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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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xx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2009-09-1013:24:15)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费率(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确定工程施工难易程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

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 、类别划分(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

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进行抹灰、镶贴、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工程。

(3)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4)构筑物工程:指工业与民用建筑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构筑物,或独立具有其功能的构筑物。

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2 、使用说明(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川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不计算高度。

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2)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2)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费率(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确定工程施工难易程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

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

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进行抹灰、镶贴、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工程。

(3)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4)构筑物工程:指工业与民用建筑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构筑物,或独立具有其功能的构筑物。

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2、使用说明(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Ⅲ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不计算高度。

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项目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工业建筑单层厂房跨度m>24 >18 >12 ≤12檐高m>20 >15 >9 ≤9 多层厂房面积㎡>8000 >5000 >3000 ≤3000檐高m>36 >24 >12 ≤12民用建筑住宅层数层>24 >15 >7 ≤7面积㎡>12000 >8000 >3000 ≤3000檐高m>67 >42 >20 ≤20 公共建设层数层>20 >13 >5 ≤5面积㎡>12000 >8000 >3000 ≤3000檐高m>67 >42 >17 ≤17特殊建筑I级II级III级IV级构筑物烟囱高度m>100 >60 >30 ≤30水塔高度m>40 >30 ≤30 砖水塔筒仓高度m>30 >20 ≤20 砖水塔贮池容量m3>2000 >1000 >500 ≤500注:一、名词界之: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电子招标投标造价数据交换导则(试行)2018年7月目录1前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2总则. (5)3术语 (5)3.1XML标记语言 (5)3.2XSD (5)4数据规则 (6)4.1后缀 (6)4.2文件头 (6)4.3费率 (6)4.4默认值 (6)4.5枚举值表达式 (6)4.6小数精度控制 (7)4.7时间类型约定 (7)4.8XML转义符 (7)4.9必填说明 (7)4.10专业工具软件生成XML规范 (7)5数据集 (8)5.1数据表种类及命名 (8)5.2数据表格式说明 (9)5.2.1经济标<JingJiBiao> (9)5.2.2招标信息<ZhaoBiaoXx> (10)5.2.3招标控制信息<ZhaoBiaoKzXx> (11)5.2.4投标信息<TouBiaoXx> (11)5.2.5单项工程信息<Dxgcxx> (12)5.2.6单位工程信息<Dwgcxx> (13)5.2.7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Fywj> (15)5.2.8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明细<FywjMx> (15)5.2.9不可竞争项目清单与计价表<Bkjzf> (16)5.2.10不可竞争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明细<BkjzfMx> (16)5.2.11税金计价表<Sj> (17)5.2.12税金计价表明细<BkjzfsjMx> (17)5.2.1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Qdxm> (18)5.2.14分部分项标题<QdBt> (18)5.2.15分部分项清单<Qdmx> (19)5.2.16分部分项定额组价<Qdxdezj> (20)5.2.17分部分项定额组价明细<QdxdezjMx> (21)5.2.18分部分项人材机含量<Qdxrcjhl> (22)5.2.19分部分项人材机含量明细<QdxrcjhlMx> (22)5.2.20分部分项定额人材机含量<Qdxdercjhl> (23)5.2.21分部分项定额人材机含量明细<QdxdercjhlMx> (23)5.2.22措施项目清单<Csxm> (24)5.2.23总价措施项目清单<ZjCs> (24)5.2.24总价措施项目清单明细<ZjCsMx> (24)5.2.25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Qtxm> (25)5.2.26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明细<QtxmMx> (25)5.2.27暂列金额表<Zlje> (26)5.2.28暂列金额表明细<ZljeMx> (26)5.2.29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表<Clzg> (27)5.2.30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表明细<ClzgMx> (27)5.2.31专业工程暂估价表<Zygczg> (28)5.2.32专业工程暂估价表明细<ZygczgMx> (28)5.2.33计日工表<Jrg> (28)5.2.34计日工表标题<JrgBt> (29)5.2.35计日工表明细<JrgMx> (29)5.2.36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Zcbfwf> (30)5.2.37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明细<ZcbfwfMx> (30)5.2.38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Fbrgycl> (31)5.2.39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明细<FbrgyclMx> (31)5.2.40承包人主要材料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CbrgyclCef> (32)5.2.41承包人主要材料明细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CbrgyclMxCef > (32)5.2.42承包人主要材料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 CbrgyclZsf > (33)5.2.43承包人材料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明细< CbrgyclMxZsf > (33)5.2.44人材机汇总表<Rcjhz> (34)5.2.45人材机汇总表明细<RcjhzMx> (34)5.2.46人材机组成<RcjZc> (36)5.2.47人材机组成明细<RcjZcMx> (36)6计算准确性要求 (36)6.1招标控制价信息<Z HAO B IAO K Z X X> (36)6.2投标信息<T OU B IAO X X> (37)6.3单项<D XGCXX> (37)6.4费用文件<F YWJ> (37)6.5总价措施<Z J C S> (38)6.6其他项目<Q TXM> (38)6.7发包人供应材料<F BRGYCL> (39)6.8人材机汇总<R CJHZ>(暂不要求) (39)7附录 (39)7.1费用变量表(措施、其他、汇总表使用) (39)7.2定额专业对应表(D EKBZ说明) (41)1前言本导则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制订。

安徽省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

安徽省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
4
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 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12.定额指引 对构成清单项目计价的具体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定额子目编号或定额子目范 围的说明或引导。 13.清单项目计价指引 按照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省清单计价规范”的项目设 置的内容,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计量规则等,结合项目特征和 工程内容,来确定可能组合的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名称、步距、定额编号或项目计 价方法的说明或引导。 14.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简称清单计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工程计价的一种方 法,是采用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的方式,编制和确定设计概算、招标标底或控 制价、投标报价、施工图预算、合同价、工程结算的计价方法。 15.综合单价法 是指项目单价采用综合单价,总价包括规费和税金的一种计价方法。
2
(6)《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 (7)《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3.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 (1)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 (2)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 (3)安徽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 (4)安徽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 (5)安徽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 构成清单计价依据的还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发的工程类别确认通知书;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市场价格信息;工程造价指 数等。 1.0.5 本清单计价依据的编制依据 (1)国家《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 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07 号)、《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 府令第 145 号); (2)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及《建 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3)《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上、下册)(GTP—101—95)、《全 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 预算定额》(GYD—201—2000~GYD—211—2000)、《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GYD—301~308—1999)、《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全国统一施工机械 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 号)、《全 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建定[2000]239 号)。 (4)《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估价表》(1998 年)、《全国统一建 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2000 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 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1999 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 表》(2000 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2000 年)、《安徽 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估价表》(2000 年)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 (5)外省市清单计价依据和其他资料。 1.0.6 本清单计价依据的术语或涵义

预算取费标准及工程类别划分

预算取费标准及工程类别划分

(三)装饰工程、二次装饰工程取费标准
注:间接费中定额编制管理费及劳动定额测定费为(0.13%用于地区(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等市);0.17%用于其他地区)
间接费中上级管理费按省政府闽政(1989)27号文规定计算
定额编号
21131 21132 21133 21134 21135
费用项目
取费基数
4.00
三类
3.50 3.50 3.50
四类
2.90 2.90 2.90
定额直接费(%) 人工费(%)
1.8
1.5
1.2
1.0
0.8
10
8.3
6.7
5.6
4.4
按实计算
材料二次搬运费
按现场实际发生的二次搬运进行计算
(二)建筑工程取费标准
注:间接费中定额编制管理费及劳动定额测定费为(0.13%用于地区(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等市);0.17%用于其他地区)
间接费中上级管理费按省政府闽政(1989)27号文规定计算
利率率(财政拨款/非财政拨款) (工程直接费+间接费+劳保费)(%) 1.4/2.0 3.2/4.26 2.6/3.57 1.8/2.56
建筑工程 装饰工程 桩基础工程
取费基数
工程直接费 工程直接费 工程直接费
劳保费费率
工程类别
特类
一类
二类
4.90
4.40
4.00
4.90
4.40
4.00
4.90
4.40
取费基数
一类 二类 三类 一类 二类
现场经费
临时设施费 现场管理费
定额直接费(%) 定额直接费(%)
1.2
1.0

安徽省清单计价规范DBJ34 T—206—2005

安徽省清单计价规范DBJ34 T—206—2005

总说明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安徽省实际情况,制定《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 —206—2005)(以下简称省清单计价规范)。

一、省清单计价规范的组成省清单计价规范主要由以下各分册组成:除应遵循省清单计价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

四、省清单计价规范由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说明1.0.1为合理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全面贯彻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并按照“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改革需要,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组织编制了“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以下简称清单计价依据)。

1.0.2本清单计价依据的适用范围(3)《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安装工程)》(4)《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市政工程)》(5)《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2.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1)《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3)《安徽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4)《安徽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5)《安徽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6)《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2)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及《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3)《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上、下册)(GTP—101—95)、《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1—2000~GYD—211—2000)、《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1~308—1999)、《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建定[2000]239号)。

安徽省清单计价规范DBJ34 T—206—2005

安徽省清单计价规范DBJ34 T—206—2005

总说明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安徽省实际情况,制定《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 —206—2005)(以下简称省清单计价规范)。

一、省清单计价规范的组成省清单计价规范主要由以下各分册组成:(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工程)》;(2)《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装饰装修工程)》;(3)《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安装工程)》;(4)《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市政工程)》;(5)《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

二、省清单计价规范的内容省清单计价规范作为省级计价标准,是“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容主要包括:(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说明。

(2)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3)工程量清单计价: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与控制价(标底价)编制,工程结算。

(4)安徽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5)安徽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计价指引。

三、省清单计价规范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编制,适用于全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循省清单计价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

四、省清单计价规范由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1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说明1.0.1为合理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全面贯彻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并按照“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改革需要,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组织编制了“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以下简称清单计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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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05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第三章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第一节建筑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1.建筑工程类别是根据单位工程的规模、高度、跨度、层数和施工技术难易程度来划分的。

(1)高度:指建(构)筑物从设计室外地坪至建筑物檐口底的高度。

不包括突出屋面的电梯机房、屋顶亭子间及屋顶水箱的高度。

(2)跨度:指结构设计定位轴线之间的距离。

(3)层数:指设计的层数(含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层数)。

阁楼层、面积小于标准层30%的顶层及层高在2.2m以下的地下室或技术设备层不计算层数。

(4)面积:指按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建筑面积。

(5)居住建筑:指住宅、宿舍、商住楼等建筑物。

(6)公共建筑:指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宾馆、酒店、食堂、礼堂、图书馆等建筑物。

(7)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馆、展览馆、艺术中心、高级会堂等建筑物。

(8)地下室:指室内地坪低于室外地坪1/2层高以上的建筑工程。

(9)半地下室:指室内地坪低于室外地坪1m以上,小于1/2层高的建筑工程。

2.单位工程有三个条件的,凡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条件的执行相应类别标准,只符合一个条件的,按低一类标准执行。

单位工程有两个条件的,只要符合其中一个条件,则按相应类别标准执行。

3.单位工程有不同层数,高层部分的建筑面积占单位工程总建筑面积30%以上者,按高层部分的层数、高度划分工程类别,否则按低层部分划分工程类别。

4.六层以下居住建筑除别墅按三类工程费率外,其他按三类工程费率乘以0.8系数。

5.地下室三层及三层以上符合二类、三类的工程按相应规定提高一个类别。

6.工业建筑有声、光、超静、恒温、无菌等特殊要求者,当其建筑面积占总面积1/4
以上的,可提高一个类别取费。

7.单层或多层工业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用房按工业厂房类别执行。

8.多跨工业建筑物按最大跨度划分工程类别。

9.各类别中均包括附属于本类别工程的围墙、道路、传达室等附属工程,如单独承发包附属工程时按三类工程费率乘以系数0.8。

10.双曲线冷却塔均按水塔一类,其他冷却塔均按水塔二类。

11.专业工程也适用于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

第二节装饰装修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1.装饰工程类别是根据建筑装饰标准划分的。

2.宾馆、饭店星级是执行国家旅游局或其他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

注:1.高级装饰:墙面、楼地面每项分别满足3个及3个以上高级装修项目,天棚、门窗每项分别满足2个及2个以上高级装修项目,并且每项装修项目的面积之和占相应装修项目面积70%以上者为高级装饰。

2.中级装饰:墙面、楼地面、天棚、门窗每项分别是2个及2个以上中级装修项目,并且每项装修项目的面积之和占相应装修项目面积70%以上者为中级装饰。

第三节安装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1.安装工程以单位工程为类别划分单位。

符合以下规定者为单位工程:
(1)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和民用建筑物或构筑物合并为单位工程,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同建筑工程类别(不包括单位锅炉房、变电所)。

(2)新建或扩建的住宅区、厂区的室外给水、排水、供热、燃气等建筑管道安装工程;室外的架空线路、电缆线路、路灯等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均为单位工程。

(3)厂区内的室外给水、排水、热力、煤气管道安装;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安装;龙门起重机、固定式胶带输送机安装;拱顶罐、球型罐制作、安装;焦炉、高炉及热风炉砌筑等各自为单位工程。

(4)工业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安装工程各自为单位工程。

(5)工业建筑室内的上下水、暖气、煤气、卫生、照明等工程由建筑单位施工时,应同建筑工程类别执行。

2.安装单位工程中,有几个分部(专业)工程类别时,以最高分部(专业)类别为单位工程类别。

分部(专业)工程类别中由几个特征时,凡符合其中之一者,即为该类工程。

3.在单位工程内,如仅有一个分部(专业)工程时,则该分部(专业)工程即为单位工程。


4.一个类别工程中,部分子目套用其他工程子目时,按主册类别执行。

5.安装工程中的刷油、绝热、防腐蚀工程,不单独划分类别,归并在所属类别中。

单独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按相应工程三类取费。

6.智能化安装工程均按一类工程取费。

第四节市政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土石方工程
3的土石方工程,5000m按土石方工程类别执行;附属于一个单位工程内挖或填方量不超过3的土石方工程执单独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或一个单位工程内挖方或填方分别超过5000m行专业土石方工程。

(二)道路工程
道路工程按道路交通功能分类:
1.高速干道:城市道路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四条以上车道,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车辆高速行驶的道路。

2.主干道:在城市道路网中起骨架作用的道路。

3.次干道:在城市道路网中的区域性干路,与主干路相连接,构成完整的城市干路系统。

4.支路:在城市道路网中的干路以外联系次干路或供区域内部使用的道路。

5.街道:在城市范围全部或大部分地段两侧建有各式建筑物,设有人行道和各种市政公用设施的道路。

6.居民(厂)区道路:以住宅(厂房)建筑为主体的区域内道路。

(三)桥涵工程
1.单独桥涵工程按桥涵分类,附属于道路工程的桥涵,按道路工程分类。

2.单独立交桥工程按立交桥层数进行分类;与高架路相连的立交桥,执行立交桥类别。

(四)隧道工程
隧道工程按隧道类型及隧道截面宽度进行分类。

隧道截面宽度指隧道内截面的净宽度。

(五)河道防洪及护岸工程
河道防洪及护岸工程按单独排洪工程、单独护岸、护坡及土堤工程分类。

1.单独防洪工程包括明渠、暗渠及截洪沟。

2.单独护岸护坡包括抛石、石笼、砌护底、护脚、台阶以及附属于本类别的土方附属工程等。

(六)给排水工程
给排水工程按管径大小分类。

1.顶管工程包括挤压顶进。

2.在一个给水或排水工程中有两种及其以上不同管径时,按最大管径取定类别。

3.给、排水管道包括附属于本类别的挖土和管道附属构筑物及设备安装。

(七)燃气、供热工程
燃气工程按管径大小分类。

供热工程按供热管径大小分类。

1.一个燃气或供热管道工程中,有两种及其以上不同管外径管道时,按最大管外径取定类别。

2.燃气、供热管道包括管道挖土和管道附属构筑物。

(八)其他有关说明
1.某专业工程有多种情况的,符合其中一种情况,即为该类工程。

2.除另有说明者外,多个专业工程一同发包时,按专业工程类别最高者作为该工程的类别。


3.在同一单位工程中,有两种以上不同外径的管道时,其工程类别应按工作量最大的管道外径取定。

4.道路或桥涵工程附属的人行道、挡土墙、护坡、围墙等工程按道路或桥涵工程分类。

5.单独附属工程按相应主体工程的三类取费标准计取。

6.与其他专业工程一同发包的路灯或交通设施工程要单独划分工程类别。

7.交通设施工程包括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交通监控工程等,一律按二类取费标准计取。

第五节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1.综合性园林建设:是指景观、公园、游乐场、公园式墓地等地域内的园林建设,包含园林建筑、园林小品、微缩模仿、园路等。

不包括绿化、绿化养护、室内外安装工程等,其占地面积以工程立项批文为准。

(1)园林小品:是指门楼、景墙、景壁、景门、景窗、人工塑假山、树、竹、凳、椅、台、墓、花架等小型工艺建筑。

(2)微缩模仿工程:是指特定建筑物、景区、石景、自然树、动植物等景观的缩小、模仿、塑造工程。

(3)园路:是指园林、绿化区域内宽度小于2m的步行路。

2.园林建筑工程:是指亭、廊、舫、榭、厅堂、楼、阁、殿、斋、馆、轩、塔等建筑工程。

3.绿化工程:是指住宅区、工厂、宾馆、洒店、别墅等绿化布置工程,以及市政绿化和迁移树木工程。

其工作内容包括道路两旁绿化带、花坛、草皮、绿篱、乔灌木等。

即可执行该取费类别费率。

只要符合其中一个,单位工程在同一类别中有两个条件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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