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可编辑修改word版)

合集下载

用地、规划、施工办理程序

用地、规划、施工办理程序

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手续1、向市规划管理处申请,由市勘察院对现场进行测量并编制实测报告书,上市规划局局长办公会,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依据城中村改造批文,建设项目规划定点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勘察测量征地成果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经办人对用地项目现场进行勘查,落实项目具体情况,拟定初审意见上报局领导审批,经审批的项目给予核发《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

二、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手续1、设计管理中心提供项目总平图,前期报建部至市规划处初步沟通总平。

2、前期报建部根据规划局沟通结果,与设计管理中心沟通消防、人防、停车等单体方案。

3、由成本管理中心负责对环境评审、交通评审机构进行招标,完成环评报告、交评报告的编制。

4、总平初审通过后,由市规划处在总平图上签署初审意见后会消防、人防、环保、园林(城改项目不需要)等部门进行方案审查;5、完成消防、人防、环保审批后回到市规划处,上报停车方案及单体方案进行审批;6、在市勘测院做预、定验线报告;7、由设计管理中心提供平、立、剖效果图,前期报建部办理规划公示牌。

8、市规划处上报局领导审批后,核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一、申办条件1、已经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并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3、已按规定进行了招标手续。

4、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5、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6、按照规定应该稳妥监理的工程已经委托监理。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二、具备上述条件后,须同时持下列文件和材料向建设房产处提出申请:1、建设施工许可申请;2、用地批文;3、总平图;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施工场地已具备施工条件的证明;6、城建费用缴纳凭证;7、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8、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9、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10、安全生产备案登记表;11、施工组织设计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12、监理合同;13、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书及证书;14、监理人员名单;15、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法人委托书及证书;16、建设资金落实证明;17、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18、城建档案管理移交协议;19、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20、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21、商品混凝土合同;22、征地测量成果表;23、立项文件;24、建设审批表;三、审批程序1、建设单位向建设房产处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建设用地规划方案进行审查批准,确认其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证明文件。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进行建设项目前的重要程序,下面将为大家介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一、准备材料。

1. 申请表。

2. 建设项目规划方案报告书。

3. 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确认意见书。

4. 相关的土地使用证明文件。

5. 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提交的材料。

二、递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递交至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并按要求缴纳办理费用。

三、初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认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后,受理申请。

四、方案审查。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进行审查,包括项目的用地总体布局、用地性质、用地等级和规模等内容。

审查合格后,出具审查意见。

五、公示。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将审查通过的建设用地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向社会公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批准。

经过公示期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对建设用地规划方案进行最终审批,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七、领取证件。

申请人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八、监督检查。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规划方案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符合审批条件和规定。

以上就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议申请人在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配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审查工作,确保顺利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选址意见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选址意见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选址意见书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对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向建设单位核发的同意选址证明文件。

就是说你在城市的规划区内新建某项工程,是需要先拿到规划部门的意见,明确用地界址范围和建筑物用地面积,在规划建筑物建设体量的时候还要参考该地块的控规指标,就是说地块的指标只能建10000平方米的话,你的方案就不能超过1W。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选址意见书》的下一个环节,在通过国土部门的用地预审后,凭用地预审批复和《选址》像规划部门申请。

主要明确建设用地的经济技术指标,包括容积率、绿化率、停车位数量等。

前面已经有人详细说明了前两个证书,那么还有第三个,就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理,是在用地许可证之后的一个环节,主要是用来判定该项目所提交的设计图纸等一系列材料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范,以及用地许可证中所规定得相关地块条件补充一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
市规划委员会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市建委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现在来讲: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工程规划许可证应该都由自然资源局核发,大部分城市的规划部分都和国土以及林业、农业的部分部门合并成立了新的自然资源局。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第一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二、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须知1、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单位批准或核准前,应向城乡规划部门申请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在城市规划区、镇规划区划内进行建设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提建设项目有有效批文,向县建设局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凡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均属违法行为。

4、必须备齐的身份证明材料(1)属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2)属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3)属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的,提供政府批准的批文复印件(核原件)或核准登记证明;(4)属国家机关的,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5)单位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6)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7)境外企业、组织及个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按规定需经过见证或认证三、办理事项、办理程序(一)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提交材料(1)申请书,附位置图二份,村镇建设项目应加具所在镇规划建设部门审查意见;(2)该项目的有关基本情况和建设技术条件、要求(重大建设项目应附可行性研究报告);(3)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其它文件;(4)凡涉及环保、消防、国土、经贸、安监等相关部门须提交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审查意见。

(5)身份证明材料2、办理程序: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规划股受理→派员勘查→审查→审核→批准→发证(二)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提交材料(1)申请书(合建者应共同申请并加盖印章,报告应详明项目的基本情况,建设技术条件和要求,重大建设项目应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书四证的概念和申请程序

一书四证的概念和申请程序

一书四证的概念和申请程序朋友,您知道一书四证吗?这可真是个重要的事儿!先说这“一书”,指的是选址意见书。

这就好比是给一个建筑项目选个好“窝”,得好好琢磨琢磨。

要是这“窝”选得不对,后面的事儿可就麻烦大啦!“四证”呢,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就像是给土地发的“身份证”,有了它,这块地才能用来搞建设。

您想想,要是没有这个证,就随便在一块地上盖房子,那不乱套了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可是关乎建筑的“模样”和“布局”。

就好比您要去参加个重要活动,总得把自己打扮得得体合适吧?这证就是保证建筑“打扮”得合规、漂亮。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呢,是专门为乡村建设准备的。

乡村也得规划得美美的,有规有矩,不能瞎搞。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这是允许开工的“通行证”。

没有它,就像上战场没带武器,可没法儿动工。

那怎么申请这些证呢?先说选址意见书。

您得先准备好项目的相关材料,比如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等等。

然后向规划部门提出申请,规划部门会根据城市的总体规划来审核您的申请。

这就好像是参加选秀,得看您符不符合标准。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得有土地出让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还有规划设计方案这些材料。

把这些交到相关部门,等着审批。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的时候,要带上建筑设计方案、施工图这些。

相关部门会仔细审查,看您的设计是不是符合规划要求。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申请,在村里的话,要先经过村民委员会的讨论同意,然后提交相关的规划设计和土地使用证明等材料。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可复杂啦!要有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等等好多材料。

申请这些证的过程,就像是一场“闯关游戏”,每一关都得认真准备,不能马虎。

您要是少了哪个材料,或者不符合要求,那可就得重新来过。

朋友,一书四证可真是建设项目的重要“关卡”,只有把这些证都拿到手,项目才能顺顺利利地进行。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流程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流程

不予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核发证书、批后公布 做出准予许可决定的由大厅窗口核发 《行政许可决定书》、《建设项目选 址意见书》、《规划条件通知书》即 附图、附表,并进行网上批后公布 做出不予许可决定的由大 厅窗口填写《建设项目选 址意见审批表》并出具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 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依法报 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向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 核发选址意见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设项目选址申请书; (二)符合规划审批要求且能够反映拟建项目用地位置以及 周围空间关系的现状地形图; (三)建设项目土地证明文件。 市政管线工程还应当提供拟建工程示意图。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流程
申请 3个工作日内 做出受理决定 (法定5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持法定的材料向大厅窗口提 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 大厅窗口审查申请材料,做出受理决 定,出具《规划许可受理通知书》 不予受理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 出具《规划许可不 予受理通知书》书 面告知原因
选址审查 依据总体规划、控详规划或专 项规划等对建设项目选址进行 审查并填写《建设项目选址意 见审批表》 15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 法定(法定20个工作日)

规划手续办理程序

规划手续办理程序

规划手续办理程序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程序1、政府投资项目和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建设单位持经发局项目建议书或备案确认书提出选址申请(1:500地形图2份);2、建设局根据申请进行现场踏勘;3、规划研究审定:对不符合城市规划的给予书面答复;符合的填写《选址意见书申请表》;4、建设局确定建设项目、选址用地范围和规划要求;5、核发《选址意见书》。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1、政府投资项目和实行核准管理的项目,建设方持建设部门核发的《选址意见书》和经发局核发的可研批复或核准批复(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附建设部门的《选址意见书》、国土局的用地预审意见和环保局的环评批复文件),提出用地申请(1:500地形图2份或3份);2、建设局进行现场踏勘;3、规划研究审核:对不符合城市规划的给予书面答复;对符合要求的划定规划范围、提出规划设计要求、核发《规划设计条件书》;建设方收到《规划设计条件书》后,提供规划设计方案,建设局审核规划设计方案,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核发《建设设计方案审查意见通知书》;4、建设方填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5、确定用地性质、范围、数量等规划要求;6、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建设用地规划意见》。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一)建筑工程1、建设方办理正式用地手续后提出建设申请;2、建设局现场踏勘;3、规划研究审定:对不符合城市规划的给予书面答复;对符合要求的确定建筑设计范围、提出设计规划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设计规划条件书》;4、建设方提供建筑设计方案,建设局审查设计方案;5、审定设计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审查意见》;6、审核施工图设计;7、审定施工图设计;8、建设方填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表》;9、缴费;10、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道路、管线工程1、建设方提出选址申请(1:500地形图2份);2、建设局根据申请进行现场踏勘;3、规划研究审定:对不符合城市规划的给予书面答复;符合的提出设计规划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4、审查设计方案,对不符合的进行修改;5、审定设计方案、核发《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审查意见书》;6、审核施工图设计;7、审定施工图设计;8、缴费;9、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新-“一书两证”办理程序

新-“一书两证”办理程序

“一书两证”办理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50号,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制定如下“一书两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书”办理程序。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有管理权限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程序: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申报表》及申报表规定的相关材料向有管理权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规划选址申请。

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申报材料清单:1、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申报表;2、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文件;3、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城乡规划相关图件(需标注项目拟选位置并加盖项目所在地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章);建设项目拟选位置地形图,用红色实线标注拟建设用地的四至界线(图纸比例:1/500—1/10000);4、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区域重大建设项目);5、国家及省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当包括附图和附件:1)附图应当包括项目拟选场址区域位置图、规划设计范围和有关控制线的地形图等;(建设用地范围控制地形图)2)附件应当包括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选址的要求、土地使用规划要求、审查意见等。

(建设项目选址规划审查意见)在城市、镇规划区内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1、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

城市、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须知
1、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报
送有关单位批准或核准前,应向城乡规划部门申请核发《建设
项目选址意见书》。

2、在城市规划区、镇规划区划内进行建设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提
建设项目有有效批文,向县建设局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凡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用地批准文件、占用
土地的,均属违法行为。

4 、必须备齐的身份证明材料
(1))属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2))属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及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
(3))属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的,提供政府批准的批文
复印件(核原件)或核准登记证明;
(4))属国家机关的,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
(5))单位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6))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7))境外企业、组织及个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按规定需经过见证或认证
三、办理事项、办理程序
(一)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提交材料
(1))申请书,附位置图二份,村镇建设项目应加具所在镇规划建设部门审查意见;
(2))该项目的有关基本情况和建设技术条件、要求(重大建设项目应附可行性研究报告);
(3))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其它文件;
(4))凡涉及环保、消防、国土、经贸、安监等相关部门须提交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审查意见。

(5))身份证明材
料 2、办理程序:
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规划股受理→派员勘查→审查→审核→批准→发证
(二)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提交材料
(1))申请书(合建者应共同申请并加盖印章,报告应详明项目的基本情况,建设技术条件和要求,重大建设项目应附可行性研究报告。

附毗邻四至关系示意图一份,村镇建设项目应加具所在镇规划建设部门审查意见;);
(2))凡涉及环保、消防、国土、经贸、安监等相关部门须提交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审查意见。

(3))计划部门当年的基建投资立项文件;
(4))属出让、转让、租赁的应提供出让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核原件)。

(5))建设用地规划图
(6))身份证明材
料 2、办理程序:
(1))向规划股提交建设项目相关材料→规划股初审→手续齐全的派员实地勘查→委托县规划设计研究室编制建设用地规划图
(2))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业务股受理→审查→审核→批准→发证
(三)申请改变建设用地使用性质、位置和界限
1、提交材料
(1))申请书(附毗邻四至关系示意图一份);
(2))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
(3))国土批文(或国土使用权证)及红线图复印件(核原件)。

(4))凡涉及环保、消防、国土、经贸、安监等相关部
门须提交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审查意见。

(5))计划部门当年的基建投资立项文件;
(6))建设用地规划图
(7))身份证明材
料 2、办理程序:
(1))向规划股提交建设项目相关材料→规划股初审→派员勘查→手续齐全的委托县规划设计研究室编制建设用地规划图
(2))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业务股受理→审查→审核→批准→发证
(四)申请改变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1、提交材料
(1))申请书;
(2))原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
(3))土地出让(转让)合同及附件;国土批文及红线
图或国土使用权证复印件(核原件)。

2、办理程序:
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业务股受理→审查→审核→批准→
发证
(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1、提交材料
(1))土地出让部门对拟出让的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
使用权要求提供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函;
(2))标注有坐标有地块附图。

2、办理程序:
提交公函及相关材料→审查→根据县城用地规划签发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四、办结时限
报送材料齐全的,由规划人员实地勘查、核实,确认符合规划要求的,5个工作日完成《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报批、核发;7个工作日完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报批、核发
(不包括用地规划测量、用地规划图的编制、相关部门审查、县用地规划会审小组讨论时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