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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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范本如何明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职责

公司章程范本如何明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职责

公司章程范本如何明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职责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角色与职责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指公司在法律上代表公司行使权益、进行法律事务处理的人员。

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职责非常重要,涉及公司的决策、管理和发展等方面。

为了明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责,公司章程的制定是必不可少的步骤。

二、明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权力与义务在公司章程中,应当明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权力与义务。

权力方面,包括但不限于:代表公司签署合同、协议;代表公司与第三方机构进行谈判、协商;代表公司进行诉讼、仲裁等法律程序;代表公司进行对外的宣传与推广活动等。

义务方面,包括但不限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服从公司股东或董事会的决策;维护公司的声誉与形象等。

三、明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权限与限制公司章程还应当明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权限与限制,以避免滥用权力或超越职权的情况出现。

权限方面,可以明确公司法定代表人在特定事项上需要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批准与决策,例如大额投资、重要合同的签订等。

限制方面,可以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在特定情况下需要董事会或股东会的监督与授权,例如对内部重要人事任免、公司重大资产处置等。

四、监督与问责机制的建立为了确保公司法定代表人履行职责的公正性与合法性,公司章程还应当建立相应的监督与问责机制。

监督方面,可以明确股东会或董事会对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进行监督、审查,并对其行为进行评价和考核。

问责方面,可以规定对于违反法律法规、滥用权力以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修订公司章程的程序与条件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的基本法律文件,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运作方式具有指导作用。

在明确公司法定代表人职责方面,公司章程的修订也是必要的。

为了保证修订程序的合法性与正当性,公司章程应规定修订的条件、程序与机构。

修订的条件可以包括股东或董事会的决策比例,修订的程序可以包括前期准备、讨论、表决等环节,修订的机构可以包括修订委员会或修订工作组等。

公司章程规定法人(3篇)

公司章程规定法人(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全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地为:(公司详细地址)。

第四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详细列出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法定代表人姓名),其法律地位由本章程规定。

第二章股东和股权第七条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公司的资产收益、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八条公司股东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出资义务,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九条股东出资方式:(详细列出股东出资方式,如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

第十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股东转让股权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应当事先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三)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二条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十三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出资。

第十四条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五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

第十六条董事会由(董事人数)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独立董事人数)名。

第十七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副董事长人数)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八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经典模板7篇

公司章程经典模板7篇

公司章程经典模板7篇第1篇示例:公司章程是公司内部管理的基本规范,是一份具有约束力的文件,它对公司的内部组织、运作方式、权责关系、决策程序等进行了系统的规定。

一份完善的公司章程能够确保公司内部的稳定运作,规范员工的行为,保障股东的权益,促进公司的发展。

下面是一份公司章程的经典模板供大家参考。

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保护股东权益,根据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注册地】。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宗旨:本公司以开展【公司业务】为宗旨,遵守市场规则,诚信经营、规范经营。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六条公司股东大会: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公司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

董事会由董事长和若干董事组成,董事长由股东大会选举。

第九条公司总经理:公司设立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第三章公司运作机制第十条公司财务:公司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公司严格执行会计政策,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及时、准确地编制财务报表。

第十一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公司设立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公司员工招聘、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福利、劳动纪律管理等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业务管理:公司建立健全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各项业务活动。

公司严格执行市场准入、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规定,确保业务活动合法、公平、诚信。

第四章公司决策程序第十三条公司决策程序:公司重要决策需要经过董事会讨论、决策,如涉及重大事项需经股东大会讨论、审议、决策。

第十四条公司章程修改:公司章程的修改需要经股东大会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十五条公司制度文件:公司设立制度文件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保密、归档、查阅等工作。

第五章公司权责关系第十六条公司内部权责关系:公司内部各级领导、员工之间的权责关系清晰明确,各项职责划分明确、工作责任明确。

公司章程 -- 标准范本(适用于法人独资、设执行董事、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公司章程 -- 标准范本(适用于法人独资、设执行董事、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设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第三条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章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及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名称为:。

第五条公司住所:;邮政编码:。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七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营业期限届满后需存续的,公司应当在营业期限届满前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三章公司的股东第九条公司股东名称:,证件名称:,证件号码;住所:。

第十条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置备股东名册。

股东名册记载信息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及时更新。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一条公司成立后,股东缴纳出资的,公司向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的记载事项应当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第十二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作出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二)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三)依据法律和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质押所持有的股权;(四)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决定记录、执行董事决定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有权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五)在公司清算完毕并清偿公司债务后,享有剩余财产。

第十三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应当按期足额缴纳本章程载明的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三)应当使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六)不得抽逃出资;(七)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利益;(八)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法律关于法定代表人的规定

法律关于法定代表人的规定

1、法律关于法定代表人的规定2、《民法通则》第三十八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三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3、刚修订的《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4、《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成为所任职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5、6、2、作为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行使职权,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

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如果董事长是法定代表人公司法规定召集董事会、主持股东大会等权利。

7、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企业,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不需要法人的授权。

但是代表人的行为超出法人授予的权利范围,可能构成表见代理,法人就可能为其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二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7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5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章程标准

公司章程标准

公司章程标准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注册地:XXX市。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XXX。

第四条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第五条公司的宗旨:XXX。

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XXX。

第七条公司的股东:XXX。

第八条公司的组织形式:XXX。

第二章公司治理第九条公司董事会1.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董事组成。

2.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决策重大事项。

3. 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XXX年。

4.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X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

5. 董事会决议由多数董事通过,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公司监事会1. 公司设立监事会,由监事组成。

2.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董事会的决策执行情况。

3. 监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XXX年。

4. 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X次会议,由监事长召集。

5. 监事会决议由多数监事通过,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大会1. 公司设立股东大会,由股东组成。

2.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和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3. 股东大会每年至少召开X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

4. 股东大会决议由多数股东通过,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公司财务第十二条公司财务管理1. 公司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2. 公司财务部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及时、准确地编制、报送财务报表。

3. 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公司的财务状况。

第十三条公司利润分配1.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2. 公司利润的分配方式和比例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四章公司变更和解散第十四条公司变更1. 公司变更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注册地、经营范围、股东等的变更。

2. 公司变更的决定由股东大会通过,并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有限公司章程及法定代表人及理事任职文件、股东会议纪要办理公司必备文件

有限公司章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XXX、XXX出资设立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XXXXXXXXXXXXX第二条公司住所:XXXXXXXXXXXX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XXXXXXXXXXXXXXX.(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XX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认缴额如下: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认缴额如下:注册资本中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的转移手续。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接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力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10)对公司各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12)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制定公司章程必须拟定事项

制定公司章程必须拟定事项制定公司章程有哪些事项是必须拟定的?下面就由给大家讲讲关于制定公司章程必须拟定事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法定代表人可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实务分析:当一方股东提名董事长人选,另一方股东推荐总经理人选时,法定代表人由谁担任,将对公司控制力直接产生重大影响。

如何在董事长、总经理身上分配公司经营管理的掌控权,需股东综合考量。

二、限制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实务分析:由于对外投资或担保均对股东权益造成重大影响,故一般由股东自行决定,即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当股东对董事会足够信任时,可考虑授权董事会决策,并在公司章程中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作出限制。

三、自行约定股东出资时间《公司法》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应在公司章程中载明。

实务分析:在认缴资本制的情况下,股东的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完全由股东自行约定并在章程中载明。

股东按约定时间足额完成出资即可。

当约定的出资时间到期,但股东认为需要延期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调整出资时间。

四、红利分配、增资认缴可与出资比例不一致《公司法》第三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实务分析:有的股东并不看重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愿意从治理结构上让渡一部分权力,但同时希望获得更多的红利分配。

详细的新公司法章程范本(精选3篇)

详细的新公司法章程范本(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祝某某出资,设立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章程。

其次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为准。

其次章公司名称和住宅第三条公司名称:****科技有限公司第四条住宅:****工业区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研发加工、销售;设备销售;道路一般货物运输;服装加工销售。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章第八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行使下列职权:(一)打算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二)打算非由职工代表担当的执行董事、监事,打算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的酬劳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作出打算;(八)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打算;(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打算;(十)修改公司章程;第九条股东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打算,应当采纳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条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打算产生,任期3年,任期届满由股东打算是否连任。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向股东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的打算;(三)审订公司的经营方案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打算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打算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酬劳事项,并依据经理的提名打算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酬劳事项;(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公司设经理一人,由执行董事打算聘任或者解聘。

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个人)

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个人)一、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个人姓名)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注册资本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具体金额)万元整。

三、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经营范围,如:咨询服务、商品销售等)四、公司地址本公司的经营地址为(具体地址)。

五、法定代表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个人姓名),具有中国国籍。

六、董事会1. 董事会由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董事长,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

2. 董事会成员由法定代表人任命,包括但不限于总经理、财务总监等。

3.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董事长主持。

七、监事会1. 监事会由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命,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

2. 监事会成员至少由一名监事组成,监事会主席由法定代表人任命。

3. 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主席主持。

八、公司财务1. 公司的财务管理由财务总监负责,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

2. 公司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编制和披露。

九、公司利润分配公司的利润分配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公司解散和清算1. 公司解散应当经董事会决议,并按照法律程序办理。

2. 公司解散后,由董事会负责组织清算工作,并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十一、公司章程的修改对公司章程的修改应当经董事会决议,并按照法律程序办理。

十二、公司章程的生效和适用本公司章程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并适用于本公司的经营活动。

以上为(个人姓名)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特此制定。

(个人姓名)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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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公司章程关于法定代表人条款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制定公司章程关于法定代表人条款,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示范条款1.5.1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5.2 法定代表人缺位的替补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公司副董事长接任法定代表人职责;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法定代表人职务时,由总经理接任法定代表人职责;总经理不能履行法定代表人职务时,由董事会指派董事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

[注释] 也可以以如下备选条款自行设定法定代表人缺位的替补。

1.5.2-A 总经理不能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时,由董事长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公司副董事长接任法定代表人职责;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法定代表人职务时,由董事会指派董事履行法定代表人职务。

1.5.2-B 总经理不能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时,由董事会指派董事履行法定代表人职务。

1.5.2-C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时,由监事会主席履行法定代表人职务;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法定代表人职务时,由总经理履行法定代表人职务。

1.5.3 法定代表人的任免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任命及解除,[董事会/股东会]可以随时解除法定代表人的职务。

一切与本条款相反的规定均视为未作订立。

[注释]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任命及解除,在有限责任公司中,法定代表人在章程中规定由董事会、股东会或者某一特定股东任命及解除。

1.5.4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由[董事会秘书]在新法定代表人产生后[30]日内在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的变更登记。

法定代表人依据本章程程序产生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在公司内部产生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法律效果。

这里的“公司内部”包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等。

在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前,新任法定代表人对第三人的公示效力,依法律规定。

1.5.5 法定代表人的辞职法定代表人的辞呈应经由董事会秘书向其任命机关提交。

1.5.6 公司与法定代表人诉讼公司与现任法定代表人发生诉讼,以及与公司发生诉讼的法人,其法定代表人与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时,公司的代表权由[监事会主席]行使。

[注释] 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是由公司总经理担任时,发生本条款之诉讼时,也可由公司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行使公司代表权。

本节条款解读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维护投资者利益,贯彻投资者意志的重要保障,因为法定代表人行使着公司的对外代表权,如果法定代表人不履行忠实义务,往往会给投资者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

因此,法定代表人在维护投资者利益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代表人”在对外关系上,法定代表人对外以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时,与法人之间并非代理关系,而是代表关系。

法定代表人对外的职务行为即为法人行为,其后果由法人承担(《民法通则》第43条)。

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机关,法定代表人执行公司对外业务中不具有独立的人格,代表公司所为的法律行为是公司自己的行为,自然应由公司承担其后果。

《法国商事公司法》第113条规定:“董事长负责全面领导公司的工作,并对此承担责任,在公司和第三人的关系中,董事长代表公司。

除法律明确赋予股东会议的权力以及法律特别留给董事会的权力外,在公司宗旨的范围内,董事长拥有在任何情况下以公司名义进行活动的最广泛的权力。

在与第三人的关系中,公司甚至对董事长的不属于公司宗旨范围内的行为负责,只有公司举证证明第三人已经知道,或者根据当时情况不可能不知道,该行为已经超越公司宗旨范围的情况才除外,仅仅公布章程不足以构成此种证据。

限制这些权力的.章程的规定或者董事会的不能对抗第三人。

”法定代表人是“法定”的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职权来自法律或组织章程的规定,是一种“规则”规定的明确授权,不另需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我国《民法通则》第38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是基于法律或者组织章程天然形成的,在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范围内,法定代表人享有代表法人的绝对自由。

也有学者认为,我国公司法上的代表人实际上具有法定和章定的双重属性。

由于公司代表人应当登记,只是“登记代表人”或者“注册代表人”,不宜在法律上直接称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应是自然人法定代表人只能是自然人,且该自然人只有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时才具有这种身份。

法人是法律上拟制的人,本身不具有自然状态上的行为能力,法人的行为只有通过自然人才能得以体现和实施,自然人代表法人的行为最终由法人承担后果。

所以,客观上要求在法人与自然人之间建立一种法律,以协调解决二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实现法人的意志。

法定代表人制度的建立,解决了法人的意志如何通过自然人实施的问题。

我国实行的是单一法定代表人制法定代表人是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

起源于全民所有制企业的需要,由1986年的《民法通则》所确认,与国外英美法系以及大陆法系的公司法均不一样。

我国法定代表人制度的重要特征是唯一性,公司仅能由一个人代表,其行为视同为公司的行为,其他人经过授权后的行为是代理行为。

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唯一法定代表人。

如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公司法》第13条),而证券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证券法》第107条),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厂长或经理等。

法定代表人越权在法人意欲限制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时,应在公司章程中明文作出特别的规定。

但是在发生了法定代表人超越组织章程规定的权限时,法人不得以对法定代表人的内部职权限制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第50条明确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这是因为从交易安全角度考虑,法定代表人越权,公司应当承担其交易后果。

也就是说,法人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并不发生必然的对外效力,即法定代表人的越权行为仍是有效代表行为,除非相对人是恶意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法定代表人超越了代表权限。

法定代表人的任命与解除在我国一般公司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行《公司法》允许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者执行董事均可被指定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的任免机构一般应当为公司董事会,在有限责任公司,也可由股东会或者某一股东直接任命。

由于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外在代表人,所以公司章程应当明晰法定代表人的任命和解除机关,并明晰“一切相反的规定均视为未作订立”。

《法国商事公司法》第110条:“董事会从其成员中选举一名董事长。

董事长应是一个自然人,否则,任命无效。

董事会确定董事长的报酬。

董事长的任期不得超过其担任董事职务的期限。

董事长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可随时解除董事长的职务。

一切相反的规定均视为未作订立。

”法定代表人的卸任一般来说法定代表人的卸任情形有:(1) 因任期届满而卸任。

一般来说,法定代表人自聘任其的董事会届满而任期届满,部分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法定代表人直接由股东会或者某一特定股东直接任命的除外。

(2) 因任命机关解聘而卸任。

公司章程应明确,法定代表人因任命机关解聘而卸任,防止公司出现不必要的争议或者诉讼。

(3) 因辞职而卸任。

法定代表人的辞呈应经由董事会秘书向其任命机关提交。

(4) 因不能履行职责或者死亡而卸任。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公司依据公司章程形成了任命新法定代表人的决议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新法定代表人取得法定代表人的资格,并产生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法律效果。

对于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公司职工之间因法定代表人任免产生的内部争议,应以有效的董事会或者股东会任免决议为准。

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登记《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对法定代表人变更事项进行登记,其意义在于向社会公示公司意志代表权的基本状态。

法定代表人变更后,还要依法办理有关变更登记,虽然公司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手续不是法定代表人产生的必要条件,但是不进行变更登记对外不具有公示力。

工商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对外具有公示效力,如果公司以外的第三人因公司代表权而产生外部争议,应以工商登记为准。

从工商机关对公司变更登记的审查形式来看,公司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手续,不是法定代表人产生的必要条件。

因为作为公司登记的工商机关,办理登记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对申请者所提供的申请内容,依法进行审查。

我国目前的公司登记实际上采取的是形式审查为主,实质审查为辅的原则。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登记主管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真实性是否承担相应责任问题的答复》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是否真实的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登记主管机关的责任是对申请人提交的有关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是否齐全,以及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及其所载的事项是否符合有关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

”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效力,不属于行政审查权限范围。

法定代表人的产生是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形成决议,选举公司新的法定代表人,免去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职务,即产生变更法定代表人之效果。

由于原法定代表人不予配合,而使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未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新法定代表人可以持有关变更决议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

法定代表人的缺位公司章程应当明确,法定代表人不能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时的具体替补程序,防止公司代表权出现真空。

法定代表人不能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一般是指,法定代表人被司法羁押、严重疾病或者死亡、丧失任职资格,以及公司不能与其取得业务联系等不能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等。

为防止严重情势之发生,公司也可以设定二到三级的替补流程,避免公司代表权出现真空。

《法国商事公司法》第112条规定:“在董事长临时不能分身或者死亡的情况下,董事会可以授权一名董事行使董事长职务。

因临时不能分身的,授权限于限定的期限;授权可重复。

因死亡的,授权的有效期至选出新董事长时止。

”法定代表人与公司印鉴法定代表人与公司发生冲突时,应当以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文件为准。

股东、董事、经理及他人侵占公司印鉴,公司起诉要求其返还印鉴并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之诉讼,以及印鉴被侵占期间公司需要参加的其他诉讼,公司以法定代表人签署之文件起诉或应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公司与法定代表人的诉讼公司与现任法定代表人发生诉讼,以及与公司发生诉讼的法人,其法定代表人与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时,公司的代表权由董事长(或者监事会主席)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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