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辞职时交,了辞职信.公司自己伪造辞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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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离职证明的后果]伪造离职证明的后果

[伪造离职证明的后果]伪造离职证明的后果

[伪造离职证明的后果]伪造离职证明的后果伪造离职证明是一种不道德且违法的行为,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以下是伪造离职证明的后果:1. 遭受法律处罚:伪造离职证明是一种欺诈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

一旦被发现,可能会面临起诉和法律制裁,这可能导致罚款、监禁,甚至刑事记录。

这些后果将严重地影响个人声誉和未来的职业发展。

2. 影响职业生涯:伪造离职证明将使个人失去在职经验的证明,对个人的职业生涯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当在新工作中被要求提供离职证明时,无法提供真实的离职证明将损害个人的信任和可靠性,难以获得新的工作机会。

3. 破坏人际关系:伪造离职证明会破坏与前雇主和同事之间的信任关系,这种行为将严重损害个人的声誉。

人际关系在职业生涯中占据重要地位,即使在今后的工作中,个人也将面临与同事和雇主建立信任和合作关系的困难。

4. 影响金融和信用记录:伪造离职证明可能导致个人财务和信用记录出现问题。

一些工作需要进行背景调查,包括验证过去的工作经历和离职原因。

如果发现伪造离职证明的情况,个人将面临金融机构和其他借方的信任问题,难以获得贷款或其他金融支持。

5. 剥夺就业权利:伪造离职证明的行为可能导致个人被解雇或禁止进入某些行业。

一些职业对员工诚信和道德要求很高,一旦发现伪造离职证明,个人将失去在这些职业中就业的权利,这将限制个人的职业发展。

总之,伪造离职证明是一种非常不明智的行为,其后果将远远超过可能获得的短期利益。

个人应该始终坚守诚信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并对自己的职业生涯负责任。

伪造离职证明的后果是不可忽视的,可能对个人职业生涯和声誉带来长期的伤害。

以下是更多关于伪造离职证明后果的详细解释:1. 失去信任:伪造离职证明将使个人失去了与雇主及同事之间建立的信任。

在职场中,信任是非常宝贵的资产。

一旦信任被破坏,重建起来将异常困难。

即使个人转换工作,之前的雇主和同事也可能因为发现伪造行为而对个人产生怀疑,进而对个人的声誉造成长期损害。

乱开离职证明的判例

乱开离职证明的判例

乱开离职证明的判例一、背景介绍在现代社会中,离职证明是一份很重要的文件,它是证明一个人曾经在某个公司工作过的证据。

离职证明不仅可以用于求职和评定个人信用等方面,还可以作为法律诉讼中的重要证据。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有些雇主会故意拖延或者拒绝开具离职证明,这给员工造成了极大的困扰。

二、乱开离职证明的情况1. 拖延开具离职证明有些雇主为了防止员工跳槽或者泄露公司机密,会故意拖延开具离职证明。

这种情况下,员工可能需要多次催促才能得到离职证明。

2. 乱写离职原因有些雇主为了避免法律责任或者损害公司形象,在离职证明中乱写一些虚假的原因。

这种情况下,员工可能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要求更正。

3. 拒绝开具离职证明有些雇主甚至会直接拒绝开具离职证明,这种情况下,员工可能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

三、乱开离职证明的危害1. 影响求职离职证明是求职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份材料,如果没有离职证明或者离职证明上的内容不真实,就会给求职造成很大的困扰。

2. 损害个人信用如果雇主故意拖延或者拒绝开具离职证明,就会给员工的个人信用造成影响。

3. 限制法律维权在一些法律纠纷中,离职证明是重要的证据之一。

如果雇主故意拖延或者拒绝开具离职证明,就会限制员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乱开离职证明的判例1. 拖延开具离职证明案例2016年,某公司员工小张辞职后多次催促公司开具离职证明,但公司一直未能如实提供。

在小张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后,该公司被判赔偿小张经济损失,并重新出具了符合实际情况的离职证明。

2. 乱写离职原因案例2017年,某公司员工小李辞职后,公司在离职证明中写了不符合实际情况的离职原因。

小李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公司更正,最终法院判决该公司赔偿小李经济损失,并重新出具了符合实际情况的离职证明。

3. 拒绝开具离职证明案例2018年,某公司员工小王辞职后向公司要求开具离职证明,但公司拒绝提供。

小王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最终法院判决该公司赔偿小王经济损失,并重新出具了符合实际情况的离职证明。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自己辞职有赔偿吗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自己辞职有赔偿吗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辞职有赔偿吗如果是因为⽤⼈单位的原因,⾮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可以向⽤⼈单位主张赔偿的。

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单位的法定义务。

有的朋友就会疑惑,如果是⽤⼈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辞职有赔偿吗?下⾯,店铺⼩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是不需要赔偿经济补偿⾦的。

但是由于⽤⼈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反应要求赔偿双倍⼯资,如果协商不⼀致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条建⽴劳动关系,应当订⽴书⾯劳动合同。

已建⽴劳动关系,未同时订⽴书⾯劳动合同的,应当⾃⽤⼯之⽇起⼀个⽉内订⽴书⾯劳动合同。

⽤⼈单位与劳动者在⽤⼯前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之⽇起建⽴。

第⼋⼗⼆条⽤⼈单位⾃⽤⼯之⽇起超过⼀个⽉不满⼀年未与劳动者订⽴书⾯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付⼆倍的⼯资。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起向劳动者每⽉⽀付⼆倍的⼯资。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对⽤⼈单位来说存在很多的法律隐患和风险:⼀、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单位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单位只要发⽣了⽤⼯⾏为,与员⼯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

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

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申请法院强制执⾏,并对⽤⼈单位进⾏处罚。

⼆、单位终⽌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需要依法⽀付经济补偿⾦。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没有签订书⾯劳动合同,⽤⼈单位终⽌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付经济补偿⾦,未依法⽀付经济补偿⾦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

员工违规辞职流程

员工违规辞职流程

员工违规辞职流程
一、员工辞职需要依照下列流程:
1. 以书面形式向直接领导提出辞职申请,说明辞职原因。

2. 直接领导审核后签名同意,注明同意解除劳动合同日期。

3. 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辞职申请表和辞职要求同意表。

4. 人力资源部门制作通知书,通知各部门办理离职手续。

5. 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员工在职档案,就近付款离职补偿金等事宜。

二、违反下列规定的员工辞职将视为违规辞职:
1. 未按流程提出书面辞职申请。

2. 未向直接领导报备就擅自离职。

3. 在试用期内擅自离职。

4. 没有履行在职工作交接事宜。

5. 存在工伤、病假等在职状态时擅自离职。

三、对违规辞职员工,公司将不支付离职补偿金,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严重者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司法案例关于公司开具两份内容不同的离职证明

司法案例关于公司开具两份内容不同的离职证明

司法案例关于公司开具两份内容不同的离职证明近年来,随着劳动关系的日益复杂化,公司开具离职证明的问题也逐渐引发了一系列的法律纠纷。

在一些极端个案中,甚至出现了公司开具两份内容不同的离职证明的情况,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

下面将通过一起真实案例来进行讨论,探究背后的法律问题和司法解决方案。

案件的主要当事人是小明和某公司。

小明是某公司的前员工,他在辞职后向公司申请了离职证明。

然而,公司却开具了两份内容不同的离职证明。

一份离职证明显示小明是离职自愿的,另一份则暗示小明是被公司辞退的。

这两份离职证明的内容产生了巨大的分歧,引起了小明的极大不满。

小明认为,公司故意开具两份内容不同的离职证明,这显然是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他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并要求公司进行赔偿。

在司法审理中,法庭认为,公司开具两份内容不同的离职证明违背了劳动法规定的基本原则。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4款规定:“劳动合同解除的原因及解除方式、劳动者辞职的声明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书等书面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规定:“劳动者的证明需要用人单位作为劳动争议案件的证据使用时,应当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法庭判决公司开具两份内容不同的离职证明违法,并要求公司对此进行解释和赔偿。

法庭认为,公司开具的两份离职证明中,一份显示小明是自愿离职,另一份则显示小明是被公司辞退,这明显是对小明个人名誉和荣誉的侵害,对小明个人形象的毁损,同时也造成了小明在找工作和未来职业发展方面的困扰和压力。

因此,法庭判决公司赔偿小明一定的经济损失,并要求公司重新开具一份真实、准确、完整的离职证明。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公司开具两份内容不同的离职证明是违法行为,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劳动关系的正常发展。

对于这样的案件,司法机关应果断采取措施,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关系的稳定与和谐。

虚假信息解除劳动合同模板

虚假信息解除劳动合同模板

尊敬的[员工姓名]: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贵公司因您提供虚假信息一事,正式通知解除与您的劳动合同。

一、事件背景[日期]以来,您在入职过程中,向我公司提交了一系列个人信息及证明材料。

经我公司调查核实,发现以下事实:1. 您在个人简历中虚报了工作经历,其中[具体工作经历]部分存在不实之处。

2. 您在学历证明中使用了伪造的[学历证书名称]。

3. 您在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隐瞒了与[前公司名称]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

二、解除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劳动者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给用人单位或者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鉴于您提供的虚假信息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经营,损害了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贵公司决定解除与您的劳动合同。

三、解除程序1. 本通知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2. 自本通知书生效之日起,您应立即停止履行工作职责,并将工作交接给公司指定的相关人员。

3. 请您在[具体日期]前将公司发放的工资、福利待遇等费用结清,并办理离职手续。

4. 您离职后,如需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请自行联系相关部门。

四、其他事项1. 本公司保留依法追究您法律责任的权利。

2. 本公司不再承担您离职后的任何责任。

请您在接到本通知书后,认真阅读并遵守以上规定。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人力资源部联系。

特此通知。

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年月日。

工作经历假的但要离职证明

工作经历假的但要离职证明

工作经历假的但要离职证明尊敬的XX公司人力资源部:您好!我是xxxx,曾于x年x月至x年x月在贵司担任x职位。

我通过这封信来向您申请一份假的工作经历离职证明,以便我能够顺利完成在其他企业的求职程序。

首先,我想对您表示最衷心的歉意,因为我伪造了自己的工作经历。

我深刻意识到这种行为是道德的败坏和不诚信的体现。

但是,由于某些特殊原因和困境,我不得不采取这一步骤来提高我的就业机会和解决我所面临的难题。

我清楚地知道,造假对企业的信誉和声誉带来了巨大的危害,对于我在贵司的违规行为,我深感愧疚和后悔。

我深知我的决定带来了负面影响,并且对我所犯下的错误深感抱歉。

尽管我承认自己的错,但是我也希望能够得到贵司的理解和宽容。

尽管我的工作经历是虚构的,但我确实从中学到了许多宝贵的工作经验和个人成长。

在我的“工作经历”中,我虚构了跟团队合作、项目管理、与客户沟通等方面的经验。

虽然这些是虚假的,但我对这些技能和能力已经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学习。

在实际求职过程中,我也会将这些学到的知识应用到我的工作中去。

然而,我也认识到虚构工作经历是不可持续的,并且自己这种行为必须得到纠正。

我现在决定采取诚实的态度,并且真实地展示我的能力和潜力。

我对于自己的决定深感后悔,并决心改正。

我确信,只有通过真实的工作经历和实际的能力,我才能够在新的公司中展现自己的价值。

在此,请贵司能够理解我的处境,并发给我一份假的工作经历离职证明。

这将是我在新企业进入职场的一个重要证明文件。

虽然这份工作经历离职证明是虚假的,但请体谅我现在的处境,给我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

我再次对我所犯的错误表示深深的歉意,并请您给予我宽容和理解。

如果您需要与我进一步沟通,或者有任何问题需要解答,请随时与我联系。

在此,再次表示我的诚意和歉意。

我对贵司的支持和合作表示感谢,并对未来工作的机会充满期待。

谢谢!此致XXXX(申请人名字)。

没签劳动合同仲裁申请理由被迫离职了申请书

没签劳动合同仲裁申请理由被迫离职了申请书

没签劳动合同仲裁申请理由被迫离职了申请书尊敬的仲裁委员会:您好!我是_____,身份证号为_____,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入职_____公司,担任_____职务。

至今,公司仍未与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存在一系列严重损害我合法权益的行为,导致我被迫离职。

现向贵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恳请依法裁决,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一、入职及工作情况我入职公司时,满怀热情与期待,希望能在公司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在工作期间,我始终兢兢业业,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然而,公司却没有给予我应有的尊重和保障。

二、未签订劳动合同自入职以来,公司一直未与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但至今,我已经在公司工作了_____个月,公司的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未签订劳动合同给我带来了诸多不便和风险。

首先,我的工作权益无法得到明确的保障,如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

其次,这也影响了我的社会保险缴纳和福利待遇的享受。

再者,未签订劳动合同使得我的工作稳定性受到威胁,随时可能面临被无故辞退而无法获得应有的补偿。

三、被迫离职的原因1、劳动报酬问题公司经常无故拖欠我的工资,工资发放时间极不规律。

按照当初的约定,我的月工资应为_____元,但公司多次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给我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困扰。

我曾多次与公司沟通,但公司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至今仍未解决这一问题。

2、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公司经常要求我加班,但却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我的工作时间远远超过了法定工作时间,而休息休假的权利也被剥夺。

长期的高强度工作让我的身体和精神都承受了巨大的压力,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质量和工作效率。

3、工作环境和条件公司提供的工作环境恶劣,存在安全隐患。

办公设施简陋,影响了我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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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面对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想辞职时怎么办?面对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想辞职时怎么办?许多劳动者进入一家单位后会遇到这种情况:不给签订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第十条、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注意:一是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

许多人对此理解存在误区,认为只要用人单位不签合同就支付双倍工资。

其实不然。

一般而言,如果用人单位找劳动者签,但是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也便索性不签了。

这时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是要支付双倍工资的。

另外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没有履行诚实磋商的义务,导致约定的工作、报酬等和实际不符。

这时用人单位也存在过错,也是要支付双倍工资的。

如用人单位已尽到诚信义务,因不可抗力、意外情况或者劳动者拒绝签订等用人单位以外的原因,造成劳动合同未签订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承担“双倍工资”。

劳动者如果想拿到因未签合同而应支付的双倍工资,应该收集好用人单位存在以上两种过错的证据,以便呈堂证供。

另外一个问题是双倍工资的计算。

1、“双倍工资”不是从未签合同当月开始计算。

“双倍工资”支付的时间是从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开始,因为法律给用人单位一个月的“缓冲期”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双倍工资”其实是单倍。

很多人将“双倍工资”“简单理解成了“工资的双倍”,实际上双倍工资”的含义,是指劳动者每月实发的工资的双倍,已发放的工资部门应该扣除。

劳动者想辞职时,除了注意到自己的工资问题还应该要回押金(如果有的话)、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补缴社保等。

因为没有劳动合同,证明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是非常关键的,这就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

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

在你想辞职时,想用人单位书面提出就可以。

如果针对以上的工资等问题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可以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仲裁。

记住,从辞职开始算,仲裁的时效是一年。

篇二:劳动者未提前30天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就离职的处理劳动者未提前30天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就离职的处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那么,劳动者未提前30天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就离职如何处理呢?分三种情况:第一种:协商。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随时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第二种:用人单位违法。

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即用人单位有以下行为,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离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种:用人单位没有违法。

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没有违法情况存在,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产生的费用,劳动者要承担。

支付相应用人单位损失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篇三:辞职信要点提示及范本(全)职场辞职指南“人在职场走,哪有不辞职”,改革开放带来一大变化就是:多数人不会一辈子只从事一份工作了,那么辞职就是成为多数职场人士都要面对的问题。

辞职其实也是一门学问,如果辞职者不了解辞职的程序,不能握好一些辞职的技巧,很有可能给自己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或损失。

俗话说,“人走茶凉”,当你告知你的主管、上司或老板你决定辞职的时候起,得到的肯定不是笑脸(即使对方正计划炒你),因此,如何顺利地辞职,充分维护个人的合法利益就成为辞职者要认真考虑的,本文与大家探讨的也就是如何辞职方面的事宜,希望对准备辞职的人你有所帮助。

鉴于辞职多发生在企业,本文主要介绍的是在企业辞职的一些相关事宜。

如果是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则需要辞职者另行考虑。

一) 分析要辞职的原因,辞职前要慎重考虑。

辞职的原因分为两种,一种是给自己的,自己为什么想要辞职;一种给是企业负责人的,告诉企业你为什么理由辞职。

辞职是一种行为,但是两种辞职理由是不一样的,关于后者将在第三部分选择辞职的理由里说明。

辞职并不是一件小事情,辞职者在作出辞职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千万不可意气用事,在考虑如何向企业提出辞职之前,先要将自己要辞职的真实缘由列出来,看看事情是不是到了非要辞职不可的地步,如果理由是充分的,辞职会带给自己更多大的发展与机会,那么辞职才是应当的。

为什么要辞职?可能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原因,大致归纳了一下,导致辞职的原因包括以下几方面:1、有一份更适合自己的工作的等着你,就是所谓的“跳槽”。

更适合自己的标准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工资有相当幅度的提高,一方面是个人的能力可以得到充分发挥。

如果单纯是前者的原因,一定要考虑清楚,比如我有一个朋友,他在一家大型的贸易公司工作,一家规模较小的公司以更高的底薪及更高的提成标准邀请他加盟,但是过去之后他才发现自己的收入不但没有增加,反而是降低了,因为新公司的影响力及实力导致他业绩下降,自然无法获得更高的收入,他悔之不已。

2、准备个人创业。

这个原因是最无可厚非的。

当然,如果关于创业的计划还没有准备好的时候,不妨不要急于辞职,一边工作,一边筹备自己的创业事宜也是一个不错的方式。

3、以退为进,以辞职为由想要企业提高自己的职务或者加薪。

个人认为,因为这种原因而提出辞职,无论以什么理由提出辞职都无疑是玩火自焚,不是所有的企业都会执意挽留提出辞职的人员的,即使一时满足你的要求,对你在企业的发展并无好处,留用你可能只是权益之计,在物色到可以替代你的人选之后,你可能要面对的就不仅仅是辞职那么容易了。

4、对于企业的现状不满意,希望换个环境。

人在职场,总会有种心态“自家园里的草不如人家园内的绿”,其实在新的工作没有得到基本确定的时候,不要急于辞职,许多人都是在匆匆辞职之后才发觉原来的企业甚至要更好一些,这可就是得不偿失了。

5、因为需要学习、进修而辞职。

许多人因为要考研、继续教育、出国而需要辞职,这样的原因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是可以接受的。

6、因为工作位置的原因而辞职,比如离家太远,与爱人相隔两地。

这也是造成辞职的一个较常见的原因。

其实,如果你现在的工作实在不想放弃,也可以考虑一下有没有其它解决办法,毕竟好的工作机会不是哪里都有的。

7、因为个人的爱好或特长得不到发挥而辞职。

因为这原因而想要辞职,首先应该明白,在今天的这个社会上许多人的工作都是与个人的爱好与特长无关的,其次你辞职后是不是立刻就有一份可以适合你的爱好,可以发挥你的特长的工作?考虑好之后再去决定是不是要辞职。

8、因为一些小事件让自己不满意而辞职,比如与主管吵架、与同事发生矛盾等。

这样的原因是不应该成为辞职的原因的,比如在天涯里一个女孩因为同事占了自己预先选好新办公位而想要辞职,因这样的原因而辞职实在是一种幼稚的行为。

9、企业流露出对你不满意的迹象,希望你主动提出辞职。

处于这种情况下的人无疑是十分悲惨的,在这种情况下选择辞职无疑是一种维护个人尊严的行为,不过要在将自己的下一步安排好之才再考虑辞职,不宜选取匆匆辞职。

10、个人因为在企业犯了错误,觉得无颜面呆下去而辞职。

有的人因为犯了错误,想赶紧走人了事,虽然这种办法能暂时摆脱困境,但对自己以后求职会有不好影响,最好的办法就是坚持一段时间,等别人渐渐忘记自己的错误后再辞职。

所以,辞职之前,要认真考虑辞职的后果,比如对于自己的发展是不是有利,自己的经济利益会不会受损,在辞职之前,请先问自己这样几个问题:1、辞职是唯一的解决办法吗?有没有比辞职更好的办法?2、辞职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3、辞职是不是只是因为受了别人影响?4、辞职是不是只是一时心血来潮?5、辞职之后你的现状是不是会得到改善?6、有没有考虑辞职的成本?回答完这几个问题,在综合分析各方面因素并权衡利弊后,你仍然做出辞职的决定,那么就要进入实质性的操作阶段了。

(二) 熟悉企业关于辞职的条文规定及辞职时需要办理的各种手续。

作出辞职决定后,辞职者需要先了解企业关于辞职的条文规定,再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辞职,这样才可以不会给企业以理由处罚自己从而使自己的权益受损。

辞职前要认真研究企业章程中关于辞职的条款,企业章程中一般都对辞职的手续有相应规定。

和企业已经签有劳动合同尚未到期,辞职就实质就是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辞职者要认真研究劳动合同中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方面的规定,以免因为不熟悉相关的规定而受到损失。

《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并需要企业批准才行,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1 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 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 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根据这一条款,许多辞职者往往会面临企业要求赔偿的情况,尤其是大专院校毕业生在分配工作不久辞职被企业要求赔偿是很常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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