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2018)
2018食品安全管理制度txt

2018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公共场所食品经营者(以下简称食品经营者)。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食品经营者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三)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四)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五)组织落实食品安全整改措施。
第三章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第七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控制体系,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进行风险控制。
第八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原料采购管理,确保原料来源合法、质量安全。
第九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加工、制作、销售过程的管理,确保食品卫生、质量安全。
第十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储存、运输和装卸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在储存、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第十一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销售管理,防止食品变质、污染。
第四章食品安全信息管理第十二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制度,及时收集、记录食品安全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公开食品安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食品安全培训与宣传第十五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确保从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程等知识。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8版)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8版)第一条为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证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通过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提供餐饮服务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以下简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利用互联网提供餐饮服务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全国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组织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测。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第五条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备案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备案内容包括域名、IP地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号、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等。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设立从事网络餐饮服务分支机构的,应当在设立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备案内容包括分支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等。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备案信息。
第六条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建立并执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制度,并在网络平台上公开相关制度。
第七条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培训和考核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2018最新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018年食品安全管理文件单位:负责人:启用日期:监管人员:说明本体系文件主要用于食品经营单位日常规范化管理,食品经营单位使用此体系文件,应严格按照体系文件的相关要求来做,需要记录的要及时记录,且记录的保存时限为两年,不得随意涂改。
并由专人负责管理此体系文件。
当监督人员来检查时,应出具此体系文件。
方便监督人员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目录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2、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3、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4、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制度5、晨检制度6、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7、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8、关键环节操作规程9、留样制度10、加工间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11、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12、食品贮存管理制度13、粗加工切配餐饮安全管理制度14、烹调加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食品留样管理制度16、食品摆放道具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17、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8、卖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9、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20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21、投诉受理制度22、其他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为规范食品销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2018最新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word格式文档2018年食品安全管理文件单位:负责人:启用日期:监管人员:说明本体系文件主要用于食品经营单位日常规范化管理,食品经营单位使用此体系文件,应严格按照体系文件的相关要求来做,需要记录的要及时记录,且记录的保存时限为两年,不得随意涂改。
并由专人负责管理此体系文件。
当监督人员来检查时,应出具此体系文件。
方便监督人员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目录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2、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3、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4、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制度5、晨检制度6、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7、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8、关键环节操作规程9、留样制度10、加工间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11、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12、食品贮存管理制度13、粗加工切配餐饮安全管理制度14、烹调加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食品留样管理制度16、食品摆放道具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17、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8、卖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9、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20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21、投诉受理制度22、其他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为规范食品销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8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8项)第一条总则为了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
第三条食品安全培训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条原料采购1. 采购的原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 采购原料时应核实供应商的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资质。
3. 建立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原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五条原料储存1. 原料储存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防霉变。
2. 按照原料的特性分区、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3. 定期检查原料,发现变质、过期等不合格原料应及时处理。
第六条食品加工1.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防止食品污染。
2. 食品加工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避免交叉污染。
3. 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消毒。
第七条食品销售1. 销售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经营不合格食品。
2. 销售食品时应提供购物凭证,方便消费者追溯。
3. 食品储存条件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保证食品新鲜、卫生。
第八条食品添加剂使用1.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非法添加剂。
2. 记录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使用时间等信息,便于追溯。
3. 食品添加剂应存放于专用容器,避免交叉污染。
第九条食品容器、包装材料1. 使用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 定期检查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应标识清晰,便于消费者识别。
第十条食品运输1. 食品运输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保持恒温、防潮、防震等。
2. 运输过程中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3. 运输食品的车辆、容器应定期清洗、消毒。
第十一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上级管理部门。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002)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保健食品)(门店)2018年1月1日一、进货查验及索票索证制度二、购销台账管理制度三、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四、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五、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七、卫生管理制度八、保健食品专区专柜销售和提示牌管理制度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十、不安全食品处置制度一、进货查验及索票索证制度(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法证明文件(保健食品注册证书、保健食品备案凭证),以及有效地进货凭证。
进口保健食品还应当有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我公司实行统一配送保健食品,所有门店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保健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通过信息化系统保存。
配送单随货同行分发到各门店。
(二)建立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三)购入保健食品时,索取销售凭证(配送单)应当记明保健食品名称、批准文号、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销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验收保健食品时应注意:1.验收人员对到货的保健食品进行逐批验收。
验收时应对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票据逐一检查。
2.验收保健食品包装的标签和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保健食品专用标识、产品名称、批准文号(备案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健功能、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3.验收时应对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票据注意检查。
4.对验收中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标示模糊或有其他问题的品种应拒收,并按规定的程序上报及退货等处理。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保健食品)(门店)2018年1月1日一、进货查验及索票索证制度二、购销台账管理制度三、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四、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五、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七、卫生管理制度八、保健食品专区专柜销售和提示牌管理制度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十、不安全食品处置制度一、进货查验及索票索证制度(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法证明文件(保健食品注册证书、保健食品备案凭证),以及有效地进货凭证。
进口保健食品还应当有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进货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我公司实行统一配送保健食物,所有门店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保健食物合格的证明文件,并通过信息化系统保存。
配送单随货同行分发到各门店。
(二)建立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三)购入保健食物时,索取销售凭证(配送单)应当记明保健食物名称、批准文号、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销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验收保健食品时应注意:1.验收人员对到货的保健食物进行逐批验收。
验收时应对保健食物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票据逐一检查。
2.验收保健食品包装的标签和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保健食品专用标识、产品名称、批准文号(备案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健功能、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3.验收时应对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票据注意检查。
4.对验收中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标示模糊或有其他问题的品种应拒收,并按规定的程序上报及退货等处理。
2018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2018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018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1章:总则第1条为了保障食品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2条食品安全是国家和人民的生命线,食品安全管理是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
第3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维护社会稳定。
第2章:食品生产管理第4条食品生产企业应遵守国家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企业自身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5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生产过程的管理和控制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第6条食品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储存、加工到销售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制度,保证食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第7条食品生产企业应保证员工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并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
第3章:食品流通管理第8条食品流通企业应遵守国家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食品流通管理制度。
第9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加强对食品供应链的管理,确保食品的追溯可查和溯源可查。
第10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对食品的储存、运输和销售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防止食品受污染或变质。
第11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及时传递食品安全相关信息,保证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4章:食品消费管理第12条食品消费者应根据自身的需求和健康状况,选择适合自己的食品,避免食品中毒等安全问题。
第13条食品消费者应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注重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不购买无资质的食品产品。
第14条食品消费者应对购买的食品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食品生产企业举报。
第5章:食品安全监督第15条食品安全监督机构应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的监督,确保食品安全。
第16条食品安全监督机构应建立健全监督执法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的发生。
第17条食品安全监督机构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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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义务,严把食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重点检查是否患有精神病、
传染病、皮肤病等国家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3、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不得在食品经营场所或贮存场所内从事可能污染食品
的行为。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
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从业人员应当熟悉与岗位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掌握必备的岗位卫生操作技
能,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3、企业应制定质量教育、培训计划并开展培训和考核,使相关人员能正确理解并履行职
责。
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配备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员应组织从
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识培训;
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检查食品经营过程的安全状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3、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制订、
实施食品安全培训、考核计划;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4、配合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保
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四、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保证
食品安全的自律管理制度制定、实施自查计划,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2、食品安全自查由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员组织实施,并负责不合格项的整改工作。
3、食品安全自查一般分为定期自查和专项自查,定期自查应当根据所经营的食品风险等
级确定频次,专项自查应当根据监管部门发出对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立即实施。
并建立自查档案,档案资料保存不得少于3年。
4、食品安全自查不合格项应当查清原因、立即整改。
有证据表明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食
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当地食品要你监管部门报告,待问题排查整改到位后方可重新销售。
5、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的各项检查活动,如实提供被检查食品的票证、
货源、数量、存货地点、存货量、销售量等相关信息。
6、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在 2 小时内报告事故
发生地食品药品管理部门。
7、因食品安全管理和经营的需要,修改、增加的相关制度及经营项目及时书面报告食
品药品管理部门。
五、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1、食品进货查验和批发记录制度。
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
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索证档案,不从非法渠道进货,不经销三无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保证所售食品质量安全。
2、向供货企业索取合法销售凭证。
按食品药品管理部门要求,建立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
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日期等内容。
建立电子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3、严格查验食品的保质期,对过期食品应当拒绝收货并主动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临期
食品应当根据自身销售量确定采购量,确保食品在保质期内销售。
六、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加强食品贮存管理,确保食品在贮存过程中
安全、不受污染。
2、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
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
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3、仓储的食品做到先进先出,由专人定期检查,严防食品过期变质。
食品贮存区应采取防鼠、
防虫、防潮、通风等措施,确保存放的储物保持干燥清洁,整齐有序。
4、建立食品进货验收记录档案,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七、不合格食品召回及处理制度
1、企业应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发现保健食品外观、包装、标
识不合格,包装污染,破碎及超过有效期的时,应上报告食品安全管理员确认。
2、经确认不合格食品,应组织相关人员清点、封存,并销毁。
保管员应做好《报废食品的销
毁表》,相关记录保留3年。
3、企业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
费者,尽可能及时召回已售出的问题食品如实记录下柜和召回情况,并向食品药品管理部门报告。
国家监管部门通报要求下柜停售的不合格食品,要主动及时下柜,采取无害化处理、就地销毁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货者,不改头换面重新上市;对群众反映大、投诉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经鉴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销售。
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为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
安全事故隐患。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予以处置。
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
料、工具、设备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2小时内向食品药品管理部门报告,防止事故扩大。
3、积极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
有关证据。
4、应当立即执行不合格食品处置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通知相关供货者和消费者,防止突
发事件恶化。
5、应当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
6、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台账,如实记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涉及的食品名称、
批号、数量、生产厂家和联系方式、供货者名称和联系方式以及处置的方式和结果,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九、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售后服务规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务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管理部门、消保委处理消费者投诉,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积极主动争取与消费者达成处理协议,不无理拒绝和故意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