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维权9案例-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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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法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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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法律案例【篇一:幼儿园法律案例】孩子是家庭的未来,每个家长都不愿看到孩子在幼儿园发生意外事故,当幼儿园发生意外事故后我们应该做什么?幼儿园意外事故的责任人是谁?对于发生意外事故后的幼儿园该如何整改?具体内容请阅读下面的幼儿园意外事故案例及分析了解。

幼儿园意外事故案例及分析一、个案描述萌萌和飞飞是某幼儿园大班的同班小朋友。

一日,教师王某带领幼儿到户外活动,在排队时,王老师一再交待:“小朋友排队下楼梯时,不要拥挤、打闹。

”下楼梯时,飞飞站在萌萌的背后,两人均在队尾,趁队伍行走拉开距离时,二人嬉闹,萌萌背飞飞时摔倒,导致飞飞的左股骨中段发生斜形闭合性骨折。

事故发生后,幼儿园及时送飞飞到医院治疗,飞飞住院两个月后临床愈合。

飞飞住院期间共花去医疗费5680元,飞飞的父母、住宿费、医院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及必要的营养费等4450元。

飞飞的父母与幼儿园及萌萌的父母就医疗费和赔偿问题多次进行协商,要求幼儿园和萌萌的父母赔偿上述费用共计10130元。

萌萌的父母认为,萌萌入园意味着自己己经将萌萌及对其的监护责任托付给了幼儿园;萌萌在幼儿园时,自己作为法定监护人不可能直接行使监护人责任,只有幼儿园才能监护孩子,因此,自己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幼儿园则提出,在孩子下楼之前老师已经一再强调“不要拥挤、打闹”,且事故发生之后幼儿园及时送飞飞到医院治疗,幼儿园主观和客观上都不存在过错,不应独自承担如此巨额的赔偿费用。

协议未果,飞飞的父母作为代理人,以幼儿园及萌萌的父母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幼儿园及萌萌的父母赔偿医疗费、等共计10130元。

二、个案分析在上述案例中,要明确应由谁来承担这次意外事故的责任,我们首先应该从法律上弄清以下几个问题:幼儿园是不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对幼儿的监护职责是否随着幼儿入园转移到幼儿园?在园幼儿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幼儿园究竟应该按什么原则来承担民事责任?(一)幼儿园是否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在当前的多起幼儿在园意外伤害事故中,幼儿园是否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是否承担监护责任,已经成了幼儿园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承担多大责任的焦点问题。

幼儿园意外事故案例

幼儿园意外事故案例

幼儿园意外事故案例幼儿园是孩子们学习、成长的地方,然而意外事故却时有发生。

在幼儿园,意外事故往往是不可避免的,但我们可以通过案例分析来总结经验教训,以期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保障孩子们的安全。

案例一,跌倒摔伤。

小明在幼儿园玩耍时,不慎跌倒摔伤。

经调查得知,幼儿园的操场地面不平整,存在凹凸不平的地方,是导致小明摔倒的原因之一。

另外,幼儿园的老师在孩子们玩耍时未能及时发现并及时处理操场地面的问题,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

案例二,食物中毒。

某幼儿园的孩子们出现食物中毒症状,经调查发现是因为食堂食品卫生问题所致。

食堂工作人员在食品加工过程中未严格执行卫生标准,导致食品受到污染,最终引发了食物中毒事件。

案例三,玩具伤人。

在某幼儿园,孩子们在玩具区玩耍时,发生了一起玩具伤人的事件。

经调查得知,该幼儿园的玩具质量不过关,存在锐利边角未处理、易损坏的问题,这些玩具成为了孩子们受伤的导火索。

针对以上案例,我们可以得出一些经验教训:首先,幼儿园的场地和设施应该经常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地面平整、玩具完好,避免因为环境问题导致孩子们受伤。

其次,食品安全是幼儿园管理中不可忽视的一环,食堂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标准,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最后,幼儿园的老师和工作人员应加强安全意识培训,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保障孩子们的安全。

总之,幼儿园意外事故的发生往往与管理不善、安全隐患存在有关。

只有加强管理,提高安全意识,才能有效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孩子们的安全成长。

希望幼儿园管理者和工作人员能引以为戒,不断提升管理水平,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学习成长环境。

幼儿园意外伤害案例

幼儿园意外伤害案例

幼儿园意外伤害案例概述幼儿园作为孩子们成长的重要环境,承担着教育和照顾孩子们的责任。

然而,意外伤害案例在幼儿园中时有发生,引起了家长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本文将通过梳理幼儿园意外伤害案例,并分析其中的原因、影响以及如何预防,以期为幼儿园提供更加安全的环境。

案例分析1.案例一:幼儿园玩耍时摔倒在一所幼儿园,孩子们在操场上玩耍时,有一名小男孩不小心摔倒,导致手臂骨折。

经过调查发现,操场地面不平整,有松软的地毯覆盖,容易造成孩子们行走时的不稳定。

2.案例二:幼儿园交通事故一所幼儿园附近交通繁忙,每日上下班高峰期,道路拥堵。

有一天,一名幼儿园老师在带领孩子们过马路时,被一辆闯红灯的车辆撞倒,造成严重受伤。

事后调查显示,幼儿园门口没有设立交通护栏,也没有专门的过马路区域。

3.案例三:幼儿园食物过敏引发意外在一所幼儿园,一名孩子因为食物过敏而吃了单独给他准备的食物,导致呼吸道急性过敏反应。

经过调查,发现幼儿园没有妥善记录孩子的过敏病情,也没有及时告知食堂人员。

原因分析1.缺乏安全设施:部分幼儿园操场地面不平整,缺乏安全措施,容易导致孩子们摔倒或受伤。

2.交通管理不善:部分幼儿园周围交通繁忙,缺乏交通护栏和过马路区域,使得孩子们容易在上下学时发生交通事故。

3.食物安全问题:缺乏妥善记录孩子的过敏病情和食物配送过程,导致食物过敏引发的意外增加。

影响1.家长失去信心:频繁发生意外伤害案例让家长质疑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失去对幼儿园的信任。

2.幼儿受伤:意外伤害造成孩子们的身体伤害,不仅导致痛苦和恢复期延长,也影响了他们的学习和成长。

3.幼儿园声誉受损:意外伤害案例的发生容易引发媒体关注,影响幼儿园的声誉和形象。

预防措施1.安全环境建设:幼儿园应确保操场地面平整,提供安全的游戏设施,增加垫子和软质材料,防止孩子们在玩耍时受伤。

2.交通安全管理:幼儿园应设立交通护栏、过马路区域,并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孩子们注意过马路规则。

幼儿园意外事故处理案例

幼儿园意外事故处理案例

幼儿园意外事故处理案例1. 事件概述在幼儿园中,意外事故可能随时发生。

本案例描述了一起幼儿园意外事故及其处理过程。

2. 事故描述事故发生在某幼儿园的操场上。

当时,幼儿园的老师正在照看一群幼儿玩耍。

其中有一名三岁男童(小明)在跑步时突然摔倒并严重擦伤了膝盖。

事故发生后,幼儿园立即采取了相应的救助措施,并通知了小明的家长。

3. 处理过程3.1 急救措施幼儿园老师迅速将小明扶起,并观察伤势。

发现小明的膝盖擦伤部位有血迹,伤口较为深,需要进行简单的急救处理。

老师首先用纸巾清洁伤口,避免感染。

接着,取出医药箱中的消毒棉球,把伤口周围的污垢擦拭干净。

然后,用纱布和绷带包扎住伤口,起到止血和保护的作用。

3.2 家长通知与接送幼儿园工作人员立即通知了小明的家长,并告知他们事发经过和小明的伤势情况。

家长收到通知后,立即赶到幼儿园接孩子。

在接孩子的同时,幼儿园工作人员再次强调了小明的伤势情况,并提醒家长需要继续保持观察和处理伤口。

3.3 事故报告和记录幼儿园负责事故处理的工作人员填写了一份详细的事故报告,并将其存档。

报告中包含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势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以及家长的处理意见等内容。

此外,幼儿园还制定了一套事故处理记录表,用于记录每起意外事故的处理过程。

这些记录可以帮助幼儿园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改进相关的安全措施。

3.4 事后处理和改进措施为了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幼儿园在事后采取了一些改进措施:•操场地面进行了检修和清理,确保平整和无障碍物;•增加了玩具和游戏设施的安全性检查和维护频率;•加强了教职工的安全培训,提高他们对意外事故的处理能力。

4. 结论通过对这起幼儿园意外事故的处理,幼儿园成功应对了突发事件,并尽力保障了幼儿的安全和健康。

对于幼儿园来说,处理意外事故是一个重要的工作,需要在日常管理中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完善相关的急救措施,以及及时总结和改进安全措施。

只有在不断提高意外事故处理的能力和效率的基础上,幼儿园才能为幼儿提供更安全和舒适的成长环境。

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实例与分析案例

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实例与分析案例

少儿园不测损害事故实例与剖析最近几年来,少儿园不测损害事故日趋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少儿园的孩子均是未成年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他们在少儿园遇到损害或许是损害了别人,责任应当由谁来肩负是少儿园、少儿家长,抑或是其余人这是长久困扰着少儿园及少儿家长的一个难题。

本文试图从本质发生的一个典型事例出发,对目前争议较大的一些有关问题说说见解。

一、个案描绘萌萌和飞飞是某少儿园大班的同班小朋友。

一日,教师王某率领少儿到户外活动,在排队时,王老师再三交待:“小朋友排队下楼梯时,不要拥堵、打闹。

”下楼梯时,飞飞站在萌萌的背后,两人均在队尾,趁队伍行走拉开距离时,二人嬉闹,萌萌背飞飞时摔倒,致使飞飞的左股骨中段发生斜形闭合性骨折。

事故发生后,少儿园实时送飞飞到医院治疗,飞飞住院两个月后临床愈合。

飞飞住院时期共花去医疗费 5680 元,飞飞的父亲母亲误工费、住宿费、医院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及必需的营养费等 4450 元。

飞飞的父亲母亲与少儿园及萌萌的父亲母亲就医疗费和补偿问题多次进行磋商,要求少儿园和萌萌的父亲母亲补偿上述花费合计 10130 元。

萌萌的父亲母亲以为,萌萌入园意味着自己己经将萌萌及对其的监护责任交托给了少儿园 ;萌萌在少儿园时,自己作为法定监护人不行能直接履行监护人责任,只有少儿园才能监护孩子,所以,自己不该肩负任何赔偿责任。

少儿园则提出,在孩子下楼以前老师已经再三重申“不要拥堵、打闹”,且事故发生以后少儿园实时送飞飞到医院治疗,少儿园主观和客观上都不存在过失,不该独自肩负这样巨额的补偿花费。

协议未果,飞飞的父亲母亲作为代理人,以少儿园及萌萌的父亲母亲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少儿园及萌萌的父亲母亲补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合计 10130 元。

二、个案剖析在上述事例中,要明确应由谁来肩负此次不测事故的责任,我们第一应当从法律上弄清以下几个问题:少儿园是不是在园少儿的监护人对少儿的监护职责能否跟着少儿入园转移到少儿园在园少儿发买卖外损害事故,少儿园终究应当按什么原则来肩负民事责任?(一)少儿园是不是在园少儿的监护人在目前的多起少儿在园不测损害事故中,少儿园是不是在园少儿的监护人,能否肩负监护责任,已经成了少儿园能否肩负补偿责任、肩负多大责任的焦点问题。

幼儿园意外事故案例

幼儿园意外事故案例

幼儿园意外事故案例在幼儿园里,意外事故时有发生,这些事故往往给孩子们和家长们带来不小的困扰和伤痛。

下面我们就来看几个幼儿园意外事故的案例,以便引起大家的重视和警惕。

案例一,玩耍时摔倒。

小明是一名幼儿园的学生,他在幼儿园玩耍时不小心摔倒,导致手臂受伤。

据老师介绍,当时是在幼儿园的操场上,小明和其他孩子在追逐玩耍,不慎摔倒导致受伤。

事后,学校立即联系小明的家长,送他去医院进行治疗。

经过检查,小明的手臂并无大碍,只是轻微擦伤,但这一意外事故还是给孩子和家长们带来了一定的恐慌和不安。

案例二,食物中毒。

某幼儿园的小朋友们在食用午餐后出现了腹泻、呕吐等症状,经医院检查确认是食物中毒。

经过调查发现,是因为食堂食材存放不当,导致食物变质,孩子们食用后出现了不良反应。

学校随即对食堂进行了整顿,并对受影响的孩子们进行了治疗。

这起食物中毒事件给学校和家长们敲响了警钟,引起了对幼儿园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

案例三,玩具误食。

在某幼儿园,一名小朋友不慎将玩具误食,导致呼吸困难。

老师们在发现后立即采取了急救措施,并及时送孩子去医院救治。

经过治疗,孩子脱离了生命危险,但这一事件引起了家长们对幼儿园玩具安全的关注和担忧。

以上这些案例,都是在幼儿园中发生的意外事故,给孩子们和家长们带来了不小的伤痛和恐慌。

因此,我们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加强对幼儿园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保障孩子们在幼儿园的安全。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安全、玩具安全、场所安全等方面的管理,提高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急救能力,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共同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通过对这些幼儿园意外事故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幼儿园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希望全社会都能共同关注幼儿园安全问题,共同努力,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实例与分析案例

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实例与分析案例

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实例与分析案例-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实例与分析近年来,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幼儿园的孩子均是未成年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他们在幼儿园受到伤害或者是伤害了他人,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是幼儿园、幼儿家长,抑或是其他人这是长期困扰着幼儿园及幼儿家长的一个难题。

本文试图从实际发生的一个典型案例出发,对目前争议较大的一些相关问题谈谈看法。

一、个案描述萌萌和飞飞是某幼儿园大班的同班小朋友。

一日,教师王某带领幼儿到户外活动,在排队时,王老师一再交待:“小朋友排队下楼梯时,不要拥挤、打闹。

”下楼梯时,飞飞站在萌萌的背后,两人均在队尾,趁队伍行走拉开距离时,二人嬉闹,萌萌背飞飞时摔倒,导致飞飞的左股骨中段发生斜形闭合性骨折。

事故发生后,幼儿园及时送飞飞到医院治疗,飞飞住院两个月后临床愈合。

飞飞住院期间共花去医疗费5680元,飞飞的父母误工费、住宿费、医院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及必要的营养费等4450元。

飞飞的父母与幼儿园及萌萌的父母就医疗费和赔偿问题多次进行协商,要求幼儿园和萌萌的父母赔偿上述费用共计10130元。

萌萌的父母认为,萌萌入园意味着自己己经将萌萌及对其的监护责任托付给了幼儿园;萌萌在幼儿园时,自己作为法定监护人不可能直接行使监护人责任,只有幼儿园才能监护孩子,因此,自己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幼儿园则提出,在孩子下楼之前老师已经一再强调“不要拥挤、打闹”,且事故发生之后幼儿园及时送飞飞到医院治疗,幼儿园主观和客观上都不存在过错,不应独自承担如此巨额的赔偿费用。

协议未果,飞飞的父母作为代理人,以幼儿园及萌萌的父母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幼儿园及萌萌的父母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0130元。

二、个案分析在上述案例中,要明确应由谁来承担这次意外事故的责任,我们首先应该从法律上弄清以下几个问题:幼儿园是不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对幼儿的监护职责是否随着幼儿入园转移到幼儿园在园幼儿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幼儿园究竟应该按什么原则来承担民事责任(一)幼儿园是否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在当前的多起幼儿在园意外伤害事故中,幼儿园是否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是否承担监护责任,已经成了幼儿园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承担多大责任的焦点问题。

幼儿园意外事故案例分析 幼儿园事故案例

幼儿园意外事故案例分析 幼儿园事故案例

幼儿园意外事故层出不穷,给孩子的安全敲响警钟。

幼儿园作为孩子们学习成长的地方,应该是一个温馨、安全的天地。

然而,现实中却频频发生幼儿园意外事故,给孩子们的安全带来了巨大的隐患。

接下来,我们将分析几起典型的幼儿园意外事故案例,探讨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以期引起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孩子们的安全。

一、案例一:纵火事件2019年某幼儿园发生了一起纵火事件,造成多名幼儿和老师伤亡。

事故发生时,一名家长在与教职工发生纠纷后,将幼儿园点燃,导致严重后果。

该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暴露了幼儿园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

1. 事件原因分析(1)幼儿园安保措施不严格。

幼儿园作为一个儿童集中活动的场所,应该加强入口和周边的安保力量,严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2)纵火者的心理问题。

此次事件的发生与纵火者的心理问题有关。

对于家长和教育者之间的矛盾,需要更多的沟通与妥善解决,避免事态失控。

2. 解决方案建议(1)加强幼儿园安保力量。

加大对幼儿园出入口的管理,增派保安力量,加强幼儿园的安全防范措施。

(2)心理辅导与冲突解决。

家长与幼儿园之间的矛盾需要妥善解决,可加强对家长的心理疏导,增加与家长的沟通渠道,及时化解矛盾。

二、案例二:幼儿溺水事件某幼儿园的游泳课上发生了一起幼儿溺水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据了解,事件发生时,孩子们正在游泳课上学习,一名幼儿不慎溺水,幸好被教师及时发现并救起。

1. 事件原因分析(1)缺乏专业教练。

幼儿园的游泳课程需要专业的游泳教练,对孩子进行有效的安全教育,保障孩子的安全。

(2)缺乏安全监控措施。

游泳课上的安全监控措施相对薄弱,导致了孩子溺水的事件。

2. 解决方案建议(1)确保专业教练资质。

幼儿园在开设游泳课程时,需确保聘用专业的游泳教练,提供儿童游泳安全教育。

(2)加强安全监控。

游泳课上需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控,保障孩子在学习游泳时的安全。

三、案例三:食物中毒事件某幼儿园食堂在供餐时发生了食物中毒事件,造成多名幼儿食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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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作为宝宝的第一监护人,维护宝宝权益能促进幼儿园工作改进。

同时,幼儿园也要有法律意识,并不是任何事情发生在幼儿园就是幼儿园的责任。

以下9个案例可折射出幼儿园管理问题,值得借鉴。

案例一:小小异常藏大患
***幼儿园有一个异国婚姻的爱情结晶,孩子的父亲是埃及驻华大使,母亲是中国人。

每天都是父亲和司机或者是母亲和司机来接孩子。

忽然有一天,父母没有来,只有一个司机和一个厨师来接孩子。

老师发现这个小小的异常,一边问:“父母怎么没有来?”一边派人给孩子家里打电话。

孩子的父亲接到电话就急了:这两个人我正准备要辞,他们管我要六万块钱我没给,有可能要绑架我的孩子。

一会儿,孩子的父母开车过来了,那两个人赶紧跑了。

好在幼儿园警惕性高,父母与幼儿园的联系通畅。

常见妈妈接孩子时站在远远的地方,对孩子一招手,孩子就跑过去,因为认错妈妈或孩子导致宝宝走失,悔之已晚。

案例二:幼儿园管理不力
有个幼儿园买了大米,堆在那里还没发,老师紧急开会都走了,没人看护大米。

小朋友发现了院子里的“大米山”兴奋极了。

围着这个“大米山”就开始爬,爬到半截“山”倒了,其中一名小朋友的腿被压骨折了,这就属于幼儿园的责任事故。

因为小朋友是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责任能力的孩子,不知轻重,身体支撑不住五十斤大米的重量。

这是由于幼儿园管理不力,理应承担事故的完全民事责任。

更常见的是幼儿园的小朋友之间打闹出伤,如果老师没在场,没看见,就是教师责任事故。

如果老师管了,但没有有效制止,那么,老师仍然要承担责任。

需要提醒妈妈的是:班级孩子超员,让两个孩子挤在一块睡导致摔下;幼儿园在孩子的饭菜上省钱买劣质货;在孩子活动用具上用一些劣质、价廉的东西,聘一些低工资的没有安全意识和保教素质的教职员工,这样就容易把幼儿园办成一个不安全、充满危险的场所,不要选择这样的幼儿园。

案例三:家长幼儿园双方都有责任
幼儿园的汉白玉雕塑突然倒塌,正好压在一旁游戏的小朋友身上并把小朋友的脸砸破。

幼儿园说自己没责任:理由是当时已放学,家长自己带小朋友在园里玩,孩子的监护权已经转交到家长手中。

家长说:在幼儿园被磕你幼儿园就有责任。

法律判定是:幼儿园的孩子本身没有多大的劲,汉白玉雕塑能倒,说明是幼儿园放置雕塑不当,存在隐患,应当承担设施维护不当的责任。

孩子被砸是在家长接走以后发生,家长有监护不当责任。

家长幼儿园双方有责任。

按规定,幼儿园所有的建筑都必须牢固、安全。

比如,秋千离围墙近,小朋友在荡起时,把脚伸出别在围墙的铁栅栏上受伤,就属于设施上的问题。

再比如,滑梯已经有螺丝松动,准备过两天去修,偏偏就这两天出事了。

这些都要幼儿园承担设施维护不当的责任。

案例四:借裤子是侵权
幼儿园来了一个剧组拍戏,要借孩子的裤子。

老师想也没想就扒了一个小朋友的裤子给剧组了。

等妈妈来接孩子时,裤子还没有还回来。

与大人一样,宝宝的财产权也是不能任意处置。

不能认为,孩子的东西想借给谁就借给谁。

案例五:掩盖错误铸大祸
幼儿园最不可取的是掩盖错误。

曾经有孩子从双层床上摔下来,老师没有基本常识,看孩子昏昏欲睡就搂着孩子睡了,不把真相告诉家长。

第二天孩子昏昏沉沉直到出现昏迷的状态,送到医院一检查:脑骨裂。

骨裂处已有脑液外渗。

医生说,如果及时送到医院,治疗难度会小一些,预后会好一些。

出现了此类事故,教师被动在不论怎样补救,很难取得家长得原谅。

案例六:侵犯孩子人格尊严权
有人上幼儿园参观,看见一个宝宝没有吃饭,就问为什么。

老师回答:这是我们班的个别生。

这是侮辱性的语言。

还有老师向外人介绍:这是我们班上的“横路进二”。

随便给孩子取外号,是老师对儿童权利的忽视。

孩子回家告诉妈妈说:“老师说,你要是再淘气,我就把你踢到墙上当画看。

”幼儿园规程规定不许体罚孩子,可有的孩子在幼儿园很闹,老师就不让他参加活动,到外面站着去。

并且站很长时间,罚孩子干很重的活。

作为家长要把这些提出来。

注意,家长应该背着老师去跟园长交谈,不能当着孩子去找老师质证。

往往当着孩子的面老师会不承认,容易跟老师发生争吵,问题更不能解决。

人格尊严权是人身权的一种,可要求老师赔礼道歉。

案例七:家长隐瞒孩子患病
曾经有一个孩子对老师说:我不参加跑步。

老师没有同意,凭什么你不参加跑步呀?原来这个孩子没有汗腺,不出汗,最后晕倒在幼儿园。

还有的孩子午睡脱衣服的时候,旁边的小朋友推他一把,拉链把脸上划了一下,正好这孩子是斑痕体质,留下了疤,家长要求美容费用赔付,引起了纠纷。

出现类似的事情大多是因为有的家长怕幼儿园不要自己的孩子,故意隐瞒孩子的患病事实,那样一出问题就是大问题。

案例八:父母离异的孩子
父母离异,往往一方不许另一方上幼儿园看孩子。

作为老师来说,不可能听从某一方的意志,把父母的恩怨传给孩子。

没有父亲或者没有母亲,本身就有自卑感,如果再在幼儿园里大吵大闹,对孩子自尊心伤害很大。

案例九:摔断门牙
有一个孩子,在户外活动与小朋友奔跑时摔断了一颗门牙,当时老师就带孩子去医院检查和治疗,后来又多次去孩子家中看望孩子,给孩子买营养品。

一年以后,家长告幼儿园管理不力,致使孩子摔断门牙,要求幼儿园赔偿孩子美容费、精神损失费等等。

经法院审理家长败诉。

理由是:家长告幼儿园的诉讼期限超过规定时效。

小朋友在户外活动中摔断门牙是正常活动中的意外事故,幼儿园不存在管理不力的问题。

小朋友摔断乳牙并没有伤及牙床,不影响今后牙齿的萌出及生长。

法律上有一个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定。

如果幼儿园严格管理,列举出家长不满的某一件事幼儿园是怎么做的。

如果幼儿园确实没责任的话,幼儿园的举证就是法院判定的依据。

结语:
现如今的家长,有了更高的维权意识,孩子在幼儿园受到伤害,家长都要找幼儿园讨个说法。

作为幼儿园园长,有必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才能避免侵犯孩子的权利,也才能更好的解决家长为孩子维权的事件,保护幼儿园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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