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自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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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复习资料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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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评论材料第一章1、国际商法:是规范国际商业贸易与商业组织之间各种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和。

2.商法包括商法三、商法与民法的联系与区别:连接:民商分离,相互独立;或者说民商相结合,民法是基本法,商法作为民法的专门法被纳入民法典。

区别: 1)从法律关系上看,商业关系完全是财产关系,都属于有偿关系;而民事法律关系既有财产关系也有人身关系,财产关系也有有偿和无偿之分。

2)从法律约束的程度来看,商法对商业行为的要求比较灵活,形式也比较多样,完全取决于市场运作的客观要求。

但是,民法对民事法律行为的要求比较严格,方法也比较简单,特别是在物权法领域。

3)从归属原则上看,商法的归属原则承认在很多情况下不应认定有过错;在民事责任中,过错责任原则仍然是主要原则,既有无过错责任,也有过错推定。

很多限制。

4)从规制形式上看,商事习惯规制在形成和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虽然民法也有习惯法与成文法的区别,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成文法的地位已远远超过的习惯法。

5)从国际上看,各国在商法上的差异越来越小,国际法已成为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法具有较强的传统性、民族性和地域性。

四、国际商法与国际贸易法的联系与区别:法国国际国际贸易法既相对独立又互补;既自成一体又密切相关。

联系方式: 1)来源相同,既来自国际公约,也来自国际贸易惯例2)你有我,我有你,它们是互补的。

区别: 1)概念不同,国际商法是规范国际商业交易与商业组织之间各种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和;国际贸易法是规范国家间贸易关系的法律,是与其他贸易关系相关的各种规则的总和。

2)类别不同。

国际商法基本上属于私法范畴,而贸易既包括私法内容,也包括公法内容。

3)国际贸易法必须以国家商法为补充,因为现有的国际贸易公约并未被所有参与国际贸易活动的国家或地区普遍承认和采用。

4) 内容不同,如国际贸易法中的“对外贸易管制措施”,包括对外贸易管制、贸易条约和协定、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等,属于公示内容法,不属于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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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复习资料一、名词解释:1、国际商法:指调整国际商事关系的统一实体规范的总称。

2、根本违约:公约第25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致实质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反合同。

3、推定全损:指货物发生保险事故后,实际全损已经被认为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与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保险价值的。

4、共同海损:指船舶、货物遭到共同危险,船方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和合理地作出的特别牺牲,或支出的特别费用。

5、代位权: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后,保险人应及时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

货物发生承保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被保险人向第三人要求赔偿的权利,自保险人支付赔偿之日起,相应转移给保险人。

保险人取得的这种权利即为代位权。

6、委付:在货物发生推定全损时,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按照全部损失赔偿的,应当将货物委付给保险人,即要求把货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保险人,并请求保险人支付全部保险金额。

7、一切险一切险的责任范围,除包括平安险和水渍险的责任外,还包括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所谓外来原因,指由一般附加险所承保的责任。

8、一般附加险一般附加险包括11种风险:偷窃、提货不着险,淡水雨淋险,短量险,混杂、沾污险,渗漏险,碰损破碎险,串味险,受潮受热险,钩损险,包装破裂险,锈损险。

投保人可以在投保平安险或水渍险之后,投保上述11种风险中的一种或数种。

但如果投保了一切险,则同时包括了上述11种风险。

9、信用证(L/C):是银行根据买方的请求,开始卖方的一种书面凭证,依据该证,银行保证在卖方提交符合该证所规定的单据时向卖方支付货款。

10、付款交单(D/P):是指卖方的交单以买方付清货款为条件,即卖方在委托银行向买方收款时,只是银行只有在买方付清货款后,才能向买方交出货运单据。

11、承兑交单(D/A):是指卖方的交单以买方承兑汇票为条件。

自考英语《国际商法》真题及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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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英语《国际商法》真题及答案解析总分:68分题量:25题一、单选题(共19题,共38分)1.Iwouldlove________tothepartylastnightbutIhadtoworkextrahourstofinis hareport.A.togoB.tohavegoneC.goingD.havinggone正确答案:B本题解析:本题考查非谓语动词与虚拟语气。

would love to do 为一固定搭配形式,其中不定式表示想要做的动作。

但此句中 but连接的句子说明其实动作并没有发生,所以这里要用虚拟语气表示与过去事实相反,选用 B 项。

2.Heboughtahouseforhischildren________A.livedinB.toliveinC.livedD.tolive正确答案:B本题解析:本题属于动词不定式复合结构做后置定语。

in 不可省略。

句意:他买了一套房子给孩子们住。

3.Thetrafficwasheldupformorethanthirtyminutes,________causedmetoarriv elate.A.itB.thatC.whatD.which正确答案:D本题解析:非限制性定语从句引导词的选取。

4.Therearemanysalesthisseason,duringwhichstoreswilllowertheir_______p rices.A.normalB.generalC.ordinaryual正确答案:A本题解析:A 正常的、平常的 B 普通的、一般的 C 普通的 D 寻常的、通常的5.Importswillbeallowedinproportion_______exports.A.toB.forC.outD.of正确答案:A本题解析:in proportion to :按…的比例,与…成正比。

6.—Youwerebraveenoughtoraiseobjectionsatthemeeting.—Well,nowIregret________that.A.todoB.tobedoingC.tohavedoneD.havingdone正确答案:D本题解析:regret 后所跟动词有 to do 与 doing 两种形式,不定式表示“为做某事而遗憾”, doing 表示“为做过某事而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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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复习资料1.国际商法的渊源是指国际商法产生的依据及其表现形式,主要有三个方面:国际商事条约,国际商事惯例和各国商事立法。

2.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传统上以基于以往判决的判例而逐步形成的一种在全国普遍使用的法律为主,分为普通法和平衡法两部分。

其形成于英国,主要代表国家有英国,美国,其他国家还有加拿大,澳大利亚,马来西亚,爱尔兰,新加坡,巴基斯坦登。

3.个人企业的特征:(可能为简答题)(1)个人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

(2)个人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3)从法律性质上而言,个人企业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它的财产与出资人的个人财产想混同。

4.合伙的概念: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为经营共同事业,共同投资,共享利润及共担风险而组成的企业。

5.普通合伙企业的特征:(1)合伙企业由各合伙人组成。

(2)合伙建立在合伙协议基础之上。

(3)合伙人有权平等的享有合伙的收益以及参加管理合伙事务的平等权利,每个合伙人均有权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从事合伙的正常业务活动,但合伙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4)全体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合伙企业一般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对外独立承担责任。

6.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以合伙企业财产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时,其不足部分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担。

7.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根据我国合伙法规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8.有限合伙:是指至少一名普通合伙人和至少一名有限合伙人组成的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人负责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组织,并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不参加合伙业务的经营,不对外代表合伙组织,只按一定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且仅以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9.因此总结和归纳其含义和相关解释,公司是指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的,以营利为目的企业法人。

10.公司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自考国际商法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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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国际商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国际商法,以下哪项不是合同成立的必备条件?A. 要约B. 承诺C. 合同标的D. 合同的书面形式答案:D2. 在国际贸易中,以下哪种支付方式不是常见的国际贸易支付方式?A. 信用证B. 托收C. 现金交易D. 汇款答案:C3.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以下哪项不是卖方的基本义务?A. 交付货物B. 转移货物所有权C. 提供货物的单据D. 保证货物质量答案:B4. 在国际商法中,以下哪项不是合同解除的条件?A. 一方违约B. 合同目的无法实现C.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D. 合同期限届满答案:D5. 国际商事仲裁中,以下哪项不是仲裁协议的内容?A. 仲裁事项B. 仲裁地点C. 仲裁机构D. 仲裁裁决的效力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根据国际商法,以下哪些因素可能影响合同的效力?A. 合同当事人的资格B. 合同的合法性C. 合同的书面形式D. 合同的履行答案:A, B2. 在国际贸易中,以下哪些因素可能构成贸易壁垒?A. 关税B. 配额C. 反倾销措施D. 知识产权保护答案:A, B, C3.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以下哪些情况可能构成卖方违约?A. 延迟交付货物B. 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C. 货物在运输途中丢失D. 买方未按时支付货款答案:A, B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10分)1. 简述国际商法中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

答案:国际商法中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包括:要约和承诺的存在,合同标的明确,合同当事人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合同内容合法,以及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2. 阐述国际商事仲裁与国内仲裁的主要区别。

答案:国际商事仲裁与国内仲裁的主要区别在于:国际商事仲裁通常涉及不同国家的当事人,适用的法律可能是国际公约或特定国家的法律;而国内仲裁则仅涉及一个国家的当事人,适用的法律是该国的国内法律。

国际商法 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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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复习资料(章节:一、二、三、四、五、七)名词解释5×2′判断题10×1′简答题7×5′论述题3×15′一、名词解释代理:指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授权或法律的规定,代表被代理人同第三人订立合同或为其他的法律行为,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国际商事代理:指代理人为取得佣金,依被代理人的授权,为被代理人的利益与第三人为商行为,由此在具有国际因素的被代理人、代理人及第三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制度。

意定代理:指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的授权而产生的代理。

法定代理:指被代理人于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为法律行为时,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由他人代为进行法律行为的代理。

直接代理: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代理人的身份,即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为。

间接代理:指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但是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而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日后再将其权利与义务通过另外一个合同让与被代理人的代理行为。

显名代理:指代理人在订约时不但表明了自己的代理身份,而且还表明了被代理人的身份或姓名、商号。

隐名代理:指代理人在订约时只披露代理关系的存在,没有披露被代理人的姓名或商号。

无权代理:指欠缺代理权的人所作的代理行为。

表见代理:属于无权代理,指代理人并不具有本人的明示或默示授权,但因本人的言行使第三人有合理根据认为存在授权,则该代理人有关行为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的代理。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指有关当事人确定,变更或消灭相互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

要约:又称发盘或发价,是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提出愿意根据一定的条件与对方订立合同,并且包含了一旦该要约被对方承诺时就对提出邀约的一方产生约束力的意思表示。

承诺:指受要约人根据要约规定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加以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

实质是对要约表示同意。

免除: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即债权人放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之关系的单方面行为。

国际商法复习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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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onsideration in Common Law(Consideration is one of the three elements of contract formation in common law, the other two being offer and acceptance.)●Consideration is some benefit received by a party who gives a promise or performs an act, or somedetriment suffered by a party who receives a promise.●Consideration is that which is actually given or accepted in return for a promise.●Some right, interest, profit or benefit accruing to one party, or some forbearance, detriment, loss, orresponsibility given, suffered or undertaken by the other●In plain English, consideration is the price you pay to purchase another person’s promise.2. General Rules on Consideration1)Consideration required for all simple contracts. (A promise without consideration is a gift; one made forconsideration is a bargain.)2)Consideration must have a value that is recognized by the law but need not be equal to the promise.3)Consideration must be present or future and cannot be past.4)Consideration must be possible to perform. (A promise to do the impossible would not be accepted asconsideration)5)Consideration must be legal. (An illegal consideration makes the whole contract invalid.)6)Consideration must move from the promise.7)Consideration must not be too vague. (Moral consideration is not consideration.)8)Performance of an existing contractual duty is not valuable consideration3. Exceptions to the Consideration Requirement1)Contract under seal does not need consideration2)Promissory Estoppel3 Mistakes●Mistakes under common law mean a misunderstanding about a fact, often occurs between the parties to acontract.●Mistake under civil law means error relating to the nature of contracted object amounts to the cause for ainvalid contract.Types of mistakes1)Common mistake: the parties are in agreement but are both mistaken about a fact that is essential to theexistence of the contract.2)Mutual mistake: occurs when the parties to an apparent contract misunderstand each other regarding anessential fact.3)Unilateral mistake: occurs where one party is mistaken and the other party is aware, or should be aware, ofthe mistake and does nothing to correct it. (eg.古董)Chapter Five: Contract Law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1. Remedies for breach of contractBreach of contract: is committed when a party without lawful excuse fails or refuses to perform what is due from him under the contract, or performs defectively or incapacitates himself from it.The doctrines of compensation1)The doctrine of expectation interest 正常遵循时的收益(成本)2)The doctrine of reliance interest 因为信赖合同所产生的成本3)The doctrine of restitution interest 不当得利的利益也要返还The doctrine of limitations on damages1)Non-breaching party has the duty to mitigate damages 没有违约的一方应尽最大限度减少损失2)Damages must be established with a reasonable degree of certainty 损失必须是确定的3)Damages must be either foreseeable to the breaching party or would naturally flow from the breach.Types of damage:●Compensatory damage: damage intended to compensate for a quantifiable loss.补偿性赔偿●Consequential damage: damage resulting indirectly from the act complained of…特殊赔偿/后续赔偿(eg. 下一单收益)●Liquidated damage: a contractually agreed upon amount to be paid in the event of a breach of the contract.合同限定赔偿●Nominal damage: a small or insignificant amount of money awarded by a court or jury to demonstrate thata …象征性赔偿●Punitive damage: 惩罚性的赔偿(eg. 欺诈、盗版书)双倍赔偿2. Obligations of the Seller and the BuyerSeller1)Delivery of the goods2)The turning over of the documents3)The seller’s assurance of the quality of the goods4)The seller’s assurance of ownership of the goodsBuyer1)Payment of the price2)Taking delivery3. Excuses for Non-performanceExcuses1)Impossibility of performanceA.the death of one of the parties;B.the destruction of the specific subject matter of the contract; 合同标的物被毁C.when the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 has been rendered illegal or made impossible due to the fault ofthe other party.2)Supervening illegality 后发违法(签订的时候合法,之后不合法)3)Frustration of purpose (eg. 有些产品禁运;国王游行租房子)4)Commercial impracticability: a thing is impossible in legal contemplation when it is not practicable; and athing is impracticable when it can be done only at an excessive and unreasonable cost. 商业目的的不可行Chapter Six: Carriage of Goods by Sea1. Bill of LadingA bill of lading is an instrument issued by an ocean carrier to a shipper with whom the carrier has entered into a contract for the carriage of goods, which states that certain goods have been shipped on a particular ship or have been received for shipment.The difference between receipt and B/LReceipt: carrier 接收了货物,但还没出运;是收据,运输合同的证明;Quantity (eg. 有取证的责任,哪一箱没上船)Condition of goods received (reasonable inspection)外包装完好无损就可以了Leading marketB/L: carrier接收了货物并且已经出运了Characteristics of the B/L●It is a receipt issued by or on behalf of the carrier whereby he acknowledges that he has shipped the goodsor received them for shipment.●It is a document of title (not property物权, possession拥有权,物权无转移)●It is evidence of contract of carriage●It is a contract of carriageB/L is transferable, but not negotiableB/L in the hand of the shipper: prima facie evidence 可反驳证据B/L in the hand of the endorser: conclusive evidence 不可反驳证据提单在不同人手上其法律效力不一样:Carrier/shipper 证明承运合同Consignee 运输合同Endorser: document of title/possessionChapter Seven: Finance of International Trade1. The bill of exchange: a written order by the drawer to the drawee to pay money to the payee.2. Characteristics of bill of exchange●it is transferabl e by delivery, and with the transfer, rights embodied in it are transferred, such that thetransferee can enforce them in his own name.●where the transferee takes it in good faith and for value, he takes it free of any defects of title of thetransferor.●bills of exchange are treated as cach.3. Types of bill of exchange•Clean Bill and Documentary Bill•Sight Bill and Time Bill•Commercial Bill and Bankers' Bill•Commercial Acceptance Bill and Bankers' Acceptance Bill4. Letter of CreditL/C is a standard, commercial letter of credit is a document issued mostly by a financial institution, used primarily in trade finance, which usually provides an irrevocable payment undertaking.5. Basic principles of L/C rules by UCP5001)Independence principle: means that the banks’ obligations under the letter of credit are independent of thebuyer’s and seller’s obligations under the contract for the sale of goods.2)Rule of strict compliance: means the terms of the documents presented to the issuing bank must strictlyconform to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letter of credit (no discrepancy)Chapter Fourteen: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Dispute Settlement•Should the parties settle, litigate, mediate, or arbitrate?•Where should the dispute be settled?•Which law applies to the transaction?•If a resolution (a settlement, a verdict, or a judgment) is reached, how will it be enforced?1. Settlement of disputes through municipal courts(1). Jurisdiction and venueJurisdiction: means the “power to hear”, the legal right by which judges “exercise their authority”or “competence”.Venue: means the appropriate geographical location of the court with jurisdiction.●Conflicts of jurisdiction●Choice of forum clausesForum Non ConvenienceMinimum contracts 最低联系原则●Choice of law clauses●Relevant provisions of Chinese lawChoice of law by the parties Choice of law by the tribunala) place of contractingb) place of performancec) predominant contractsd) law of the forum The ForumMunicipal Courts International Tribunals 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Commercial Arbitration2. International Tribunals(1).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ICJ)Contentious jurisdiction 诉讼管辖Advisory jurisdiction 咨询管辖Judgment(2). 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the Settlement of Investment Disputes (ICSID)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3. 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ADR) 非司法方法●Negotiation: is the process of reaching an agreement by discussion●Mediation●Mini-trial4. Commercial arbitration。

2023年自考专业(国贸)《国际商法》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

2023年自考专业(国贸)《国际商法》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

2023年自考专业(国贸)《国际商法》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第1卷一.全考点综合测验(共20题)1.【单选题】对违约金的性质各国有不同规定,认为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国家是()A.英国B.美国C.德国D.法国2.【单选题】在债权转让时,原则上采用以订立合同时合同即生效的国家是()。

A.法国B.英国C.中国D.德国3.【单选题】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卖方将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交到买方手中,以完成货物所有权转移的交货方式称为()。

A.象征性交货B.工厂交货C.实际交货D.目的地交货4.【单选题】根据《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以下各项中不属于要约终止的情形有()。

A.交叉(错)要约B.逾期要约C..要约被撤回D.要约被拒绝5.【判断题】英国法原则上将货物的数量视为合同的条件,若卖方交货的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时,买主就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损害赔偿。

()6.【单选题】下列国家中,当事人未有特别约定,不以交付时间作为动产买卖合同中货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是()A.法国B.德国C.中国D.美国7.【单选题】依照美国《统一商法典》,除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货物所有权移转于买方的时间是()A.合同成立时B.合同生效时C.卖方交付货物时D.买方支付价金时8.【单选题】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为()。

A.过错责任B.违约责任C.侵权责任D.缔约过失责任9.10.【判断题】在商标的排他许可中,许可人也不能在指定许可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使用有关注册商标的权利。

()11.【判断题】英美法系中的普通法认为:要约原则上对要约人具有约束力。

()12.【单选题】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对于正在运输途中的货物进行交易,货物的风险原则上从()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A.双方约定的时间B.合同成立时C.卖方交货时D.卖方交货时13.【单选题】公司董事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同意,不得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相同的营业,这是公司董事()义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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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选题2分×20个=40分1、两大法系的特点大陆法系:以成文法为主要标志;一般到个别的演绎推理;以理性主义为哲学基础,重视法理研究,强调成文法规;将全部法律分为“公法”和“私法”两大类。

英美法系:以判例法为主要标志(有个别成文法,例如美国统一商法典);个别到一般的归纳推理;以经验主义(法官的经验)为哲学基础,重视判例的作用,强调“法官制定法律”;无“公法”和“私法”之分。

条约、惯例、国内法的效力大小一般来讲,条约效力(“共同的游戏规则”)要高于国内法,但国家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惯例不能与条约和国内法冲突(后二者由政府决定)国际商法的调整对象国内法2、判断是否是要约原则上应向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内容要十分确定;应当表明要约人愿受其要约约束的意思。

判断合同的效力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当事人应当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合同内容合法;当事人的合意具有真实性;合同形式合法(口头,书面,默示推定)。

英美法须有合法的对价或约因(我国法无要求)承诺和要约的关系承诺是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得同意要约意思的内容表示。

承诺在内容上必须和要约一致。

《合同公约》第十九条:对要约表示接受但载有添加,限制或其他更改的答复,即为拒绝该项要约并构成新要约;但是,对要约表示承诺但载有添加或不同条件的答复,如所载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在实质上并不变更该项要约的条件,除要约人在不过分迟延的期间内以口头或书面通知反对该项要约对其的差异外,仍构成承诺;有关货物价格,付款,货物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等等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均视为在实质上变更要约的条件。

(实质性变更)判断是何种担保方式?(抵押、动产或权利质押、留置)质权转移标的物的占有,而抵押不转移占有;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尤以动产质权为主,而抵押多限于不动产。

动产质押的标的物为可转移占有之动产。

权利质押则包括(七小点),在我国质押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留置是债权人因一定的合同关系而占有债务人的财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将其扣留。

英美法认为,只要受担保方占有附属担保品,一份口头协议也具有同样的效力。

但是质押物要转移占有,质押才有效。

定金法则(中国),英美法系的定金给付定金一方如不履行合同就失去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不履行合同则应加倍返还定金。

我国:规定合同中的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人们法院不予支持,但英国,德国的法律规定,返还定金时无须加倍。

对不可抗力的理解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其并不都会导致合同解除,有S 时会导致合同的变更。

3、国际商事合同的法律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合同订立时卖方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

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适用买方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

判断是否违反品质或权利担保义务品质担保义务1.适用于同一规格货物通常使用的目的2.货物适用于订立合同时通知卖方的任何特定目的,除非情况表明买方并不依赖买方的技能和判断力,或者这种依赖对他是不合理的。

3.货物的质量与卖方提供的样品或样式相同4.货物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没有此种通用方式,则按照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或包装。

权利担保义务(权利瑕疵担保责任)1.卖方保证对其所出售的货物拥有完整的所有权2.卖方保证在其所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向买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3.卖方保证他所出售的货物不侵犯他人的工业产权和其他工业产权。

中国法所有权何时转移《合同法》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比如在分期付款时所有权在没有付清款项时就约定不转移);标的物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

根本违约或非根本违约的救济方法救济方法,(1)实际履行(2)损害赔偿:(3)解除合同(4)禁令(5)违约金;我国看作是损失赔偿货物的特定化与所有权和风险的转移1、特定物:独一无二的物。

如某名家的一幅字画,一旦灭失将不可替代2、特定化货物:一部使用过的汽车、当事人选定的一把小提琴,我试穿过的一双鞋子例如:去买电视,张三插上电源试了以后,很满意说“我就要这一台”。

售货员就把这台电视机包装起来,写上了张三的姓名、地址、电话等,然后把这台电视机放到旁边。

3、种类物:例如十斤大米、二十公斤汽油等,同种类的物相互之间可以互相代替。

公约规定:双方没有约定交货地点时,对于不需要运输的特定物,在该特定物所在地交货1. 法国法:买卖合同成立的时间所有权即转移。

2. 德国法:交付物的时间所有权才转移。

交付提单等物权凭证可以代替的物的交付。

3. 英国法特定的买卖,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取决于缔约双方的意图(订约);非特定物,货物在未特定化以前,所有权不移转给买方。

4. 美国法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所有权转移时间,但“货物所有权在货物未划拔到合同项下前不转移给买方”是其基本原则。

4、什么是民事权利能力基于自然出生而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始,自死亡时止。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能力或资格。

不同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签订合同的效力如何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要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

我国《合同法》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5、哪些可以被授予专利?(1)新颖性,必须是从未发表,公开使用或以其他形式为公众所知的,并且从未有人提起过类似的专利申请。

(2)创造性(先进性),提出专利申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专门技术人员不是显而易见的。

(3)实用性。

期限:发明:20年;实用新型外观设计:10年。

判断是何种商标?证明商标(证明原产地,原料,制作方法等);集体商标(仅限于组织内部成员使用);防御商标(同一商标注册于不同的商品或服务上);联合商标(将已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加以注册的商标)区分。

二、案例分析题15分×4个=60分1.判断是根本违约还是非根本违约?是否可以因不可抗力而免责?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反合同,除非违反合同一方并不预知而且一个同等资格,通情达理的人处于相同情况下也没有理由预知会发生这种结果。

可以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2.公约中对交货地点的规定,是否完成交货?一般情况下,在订约时的卖方营业地交货。

如合同未规定交货地点(1)买卖合同如涉及货物运输,卖方应该将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就算完成交货),以便运交给买方。

(2)如不涉及运输,而又属于以下三类货物:特定物,特定化货物(从某批存货中划拨于合同项下,待提取),或是尚待制造或加工生产的货物。

如双方在定约时就已知这些货物存放在某地点或将在某地制造或加工,卖方应在该地点把货物交给买方处置;不需要运输的特定物,在该特定物所在地交货。

3.公约中货物的特定化,风险的转移,损失谁负责?1、特定物:独一无二的物。

如某名家的一幅字画,一旦灭失将不可替代2、特定化货物:一部使用过的汽车、当事人选定的一把小提琴,我试穿过的一双鞋子例如:去买电视,张三插上电源试了以后,很满意说“我就要这一台”。

售货员就把这台电视机包装起来,写上了张三的姓名、地址、电话等,然后把这台电视机放到旁边。

3、种类物:例如十斤大米、二十公斤汽油等,同种类的物相互之间可以互相代替。

公约规定:双方没有约定交货地点时,对于不需要运输的特定物,在该特定物所在地交货1. 法国法:买卖合同成立的时间所有权即转移。

2. 德国法:交付物的时间所有权才转移。

交付提单等物权凭证可以代替的物的交付。

3. 英国法特定的买卖,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取决于缔约双方的意图(订约);非特定物,货物在未特定化以前,所有权不移转给买方。

4. 美国法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所有权转移时间,但“货物所有权在货物未划拔到合同项下前不转移给买方”是其基本原则。

1.英国、法国——“物主承担风险”所有权转移风险就转移2.美国、德国、我国——“交货转移风险”:交货时风险才转移3、国际公约原则上以交货时间确定货物风险的转移。

公约第67条的规定:货交第一承运人或运到特定地点时即算完成交货,货物风险转移;但是,在货物以加上标志、或通过装运单据、或以向买方发出通知或其他方式清楚的确定在合同项下之前,风险不转移于买方。

(货物的特定化)4.考查根本违约及其救济方法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反合同。

救济方法,(1)实际履行(2)损害赔偿:(3)解除合同(4)禁令(5)违约金;我国看作是损失赔偿5.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效力如何?我国《合同法》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纯获利益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即为有效。

”“纯获利益”一般是指未成年人在某合同中只享有权利或者利益,不承担任何义务,如未成年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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