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协议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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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一、引言政府采购框架协议是一种灵活的采购方式,旨在为政府部门和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提高采购效率和效果。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的管理,保障公平公正,特制定本《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环节的管理。

三、框架协议的签订1. 协议的范围和目的政府采购框架协议应明确协议的范围、目的和实施期限。

协议的范围应该明确界定所涉及的商品或服务的品类、规格及数量。

2. 供应商的选择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的供应商应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程序进行选择,并符合相关资质要求。

3. 协议文件的编制政府采购框架协议文件应包括供应商资格审查、投标文件要求、评标标准、履约保证金等内容,并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框架协议的履行1. 商品或服务的提供供应商应按照框架协议的约定,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履约保证金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时应按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确保履行合同的责任。

履约保证金应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和使用。

3. 价款支付政府采购单位应按照框架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期限及时支付商品或服务的价款。

五、框架协议的变更1. 变更的条件框架协议的变更应符合合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合同双方的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确认。

2. 变更的程序框架协议的变更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包括变更申请、审批、备案等环节。

六、框架协议的终止1. 终止的情形框架协议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情形进行终止,如达到协议规定的履行期限、双方协商一致等。

2. 终止的程序框架协议的终止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包括提前通知、协商解决争议等环节。

七、争议解决1. 争议解决方式对于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的争议,合同双方应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

若协商不成,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解决。

2. 争议解决机构政府采购框架协议争议的解决机构可以选择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仲裁机构或法院进行解决。

2024年度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带附录)

2024年度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带附录)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甲方(采购方):__________乙方(供应商):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政府机构,需要进行物资和服务的采购,乙方为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愿意为甲方提供物资和服务。

为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采购范围和内容1.1甲方根据实际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和采购清单,明确采购物资和服务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标准、交付时间等要求。

1.2乙方根据甲方的采购计划和清单,提供符合要求的物资和服务。

二、采购方式和程序甲方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即先与乙方签订框架协议,再根据实际需求向乙方下订单。

2.2框架协议的有效期为____年,自签订之日起计算。

有效期内,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求向乙方下订单。

2.3甲方下订单时,应明确订单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标准、交付时间等要求。

乙方应在接到订单后按照要求提供物资和服务。

2.4乙方应在接到订单后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物资和服务。

如无法按时提供,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说明原因和预计提供时间。

三、价格和支付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物资和服务的价格,应按照框架协议约定的价格执行。

如市场价格发生变动,双方可协商调整价格。

3.2甲方按照实际收到的物资和服务,进行验收和结算。

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货款。

四、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4.1乙方提供的物资和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并保证其正常使用。

4.2乙方应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安装、调试、维修、培训等。

乙方提供的物资和服务,如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更换或退货。

五、保密条款5.1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应对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5.2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均属于双方共有,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复制、传播或公开。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文本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文本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文本1. 引言本框架协议旨在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并确保合同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1.1 目的本框架协议的目的是建立一个适用于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框架,促进政府采购的效率和规范化。

1.2 适用范围本框架协议适用于所有政府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采购、工程采购和服务采购。

2. 定义和解释2.1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或政府机构以及其他由政府资金支持的组织,通过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方式,满足其公共权力行使的需要,并实现公共利益的行为。

2.2 招标招标是指政府采购主体按照法定程序公开邀请供应商投标的过程。

2.3 供应商供应商是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招标过程3.1 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主体应当在招标开始前发布招标公告,公告中应包括招标项目的基本信息、采购需求、投标资格要求、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和截止时间等内容。

3.2 技术规格和要求政府采购主体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技术规格和要求,确保供应商了解并满足这些要求。

3.3 投标文件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供应商的基本信息、报价、技术方案等内容。

3.4 开标和评标政府采购主体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进行开标和评标过程,评选出最有竞争力的投标人。

3.5 中标公告和合同签订政府采购主体应当在评标结束后及时发布中标公告,并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 履约管理4.1 交付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约定和政府采购主体的要求,及时交付货物、工程或提供服务。

4.2 质量控制政府采购主体有权对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质量进行验收和检测,确保符合合同要求和标准。

4.3 合同变更和解除在正当的情况下,政府采购主体和供应商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4.4 争议解决政府采购主体和供应商之间的争议可以通过友好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5. 监督和管理5.1 监督机构政府采购监督机构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其合法、合规和公正。

政府框架采购协议书范文1

政府框架采购协议书范文1

政府框架采购协议书范文甲方:[政府采购单位名称]乙方:[供应商名称]为确保甲方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采购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政府框架采购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建立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框架采购合作关系,确保甲方能够按照需要、及时、稳定地获得乙方提供的合格产品和服务。

二、采购范围1. 采购产品及服务乙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的采购清单提供相关产品或服务,具体内容见附件《采购清单》。

2. 采购数量本协议中的采购数量为估算数量,实际采购数量根据甲方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整。

甲方无义务向乙方采购指定数量的产品,乙方仅需按照实际需求提供。

3. 采购项目类型列举具体的采购项目类型,如办公设备、计算机硬件、软件、工程建设等。

三、采购方式1. 采购方式甲方在本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根据实际需求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或竞争性谈判或询价采购或公开招标的方式,向乙方发出采购订单。

2. 订单管理每次采购订单的具体内容、数量、价格及交货期等由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订单。

四、价格及支付1. 价格约定双方确认本框架协议中的价格为固定价格或动态调整价格。

具体价格依据附件《报价单》为准,乙方提供的价格为含税价格。

2. 价格调整甲方可根据市场价格波动、法律政策变化等因素,对框架协议价格进行合理调整。

调整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并达成书面协议。

3. 支付方式①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甲方支付乙方的款项应根据乙方提交的合法有效发票进行支付。

②付款周期为发票提交后的7天。

4. 支付条件①初次订单支付: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发票、验收报告支付30%的订单款项。

②余款支付: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70%。

五、交货要求1.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详见每次订单。

2. 交货时间乙方应根据每次订单中的交货时间安排发货,并确保按时交货。

如乙方每延迟一天交货,应支付合同金额的0.1%作为违约金。

(精选)政府采购协议框架

(精选)政府采购协议框架

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框架协议计算机/数码照相机/……(请根据中标情况具体标出项目、品牌)编号:NJZC-甲方: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次公开招标结果,甲乙双方签订本框架协议。

第一条组成本框架协议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招投标文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交的投标资格预审资料;2、乙方提供的电子投标数据;3、甲方通过招标系统发布的中标结果通知;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本项目协议供货有效期内,随时对乙方投标数据的真实性、中标产品、履行框架协议和合同情况进行核查。

2、甲方保留在特殊情况下另行采购的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1、在本中心网站发布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实行政府采购项目协议供货办法的通知,执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办法。

2、甲方采取认为适当的方法向采购人公布乙方中标货物价格、服务承诺等与销售中标货物和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

3、负责协调乙方与采购人在销售中标货物和售后服务方面的关系,与有关部门一道协调和处理与之有关的纠纷。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拒绝采购人提出的购买非中标货物、配件或超出投标承诺以外的其他要求。

2、对采购人在购买中标货物和服务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3、拒绝任何个人以采购人名义按照中标价格购买中标货物和现金交易。

二、乙方的义务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采购人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严格履行投标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3、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按照中标价格或折扣向采购人销售中标货物并提供相关服务。

4、约束推荐的代理销售商和售后服务机构行为,并承担连带责任。

5、在协议供货期内,必须根据网上报价调整的同时(从发布调整通知或媒体广告起计算不超过24小时,如超过24小时一经查实,取消中标人三至六个月协议供货资格,并扣缴全部履约保证金。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0号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0号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0号《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21年12月31日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刘昆2022年1月14日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多频次、小额度采购活动,提高政府采购项目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框架协议采购,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者主管预算单位对技术、服务等标准明确、统一,需要多次重复采购的货物和服务,通过公开征集程序,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并订立框架协议,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按照框架协议约定规则,在入围供应商范围内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并订立采购合同的采购方式。

前款所称主管预算单位是指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向本级财政部门申报预算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采购:(一)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品目,以及与之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等,属于小额零星采购的;(二)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本部门、本系统行政管理所需的法律、评估、会计、审计等鉴证咨询服务,属于小额零星采购的;(三)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为本部门、本系统以外的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需要确定2家以上供应商由服务对象自主选择的;(四)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所称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是指同一品目或者同一类别的货物、服务年度采购预算达到采购限额标准以上。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近年来,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改革不断推进,其中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被普遍认为是重要的一环。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是指政府与供应商之间达成的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旨在提高采购效率、降低成本、加强供应链管理。

本文将就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的管理办法进行探讨。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的核心是规范和监督政府采购行为,有效防范腐败和滥用行为。

首先,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必须确保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得以贯彻。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的签订应该在广泛参与和竞争的基础上进行,以保证最有资质和最有竞争力的供应商获得合同。

同时,政府采购机构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通过监察、审计等手段,对政府采购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绩效评估。

其次,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必须注重风险管理和合同管理。

政府采购涉及大量资金和资源,因此必须具备一定的风险管理意识。

政府采购机构应该严格审查供应商的资质和信誉,确保合同的履行能力和合规性。

同时,对于采购项目的风险,政府采购机构要制定相应的策略和措施,通过合理的分包、备份等方式,降低风险的发生概率和影响程度。

此外,在合同管理方面,政府采购机构需要建立起严格的合同履行监督体系,确保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产品或服务,并及时对合同违约行为进行处理。

此外,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还应注重维护政府与供应商的利益平衡。

政府作为采购主体,在与供应商进行协商以确定合同条款时,应尽量确保双方的合理权益得到保护。

在采购的过程中,政府采购机构应该尽可能地适应市场需求,充分尊重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以提升供应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同时,关于价格、质量、交货期等方面的约定应该具备一定的弹性,以便满足供应链的需求。

最后,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要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合理的技术标准制定。

政府采购通常涉及到技术性较强的产品或服务,因此,政府采购机构在确定技术规范和标准时应该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并确保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得到贯彻。

另外,政府采购机构还应该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妥善处理与供应商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以确保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持续推动。

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框架协议

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框架协议

附件1: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编号:甲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甲方编制了辽宁省省直2009年度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办公家具)项目(采购文件编号:LNZC20080228,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文件、协议供货合同和本框架协议等文件文本,乙方依法获得了招标文件、协议供货合同和本框架协议等全部相关文件文本并通过详细阅读进而已对有关要求完全了解。

为依法完成本项目,甲方、乙方自愿就本项目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并签署订立本框架协议,内容如下: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作为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已经通过与采购单位依法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确定了委托代理的事项及相关的权利义务,进而已经成为本项目的合法当事人,具有办理采购事宜的必要合法根据。

2.甲方对组织本项目的合法有效性负责,包括甲方在必要情形下将采取符合法律规定及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适当可行的必要措施,尽力保证甲方组织本项目的合法有效性。

3.甲方将依照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要求采购单位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本框架协议、供货合同等所确定的产品范围向中标人指定的代理商采购。

4.甲方组织本次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5.甲方对本项目的任何或全部事项相关的活动或行为,均应当严格遵循政府采购依法所应当遵循的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6.甲方(及其代表的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实际使用需要及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确定最终采购的产品、配置、数量、适用范围和相关服务的内容。

7.甲方有权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协议供货合同和本框架协议等文件文本对乙方及其指定的协议代理商的履约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并要求其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

如发现乙方违反招标文件或本协议或供货合同的有关规定或承诺,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暂停或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扣除或没收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有权通过有关媒体予以公告或其他形式的披露,并列入政府采购不良供应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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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框架协议
计算机/数码照相机/……(请根据中标情况具体标出项目、品牌)编号:NJZC-
甲方: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次公开招标结果,甲乙双方签订本框架协议。

第一条组成本框架协议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招投标文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交的投标资格预审资料;
2、乙方提供的电子投标数据;
3、甲方通过招标系统发布的中标结果通知;
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本项目协议供货有效期内,随时对乙方投标数据的真实性、中标产品、履行框架协议和合同情况进行核查。

2、甲方保留在特殊情况下另行采购的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在本中心网站发布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实行政府采购项目协议供货办法的通知,执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办法。

2、甲方采取认为适当的方法向采购人公布乙方中标货物价格、服务承诺等与销售中标货物和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

3、负责协调乙方与采购人在销售中标货物和售后服务方面的关系,与有关部门一道协调和处理与之有关的纠纷。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拒绝采购人提出的购买非中标货物、配件或超出投标承诺以外的其他要求。

2、对采购人在购买中标货物和服务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3、拒绝任何个人以采购人名义按照中标价格购买中标货物和现金交易。

二、乙方的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采购人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严格履行投标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3、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按照中标价格或折扣向采购人销售中标货物并提供相关服务。

4、约束推荐的代理销售商和售后服务机构行为,并承担连带责任。

5、在协议供货期内,必须根据网上报价调整的同时(从发布调整通知或媒体广告起计算不超过24小时,如超过24小时一经查实,取消中标人三至六个月协议供货资格,并扣缴全部履约保证金。

)向甲方申请调整报价,调整后的价格折扣和服务应不低于投标时的承诺。

6、在协议供货期内,如果中标机型更新换代,应将原投标机型一对一替换为新机型,其价格优惠幅度不得低于原投标机型。

7、保存与中标产品有关的网上报价和配置(乙方中国总部的对外公众网站上公开报价和配置)所在的历史网页两年(从中标时开始计算),并随时可以提供给甲方审查。

8、每季度结束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以书面形式向同级采购中心报送中标产品销售
统计表。

9、每月1—10号乙方应登陆采购中心招标系统进行降价(所有中标产品、型号),降价幅度或比例由采购中心根据执行的合同价格,或市场价格等具体情况决定,并在系统提示。

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降价的,系统将自动关闭没有降价的中标产品、型号,并停止政府采购。

10、配合甲方对乙方及其推荐的代理商销售发票进行检查。

第四条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中标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

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所出售货物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销售的货物发生非人为因素严重故障时,应当免费在七日内将补充或者更换的货物运抵发生故障的货物所在地,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保修期内所有因更换或修理货物或部件而导致停止运行的时间应从其质保期内扣除;乙方在质保期内安装的任何零配件,必须是其投标货物生产制造厂商原产的或是经其认可的。

5、在质保期内,乙方有责任解决所所销售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

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乙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

第六条包装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第七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投标承诺提供服务。

2、乙方应提供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以及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采购人进行免费培训。

3、乙方应提供承诺的免费上门、免费整机保修和系统维护;保修期自采购人在货物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4、保修期后的维护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八条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日,向甲方提交壹万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签署验收单后的三年。

2、如乙方未能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将视情节轻重,做出不予退还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通报、暂停或长期停止其政府采购资格等处理。

此项下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乙方投标文件有不实的技术指标或承诺以及其他弄虚作假情况,或中标产品无价格优势(高于市场平均价),或执行的供货价高于同期投标货物生产厂家给予最高级别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提货价的,且无法做出合理解释的,经查实后作为一次有效投诉。

2、乙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的,经查实后作为一次有效投诉。

3、乙方某一货物中标型号被另一型号的新产品替代后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或变相提高供货价格或降低优惠率的,经查实后作为一次有效投诉。

4、乙方以暂时缺货为由(事前没有向甲方报备且经甲方同意),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经查实后作为一次有效投诉。

5、乙方未能提供承诺服务的,经查实后作为一次有效投诉。

6、乙方推荐的代理商或售后服务机构不遵守中标人的承诺供货或提供服务而受到采购人有效投诉,乙方未能及时解决的,经查实后作为一次有效投诉。

7、协议供货期内,如发现市场上有低于协议供货实际成交价(如询价单等方式确认的价格)5%(含)的同品牌、同型号、同配置及同服务的产品,一经查实取消中标人三至六个月协议供货资格,并扣缴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8、采购中心经核实投标价格高于上一期协议供货价(含配件)、其他政府采购、其他任何招标机构采购价格,投标人将被暂停或取消中标资格。

9、协议供货期内,因提供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受到采购人一次有效投诉的,给予警告;受到两次有效投诉的,在采购中心网站通报并扣缴责任人的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受到三次有效投诉的,取消中标人三至六个月协议供货资格,并扣缴全部履约保证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

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合同引起的或合同有关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向协议签订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在仲裁期间,签订的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或至****年**月**日按照中标项目协议供货期限定。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本协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采购中心):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说明:若投标人有多个协议期相同的项目中标,请将框架协议合并到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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