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党建示范点标准化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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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浦东新区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浦东新区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浦东新区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 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浦东新区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区委各部、委、办,区政府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区级机关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各开发区党组,各直属机构党组,各直属公司党委,各社区(街道)党工委、镇党委组织(干部)部门:现将《关于开展浦东新区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组织部2013年4月关于开展浦东新区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探索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有效途径,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在深入开展分类定级晋位升级、“五好”基层党组织评选等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区开展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

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按照点上出经验、面上求突破、整体抓提升的思路,通过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分类培树一批有扎实基础、有鲜明特色、有突出亮点、有显著成效、有推广价值的基层党组织先进典型,为全区基层党建工作提供示范。

通过以重点带一般、以先进促后进,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价值引领、整合资源、服务群众作用和党员的先锋示范作用,努力为浦东推进二次创业、实现二次跨越提供可靠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二、工作原则1、分类覆盖,强化指导。

创建工作力求覆盖至各领域、各行业、各类型,基层党组织普遍知晓、积极参与。

关于开展标准化党支部建设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标准化党支部建设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标准化党支部建设工作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党委、本部各党支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历次全会和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探索新常态、新形势下提高公司党建科学化水平新途径,切实加强公司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更好地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全面完成“XXXXX 年”任务目标,加快公司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现决定在公司系统开展标准化党支部建设工作。

一、标准化党支部建设的目的意义党中央指出,要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针对当前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责任重大。

(一)开展标准化党支部建设是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工作的重要抓手。

标准化党支部建设就是要从支部建设、支部职责任务、党员教育管理、落实各项制度等方面对支部工作进行规范,夯实党支部工作基础,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

(二)开展标准化党支部建设是提升党建工作水平重要途径。

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首先是提升党建标准化、制度化水平。

通过标准化党支部建设落实从严治党工作要求,提升党支部工作水平,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实现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推动企业中心工作“双赢”。

(三)开展标准化党支部建设是创新党建工作机制,提升党建工作绩效的有效手段。

建设标准化党支部要坚持把党支部工作放在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大局中把握,使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群众工作更紧密地与生产经营结合,真正融入管理并切实发挥作用。

二、标准化党支部建设的主要内容(一)支部班子健全,支部委员分工明确、履职到位、团结协作、调整及时,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明显。

党支部书记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坚持“两手抓”。

结合支部实际建立健全与党支部工作有关的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和相关档案资料。

(二)按《XXXXXXXXX公司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

示范点培育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党建综合示范典型创建工作的通知)

示范点培育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党建综合示范典型创建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党建综合示范典型创建工作的通知各镇街党委、机关工委、区直机关各党工委:为有效落实《关于印发<xx市创建党建综合示范典型工作方案>的通知》(延市组发〔xx〕xx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基层党建综合示范典型创建步伐,按照xx市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全面巩固我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年”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实现全区各领域党建工作全面提升、全面过硬目标要求。

现就进一步做好基层党建综合示范典型创建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建数量各镇街、区直机关党工委要按照县域党组织数量,围绕“五个好”基层党组织创建目标,分层次、分领域选树和培育一批“标准高、示范强、特色亮、效果好”的党建综合示范典型。

其中,培育市级党建综合示范典型农村6个,社区3个,机关2个、学校2个、非公企业3个、社会组织1个。

培育区级党建综合示范典型占到镇街、区直机关各领域党组织总数30%。

二、检查验收对于各镇街、区直机关创建的市级党建综合示范典型,市委组织部将进行检查验收。

市级验收前,各镇街、区直机关要对示范点加强基层组织、发展主导产业、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全面总结,形成自查报告。

市委、区委组织部分别抽调专人,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征求意见、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全面验收,合格后分别正式挂牌命名为“xx市党建工作综合示范点”和“xx市安塞区党建工作综合示范点”。

三、具体要求一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

抓好示范点的创建、管理和具体指导,做到上下联动、分层争创,不断提高党建综合示范建设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建立党建综合示范培育工作档案文书,制定具体的创建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创建目标、内容、进度、措施及包联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职责,做到目标明确、时限具体、责任到人、措施得力,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建立联点帮扶制度。

对列入典型培育的示范点,明确责任领导,强化工作力量,要协调各方力量,集中人力、财力和物力进行重点突破,帮助解决突出问题,促进示范点真正发挥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示范带动作用。

关于认真做好全市基层党建示范点验收准备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全市基层党建示范点验收准备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全市基层党建示范点验收准备工作的通知各乡镇党委、直属党工委、总支、支部:近年来,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深入开展了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基层党建工作的新经验、新成果不断涌现,有力地推进了全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的提高。

为巩固和发展示范点创建活动成果,圆满完成全市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各项目标任务,切实发挥起示范点“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进我市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按照《2009年全市组织工作要点》和《玉门市培育基层党建示范点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我部将于近期对2008年以来全市新创建的基层党建示范点进行检查验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验收名单2008年下发的《玉门市培育基层党建示范点工作方案》中确定的35个基层党组织(名单附后)。

根据党建示范点动态管理原则,各基层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创建的党建示范点也可申报验收。

二、验收标准验收参照《玉门市培育基层党建示范点工作方案》中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农村、“两新”组织和社区四类示范点必须达到的“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群众反映好)标准进行。

三、验收程序及时间此次验收按照先自查,再申报,后验收的程序进行,具体步骤及时间安排如下:1、自查(6月1日—9日):各创建单位对照党建示范点创建标准逐项进行自查,查漏补缺,并形成2000字左右的创建典型材料。

2、申报(6月10日—14日):各创建单位在自查完善的基础上,填写验收申报表,与创建典型材料一并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综合楼511办公室)申请验收。

3、验收(6月15日—19日):采取“查”、“听”、“谈”、“评”相结合的方式,以示范点为单位分别进行。

“查”:实地查看示范点阵地建设、制度建设、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及有关资料;“听”:听取党组织负责人关于创建示范点特色做法和创建成效的汇报;“谈”:与单位党员群众(党员干部)代表座谈了解情况,并进行党建工作满意度测评;“评”:验收工作组对创建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学校首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师大先锋”创先争优活动,以改革创新精神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近年来,学校党委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突出重点抓党建、夯实基础抓党建、拓展特色抓党建”,形成了党建工作新格局,实现了党建工作新突破。

各基层党组织在基层党建工作中,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和积累了不少好做法、好经验,形成了党建工作新特色,取得了党建工作新效果。

培育典型、示范引导是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重要手段,是基层党建工作保持生机和活力的重要经验。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对于树立正确的基层党建工作导向,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对于拓展党建工作思路,创新党建工作载体,进一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全面把握创建活动的目标要求开展创建活动,要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学校事业发展为目标,以重点培育与面上推动为主要形式,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动和辐射作用,提升我校基层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到2012年,全校计划创建一批校级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其中以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的示范点3个左右,以党支部或分党委建制下的党总支为单位的示范点5个左右)。

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要求:1.领导班子强: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2.党建工作强:党建工作制度健全,组织设置科学,党建队伍好,党建阵地强,工作规范,特色鲜明,形成党建工作品牌,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3.事业发展强:各项工作实绩突出,在校内外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党员群众满意度高。

三、总体明确创建活动的工作步骤1.制订方案,确定对象。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示范点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示范点建设的实施意见
有醒目的标 志牌,标志牌主要包括简介、示范项目(内容)、规模、参与 党员人数、责任领导等基本内容。
四、工作要求 1、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乡党建办要加强对首批党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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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点(*村、*支部)的检查与指导,及时掌握基层党建示范点 进程和动态,解决示范点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不断 提高示范点党建工作水平。
4、要优胜劣汰,动态管理。乡党委将坚持标准,严格程序, 每年对示范点进行一次检查。对工作滑坡,起不到示范带动作 用的,及时进行调整,对新创建达到标准的,充实到示范点行 列。
*乡委员会 2011 年 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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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发[2011]10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示范点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村党支部、乡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
发挥党建工作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以创建促规范,以示范带 全局,全面提高全乡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现就加强党建示范点 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党建示范点建设的重要意义 抓点带面、典型引路,是开展党建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重要 手段,是党建工作富有生机活力的成功经验。实践证明,加强 党建工作示范点建设,对于树立正确的党建工作导向,构建党 建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形成争 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对于拓展党建工作思路,创新党建工作载
2、要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精品意 识,加强对党建工作新机制的探索,注意总结提炼党建工作的 新经验,要结合示范点实际,加大投入,不断完善示范点的软 硬件设施,创造特色,努力做到有貌可观、有点可挖、有经可 学。
3、要广泛宣传,浓厚氛围。各级党组织要及时挖掘总结示 范点创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好做法,运用各种宣传媒 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示范点的成功经验,有计划、有 步骤地把点上的经验做法及时推广到面上去,充分发挥党建示 范点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提高全乡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2)

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2)

关于全面开展省直机关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为认真落实从严治党和依规治党要求,进一步推进基层党支部建设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切实巩固基层基础,经省直工委研究,现就全面开展省直机关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省直机关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坚持从严从实抓基础、抓规范、抓长效,以党支部工作标准化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化,以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化带动省直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从而推动省直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全面提升。

省直机关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围绕把从严治党任务落实、落细、落小的要求,从党建基础工作入手,认真制定和实施机关党支部工作标准,严格考评验收和动态管理,经过三年左右时间,普遍实现党支部工作标准化,形成分类定级、晋位升级长效机制和创先争优、比学赶超浓厚氛围,推动省直机关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参与范围省直及中央驻长各单位所属党支部。

三、实施步骤1.组织实施。

各单位全面发动,组织所属党支部对照《省直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考评标准(试行)》(见附件),明确工作目标、举措和责任,把考评指标逐一落实到位,并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台帐。

2.自评申报。

基层党支部经过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自查自评,认为已经达标的,向机关党委申请进行达标验收。

3.考评验收。

机关党委要按照交叉检查原则,牵头组建考评组,在党支部自评基础上,采取查看资料台账、实地检查走访、开展访谈测评等方式,组织对提出申请的党支部进行考评验收。

对初评达标的党支部,按“优秀”或“合格”评出达标等次,及时反馈,并在每年10月底前将名单和考评情况报省直工委复核审定。

对未达标的党支部不评等次,由机关党委直接反馈考评情况。

4.复核审定。

每年11-12月,省直工委联合党建工作联系组和标准化建设业务主管部门,组成若干检查组,对各单位初评达标的党支部随机抽查,对评级情况进行审定。

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临委组〔2008〕31号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市直属各单位党组织: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决定在全市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的原则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的目的是:通过示范点的形式培育和树立一批硬件完善、软件规范、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基层党组织,并形成群体效应,充分发挥典型带动和辐射作用,全面提升我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应坚持“四项”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工作的原则;坚持大胆实践、勇于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特色的原则;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原则。

二、任务要求在近年来我市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创先争优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可看、可听、可信、可学”的要求,全市创建30个农村“致富型”党建示范点,9个机关“满意型”党建示范点(包括3个机关党组织,3个事业单位党组织,3个基层站所党组织),5个两新组织“和谐型”党建示范点,1个社区“服务型”党建示范点。

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的具体条件是要实现“六个好”:1、领导班子好。

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能够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政治坚定,密切联系群众,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团结合作,开拓创新,勤政廉洁,有很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

2、党员干部队伍好。

党员干部能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真正做到“平时工作看得出,关键时刻站得出,危急关头豁得出”。

党员教育活动经常开展,管理工作规范有序,结构比例合理协调,是单位生产和工作的中坚骨干。

3、工作机制好。

党组织工作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党建工作协调机制完善,组织设置合理,精品亮点突出,党建特色鲜明,在全市范围内具有示范作用。

4、工作业绩好。

党建工作和本单位各项事业和谐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明显,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治安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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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昌宁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党建示范点标准化建设的通知作者:昌组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4778 更新时间:2008-11-9 14:12:17各乡镇党委,县直各部委办局、企事业单位、省市驻昌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不断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按照实施“三级联创”活动、深化“云岭先锋”工程、推进“强基固本”工程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基层党建工作的有效途径,经研究,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县党建示范点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基层党建示范点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推进示范点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近年来,全县各级党组织围绕巩固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深入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上涌现出了一大批特色鲜明、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党建工作典型,辐射带动了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2008年,全县建立党建示范点99个,其中市级示范点4个,县级示范点30个,通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的努力,示范点建设取得了一些成效,得到上级党组织的肯定。

实践证明,培育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是新形势下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载体,牢固树立抓发展必须抓党建、抓党建就是抓发展的工作理念,营造典型示范带动,各级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对于拓展党建工作思路、创新党建活动载体、构建“大党建”格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站在理论和实践的最前沿,用科学发展观审视谋划党建工作示范点培育工作,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激发出来的热情进一步转化为培育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的强大动力,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抓出成效,力争使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进一步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建设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为指导,按照“示范带动、规范提高、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思路,进一步把基层涌现出来的做法和经验以示范点的形式总结规范,应用推广,分层分类培育一批硬件完善、软件规范、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基层党建示范点。

三、推进的原则和标准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的原则是: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工作”的原则。

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找准党建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最佳切入点,以示范点的方式,走出一条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互推互促、同步发展的新路子。

2.“大胆实践、勇于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

适应形式的发展变化,准确把握新时期基层党建工作规律,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把创新贯穿于示范点培育工作的全过程,在防止增加基层负担,力戒形式主义的前提下,鼓励各级党组织积极探索新方法,开辟新途径,建立新机制,推动示范点培育工作深入开展。

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特色”的原则。

立足实际,严格标准,坚持数量服从质量,突出地域特色和实际效果,不搞“一刀切”,培育建立一批时代性、典型性、代表性、时效性较强的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打造具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特点的党建工作新品牌。

4.“统一规划、软硬齐抓、整体推进”的原则。

树立精品意识,有创新思路,老典型要有活力,新典型要有创意,软硬齐抓,武装提高,确保党建工作示范点能够反映本系统、本单位党建工作的最新水平。

5.“政策倾斜、资金扶持、齐抓共建”的原则。

有效整合项目、信息、资金等方面的资源,上下联动、城乡互动,采取联系、帮扶、以奖代补等方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建设党建工作示范点。

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的基本标准是:1.领导班子坚强有力,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务实创新,廉洁勤政,具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2.党员干部队伍发展意识强,爱岗敬业,整体素质高,作风过硬,能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工作机制灵活,抓党建促发展思路清晰,责任明确,措施有力,硬件设施配套,工作制度健全,运行规范,机制创新,党建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富有成效。

4.党组织作用发挥充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业务工作在本系统,本行业走在前列,党建工作有特色,有创新,有影响,能够代表基层党建工作先进水平。

5.群众满意程度高,党组织善于依法维护各方面合法权益,党群、干群关系和谐融洽。

根据上述基本标准,全县统一制定农村、社区、机关、学校、“两新”组织、国企、窗口服务行业示范点的具体标准,以便各级党组织对照推进、督促检查和总结验收.四、保障措施1.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

在坚持市、县领导挂钩不变的基础上,全面实施示范点“书记工程”。

各党(工)委书记要明确建立一个点,建立党委书记“样板田”、“责任区”,并以市委党建示范点勐廷村和县检察院为标准,高标准、严要求,用“样板田”、“责任区”带动党委的党建工作,探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路子。

各党委书记所联系的点可与市县委的点相统一,请于9月15日前将具体的点和创建方案报县委组织部组织科。

2.加大经费投入力度。

要采取党费安排一点、乡镇财政(县直单位的工作经费)拨一点、示范点自筹一点的办法,加强示范点建点资金投入。

下半年,县级示范点县级给予2000元补助,各点安排创建经费不少于此标准。

3.建立督察通报制度。

从今年起,基层党建目标考核重点是对照示范点创建标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确定党建考核等次。

各党委要建立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明确领导,确定专人,定期对培育单位进行督促指导、及时通报进展情况,确保培育措施落到实处。

4.建立经验交流制度。

各党委要及时挖掘总结示范点培育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好做法,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先进经验做法,大力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对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并行之有效的成功做法,要从理性的高度加以提炼规范,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新基层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

县委组织部将在年底考核验收后,对创建示范点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党组织予以表彰。

附件:1. 农村党建示范点标准2. 社区党建示范点标准3. 机关党建示范点标准4. 窗口服务行业党建示范点标准5.“两新”组织党建示范点标准6. 学校党建示范点标准7. 国有企业党建示范点标准中共昌宁县委组织部2008年9月8日附件1农村党建示范点标准一、党建展示牌1.村情简介。

本村的地理位置、耕地、人口、村民小组、村干部数、党员数等情况;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及主要量化指标。

本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措施,主导产业、经济社会发展思路,人均纯收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党员发展规划等情况。

2.党建标识。

(1)党旗、誓词,党员权利,党员义务;(2)党组织结构示意图。

用图表形式表述党总支下辖多少个党支部和党员数,支部下辖多少个党小组;(3)党员监督台。

党员照片,党总(支)部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姓名及职责分工。

3.党建工作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党员经常性教育制度、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农村党员和村民代表民主议事听证制度、农村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党员承诺制度、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党员结对帮扶制度、党员代理制度等。

4.党务公开栏和宣传栏。

在醒目处设立党务公开栏和宣传栏,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

二、痕迹资料1.文档类:(1)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及相关材料;(2)年度工作、学习计划;(3)半年工作小结和年终工作总结;(4)其它单项党建工作总结。

2.名册类:(1)党员名册;(2)村干部名册;(3)农村后备干部名册(“三培养”名册);(4)农村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及党员发展名册(包括发展党员公示、票决等材料);(5)农村流动党员台帐;(6)农村困难党员台帐;(7)“党员结对帮扶”花名册(含县乡部门帮村、党员帮户花名册);(8)其它需要建立的名册、台帐。

3.记录、手册类:(1)支部手册;(2)会议记录簿;(3)民主生活会记录簿;(4)村议事恳谈会记录簿;(5)账、单相符的党费收缴登记簿;(6)党员民主评议登记表;(7)村干部民情和工作日志;4.党建活动资料类:(1)上级有关文件及材料;(2)党员“设岗定责”相关资料;(3)党组织和党员承诺制度相关资料;(4)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相关资料(组织讲评、党员互评、群众评议);(5)党员结对帮扶制度相关资料及“关爱农村困难党员”资金发放情况等;(6)村民事务代理制度相关资料;(7)村党员大会、支部大会、党小组会、党员发展、公益事业建设等相关会议记录;(8)党员电教播放收看的相关资料;(9)其它需要收集的党建主题活动工作资料。

三、党建载体活动2008年农村党建示范点重点以“双强”为目标,开展以下几项活动: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组织和党员承诺,党员党性定期分析评议、党员结对帮扶,党员代理(建立村民事务代理中心)。

附件2社区党建示范点标准一、社区功能站所:社区配套有“四室三站二栏一场所”。

即社区办公室、组织活动室、警务室、图书阅览室;社区工作站、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站、社区卫生计生服务站;社区党务政务公开栏、科普信息宣传栏;社区健身娱乐活动场所。

二、党建展示牌:1.社区简介。

地理位置、人口、居民小组、社区干部、党员数等情况;主要量化指标。

社区发展目标规划,社区经济发展思路,社区居民人均纯收入、集体经济积累等情况;社区班子成员职责及分工。

2.党建标识。

(1)党旗、誓词,党员权利,党员义务;(2)党组织结构示意图。

用图表形式表述党总支下辖多少个党支部和党员数,支部下辖多少个党小组;(3)党员监督台。

党员照片,党总(支)部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姓名及职责分工;(4)党员发展规划;(5)有条件的社区在户外设立固定的党建标语。

3.党建制度。

党员“三会一课”制度、党员经常性教育制度、社区民情恳谈制度、社区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社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党员承诺制度、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党员分类管理办法)、社区党员结对帮扶制度、党员代理制度等。

4.党务公开栏和宣传栏。

在醒目处设立党务公开栏,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

三、痕迹资料1.文档类:(1)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及相关材料;(2)年度工作、学习计划;(3)半年工作小结和年终工作总结;(4)其它单项党建工作总结。

2.名册类:(1)党员名册;(2)社区干部(后备干部)名册;(3)农村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及党员发展名册(包括发展党员公示、票决等材料),(综合(2)(3)两项建立社区“三培养”名册);(4)流动党员台帐(含党员流出、流入名册,《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名册);(5)“党员结对帮扶”社区困难党员台帐(含县乡部门帮村、党员帮户花名册);(6)其它需要建立的名册、台帐。

3.记录、手册类:(1)总支手册;(2)总支会议、支委会议、党员会议记录簿;(3)民主生活会记录簿;(4)社区议事恳谈会记录簿;(5)账、单相符的党费收缴登记簿;(6)党员民主评议登记表册;(7)社区干部民情恳谈和工作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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