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常见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新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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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常见安全隐患违规违章行为大全

施工现场常见安全隐患违规违章行为大全

施工现场常见安全隐患违规违章行为大全2. 未戴安全帽和安全鞋:在施工现场上出现人员未戴安全帽和安全鞋的情况,增加了受伤的可能性。

3. 乱堆放材料和工具:施工现场上存在乱堆放材料和工具的情况,容易导致绊倒和物体坠落伤人。

4. 不合规使用电器和工具:在施工现场上存在未按照要求使用电器和工具的行为,可能导致触电和机械伤害。

5. 高空作业不安全:在高空作业时存在缺乏安全绳索、未设置防护网等情况,增加了高空作业人员坠落的风险。

6. 使用不合格的安全设备:施工现场上存在使用不合格、过期的安全设备的情况,不能有效地保障工人的安全。

7. 未设置警示标识和隔离栏杆:在施工现场上存在未设置警示标识、隔离栏杆的情况,增加了工人误入危险区域的可能性。

8. 油漆和化学品存放不当:在施工现场上存在油漆和化学品存放不当的情况,容易发生火灾和中毒事故。

9. 未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和整改:在施工现场上存在未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和整改的情况,增加了施工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0. 违规操作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上存在违规操作机械设备的行为,可能导致机械故障和意外伤害。

以上是施工现场常见的安全隐患和违规违章行为,希望相关人员能够引起重视,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一直是施工行业的重中之重,但是仍然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和违规违章行为。

以下将继续探讨施工现场常见的安全隐患和违规违章行为,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11. 忽视施工现场清洁:施工现场常常存在垃圾、建筑材料和尘土堆积的情况,不仅给施工造成不便,还可能导致跌倒和绊倒事故。

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清洁和整理,合理堆放材料和垃圾,保持施工现场干净整洁,是减少事故的重要举措。

12. 不合规搭设脚手架:不合规搭设脚手架是常见的安全隐患,可能导致脚手架坍塌、工人坠落等事故。

在搭建脚手架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操作,确保脚手架的稳固和安全。

13. 违规封闭和挖掘施工:在进行封闭和挖掘工程时,如果没有进行合理的标识和隔离,容易导致其他人员误入作业区域,增加了发生事故的风险。

建筑工程施工违法违规行为

建筑工程施工违法违规行为

建筑工程施工违法违规行为
建筑工程施工违法违规行为包括:
1. 未取得相应的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

2. 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设计和方案。

3. 未进行必要的环境影响评价,或者未按评价结果进行整改。

4. 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5. 未按照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造成工程质量问题。

6. 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施工施工噪音、扬尘、废弃物等污染物的治理。

7. 未经审批或超过审批范围,擅自改变工程规模、用途或者结构。

8. 未按照工程进度进行施工,拖延工期。

9. 未履行相关安全、质量责任,未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10. 逃避监督检查,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

一旦发现建筑工程施工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例如责令停工整改、罚款、吊销许可证等,并可能
面临法律追究。

这些违法违规行为不仅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也损害了公众利益和社会秩序。

因此,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确保施工过程合法合规,保障工程质量和人员安全。

施工现场常见安全隐患违规违章行为大全

施工现场常见安全隐患违规违章行为大全

施工现场常见安全隐患违规违章行为大全1. 不戴安全帽:在施工现场,工人们经常会忽视个人安全,不戴安全帽就进行施工作业,这是非常危险的行为,极易发生头部受伤事故。

2. 不穿防护服:在一些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环境中,一些工人不穿防护服就进行施工,可能导致皮肤或呼吸道受到伤害,甚至中毒。

3. 擅自停用安全设备:有些工人为了方便施工,擅自停用了一些安全设备,如警示标志、护栏等,增加了施工现场的风险。

4. 焊接和切割时未采取防护措施:在进行高温作业时,有些工人不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导致火灾、烫伤等事故的发生。

5. 随意堆放和存放材料:一些施工现场存在材料堆放混乱的情况,易引发物体滑落、砸伤等安全事故。

6. 操作机械设备时粗心大意:有些工人在操作大型机械设备时因为粗心大意,造成意外伤害和设备故障。

以上是一些施工现场常见的安全隐患和违规违章行为,工人和管理者们应该高度重视施工安全,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和培训,做到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在施工现场,安全一直是最重要的考量因素之一。

但是,尽管对安全有所重视,一些违规违章行为依然屡禁不止。

下面列举一些施工现场常见的安全隐患和违规违章行为,以及相应的解决方案,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重视和关注。

7. 忽视重型机械操作规程:在施工现场,往往会使用各种重型机械进行作业。

操作人员如果对机械操作规程缺乏了解或者忽视规程,很容易导致设备故障和人员伤亡。

因此,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系统的重型机械操作规程培训,并确保人员遵守操作规程。

8. 高空作业时未系安全带:在高空作业时,很多工人为了方便操作会忽略系安全带,这非常危险。

一旦发生意外,后果可能不堪设想。

因此,一定要对工人进行安全带的正确使用培训,并加强监督。

9. 违规操作电气设备和线路:电气设备和线路是施工现场极易发生事故的地方。

一些工人为了方便施工,可能随意移动电缆、忽视短路或漏电等安全隐患。

此外,有些电气设备的维修和安装未按照规定进行,也容易造成安全事故。

施工现场常见安全违规违章行为

施工现场常见安全违规违章行为

施工现场常见安全违规违章行为施工现场的安全违规违章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未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施工现场需要佩戴的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

但有时候施工人员忽视了佩戴这些安全防护用品,容易造成头部、脚部、手部以及眼部的伤害。

2. 乱堆乱放材料和工具:施工现场材料和工具的乱堆乱放容易导致摔倒、被物体砸伤等事故发生,特别是对于易燃易爆物品的乱放更是极易引发火灾和爆炸。

3. 擅自拆除安全设施: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包括护栏、警示牌等,这些设施的存在是为了保护施工人员和周围人员的安全。

然而,有些施工人员为了方便自己的工作,会擅自拆除这些安全设施,增加了意外发生的风险。

4. 违规穿越围栏:施工现场通常会有围栏将危险区域隔离起来,但一些施工人员为了节省时间,会违规穿越围栏进入危险区域进行工作,这样容易引发意外伤害。

5. 高空作业不使用安全绳: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如搭建脚手架、进行外墙清洗等,施工人员应该使用安全绳进行固定。

然而,一些施工人员为了图省事,不使用安全绳进行作业,增加了高空坠落的风险。

6. 使用不合格的设备和工具:施工现场使用的设备和工具应当符合相关质量标准,但有时候施工人员会为了降低成本而使用不合格的设备和工具,这样容易导致设备故障、意外伤害等情况发生。

7. 违规操作机械设备:施工现场常常使用各种机械设备,如吊车、升降机、挖掘机等。

然而,一些施工人员会违规操作这些设备,如超载、超速、未经过培训等,容易引发设备故障和人员伤害。

8. 未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在施工现场工作的人员应该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了解施工现场的安全规范和操作程序。

但有时候一些工人没有接受过充分的培训,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要求不够了解,增加了意外发生的风险。

9. 不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规章制度:施工现场通常会有一套完整的安全规章制度,包括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

然而,有些施工人员由于马虎或者懒惰,不遵守这些规章制度,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违反安全施工处罚

违反安全施工处罚

违反安全施工处罚
根据《安全施工管理条例》,对于违反安全施工规定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安全施工违规行为及其对应的处罚方式:
1. 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帽:一经发现,工地管理部门将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并对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如情节严重,还可能给予警告处分或者相应罚款。

2. 未按照规定使用防护设施:如未使用安全网、安全护栏等防护设施,将会被责令整改,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罚款或者暂时停工。

3. 违规操作工具或设备:如操作机械设备时不穿戴工作服、不接受相关培训等,则会受到警告处分,同时还需接受安全培训。

4. 违反施工规范造成事故:如未按照标准作业流程进行施工而造成一定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则将面临停工整顿、暂扣施工许可证等严厉处罚。

以上是对一些常见的安全施工违规行为的惩罚措施,但具体的处罚方式将根据违规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而定。

严重违规行为可能面临停工整改、吊销施工许可证等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

因此,为了保障工地的安全与施工质量,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切实履行安全责任。

施工现场常见安全违规违章行为

施工现场常见安全违规违章行为

施工现场常见安全违规违章行为施工现场的安全违规行为是指在施工过程中,违反相关安全规定和标准,导致工人和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行为。

下面是施工现场常见的安全违规违章行为,共计2000字。

1. 未佩戴安全帽:施工现场是一个高危地带,存在高处坠落、物品打击等危险。

在施工过程中,工人应佩戴坚固的安全帽,以保护头部免受伤害。

但有些工人为了方便或舒适,不佩戴安全帽进行施工,这是一种常见的安全违规行为。

2. 进入危险区域未佩戴防护设备:施工现场通常有一些危险区域,如高空作业区域、吊装区域等。

在进入这些区域前,工人应佩戴合适的防护设备,如安全带、防护眼镜、耳塞等,以降低意外伤害的风险。

但一些工人为了省事,不佩戴这些防护设备,增加了自身受伤的危险性。

3. 偷工减料:在施工过程中,有些施工方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会偷工减料。

比如,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减少使用材料的数量等,从而节省成本。

然而,这样做往往会降低工程质量和安全性,增加了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

4. 未按规定使用防护措施:在施工现场,往往存在各种危险物,如钢筋、电缆、砖块等。

在搬运和使用这些物料时,工人应按照规定使用防护措施,如穿戴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但有些工人在这方面不重视,不使用防护措施,容易发生手足受伤等事故。

5. 乱丢乱堆建筑垃圾:在施工现场,会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如砖头、石头、混凝土渣等。

但一些工人不重视对建筑垃圾的处理,乱丢乱堆在施工现场或周围。

这样不仅影响了工地的整洁度,还增加了潜在的安全隐患,如绊倒、坠物等。

6. 电气安全违规:在施工现场,电气设备使用频繁,电线、电缆也很常见。

但是一些工人对电气安全缺乏足够重视,经常出现电线乱接、电缆悬空、漏电等不合规的情况。

这样容易导致电气事故发生,给工人和其他人员造成安全隐患。

7. 无证作业:一些工人在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和考试的情况下,进行高危作业,如电焊、高空作业等。

这样的作业人员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容易发生事故。

常见施工现场违规违章与控制措施

常见施工现场违规违章与控制措施

常见施工现场违规违章与控制措施1.施工人员个人安全违规行为: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作业时,存在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佩戴安全帽、不穿防护服和鞋等个人安全违规行为。

对于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控制措施: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醒施工人员遵守作业规程,并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程的人员进行惩罚和纠正。

2.施工机械设备操作违规行为:施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在操作设备时,存在操作不规范、不按要求使用安全设备等违规行为。

为了控制这种情况,可以加强操作人员的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和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并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破坏或影响: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受到破坏或影响的情况可能包括噪声污染、灰尘扬尘、废水废物排放等。

为了控制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使用封闭式工具和设备,减少噪声和粉尘的产生;严格管理废水废物的处理和排放,确保符合环保要求。

4.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缺失或不规范使用: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缺失或不规范使用可能包括缺少警示标志、未设立临时围挡、未设置消防设施等。

为了控制这种情况,可以建立健全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设施的设置和使用要求,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和监督,及时纠正和补充安全设施。

5.施工人员未按要求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工作时,没有按要求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

为了控制这种情况,可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人员及时纠正。

6.施工现场材料和设备摆放不规范:施工现场材料和设备的摆放不规范可能造成堆放不稳、阻碍通道、妨碍交通等安全隐患。

为了控制这种情况,可以制定相应的规定和交底,明确材料和设备的摆放位置和要求,加强现场管理和巡查,及时清理和调整。

在施工现场,为了确保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施工单位应做好规划设计,并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施工人员的培训教育,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如下:一、轻微违章违规行为处罚:1. 未经许可,擅自停工、开工或恢复施工,罚款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2. 未按规定向上级报备或备案施工,罚款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3. 在禁止施工的时间段内施工,罚款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4. 未经许可,擅自更换施工单位或主要负责人,罚款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5. 未按要求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罚款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6. 施工现场无有效的安全警示标识,罚款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

二、一般违章违规行为处罚:1. 违反施工许可证所列的施工范围、工程内容或者技术规范施工,罚款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并责令限期整改;2. 未严格执行施工安全管理措施,罚款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并责令限期整改;3. 未按规定组织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罚款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4. 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罚款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并责令限期整改;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安全规范,罚款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并责令限期整改;6. 未按规定进行班前会、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罚款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三、严重违章违规行为处罚:1.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不立即查处,罚款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并责令限期整改;2. 违反法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罚款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并责令限期整改;3. 有重大违法行为未依法停工整改,罚款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并责令限期整改;4. 蓄意隐瞒、篡改、销毁安全生产记录,罚款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并责令限期整改;5.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使用未经检验或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或设备,罚款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并责令限期整改。

以上为一般情况下的违章违规处罚细则,根据具体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影响,处罚金额和措施可能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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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企业常见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新编版)施工企业常见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新编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的违法行为根据安全生产法第18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目前,由于种种原因,企业存在着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的严重问题。

一些企业安全生产欠帐较多,最近几年虽有一定的投入,仍不能完全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安全隐患不同程度的存在,安全风险比较大,职工的生命安全还得不到有效保障。

当前公路水运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的违法行为具体表现在: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设置不到位。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的原则。

安全生产是不可能自然出现的,必须有人管,有人负责。

目前,有的施工企业没有按照《安全生产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虚设,或者人员不到位,或者兼职管理。

特别是实行市场经济以后,很多生产经营单位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在进行改革、减人增效过程中,常常首先被“改”掉、被“减”掉的都是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在已发生的诸多事故中,生产经营单位没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

正所谓“人减下来了,事故升上去了”。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费投入不到位。

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工程中,从业人员流动性大,且80%以上是农民工,整体素质不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能力较低,达不到安全作业要求。

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造成违章操作、冒险作业人员多,带来的施工事故多。

教育培训不到位的原因,一是施工企业使用的劳务队伍不是长期配属,流动性大,致使总承包单位不愿意投入此教育培训经费;二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只注重产值进度、效益,错误认为教育培训占用工作时间,影响生产。

3、安全生产投入的费用约定不明确。

安全生产投入的费用约定不明确,主要表现在:一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中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以及费用预付、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没有明确约定。

二是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在分包合同中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没有明确约定。

三是施工单位没有一定数额的应急备用资金。

由于安全生产投入的费用约定不到位,使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防护滞后,不安全因素得不到控制及预防,势必为安全生产埋下重大隐患。

4、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施工方案投入落实不到位。

公路水运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于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涉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工程,因其复杂性和危险性,在施工过程中易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由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现场监督落实。

但有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不按专项方案进行施工或施工方案落实不到位。

5、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保护用品假冒伪劣产品较多。

由于施工单位资金不到位或不舍得投入,为了当时省钱,所采购的安全劳动保护用品及安全网、电器材料等,不符合标准的较多,使作业人员的最后一道防线出现疏漏,势必产生不期望的后果。

6、安全应急预案形同摆设。

一些施工企业安全预案编制较全,但所需得人、财、物、大型机械设备得不到落实,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内启动不了应急预案,也是造成重大损失的基本原因。

针对上述问题,安全生产法特别强调,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对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对于生产经营单位的每一个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每一个新建工程、新建项目,都要按有关规定提取足够的资金用于安全生产投入,不能因建设资金不足而削减用于安全生产的资金。

无论是大的生产经营单位还是小的生产单位,都要有足够的资金用于事故隐患整改。

要把生产与安全、效益与安全有机结合起来,不能只顾赚钱,看见事故不闻不问,把危险留给职工和群众。

为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真正得到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二、安全事故事故的瞒报、谎报、延报违法行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工伤事故发生后企业应当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

但是调查发现,有的企业出了工伤偷着不报、按着不报、压着不报,致使许多工伤事故积压在基层、隐瞒在班组。

目前,这种“三不报”现象在部分企业大有蔓延趋势。

造成安全事故瞒报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怕丢票子,偷着不报。

不少企业为了加强管理生产管理,制订出台了安全抵押、安全株连、安全生产结构工资等一系列安全规章制度,其目的是促进安全生产。

若基层单位、车间、班组发生伤亡事故,则按这些条条框框扣罚全体职工的工资、奖金。

有的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后,为了不挨罚,打着“维护”职工的利益的幌子,暗地里偷着不报。

有的企业采取自掏腰包给受伤职工治伤,并给受伤者算出勤、发工资,让其在家休养。

有的单位以给受伤职工调动工作、换岗位为诱饵,逼着职工不歇工伤,以求单位不受罚、领导不挨批评、职工不受牵连。

2、怕丢荣誉,按着不报。

目前多数企业在年终评比中实行了安全“一票否决”,若安全出了问题,其它工作再好,一律否决先进单位评比资格。

有的单位出了工伤事故后,怕影响全年先进单位的评比,怕丢荣誉,按着不报,只作内部处理了事。

企业一时的虚荣心,使工伤事故被隐瞒。

3、怕丢位子,压着不报。

部分企业领导为了显示政绩,出了工伤事故,多数压着不上报,怕报了工伤毁了自己的锦绣前程。

有的单位甚至采取重伤报轻伤、多伤报少伤、轻伤报没伤的“降档式”报告,致使许多工伤事故被隐瞒、谎报。

据调查统计,目前,部分企业重伤上报率为70、80%,轻伤上报率不足10%,有的甚至一概不报。

4、安全管理松懈,不瞒白不瞒。

一些基层单位出了工伤事故,能瞒则瞒、能压则压。

有的企业安全部门明明知道基层单位发生了工伤事故没有上报,但谁也不愿过问,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谁也不愿去当“仇人”。

结果助长了基层单位瞒报、谎报、延报工伤事故之风,侵害了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造成职工调动、退休时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引发了多起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安全法律法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稳定健康发展,应该做到:第一,建立工伤报告制度,加强日常安全调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要建立检举揭发制度,对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报告工伤的单位和人员,鼓励职工检举揭发。

第二,建立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隐瞒工伤事故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实行“三个纳入”,真正做到“四要”,即将工伤事故管理纳入到基层单位安全量化考核,纳入到班组安全管理,纳入到安全奖惩考核,严格落实兑现。

对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上报工伤事故的,领导干部要免除其职务,职工要让其下岗、待业,得到荣誉的要撤销,拿到工资、奖金的要追回,真正使其丢面子、丢票子、丢位子。

第三,加强安全管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企业要对基层单位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安全第一”思想教育,牢固树立实事求是、诚实守信观念,出了工伤既要迅速如实上报,又要及时妥善处理。

要加强企业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定期开展不定时间、不定地点、不打招呼的“三不”安全检查,消除隐患。

企业工会要建立健全群监会(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委员会),在基层厂点、车间、班组层层选聘群监员(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员)。

发生工伤事故后,各级工会群监组织和广大群监员,要通过工会群监调度系统,迅速及时地将工伤事故汇报上去,逐级反映到工会、安全等有关部门,迅速反馈到企业党政工领导,为领导的安全决策提供详实的安全信息。

三、工程项目的转包、分包违法行为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和《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6)》正式实施。

这意味着我国调整和明确了公路(水运)建设监督管理权限,并为了防止商业贿赂,明确“喊停”转包或违法分包等做法。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责任。

如果起用了无相应资质、无安全生产条件的“包工队”,等于自己给自己的安全生产亮起“红灯”。

这些硬件、软件均不过关的“外来户”,即使有责任心,也缺乏这样的实力。

违法分包、转包不仅扰乱交通建设市场秩序,危及工程质量,还容易诱发腐败问题。

公路和水运工程中,在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以及材料采购等方面还存在违规和不完善的现象。

主要表现在: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对总承包单位的分包把关不严。

有相当一部分总包单位没有履行过“监理工程师审查,项目法人同意”报批手续而将工程直接进行分包;总包单位的专业分包不规范。

一些分包单位的资质不符合要求,如使用总承包资质承揽专业工程、使用市政资质承揽公路工程、桥梁构件预制资质承揽架梁工程等等;劳务分包不完善。

劳务队伍缺少劳务资质,劳务合同也不规范;个别工程存在指定分包、指定甲供料、违法分包现象。

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等关法规的规定规范工程分包行为。

第一、施工单位只能将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分部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同时对分包工程负连带责任。

第二、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且分包的工程量不得超过总工程量的30%。

第三、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严禁转包。

第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指定分包、指定采购或者分割工程。

有违法行为的企业,将被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还可并处罚款;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最高可罚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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