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最新装饰公司章程范本
装潢公司章程

装潢公司章程第一章公司基本信息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全名]第二条公司住所:[公司地址]第三条公司性质:[公司性质,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第四条公司宗旨:[公司的宗旨或使命]第二章经营范围与方式第五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详细描述装潢业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设计、装修施工、材料销售等]第六条公司将以[如:“专业、诚信、高效”]的方式经营上述业务。
第三章注册资本与股东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具体金额]元人民币。
第八条公司股东名单及出资额:[详细列出各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及持股比例]第四章股东权利与义务第九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如:参与决策、分红、查阅账簿等] 第十条股东应履行以下义务:[如:按时出资、遵守公司章程、不得抽逃出资等]第五章公司组织机构第十一条公司设有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或监事)和经理。
第十二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第十四条监事会(或监事)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的运营。
第六章经理职权与责任第十五条经理是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者,行使以下职权:[详细列出经理的职权]第十六条经理应履行以下责任:[详细列出经理的责任]第七章财务与会计制度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和会计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完整。
第十八条公司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并向股东会报告财务状况。
第八章章程修改与终止第十九条公司章程的修改,须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并报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
第二十条公司因解散、破产等原因终止时,应依法进行清算,并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股东会所有。
[公司名称][日期](注:以上内容仅为模板,实际使用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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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范本家居装饰企业

公司章程范本家居装饰企业公司章程范本家居装饰企业致力于规范企业管理,确保企业发展顺利,保障员工权益,促进企业社会责任,以及维护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细致的规定。
以下是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家居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注册地:本公司注册地位于××市××区××路××号。
第三条公司宗旨:以提供优质家居装饰服务为己任,满足客户需求,秉持诚信、专业、品质的经营理念,努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公司治理结构第四条公司股东:本公司股东分为创始股东和其他普通股东。
创始股东拥有先发行权和优先购买权。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本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制定公司的战略决策和监督日常经营管理,董事会由5-9名董事组成。
第六条监事会:本公司设立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负责对公司经营状况进行监督,维护股东权益。
第七条总经理:本公司设立总经理职位,由董事会任免,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家居装饰设计、施工、材料销售、家具定制、室内设计服务等。
第九条公司依法完成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的注册,并按照国家法规进行经营活动。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条公司财务管理遵循财务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一条公司财务年度从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十二条公司每年按照财务制度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并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审议和通过。
第五章员工权益保障第十三条公司崇尚和谐员工关系,尊重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实行公正、公平的人力资源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根据员工岗位、职务和付出的工作量,制定合理的薪酬政策。
第十五条公司提供职业发展和培训机会,鼓励和支持员工的持续学习和个人成长。
第十六条公司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装饰装修公司章程范本1(精选3篇)

装饰装修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企业体制,规范公司行为准则,使公司在自我进展自我约束的良好机制中运行。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章程。
其次条:本公司中文名称为:************。
第三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整。
本公司法定地址为:************。
第四条:本公司是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私有制企业,具有**法人资格,其行为受国家法律约束,其经济活动及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爱护。
第五条:本公司以公司实有资本向债权人负责。
第六条:本公司宗旨是:立诚、立信。
其次章、经营范围第七条:经营范围:************。
第八条:本公司经营方针:诚恳守信、合法经营、公平竞争、以质取胜。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权第九条:公司实行经理责任制,设立总经理一名。
总经理经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法人代表,总经理不在时由总经理托付助理总经理以上职务人员代理行驶职权。
第十条:公司根据精简**的原则,设立:总经理室、开发经营部、质监与平安科、工程设计室、财务部,其详细职责范围由公司制订,公司可依据业务进展需要设置变更内部经营管理科室部。
第十一条:公司总经理行驶以下职权:1、依据有关规定和市场状况,打算或报请审查批准企业各项方案。
2、打算企业机构设置任免中层领导干部。
3、提出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安排方案和重要规章制度以及福利基金使用方法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等重大事项。
4、依法奖惩职工,对有突出贡献的职工赐予精神**与物质嘉奖,对**的职工赐予行政处分。
第四章、劳动人事制度第十二条:公司依据业务进展的需要,在政府劳动人事部门有关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并全权实行劳动工资管理和人事管理,按规定签订劳动人事合同。
第十三条:公司有权依据有关规定对不合格员工进行行政处分,直至辞退,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可作下岗处理。
装饰公司章程范本

装饰公司章程装饰公司章程范本关于章程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装饰公司章程范本,欢迎大家阅读。
装饰公司章程范本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是由公司股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公司依法登记注册,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三条本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承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华夏鸿业装饰有限公司公司住所: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及方式第五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六条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五章股东姓名(自然人独资)第七条本公司的股东:马应珍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第八条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 50以货币出资万元,出资时间: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第九条本公司下设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第十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做出决定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任免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3、任免由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4、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5、批准监事的报告;6、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式;7、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决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9、决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10、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委派。
第十二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3、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4、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5、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6、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装饰装修公司章程范本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装饰装修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公司业务水平,保护公司和客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全称为XXXX有限公司,简称XXXX,英文名称为XXXX,注册地址位于XXXX市XXXX区XXXX,法定代表人为XXXX。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服务;室内外装饰材料销售;家具、装饰品、设备器材租赁;房屋租赁;国内贸易、合作经营、技术进出口业务等。
第四条公司的目标是以优质的工程和服务赢得客户的信赖和满意,不断提升在装饰装修行业的地位和影响力。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理念是诚信、品质、创新、共赢。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XXXX年。
第七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XXXX万元,由出资人按照其出资比例以货币方式出资。
第八条公司的股权结构:出资人按照其出资比例享有相应的股份,并享有相应的权益和义务。
第二章公司组织架构和管理第九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分工合作,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
第十条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由董事组成,人数为3人,任期为XXXX年,由出资人选举产生。
董事会成立后,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
第十一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监事组成,人数为2人,任期为XXXX年,由出资人选举产生。
监事会成立后,由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长。
第1页/共3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第十二条董事会和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进行决策和监督工作。
会议决议由多数董事或监事签字通过,并在会议纪要中记录。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总经理一职,由董事会任命。
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执行,但必须遵守董事会的决策和监督。
第十四条公司设立各部门和岗位,根据业务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设立,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招聘人员,建立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要注重团队合作和员工的培训与发展,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职业发展机会,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装饰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的组织结构、经营管理、权利义务等方面,确保公司合法、合规、高效地开展业务。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为:XX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XX省XX市XX区XX街道XX号。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室内外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批发、零售;家居用品的批发、零售;装饰咨询、技术服务等。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合法合规的原则,开展业务活动。
第二章股东及股权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第八条股东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第九条股东出资比例:根据股东会决议确定。
第十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一)股东有权参加股东会,对公司重大决策享有表决权。
(二)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等文件。
(三)股东有权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四)股东有权转让其出资,但应当提前通知公司。
(五)股东有义务按照章程规定出资,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股东有义务遵守公司章程,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三章股东会第十一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第十二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九)修改公司章程;(十)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一)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会负责召集。
(二)临时会议由董事会认为必要时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提议时召开。
建筑装饰公司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本公司的组织与运营,明确公司宗旨、经营范围、组织机构及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路_______号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销售;建筑工程咨询服务等。
第五条公司经营期限:自公司成立之日起_______年。
第二章股东及出资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_万元。
第八条股东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第九条股东出资时间: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_______日内。
第十条股东出资变更:股东转让股权时,应经全体股东同意,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第三章股东会第十一条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十三条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提议召开。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应当有全体股东出席,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
第十五条股东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四章董事会第十六条董事会为公司执行机构,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七条董事会由_______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
第十八条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_______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九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_______次,董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五章监事会第二十条公司设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财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由_______名监事组成,设监事长一名。
第二十二条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_______年,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三条监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装饰公司管理章程模板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内部管理,确保公司运营的有序性和高效性,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公司全称]第三条公司住所:[公司详细地址]第四条公司宗旨:以诚信为本,以质量取胜,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装饰设计及施工服务。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室内外装饰设计、施工、材料供应及相关咨询服务。
第二章股东权益与公司责任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人数]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第七条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九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决策。
第十条董事会由[董事人数]名董事组成,其中[股东人数]名董事由股东提名,[董事人数]名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市场营销部、工程部、采购部等职能部门,各部门职责明确,相互协作。
第四章股东会第十四条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东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3.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5.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7.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8. 修改公司章程;9.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五章财务与会计第十六条公司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建立会计制度。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依法缴纳各项税费,并按时向税务机关报送税务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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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最新装饰公司章程范本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______方共同出资设立______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_______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_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______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______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_____现金人民币______万元。
______现金人民币______万元。
_______现金人民币_______万元。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风险提示:公司的出资情况千差万别,如果由于某些特殊情况不能完全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或者股份出资比例特殊,比如各占50%将导致表决权无法行使。
如果有这些情况,股东出资人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赋予某些特定股东特别表决权,或者在无法表决时按照特定比例通过表决或者特定股东直接决定。
比如在章程中约定“股东不按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由一方持有较多表决权”或者“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半数以上(含半数)表决权通过”来解决。
当然,在公司章程对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方式没有明确规定时,应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长或监事;(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长,决定有关董事长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长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12)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十三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风险提示:公司法规定股东会的召集权在董事会,当董事会或董事长不履行法定职责时,为了避免公司运营遭受影响,损害股东权益,应当在章程中赋予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在特殊情况下有直接召集股东会的权利。
可做如下规定:“如果董事会违反本章程规定,拒绝召集股东会,或不履行职责时,持有公司10%(比例可以根据公司具体情况酌定)以上的股东,享有不通过董事会自行召集股东会的权利”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参加会议的出资最多的股东主持。
”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______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
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书面委托其他人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董事长的职权。
第十七条、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不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长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九条、董事长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12)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第二十条、公司设经理1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
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长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
监事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风险提示:公司法只规定了有限公司的董事执行职务违法、侵犯公司与股东权益,造成损失时,承担赔偿责任,但具体救济途径没有规定。
为了完善救济途径,可在章程中做如下规定:“董事、监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因无故不履行职务、擅自离职,侵犯公司与股东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上述情形且公司怠于起诉时,任何股东有权代表公司提起诉讼。
因诉讼而发生的实际支出,由公司承担。
”(2)对董事长、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3)当董事长、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长、经理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公司董事长、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八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应于第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四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第二十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______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七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2)股东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5)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6)宣告破产。
第二十八条、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二十九条、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______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______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______次。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______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______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三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在未按第2款的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三十三条、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向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三十四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三十五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三十六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七条、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一式_____份,公司留存____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____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