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社章程
文学社章程

文学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文学社(以下简称“社”)是由一群热爱文学、关注文学发展的学生组成的学生社团,旨在推动学校文学事业的发展,提升学生的文学素养,丰富校园文化。
第二条社的宗旨是:传承文学经典,培养文学创作能力,推动学校文学研究,开展文学沙龙,促进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三条社的活动范围主要围绕文学创作、文学研究、文学欣赏和文学交流展开,包括但不限于:举办文学讲座、写作比赛、读书分享会、文学作品推荐等。
第四条社的工作目标是:打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平台,推动学生的文学创作与研究,增进学生对文学的了解与热爱,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造能力。
第五条社的成员是全校在校的学生,招收对文学感兴趣、热爱文学的学生,欢迎各专业、各年级的学生加入。
第六条社的运行机制包括常委会、部门和小组,由社长、副社长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社长为社的最高决策者。
第七条社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社员的自愿捐赠和学校的资助。
第八条社员应积极参与社的各项活动,并遵守社的章程和规定。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九条社的管理层共分为常委会、部门和小组三个层级。
第十条常委会由社长、副社长和财务负责人组成,负责社的日常运行和决策。
第十一条部门包括活动部、宣传部和编辑部,各部门负责开展相关的工作。
第十二条小组由社员自愿组成,可以根据具体需求设立不同的小组。
第十三条社员可根据个人兴趣和特长选择加入不同的部门或小组,参与社的活动和工作。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社员有权参与并提出关于社的各项事务的建议和意见。
第十五条社员有义务积极参与社的各项活动,保护社的利益,维护社的声誉。
第十六条社员有义务遵守社的章程和规定,遵守社的工作安排和纪律。
第十七条社员有义务保护社的财产和设施,合理使用社的资源。
第四章纪律和奖惩第十八条社员在社内的言行举止应符合学校的各项规定和道德底线,不得损害社的声誉。
第十九条社员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将按照情况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或者纪律处分。
第二十条社员如有杜撰、抄袭或其他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将取消其社员资格。
文学社社团章程

文学社社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学生文学创作和文学艺术交流,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学生的文学素养和创作能力,特设立本社团。
第二条本社团名称为“文学社”,以下简称本社。
第三条本社为学校注册社团,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并以学校的指导和支持为基础。
第四条本社的宗旨是:倡导文学创作,推广优秀文学作品,培养学生的文学审美能力和创作才华。
第五条本社的活动范围主要包括文学创作、文学讲座、文学赛事、文学沙龙等。
第六条本社的会员资格面向全校学生,欢迎对文学感兴趣的同学加入。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七条本社的组织结构包括社长、副社长、部长、副部长和普通会员。
第八条社长是本社的最高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本社的各项活动。
社长由全体会员通过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
第九条副社长协助社长工作,代理社长职责。
副社长由社长指定或由全体会员通过选举产生。
第十条部长负责本社的具体工作,包括文学创作指导、活动组织等。
部长由社长任命,任期为一年。
第十一条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代理部长职责。
副部长由部长任命或由全体会员通过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普通会员是本社的基础成员,享有参与本社活动的权利。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本社的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受相应的资源和服务。
2. 参与文学创作指导和培训,提升文学创作能力。
3. 参与文学赛事,展示个人才华和创作成果。
4. 参与文学沙龙,与其他会员交流和分享文学作品。
第十四条本社的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本章程和学校相关规定,维护本社的声誉和形象。
2. 积极参与本社的各项活动,提升个人文学素养和创作能力。
3. 尊重他人的创作成果,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和知识产权。
4. 维护本社的内部团结和友好氛围,不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和攻击。
第四章组织运作第十五条本社设立常务理事会,由社长、副社长、部长和副部长组成。
常务理事会负责制定本社的年度工作计划、活动安排和预算等。
第十六条本社设立文学创作指导小组,由部长负责组建和管理。
文学社章程

文学社章程引言:文学社是热爱文学的人们聚集在一起,共同追求文学梦想的平台。
为了保证文学社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章程。
一、总则文学社的宗旨是弘扬文学精神,推动文学事业发展,提高社员文学素养。
文学社的基本任务是组织社员开展文学创作、交流、学习和培训等活动。
二、成员资格热爱文学,有志于提高自身文学素养的人均可申请加入。
申请者需向文学社交交个人作品,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成为正式成员。
成员应积极参与文学社的各项活动,遵守章程规定。
三、组织机构文学社设立社长、副社长、秘书长等职务,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设立各部部长,负责具体事务的组织和实施。
设立顾问团,邀请文学名家担任,为文学社提供指导和支持。
四、工作职责组织定期的文学沙龙、创作交流会等活动,提高社员文学水平。
策划和组织文学比赛、征文等活动,发掘和培养文学新人。
定期出版文学社刊物,刊登社员优秀作品。
维护文学社网络平台,为社员提供线上交流和学习的空间。
加强与其他文学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共同促进文学事业的发展。
五、活动开展定期组织各类文学讲座、培训和研讨活动,邀请知名作家、学者授课。
鼓励和支持社员参加各类文学比赛和展览活动,提高其作品的影响力。
组织外出采风活动,丰富社员创作素材,拓宽视野。
定期举办内部作品分享会,促进社员之间的相互学习与借鉴。
为社员提供一对一辅导、集体点评等个性化指导服务,帮助其解决创作中遇到的问题。
六、经费管理文学社经费来源包括会费、赞助、捐赠等。
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用或私自占用。
文学社章程最新

文学社章程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文学创作与交流,搭建一个文学爱好者的交流平台,特成立本文学社。
第二条本文学社的名称为“XXXX文学社”(以下简称“本社”)。
第三条本社的宗旨是:推广优秀文学作品,培养文学创作人材,促进文学艺术的繁荣发展。
第四条本社为非营利性组织,以会员自愿参加、平等互助为原则,自行管理。
第五条本社的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文学创作、文学讲座、文学沙龙、文学比赛等。
第六条本社的活动宗旨是提供一个交流平台,鼓励会员创作优秀文学作品,提高文学创作水平。
第二章会员权利和义务第七条本社的会员应具备文学爱好并遵守本章程。
第八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本社组织的各类文学活动;(二)参预本社组织的文学创作项目;(三)参预本社组织的文学讲座和培训;(四)参预本社组织的文学比赛并获得奖励;(五)提出对本社活动的建议和意见。
第九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本社的章程和规定;(二)积极参预本社的各项活动;(三)尊重他人的文学作品和创作成果;(四)保护本社的声誉和利益;(五)维护本社的正常秩序。
第三章组织架构和管理第十条本社设立理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理事会是本社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十一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和若干理事组成,会长由会员选举产生,副会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一)制定本社的发展规划和活动计划;(二)组织和协调本社的各项活动;(三)管理和分配本社的资源;(四)处理本社内部的纠纷和矛盾。
第十三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由出席会议的会员投票决定,多数票决定。
第十四条本社设立秘书处,负责协助理事会的日常工作,由秘书长负责管理。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五条本社的资金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赞助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六条本社的资金用于组织各类文学活动、购买文学作品、举办文学比赛等。
第十七条本社的资金由理事会负责管理和监督,每年应进行财务报告。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允许,并报社员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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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文学社章程最新
第一条 名称:本社定名为“文学社”。
第二条 宗旨:本社以推广文学艺术、培养文学人才为宗旨,致力于促进文学创作、交流和研究。
第三条 活动内容:本社将定期举办文学讲座、创作比赛、作品分享会等活动,组织会员参加文学赛事和展览,开展文学作品的创作和编辑工作。
第四条 会员资格:凡热爱文学艺术,愿意积极参与本社活动的学生和教师均可申请加入本社,经审核通过后成为正式会员。
第五条 组织架构:本社设主席团、秘书处、宣传部、活动部等部门,由会员自愿报名参与,经主席团审核任命。
第六条 社费管理:本社会员需按规定缴纳一定的会费,用于活动经费和奖励基金,具体缴费标准由主席团根据活动需要制定。
第七条 章程修订:本章程如需修改,需经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同意,经主席团审定后生效。
第八条 解散:如本社因故需要解散,需经全体会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经主席团决定,进行清算工作。
第九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文学社社团章程

文学社社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学生文学创作和交流,培养学生的文学素质,提高学生的文学写作能力,建立文学社社团。
第二条文学社社团是由对文学有兴趣的学生自愿组成的,以文学创作、文学交流和文学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学生社团。
第三条文学社社团的宗旨是:传承文学传统,激发文学创作热情,提升学生文学修养,培养学生的文学才华和创新精神。
第四条文学社社团的活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学写作讨论会、文学作品展览、文学讲座、文学比赛等。
第五条文学社社团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第六条文学社社团的名称为“文学社”,简称“文社”。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文学社社团设立社长一位,副社长一位,部长若干名,成员若干名。
第八条社长负责组织、协调和领导文学社社团的各项工作,代表文学社社团向学校和其他社团联络机构交流合作。
第九条副社长协助社长工作,负责社团内部事务的协调和组织,代理社长职务时行使社长职权。
第十条部长负责指导和管理文学社社团的各个部门,组织和推动各项活动的开展。
第十一条成员是文学社社团的基本组成单位,参预社团的各项活动,积极发挥自己的特长和才干。
第三章入社与退出第十二条任何对文学感兴趣的学生都可以申请加入文学社社团。
第十三条加入文学社社团的学生需要填写加入申请表,并经过社团审批通过后方可成为正式成员。
第十四条成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退出文学社社团:自愿退出、违反社团章程、严重伤害社团利益等。
第十五条社长对于成员的退出申请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成员可以正式退出文学社社团。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六条文学社社团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成员大会,讨论和决定社团的工作计划、活动安排和经费使用等事项。
第十七条文学社社团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部长会议,部长汇报部门工作发展情况,讨论和协调相关事宜。
第十八条文学社社团可以根据需要组织各类文学活动,如文学写作讨论会、文学作品展览、文学讲座、文学比赛等。
第十九条文学社社团的活动经费由学校拨款和社团成员自筹,使用经费需要经过社团成员大会或者部长会议的讨论和决定。
文学社社团章程

文学社社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文学创作、传承文化艺术、培养文学人材,建立一个文学交流与合作的平台,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文学社(以下简称“社团”)是由一群热爱文学、有创作潜力和文学才华的大学生自发组成的学生社团。
第三条社团的名称为“文学社”,英文名为“Literature Society”。
第四条社团的宗旨是:团结文学爱好者,推动文学创作,传承文化艺术,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养文学人材。
第五条社团的活动宗旨是:开展文学创作、阅读分享、文学讲座、作品评选、文学交流等各类文学相关活动。
第六条社团的管理机构包括主席团、部门负责人和社员大会。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七条社团的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财务长组成,主席团成员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
第八条社团设立以下部门:创作部、阅读部、外联部、宣传部、活动部、编辑部等,每一个部门由部门负责人带领,部门负责人由主席团任命产生。
第九条社员大会是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社员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三章社团权益与义务第十条社团享有在校园内举办各类文学活动的权利。
第十一条社团享有在校园内宣传和展示自己的作品的权利。
第十二条社团有权向学校申请场地、设备等资源的使用。
第十三条社团应当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
第十四条社团应当保护社团成员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学习和交流环境。
第十五条社团应当积极参预学校组织的各类文化活动,展示社团的风貌。
第四章社团活动第十六条社团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社员大会,讨论社团事务,并对主席团进行评议。
第十七条社团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文学讲座或者读书分享活动,邀请知名作家或者学者进行讲座或者指导。
第十八条社团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文学创作比赛,鼓励社员积极参预。
第十九条社团每周组织一次文学沙龙活动,提供一个自由交流和展示作品的平台。
第二十条社团可以组织参观、考察、交流等文学相关的外出活动。
第二十一条社团应当定期出版社团刊物,展示社员的作品和活动成果。
文学社章程

文学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文学社章程是本文学社的根本组织章程,旨在规范文学社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促进文学创作和交流。
第二条本文学社的名称为“XX文学社”。
本文学社是由一群热爱文学创作和阅读的学生自愿组成的学术性社团。
第三条文学社的宗旨是推广和发展文学艺术,培养学生的文学素养和创作能力,促进文学交流和合作。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文学社设有主席团、理事会、部门、分会和会员。
第五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组成,负责文学社的整体规划和指导工作。
第六条理事会由文学社的重要干部担任,负责讨论和决定文学社的重要事务。
第七条部门设有文学创作部、活动组织部、宣传推广部、编辑部等,负责文学社的具体运行和活动策划。
第八条分会由不同学院的会员组成,负责组织和开展本学院内的文学创作和交流活动。
第九条会员是指加入文学社的学生,享有参与社团活动和利用社团资源的权利。
第三章:会员权益和义务第十条会员享有参与文学社活动、参加文学创作和交流的权利。
第十一条会员应积极参与文学创作和交流活动,保持社团内的秩序和团结。
第十二条会员应服从文学社的章程和组织决议,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
第四章:活动和赛事第十三条文学社将不定期组织文学创作比赛、朗诵比赛和演讲比赛,为会员提供展示才华和提升技巧的机会。
第十四条文学社将组织文学论坛、读书会、作品展览等活动,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第十五条文学社可以与其他学校的文学社进行交流和合作活动,扩大社团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第十六条文学社会定期举办一次社团大会,讨论并制定社团发展的规划和重要事务。
第五章:经费和资源第十七条文学社的经费来源包括学校的拨款和社员的会费。
第十八条文学社应按照经费使用规定,正确使用和管理社团的经费。
第六章:章程修改和解散第十九条文学社章程的修改应由理事会提出,并经过全体会员的讨论和表决。
第二十条文学社的解散应由主席团提出,并经过全体会员的讨论和表决,同时需得到学校相关部门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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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梦轩文学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文学社性质
缘梦轩文学社是2005年9月由药学系的文学爱好者发起,在院学生会注册成立的文学社团,直属药学系团总支。
第二条文学社宗旨
拓宽学生视野、发挥学生特长、提高学生素养;繁荣校园文学创作、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校园文化品位;
第三条文学社工作
1、引导学生多阅读,多练笔,增强写作能力。
2、邀请有关人士做些文学理论、文学鉴赏和写作讲座。
3、给文学爱好者提供有关文学阅读、研究性学习的氛围和场所。
4、编辑出版文学社刊物《木蝴蝶》。
5、建设、管理、维护文学社网站。
6、主动、积极地把社员的优秀作品向全国各报刊推荐。
7、加强与其他高校校文学社团的联系,积极开展校际文学社联谊活动。
8、开展学生有兴趣的文学性、知识性较强的竞赛活动。
9、组织外出参观、访问等社会实践和采风活动。
第二章社员
第四条社员条件
凡陕西中医学院在校学生,有一定文学基础,遵守校纪校规,承认文学社章程,愿意交纳一定社费,乐于参加文学社活动者,均可报名加入。
第五条社员义务
1、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形象。
2、积极参加文学社的活动,努力完成文学社交给任务。
3、宣传文学社、维护文学社形象。
4、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文学社。
5、按期向文学社交递个人作品、推荐社外学生的优秀作品。
6、按规定交纳一定的社费。
第六条社员权利
1、在文学社内享有选举、被选举和表决的权利。
2、享有向文学社提出工作建议、监督文学社内工作的权利。
3、享有参加文学社组织的有关讲座、培训及其他活动的权利。
4、享有向社刊《木蝴蝶》投稿优先发表、作品向全国各报刊优先推荐、向文学社网站优先发布的权利。
5、享有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缘梦轩文学社的权利。
6、享有推荐社外学生优秀作品的权利。
第七条社员奖惩
1、文学社每学期对社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稿件数、稿件采用率、活动出勤情况、工作认真程度及工作完成情况等。
考核结果作为评选“优秀社
员”、“优秀撰稿人”的依据。
对评选出的“优秀社员”、“优秀撰稿人”除颁发荣誉证书外还给予一定的奖励。
2、社员作品在全国各正式报刊上发表。
3、社员违反校纪校规,不履行应尽义务,给予劝其退社处分。
4、社员作品如有抄袭,将全校通报,并给予除名处分。
5、社团组织的活动必须按时参加,无故缺旷达三次者给予劝其退社处分。
第八条社员毕业或离校,即自动取消社员资格。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下设社长、副社长各一名,社长代表全社社员管理社团事务,统筹全局,组织本社开展工作。
另有秘书部、创作部、编辑部、联络部、宣传部、财务部六个部门。
第十条秘书部
文学社成员的档案管理、对成员的考核。
第十一条创作部
负责稿件的采集及创作。
第十二条编辑部
主要负责刊物《木蝴蝶》的出版工作,包括审稿、排版、印刷、装订、发放一系列工作。
同时负责把社员作品向其他报刊推荐。
第十三条联络部
1、负责社团活动期间的联络工作;
2、在校园内开展调查、采访活动。
第十四条宣传部
1、负责文学社活动的策划与宣传。
2、维护文学社网站;及时向网站发布社员作品;负责把社员作品通过电子邮件投向全国各报刊。
第十五条财务部管理社团经费;参见第四章。
第四章经费
第十六条社团经费主要来源于社员所缴费用和其他合理收入。
第十七条社团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文学社各类活动及奖励先进等。
第十八条社团经费由专人负责管理使用,并作好收支登记。
经费支出必须由财务部长和社长签字。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对全体社员有约束力;本章程解释权在缘梦轩文学
社。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缘梦轩文学社
200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