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先进建筑企业评选办法制度格式
河南建筑施工优秀项目总工程师

附件1:河南省建筑业优秀项目总工程师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我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总工程师队伍建设,促进项目技术管理水平提高,推动我省建筑施工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现担任项目总工程师,任职不少于五年(在不同项目担任项目总工程师的时间按工程开、竣工时间累计计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以申报。
第三条河南省建筑业优秀项目总工程师评选每年开展一次。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四条凡在河南省境内注册登记、持有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各类建筑业企业,且为河南省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的企业,其项目总工程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参评。
非协会会员单位的企业,可先办理申请入会手续,再申报。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五条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工程师以上职称,任项目总工程师累计时间不少于五年。
第六条政治素质好。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在依靠科技、精心施工中取得优异成绩。
第七条任项目总工程师期间,项目总体施工方案优良,工期可控,能够及时解决和处理工程施工过程中突发的疑难问题,无技术失误和业主投诉。
申报“河南省建筑业优秀项目总工程师”须提交优秀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资料一篇以上。
第八条注重应用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通过科技创新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并经个人主持或参与总结研制获得:(1)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2)省级及以上建筑业新技术(科技)示范工程;(3)省级及以上工法;(4)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以上四项中,须满足一条以上。
第九条在担任项目总工程师期间,积极开展或参与QC活动,个人主持或参与的QC成果荣获市级优秀QC成果不少于二项或荣获省级及省级以上QC成果不少于一项。
第十条在任职期间注重质量管理,确保工程项目无质量事故,创造了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并在质量方面荣获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不少于一项。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允许申报。
(一)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评价办法

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评价办法[2021年(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工程建设行业开启高质量发展新时代,鼓励和促进工程建设领域各单位加强质量管理,增强创新意识,深入开展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的活动,依据《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规范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评价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是我省工程建设领域跨行业、跨专业的省级质量综合评价,是我省推荐参评经中共中央、国务院确认设立的我国工程建设方面国家级质量综合大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省级优质工程。
第三条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遵循“追求卓越、铸就经典”的国优精神,倡导提升工程建设的系统性、科学性与经济性,宣传和弘扬设计优、质量精、管理佳、效益好、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工程项目。
各行业的工程建设项目均可参与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的评价。
第四条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每年评价一次,并从中择优推荐符合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条件的项目,参评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
第五条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的评价工作由河南省工程建设协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价范围第六条参与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评价的项目应为独立生产能力和完整使用功能的新建、扩建和技改工程。
第七条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评价范围包括下列工程:(一)工业工程(二)交通工程(三)水利工程(四)通信工程(五)市政公用工程(六)建筑工程(七)绿色生态工程具体评价范围详见附录一第八条以下工程不列入评价范围:(一)由于设计、施工等原因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二)工程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工程;第三章参评条件第九条参与评价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的项目,建设程序应合法合规,同时须在勘察设计、科技创新、绿色环保、工程质量、综合效益等方面达到省先进水平。
第十条参与评价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的项目,应有切实可行的创优目标和创优策划。
河南建筑业企业信誉评判方法试行

河南省建筑业企业信誉评判方法(试行)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河南省建筑业企业信誉体系建设,保护建筑市场秩序,增进建筑业企业依法诚信经营,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河南省建筑业企业信誉评判工作。
第三条河南省建筑业企业信誉评判遵循为会员企业效劳,志愿、公平、公正、公布的原那么。
实行标准统一、量化考核、动态监管、社会监督的评判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河南省建筑业协会行业进展部具体负责河南省建筑业企业信誉评判工作,其要紧职责是:
(一)研究起草河南省建筑业协会信誉体系建设工作的有关文件,包括信誉评判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
(二)具体组织实施河南省建筑业企业AAA级信誉评判工作。
(三)负责组织企业申报及其资料的审核、专家评判工作。
第三章信誉品级标准
第五条。
河南省先进建筑企业评选办法

河南省先进建筑企业评选办法第一条为加快我省建筑业的进展,进一步提高我省建筑行业治理水平,全面提高企业素养和工程质量,扩大企业的知名度,增强我省建筑企业竞争力,努力提高企业的社会信誉,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畴内开展评选“河南省先进建筑企业”活动。
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河南省先进建筑企业奖,是本省境内建筑企业最高荣誉奖,每年评选一次,每次下达总量操纵数。
第三条评选范畴:凡在河南省境内注册登记、持有法人营业执照和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各类、各级企业,且为河南省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的建筑企业符合评选条件均可申报参评。
非协会会员单位的企业,可先办理申请入会手续,再申报。
第四条差不多条件: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和地点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遵纪守法,在坚持企业改革、优化产业结构、科技创新、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效;2.企业有明确的进展战略和经营方针,锐意改革、积极进取,经营思想端正,建设单位对履行工程合同、工程质量和服务等方面比较中意;在社会上有良好的信誉和形象;3.企业各项治理制度健全,经营状况良好,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在全省同行业的前列,申报年至上一年度内未发生经营性亏损,未拖欠农民工工资,无违反河南省建筑业企业诚信行为规范,未发生建筑市场行政违纪违规行为;4.贯彻执行企业治理标准,至少获得一项ISO9000、ISO14000、OHSAS18000企业治理标准资格认证。
积极引进和采纳国内外新技术成果,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促进了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提高;5.企业有完善的信息治理制度,按照企业主管部门要求,按时做好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对上报信息、各项统计数据认真填报、核对,确保信息完整、准确无误;6.企业坚持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
申报年至上一年度内竣工的工程质量合格率100%,有两项工程荣获部、省、市级优良工程,一个省、市级以上优秀QC小组成果奖;7.企业的安全制度健全,施工现场治理规范,做到安全、文明生产,申报年至上一年度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有两项工程荣获部、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奖;8.按照协会章程交纳会费,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河南省优质结构工程评审标准

河南省优质结构工程评审标准(建筑工程类)(征求意见稿)1总则1.0.1为了加强建筑结构工程质量管理,统一本省优质结构工程的质量评审标准和评价方法,规范评审工作行为,依据《河南省优质结构工程评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现行规范、标准,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混凝土结构和砌体结构、钢结构工程,组织评审省优质结构工程质量奖项。
1.0.3申报参评的建筑结构工程,应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评审范围和申报条件。
1.0.4评审省优质结构工程,应依据《管理办法》规定的评审内容方法和程序,组织初评小组对申报工程在正常施工过程进行随机初评检查评价和推荐,是评审建筑河南省优质结构工程的基本程序和主要依据。
1.0.5河南省优质结构工程,是我省的结构精品工程。
应按照设计要求保证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耐久,确保建筑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
1.0.6本标准未纳入的新型建筑结构体系,经国家、省主管部门组织技术鉴定,且有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者,经省优质结构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核准后可纳入评审。
2基本规定2.0.1参加评审河南省优质结构工程,是以施工单位自检合格为前提:其申报的结构工程项目,应有明确的质量计划目标和有效的质量保证预控措施;有与工程规模、结构技术专业特点相适应的质量保证体系及有效的过程控制。
2.0.2评审河南省优质结构工程的结构类别和范围如下:1. 混凝土结构工程,包括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和预制装配混凝土结构工程及其附属的钢结构、砌体结构工程;2.砌体结构工程,包括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结构、多孔砖砌体结构或其它具备评审条件的新型建筑结构体系;3.钢结构工程,包括钢结构构件制作、钢结构安装工程,防腐、防火涂装质量和钢结构工程附属的其它专业结构工程;。
4上述评审范围结构工程附属的地下结构防水工程、回填土工程和隔墙、围护结构、填充墙砌体工程及其它与结构工程质量相关的分部、分项工程等。
先进建筑施工企业评选规定

先进建筑施工企业评选规定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建筑施工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但由于各个方面的原因,行业内存在着一些质量不过关、不安全等不良现象,为了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改善行业发展环境,国家制定了一些规定,其中重要的一个就是建筑施工企业评选规定。
1. 规定的背景建筑施工企业评选规定是国家在加强建设项目管理、提高建筑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方面所制定的规定。
近年来,国家愈发注重建筑质量安全问题。
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让人们认识到了建筑行业的问题,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问题也格外引人关注。
评定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可以一定程度上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社会对建筑施工企业的信任度,从而逐步改善建筑行业的营商环境和发展状况。
2. 规定的内容建筑施工企业评选规定是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进行规范化管理,为建设工程的验收、鉴定、备案等提供依据。
其具体内容如下:2.1. 评选条件被评选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2.注册资本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3.具备从事本类别工程施工的技术、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基本条件;4.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5.在经营活动中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2.2. 评选标准根据企业的申请范围不同,对企业的评选标准也有所不同。
企业评选标准主要包括: 1. 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 * 从参建近三年中的同类工程、技术经济指标、施工组织能力、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 满足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要求。
2.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 * 满足有资质的要求; * 具有从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的专业技术、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基本条件; * 在参建过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中规模、质量、安全等方面表现优秀; * 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2.3. 评选程序1.申请:企业向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从过往工程业绩、证照等资料。
河南省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附件4-1河南省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第一条为推动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素质,促进施工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激励建筑企业项目经理锐意创新、争创先进。
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评选“河南省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活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范围:凡持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注册的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从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并为河南省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的项目经理。
第三条评选条件:1、能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纪守法,在工程项目管理中能运用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并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连续两年担任项目经理(含两年),申报时仍在担任项目经理。
2、重合同、守信誉,认真履行并完成工程承包合同中的各项条款,未发生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拖欠劳务工人工资现象。
3、申报人的注册籍属必须与申报企业一致,其中进豫企业的项目经理必须在本省进行了备案登记。
4、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对工程质量实行有效控制,加强安全管理,保证安全投入,积极推广应用建筑业新技术。
5、申报年至上一年度内所施工项目未发生质量事故,完工项目一次交验合格率达到100%,获得有一项市级以上优质工程。
6、申报年至上一年度内所施工项目未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创建有一个市级以上安全文明工地。
第四条申报与推荐:1、项目经理根据自愿原则进行申报,申报推荐工作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实事求是。
2、各市建筑业企业的项目经理,由所在企业向市建筑业协会申报,市建筑业协会对受理的申报资料逐项审核后,签署推荐意见并出具推荐函、电子版汇总表(见附件5-4)统一报送河南省建筑业协会。
3、省属和中央驻豫建筑业企业的项目经理,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出具推荐函及电子版汇总表(见附件5-4),直接报送河南省建筑业协会。
第五条提供资料清单(一式一份装订成册,不要使用塑料拉杆封皮):1、申报者填写“河南省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内容填写完整),并结合评选条件,附主要事迹材料一份(字数不超过2000字)。
建筑工程评奖评优制度范本

建筑工程评奖评优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的提高,激励建筑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创先争优,促进建筑技术进步和创新,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建筑工程评奖评优,是指对在境内外完成的建筑工程,按照一定的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评选和奖励的活动。
第三条建筑工程评奖评优活动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第四条建筑工程评奖评优活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组织实施。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建筑工程评奖评优工作。
二、奖项设置第五条设立以下奖项:(一)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二)中国建筑工程詹天佑奖;(三)中国建筑工程金质奖;(四)中国建筑工程优质奖;(五)中国建筑工程创新奖;(六)中国建筑工程绿色建筑奖;(七)中国建筑工程节能减排奖;(八)中国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奖;(九)中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奖;(十)中国建筑工程科技进步奖。
第六条各个奖项的评选条件和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另行制定。
三、评选程序第七条建筑工程评奖评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申报。
申报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二)初审。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工程纳入评选范围。
(三)专家评审。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的专家评审组,对符合条件的工程进行现场评审和综合评价。
(四)公示。
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一个月。
(五)批准。
公示无异议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行批准,并颁发奖项证书和奖杯。
四、奖励措施第八条获奖工程单位和相关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获奖工程单位和相关人员,在申请工程招投标、资质认证等方面,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第十条对在建筑工程评奖评优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纪律要求第十一条参与建筑工程评奖评优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二)行贿、受贿,谋取不正当利益;(三)泄露评选过程中的秘密;(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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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先进建筑企业评选办法制度格式
Revised by Petrel at 2021
河南省先进建筑企业评选办法
第一条为加快我省建筑业的发展,进一步提高我省建筑行业管理水平,全面提高企业素质和工程质量,扩大企业的知名度,增强我省建筑企业竞争力,努力提高企业的社会信誉,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评选“河南省先进建筑企业”活动。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南省先进建筑企业奖,是本省境内建筑企业最高荣誉奖,每年评选一次,每次下达总量控制数。
第三条评选范围:凡在河南省境内注册登记、持有法人营业执照和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各类、各级企业,且为河南省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的建筑企业符合评选条件均可申报参评。
非协会会员单位的企业,可先办理申请入会手续,再申报。
第四条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遵纪守法,在坚持企业改革、优化产业结构、科技创新、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方面取得显着的成效;
2.企业有明确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锐意改革、积极进取,经营思想端正,建设单位对履行工程合同、工程质量和服务等方面比较满意;在社会上有良好的信誉和形象;
3.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经营状况良好,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在全省同行业的前列,申报年至上一年度内未发生经营性亏损,未拖欠农民工工资,无违反河南省建筑业企业诚信行为规范,未发生建筑市场行政违纪违规行为;
4.贯彻执行企业管理标准,至少获得一项ISO9000、ISO14000、OHSAS18000企业管理标准资格认证。
积极引进和采用国内外新技术成果,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促进了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5.企业有完善的信息管理制度,按照企业主管部门要求,按时做好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对上报信息、各项统计数据认真填报、核对,确保信息完整、准确无误;
6.企业坚持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
申报年至上一年度内竣工的工程质量合格率100%,有两项工程荣获部、省、市级优良工程,一个省、市级以上优秀QC小组成果奖;
7.企业的安全制度健全,施工现场管理规范,做到安全、文明生产,申报年至上一年度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有两项工程荣获部、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奖;
8.按照协会章程交纳会费,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五条申报与评选:
1.根据企业自愿原则进行申报,申报评选工作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实事求是;
2.申报企业填写《河南省先进建筑企业申报表》(附后)一式一份,并结合评选条件,另附先进事迹材料一份,一并装订成册;
3.省属和中央驻豫建筑企业,由企业填写申报表,经企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直接向省建筑业协会申报;
4.各市建筑企业,由企业填写申报表,向所在市建筑业协会申报,由市建筑业协会签署推荐意见后,统一报省建筑业协会。
第六条申报资料:
1.申报单位应填报申报表(一式一份)和下列申报资料(一式一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企业完成施工总产值(万元)、利税总额(万元)清单(数据有效
时限为申报年10月31日至上一年度10月31日止);
(3)建设单位对履行工程合同、工程质量、信誉及服务方面评价证明复印件;
(4)2005、2006年企业获得的各类荣誉称号和奖励方面的复印件。
2.申报表、申报资料必须完备,一并装订成册,材料内容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取消评选资格。
第七条本办法由河南省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
附件1-2
河南省先进建筑企业推荐名额分配表
件
1-
3
南
省
先
进
建筑企业
申报表
单位名称(盖章)
填报日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河南省建筑业协会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