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桥镇村级专职人民调解员绩效考核办法(精)
人民调解员考核和奖惩制度

人民调解员考核和奖惩制度【实用版2篇】目录(篇1)一、人民调解员考核和奖惩制度的意义二、人民调解员考核和奖惩制度的内容三、人民调解员考核和奖惩制度的实施四、人民调解员考核和奖惩制度的意义人民调解员考核和奖惩制度是人民调解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有利于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素质,而且有利于促进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
该制度通过对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和奖惩,使人民调解员更加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更加注重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
正文(篇1)一、人民调解员考核和奖惩制度的意义人民调解员是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力量,他们负责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因此,对人民调解员进行考核和奖惩是非常必要的。
通过考核和奖惩,可以激励人民调解员更加努力地工作,提高他们的素质和工作能力,从而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二、人民调解员考核和奖惩制度的内容人民调解员考核和奖惩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考核标准:根据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情况,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包括工作量、工作质量、工作效果等方面。
2.考核方式:采用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定期考核可以了解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情况,不定期考核可以发现人民调解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奖惩方式:根据考核结果,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奖励或惩罚,奖励包括荣誉奖励和经济奖励,惩罚包括批评、警告、降职等。
三、人民调解员考核和奖惩制度的实施人民调解员考核和奖惩制度的实施需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同时,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素质和工作能力。
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考核和奖惩制度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四、人民调解员考核和奖惩制度的意义通过人民调解员考核和奖惩制度的实施,可以发现人民调解员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并给予相应的批评和指导,促进他们改进工作方法和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也可以对优秀的人民调解员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人民调解员考核和奖惩制度

人民调解员考核和奖惩制度(原创版3篇)目录(篇1)一、人民调解员考核和奖惩制度的意义二、人民调解员的职责和任务三、考核内容的具体规定四、奖惩制度的实施五、人民调解员考核和奖惩制度的效果分析正文(篇1)人民调解员考核和奖惩制度对于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素质,保证人民调解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公开,具有重要的意义。
人民调解员是专门从事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人员,他们需要具备较高的道德素质、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
为了保证人民调解员能够有效地履行职责,我国制定了一套完善的人民调解员考核和奖惩制度。
人民调解员的职责和任务主要包括:调解各类矛盾纠纷,防止矛盾纠纷升级,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
为了保证人民调解员能够更好地履行这些职责,我国规定了对人民调解员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德方面主要考核人民调解员的职业道德,包括敬业爱岗、熟悉法规、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搞好服务、保守秘密等。
能方面主要考核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技能,包括调解技巧、法律知识、沟通能力等。
勤方面主要考核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包括工作时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
绩方面主要考核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成果,包括调解成功率、调解协议履行情况等。
为了保证考核的公正、公平和公开,我国规定了严格的考核程序,包括定期考核、随机抽查、群众评议等。
同时,为了激励和约束人民调解员,我国还规定了奖惩制度。
对于表现优秀的人民调解员,可以给予表彰、奖励等激励措施;对于表现不佳的人民调解员,可以给予批评、处罚等约束措施。
人民调解员考核和奖惩制度的实施,有力地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素质,保证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公开,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人民调解员考核和奖惩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考核指标不够科学、奖惩措施不够有力等。
目录(篇2)一、人民调解员考核和奖惩制度的意义和目的二、人民调解员考核的内容和标准三、奖惩制度的实施和作用四、人民调解员考核和奖惩制度的完善建议正文(篇2)人民调解员考核和奖惩制度是我国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素质,保证人民调解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公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和目的。
人民调解目标考核办法

人民调解目标考核办法为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目标管理水平,加强和规范年度目标考核工作,客观、公正、科学地反映人民调解工作实绩,推进人民调解机制健康、高效运转,更好更多更快的化解社会矛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省人民调解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人民调解工作目标实行年度考核制,由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对下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年度分值考核。
第二条本办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实施考核时,除具体明确了不得分的款项外,其余款项应当视工作完成情况酌情得分,得分基数为1分。
第三条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制定的重点工作目标应与本目标分开、同步考核,最后统一折合成100分,其中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分数占60%,本目标考核分数占40%。
上级机关没有制定年度重点工作考核目标的,以本办法为唯一考核目标。
第四条考核主要依据当地党委政府、司法行政机关相关文件贯彻落实,人民调解统计报表、台账、工作记录,日常工作检查等。
第五条人民调解工作目标考核主要内容及分值设定:(一)组织领导:10分1、地方党委政府重视,纳入综合目标、年度综治工作或平安建设内容加以考核或专题研究部署。
5分.否则,不计分。
2、地方党委政府出台人民调解工作文件,建立人民调解工作或表彰会议机制。
3分。
否则,不计分。
3、地方党委政府当年召开常委会或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讨论、学习人民调解.2分。
否则,不计分。
第1款和第2款,只要纳入目标考核和出台相关文件,则每年均可以得分。
(二)组织建设:15分1、人民调解指导中心建立健全。
2分。
2、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率达到100%。
5分。
否则,不计分。
3、企业事业单位和专业性、行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数量同比增加,5分;同比持平,2分;同比下降,不计分。
4、本地人民调解工作层级网络基本建成,调解小组、调解工作室(站、点)等应建率达到80%以上,3分;低于60%,不计分。
(三)队伍建设:15分1、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效果,辖区内人民调解员培训率达100%,5分;培训率低于95%,不计分。
等级调解员绩效考核

等级调解员绩效考核【实用版】目录一、等级调解员绩效考核的背景和意义二、等级调解员绩效考核的标准和方法三、等级调解员绩效考核的实施和效果四、等级调解员绩效考核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正文一、等级调解员绩效考核的背景和意义随着社会矛盾的日益增多和复杂化,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纠纷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提高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我国实行了等级调解员制度,对调解员进行绩效考核,以激励他们更好地为民服务。
二、等级调解员绩效考核的标准和方法等级调解员绩效考核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衡量:1.调解成功率:这是考核调解员工作效果的重要指标,调解成功率越高,说明调解员的工作能力越强。
2.调解周期:调解周期越短,说明调解员的工作效率越高。
3.调解协议履行情况: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也是考核调解员工作的重要方面,如果调解协议得到有效履行,说明调解员的工作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4.服务态度和职业道德: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应保持公正、公平、公开的态度,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等级调解员绩效考核的实施和效果等级调解员绩效考核的实施,一方面可以激励调解员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另一方面也可以为调解员的晋升和待遇提供依据。
通过绩效考核,可以发现并培养一批优秀的调解员,推动调解工作的发展。
四、等级调解员绩效考核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尽管等级调解员绩效考核在推动调解工作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考核标准不够科学、考核过程不够透明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1.完善考核标准,使之更加科学、合理。
2.加强考核过程的监督,保证考核的公平、公正。
3.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提高考核的客观性和权威性。
调解员考评细则二

开展劳资纠纷法律知识、健康安全知识、项目内容宣传等2次及以下,并按时撰写和提交新闻媒体,未并获得刊登、发表的
2
建言献策
每提出一条加1分,最主题曲不超过5分
5
减分项
制度和纪律
不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的或工作期间做与工作无关事务的
-5
形象和业务
工作期间造成有损于新区、办事处劳动部门及机构形象的
-5
管理和安排
整合法律援助、劳动部门等资源10个以上的
10
整合法律援助、劳动部门等资源5~10个的
6
整合法律援助、劳动部门等资源少于5个的
2
无任何资源的
0
加分项
媒体宣传
开展劳资纠纷法律知识、健康安全知识、项目内容宣传等3次及以上,按时撰写和提交新闻媒体、并获得刊登、发表的
10
开展劳资纠纷法律知识、健康安全知识、项目内容宣传等3次及以上,并按时撰写和提交新闻媒体,未并获得刊登、发表的
10
被动参与调解组织安排事务,按要求完成工作安排的,并进行结果反馈的
6
部分参与调解组织安排事务,结果反馈的
2
对调解组织安排事务有抵触,未按要求完成工作安排的
0
能力综合考核
沟通协调
主动沟通,积极反馈,协调处理的
10
偶尔沟通,被动反馈,协调处理的
6
极少沟通,偶尔协调处理的
2
未任何沟通,逃避困难的
0
资源整合
调解员考评细则(二)
评价
大项
评价
项目
评价指标
分值
自评得分
机构评分
最终得分
能力综合考核
团队融入
积极主动融入项目团队,与同事关系融洽,同事关系一般,偶尔参与团队活动的
人民调解工作奖惩办法

人民调解工作奖惩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我镇人民调解工作,加强我镇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基层人民调解员积极性,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我镇社会稳定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人民调解工作要在村(居)民委员会的统一xx下,依托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强化组织xx,提高目标责任,规范办理程序,注重调解质量,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共同努力。
二.评估主体和对象人民调解员岗位津贴的对象是指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全体成员和其他参与调解工作的人员。
人民调解员办案奖励对象按照“谁调解、谁奖励”的原则确定。
三.评估要求村级人民调解工作应纳入对村(居)长的xx社会稳定工作考核奖励;不断完善闫涛镇人民调解工作考评体系,加大考评奖励力度,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员岗位津贴奖励制度落实。
(一)人民调解员岗位津贴制度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岗位考核采用倒扣分的方式。
每月,镇司法所将根据岗位职责实际履行情况和调解工作完成情况对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进行考核。
以每年5000元为基数,根据考核分数,年底xx镇对基层调解委员会相关人员给予一次性调解补贴。
1、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如有矛盾纠纷必须受理,调解如有受理,并登记如有调解。
每次委员会调解成功发生矛盾纠纷,调解员都要做好档案登记整理工作,每月20日前上报镇司法所。
每个行政村(居)委会每月应上报不少于3份档案。
2.经本会调解的一般民事纠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解决,期限X不超过一个月。
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但不得出现零调解现象。
3.案卷必须有纠纷受理登记表、调解申请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以及双方当事人和调解员签订的人民调解协议书。
委托他人调解的,必须出具委托书;对于复杂、疑难的纠纷,必要时应当制作调查笔录、调解笔录和回访记录。
4.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坚持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制度,重要节假日和敏感时期集中排查调处,每月分析社会不稳定因素等。
人民调解目标考核办法

人民调解目标考核办法为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目标管理水平,加强和规范年度目标考核工作,客观、公正、科学地反映人民调解工作实绩,推进人民调解机制健康、高效运转,更好更多更快的化解社会矛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省人民调解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人民调解工作目标实行年度考核制,由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对下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年度分值考核。
第二条本办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实施考核时,除具体明确了不得分的款项外,其余款项应当视工作完成情况酌情得分,得分基数为1分。
第三条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制定的重点工作目标应与本目标分开、同步考核,最后统一折合成100分,其中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分数占60%,本目标考核分数占40%。
上级机关没有制定年度重点工作考核目标的,以本办法为唯一考核目标。
第四条考核主要依据当地党委政府、司法行政机关相关文件贯彻落实,人民调解统计报表、台账、工作记录,日常工作检查等。
第五条人民调解工作目标考核主要内容及分值设定:(一)组织领导:10分1、地方党委政府重视,纳入综合目标、年度综治工作或平安建设内容加以考核或专题研究部署。
5分。
否则,不计分。
2、地方党委政府出台人民调解工作文件,建立人民调解工作或表彰会议机制。
3分。
否则,不计分。
3、地方党委政府当年召开常委会或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讨论、学习人民调解。
2分。
否则,不计分。
第1款和第2款,只要纳入目标考核和出台相关文件,则每年均可以得分。
(二)组织建设:15分1、人民调解指导中心建立健全。
2分。
2、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率达到100%。
5分。
否则,不计分。
3、企业事业单位和专业性、行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数量同比增加,5分;同比持平,2分;同比下降,不计分。
4、本地人民调解工作层级网络基本建成,调解小组、调解工作室(站、点)等应建率达到80%以上,3分;低于60%,不计分。
(三)队伍建设:15分1、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效果,辖区内人民调解员培训率达100%,5分;培训率低于95%,不计分。
人民调解员考核和奖惩制度

人民调解员考核和奖惩制度摘要:一、人民调解员考核和奖惩制度的重要性二、人民调解员考核的内容和标准三、人民调解员的奖惩措施四、实施人民调解员考核和奖惩制度的意义正文:人民调解员考核和奖惩制度对于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人民调解员是负责调解民间纠纷的人员,其工作效果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和谐。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民调解员考核和奖惩制度,可以激励人民调解员积极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提升调解质量。
人民调解员考核的内容和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调解纠纷的数量和质量,包括调解成功率、纠纷处理速度等;二是调解员的工作态度和业务能力,包括是否积极主动、专业知识是否丰富、业务技能是否熟练等;三是调解员的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包括是否耐心细致、是否尊重当事人意愿、是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等。
人民调解员的奖惩措施主要包括:一是表彰奖励。
对于工作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人民调解员,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如通报表扬、奖金、晋升等。
二是批评教育。
对于工作表现较差、存在问题的人民调解员,可以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认识问题、改进工作。
三是纪律处分。
对于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人民调解员,可以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如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
实施人民调解员考核和奖惩制度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激励人民调解员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积极性;二是促进人民调解员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升调解质量;三是树立良好的工作导向,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发展;四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总之,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员考核和奖惩制度,对于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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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桥镇村级专职人民调解员绩效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规范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和职业行为,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根据《人民调解法》以及相关文件规定, 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镇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
二、考核机构
镇党委政府成立专职人民调解员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考核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
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和相关业站所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负责组织协调对专职人民调解员的绩效考核等相关工作。
三、考核方式
每月对专职调解员考核一次,考核项目与调解员补贴挂钩,实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以奖代补”和“日常工作” 双考评办法。
(一人民调解“以案定补”考核
每月 25日前,各村将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案件的相关调解文书档案报司法所,经司法所按考核标准要求对案
件的数量、质量、等次进行确认,填写“以案定补”登记表, 报市政法委维稳办。
(二“以奖代补”的考核依据市政法委下发的“以案定补、以奖代补”名单为依据。
(二人民调解“日常工作”考核
每月 25日前,司法所按考核标准要求,对专职调解员当月工作表现逐一评分,填写日常考核表,年底按工资标准考核。
四、考核标准
(一“以案定补”考核标准
1、简单纠纷,即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口头方式成功调解的简易民间纠纷。
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按规定要求进行台帐登记,每件补贴 10元 (市级补贴 5元,镇级补贴5元。
2、一般纠纷:事实清楚,通过一般调解工作程序调解成功达成协议并履行,严格按照《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调解文书格式>的通知》要求制作调解卷宗的纠纷,每件补助 100 元 (市级补贴 50元,镇级补贴 50元。
3、复杂纠纷:案情复杂 , 涉及人数较多或涉及两个以上行政村;在全镇有影响的,经两次以上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并履行 , 按规范化要求制作卷宗的纠纷,根据案件复杂程度 , 每件补助 600元 (市级补贴 300元,镇级补贴 300元。
(二“以奖代补”的考核标准,市级奖励 1000元, 镇级奖励 1000元。
(三专职调解员日常工作考核标准
1、认真学习人民调解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深刻领会人民调解法的立法精神、基本原则和各项规定。
(10分
2、矛盾纠纷的排查,纠纷排查必须做到半月一排查, 能及时把握纠纷动态信息,尤其是重大矛盾纠纷及社会热点问题能及时发现苗头,得到有效监控,上报情况及时。
(10分
3、调解员受理纠纷后要及时调解,按照“一般纠纷不出村,重大纠纷不出乡镇”的原则,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并对参与调解的人员、时间、地点及进展情况有详细记录,纠纷当事人有签字。
(15分
4、依法公正调解,严格执行调解程序,规范制作调解文书,调解协议五要素齐全,建立调解协议备案制度,备案率 100%。
(15分
5、一般性矛盾纠纷受理率达 100%,调处成功率达 98%以上。
(15分
6、及时向司法所反馈矛盾纠纷信息,总结典型案例材料。
(10分
7、无因调解不及时、不适当引起的一般纠纷转为复杂纠纷、民转刑案件、非正常越级上访案件、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15分
8、按时参加司法所组织的会议、培训等活动,完成安排的调解工作任务。
(10分
五、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成绩分为四个档次:90分以上为优秀、 80— 89分为称职、 79分以下为不合格。
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专职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先进评比、续聘、工资和绩效奖金发放的主要依据。
对工作不称职,考评不合格的调解员,予以辞退或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