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档案管理操作规程

内部审计档案管理操作规程一、背景介绍内部审计是组织内部对其运营、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的独立和客观评估过程。
为了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性和可追溯性,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档案管理操作规程。
本文旨在规范内部审计档案的管理流程,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二、档案管理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确保内部审计档案的有效管理,提供证据支持内部审计工作的可靠性和合规性。
2. 原则:(1) 完整性原则:内部审计档案应包含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记录,以便能够完整地反映审计过程和结果。
(2) 准确性原则:内部审计档案中的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或篡改任何相关信息。
(3) 安全性原则:内部审计档案应妥善保存,防止丢失、损坏、泄露或未经授权的访问。
三、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分类与归档(1) 内部审计档案应按照不同的审计项目进行分类,如财务审计、运营审计、合规审计等。
(2) 每个审计项目的档案应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归档,确保档案的有序性和可检索性。
(3) 档案归档时应制作清单,并在清单上标注档案的名称、编号、归档日期等信息。
2. 档案保存与销毁(1) 档案应妥善保存,采取防火、防潮、防虫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2) 档案保存期限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组织内部规定进行确定,并做好相应的标识和记录。
(3) 档案到期后,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销毁时应制作销毁清单,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
3. 档案检索与借阅(1) 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档案索引系统,方便内部审计人员和其他有权部门进行档案的检索。
(2) 档案借阅应采取书面申请、审批和登记的方式,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追溯性。
(3) 档案借阅期限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确定,借阅期满后应及时归还,并做好相应的登记和记录。
四、档案管理的责任与监督1. 档案管理部门的责任:(1) 负责制定和修订内部审计档案管理操作规程,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宣贯。
(2) 负责内部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和销毁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审计科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审计科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审计科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审计科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阅、统计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审计科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安全保密原则;(三)完整准确原则;(四)方便利用原则。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审计科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审计项目档案;(二)审计工作底稿档案;(三)审计报告档案;(四)审计信息档案;(五)其他相关档案。
第五条审计档案的归档工作由审计科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具体要求如下:(一)审计项目档案:包括审计项目计划、审计方案、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审计整改建议等;(二)审计工作底稿档案:包括审计程序实施过程、审计事项核实、复核意见、审计初步评价意见等;(三)审计报告档案: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附件等;(四)审计信息档案:包括审计信息收集、整理、分析、报告等;(五)其他相关档案:包括审计科内部管理文件、会议记录、学习资料等。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审计科档案实行集中统一保管,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第七条档案保管应满足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防火、防盗;(二)档案柜应配备防盗锁,定期检查档案柜的完好情况;(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的保存状况,发现损坏、缺失等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八条档案查阅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查阅档案需填写《档案查阅申请表》,经审批后方可查阅;(二)查阅档案时,应保持档案的整洁、完整,不得擅自涂改、抽取、拆散档案;(三)查阅档案后,应将档案归还原位,并做好登记工作。
第四章档案销毁第九条档案销毁应遵循以下程序:(一)确定销毁档案的范围和种类;(二)编制《档案销毁清单》,经审批后进行销毁;(三)销毁档案时,应有两人以上在场监督,确保档案销毁彻底;(四)销毁档案后,应将《档案销毁清单》存档备查。
【档案制度】审计处内部审计工作档案管理规定(WORD6页)

审计处内部审计工作档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内部审计档案工作,规范审计档案管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内部审计档案,是指我处在进行审计监督或审计调查活动中直接形成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保存或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电子数据、图表、声像等全部记录和文件材料。
第三条内部审计档案工作是指对审计档案进行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编研、统计、鉴定和移交。
第四条内审档案由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保管,集中归档,在业务管理上接受上级审计机关和学校档案馆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内审档案的建立,应贯彻执行审计项目档案和行政文书档案两类分开归档的原则。
其中行政文书档案由指定专人负责,按内容及时间分类立卷,定期归档;审计项目档案采用按职能分类、按项目立卷、按单位排列的立卷方法,实行谁审计谁立卷,审结卷成的责任制度,卷成后以项目为单位向处内专职人员交接。
第六条内部审计电子档案的建立由处内专职人员负责,按年度汇总备份存档,留处内备查。
第七条内部审计档案案卷力求完整、精炼。
第二章内容及范围第八条应归入行政文书档案的文件材料内容和范围如下:(一)上级有关审计工作的文件;(二)本校有关审计工作的文件、规章制度;(三)审计工作的计划、总结、报告、经验材料、会议记录等;(四)审计工作的统计及各种报表;(五)有关审计处的机构改革、人事任免文件。
第九条应归入审计项目档案中的文件材料其内容和范围如下:(一)审计委托书、审计通知书、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及审计处、学校领导的审批意见,审计建议书和移送处理书等审计公文;(二)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方案、审计证据;(三)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审计复核确认意见书、被审计单位或被审计人的书面意见、审计组的书面说明、审定审计报告的记录及检查审计情况的记录;(四)有关审计项目的请示、报告、批示、批复、问函、复函、调查记录、证明材料以及与之相关的会议记录;(五)与审计项目有关的群众来信、来访记录和单位材料等;(六)其他应归入审计档案的文件材料。
审计日志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审计日志档案的管理,确保审计工作的真实、准确、完整,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内部审计部门及所有审计项目。
第三条审计日志档案是审计工作的重要记录,具有凭证作用,是审计工作的依据和依据来源。
第二章审计日志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审计日志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完整性:确保审计过程中所有相关资料齐全,包括审计计划、审计方案、审计底稿、审计报告、审计结论等。
(二)真实性:保证审计日志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规范性: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对审计日志档案进行规范化整理。
第五条审计日志档案的整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按照审计项目分类,对审计日志档案进行编号。
(二)按照审计项目的时间顺序,对审计日志档案进行排列。
(三)对审计日志档案进行编号、编制目录,便于查阅和管理。
第三章审计日志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六条审计日志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确保审计日志档案的安全,防止丢失、损坏、泄密。
(二)保密: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审计日志档案,应严格按照保密规定进行保管。
(三)规范: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对审计日志档案进行分类、编号、归档。
第七条审计日志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审计日志档案进行查阅、复制、借用。
(二)合规:查阅、复制、借用审计日志档案时,应遵守相关程序和规定。
(三)保密:在查阅、复制、借用审计日志档案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防止泄露。
第四章审计日志档案的销毁第八条审计日志档案的销毁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提出销毁申请:审计部门提出销毁审计日志档案的申请,经单位领导批准。
(二)清点核对:对拟销毁的审计日志档案进行清点核对,确保档案齐全、完整。
(三)编制销毁清单:编制销毁清单,详细记录拟销毁的审计日志档案信息。
经典案列:内部审计审计部档案管理办法

特变电工审计部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档案管理,维护审计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保证审计档案的质量,发挥审计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特变电工档案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审计档案,是指进行审计(含专项审计调查)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公司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审计档案是公司档案的组成部分。
部门档案指内部日常管理产生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审计监察部及所有派出审计机构。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四条公司总经办归口管理档案工作,公司审计部部长助理及内勤人员具体负责审计部档案管理工作,公司审计部和总经办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审计档案工作,在业务上接受总经办的指导和检查。
第五条公司审计部与派出审计机构按审计范围开展档案管理工作,派出审计机构作为档案管理二级部门隶属公司审计部,接受公司审计部的指导和检查。
第六条公司审计部档案管理人员的基本职责1.执行档案工作的政策规章,建立、健全审计体系档案管理的制度;2.负责对审计体系内不同类型档案的分类、立卷、归档工作并对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3.负责登记归档资料及管理,积极开发档案资料信息资源,为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服务;4.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做好保密工作,确保档案机密安全性;5.落实档案交接工作,规范转岗或离职人员档案交接工作,确保档案管理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审计档案第七条审计档案质量的基本要求是:审计项目文件材料应当真实、完整、有效、规范,并做到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八条审计文件材料应当按照结论类、证明类、立项类、备查类4个单元进行排列。
第九条审计文件材料归档范围(详见归档文件目录):(一)结论类文件材料:审计项目形成的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等结论类报告以及公司领导的批示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审计业务会议记录、纪要、被审计对象对审计报告的书面意见、审计组的书面说明等。
审计科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审计科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阅、统计及销毁等,确保审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审计档案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科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审计档案是指审计科在开展审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包括审计计划、审计报告、审计底稿、审计证据、审计通知书等。
第三条审计科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保管,分散利用;(三)依法归档,定期检查;(四)保密安全,确保完整。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审计档案的收集应当及时、全面、准确,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第五条审计档案的整理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审计项目分类,建立审计档案目录;(二)对收集到的审计档案进行分类、编号、装订;(三)对电子档案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第六条审计档案的归档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审计项目完成后,及时将相关档案材料归档;(二)归档材料应当完整、准确、真实,符合档案归档要求;(三)归档材料应当按照档案目录进行分类、编号、装订。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审计档案的保管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二)按照档案类别、保管期限、密级等要求,对档案进行分类、编号、上架;(三)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情况,确保档案安全。
第八条审计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查阅档案应当办理相关手续,经审批后方可查阅;(二)查阅档案时,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三)查阅档案后,应当及时归还,不得擅自复制、携带、损毁档案。
第四章档案销毁与移交第九条审计档案的销毁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应当办理销毁手续;(二)销毁档案前,应当对档案进行鉴定,确认无保存价值后方可销毁;(三)销毁档案应当采用焚烧、碎纸机等无害化处理方式。
审计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审计业务档案管理,确保审计业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内部审计部门及参与审计业务的各部门、各岗位人员。
第三条审计业务档案是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审计部门开展审计工作的基础性工作。
审计业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审计业务档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真实性原则:审计业务档案应真实反映审计工作全过程,不得伪造、篡改、销毁档案。
(三)完整性原则:审计业务档案应全面、完整地反映审计工作全过程,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四)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审计业务档案的物理安全和信息安全。
(五)利用性原则:充分发挥审计业务档案的作用,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审计业务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审计项目档案:包括审计方案、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整改报告等。
(二)审计工作底稿档案:包括审计证据、审计工作记录、审计分析报告等。
(三)审计其他档案:包括审计会议记录、审计通知书、审计通知单、审计整改通知等。
第五条审计业务档案归档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分别建立档案卷宗。
(二)每卷档案应包括封面、目录、正文、附件等部分。
(三)档案封面应标明档案名称、类别、编号、归档时间、归档人等。
(四)档案目录应详细列明档案卷宗的构成及顺序。
(五)档案正文应按照审计工作过程依次排列,保持内容完整、顺序清晰。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维护第六条审计业务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类别,分别设置档案柜(架),实行分类存放。
(二)档案柜(架)应保持整洁、通风、干燥,防止档案受潮、霉变。
(三)档案柜(架)应设置安全锁具,确保档案安全。
(四)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审计档案管理制度一、引言为加强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管理与规范,确保审计档案的安全性和准确性,提高企业的内部掌控水平,特订立本《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二、审计档案管理的目的和原则2.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企业的审计档案依照管理标准进行规范的收集、整理、保管和使用,以支持审计工作的准确、高效进行。
2.2 原则审计档案管理应遵从以下原则:1.审计档案的管理应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完整性、可靠性和可用性;2.对于涉及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审计档案,应严格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3.审计档案应依照合理的分类和归档结构进行管理,便于查阅和使用;4.审计档案应依照肯定的定期和紧急备份制度进行备份,以防止档案遗失;5.审计档案的访问权限应依照岗位职责和需求进行分级授权,确保信息安全;6.审计档案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得虚假、伪造或窜改档案信息。
三、审计档案管理的组织3.1 组织机构企业应设立审计档案管理部门或委派特定部门负责审计档案的管理。
3.2 职责分工审计档案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包含但不限于:1.订立和修订审计档案管理相关制度和流程;2.组织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备份工作;3.确保审计档案的信息安全和保密性;4.帮助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供应及时准确的档案信息。
四、审计档案的收集和整理4.1 档案收集审计工作人员应依照相关规定,收集相关的审计证据和档案资料,并进行登记和归档。
4.2 档案整理审计档案管理部门应依照肯定的分类方式,对审计档案进行整理和归类。
实在步骤如下:1.审计档案应依照审计项目或审计业务进行分类;2.每个分类下的审计档案应依照时间次序进行排序;3.档案应标注有关审计工作人员、审计时间等基本信息。
4.3 归档与档案编号审计档案应依照肯定的档案编码规定进行编号,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目录和索引。
档案编码规定应包含审计项目或业务编码、年份和次序号。
五、审计档案的保管和备份5.1 档案保管审计档案应依照肯定的保管期限进行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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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审计档案管理,保证审计档案的规范、科学与完整,充分发挥审计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结合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内部审计档案是指审计部门在各项审计活动中形成和取得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及电子形态的信息等记录资料,以实物形态存在的实物证据。
第三条审计档案管理工作,是指审计部门建立审计档案所进行的收集、鉴定、整理、保管及利用和移交等活动。
第四条公司内部审计档案实行专人负责管理,公司员工都有保护公司审计档案的义务。
第二章立卷
第五条内部审计项目完成后,所有内部审计资料应按规定进行立卷。
立卷工作实行谁主审谁负责立卷的原则,建立立卷归档工作责任制。
原则上一个审计项目立一卷,立卷工作应列入审计项目工作计划,由项目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内部审计过程中的资料,做到边工作边收集整理。
第六条审计档案应当按项目立卷,一个项目的文件材料立一卷,不得把两个以上项目的文件材料归为一卷。
跨年度的审计事项存放于审计结束的年度。
第七条卷内文件应按正件在前,原文在后;复印件在前,原件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重要文件的定稿在前,修改文件在后的顺序排列。
第八条按照立卷资料的介质不同设立不同的归档条件:
1、纸质资料的立卷规定
整理纸张资料时,应将公司领导的批示,内部审计通知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工作底稿、文件、电报、信函、凭证的复印件,包括批件、重要修改稿、定稿等在有文字的正面右上角(背面左上角)用阿拉伯数字进行顺序编码,所有的纸张立卷应有统一的封面及目录,资料纸张大小均以A4纸张尺寸为标准,并按规定装订,立卷质量基本要求是完整和精炼。
2、照片、音像、磁带、光盘等电子资料立卷的规定
内部审计结束后,照片、音像、磁带、光盘等资料也应按规定立卷。
照片应按顺序夹在相册里;音像、磁带、光盘应在外露处写明资料名称。
第三章归档
第九条为了防止内部审计档案丢失,内部审计资料装订后,由项目负责人立即归档。
归档时,按规定办理档案交接手续,填制《内部审计档案移交清单》,移交清单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应存档备查。
档案管理员对于归档后的内部审计档案进行分类编号,并登记造册。
分类时,应采用分年度、分项目、分类别立卷的方法。
每一个公司为一个项目,每个公司的内控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专项审计等作为内部审计档案的类别。
原则上档案分类应以查找方便为主,档案保管应当保持原卷封装,特殊情况下,需拆封应重新整理。
第十条在内部审计活动中形成的文件、记录和反映内部审计监督、评价、签证等业务活动的取证材料,包括签报、批件、定稿、复印件、审计调查记录、审计工作底稿等重要原始凭证,均应收集齐全,立卷归档,具体立卷归档的范围是:
1、年初审计计划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审计项目、审计调查等。
2、上级领导对审计项目的批示、指示。
3、审计通知书、委派通知书。
4、审计报告及审定该报告的会议记录、纪要等。
5、审计证据,审计调查材料,审计工作底稿。
6、审计结论和审计处理决定及讨论该审计结论和审计处理决定的会议记录、纪要。
7、被审计单位或下属二级单位经理对审计报告的意见。
8、审计案件移送书。
9、与审计有关的其他材料。
10、国家审计、社会审计的审计报告,审计结论,审计处理决定,审计通知书。
第十一条为保证审计档案的完整、系统和便于利用,对立卷的归档文件材料要进行严格的挑选,重点是取证及其他有关材料,要以审计报告、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所列的问题为中心整理材料,一般不得将审计监督和行政管理两类文件材料混合立卷。
第十二条对确定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应检查其有关程序、签批、认定手续是否完备,对不符合要求的应予以补充完善。
第四章装订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档案按国家审计署有关的立卷归档程序,采取逆向归档方法:
1、卷内目录:
第一部:审计报告、审计结论、审计处理决定。
第二部:取证材料。
第三部:审计通知书、委派通知书。
2、立卷的所有文件材料应逐页在右上角编写阿拉伯数码。
第十四条国家审计、社会审计的审计报告、审计结论、审计处理决定及审计通知书应归为一卷。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档案的装订要求:
1、所有存档纸张资料尺寸应为标准A4纸的尺寸。
如纸张资料超过此规定应折叠成相应尺寸。
2、所有的纸张资料应拆除金属物。
3、破损和褪色的文件材料,应进行修补或复制。
4、声、像档案及计算机软件等资料,应在每盘上注明内容、承办单位、复制时间、录制人并逐盘登记,不得有油笔或半页纸张出现。
5、文件材料装订部分过窄或有字的,用纸加宽装订;纸面小的,加贴在标准的A4纸上。
6、文件材料字迹难以辩认的,应附抄件并加以说明。
7、文件材料是外文的,应附有中文译本。
8、卷内文件材料,一般不超过一百页为宜,超过的可根据文件材料内容的阶段性分卷装订。
9、装订时文件的右边和下边要取齐。
10、装订要牢固、整齐、美观、不丢页、不压字、不损坏文件,不妨碍阅读。
第十六条案卷立好后应定期向本单位档案室移交,以便集中统一管理。
第五章借阅
第十七条审计档案一般不对外借阅,因工作需要借阅内部审计档案时,须填制《内部审计档案借阅单》,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由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批准;《内部审计档案借阅单》
必须严格标明借阅时间以及归还时间。
第十八条“借阅单”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交借阅人,一份留底备查。
原则上归档后的内部审计档案不能携带外出,确属工作需要,应经审计委员会总经理批准。
第六章保管
第十九条内部审计档案须具备一定的保管条件并配备专管人员进行保管,实行档案保管责任制。
第二十条内部审计档案应有保管期限,根据特点内部审计档案保管期限分永久性保管和定期保管,其中,定期保管期限为10年,所有档案期限自档案归档之日起计算。
第七章销毁
第二十一条对于保管期限未满的内部审计档案,任何人不得随意销毁。
第二十二条对于保管期限届满的内部审计档案,档案管理员应填制《审计档案销毁清册》登记需要销毁的审计档案,并书面申请公司领导,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销毁时,应在公司领导指定监销人员的监督下进行;销毁后,档案管理员和监销人员同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档案管理人员对《审计档案销毁清册》进行保管,销毁清册是在企业存续期内进行永久保管。
第八章保密
第二十三条公司内部审计档案实行封闭管理,对于工作底稿中涉及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公司董事会将不定期地对公司内部审计档案进行抽查。
如发现问题,给公司的正常工作带来麻烦,甚至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公司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内审资料按照公司资料密级进行立卷归档及保密。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管理制度由公司审计部负责制定与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1、《内部审计档案移交清单》
2、《内部审计档案借阅单》
3、《审计档案销毁清册》
4、《内部审计报告封面》
内部审计档案移交清单
本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存档,另两份移交人、接交人各一份。
移交人:接交人:
内部审计档案借阅单
审计档案销毁清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