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2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要点的通知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要点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要点
1. 建立健全的卫生城市管理机制:设立专门的卫生城市管理部门,制定相应的管理制
度和政策,并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
2. 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加大对公共场所和居民区的环境卫生监管力度,确保道路、公园、河流等公共区域干净整洁,防止环境污染和病媒生物滋生。
3. 推进健康教育和宣传: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的卫生意识和健康素养,推广
科学的卫生健康知识,促进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 增强疾病防控能力:建立健全的疾病预防和控制机制,强化传染病和慢性病的监测、报告和处置工作,及时发现和控制疫情,减少疾病传播风险。
5. 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加强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和餐饮服务等环节的监管,确保食
品安全,提高居民的饮食品质和健康水平。
6. 推动居民健康参与:鼓励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卫生服务活动,建立健康档案,定期体检,提高自我健康管理能力。
7. 建设卫生设施和服务网络: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
卫生站的建设,方便居民就近享受卫生服务。
8. 加强卫生城市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国际卫生城市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国外先进
经验,提升本地区的卫生城市建设水平。
9. 加强卫生城市评估和考核:定期进行卫生城市评估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促进卫生城市工作的持续改进和发展。
10. 提高卫生城市建设资金投入:增加卫生城市建设的财政投入,加大对卫生城市工作的支持力度,保证卫生城市建设的顺利开展。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基础工作,是申报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切入口,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创建卫生县城(以下简称“创卫”)的水平,根据特区党委、政府有关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城市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为目标,加强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市基本功能,提高城市卫生管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为促进我区经济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实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第一阶段(2016年):铺筑基础、全面提升阶段在巩固省级“卫生县城”的同时,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强力推进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为2016年申报国家卫生县城夯实基础。
第二阶段(2016年):全力攻坚、申报评审、实现达标阶段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攻坚,突出重点,攻克难点,查缺补漏,作好申报评审准备,提出申请评审报告,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目标。
三、职责任务㈠特区创建文明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特区创建办”):根据特区创建文明卫生城市领导小组的指示和要求,对全区创卫活动制定方案、提出目标,作出安排;负责对全区创卫工作情况进行协调、检查、指导、督促、考评,对工作不负责任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做好创建文明卫生城市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㈡特区卫生局、爱卫办:特区卫生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卫生执法检查及监督,负责抓好全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制定创卫工作实施方案、年度爱国卫生运动的有关规定和标准,督促社区卫生保健规划的贯彻实施,开展除害灭病的技术指导和“四害”密度检测工作,普及卫生科学知识,指导各乡镇开展卫生乡镇、卫生村(社区)的创建工作,并对工作情况进行汇总、通报;负责全区创卫先进经验的总结和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负责组织实施爱卫工作的主题宣传活动;协助乡镇政府预防和控制重大疫情及各种传染病,督促医疗卫生单位做好垃圾、污水污物的无害化处理;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户)及从业人员的监管,强化对饮用水源的监测,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检查评比活动。
卫生部关于印发2012年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5983b3bc254e43c8

·政策导航·卫生部关于印发2012年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卫办发〔201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副省级城市卫生局,部直属各单位,部机关各司局:《2012年卫生工作要点》已经卫生部部务会讨论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日2012年卫生工作要点2012年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深化医改的部署和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在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等方面实现重点突破,做好“十二五”期间卫生改革发展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重大疾病防控,改善医疗卫生服务,强化食品安全工作,加强药品监管,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统筹做好各项卫生工作,促进医药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卫生行政部门要紧密结合深化医改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加强行业文化建设和作风建设,切实调动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的积极性,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要围绕医改重点,解决突出问题,落实目标责任制,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和工作方法,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总结新农合实施10周年来的经验。
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和农民受益水平,全国新农合参合率继续保持在95%以上,人均筹资水平达到300元左右。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且不低于6万元。
普遍开展门诊医疗费用统筹,逐步提高门诊补偿水平。
提高新农合基金统筹层次,探索建立省级统筹的重特大疾病保障基金。
以省(区、市)为单位全面推开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8类重大疾病保障工作,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卫生部关于印发2012年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改 的部 署和保 基本 、 强基 层 、 建机制 的要 求 , 在健全 基本 医疗保 障制度 、 固完善 国家 基本 药物 制度 和积极 推进 公 巩
立 医 院改革 等方 面实现 重点 突破 , 做好 “ 十二 五 ” 间卫 生改 革发 展各 项工 作 , 一步 加 强重 大疾 病 防控 , 善 医 期 进 改 疗 卫生 服务 , 强化食 品安 全工 作 , 强药 品监 管 , 挥 中医药 特 色 和优 势 , 加 发 统筹 做 好各 项 卫 生工 作 , 进 医药 卫 生 促
障工作 , 断提高保 障水 平 。在 1 3左右 的统 筹地 区 , 肺癌 、 不 / 将 食道 癌 、 胃癌 、 结肠 癌 、 直肠 癌 、 慢性 粒 细胞 白血病 、
急 性心 肌梗塞 、 脑梗 死 、 血友 病 、 I型糖 尿病 、 甲亢 、 唇腭 裂等 1 2类 疾病 纳入 重大 疾病试 点 范 围。强化 与城 乡 医疗
进 一步完 善新型 农村 合作 医疗 制度 , 推进 基层 医疗 卫生 机构综 合 改革
一
、
总 结新农 合 实施 1 0周年来 的经验 。提 高新 农 合筹 资标 准 和 农 民受 益水 平 , 国新 农 合 参 合率 继 续 保 持在 全 9 % 以上 , 5 人均 筹 资水平 达到 3 0元 左右 。政 策 范 围 内住 院费用 报 销 比例 达 到 7 %左 右 , 高 支付 限额 不 低 于 0 5 最 全 国农 民人均 纯 收入 的 8倍 , 不低 于 6万元 。普 遍 开 展 门诊 医 疗 费用 统筹 ,逐 步 提 高 门诊 补偿 水 平 。提 高新 且
首都公共卫生
2 1 4月 第 6卷 第 2期 C pt o ra o u l at, r 0 2V 16 N . 0 2年 ail unl f bi Hel Ap.2 1 o. o2 aJ P c h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8.07•【字号】市府办发[2012]121号•【施行日期】2012.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府办发〔2012〕121号)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六盘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八月七日六盘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和省第十一次、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两加一推”主基调、“三化同步”主战略,切实构筑“精神高地”,全力打造现代特色都市,努力建设实力、魅力、活力、文明、幸福六盘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五城联创”活动的实施意见》(市发〔2012〕19号)、《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区标准及其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全爱卫发〔2010〕3号)的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大力推进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力争2017年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科学发展观,奋力后发赶超,以构建和谐社会理念统领创建工作,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和省第十一次、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严格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坚持以人为本,为民创建,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卫生水平、增强全民健康意识为目的,以完善卫生基础设施、强化城市卫生管理为主要内容,结合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民参与、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完善机制、长效管理的工作原则,围绕城市总体规划,加强领导,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为全面建设“五个六盘水”打下坚实基础,为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关于报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的函

关于报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的函市文明办: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按照市文明办《2012年XXXX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对照《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和《全国志愿服务工作测评体系》,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积极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项目的迎检工作。
现将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保障到位(一)提高思想认识6月7日下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
会议强调,创建文明城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以来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实践,是实现XXXX加快建设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和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的战略需要,更是实现汪洋书记提出的“科学发展走新路、‘十二五’崛起看XXXX”新要求的必然选择。
会上,餐饮科、药品流通科、稽查一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分别在会上就创文工作了表态性发言。
食品药品监管干部职工们纷纷表示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投身到创建文明城市行动中去,为2014年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和2016年实现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目标做出不懈努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高度重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摆在当前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
成立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XX局长任组长,各副处级干部任副组长,各科(室)、药检所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创建文明城市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制定了《2012年XXXX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并就有关我局的目标任务“加强对小餐馆经营场所的管理”、“强化药品安全监管”、“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等提出了责任分解的具体方案。
(三)加强经费保障为确保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的正常开展,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积极建立创建文明城市经费保障机制。
在年度经费安排中,优先考虑满足创建文明城市相关项目的经费预算。
另外,加强与市财政局沟通,积极申请“文明餐桌专项经费”。
12爱国卫生工作要点
*府发[2012]**号岳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各村(居)委会、驻镇各单位:《***2009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岳池县***人民政府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2012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2012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年。
我镇爱国卫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为核心,以巩固省级卫生县城为重点,以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为动力,着力推进农村卫生环境整治,深入开展除“四害”和农村改水改厕和农村饮用水质卫生监测。
加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环境卫生状况,提高群众抗病能力。
不断探索新时期爱卫工作和管理机制,开拓新思路,抓出新成效。
重点抓好以下六方面工作:一、加大创卫工作力度(一)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顾县镇一个垃圾中转站,新建一座标准化公厕。
新置垃圾收集车一辆,整修已损坏的主干道果壳箱。
强化水环境整治,加快河道清淤和水葫芦打捞工作。
提高垃圾收集清运和道路保洁工作效率,不断改善市容市貌,提升顾县的新形象。
(二)强化卫生管理。
广泛开展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有效地发动群众参与社会大卫生管理,密切与社区联系,及时指导社区和各基层单位扎实有效地开展宣传和卫生整治活动。
镇区要以居民区、小巷卫生为重点,带动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力争80%居民小区单位达到卫生标准。
坚持探索和完善城镇环卫保洁新机制,整合环卫、城管等管理队伍不断提高城镇卫生管理水平。
在保洁工作市场化运作同时,强化对保洁队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专项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着力抓长效管理和巩固工作,提高保洁质量,改善人居环境。
(四)继续开展单位卫生创建和爱国卫生月活动。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颁布的《四川省爱国卫生管理办法》和岳池县人民政府制发的《岳池县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继续组织开展卫生单位、卫生村的创建和巩固工作,树立精品意识,不断提升单位形象。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卫生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甘卫办发[2012]29号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卫生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卫生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甘卫办发〔2012〕29号)各市、州卫生局,甘肃矿区卫生局,厅直各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厅机关各处(室、局):现将《2011年全省卫生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做好2012年各项卫生工作任务。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2011年全省卫生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要点一、2011年全省卫生工作总结2011年,全省卫生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卫生部的大力指导下,全省卫生系统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己任,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年度工作任务目标,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深化医改重点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新农合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能力逐步提高。
全省参合农民1918.27万人,参合率达96.54%以上,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从2010年的150元提高到230元,约八成的县(区)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
兰州、庆阳等5市州已开展市级统筹工作。
新农合管理省级平台在全省平稳运行,“一卡通”在全省一半的县(区)试点推广。
二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稳步推进,药品价格合理下降。
全省1388个乡镇卫生院、353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6129所村卫生室实现了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全覆盖。
全省除嘉峪关市以外的13个市州的151个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推行了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其中酒泉24个(23个实行了全部药品零差率销售)、庆阳24个、定西24个、甘南24个、兰州17个、白银14个、陇南9个、金昌5个、武威3个、天水2个、张掖2个、临夏2个、平凉1个,嘉峪关尚未推行;酒泉市妇幼保健站,金昌市第一、二人民医院,庆阳市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白银市妇幼保健院,定西市第二人民医院和中医院等8个市级医疗机构推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为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质量和市民生活水平,建设和谐x,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结合x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组织、部门负责、群众动手、科学管理、重点突破,全面推进”原则,以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为手段,以增强全市人民卫生意识为主题,以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健康教育为重点,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城市科学管理,狠抓督导检查落实,实现国家卫生城市目标,为建设小康x、和谐x做出更大贡献。
二、工作目标及责任划分(一)总体目标到x年在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治、社区和单位卫生、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卫生等方面全部达到国家卫生城标准。
(二)主要指标及责任单位1、城市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绿地率≥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5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0%。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3、全年AIP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70%。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4、鼠、蚊、蝇、蟑螂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责任单位:爱辉区政府。
5、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6、近两年内无因防控措施不力发生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7、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8、有本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本市居民对卫生状况的满意率大于等于90%。
责任单位:市爱卫办。
三、具体工作任务(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
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有相应编制、人员和经费,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完善市、区、街道、社区爱国卫生组织网络。
国办发〔2012〕20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二○一二年四月十四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2012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下简称医改)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实施“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开局之年。
为明确任务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巩固扩大医改成果,持续深入推进医改,现提出2012年医改主要工作安排如下: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精神,以建设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核心,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核心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保持医改基本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着力在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三个方面取得重点突破,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保持医改良好势头,为实现“十二五”阶段性改革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一)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
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
1.1.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
重点做好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学生、学龄前儿童和新生儿参保管理工作。
继续推进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等困难群体参保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分别负责)继续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丹爱卫委字…2012‟1号关于印发2012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合作区管委会),各涉创部门:根据市领导加速推进创城步伐的指示,结合我市创卫工作进展,市创卫办(爱卫办)计划在2012-2014年评审周期内实现创卫目标。
2012年的重点是强基础攻难关,目标是通过省爱卫办综合评审,2013年第一季度向全国爱卫会申报;2013年的重点是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创卫成果,目标是实现创卫指标的全面达标;2014年的重点是通过国家评审,目标是获得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围绕上述工作规划,市创卫办(爱卫办)制定了《2012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要点》,明确了2012年创卫的主要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限,希望各区、各涉创部门根据“要点”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履行职责,创新工作方法,全力以赴推进和落实各项创卫任务。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2012年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要点2012年,我市创卫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通过省级评审为目标,以加强创卫基础建设、灭蚊灭蝇达标、突破创卫难点为重点,全面提高市民群众创卫的自觉性,全面提升创卫工作水平,全面促进创卫工作指标的落实,争取提前实现各项指标的基本达标。
一、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强化领导,保证投入各区政府及涉创部门,要不断提高对创卫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强领导力度,把创卫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实。
1.各区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主战场,任务重,责任大,要把创卫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目标考评体系,纳入制度化、常态化的管理体系,把创卫任务指标细化分解到每个街道、每个部门、每个领导、每个工作人员,以坚强有力的领导推动创卫工作的开展,以高效有力的措施推进创卫指标的落实,助推全市创卫工作不断进步。
2.各涉创部门既要按市创卫办的统一安排,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创建任务,组织协调好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的创卫工作,又要与各区紧密联系,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相关指标的落实。
3.市财政及各区、各涉创部门要根据创卫需要,及时投入,为创卫提供足够的资金保障。
二、加强创卫基础工作,把创卫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创卫的基础性工作是国家卫生城市评审的必查项目,也是关系我市创卫工作进程的重要工作内容。
2012年,我们将通过“五个抓好”,夯实创卫基础。
(一)抓好各级创卫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创卫机构的组织协调作用各级爱卫办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具体工作部门,承担组织、指导、协调创卫工作的职责,各区、各级爱卫会成员单位及其他行业、单位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健全创卫机构,确定具体的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
1.各区要根据市编办《关于明确县(市)区爱卫会办公室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的通知》(丹编办发…2011‟91号)的精神,在1月底前组建爱卫会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并将组建情况及时上报市创卫办(爱卫办)。
2.各区爱卫办负责指导、督促、检查辖区街道办事处、区爱卫会成员单位等行业、单位爱卫办的组建、备案工作。
此项工作要在2月底前完成。
3.市爱卫会成员单位除了建立本单位的爱卫办外,还要指导、督促、检查所属基层单位爱卫办建设工作,并将组建情况报市创卫办(爱卫办)。
此项工作在1月底前完成。
4.其他行业、单位也要根据《丹东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的要求,在1月底前建立爱国卫生管理机构,确定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本行业、本单位的爱国卫生和创卫工作。
5.市、区两级爱卫办根据创卫工作需要,聘任一定数量的爱国卫生监督员和检查员,颁发证件,加强培训,发挥监督员和检查员的积极作用。
此项工作在第一季度完成。
(二)抓好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创卫氛围继续加强创卫的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创卫、创卫有益人人的氛围。
1.做好社会宣传工作。
由宣传部牵头,发挥新闻媒体主力军作用,力争做到广播天天有声、电视天天有影、报纸天天有字;各级爱卫办除办好本级《创卫简报》等宣传载体外,要主动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保持密切联系,随时通报创卫工作信息,及时提供报道素材,共同商讨宣传方式,重点是宣传创卫知识、创卫进展、创卫先进典型和健康知识等,使创卫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做好行业宣传工作。
由行业主管部门的爱卫办负责,根据本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创卫宣传,重点是本行业在创卫中担负的任务和指标、这些任务和指标的完成情况,推进指标落实的工作措施等。
行业宣传工作情况于6月底前报市创卫办(爱卫办)。
3.做好社区宣传工作。
由各区爱卫办和街道办事处负责,发挥居委会作用,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社区居民进行宣传,重点是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养成卫生习惯,增强创卫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各区爱卫办将社区宣传工作情况于6月底和12月底分两次报市创卫办(爱卫办)。
4. 做好《丹东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的宣传。
各区爱卫办、涉创部门及新闻媒体要采取有效措施向居民群众、干部职工和社会民众宣传《丹东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丹政发…2011‟30号),提高管理办法的知晓度。
5. 有针对性地开展舆论监督和批评。
各级爱卫办对创卫工作中存在消极怠工、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等问题的单位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新闻媒体也要及时曝光各种不文明、有碍创卫的单位和现象。
(三)抓好培训工作,提高创卫工作人员指导创卫的能力和水平1.市爱卫办负责培训县、区爱卫办及市爱卫会成员单位、重要行业和单位的创卫工作人员,根据创卫进展确定培训时间和内容,重点是提高创卫重要性的认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创卫的基本工作方法和工作要求等,使这些人员深刻领会和掌握为什么创卫、创卫的基本要求和如何创卫等基本知识和能力。
2.区爱卫办负责培训辖区街道、居委会和重要驻街单位创卫工作人员,重点是有哪些创卫工作任务,工作任务的具体指标以及如何完成这些工作指标等问题,着重使这些人员明确干什么、如何干。
3.两级爱卫会成员单位负责培训本行业、直属单位的创卫工作人员,重点是本行业、本单位承担的创卫工作任务、具体指标、目前进展情况、以及如何推进指标落实等问题。
(四)抓好信息通报和档案管理工作各级爱卫会及爱卫会成员单位、所有涉创单位要加强信息交流和档案管理工作,把创卫的全过程以文字、图片记载下来。
1.实行创卫工作月报制和创卫信息即报制。
各区爱卫办及涉创单位每月底将本月创卫工作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市爱卫会报告一次;每次创卫活动结束后,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报爱卫办。
2.规范创卫档案管理。
市创卫办(爱卫办)负责制定创卫资料档案目录,所有涉创单位关于创卫工作的会议、活动都要有文字或图片记载,文字材料或图片要分门别类进行归档。
此项工作要在3月中旬前实现规范化,市创卫办(爱卫办)将在3月底进行检查、通报。
(五)抓好督导检查及情况通报工作,为创卫提供有力保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涉及各区、各部门及每一名城市居民,为保证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应不断加强和完善督导检查和情况通报制度,并使之规范化、常态化。
1.由市创卫办(爱卫办)组建2个固定的督导检查组,分别负责督导、检查、指导2个区及爱卫会成员单位的创建工作,每次督导检查结果将及时予以通报。
2.市创卫办(爱卫办)负责制定创卫工作考评办法,确定考评内容、方式,负责对涉创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监督、考评,并随时通报检查结果。
3.由市爱卫办负责推进我市除“四害”长效管理机制建设,鼓励专业消杀,重点是制定农贸市场、超市、餐饮服务等重点单位的除“四害”管理制度,对除“四害”不达标的部门、单位依法予以处罚。
三、提高创卫基本条件,加快创卫指标落实进度创卫基本条件是硬指标,在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中均有量的要求,也是我们创卫的难点所在。
2012年,我们将通过开展“五个活动”,全面提高基本条件的水平,加快推进相关指标的落实进程。
(一)开展灭蚊灭蝇达标活动,全面完成除四害工作任务市爱卫办负责制定灭蚊灭蝇达标工作方案,组织、指导、督查全市灭蚊灭蝇活动;各区爱卫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市爱卫办的指导下组织好辖区内的灭蚊、灭蝇达标活动;各涉创部门在搞好本单位灭蚊灭蝇工作的同时,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灭蚊灭蝇的督导、检查;市内其他单位均要按照市爱卫办的统一部署,搞好本单位的灭蚊灭蝇工作;灭蚊灭蝇活动将集中在五、六月份进行,力争一次性通过省爱卫会的检查验收,使除“四害”指标全面达标。
(二)开展行业卫生和单位卫生考评活动,以评促创,全面提高行业和单位卫生水平机关、企业事单位、街道、社区、部队、家庭是构成城市的细胞,是创卫的基础和阵地,搞好这些细胞的卫生管理,是实现城市卫生长效管理的治本之策。
2012年,我们将根据《丹东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行业卫生标准》为依据,以卫生清洁月活动为抓手,推进行业卫生和单位卫生考评制度化、常态化,以此推进创卫进程、提升城市卫生管理水平。
1.市爱卫会负责制定全市行业卫生和单位卫生考评工作方案和标准,组织人员对行业和单位进行卫生检查、考评,并将检查、考评结果向社会通报。
行业和单位卫生考评方案和卫生标准在3月前下发,4月全面实施,5月通报考评活动结果。
2.区爱卫会根据市爱卫会的统一部署,组织本辖区行业和单位的卫生考评,并定时将检查、评比结果向社会公布。
3.各级爱卫会成员单位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要按照各级爱卫会的部署,抓好本行业、本单位的卫生管理工作,积极创建卫生模范行业和卫生模范单位,积极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步伐。
(三)开展创卫工作现状评估活动,明确创卫行动路线为了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创卫工作现状,以便有针对性地制定未来工作规划,各区、各涉创单位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及《丹东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所确定的工作任务,在1-2月完成创卫现状的评估工作。
1.评估任务分配:各区负责本区创卫工作现状及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卫生、公共场所(区管单位,含五小行业)卫生、社区和单位卫生的评估;市爱卫办负责爱国卫生组织管理、病媒生物防制现状的评估;市卫生局负责健康教育、公共场所卫生(市管)、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的评估;住建委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现状的评估;环保局负责环境保护现状的评估;工商局负责农贸市场卫生现状的评估;药监局负责餐饮(食堂)单位卫生现状的评估;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单位卫生现状的评估;教育局负责学校健康教育现状的评估;水利局负责生活饮用水卫生现状的评估。
其他部门和单位根据创卫职责撰写相关评估报告。
2.评估报告的基本要求:评估报告要准确评判工作内容(特别是具体指标)的目前状况,明确已经完成的指标、尚未完成的指标,以及难点指标;对尚未完成的指标,需说明未完成的原因、推进措施,以及完成的时限;对难点指标要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列出落实时间表;有好的工作建议也一并提出。
3.评估报告于2月底前报市创卫办(爱卫办),创卫办(爱卫办)汇总后向有关领导报告,向相关部门通报。
(四)开展难点突破活动,大幅度提升城市卫生基础设施水平1、各区及市住建委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积极推进取消城区旱厕、增设水冲厕所工作,力争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