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采样和物理分析方法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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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生活垃圾采样和物理分析方法

城市生活垃圾采样和物理分析方法

《城市生活垃圾采样和物理分析方法》CJ/T 3039-95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生活垃圾样品的采集、制备和物理成分、物理性质的分析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生活垃圾的常规调查。

未设镇建制的城市型工矿居民区,可以参照本方法执行.2引用标准GB213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3垃圾样品的采集3.1采样点的选择3.1.1环境调查对垃圾产地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进行调查建档。

3.1.2采样点选择的原则是:该点垃圾具有代表性和稳定性。

3.1.3根据市区人口、主要功能区类和调查目的,按表1和表2确定点位及点数。

表1表23.2采样频率和时间3.2.1采样频率宜每月2次,在因环境而引起垃圾变化的时期,可调整部分月份的采样频率或增加采样频率。

3.2.2采样间隔时间应大于10d。

3.2.3采样应在无大风、雨、雪的条件下进行。

3.2.4在同一市区每次各点的采样宜尽可能同时进行。

3.3采样方法3.3.1设备和工具采样车:1T双排座货车密闭容器磅秤工具:锹、耙、锯、锤子、剪刀等3.3.2各类垃圾收集点的采样应在收集点收运垃圾前进行。

a.在大于3m3的设施(箱、坑)中采用立体对角线布点法(见图1)在等距点(不少于3个)采等量垃圾,共100至200kg。

图1立体对角线布点采样法b.在小于3m3的设施(箱、桶)中,每个设施采20kg以上,最少采5个,共100至200kg。

3.3.3混和垃圾点的采样应采集当日收运到堆放处理场的垃圾车中的垃圾,在间隔的每辆车内或在其卸下的垃圾堆中采用立体对角线法在3个等距点采等量垃圾共20kg以上;最少采5车100至200kg。

3.3.4采样的全过程要有详实记录。

3.4样品制备测定垃圾容重后将大块垃圾破碎至粒径小于50mm的小块,摊铺在水泥地面充分混和搅拌,再用四分法(见图2)缩分2(或3)次至25~50kg样品,置于密闭容器运到分析场地。

确实难全部破碎的可预先剔除,在其余部分破碎缩分后,按缩分比例,将剔除垃圾部分破碎加入样品中。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Projects of Municipal Waste IncinerationCJJ90-2009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根据建设部建标[2007]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2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主要在下列方面对上一版(CJJ90—2002, J184-2002)进行了较大修订:1 对术语进行了充实和完善;2 本着节约用地的原则,提出了对厂区道路设计和绿地率要求;3 在垃圾焚烧系统章节中,修改了一些不确切条款,增加了一些适应节能减排新形势要求的条款;4 对烟气净化系统工艺增加了干法和湿法的内容;5根据修订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对飞灰的处理增加了可进入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的条件;6 为适应新技术的发展和新形势的要求,对电气和仪表控制章节进行了一些修改;7 为了节约用水,对给排水和消防章节进行了调整和部分修改;8 与修改条文相适应,对相应的条文说明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城市建设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3号;邮政编码:100029)、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西便门内大街85号;邮政编码:100053).本规范参加单位:上海日技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环卫综合处理厂、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徐文龙孙振安郭祥信陈海英白良成梁立军杨宏毅云松陈恩富朱先年滕清张益王敬民龙吉生金福青吕德彬陈峰蒋旭东卜亚明闫磊张小慧龚柏勋蔡辉张国辉翟力新李万修徐海云孙彦曹学义岳优敏姜宗顺程义军骞瑞欢康振同安淼1 总则2 术语3 垃圾产生量与特性分析3。

《现场采样与检测简便手册(2009年版)》

《现场采样与检测简便手册(2009年版)》

现场采样与检测简便手册(2009年版)目录第一部分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采样1一、锑及其化合物1金属锑和氧化锑1二、钡及其化合物1金属钡、氧化钡、氢氧化钡和氯化钡1三、铍及其化合物1金属铍和氧化铍1四、铋及其化合物1铋及其化合物(包括碲化铋)1五、镉及其化合物2镉及其化合物(包括金属镉和氧化镉等)2六、钙及其化合物2钙及其化合物(包括氧化钙和氰氨化钙)2七、铬及其化合物2铬及其化合物(包括铬酸盐、重铬酸盐和三氧化铬等)2八、钴及其化合物2钴及其化合物(包括金属钴和氧化钴等)2九、铜及其化合物3铜及其化合物(包括金属铜和氧化铜等)3十、铅及其化合物3铅及其化合物(包括金属铅、氧化铅、硫化铅和四乙基铅等)3十一、锂及其化合物3锂及其化合物(包括金属锂和氢化锂等)3十二、镁及其化合物3镁及其化合物(包括金属镁和氧化镁等)3十三、锰及其化合物4镁及其化合物(包括金属镁和氧化镁等)4十四、汞及其化合物4汞及其化合物(包括金属汞和氯化汞等)4十五、钼及其化合物4钼及其化合物(包括金属钼和氧化钼等)4十六、镍及其化合物4镍及其化合物(包括金属镍、氧化镍和硝酸镍等)4十七、钾及其化合物5钾及其化合物(包括氢氧化钾和氯化钾等)5十八、钠及其化合物5钠及其化合物(包括氢氧化钠和碳酸钠等)5十九、锶及其化合物5锶及其化合物(包括氧化锶和氯化锶等)5深圳市宝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十、钽及其化合物5钽及其化合物(包括五氧化二钽等)5二十一、铊及其化合物5铊及其化合物(包括金属铊、氧化铊等)5二十二、锡及其化合物5锡及其化合物(包括金属锡、二氧化锡和二月桂酸二丁基锡等)5二十三、钨及其化合物6钨及其化合物6二十四、钒及其化合物6钒及其化合物(包括钒铁合金和五氧化二钒等)6二十五、锌及其化合物6锌及其化合物(包括金属锌、氧化锌和氯化锌等)6二十六、锆及其化合物7锆及其化合物(包括金属锆和氧化锆等)7二十七、硼及其化合物7硼及其化合物(包括三氟化硼等)7二十八、无机含碳化合物7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等7二十九、无机含氮化合物7无机含氮化合物(包括一氧化氮、二氧化氮、氨、氰化氢、氢氰酸、氰化物、叠氮酸、叠氮化钠等)7三十、无机含磷化合物8无机含磷化合物(包括五氧化二磷、五硫化二磷、黄磷、磷化氢、三氯化磷、三氯硫磷和三氯氧磷等)8三十一、砷及其化合物8砷及其化合物(包括三氧化二砷、五氧化二砷、砷化氢等)8三十二、氧化物9氧化物(包括臭氧和过氧化氢等)9三十三、硫化物9硫化物(包括二氧化硫、三氧化硫、硫酸、硫化氢、二硫化碳、硫酰氟、六氟化硫和氯化亚砜等)9三十四、硒及其化合物10硒及其化合物10三十五、碲及其化合物10碲及其化合物(包括碲、氧化碲和碲化铋等)10三十六、氟化物11氟化物(包括氟化氢和氟化物等)11三十七、氯化物11氯化物(包括氯、氯化氢、盐酸和二氧化氯等)11三十八、烷烃类化合物11烷烃类化合物(包括戊烷、己烷、庚烷、辛烷、壬烷)11现场采样与检测简便手册(2009年版)三十九、烯烃类化合物12烯烃类化合物(丁烯、丁二烯和二聚环戊二烯)12四十、混合烃类化合物12混合烃类化合物(包括液化石油气、溶剂汽油、抽余油、非甲烷总烃和石蜡烟等)12四十一、脂环烃类化合物13脂环烃类化合物(包括环己烷、甲基环己烷和松节油等)13四十二、芳香烃类化合物13芳香烃类化合物(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对-特丁基甲苯、二乙烯基苯)13四十三、多苯类化合物14多苯类化合物(包括联苯等)14四十四、多环芳香烃化合物14多环芳烃化合物(包括萘、萘烷、四氢化萘、蒽、菲、苯并芘等)14四十五、卤代烷烃类化合物14卤代烷烃类化合物(氯甲烷、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二氯乙烷、三氯丙烷、六氯乙烷、溴甲烷、碘甲烷、1,2-二氯丙烷,二氯二氟甲烷)14四十六、卤代不饱和烃类15卤代不饱和烃类化合物(包括氯乙烯、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氯丁二烯、四氟乙烯、氯丙烯等)15四十七、卤代芳香烃类化合物15卤代芳香烃类化合物(包括氯苯、二氯苯、三氯苯、对氯甲苯、苄基氯和溴苯等)15四十八、醇类化合物15醇类化合物(甲醇、丙醇、丁醇、戊醇、辛醇、丙烯醇、二丙酮醇、乙二醇、糠醇、氯乙醇、二氯丙醇、1-甲氧基-2-丙醇)16四十九、硫醇类化合物16硫醇类化合物(包括甲硫醇、乙硫醇等)16五十、烷氧基乙醇类化合物17包括2-甲氧基乙醇、2-乙氧基乙醇和2-丁氧基乙醇等173 2-甲氧基乙醇、2-乙氧基乙醇和2-丁氧基乙醇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17五十一、酚类化合物17苯酚、甲酚、间苯二酚、β-萘酚、三硝基苯酚(苦味酸)和五氯酚及其钠盐17五十二、脂肪族醚类化合物17乙醚、异丙醚、正丁基缩水甘油醚18五十三、苯基醚类化合物18氨基苯甲醚(氨基茴香醚,茴香胺,苯基醚)18五十四、脂肪族醛类化合物18甲醛、乙醛、丙烯醛、异丁醛、糠醛、三氯乙醛18五十五、脂肪族酮类化合物19丙酮、丁酮、甲基异丁基甲酮、双乙烯酮、异佛尔酮、二异丁基甲酮、二乙基甲酮、2-己酮19五十六、脂环酮和芳香族20环己酮、甲基环己酮和异佛尔酮(3,5,5-三甲基-2-环己烯-1-酮)等20五十七、醌类化合物20深圳市宝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氢醌等20五十八、环氧化合物20包括环氧乙烷、环氧丙烷、环氧氯丙烷等20五十九、羧酸类化合物20甲酸、乙酸、丙酸、丙烯酸、氯乙酸和草酸等20六十、酸酐类化合物21包括乙酐、马来酸酐和邻苯二甲酸酐等21六十一、酰基卤类化合物21光气(碳酰氯)等21六十二、酰胺类化合物21二甲基甲酰胺、二甲基乙酰胺、丙烯酰胺等21六十三、饱和脂肪族酯类化合物21甲酸甲酯、甲酸乙酯、乙酸甲酯、乙酸乙酯、乙酸丙酯、乙酸丁酯、乙酸戊酯、1,4-丁内酯、硫酸二甲酯、乙酸异丁酯、乙酸异戊酯21六十四、不饱和脂肪族酯22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乙酯、丙烯酸丙酯、丙烯酸丁酯丙烯酸戊酯、乙酸乙烯酯、甲基丙烯酸甲酯和甲基丙烯酸环氧丙酯(甲基丙烯酸缩水甘油醚等)22六十五、卤代脂肪族酯类22氯乙酸甲酯和氯乙酸乙酯22六十六、芳香族酯类化合物23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辛酯和三甲苯磷酸酯等23六十七、异氰酸酯类化合物23甲苯二异氰酸酯(TDI)、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异氟尔酮二异氰酸酯(IPDI)、多次甲基多苯基二异氰酸酯(PMPPI)等23六十八、腈类化合物23乙腈、丙烯腈、丙酮氰醇(2-甲基-2-羟基丙腈)、甲基丙烯腈23六十九、脂肪族胺类化合物24三甲胺、乙胺、二乙胺、三乙胺、乙二胺、丁胺和环己胺24七十、醇胺类化合物24乙醇胺等24七十一、肼类化合物24肼、甲基肼、偏二甲基肼等24七十二、芳香族胺类化合物25苯胺、N-甲基苯胺、N,N-二甲基苯胺、对硝基苯胺、三氯苯胺、苄基氰等25七十三、硝基烷烃类化合物25三氯硝基甲烷(氯化苦)等25七十四、芳香族硝基化合物25硝基苯、二硝基苯、二硝基甲苯、三硝基甲苯、一硝基氯苯、二硝基氯苯等25七十五、杂环化合物26吡啶、呋喃和四氢呋喃等26七十六、有机磷农药26现场采样与检测简便手册(2009年版)久效磷、甲拌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内吸磷、甲基内吸磷、马拉硫磷、乙酰甲胺磷、乐果、氧化乐果、杀螟松、异稻瘟净、倍硫磷、敌百虫、敌敌畏、乙酰甲胺磷和磷胺等26七十七、有机氯农药27六六六、滴滴涕等27七十八、拟除虫菊酯类化合物27溴氰菊酯、氯氰菊酯、氰戊菊酯27七十九、药物类化合物27考的松和炔诺孕酮等27八十、炸药类化合物28黑索金(三次甲基二硝基胺、硝化甘油、硝基胍和奥克托今(环四亚甲基四硝胺)等28八十一、生物类化合物28洗衣粉酶等28八十二、醇醚类化合物29醇醚类29八十三、铟及其化合物29气溶胶态铟及其化合物29八十四、钇及其化合物29气溶胶态钇及其化合物29八十五、碘及其化合物29碘及其化合物29附1:GBZ 159-2004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29附2 GBZ 2.1-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33第二部分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37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GBZ/T 192.1-2007)37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GBZ/T 192.2-2007)38第3部分:粉尘分散度(GBZ/T 192.3-2007)38第4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GBZ/T 192.4-2007)39第5部分:石棉纤维浓度(GBZ/T 192.5-2007)39附3 GBZ 2.1-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39第三部分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42第1部分:超高频辐射(GBZ/T 189.1-2007)42第2部分:高频电磁场(GBZ/T 189.2-2007)42第3部分:工频电场(GBZ/T 189.3-2007)43第4部分:激光辐射(GBZ/T 189.4-2007)43第5部分:微波辐射(GBZ/T 189.5-2007)43第6部分:紫外辐射(GBZ/T 189.6-2007)44第7部分:高温(GBZ/T 189.7-2007)44深圳市宝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8部分:噪声(GBZ/T 189.8-2007)45第9部分:手传振动(GBZ/T 189.9-2007)47第10部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Z/T 189.10-2007)47第11部分:体力劳动时的心率(GBZ/T 189.11-2007)48现场采样与检测简便手册(2009年版)第一部分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采样一、锑及其化合物GBZ/T 160.1-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锑及其化合物金属锑和氧化锑第一法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6.1 短时间采样:在采样点,将装好微孔滤膜的采样夹,以5L/min流量采集15min空气样品。

生活垃圾采样和物理分析方法2009

生活垃圾采样和物理分析方法2009

生活垃圾采样和物理分析方法CJ/T313-2009)(代替CJ/T3039-1995)生活垃圾采样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样品的采集、制备和测定。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调查和测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13煤的热值测定方法CJ/T96城市生活垃圾有机质的测定灼烧法CJ/T97城市生活垃圾总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阱比色法CJ/T98城市生活垃圾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CJ/T99城市生活垃圾pH的测定玻璃电极法CJ/T100城市生活垃圾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CJ/T101城市生活垃圾铅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CJ/T102城市生活垃圾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CJ/T103城市生活垃圾全氮的测定半微量开氏法CJ/T104城市生活垃圾全磷的测定偏钼酸铵分光光度法CJ/T105城市生活垃圾全钾的测定火焰光度法CJ/T280塑料垃圾桶通用技术条件CJJ/T65市容环境卫生术语标准3术语和定义CJJ/T65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生活垃圾流节点domestic waste logistic nodes生活垃圾产生、收集、转运、运输和处理物流线路的交汇点。

3.2采样点sampling place在确定的时间内选定的采集生活垃圾样品的地点。

3.3一次样品first-degree sample对生活垃圾进行分选、破碎、缩分后得到的样品。

用于物理组分和含水量等分析。

3.4二次样品second-degree sample对已完成生活垃圾物理组分和含水量分析的一次样品的各个物理组分进行缩分、粉碎、研磨、混配后得到的样品。

用于生活垃圾可燃物、灰分、热值和化学成分等项目分析。

3.5混合样mixed sample将生活垃圾烘干后的各成分按其干基百分比混合,经粉碎后所制备的二次样品。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新版新版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新版新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codeforProjectsofMunicipalWasteIncinerationCJJ90—2009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2007]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2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主要在下列方面对上一版(CJJ90-2002,J184-2002)进行了较大修订:1对术语进行了充实和完善;2本着节约用地的原则,提出了对厂区道路设计和绿地率要求;3在垃圾焚烧系统章节中,修改了一些不确切条款,增加了一些适应节能减排新形势要求的条款;4对烟气净化系统工艺增加了干法和湿法的内容;5根据修订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对飞灰的处理增加了可进入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的条件;6为适应新技术的发展和新形势的要求,对电气和仪表控制章节进行了一些修改;7为了节约用水,对给排水和消防章节进行了调整和部分修改;8与修改条文相适应,对相应的条文说明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城市建设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3号;邮政编码:100029)、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西便门内大街85号;邮政编码:100053)。

本规范参加单位:上海日技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环卫综合处理厂、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徐文龙孙振安郭祥信陈海英白良成梁立军杨宏毅云松陈恩富朱先年滕清张益王敬民龙吉生金福青吕德彬陈峰蒋旭东卜亚明闫磊张小慧龚柏勋蔡辉张国辉翟力新李万修徐海云孙彦曹学义岳优敏姜宗顺程义军骞瑞欢康振同安淼目录1总则2术语3垃圾产生量与特性分析垃圾处理量垃圾特性分析4垃圾焚烧厂总体设计垃圾焚烧厂规模厂址选择全厂总图设计总平面布置厂区道路绿化5垃圾接受、储存与输送一般规定垃圾接收垃圾储存与输送6焚烧系统一般规定垃圾焚烧炉余热锅炉燃烧空气系统与装置辅助燃烧系统炉渣输送处理装置7烟气净化系统一般规定酸性污染物的去除除尘二恶英类和重金属的去除氮氧化物的去除排烟系统设计飞灰收集、输送与处理系统8垃圾热能利用系统一般规定利用垃圾热能发电及热电联产利用垃圾热能供热9电气系统一般规定电气主接线厂用电系统二次接线及电测量仪表装置照明系统电缆选择与敷设通信10仪表与自动化控制一般规定自动化水平分散控制系统检测与报警保护和开关量控制模拟量控制电源与气源控制室电缆、管路和就地设备布置11给水排水给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及废水处理12消防一般规定消防水炮建筑防火13采暖通风与空调一般规定采暖通风空调14建筑与结构建筑结构15其他辅助设施化验维修及库房电气设备与自动化试验室16环境保护与劳动卫生一般规定环境保护职业卫生与劳动安全17工程施工及验收一般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竣工验收1总则1.0.1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生活垃圾(以下简称“垃圾”)处理法规,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目标,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制定本《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生活垃圾理化特性趋势分析

生活垃圾理化特性趋势分析

生活垃圾理化特性趋势分析摘要:生活垃圾成分复杂,处理困难,会造成严重的环境问题和社会问题。

本文汇总了北京市某区2004-2017年生活垃圾的理化特性数据,并对数据结果进行了趋势分析,找寻各物理成分及主要特征值的年度变化规律及季节变化规律并得出相关结论。

关键词:生活垃圾;理化特性生活垃圾是人类日常活动中不可避免的城市固体废物。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不断增加、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垃圾的产量也日益增加,环境问题和社会问题日益凸显,因此,如何有效的管理生活垃圾成为一项重要课题。

本文对2004~2017年北京市某区生活垃圾理化特性数据进行了汇总,并对其主要物理成分及特征值的检测结果进行了分析挖掘。

1、研究内容本文汇总了2004~2017年北京市某区生活垃圾理化特性数据,通过年份对比、季度对比的方式,研究生活垃圾物理成分及特征值的变化趋势。

2、数据选择方案2.1、采样点及采样方案介绍根据CJ/T 313-2009《生活垃圾采样和分析方法》的规定,采样点设置在某垃圾卫生填埋场,样品采集总量为100~200kg。

样品采集后,借助四分法实施至少两次缩分,将样品重量控制在25~50kg间,放在密闭器具内,运输至分析区。

2.2、分析方法物理成分参照CJ/T 313-2009《生活垃圾采样和分析方法》规定执行,即重量法,分为厨余、纸类、橡塑、灰土、砖瓦、织物、玻璃、金属、木竹和其他类,以湿基百分含量表达检测结果。

由于厨余、纸类、橡塑、灰土及木竹的含量占总比重90%~95%,其他各类占比很低,个别月份甚至为零,不具有代表性,因此仅对厨余、纸类、塑料、灰土和木竹五种成分进行分析。

含水率与热值的检测均参照CJ/T 313-2009《生活垃圾采样和分析方法》规定执行,分别以总含水率(%)和湿基低位热值(kJ/kg)表达检测结果。

3、生活垃圾理化特性检测结果分析3.1、物理成分(湿基%)及主要特征值随年份变化趋势分析图3-1 2004~2017年生活垃圾物理成分随年度变化趋势图3-1反映了2004~2017年生活垃圾物理成分随年度变化的趋势。

生活垃圾采样和分析方法2009

生活垃圾采样和分析方法2009

No. 32
4.2 物理成份
• 垃圾物理成份的测定采用人工分选、称重方法。
• 采样后应立即进行物理成份分析,否则必须将样品摊铺在室内避
风阴凉干净的铺有防渗塑胶的水泥地面,厚度不超过50mm,并
防止样品损失和其他物质的混入,保存期不超过24h。 4.2.1 设备 • 分样筛:孔径为10mm的分样筛 • 磅秤:最大称重100kg(精度0.1kg)
• 在同一区域多点采样宜尽可能同时进行。
• 采样的全过程应详细记录。
• 采样方法应便于现场安全操作。 • 在采集垃圾样品过程中,应首先清除塑料瓶、纸盒、金属等容器 内的液体以及冬季垃圾中的冰雪。
No. 24
3.4.2 设备和工具
表7
名称 采样车 机械搅拌及取样工具 人工搅拌及取样工具 密闭容器 其他工具 辅助设备
《生活垃圾采样和分析方法》
(CJ/T313-2009)
宣讲培训
北京 2009年10月31日
No. 1
宣讲内容
• 当前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技术现状及存在问题 • 《生活垃圾采样和分析方法 》(CJ/T313-2009) 修订的背景、目的及意义 • 《生活垃圾采样和分析方法 》(CJ/T313-2009) 修订的主要内容
序号 1 2 3 4 5 6
区别
城乡居住区
事业区
商业区
清扫区
特殊区
混合区
类别
燃 煤
半 燃 煤
无 燃 煤
办公
文教
商场 超市
餐饮
集贸市 场
广 场
水 面
园林
道路
医疗单 位
使 领 馆
收运处 理设施
No. 17
• 按垃圾物流节点分类

贵州城市生活垃圾焚烧过程中重金属分布和迁移特征

贵州城市生活垃圾焚烧过程中重金属分布和迁移特征

贵州城市生活垃圾焚烧过程中重金属分布和迁移特征唐贵才;刘明;袁廷香【摘要】Garbage, leachate, flyash, slag and flue gas from three garbage incinerators in Guizhou city were collected and analyzed, and research on the distribution and migration rule of heavy metals (Cu, Pb, Zn, Ni, Cd, Cr and Hg) in waste incineration by ICP-AES in 2014.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1) The content of Zn, Ni, Cu and Pb was higher in leachate which showed wasteyard two > wasteyard one > wasteyard three, in term of the heavy metal contents in the samples, the order was Zn > Cu > Ni > Pb > Cr > Cd > Hg with local fluctuated. (2) The content of Cu, Zn and Cr was higher and Cd, Hg was lower in slag, while in gas, Cu, Zn, Pb and Cr was higher and Hg was lower. (3) Extract of heavy metals of slag and flyash were not overweight, Pb and Cu content were higher, which belong to the potential of heavy metal pollutants, while Ni, Cd and Hg content were not detectedin slag and flyash, also Cr, Cu, Ni and Zn were not detected in flue gas. (4) Heavy metals migration to the leachate was relatively weak (less than 1%), slag, flyash, gas and burning related products were the main migration pathway of heavy metals, Cu, Ni, Cr and Zn mainly migrated to slag, Pband Cd mainly migrated to slag and flyash, Hg mainly migrated to flyash and flue gas, which about 27.1% to 34.6% gas discharge, that was the governance of Hg level still need to be further improved.%为了探明城市生活垃圾焚烧过程中重金属分布和迁移特征,采集贵州遵义市3个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场的进场垃圾、渗滤液、飞灰、底渣和烟气样品,采用ICP-AES分析了城市生活垃圾各组分中Cu、Pb、Zn、Ni、Cd、Cr和Hg重金属含量,研究其重金属的分布和迁移特征,为实现生活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理提供基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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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采样和物理分析方法CJ/T313-2009)(代替CJ/T3039-1995)生活垃圾采样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样品的采集、制备和测定。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调查和测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13煤的热值测定方法CJ/T96城市生活垃圾有机质的测定灼烧法CJ/T97城市生活垃圾总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阱比色法CJ/T98城市生活垃圾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CJ/T99城市生活垃圾pH的测定玻璃电极法CJ/T100城市生活垃圾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CJ/T101城市生活垃圾铅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CJ/T102城市生活垃圾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CJ/T103城市生活垃圾全氮的测定半微量开氏法CJ/T104城市生活垃圾全磷的测定偏钼酸铵分光光度法CJ/T105城市生活垃圾全钾的测定火焰光度法CJ/T280塑料垃圾桶通用技术条件CJJ/T65市容环境卫生术语标准3术语和定义CJJ/T65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生活垃圾流节点domestic waste logistic nodes生活垃圾产生、收集、转运、运输和处理物流线路的交汇点。

3.2采样点sampling place在确定的时间内选定的采集生活垃圾样品的地点。

3.3一次样品first-degree sample对生活垃圾进行分选、破碎、缩分后得到的样品。

用于物理组分和含水量等分析。

3.4二次样品second-degree sample对已完成生活垃圾物理组分和含水量分析的一次样品的各个物理组分进行缩分、粉碎、研磨、混配后得到的样品。

用于生活垃圾可燃物、灰分、热值和化学成分等项目分析。

3.5混合样mixed sample将生活垃圾烘干后的各成分按其干基百分比混合,经粉碎后所制备的二次样品。

3.6合成样synthetic sample将生活垃圾烘干后的各成分粉碎,按其干基百分比混合所制备的二次样品。

3.7可燃物combustible生活垃圾经800℃~850℃高温燃烧、灰化冷却里所减少的重量。

3.8灰分residue生活垃圾经800℃~850 ℃高温燃烧、灰化冷却后的残留物。

4样品的采集4.1采样点4.1.1采样点选择原则该点生活垃圾应具有代表性和稳定性。

4.1.2采样点背景资料生活垃圾采样点的背景资料包括:区域类型、服务范围、产生量、处理量、收运处理方式等。

采样点背景资料应建档并及时更新。

4.1.3采样点选择生活垃圾采样点应按垃圾流节点进行选择,见表1。

表1生活垃圾流节点及分类4.1.4采样点数的确定4.1.4.1在生活垃圾产生源设置采样点,应根据所调查区域的人口数量确定最少采样点数(见表2)。

并根据该区域内功能区(表3)的分布、生活垃圾特性等因素确定采样点分布。

表2人口数量与最少采样点数表3功能区种类4.1.4.2在生活垃圾产生源以外的垃圾流节点设置采样点,应由该类节点(设施或容器)的数量确定最少采样点数,见表4。

表4生活垃圾流节点数与最少采样点数(单位为个)4.1.4.3在调查周期内,地理位置发生变化的采样点数不宜大于总数的30%。

4.2采样频率和间隔时间4.2.1产生源生活垃圾采样与分析以年为周期,采样频率宜每月1次,同一采样点的采样间隔时间宜大于10d。

因环境引起生活垃圾变化时,可调整部分月份的采样频率。

调查周期小于一年时,可增加采样频率,同一采样点的采样间隔时间不宜小于7d。

4.2.2垃圾流节点生活垃圾采样与分析应根据该类节点特性、设施的工艺要求、测定项目的类别确定采样周期和频率。

4.3最小采样量根据生活垃圾最大粒径及分类情况,选取的最小采样量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生活垃圾最小采样量4.4采样4.4.1采样的基本要求a)应结合现场环境条件选择不同的采样方法;b)采样应避免在大风、雨、雪等异常天气条件下进行;c)在同一区域有多点采样点时,宜尽可能同时进行;d)采样的全过程应详细记录;e)采样应注意现场安全。

4.4.2设备和工具采样的设备和工具见表6。

表6主要采样设备和工具4.4.3采样方法对呈堆体状态的生活垃圾应根据其体积选择下述方法采样。

对非堆体状态的生活垃圾(桶、箱或车内生活垃圾),应先将生活垃圾转化成堆体后再选择下述方法采样。

对坑(槽)内生活垃圾(焚烧厂贮料坑和堆肥厂发酵槽等)可参照下述方法d)采样。

a)四分法将生活垃圾堆搅拌均匀后堆成圆形或方形,按图1所示,将其十字四等分,然后,随机舍弃其中对角的两份,余下部分重复进行前述铺平并分为四等分,舍弃一半,直至达到表5所规定的采样量。

图1四分法采样示意图b)剖面法沿生活垃圾堆对角线做一采样立剖面,按图2所示确定点位,水平点距不大于2m,垂直点距不大于1m。

各点位等量采样,直至达到表5所规定的采样量。

图2剖面法采样位置示意图c)周边法在生活垃圾堆四周各边的上、中、下三个位置采集样品,按图3所示方式确定点位(总点位数不少于12个),各点位等量采样,直至达到表5所规定的采样量。

图3周边法采样位置示意图d)网格法将生活垃圾堆成一厚度为40cm~60cm的正方形,把每边三等分,将生活垃圾平均分成九个子区域,将每个子区域中心点前后左右周边50cm内以及从表面算起垂直向下40cm~60cm深度的所有生活垃圾取出,把从九个子区域内取得的生活垃圾倒在一清洁的地面上,搅拌均匀后,采用四分法(见4.4.3a)缩分至表5所规定的采样量。

5样品制备5.1设备样品制备设备包括:a)粗粉碎机:可将生活垃圾中各种成分的粒径粉碎至100mm以下;b)细粉碎机:可将生活垃圾中各种成分的粒径粉碎至5mm以下;c)研磨仪:可将生活垃圾中各种成分的粒径粉碎至0.5mm以下;d)天平:感量为0.0001g的分析天平;e)药碾、小铲、锤、十字分样板、强力剪刀;f)样品瓶:250mL~500mL带磨口的广口玻璃瓶。

5.2制备5.2.1一次样品制备将测定生活垃圾容重(见6.1.1)后的样品中大粒径物品破碎至100mm~200mm,摊铺在水泥地面充分混合搅拌,再用四分法缩分2(或3)次,至25kg~50kg样品,置于密闭容器运到分析场地。

确实难以全部破碎的可预先剔除,在其余部分破碎缩分后,按缩分比例将剔除生活垃圾部分破碎加入样品中。

5.2.2二次样品制备在生活垃圾含水率测定完毕后,应进行二次样品制备。

根据测定项目对样品的要求,将烘干(按6.3.2的规定)后的生活垃圾样品中各种成分的粒径分级破碎至5mm以下,选择下面二种样品形式之一制备二次样品备用。

a)混合样混合样应按下列步骤制备:1)应严格按照生活垃圾样品物理组成的干基比例(根据式(5)的计算结果),将粒径为5mm 以下的各种成分混合均匀。

2)按照5.2.3的方法缩分至500g。

3)研磨仪将其粒径研磨至0.5mm以下。

b)合成样合成样应按下列步骤制备:1)用研磨仪将烘干后的粒径为5mm以下的各种成分的粒径分别研磨至0.5mm以下。

2)按照5.2.3的方法将各成分分别缩分至100g后装瓶备用。

3)按照生活垃圾样品物理组成的干基比例(根据式(5)的计算结果),配制测定用合成样,合成样的重量(M样)可根据测定项目所用仪器要求确定,各种成分的重量(Mi)按式(1)计算,称重结果精确至0.0005g。

(来源:互联网)1)用研磨仪将烘干后的粒径为5mm以下的各种成分的粒径分别研磨至0.5mm以下。

2)按照5.2.3的方法将各成分分别缩分至100g后装瓶备用。

3)按照生活垃圾样品物理组成的干基比例(根据式(5)的计算结果),配制测定用合成样,合成样的重量(M样)可根据测定项目所用仪器要求确定,各种成分的重量(Mi)按式(1)计算,称重结果精确至0.0005g。

式中:M'i——某成分干重,单位为克(g);M——样品重量,单位为克(g);C'i——某成分干基含量,%;i——各成分序数。

5.2.3缩分将需要缩分的样品(见5.2.2的a)或b))放在清洁、平整、不吸水的板面上,堆成圆锥体,用小铲将样品自圆锥顶端落下,使其均匀地沿锥尖散落,不可使圆锥中心错位。

反复转堆,至少转三周,使其充分混匀,用十宇样板自上压下,将锥体分成四等份,按图1所示,取任意两个对角的等份,重复上述操作数次,直到减至100g左右为止,并将其保存在瓶中备用。

瓶上应贴有标签,注明样品名称(或编号)、成分名称、采样地点、采样人、制样人、制样时间等信息。

5.2.4样品制备注意事项应防止样品产生任何化学变化或受到污染,在粉碎样品时,确实难全部破碎的生活垃圾可顶先剔除,在其余部分破碎缩分后,按缩分比例将剔除生活垃圾部分破碎加入样品中,不可随意丢弃难于破碎的成分。

5.3二次样品保存二次样品应在阴凉干燥处保存;保存期为3个月,保存期内若吸水受潮,则应在105℃±5℃的条件下烘干至恒重后,才能用于测定。

6样品测定6.1容重通过称量固定体积容器内生活垃圾重量,计算生活垃圾容重。

6.1.1容器法a)设备磅秤:最小分度值100g;垃圾桶:材质采用高密度聚乙烯,尺寸见表7。

表7生活垃圾桶尺寸b)测定步骤1)称量空生活垃圾桶重量。

2)将所采集的样品放入生活垃圾桶(见6.1.1的a)),振动3次,不应压实。

3)称量样品重量。

c)计算生活垃圾容重应按式(2)计算:式中:d——生活垃圾容重,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kg/m3);m——重复测定次数;j——重复测定序次;M——生活垃圾桶重量,单位为千克(kg);Mj——每次称量重量(包括容器重量),单位为千克(kg);V——生活垃圾桶容积,单位为升(L)。

计算结果以3位有效数字表示。

6.1.2集装箱法(来源:互联网)a)设备地磅:满足称重要求;卷尺:最大测量长度10m。

b)步骤1)分别对满载、空载的集装式生活垃圾车进行称重。

2)测量计算集装箱有效装载容积。

3)对来自同一生活垃圾产生源的集装式生活垃圾车重复上述操作。

c)计算生活垃圾容重应按式(3)计算:式中:d——容重,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kg/m3);m——车数;i——车序次;Mi1——每车满载重量(包括车重),单位为千克(kg);Mi2——每车空载重量,单位为千克(kg);Vi——集装箱有效装载容积,单位为立方米(m3)。

计算结果以3位有效数字表示。

6.2物理组成采样后应立即进行物理组成分析,否则,必须将样品摊铺在室内避风阴凉干净的铺有防渗塑胶的水泥地面,厚度不超过50mm,并防止样品损失和其他物质的混入,保存期不超过24h。

6.2.1设备分样筛:孔径为10mm的分样筛;磅秤:最小分度值50g;台秤:最小分度值5g;6.2.2步骤a)称量生活垃圾样品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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