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消防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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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消防管理制度(5篇)

工地消防管理制度(5篇)

工地消防管理制度1、安全防火组织各项目经理部必须组织由安全员为队长,并不少于____名消防值班员的义务消防队。

按时实行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排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必须立即排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必须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并负责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2、施工现场防火(1)工地项目经理负责安全防火工作,要将防火工作列入施工管理计划。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仓库和生活区域等。

(3)施工现场道路应畅通无阻,夜间应设照明,并加强巡逻。

(4)不准在高压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易燃物品。

(5)木工操作棚内严禁吸烟,并按时清理好刨花、锯末等易燃物品。

保持棚内清洁,木料及半成品要堆放整齐。

(6)工程开工前,凡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都应将消防器材、设施配备齐全,如消防水管、消防栓、砂箱、消防桶、铁锨等。

(7)电焊割作业应严格按照国家的“电气焊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凡有易燃材料、易爆物品和与明火作业有抵触的部位,严禁进行焊割作业。

(8)施工现场用电,应严禁按照公司下发的“安全用电统一规定”加强电源管理,以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3、施工现场仓库安全防火(1)各项目经理部的仓库,应设置在距伙房、锅炉房及一切有可能发生飞火的地方____米以外。

(2)仓库内材料要堆放有序,如油漆稀料、汽油等一切易燃易爆材料应另行存放,不得混杂搁置,并有防火墙隔离。

(3)燃易爆物品在装卸、运输时,应轻搬、轻放,以防撞击出火花发生事故。

(4)各仓库必须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并配备好消防用品,如灭火器、消防桶、水源等。

(5)仓库使用的照明灯及开关箱,接线盒等,距易燃易爆物品不小于____米,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仓库内严禁使用碘钨照明,以防电气起火。

4、建立奖罚制度(1)奖励制度,凡在消防工作中,积极参加各项消防活动,并遵守消防规章制度的,未出大小事故的给予表彰。

面临火灾机智勇敢进行扑救,有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篇)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篇)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燃气管道施工现场防火管理,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规范,特制订如下:第一条施工现场必须实行防火责任制,加强防火安全管理,确保国家、集体的财产和人身的安全。

第二条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由现场施工单位负责。

负责人系该施工单位的项目部经理,负责人应根据工地大小,及时配备值班纠查人员,作好施工现场防火安全保卫工作。

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明确各级防火责任人。

施工单位内部要层层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到人。

项目部要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建立健全易燃易爆物品、木工棚、生活区、防腐、防水作业、电气焊等各项防火工作制度。

加强对施工人员安全防火和消防法规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防范意识。

第三条高层建筑工地和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建设工地必须建立义务消防组织,重点部位须设消防监督岗。

对义务消防人员要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和灭火技术演练,使其掌握防火知识和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义务消防员由建筑工地各施工单位选派,人员比例为施工队总人数的____%。

第四条施工现场应落实防火责任制,危险品管理、用电安全管理、用火审批规章制度。

做到不订期地对建筑工地各项制度进行检查,并得到有效落实。

第五条施工场所与各种材料按施工组织设计定点堆放,易然物品及废料要及时清理和处理。

第六条建筑工地应设环形消防车道,设环形车道确有困难的,应设置回车道,保证消防车畅通。

高层建筑工地主楼的一长边或主体建筑的三分之一周长附近不得布置工棚、堆放建筑材料及架设空中管线。

第七条建筑工地临时搭建工棚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建筑工地必须搭建的临时简易工棚应分类、分组布置,其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若工棚内堆放的均为不燃材料的,其间距可适当缩短,但不得小于____米。

2.临时搭建的生活设施、储存易燃物品、使用明火的工棚与施工主体建筑和永久性设施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在防火间距内禁止堆放可燃材料。

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篇)

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篇)

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应当以技术措施为主,辅以人员培训和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第五条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应当根据施工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第六条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应当有专人负责,形成科学、完整的管理制度。

第七条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相关档案材料,定期进行评估和检查。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八条公司设立施工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每个施工现场应当设立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条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和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定期进行培训。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和评估,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设备设施及防火措施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备并维护消防设施设备。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消防器材的存放点,保证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相应的防火设施,包括火灭火器、防火隔离带等,保证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

第十六条对于易燃易爆危险品,施工现场应当建立专门的储存和使用区域,并配备相应的防爆设备。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应当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章人员培训和安全教育第十八条公司应当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工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十九条新进人员应当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是指为保障建筑工程消防安全,规范管理和操作流程,保护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个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示例:一、总则1. 遵守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和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建筑工程消防安全。

2. 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

3. 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安全责任1.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必须保证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

2. 各级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培训,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3. 建筑工地要设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消防安全人员,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

三、消防设施1. 建筑工地必须按照规定安装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喷淋系统等,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2. 建筑工地要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志,包括消防通道、灭火器示意图等。

四、火灾预防1. 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 禁止在建筑施工现场使用易燃和易爆物品,严禁擅自使用明火和电焊等火源。

3. 配备并定期检查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设施,确保人员疏散安全。

五、应急处理1. 建筑工地要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火灾和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2. 在发生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时,及时报警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控制火势和保护人员的安全。

六、监督检查1. 监督机构要定期对建筑工地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2. 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消防安全的重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七、违纪处罚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人员,将按照相应的违纪处罚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记过、罚款等措施。

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设计、施工、维护、使用等各个阶段。

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

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为了保障工地的综治消防安全,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根据消防综治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结合本工地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经理对本工地的消防综治工作负领导责任,综治部门协助做好消防综治工作,负有督促、检查、指导的责任,消防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综治工作负直接责任,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消防综治工作。

二、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合同中,要有防火、综治的内容,会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消防综治工作,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搭建临设单位共同搞好消防综治工作,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搭建临时设施、材料堆放等均应符合消防综治的安全要求。

三、消防安全、人人有责,进场人员必须自觉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施工操作需要使用明火,应由班组长每次填写“动火申请单”,而经现场负责人批准,发给动火证,并指派专人看管,同时与用火人共同检查并熄灭余火后方可离开。

四、易燃易爆物品(如乙炔、氧气、油漆、油料等)存放点、使用点和有可燃易燃物施工点,要划定一定范围的禁烟禁火区,并设醒目标志,配置一定数量灭火设备,在禁火区内禁止吸烟、动火。

五、凡施工需要安全电气设备,使用机电设备,下班时由使用人员切断电源、关闭电箱。

严禁在工地、宿舍内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电钣锅、电熨斗等),确因生产需要,由工地负责人批准,专职电工要对用电安全经常检查。

六、木工间、油漆间严禁吸烟、动火,现场的刨花、木片、油回丝、草包等可燃易燃物,本着谁操作谁清除的原则,下班时由当班的操作人员各自清扫施工现场,把废料、边料集中堆放在指定的安全场所,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建筑工程消防管理制度(3篇)

建筑工程消防管理制度(3篇)

建筑工程消防管理制度1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1对重点防火部位、易发生火险部位,应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材,随工程进度及楼层及时增加灭火器。

1.2消防器材应保证灵敏有效,干粉灭火器必须按规定时间更换干粉,灭火器材必须在经市消防局批准的销售单位购置,不得购置对环保有影响的灭火器,对购置的伪劣器材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用火管理制度:2.1严格执行电、气焊工的持证上岗制度。

2.2无证人员和非电、气焊工人员一律不准操作电气焊、割设备,电、气焊工要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操作前,要清除附近的易燃物,开具用火证,并配备灭火人员和灭火器材。

2.3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时,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消防人员必须对用火严格把关,对用火部位、用火时间、用火人、场地情况及防火措施要了如指掌,并对用火部位经常检查,发现隐患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

3材料防火管理制度:3.1根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存放、储存易燃材料;3.2各种易燃材料的储存场所,严禁使用明火照明、吸烟及明火操作;3.3易燃物品的堆垛不宜过高;垛与垛之间应保持适当距离;3.4建筑工程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

4电工防火制度:4.1各种电器设备装修必须按供电局规定办理;4.2临时用电线路,应根据使用环境,如潮湿、高温等,选择不同类型导线,必要时要穿套管,导线之间,导线与墙壁,金属物之间。

应保持适当距离或加套管保护。

4.3根据电气设备的容量,正确使用相应截面的导线,并安装符合容量的保险丝,以防止超负荷。

严禁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

4.4导线与导线、导线与设备之间的接头必须接牢;4.5变(配)电室内应经常保持整洁;变(配)电室内不得进行其他操作和休息;不准存放易燃物品;4.6安装电器设备时,不准超过用电负荷量,并且要接头牢靠,绝缘良好和装有合格的保险设备;4.7化绝缘油及使用喷灯、电炉等明火操作必须事先报经消防部门批准;4.8暂设电工人员对所管一切电器设备和线路要经常进行检查、维修,设备和线路必须符合消防要求;4.9导线与墙壁、顶棚、金属构件、可燃物品应保持适当距离或加套保护;4.10露天电闸箱必须有防雨设备。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篇)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篇)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防火管理责任制1、消防负责人防火责任制项目消防负责人是工地防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工地的消防安全,履行以下职责:(1)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组织编制火灾的应急预安和落实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应急预案的实施。

(2)拟订项目经理部及义务消防队的消防工作计划。

(3)配备灭火器材,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改善防火条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4)管理本工地的义务消防队和灭火训练。

(5)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消防知识学习,使职工懂得安全动力火、用电和其他防火、灭火常识,增强职工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6)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2、义务消防队防火责任制(1)模范地遵守和贯彻本单位的防火制度,对违反者进行劝阻。

(2)了解本单位的防火措施,定期进行检查。

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解决,并向领导汇报。

(3)经常维修、保养消防器材设备,保证完好可用,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需要报请领导添置各种消防器材。

(4)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技术操练,提高消防业务水平。

(5)组织队员轮流值勤。

(6)协助领导制订本单位灭火的应急预案。

发生火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灭火与抢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7)积极参加本地区的消防联防活动。

(8)全员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防火知识,会报火警;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3、现场电工防火责任制(1)电工必须持安全生产监察局核发的《电工安全操作证》上岗操作。

(2)要按照有关规范安装检修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

(3)配合技术人员正确计算配电线路负荷,配电正确,对配电线路指定专人负责和维修,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设备,不得随便乱装乱用。

(4)严禁使用铜丝、铁丝代替熔丝,按容量正确选用熔丝。

(5)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对超负荷和往年加大熔丝容量等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2024年建筑工程消防管理制度

2024年建筑工程消防管理制度

2024年建筑工程消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包括建筑设计、施工、验收、使用、维护等各个阶段。

第三条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科学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第二章建筑设计阶段消防管理第四条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充分考虑消防安全因素,包括火灾风险评估、疏散通道设置、防火隔离等内容。

第五条建筑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规模和特殊要求,确定适当的消防设施和系统,如自动火灾报警系统、消防水源设施、灭火器材等。

第六条建筑设计应注重消防通风系统的设计,合理安排疏散楼梯、疏散指示标识等疏散设施,确保人员疏散的安全和顺畅。

第三章建筑施工阶段消防管理第七条建筑施工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严格控制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杜绝使用易燃材料,加强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第八条建筑施工过程中,应合理安装临时消防设施,如临时消防水源、临时疏散通道等,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消防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建筑验收阶段消防管理第十条建筑验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对建筑消防设施和系统进行全面检测和测试,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十一条建筑验收时,应开展适当的应急演练,检验疏散通道和疏散设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第十二条建筑验收前,相关部门应组织专家对建筑消防设施和系统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五章建筑使用阶段消防管理第十三条建筑使用单位应编制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责和任务。

第十四条建筑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日常消防保障制度,定期进行消防设施和系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五条建筑使用单位应加强对员工和职工的消防培训,提高员工和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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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消防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浙能长兴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在施工现场、生活办公区域、各类仓库、有关班组及车间的防火防爆等消防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浙能长兴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各参建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电电源[2002]49号
《基建管理标准汇编》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3 管理职责
3.1 建设单位负责对各参建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管理,并组织对施工现场、生活办公区域、各类仓库、有关班组及车间的防火防爆等消防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3.2 监理单位负责对各参建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和实施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3.3 各参建单位按本制度做好消防安全的各项工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总则
4.1.1 消防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并建立和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4.1.2 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和“四不放过”原则,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4.1.3 不断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培训、检查及隐患的整改等工作。

4.2 施工现场防火管理
4.2.1 落实三级防火责任制;
4.2.2 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动火作业;
4.2.3 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及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4.2.4 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4.2.5 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应符合防火要求,经管理公司质安处审核同意,同时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4.2.6 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应保持畅通,因施工需要阻塞或开挖,要经现场保卫办公室同意。

消防器材、消防栓不得任意移动或遮盖,严禁挪作他用;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保持完好状态。

4.2.7 工程中所需易燃易爆物品,应严格遵守危险品领用制度,一律不准在施工区域作业场所存放过夜。

非领用单位严禁存放危险物品。

4.2.8 木工间、油漆间、油库、危险品库、停车场、检修车间等处要有明显的防火警告牌,禁止抽烟、使用碘钨灯照明及动用明火。

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的要办理动火申请手续。

4.2.9 易燃、易爆工程的施工,必须填写工作票,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必须送建设单位工程部、质量安全部审定,建设单位负责人批准;施工前,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防火交底,落实防火措施;施工人员必须穿着防护服装及其它装备。

在施工中均由施工单位派专人监护,施工单位保卫部门消防人员督促检查,发生紧急情况立即停工,向有关领导汇报,同时,采取措施进行急救。

4.2.10 建筑高度超过24米,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建筑(不包括高层工业建筑)称为高层建筑。

十层以下应按楼层面积每100平方米设两只灭火机,十层以上应设置防火专用高压水泵,每层楼面应安装消防栓,配置消防水带。

高压消防专用泵的电源要单独分路铺设。

脚手架也应配置灭火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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