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医系统实验室建设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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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医系统实验室建设标准

兽医系统实验室建设标准

兽医系统实验室建设标准兽医系统实验室是兽医学科研和教学的重要场所,其建设标准直接关系到实验室的使用效果和实验结果的准确性。

为了确保兽医系统实验室的建设达到标准,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和规划。

首先,实验室的场地选择和布局是至关重要的。

兽医系统实验室需要选择在通风良好、光线充足、且远离噪音干扰的地方。

实验室的布局应合理,各个区域划分清晰,保证实验操作的顺利进行。

此外,实验室还需要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如紧急出口、安全通道、防火设施等,以确保实验室内的安全。

其次,实验室的设备和仪器是实验室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在兽医系统实验室中,需要配备各种先进的实验设备,如显微镜、离心机、电泳仪等,以满足不同实验的需求。

此外,还需要配备充足的实验耗材和试剂,以保证实验的顺利进行。

在实验室的建设中,实验操作规范和实验流程设计也是至关重要的。

实验室需要建立完善的实验操作规范和安全操作流程,确保实验操作的标准化和安全性。

同时,实验流程的设计也需要考虑到实验操作的连贯性和实验结果的可靠性,以提高实验的效率和准确性。

此外,实验室的环境卫生和管理也是实验室建设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实验室需要建立完善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实验室的清洁和消毒,以保证实验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同时,实验室还需要建立健全的实验室管理制度,包括实验人员的管理、实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以保证实验室的正常运行。

总的来说,兽医系统实验室的建设标准需要从场地选择和布局、设备和仪器配备、实验操作规范和实验流程设计、环境卫生和管理等多个方面进行考虑和规划。

只有做到这些,才能确保兽医系统实验室的建设达到标准,为兽医学科研和教学提供良好的支持和保障。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

附件2省地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初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三章建筑面积指标第四章建设用地第五章规划布局第六章建筑标准第七章仪器设备装备及其他相关指标附录一省、地、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基本功能附录二省、地、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特殊用途实验用房建筑面积指标附录三省、地、县实验室主要仪器装备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兽医事业发展需要,提高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决策水平和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满足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功能需要,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其他各级各类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相关功能用房建设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是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审批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是审查项目设计和监督检查项目实施的重要尺度。

第四条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建设,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坚持科学、合理、经济、适用的原则,从本地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工作实际出发,正确处理现状与发展、需求与可能的关系,做到规模适宜、功能适用、装备适度,经济合理、安全卫生。

第五条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应符合所在地区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农业规划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兽医资源和基础设施条件,避免重复建设。

第六条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建设除应符合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定额、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七条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规模,应根据其基本功能定位、动物养殖量、区域特点、地理位置、交通条件,结合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与动物疫病防治规划的要求确定。

第八条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由房屋建筑、配套设施和场地组成。

猪场兽医诊断实验室的建立及要求

猪场兽医诊断实验室的建立及要求
[2] SINGER H W. The Distribution of Gains b e t w e e n I n v e s t i n g a n d B o r r o w i n g C o u n t r i e s [ J ] . A m e r i c a n E c o n o m i c Review, 1950,40(2):473-485.
4 结论
除 了 在 2005—2006 年 和 2007— 2009 年 2 个期间内我国猪肉产品的价 格贸易条件呈改善趋势外,其他时间段 我国猪肉产品的价格贸易条件均处于 恶化状态。总体而言,从 2000 年以来, 我国猪肉产品的价格贸易条件恶化了 35.75%。恶化的原因主要是进口猪肉产 品的价格上升快过我国猪肉产品出口的 价格的上升。与价格贸易条件相比,我 国猪肉产品的收入贸易条件变动则更为 复杂。从总体来看,从 2000 年到 2015 年, 我国猪肉产品的收入贸易条件呈震荡下 行趋势。影响我国猪肉收入贸易条件变 化的主要原因是猪肉产品出口量不高。
参考文献
[1] P R E B I S C H R . T h e E c o n o m i c Development of Latin American and i t s P r i n c i p a l P r o b l e m s [ R ] . E c o n o m i c B u l l e t i n f o r L a t i n America, No.7, 1950:1-22.
摘 要:通过对建立猪场兽医诊断实验室选址、房间设置、仪器与人员配备、实验室主要工作内容及实验室质量管 理进行介绍,以期为猪场建立兽医诊断实验室提供参考。 关键词:猪场;兽医诊断;实验室

兽医实验室建设标准2020年

兽医实验室建设标准2020年

兽医实验室建设标准2020年
兽医实验室是进行动物医学研究和教学的重要场所,为了保障实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建设标准非常重要。

以下是兽医实验室建设的一些标准和规定,适用于2020年:
1. 区域划分:兽医实验室应根据功能需求进行合理划分,包括实验区、动物养育区、样本处理区、办公区等,各区域之间应有明确的分隔。

2. 设备设施: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和设施,包括动物饲养箱、养育设备、实验台、实验仪器等,设备应与实验需求相匹配并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3. 通风系统:实验室应具备良好的通风系统,能够保证空气流通和质量,并有效控制传染病的传播风险。

4. 消防设施:实验室应设置合适的消防设施,包括消防器材、疏散通道、报警系统等,以确保实验中的安全。

5. 安全管理:实验室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实验人员培训等,以减少事故和风险。

6. 废物处理:实验室应有合适的废物处理系统,包括动物排泄物、实验废液等,以符合环保要求。

7. 卫生要求:实验室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以防止交叉感染和微生物污染。

8. 安全标识:实验室应设置合适的安全标识,包括实验区域禁止吸烟、禁止进食、必须戴口罩等提醒标识,以增强安全意识。

9. 存储设施:实验室应提供合适的样本和试剂存储设施,包括冷藏室、冷冻室等,以确保样本的保存和有效性。

10. 安全检测:实验室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和设备维护,确保
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这些标准和规定是保障兽医实验室建设的基本要求,以确保实验的安全、可靠和高效性。

根据国家和地区的法规和标准,实验室在建设过程中还需参考相关的技术指南和规范。

浅谈兽医实验室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浅谈兽医实验室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诊、 听诊 等传 统 方 式 向血 清 学 、 分 子 生 物 学 领 域 医 实 验 室 职 能 , 加强基 础设施建 设, 配备全 新的 、
延伸, 兽 医 的 涵 义 已超 出 传 统 的 意 义 范 畴 , 被 赋 先 进 的 仪 器 , 满 足 时 代 进 步 和 技 术 革 新 的要 求 , 以 予 了 时 代 和 科 技 的 烙 印 。 未 来 具 备 多 功 能 检 测 发 展 地 眼 光 配 置 实 验 室 硬 件 设 备 , 打 牢 实 验 室 硬
5期 2 0 1 3年 吉林畜牧兽 t t
票铷 L n r ■ ■ ■ I 皿 骶 I 重 a r 量 : 一 E . " .
浅 谈 兽 医 实 验 室 的 建 设、 运 行和 管理
潘伟 明 , 秦 守涛 , 丛薇 , 裴 成 1 . 吉林 市动物 疫病 预 防控 制 中心 , 吉 林 吉 林 市 1 3 2 0 1 1 ;2 . 永吉 县动物 疫病 预 防控制 中心 ,
个方面。 力 和 应 对 突 发 疫 情 的 实 力 。可 见 技 术 人 员 的 重 要 性, 为此 《 管 理办法》 规 定 了 兽 医 实 验 室 人 员 的考
1 加强 基础 设 施建 设 , 完 善 实验 室仪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器 设备
古语 云“ 工欲善 其事必 先利其 器” 。 对 于 一 个
实验结 果准确 、 有效 的依据 。 农业部 《 兽 医 系 统 实 择 国家 标 准 、 行 业标 准 、 地方 标准 : 并 制 定 相 应 的
吉 林 永 吉 1 3 2 2 0 0
摘 要 : 随 着我 国 畜禽 养殖 业 的迅 猛 发 展 , 动 物 疾 病 变异 、 传播 速 度 加 快 , 渐 呈 不 间断 暴发 和 区域 流行 态 势, 动 物 疫 病 防控 工作 难 度 不断 加 大 。 当前 防控 形 势 对 功 能 完备 的 兽 医实验 室和 准确 、 快 捷 的诊 疗技 术 要 求越 来 越 高 , 但 现有 兽 医 实验 室 及诊 疗 技 术存 在 诸 多不足 , 亟待 完善 。本 文提 出加 强兽 医 实验 室建设 , 完善 兽 医 实验 室运 行 和 管 理 的途 径 , 以供 参 考 。 关键 词 : 兽 医实验 室 ; 建设 ; 运行 ; 管 理

农业部关于印发《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印发《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印发《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8.11•【文号】•【施行日期】2010.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农业部关于印发《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业、农牧)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为加强兽医系统实验室管理,提高兽医实验室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我部制定了《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一日附件: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兽医实验室管理,提高兽医实验室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兽医实验室是指隶属于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并承担动物疫病诊断、监测和检测等任务的国家级区域兽医实验室、省级兽医实验室、地(市)级兽医实验室和县(市)级兽医实验室。

第三条国家实行兽医实验室考核制度。

兽医实验室经考核合格并取得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的,方可承担动物疫病诊断、监测和检测等任务。

兽医实验室考核不合格、未取得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的,该行政区域内动物疫病诊断、监测和检测等任务应当委托取得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的兽医实验室承担。

第四条农业部负责国家级区域兽医实验室和省级兽医实验室考核,具体工作由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

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地(市)级兽医实验室和县(市)级兽医实验室考核工作。

第五条兽医实验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能力承担本行政区域及授权范围内的动物疫病诊断、监测、检测、流行病学调查以及其它与动物防疫相关的技术工作,为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二)实验室建设符合兽医实验室建设标准,具有与所承担任务相适应的实验场所、仪器设备,且仪器设备配备率和完好率达到100%;(三)具有与所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熟悉实验室管理法律法规标准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得少于80%;(四)从事动物疫病诊断、监测和检测活动的人员参加省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培训,并培训合格;(五)建立与所承担任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并运行正常;(六)近两年内完成上级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诊断、监测和检测任务;(七)建立科学、合理的实验室程序文件,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实验室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开展检测工作,实验室记录和检测报告统一规范;(八)建立健全实验活动原始记录,实验档案管理规范,整理成卷,统一归档。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管理制度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管理制度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管理制度1. 引言为了加强动物疫病研究以及保护兽医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本管理制度针对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制定,旨在规范兽医实验室管理流程,提高兽医实验室管理水平。

2. 总则2.1 目的全面规范兽医实验室工作,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减少人员事故伤害,保障实验室工作秩序。

2.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

2.3 责任2.3.1 兽医实验室主任负责兽医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安全管理、预算编制等职责;2.3.2 兽医实验室工作人员遵守该制度并认真履行职责。

3.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管理3.1 实验室设施管理实验室设施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测维修,保证实验室设施设备完好。

3.2 材料管理3.2.1 实验动物的饲养和管理应严格按照动物质量监测标准进行,实验动物遵循“严格审批,科学使用,关爱动物”的原则。

3.2.2 实验室材料应妥善存放,分类管理,严格控制实验室材料的使用和领取。

3.3 实验记录管理实验记录应归档保存,实验记录的填写应清晰具体,实验记录不能有涂改和缺项。

3.4 实验室卫生管理实验室应定期进行消毒,保证实验室内的卫生干净,并保持良好的通风环境。

3.5 实验人员防护管理3.5.1 实验人员应按照实验流程规范操作,务必佩戴防护用品,避免误伤,发生人员事故。

3.5.2 凡是从事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新入职人员,须接受指定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关认证。

3.6 废弃物管理在实验室中产生的各种废弃物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影响。

4. 其他内容实验室应当建立实验室应急预案,以规范应急管理工作。

5. 其他本制度旨在规范兽医实验室管理流程,提高兽医实验室管理水平,降低兽医实验室人员的伤害率,促进动物疫病研究的进展。

省、市、县兽医实验室建设标准

省、市、县兽医实验室建设标准

附件2省㊁市㊁县兽医实验室建设标准一㊁建设标准(一)省级兽医实验室.1 具有开展检测工作的基本仪器以及设施设备,并在数量上满足工作需要.主要包括:酶标仪㊁酶标工作站㊁自动洗板机㊁微量震荡器㊁离心机㊁磁力搅拌器㊁生物显微镜㊁恒温培养箱㊁生化培养箱㊁超声波清洗器㊁酸度计㊁超纯水仪㊁医用冰箱㊁恒温水浴锅㊁干热灭菌器㊁通风橱㊁电动移液器㊁多道移液器㊁单道移液器㊁Ⅱ级生物安全柜㊁组织匀浆机㊁电子天平㊁涡旋混匀器㊁梯度P C R仪㊁荧光P C R仪㊁高通量核酸提取仪㊁紫外凝胶成效系统㊁高通量组织研磨仪㊁液氮罐㊁多功能电泳仪㊁恒温振荡摇床㊁细菌过滤器㊁小型孵化器㊁细菌鉴定仪㊁石蜡切片机㊁自动组织脱水机㊁石蜡包埋机㊁自动染色机㊁倒置显微镜㊁多功能显微镜㊁二氧化碳培养箱㊁全自动高压灭菌器㊁超低温冰箱(-86ħ)以及采样监测车辆等.2 应具有B S L-2级实验室工作开展和生物安全需要的其他设施设备.3 实验室人员配置符合国家评审要求.(二)市级兽医实验室㊁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211 具有开展检测工作的基本仪器以及设施设备,并在数量上满足工作需要.主要包括:酶标仪㊁自动洗板机㊁微量震荡器㊁核酸提取仪㊁组织研磨仪㊁分液器㊁离心机㊁磁力搅拌器㊁生物显微镜㊁体视显微镜㊁恒温培养箱㊁生化培养箱㊁超声波清洗器㊁酸度计㊁纯水仪㊁医用冰箱㊁冰柜㊁恒温水浴锅㊁干热灭菌器㊁通风橱㊁多道移液器㊁单道移液器㊁电子天平㊁荧光P C R仪㊁液氮罐㊁恒温金属浴㊁Ⅱ级生物安全柜㊁组织匀浆机㊁涡旋混匀器㊁自动高压灭菌器以及采样监测车辆等.2 应具有B S L-2级实验室工作开展和生物安全需要的其他设施设备.3 实验室人员配置符合国家评审要求.(三)县级兽医实验室.1 具有开展检测工作的基本仪器设备,并在数量上满足工作需要.主要包括:酶标仪㊁自动洗板机㊁微量震荡器㊁核酸提取仪㊁组织研磨仪㊁分液器㊁离心机㊁磁力搅拌器㊁生物显微镜㊁体视显微镜㊁恒温培养箱㊁生化培养箱㊁超声波清洗器㊁酸度计㊁纯水仪㊁医用冰箱㊁高压灭菌器㊁冰柜㊁恒温水浴锅㊁干热灭菌器㊁通风橱㊁多道移液器㊁单道移液器㊁电子天平㊁荧光P C R仪㊁Ⅱ级生物安全柜㊁恒温金属浴以及采样监测车辆等.2 实验室人员配置符合国家评审要求.二㊁维护管理各兽医实验室要定期对实验室检测设备进行检查,及时更新31换代和升级改造.三㊁投资保障各级统筹安排涉农资金,对兽医实验室建设和维护管理经费给予保障,适当给予基层一定的财政补助.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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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申请表
附件2:兽医系统实验室建设标准
附件3:国家级区域兽医实验室和省级兽医实验室现场考核细则附件4:地(市)级和县(市)级兽医实验室现场考核细则
附件1:
附件2:
兽医系统实验室建设标准
为规范全国各级兽医实验室建设,特制订此标准。

1.县(市)级兽医实验室
1.1 选址、布局、内部设施和内部环境等应当符合BSL-1实验室的要求。

1.2 实验室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

1.3实验室应当分别设置有:解剖室、接样室、样品保藏室、血清学检测室、病原学检测室、洗涤消毒室、档案室等。

1.4 应当配备的仪器设备有:酶标仪、自动洗板机、微量震荡器、生物安全柜、真空检测仪、普通离心机、磁力搅拌器、生物显微镜、恒温培养箱、生化培养箱、超声波清洗器、纯水仪、酸度计、高压灭菌器、普通冰箱、冰柜、恒温水浴锅、干热灭菌器、通风橱、电子天平(0.001g)、多道移液器、单道移液器、紫外灯等。

2.地(市)级兽医实验室
2.1选址、布局、内部设施和内部环境等应当符合BSL-2实验室的要求。

2.2 实验室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

2.3实验室应当分别设置有:解剖室、接样室、样品保藏室、仪器室、分子生物学检测室、血清学检测室、病原学检测室、洗涤消毒室和档案室等。

2.4 在配备县(市)级兽医实验室所应有的仪器设备基础上,还应当配备有:PCR仪、电泳仪、凝胶电泳成像与分析系统、台式高速冷冻离心机、Ⅱ级生物安全柜、组织匀浆机、涡旋混匀器、超声波裂解器、超纯水仪、自动高压灭菌器等。

3.省级兽医实验室
3.1选址、布局、内部设施和内部环境等应当符合BSL-2实验室的要求。

3.2 实验室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

3.3实验室应当分别设置有:解剖室、接样室、样品处理室、样品保存室、档案室、仪器室、试剂室、血清学检测室、分子生物学检测室、病毒检测室、细菌检测室、寄生虫检测室、病理学检测室、洗涤消毒室、实验准备室、菌(毒)种保藏室等。

3.4在配备地(市)级兽医实验室所应有的仪器设备基础上,还应当配备有:梯度PCR 仪、荧光PCR仪、多功能电泳仪、恒温振荡摇床、细菌过滤器、小型冻干机、小型孵化器、细菌鉴定仪、自动组织脱水机、石蜡包埋机、自动染色机、倒置显微镜、多功能显微镜、二氧化碳培养箱、全自动高压灭菌器、超低温冰箱(-86℃)、制冰机、电子天平(0.0001g)、电动移液器等。

冷冻切片机、荧光显微镜、石蜡切片机、消毒液机。

4.区域级兽医实验室
4.1选址、布局、内部设施和内部环境等应当符合要求。

4.2实验室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其中BSL-3实验室建筑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基础实验室建筑面积不低于1600平方米。

4.3实验室应分别设置有:解剖室、接样室、样品处理室、样品保存室、仪器室、资料室、档案室、试剂室、血清学检测室、分子生物学检测室、病毒检测室、细菌检测室、寄生虫检测室、病理学检测室、洗涤消毒室、实验器材准备室、菌(毒)种及样本保藏室、标准品制备室、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等。

4.4在仪器配备上,不低于省级兽医实验室的配备,确保能满足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附件3:
国家区域级和省级兽医实验室现场考核细则
评价标准
1、带*号为关键项,有一项为“N”则视为考核不合格。

2、其它为非关键项,其中补评为“N”项不能超过10%,否则不合格。

附件4:
地(市)和县(市)级兽医实验室现场考核细则
评价标准
3、带*号为关键项,有一项为“N”则视为考核不合格。

4、其它为非关键项,其中补评为“N”项不能超过10%,否则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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