公司的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工作,行使内部监督权。

第七条内部审计机构通过规范化的审计监督,帮助公司加强内部控制,指导公司所属各单位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会同公司所属各单位总结公司管理的经验,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为实现公司管理最优化、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服务。

第八条内部审计机构在内部审计业务上帮助公司所属子、分公司成立内部审计部门或设立内部审计机制,逐步形成公司及公司所属子、分公司的内部审计网络,共享内部审计资源,提高内部审计效率。

第九条内审机构需保持适应审计任务需要的、合理的、稳定的人员结构,有条件的可以配置审计、财务、经济管理、工程技术和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第十条内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和公司规章制度保护,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内审人员执行职务和实行报复打击。

第十一条内审人员的素质:内审人员应具备《内部审计人员基本准则》要求的素质,要有正确的指导思想,过硬的业务能力,严谨的工作作风,高度的责任心。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1. 引言内部审计是组织内部的一种管理活动,旨在评估和改善组织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

为了有效管理内部审计工作,制定一套内部审计管理办法至关重要。

2. 审计范围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的第一部分是审计范围的定义。

具体而言,它应包括组织的所有业务和运营活动,无论其规模或地理位置如何。

此外,还应明确定义各个业务和运营活动的审计周期和频率。

3. 审计计划和程序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的第二部分是审计计划和程序的制定。

在这一部分中,应明确审计的目标和方法,以及与其他机构合作进行审计的程序。

审计计划和程序还应包括对审计报告的格式和内容的要求。

4. 内部审计人员的资格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的第三部分是关于内部审计人员资格的要求。

这包括他们的教育背景、工作经验和专业认证等。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内部审计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来完成他们的工作。

5. 审计工作的实施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的第四部分是有关审计工作实施的指导。

在这一部分中,应包括审计工作的计划编制、数据收集和分析的方法以及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部门之间的合作机制等。

6. 审计结果和报告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的第五部分是关于审计结果和报告的要求。

审计结果应准确反映出组织的风险和控制情况,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改进建议。

审计报告应具备清晰明确的结论和建议,并由适当的管理层批准后发布。

7. 保密和信息安全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的第六部分是关于保密和信息安全的规定。

根据组织的保密政策和信息安全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应妥善保管和处理审计过程中涉及的信息和数据。

8. 审计监督和评估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的最后一部分是审计监督和评估的安排。

这包括建立一个内部审计监督机构或委员会,负责监督和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有效性。

结论内部审计管理办法是组织内部审计工作的基础。

它确保审计的范围和质量,并提供了审计人员操作的指导。

有效的内部审计管理办法是组织管理和治理的重要工具。

通过遵循和执行这些规定,组织可以更好地管理和控制其风险,并持续改进其业务和运营活动。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集团”,下同)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促进集团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助力集团合法合规、有效运营,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作用,并协助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履行其所负有的责任,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以及《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各职能部门、实际控制企业(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及建筑公司(简称“单位”或“各单位”,下同)。

如有需要并经相应授权批准后,非实际控制的参股企业(公司)也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内部审计,是指依据《中国内部审计准则》、《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集团制度规定、内部控制流程等,采用检查、审计、调查、评估、分析等方式、方法,对各单位(或某特定对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制度的执行情况、资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会计核算方法的适用性、企业运营的效率和效果、管理人员职责履行情况、经济行为的合法性等实施独立、客观的评价和建议(统称“审计”,下同)。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董事会(一)批准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

(二)下达专项审计任务。

(三)听取审计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四)具体由审计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条:集团经营管理层具体由总裁或其授权人负责:(一)批准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二)下达专项审计任务。

(三)批准项目实施并签发《通知书》、审计结果报告、《整改通知书》等文件。

(四)决定有关审计实施的重大事项,如中止、终止或重启审计。

(五)听取审计工作汇报、意见和建议,作出有关决定。

第七条审计部集团总部设置审计部,配备专职人员(简称“审计人员”,下同),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集团内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有条件或业务需要的单位也可以设立审计机构或配备专职审计人员,执行本单位的内部审计职能,并接受集团审计部的指导和监督。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审计质量,提高审计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北京市内部审计规定》、《北京市内部审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内部审计,是指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企业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及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并提出审计评价意见和建议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是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基本制度,是审计人员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基本依据。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第四条企业应设立成立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内部审计人员。

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机构应与本单位财务工作相分离。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具备必要的权限和资源,能够独立行使审计职权。

第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包括财务、会计、法律、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同时,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公正、客观、谨慎的工作态度,对审计事项进行客观、独立的审计。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参与被审计单位的相关业务活动,不得将其发现的重大问题隐瞒不报或者不如实报告。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活动时,应当遵守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和本企业要求,恪守职业道德,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三章、内部审计职责和工作范围第九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全面负责,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内部审计制度;(二)保证内部审计工作所需经费;(三)定期研究内部审计工作,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四)批准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和审计报告;(五)检查内部审计工作,督促整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

第十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二)对企业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三)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估和监督;(四)对企业风险管理及经济效益进行评估和监督;(五)对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六)指导所属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公司内部审计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通过内部审计可以有效监督和评估公司运营状况,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确保公司的运营活动合规、高效。

为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效益,特制定以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一、审计范围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财务情况的审计•公司运营活动的合规性审计•公司资产管理的审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审计二、审计机构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由公司内设的审计部门负责,审计部门应由经验丰富的审计人员组成,确保审计工作的专业性和独立性。

三、审计程序1. 审计计划审计部门应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风险状况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明确审计对象、审计重点和审计周期。

2. 审计实施审计部门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应充分收集、整理、分析相关数据和信息,了解被审计对象的运营情况和内控状况,采取相应的审计方法和技术手段,开展审计工作。

3. 审计报告审计部门应及时编制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应客观、准确地反映审计情况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将报告提交给公司领导层和相关部门。

四、审计效果评价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效果评价机制,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效果进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不断提升内部审计管理水平。

五、审计保密审计部门应加强对审计工作的保密管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审计过程和审计结果的保密性,防止信息泄露和不当使用。

六、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应经公司领导层批准并公告施行。

公司全体员工应遵守本办法,共同维护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进行。

以上为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共同推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健康发展。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XX单位关于印发《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部室:《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已经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附件:内部审计管理办法XX单位2023年3月2日附件: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完善内部审计监督机制,提高服务效率,促进健康发展,根据《中华XX审计法》《中华XX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卫生计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内部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单位及科室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独立监督审核的行为。

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完善治理,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三条内部审计工作坚持全面覆盖、应审尽审,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凡审必严、防微杜渐,促进管理、推动改革的工作原则。

第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依规依法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并积极支持和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工作。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在审计科,配备专职审计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在D委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开展审计工作,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上级审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内审工作人员应当具有审计、会计、法律、经济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并定期接受后续教育培训。

第七条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时,审计组组长应当及时向分管审计领导报告,分管审计领导向D政主要负责人报告。

若问题线索涉及领导班子成员,由审计组组长直接向D委主要负责人报告。

第八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建立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必须建立审计档案,加强档案管理。

第九条审计科开展内部审计应履行以下职责:(一)财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二)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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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制度化、法制化,根据国家审计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方案有:
1.设立审计部,配置若干专职人员;
2.附属财务部,设专职审计人员;
3.不设机构、专职人员,聘请外部兼职审计人员。

公司根据发展规划,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督体系。

第三条内审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审计专业职称、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

第四条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公司应对审计人员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五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六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三章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
第七条内部审计的对象:
1.公司各职能部门、员工;
2.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3.公司参股企业的派驻人员;
4.总经理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和人员。

第八条内部审计范围:
1.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2.财务计划的执行和决算;
3.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
4.基建工程预、决算的真实合法性;
5.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6.公司领导离任的经济责任;
7.管理活动、行政活动;
8.其他认定事项。

第九条内部审计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公司规章制度;
3.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
4.其他有关标准。

第四章审计种类和方式
第十条公司内部审计包括:
1.财务收支审计。

对被审单位财务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2.专案审计。

对被审单位及人员违反公司经济纪律问题进行审计查处。

3.专项审计。

包括:
(1)管理审计。

对被审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性进行审计。

(2)效益审计。

在财务收支审主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3)任期审计。

对被审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

(4)审计调查。

对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审计方式有:
1.报送(送达)审计。

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应在指定时间将有关材料送审计机构接受审计检查。

2.就地审计。

审计人员到被审单位进行审计,后者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五章内部审计和内容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的内容包括:
1.财务计划及其预算的执行的决算;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资金来源,以及预处算、决算、竣工、开工审计;
3.资产管理情况;
4.经营成果,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5.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严密、有效性;
6.重要经济合同、契约的签订;
7.各部门、下属企业领导离任审计;
8.联营、合资、合作企业和项目投入投入资金、财产使用及其效果;
9.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有关部门的审计;
10.其他交办审计事项;
11.向总经理室、审计机关报送审计工作计划、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

第六章内部审计的主要职权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行使下列职权:
1.召开本公司、部门、下属企业有关审计工作会议;
2.参与重大经济决策的可行性论证或可行性报告事前审计;
3.要求被审单位及时提供计划、预算、决算、合同协议、会计凭证、帐簿等文件资料;
4.检查被查计单位的凭证、帐簿、报表、资产;
5.对有关事项调查,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证明材料;
6.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7.对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
8.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人员,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9.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经理、董事会、监事会报告;
10.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及拒绝提供资料的,有权向总经理提出建议,采取必要措施,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1.参与制定、修订有关规章制度。

第七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1.制定公司审计计划和工作方案,经总经理批准组织实施,必要时报送审计机关。

2.书面通告被审计单位,说明审计内容、种类、方式、时间。

3.实施审计。

审计人员可采取审查凭证、帐表、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取证等措施。

4.提出审计报告,作出审计结论及审计处理意见。

5.下达审查处理决定。

6.复审、被审单位、个人在接到审查处理决定15天内,向公司提出书面复审申请,经总经理批准,组织复议。

7.进行后续审计。

第十五条审计程序过程注意事项:
1.审计前,应向被审计单位出示由总经理签章的审计通知书及授权审计通知书;
2.审计处理决定由总经理批准下达;
3.复议期间,原审计结论和决定必须照常执行;
4.重大事项审计报告报董事会、监事会备案;
5.审计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可随时向公司报告及时制止。

第八章审计档案制度
第十六条审计部门建立、健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审计档案管理范围:
1.审计通知书和审计方案;
2.审计报告及其附件;
3.审计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
4.反映被审单位和个人业务活动的书面文件;
5.总经理对审计事项或审计报告的指示、批复和意见;
6.审计处理决定以及执行情况报告;
7.申诉、申请复审报告;
8.复审和后续审计的资料;
9.其他应保存的。

第十八条审计档案管理参考公司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办法执行。

第九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九条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人员之遵纪守法、效益显著行为向总经理提出各类奖励建议。

第二十条审计人员对下列行为之一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向总经理提出各类处罚建议:
1.拒绝提供有关文件、凭证、帐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2.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3.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4.拒不执行审计结论和决定的;
5.打击报复审计人员或举报人的。

第二十一条对有下列行为的审计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各类处罚:
1.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2.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3.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泄露公司秘密的。

第二十二条对审计过程的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审计(财务)部门解释、补充,经公司董事会通过颁行。

(本资料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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