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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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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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如何理解卫生法律关系的内容摘要卫生法律关系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然人在卫生管理和医药卫生预防保健服务过程中依据卫生法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卫生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针对特定客体在一定条件下依法享有的卫生权利和承担的卫生义务,它是卫生法律关系的基础正文卫生法律关系是指卫生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在卫生你活动中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卫生法律关系参与人在法律地位上即存在平等性,又存在不平等性。

一方面,在除卫生管理以外的卫生法律关系中,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具有平等的权利、义务;另一方面,由于卫生活动的专业性,在意思表达上,即是法律地位平等的双方主体也达不到完全的真实、一致,表现出不平等性。

卫生法律关系是卫生法对个人和社会健康利益的确认和保护。

它以卫生法对个人和社会健康利益的确认为形式,以实现卫生法对个人和社会健康利益的保护实质。

卫生法律关系所体现的利益是个人和社会的健康利益。

促进人类社会的健康发展是其根本目标。

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机构是卫生法律关系中的必然主体。

其它各方参与人因卫生法律关系的具体内容不同而有所不同。

卫生法律关系构成要素有主体、内容、客体,这三个要素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如果缺乏其中任何一要素,该卫生法律关系就无法形成或继续存在。

主体:即卫生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主要包括卫生行政部门、卫生机构、法律法规授权的社会组织、公民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内容:即卫生法律关系主体依法所享有的卫生法律权利和应当承担的卫生法律义务;客体:物、行为、智力成果和与人身紧密相关的其它利益。

卫生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卫生权利和承担的卫生义务。

卫生权利:是卫生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依照卫生法规定,根据自己的遗愿实现自己某种利益的可能性。

它包含三层含义:(1)权利主体有权在卫生法规定的范围内,根据自己的意愿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2)权利主体有权在卫生法规定的范围内,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以便实现自己的某种利益;(3)权利主体有权在自己的卫生权利遭受侵害或者义务主体不履行卫生义务时,请求人民法院给予法律保护。

卫生法学结课论文范文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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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学结课论文范文怎么写卫生法学是卫生法的精华所在,是法学适应医学发展的现实需要而发展的应用法学的边缘学科。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法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卫生法学论文篇一:《卫生法学法律教育》1卫生法学实践性教学存在问题卫生法学在我国起步较晚,受传统教学理念等因素的影响,卫生法学的教学方法较为单一,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也没有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致使教学效果较差。

为弥补理论讲授的不足,各医学院校也尝试了多种教学方法,比如假期实习、案例教学法、模拟法庭教学法等,但这些方法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缺陷,因而不能切实提高学生利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1卫生法学实践教学环节安排不合理卫生法学的教学内容以医学和法学并重为教学特色,但在实践教学环节的安排上,医学与法学的比重却有着较大差别。

一方面,医学院校对医学专业的实践教学十分重视,一般安排有较长时间的专业实习和临床见习。

另一方面,卫生法学的实践教学在医学院校中并没有得到充分重视,与医学专业课程的实践教学学时设置相比较存在很大偏差,大部分医学院校没有开设专门的卫生法学实践课程,仅采用一些传统的法学实践教学方法,此种做法并不能体现学科特色。

1.2卫生法学的实践教学资源匮乏目前,在卫生医学实践教学的场所安排方面,一些医学院校缺乏政法类院校所必备的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场所。

加之,医学院校对于医学专业的重视程度较高,而对非临床专业的教学在经费投入方面支持力度较低,这就注定了卫生法学在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上不会轻易获得学校的高投入,使得医学院校建立的法学实习基地也仅仅是与当地公检法机关和律师事务所进行合作。

另外,就卫生法学的实践教学师资队伍而言,具有医法交叉知识背景和医法专业实践经验的高层次人才较少,目前卫生法学的大部分教师来自于各政法院校的法学专业,其中也不乏非法学专业背景的教师,这些因素直接影响了卫生法学的实践教学的开展。

1.3卫生法学的实践教学手段形式化卫生法学实习原本是学生培养实践技能、提高理论服务于实践的主要教学环节,但基于就业、考研、考公务员的情况,大多数学生对待实习的态度是敷衍了事,只为获取一纸实习证明。

卫生法法律案例分析论文(3篇)

卫生法法律案例分析论文(3篇)

第1篇摘要:本文以某地非法行医案为案例,通过对案件的分析,探讨卫生法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方面的作用。

通过对案件的事实、法律依据、判决结果的分析,旨在为卫生法在实际应用中的完善提供参考。

关键词:卫生法;非法行医;案例分析;公共卫生安全一、引言卫生法是调整国家在卫生事业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近年来,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卫生法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在实际应用中,卫生法仍存在一些问题,如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本文以某地非法行医案为例,分析卫生法在实践中的应用,并提出相关建议。

二、案例背景某地发生一起非法行医案,犯罪嫌疑人张某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非法开展诊疗活动。

在非法行医过程中,张某因操作不当导致患者王某受伤,经鉴定构成二级伤残。

此案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对公共卫生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三、案例分析(一)事实分析1. 犯罪嫌疑人张某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2. 张某在非法行医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患者王某受伤,构成二级伤残,侵犯了王某的生命健康权。

(二)法律依据分析1.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执业医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二)具有执业医师执业范围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三)经过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2.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医疗机构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方可开展诊疗活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三)判决结果分析1. 法院依法判决犯罪嫌疑人张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2. 张某赔偿患者王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经济损失。

四、结论与建议(一)结论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张某因非法行医导致患者受伤,严重侵犯了患者的生命健康权,法院依法判决其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卫生法论文 (3)

卫生法论文 (3)

卫生法学习心得体会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卫生法在医务人员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成为将来规范自己工作不可缺少的法律准则。

作为一名将来要从事医务工作的医学生,在最后一学期里学习了卫生法规这门课程。

从中学到很多东西,增强了自己的法律知识,也拓展了自己的知识面,为以后的从医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所有的课程中我们系统的学习了卫生法学基础,医疗机构管理制度,执业医师,执业药师,执业护士管理法律制度,传染病知识法律制度,食品卫生法律制度,公共卫生监督法律制度,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等等。

在课堂上我们在老师的带领下,能够分析违反法律事件要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还是刑事责任。

会分析简单的一些案件,结合自己实习过程中所遇到的实例,区分什么是侵害患者权利的举止,那些医疗操作的不规范,越权行为等等。

并且了解了卫生法的立法过程包括哪些环节。

在课程的所有环节尤为重要的是执业医师法律制度,从中了解了执业医师资格证考试的条件及注册的相关事宜。

以及执业医师应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医务,以及考核和培训等等。

也学习了在从医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及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为接下来一年后自己报考执业医师时,奠定的基础。

执业医师法是和我们息息相关的学科,我们今后所从事的工作所涉及,我们在卫生法的规范下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知法懂法不违法。

通过学习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了解自己在从医工作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正确履行岗位职责。

能够用法律规范自己,直到自己和周围的人依法行医,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和合法的处理医患关系,并且安全的工作。

面对着每天频频爆出的医疗纠纷及暴力伤医事件,我们更要学好卫生法学,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帮助我们在遇到一些法律上的麻烦时可以帮我们将事情和平解决。

在真正成为一名医务工作者之前,我们还有很多法律程序要走,无论是到医院工作还是将来有能力开私人诊所,我们都必须依据相关法律程序进行。

我们学习的医疗损害处理法律制度,作为我们处理相关事件的指南。

卫生法学结课论文范文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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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学结课论文范文怎么写一、简述卫生法学结课论文的撰写是对整个学期或学年卫生法学学习成果的总结和展示。

本文旨在为广大卫生法学学习者提供论文写作的范文参考,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卫生法学结课论文的写作要点和方法。

在当前全球健康治理日益重要的背景下,卫生法学的深入研究和学习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而论文写作则是传播研究成果、交流学术观点的重要媒介,因此掌握卫生法学结课论文的写作技巧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围绕卫生法学结课论文的写作目的、研究背景、基本结构等方面展开简述。

卫生法学结课论文的写作目的是通过系统地梳理卫生法学理论及实践经验,提升学生的专业素养和研究能力,进而为推动公共卫生法律体系和法治建设做出贡献。

论文应当针对某一具体的卫生法律现象或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以期通过实证研究和理论分析提出解决方案或政策建议。

在此背景下,论文的撰写显得尤为重要且必要。

卫生法学结课论文的研究背景主要涉及当前卫生领域的热点问题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卫生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实施、健康信息保护的立法保障等议题。

应当对这些背景和情境进行深入研究和综合分析,明确问题的性质和缘由,为研究方法的选用和分析角度的确立提供依据。

随着我国公共卫生政策的不断调整与完善,研究者在选择背景问题时还需要密切关注时事热点和社会发展趋势,确保研究的前瞻性和时效性。

论文的基本结构是论文写作的框架和基础。

卫生法学结课论文包括引言、正文和结论等部分。

引言部分主要阐述研究问题的重要性和研究意义;正文部分包括问题阐述、文献综述、研究方法、结果分析等;结论部分则总结研究成果并提出建议或展望。

本文将在后续章节中详细介绍每个部分的具体内容和写作要点。

《卫生法学结课论文范文怎么写》一文旨在为学习者提供有关论文写作的理论指导和实际操作建议。

本文的简述部分旨在为读者提供一个宏观的视角,了解卫生法学结课论文的写作目的、研究背景以及基本结构等方面的内容,为后续详细阐述打下基础。

临床定向开展《卫生法学》式教学论文

临床定向开展《卫生法学》式教学论文

临床定向开展《卫生法学》式教学论文临床定向开展《卫生法学》式教学论文当前,各高等学院校都陆续对临床定向生进行培养,但是在培养过程中出现了临床定向生学习动力不足、学习积极性下降等等问题。

本文重点分析了我国相关法律政策对临床定向生的规定、临床定向生的缺点、《卫生法学》如何对临床定向生进行教育等论点。

一、引言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医学教育的进步,各大高等院校都开始对临床定向生进行培养,但是在培养过程中多多少少出现了一些问题。

医学院校的卫生法学具有独特性、必要性的特点。

卫生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而《卫生法学》更是一门新兴的学科,是医学人文课的主要课程之一。

我国要对临床定向生开展《卫生法学》的探究式教育,从而提高临床定向生的素质,促进我国医药事业的发展。

二、我国法律对免费临床定向生的有关规定2010年,我国卫生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改部以及财政部等部门联合颁发了《关于印发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社会〔2010〕1198 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指出:“从2010年起,连续三年在高等医学院校开展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重点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

”颁发的《通知》还包括免费临床定向医学生的招生计划、专业设置、学制年限、教学计划、协议签订、优惠政策、承办单位、服务年限以及违约处理等等方面。

文件中对以下内容做了规定:“临床定向生入学前必须与培养学校及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并承诺毕业后到相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 年。

”三、我国临床定向生存在的缺点(一)学习动力不足,学习主动性差临床医学定向生在入学之前就已经和基层医疗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这就给许多临床定向生提供了就业空间,他们就会觉得自己肯定会顺利毕业,不会有就业和考研的压力,所以在学校期间不会努力刻苦学习,并且在培养期间没有学习竞争意识和学习主动性。

卫生法论文20xx字

卫生法论文20xx字

卫生法论文20xx字篇一:卫生法论文卫生法论文------生态环境与人体健康学院:动物科技学院专业:动物医学班级:20xx2班学号:姓名:日期:20xx/9/26摘要自然因素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给人类生命财产可能会带来巨大损害,甚至爆发疾病流行。

但自然因素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常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发生频率相对较低。

人为因素如环境污染对人类生态系统的破坏则更为严重。

它能造成各种规模性的急、慢性毒害事件,增加人群癌症发生率,甚至对子孙后代发育与健康带来严重影响。

环境污染对生态的破坏没有国界,它不仅影响自身的国家,而且还可能对全球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关键词大气污染水污染居室污染正文人们一直以为地球上的水、空气是无穷无尽的,所以不担心把千万吨废气送到天空去,又把数以亿吨计的垃圾倒进江河湖海。

大家都认为世界这么大,这一点废物算什么?我们错了,其实地球虽大(半径6300多公里),但生物只能在海拔8千米到海底11千米的范围内生活,而占了95%的生物都只能生存在中间约3公里的范围内,人们竟肆意地从三方面来弄污这有限的生活环境。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突出。

一、环境污染主要有大气污染;水污染;居室污染等。

(一)大气污染1、全球气候变暖与人体健康大气中的CO2和水蒸气能够吸收地表射出的波长较长的辐射,从而对地球起到保温的作用,这相同于人工温室作用,从而对地球起到保温的作用,故称”温室效应”(Greenhouse Effect)。

当地球表面大气中具有温室效应的气体如CO2、N2O、O3、CFC(chloro fluoro carbons 氯氟烃类)等含量增加,使地球气温可能上升。

有人测定世界产业革命前,大气中CO2浓度仅为503毫米/米3,到1990年 CO2浓度已达634毫米/米3,增加约26%。

据测算,到21世纪中叶,CO2浓度可达产业革命前的一倍,全球全年平均气温比现在可能要高 1.5~4.5℃。

气候变暖将使年平均降雨量增加,冰雪覆盖陆地面积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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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卫生法论文2500字_医学卫生法毕业论文范文模板医学卫生法论文2500字(一):提高医学院校学生学习卫生法的积极性探讨论文【摘要】近几年来,我国卫生事业改革逐步深入,对于医学人员有了更高的要求。

即他们不仅要具有深厚的医学专业功底,同时,还需要具备良好的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

因此,卫生法成为了医学院学生学习的一项重要的内容,但是很多医学院学生并不重视这一要素,对此存在抵触心理,从而弱化了卫生法的价值。

本篇文章,以卫生法为主体,探讨医学院学生学习卫生法的必要性,【关键词】提高医学院卫生法积极性医学是社会发展的重要行业,它在包含了科学性和实践性的同时,还具有服务型,所以其地位至关重要。

在医学发展的过程中,医疗纠纷事故经常发生,促使医患关系存在紧张状况。

为了强化医学院学生的综合素质,构建和谐健康的医患关系,学习卫生法成为了医学院学生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

因此,教师和学生要充分认识到卫生法的重要性,以科学的方法提高医学院学生学习卫生法的积极性。

一、医学院学生学习卫生法的必要性(一)有利于全面提高学生的医学专业素养医学院的学生并不仅仅是专业知识的获取这么简单,他们承担着治病救人的重要职责。

目前,我国医疗事业逐渐发展壮大,所以对于医学院的学生也有了很高的要求,他们除了要具备专业的医学知识和技能,还需要有一定的法律意识,开展卫生法的学习对于他们来说能够更加全面认识医学专业,丰富个人的医院素养。

而且只有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他们才能有效发挥个人的职责。

(二)对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进行规范医学具有服务性质,所以医学院的学生需要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一方面来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另一方面也能够更好地体现自身的医学素养。

近些年来,医疗纠纷事件经常发生,一些医院因为工作人员缺乏良好的道德素质,服务意识弱化,引起了病人和家属的不满。

因此,医学院的学生需要学习卫生法,规范自身行为的同时,强化服务意识,有效降低我国医疗纠纷事件的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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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发展我国卫生法学的原因卫生法学是卫生法的荟萃和精华,是一门新兴的正在发展中的交叉学科。

该课程是医学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课程改革的重点内容。

通过卫生法学教学使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了解与医药卫生有关的法律制度,明确自己在医药卫生工作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正确履行岗位职责,进行监督执法,同违法行为做斗争。

我国医疗卫生事业虽然说从建国开始就着手建设,但由于种种历史原因和改革开放初期人们更注重于发展经济,可以说我国医疗卫生事业还是一个很低的水平。

自从2003年SARS 事件以来,我国逐步将医疗卫生事业改革提上了正规,特别是对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理方面更是强力出击。

但是时至今日,回顾将近十年的医疗卫生事业改革,我国做得还不够好,正如网上评论所说:“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改革是相对不成功的。

”相对不成功,应该说还是有成功的方面,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改革中的不足。

因此我们要推动卫生法学的发展,以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下面我们就来分析一下为什么要推动卫生法学的发展。

一、我国现在的医患关系极其紧张医患关系是医务人员与病人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特定医治关系,是医疗人际关系中的关键。

著名医史学家西格里斯曾经说过:“每一个医学行动始终涉及两类当事人:医师和病员,或者更广泛地说,医学团体的社会,医学无非是这两群人之间多方面的关系”。

目前的医生和患者之间缺乏良好的沟通。

患者大部分认为,医患之间的沟通一般或基本上没有沟通;医护人员大部分认为,医患之间的沟通一般或基本上没有沟通。

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医患之间缺乏基本的信任,医护人员未很好履行告知照顾义务,归结为双方信任度降低的主要原因。

不论是患者还是医护人员都不同程度的认为医患关系不和谐。

医患关系不和谐,导致后果很多,例如经常媒体报道的患者袭击医生,患者破坏医院设备,最严重的将会导致我国医疗卫生事业改革的彻底失败。

因此卫生法学就是为了改变这一严重的境况,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化,使改革走上正轨。

卫生法律体系对提高我国卫生工作水平、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我国的卫生法制建设经过5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20多年的艰苦努力,已基本形成一套符合国情的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体系,但也应清醒地看到,卫生法制建设还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在一些地方还时有发生,卫生执法力度还不强。

如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处理,药品生产、供应、销售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尚有待完善。

加强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加快卫生法律法规的立法进程,改革卫生监督执法体制,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是当前一项非常紧迫的任务,对解决医患冲突,改善医患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引导卫生服务是社会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它有自己的固有特点和规律,医学技术本身有很大的局限性,医学科学技术尚不能解决所有疾病的救治问题,这需要全社会的理解。

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行政监督等是改善医患关系的重要方面,其中舆论监督尤其重要。

正确的舆论导向,能促使群众客观地理解医学技术的特点,理解国家的卫生政策,理解卫生体制改革的内容、形式、方法和难点,同时也能促进医院改进工作,最终让病人得到更多的实惠,享受到更加完美的医疗服务。

二、我国现在对医疗产品管理的制度非常混乱医疗产品是一个涉及面极为广泛的概念,从简单但必不可少的产品(如压舌板、轮椅)到复杂的高科技产品(如有源植入器械心脏起搏器),甚至是一般伤风感冒的药物都属于医疗产品。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报告,2001年约有500,000种不同的医疗产品投入市场,总价值为1,450亿美元;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创新,医疗产品行业是目前增长最快的行业之一,预计2006年其全球市场总价值将超过2,600亿美元。

当前,建立有效的医疗产品管理机制已被各国政府作为健康领域首要的工作之一。

目前我国的医疗产品管理还是存在很多问题的。

很多医院使用一些来源不明的医疗器械,这些医疗器械没有经过相关安全部门的检测,没有合格证,对病人的生命存在极大隐患。

另外就是药物的不规范使用,抗生素就是一个很明显的例子。

中国的医生很喜欢用抗生素,因为使用抗生素后疗效好,疗程短,可以凸显医生技术的高明。

但是随意乱用抗生素的后果就是产生耐药效果。

抗生素用得越多,耐药效果越早越明显。

很多专家表示,再如此乱用抗生素治疗,中国将很快回到以前没有抗生素治疗的时代,到时候很普通的一次感冒都可能导致严重感染而夺去一条宝贵的生命。

拿中国和美国或者欧洲等发达国家进行对比,就会发现我国很多地方还存在漏洞。

1、在产品责任主体方面,欧盟和美国在法规中明确规定,生产者是主要的责任主体,对其产品及因产品故障所致的一切后果负责;而在中国的法规中没有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因此政府承担着产品及使用的责任,成为一些冲突的根源。

2、在质量体系方面,美国对医疗产品的质量体系要求是单独立法,作为强制执行的要求。

欧盟并没有独立的质量体系法规,而是将要求融入欧洲统一标准中,并在产品上市前审查环节加以体现。

此外,在欧盟MDD已成功地将对质量体系的保证作为产品上市前控制的主要手段。

而中国仍沿用最终产品审查作为产品控制的主要方式,并且割裂了产品控制和质量体系管理。

3、在上市前控制方面,上市前控制模式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对标准的应用、技术和专家的支持、对有效性的要求和产品审查的灵活性等方面。

欧盟和美国将标准作为上市前控制的技术指标,由于充分意识到标准体系的重要性,政府十分关注标准体系的建设,并与国际化标准组织保持密切合作,以获得最新的标准知识和信息。

欧盟在医疗器械指令中确立了标准的法定地位,将标准的要求作为关键的安全审查依据。

中国建立了自己的标准体系,但由于人力、物力的不足,目前的标准远远不能满足产品发展的需求,国际标准的转化速度过慢成为最主要的问题。

4、在上市后控制方面,美国和欧盟都对上市后的医疗产品有严格要求,FDA的上市后监督主要通过GMP、医疗产品报告制度、医疗产品跟踪制度和医疗产品召回制度来实现;欧洲基本采纳了美国的经验,建立了类似的报告制度和上市后监管体系;目前,中国对上市后的管理制度正在建设之中,两年前开始法规的调研和起草工作,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正在试行,但立法者和管理者对不良事件管理的方法学及上市后监管有效性的评价仍不甚理解。

医疗产品对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因此加强卫生法律体系的完善,不仅对于医疗产品的管理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同样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三、我国在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尚未成熟近十年我国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断发生,给民众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对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产生严重影响。

如今,随着交通、通讯设施的高科技化发展和全球人口交往的日益频繁,我们的社会和生存环境更为复杂,传统的疾病预防控制的地域及空间发生了变化,发生各种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几率明显增加,处理的难度及复杂程度也进一步加大。

仅从病原体之一的病毒看,在迄今发现的4000多种病毒中,有100多种可直接威胁人类的健康和生命。

而且,新的病原不断被发现。

近20年世界上发现的32种新传染病,其中半数左右已经在我国出现。

据统计,目前已登记的化学物总数达4100万种,我国农药产品有1.4万个,年产量100万吨,这都为化学中毒事件比以往更为频发创造了条件。

严重急性呼吸合症(SARS )的爆发和扩散,更对我们的公共卫生应对体系提出严峻的挑战和考验。

在全球化时代,由于物资,人员,信息交流的频繁,地方性事件都可以转变成为全球性危机。

同时,在一个信息交流手段高度发达的社会环境中,关于危机事件信息的任何扭曲和遮掩都不可能持久,反倒可能会失去信息主动权,造成更大的混乱,加剧危机。

SARS危机,幸亏党中央、国务院及时发现,果断决策,使危机事件的发展才出现转机。

最重要的是,我们应当从此次SARS危机中吸取教训,尽快建立我国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与应急处理机制。

在SARS事件之前,由于我国尚没有作出突发事件发布的规定,尚没有因应变化了的新形势而建立起一套政府处理突发事件的运作机构,这容易影响对事件的及时有效处理。

在对诸如传染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方面,我国曾有以“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

在法律规范方面,针对我地区发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预见性差、病因复杂、传播迅速、危害严重的特点,我国先后制定了《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2月)、《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1991年10月)、《全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2001年9月)以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6号)、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实施的若干意见》和《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卫办发[2001]112号)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特别的,与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比,我国对于传染病的控制最为成熟,《传染病防治法》及《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规定了有关应急措施:类似传染病(如炭疽)爆发时,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

此外,为解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储备的经费及药品、运输、通讯等物资,各地方政府一般都根据中央政府文件规定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储备金制度,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经费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储备金,并规定相应的使用管理办法和制度,确保物资与资金的及时到位。

面对“非典”流行的突发事件,我国政府除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各项措施外,国务院还在不到一个月时间内,连续采取了两项法律措施,首先是明令重新公布1989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紧接着又制定和公布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这无疑是旗帜鲜明地表达了政府的态度和决心:要将防治“非典”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依靠科学和法治来最终战胜“非典”。

实践了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所提出的依法行政将是新一届政府做好政府工作的三项基本准则之一的思想。

经过几年的发展后,我国在应对突发事件的法律方面,已有戒严法、国防法、防洪法、防震减灾法等一系列紧急状态法的单行法,其中针对公共卫生事件的《传染病防治法》,至今仍是抗击“非典”斗争中必须遵循的基本规范。

但是,“非典”是一种新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的传染病,需要有新的应对措施,需要完善相关立法;同时,《传染病防治法》的某些规定还比较原则,也需要进一步具体化;此外,在“非典”防治工作中暴露出一些薄弱环节,也亟需强化相关法律制度。

为此,在抗击“非典”的关键时刻,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是当前最终战胜“非典”的现实需要,并且也为今后处理有关公共卫生的其他突发事件,提供了法律依据,完善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律体系。

因此,为了能更好地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我国关于这方面的卫生法律体系应该继续努力,进一步完善,以应对下一次可能更为严重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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