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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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公共场所食品经营者(以下简称食品经营者)。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食品经营者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三)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四)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五)组织落实食品安全整改措施。

第三章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第七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控制体系,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进行风险控制。

第八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原料采购管理,确保原料来源合法、质量安全。

第九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加工、制作、销售过程的管理,确保食品卫生、质量安全。

第十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储存、运输和装卸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在储存、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第十一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销售管理,防止食品变质、污染。

第四章食品安全信息管理第十二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制度,及时收集、记录食品安全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公开食品安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食品安全培训与宣传第十五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确保从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程等知识。

2018最新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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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食品安全管理文件单位:负责人:启用日期:监管人员:说明本体系文件主要用于食品经营单位日常规范化管理,食品经营单位使用此体系文件,应严格按照体系文件的相关要求来做,需要记录的要及时记录,且记录的保存时限为两年,不得随意涂改。

并由专人负责管理此体系文件。

当监督人员来检查时,应出具此体系文件。

方便监督人员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目录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2、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3、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4、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制度5、晨检制度6、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7、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8、关键环节操作规程9、留样制度10、加工间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11、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12、食品贮存管理制度13、粗加工切配餐饮安全管理制度14、烹调加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食品留样管理制度16、食品摆放道具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17、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8、卖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9、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20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21、投诉受理制度22、其他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为规范食品销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2018最新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2018最新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word格式文档2018年食品安全管理文件单位:负责人:启用日期:监管人员:说明本体系文件主要用于食品经营单位日常规范化管理,食品经营单位使用此体系文件,应严格按照体系文件的相关要求来做,需要记录的要及时记录,且记录的保存时限为两年,不得随意涂改。

并由专人负责管理此体系文件。

当监督人员来检查时,应出具此体系文件。

方便监督人员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目录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2、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3、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4、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制度5、晨检制度6、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7、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8、关键环节操作规程9、留样制度10、加工间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11、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12、食品贮存管理制度13、粗加工切配餐饮安全管理制度14、烹调加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食品留样管理制度16、食品摆放道具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17、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8、卖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9、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20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21、投诉受理制度22、其他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为规范食品销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2018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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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模板# 2018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1. 目的:确保食品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安全性,保障消费者健康。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3. 基本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成立以企业负责人为首的食品安全管理小组。

2. 职责:负责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 三、风险评估与控制1. 风险评估:定期对食品生产各环节进行风险评估。

2. 控制措施: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 四、食品采购与验收1. 采购原则:采购的食品及原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 验收制度:建立严格的食品及原料验收制度,确保来源可追溯。

## 五、食品生产与加工1. 生产环境:保持生产环境的清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

2. 加工操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的安全性。

## 六、食品储存与运输1. 储存条件:食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避光的环境中。

2. 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毒、无害,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 七、食品销售与服务1. 销售环境:销售场所应保持清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 服务人员: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

## 八、信息记录与追溯1. 记录制度:建立完善的食品信息记录制度,包括原料采购、产品销售等。

2. 追溯体系:建立食品追溯体系,确保问题食品可追溯。

## 九、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应急预案: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处理流程。

2. 事故报告: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启动应急预案。

## 十、培训与宣传1. 定期培训: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定期培训。

2. 宣传教育:加强对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

## 十一、监督检查1. 内部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的内部检查。

2. 外部监督:接受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保健食品)(门店)2018年1月1日一、进货查验及索票索证制度二、购销台账管理制度三、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四、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五、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七、卫生管理制度八、保健食品专区专柜销售和提示牌管理制度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十、不安全食品处置制度一、进货查验及索票索证制度(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法证明文件(保健食品注册证书、保健食品备案凭证),以及有效地进货凭证。

进口保健食品还应当有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进货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我公司实行统一配送保健食物,所有门店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保健食物合格的证明文件,并通过信息化系统保存。

配送单随货同行分发到各门店。

(二)建立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三)购入保健食物时,索取销售凭证(配送单)应当记明保健食物名称、批准文号、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销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验收保健食品时应注意:1.验收人员对到货的保健食物进行逐批验收。

验收时应对保健食物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票据逐一检查。

2.验收保健食品包装的标签和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保健食品专用标识、产品名称、批准文号(备案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健功能、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3.验收时应对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票据注意检查。

4.对验收中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标示模糊或有其他问题的品种应拒收,并按规定的程序上报及退货等处理。

2018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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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018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1章:总则第1条为了保障食品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2条食品安全是国家和人民的生命线,食品安全管理是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

第3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维护社会稳定。

第2章:食品生产管理第4条食品生产企业应遵守国家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企业自身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5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生产过程的管理和控制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第6条食品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储存、加工到销售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制度,保证食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第7条食品生产企业应保证员工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并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

第3章:食品流通管理第8条食品流通企业应遵守国家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食品流通管理制度。

第9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加强对食品供应链的管理,确保食品的追溯可查和溯源可查。

第10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对食品的储存、运输和销售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防止食品受污染或变质。

第11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及时传递食品安全相关信息,保证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4章:食品消费管理第12条食品消费者应根据自身的需求和健康状况,选择适合自己的食品,避免食品中毒等安全问题。

第13条食品消费者应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注重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不购买无资质的食品产品。

第14条食品消费者应对购买的食品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食品生产企业举报。

第5章:食品安全监督第15条食品安全监督机构应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的监督,确保食品安全。

第16条食品安全监督机构应建立健全监督执法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的发生。

第17条食品安全监督机构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2018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018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018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前言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同时,全球范围内发生的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也引起了广泛关注。

因此,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成为当前我国食品安全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本文以2018年为时间节点,着重分析和总结2018年我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成果。

二、法律法规的完善2018年,我国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领域继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修订了《食品安全法》,强化了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和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提出了更加严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应当实行全程记录;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对市售食品实施追溯制度。

同时,《食品安全法》还明确规定,对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还出台了一系列针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配套法律文件,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行政监督法》等。

三、监管体系的建设2018年,我国在监管体系建设方面持续加大投入,加强监管力量,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在省级、市级及县级设立了食品安全监管局,建立健全的监管网络,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重点监管。

同时,加强对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制度,对食品市场上的不合格产品进行追溯和处理。

此外,我国还加大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力度,通过各种手段,保障了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有效运行。

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2018年,我国在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完善。

大力倡导食品安全信息公开,通过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信息,提高了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和认识,通过公开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通报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情况、处理措施和监管结果,增强了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力度,推动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

2018最新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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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食品安全管理文件单位:负责人:启用日期:监管人员:说明本体系文件主要用于食品经营单位日常规范化管理,食品经营单位使用此体系文件,应严格按照体系文件的相关要求来做,需要记录的要及时记录,且记录的保存时限为两年,不得随意涂改。

并由专人负责管理此体系文件。

当监督人员来检查时,应出具此体系文件。

方便监督人员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目录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2、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3、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4、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制度5、晨检制度6、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7、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8、关键环节操作规程9、留样制度10、加工间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11、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12、食品贮存管理制度13、粗加工切配餐饮安全管理制度14、烹调加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食品留样管理制度16、食品摆放道具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17、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8、卖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9、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20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21、投诉受理制度22、其他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为规范食品销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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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我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一、进货查验制度1、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查验是否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销售进口食品的,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对进入商场、超市、食杂店悬挂“总经销”、“总代理”字样牌匾的必须查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件留存归档备查。

3、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企业总部向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

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1、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健康体检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3、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每年参加一次体检,每年到期前一个月参加健康复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4、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体检的情况发生。

5、凡忠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参加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服务工作。

6、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发现无有效健康证明者,交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制度1、索证: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一照二证一报告”。

即索取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件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对生产厂家或上级批发企业的上述证照及时更新,以保证在有效期内。

经营进口食品的,索取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索票: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

即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应索取按照省工商局统一样式,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的供货凭证;经营生鲜食品的应索取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开具的上市凭证。

3、食品索证索票后,在指定场所显要位置予以公示,供消费者进行查询及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4、食品批发商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食品零售商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

5、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6、批发商销货时按照工商局统一的供货凭证样式,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供货凭证,凭证格式为三联,第一联存根(批发商销货台账),第二联购货单位(零售商记账凭证),第三联随货同行(零售商进货台账)。

7、设立一个存放上一级批发商或厂家相关资质和台账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将供货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落实台账管理。

8、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四、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1、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3、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4、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5、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6、检查内容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7、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8、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五、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索证索要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2、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3、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2)检验(检疫)证明;3)销售票据;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4、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5、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6、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7、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1、从业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加工经营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3、定期组织本店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4、从业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5、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培训方式以集中讲受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7、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七、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1、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3、按有关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4、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经营。

5、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6、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7、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8、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八、食品贮存管理制度1、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

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4、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5、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6、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7、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九、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一、目的对经营过程、产品质量特性进行有效控制,确保产品满足顾客的需求和期望。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对产品形成过程的确认,经营过程的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

三、职责1、负责对生产和过程的控制。

2、负责产品验证、标识及可追溯性监督管理。

3、仓库负责产品防护控制。

第二章管理规定一、经营准备(一)人员负责经营人员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二)设备需按质控点、对经营场所设备进行清洗消毒,需对清洗过程和效果进行监督、确认,并定期评估,做好记录。

(三)经营场所环境限制无关人员进出,场地卫生整洁。

二、生产过程监控(一)进货验证进货验证具体规定按《仓库管理制度》和《检验管理制度》执行。

(二)过程产品的监视和测量1、首件检验每班开始生产、更换产品品种或调整参数后生产的开始产品,操作工必须进行自检,合格后,再由质检员根据相应的检验规程进行检验;如不合格应返工或查找原因改进后重新生产,直至首检合格,质检员确认后才能批量生产。

三、产品标识和过程可追溯性控制(一)过程可追溯性控制1、各过程必须有完整质量记录,以便于追溯;2、负责人对可追溯性的有效性进行监控。

四、产品的防护1、对于产品从进货、查验、销售直到预期目的地的所有阶段,应防止产品变质、损坏和误用。

2、针对产品的符合性对其提供防护,包括标识、搬运、包装、贮存和保护等。

3、配置适宜的搬运工具,规定合理的搬运方法,不得破坏包装,防止跌落、磕碰、挤压。

五、过程控制中出现问题的处理1、经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要及时纠偏,并采取预防措施;2、当过程质量出现重大问题时,执行《质量改进控制制度》;3、当出现不合格产品时,执行《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十、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制度1、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2、配备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主要设施应易于维修和清洁。

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

4、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

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

5、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6、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

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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