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内注射用B内酰胺类抗生素皮试原则
医院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管理制度_2

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的使用和判读,促进抗菌药物合理应用, 根据有关要求, 结合医院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一、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以下均指皮内试验, 简称皮试)的主要目的, 是通过检测患者体内是否有针对该类药物及其代谢、降解产物的特异性IgE抗体, 预测发生Ⅰ型(速发型)过敏反应的可能性, 降低发生过敏性休克等严重过敏反应的风险。
二、使用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前是否需要进行皮试, 由医师基于以下适应证判定。
需进行皮试者, 应由医师开具皮试医嘱后进行。
(一)在使用青霉素类抗菌药物之前需常规做青霉素皮试。
(二)不在使用头孢菌素前常规进行皮试, 仅以下情况需要皮试: ①既往有明确的青霉素或头孢菌素Ⅰ型(速发型)过敏史患者。
此类患者如临床确有必要使用头孢菌素, 在获得患者知情同意后, 与过敏药物侧链不同的头孢菌素(见附表)进行皮试;②药品说明书中规定需进行皮试的。
有过敏性疾病病史, 如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特应性皮炎、食物过敏和其他药物(非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 应用头孢菌素前也无需常规进行皮试, 但应加强用药后观察。
(三)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的β内酰胺酶抑制剂复方制剂, 皮试适应证和方法可分别参照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药物。
(四)单环类、头霉素类、氧头孢烯类、碳青霉烯类、青霉烯类等其他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给药前无需常规进行皮试。
若这些类别药物的说明书要求使用前皮试, 参照头孢菌素类处理。
(五)氨曲南侧链结构与头孢他啶C7位侧链结构相同, 二者之间存在交叉过敏, 有明确头孢他啶过敏史患者应避免使用氨曲南。
三、皮试液配制(一)青霉素皮试液配制: 根据《药典临床用药须知》规定, 以注射用青霉素G或青霉素G皮试制剂稀释为500U/ml的皮试液。
(二)头孢菌素皮试液配制: 若确需进行皮试, 需将拟使用的头孢菌素加生理盐水稀释至2mg/ml浓度配制成皮试液。
药物过敏试验管理制度word版本

药物过敏试验管理制度药物过敏试验管理制度一、总则1、医护人员在使用药品前,应详细询问以往用药史,应用后有无过敏症状,个人及家属有无药物过敏史或变态反应性疾病,并明示记载于病历(包括电子病历)或医嘱处方上。
2、根据药物说明书,对于使用前要求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必须做药物过敏试验,试验结果记入病历(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并于处方医嘱上显示;药物过敏试验阳性者,禁用或慎用该试验药物。
3、不同药物过敏试验的方法按“药品说明书”或“临床用药须知”具体制定。
4、在使用药物过程中,如发现皮疹、瘙痒、胸闷等过敏症状,应严密观察或及时停药,同时填写“药物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报药学部。
5、凡证实病人对某药物过敏,应及时告知病人和家属,并在病历上明显标记该药物过敏。
二、适用范围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05年版)必须做皮试的药物:细胞色素C注射液注射剂、降纤酶注射剂、青霉素钠注射剂、青霉素钾注射剂、青霉素v钾片剂、普鲁卡因青霉素注射剂、苄星青霉素注射剂、苯唑西林钠注射剂、氯唑西林钠(注射剂、胶囊、颗粒)、氨苄西林钠(注射剂、胶囊)、阿莫西林(片剂、胶囊、注射剂)、羧苄西林钠注射剂、哌拉西林钠注射剂、磺苄西林钠注射剂、胸腺素注射剂、白喉抗毒素注射剂、破伤风抗毒素注射剂、多价气性坏疽抗毒素注射剂、抗蛇毒血清注射剂、抗炭疽血清注射剂、抗狂犬病血清注射剂、肉毒抗毒素注射剂、青霉胺片片剂、玻璃酸酶注射剂、α-靡蛋白酶注射剂、鱼肝油酸钠注射剂2、药品说明书有规定必须做过敏试验的。
三、预防药物过敏须遵循以下原则1、减少药物过敏反应危害的有效办法是在使用前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详细询问病人过敏史,药物使用过程中密切观察病人的反应,出现异常反应及早发现,及早处理。
2、过敏性试验本身具有诱发严重过敏反应如呼吸衰竭、休克等的危险,试验过程中应严密观察病人反应,并做好急救准备。
3、过敏性试验结果具有临床参考价值,但存在假阳性或假阴性的情况。
药物皮试管理制度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皮内药物试验管理制度一、总则1、医护人员在使用药品前,应详细询问以往用药史,应用后有无过敏症状,个人及家属有无药物过敏史或变态反应性疾病,并明示记载于病历(电子病历)或医嘱处方上。
2、根据药物说明书,对于使用前要求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必须做药物过敏试验,试验结果记入病历(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并于处方医嘱上显示;药物过敏试验阳性者,禁用或慎用该试验药物。
3、不同药物过敏试验的方法按“药品说明书”或“临床用药须知”具体制定。
4、在使用药物过程中,如发现皮疹、瘙痒、胸闷等过敏症状,应严密观察或及时停药,同时填写“药物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报药学部。
5、凡证实病人对某药物过敏,应及时告知病人和家属,并在病历上明显标记该药物过敏。
二、适用范围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10年版)必须做皮试的药物:青霉素钠注射剂、普鲁卡因青霉素注射剂、苄星青霉素注射剂、氨苄西林钠(注射剂、胶囊)、阿莫西林(片剂、胶囊、注射剂)、哌拉西林钠注射剂、磺苄西林钠注射剂、胸腺素注射剂、破伤风抗毒注射剂、抗蝮蛇毒血清注射剂、玻璃酸酶注射剂、α-靡蛋白酶注射剂。
2、药品说明书有规定必须做过敏试验的。
3、皮试药物分类:(1)一种是常规皮试药物,包括青霉素类(注射剂和口服剂型)、链霉素、破伤风抗毒素、盐酸普鲁卡因、有机碘造影剂等。
无论药品说明书中是否说明要做皮试,这些药物在使用前必须做皮试。
(2)一种是容易过敏的药品,而药品说明书中又要求做皮试的药品(非常规皮试药物):某些头孢菌素类药物(如头孢曲松钠、头孢哌酮钠、头孢唑琳钠等)、胸腺肽注射液(过敏体质者需做皮试)、鲑降钙素注射液(可疑对本品过敏患者应做皮试)、等。
(3)其它需要做皮试的药物还有:注射用玻璃酸酶、抗蝮蛇毒血清。
三、预防药物过敏须遵循以下原则1、减少药物过敏反应危害的有效办法是在使用前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详细询问病人过敏史,药物使用过程中密切观察病人的反应,出现异常反应及早发现,及早处理。
对β—内酰胺类抗生素皮试的几点建议

2 头孢 菌 素类 抗生 素 ( 其他 J 内酰 胺 类抗 生 含 卜 素) 过敏反应是 头孢 菌素 最常见的反应 。过敏性休 克 、支气管哮 喘、速发型荨 麻疹虽皆可发生 ,但 均
药须 知》明确规定 “ 青霉素类抗生素使用前均需做 青霉素皮 肤试 验 ,阳性 反应 者禁 用 。 目前 ,由于 ”
口服 制 剂 是 否 需 要 皮 试 看 法 更 不 一 致 。本 文 就 此 问
态。青 霉素皮试 对 预测过 敏性休 克起 着 重要作 用 ,
但 皮 试 阴性 者 不 能 排 除 出 现 反 应 的可 能 。 13 3 注 射 青 霉 素 类 后 必 须 观 察 3 钟 。无 反 应 .. 0分 发 生 方 可离 开 。 134 应 用 青 霉 素 类 两 次 间 隔 时 间 不 得 超 过 2 .. 4小 时 ,超 过 2 时 需 重 新 做 皮 试 。 4小
引 发 的 过 敏 反 应 却 严 重 影 响着 患 者 的安 全 ,过 敏 试
霉 素 就 用 该 种 青 霉 素 做 皮 试 ( 选 用 的皮 试 液 浓度 供 为 30t・ l 0 t m 一)引。 g 13 使 用 青 霉 素 类 抗 生 素 前应 注 意 : .
13 1 使 用 前 ,注 意 询 问 过 敏史 ,包 括 用 药 史 : ..
为 004 一0 05 ,病 死 率 约 为 5 一1 % ,各 .0 % .1% % 0 地 报 道 虽 有 差 异 ,但 足 以说 明该 类 药 物 过 敏 反 应 的 严重 性 。 20 0 1年 版 《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药 典 临 床 用 中
135 应在有 抢救 过 敏性休 克 的条 件下 ,才能 注 ..
医院抗菌药物过敏试验管理规定

医院抗菌药物过敏试验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抗菌药物的皮试管理,促进临床安全用药,参考相关文献并借鉴其他医院的管理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凡抗菌药物说明书中要求进行过敏试验的,必须进行皮肤过敏试验,试验方法参照说明书中要求进行。
过敏试验结果阴性者方可使用,用药过程中需严密观察患者的反应。
二、鉴于β-内酰胺类抗生素临床应用广泛,过敏现象时常发生,对其过敏皮试特做如下规定:
(一)青霉素类
1.用前必须详细询问患者有无青霉素类过敏史、其他药物过敏史及过敏性疾病史。
对青霉素G或青霉素类抗菌药物过敏者禁用本品。
2.无论采用何种给药途径使用青霉素类药物,必须做青霉素皮肤试验,结果为阴性者方可使用。
(二)头孢菌素类
1.用药前必须详细询问患者既往有否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或其他药物的过敏史。
2.头孢菌素类禁用于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史的患者及对任何一种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
3.对无头孢类过敏史、无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史的患者,若说明书无皮试要求,用头孢菌素及其复方制剂前不需先行皮肤试验。
4.对于有青霉素类及其他多种药物过敏史的患者,有明确应用指
征时应谨慎使用本类药物,且用前需做皮肤试验。
皮试液以所选用抗菌药物配制,不可以其它药物替代。
(三)非典型β–内酰胺类
单环类(氨曲南)、碳青霉烯类由于与其它β-内酰胺类抗生素交叉过敏发生率较低,可以不做皮试,但应用时要密切观察过敏反应的发生,特别是对青霉素类与头孢菌素类有过敏休克史的患者要慎用。
三、无论哪种抗菌药物,在用药过程中一旦发生过敏反应,须立即停药并给予对症治疗。
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并予以肾上腺素等相关治疗。
关于临床科室配制β-内酰胺类抗生素皮试液方法的建议

3 G S 卫生 监督 结合相 关 分析 P与 在卫 生监 督 工作 中要 实行对 单 位实 施精 细化 管理 工作 ,就 必 须 引用G S 位 系统 到卫生 监督 工作 中来 ,这 样对 高科 技术 和 高度信 P定 息 化发 展 时代是 一个 新 的认 识 与运 用 ,G S P 定位 系统 实 际上 已经将 现代高 速 发展 的信 息时代 的 内容融 入到 了G S P 系统 之 中,换句 话说 GP 就 是包 含 了许 多信息 内容 提供 车辆 行 动系 统的 位置 的保 证 ,这 S
关于I 临床科室配制 p 内酰胺类抗生素皮试液方法 的建议 一
敖 曼
( 阳市第一人 民医院 ,贵州 贵 阳 5 0 0 ) 贵 5 0 1
【 要】 目的 归 纳总 结 p一 摘 内酰胺 类抗 生 素 皮试 液的 配制 方 法 ,为 临床 安 全 用药提 供 参 考依 据 。方法 通 过 资料 收 集 分析 ,对 D 内酰胺 一 类抗 生 素 皮试 液 的浓度 、 皮试 液 的配制 进 行探 讨 。结果 对不 同种 类 的 1 3 一内酰胺 类抗 生 素 皮试 液 的配制 方 法及 步骤 进行 了相应 规 范 ,为 护理 工 作人 员带 来很 大方 便 。结论 合 理应 用 D 内酰胺 类抗 生 素 , 皮试液 配制 要 严格 执行 无菌操 作 原 则 ,剂 量 必须 准确 ,以保 证患 者 用 一
经 搜集 、整理资料后 ,将 不同规格 p 内酰胺类抗生素皮试液具体 一
配制方法列表如下 : 青 霉素G 钠皮试液配制 方法见表 1 ,不 同规格 青霉素类及头孢 菌类
类抗生 素皮试 液配制方法进行统一 。建议如 下 :
药物 ( 均以 D 内酰胺类药 物含量计 ,不计 B 内酰胺酶抑 制剂含量 ) - 一
β-内酰胺类药物皮肤试验

药品说明书相关描述
青霉素类药物说明书中均有使用前需进行青霉素皮肤过敏 试验,皮试阳性者禁用的描述。
如果患者对青霉素类严重过敏,应禁用头孢类抗菌药物; 如果患者对青霉素类一般过敏,可根据病情慎重地选用头 孢类抗菌药物。已知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头孢类说明书均提示与青霉素类有交叉过敏反应,目前仅 发现头孢米诺在说明书上明确指出使用前须进行皮试,但 无推荐皮试的操作规范。头孢替安说明书规定最好做皮试, 有皮试方法。
合理?不合理?
过敏反应的类型
超敏反应类型:Ⅰ型超敏反应(速发型超敏反应),多在1h内出现 Ⅱ型超敏反应(细胞毒型超敏反应) Ⅲ型超敏反应(免疫复合物型超敏反应) IV型超敏反应(迟发型超敏反应)
临床常见的Ⅰ型超敏反应性疾病: 全身性过敏反应:药物过敏性休克、血清过敏性休克 呼吸道过敏反应:过敏性鼻炎和过敏性哮喘 消化道过敏反应:腹痛、腹泻 皮肤过敏反应:荨麻疹、皮肤红肿
皮试试验主要预测和避免Ⅰ 型超敏反应中的过敏性休克
国家卫生计生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评价专家委员会. 青霉素皮肤试验专家共识[J]. 中华医学杂志, 2017, 97(40).
过敏性休克
过敏性休克大都突然发生,若不及时处理 ,常可危及生命。约半数以上患者在接受 病因抗原(如青霉素G注射等)5分钟内发 生症状,仅10%患者症状起于半小时以后 ,极少数患者在连续用药的过程中出现。
头孢曲松皮试

头孢曲松皮试1. 简介头孢曲松是一种β-内酰胺类抗生素,属于第三代头孢菌素,具有广谱的抗菌作用。
皮试是一种常用的方法,用于初步检测患者对于头孢曲松的过敏反应。
本文将介绍头孢曲松皮试的操作步骤、注意事项以及皮试结果的解读。
2. 操作步骤2.1 准备工作•确认患者无过敏史,并已理解皮试的目的和可能的风险。
•携带所需的头孢曲松药物、注射器、消毒棉球、生理盐水等。
2.2 皮试操作1.患者坐位或仰卧位,选择内臂的前外侧皮肤为皮试点位,清洁皮肤并消毒。
2.用生理盐水将药物稀释,一般使用1:100浓度。
3.按照浓度梯度,选择合适的浓度分别注射到正常对照和头孢曲松皮试点上,一般每个点注射0.1 mL。
4.使用消毒棉球轻轻按压注射点位,避免药液外溢。
5.观察注射点位周围的皮肤变化,特别是红斑、水肿和丘疹等过敏反应的表现。
6.根据患者的症状反应,进行皮试结果的解读。
3. 注意事项•皮试时选择的注射点位应离静脉较远,避免发生输液反应。
•确保使用无菌注射器和药物,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
•在注射前确认药物的有效期和质量,避免使用过期或劣质的药物。
•在皮试后密切观察患者的症状变化,特别是呼吸困难等严重过敏反应的发生。
4. 皮试结果解读•阴性结果:无红斑、水肿或丘疹形成,说明患者对头孢曲松无过敏反应,可以放心使用。
•弱阳性结果:出现轻微的红斑或水肿,但无丘疹形成,可能是过敏反应的早期表现,建议进行进一步观察和测试。
•强阳性结果:出现明显的红斑、水肿和/或丘疹形成,说明患者对头孢曲松过敏,应立即停止使用该药物。
5. 结论头孢曲松皮试是一种常见且有效的方法,用于初步检测患者对于头孢曲松的过敏反应。
正确操作皮试步骤,并注意患者的症状观察,可以帮助医务人员准确判断患者对于头孢曲松的耐受性。
对于阳性结果的患者,应避免使用头孢曲松或类似的药物,以防止过敏反应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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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内注射用ß-内酰胺类抗生素皮试原则
1凡使用青霉素类、含酶抑制剂的ß-内酰胺复合制剂的患者均须作青霉素皮试:皮试阴性者可以应用。
1.2 皮试阳性者禁用。
1.3 凡停用72h及72h以上者,均应重做药物过敏试验。
1.4 曾发生青霉素或头孢菌素药物过敏性休克、急性喉头水肿、急性肺水肿、剥脱性皮炎的患者,禁作青霉素皮试。
2 使用头孢菌素类及其它ß-内酰胺类药物一般情况下无须做皮肤过敏试验:
2.1. 有以下情况者需皮试:
a 确系过敏体质的患者、青霉素皮试阳性者,在接受头孢菌素及其它ß-内酰胺类注射剂治疗前,均应做原液皮试;
b 对厂家在药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使用前应做皮肤过敏试验的头孢菌素及其它ß-内酰胺类药物,按药品说明书规定执行。
2.2. 曾发生青霉素或头孢菌素药物过敏性休克、急性喉头水肿、急性肺水肿、剥脱性皮炎的患者,禁作头孢菌素其它ß-内酰胺类药物皮试。
2.3. 确实具有对某种头孢菌素药物过敏史的患者,原则上不再使用头孢菌素,如必须使用,则尽量选用侧链化学结构差异大的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
用药前应知情告知,病人或家属同意并签字后做该药的皮试,皮试阴性者在应用过程中应严密监测,并做好抢救准备工作。
3 皮试液配制方法及保存:
3.1 青霉素及青霉素类注射用抗生素的皮试使用青霉素皮试液。
3.2 头孢菌素及其它ß-内酰胺类注射用抗生素的皮试必须用拟用药品配制的皮试液做皮试:
a皮试液浓度:300μg/ml;
b皮试方法:每次皮内注射0.1ml(30μg),十五分钟后观察皮丘反应;
c头孢菌素及其它ß-内酰胺类抗生素皮试液的配制方法:取药物1g,加注射用水或生理盐水4ml(如药物规格为0.75g加溶媒3ml,0.5g加2ml,0.25g加1ml)溶之,配成浓度为25%(g/ml)的溶液,摇匀后取0.1ml,加注射用水或生理盐水稀释至10ml,摇匀后取1ml稀释至8ml,摇匀即得。
(采用何种溶媒根据具体药物而定)。
3.3 头孢菌素及其它ß-内酰胺类抗生素的皮试液必须新鲜配制,制成后宜放在4~10℃冰箱中保存(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暂定24小时有效。
注:此制度由药剂科及护理部,根据我省有关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试验的相关文件及临床具体情况制订。
附相关参考文件精神。
邵逸夫医院(2008年7月30日药事委员会通过)
关于“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的过敏试验”原则的讨论
日前,浙江省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专项检查专家对我院β-内酰胺类抗生素皮试原则提出质疑,认为:凡使用β-内酰胺类抗生素的患者均须作青霉素皮试,存在医疗安全隐患。
现将我省有关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的过敏试验的相关文件做个介绍:
一、根据“浙江省药政管理局文件-浙卫药发【1996】215号”——“关于头孢菌素类药物皮肤过敏试验的建议”,《浙江省医疗机构管理与诊疗技术规范丛书》中头孢菌素
皮试章节要求,头孢菌素皮试对象为:
1. 凡青霉素皮试阳性者,在拟接受头孢菌素治疗前,均应作皮试,如停药三天者,应重作皮试。
2. 凡青霉素以外的药物过敏者或高敏体质者(如哮喘、寻麻疹等)应用头孢菌素治疗前均应作皮试,并严密观察。
3. 凡青霉素皮试过程中曾发生过敏症状者(胸闷、气促、皮痒、微循环障碍及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等);或曾有青霉素皮试阴性,以后在使用过程中却发生过敏者,禁作头孢菌素皮试。
二、按照“关于头孢菌素类药物皮肤过敏试验的建议修改稿”(卫生厅医政处召集省内在杭医院的医生、药师、护理专家讨论后形成,但未发文),头孢菌素类在《中国药典》并无明确规定必须做过敏试验,要求头孢菌素的皮试对象为:
1. 确系过敏体质的患者,在接受头孢菌素注射剂治疗前,均应做皮试;
2. 对厂家在药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使用前应做皮肤过敏试验的头孢菌素,按药品说明书规定执行;
3. 曾发生青霉素或头孢菌素药物过敏性休克、急性喉头水肿、急性肺水肿、剥脱性皮炎的患者,禁作头孢菌素皮试;
4. 确实具有对某种头孢菌素药物过敏史的患者,原则上不再使用头孢菌素,如必须使用,则尽量选用侧链化学结构差异大的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
用药前应知情告知,病人或家属同意并签字后做该药的皮试,皮试阴性者在应用过程中应严密监测,并做好抢救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