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矿生产能力等相关生产要素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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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生产能力及核定标准核定资质管理办法

煤矿生产能力及核定标准核定资质管理办法

附件1发改运行[2006]819 号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加强和改善煤矿生产能力管理,规范煤矿生产行为,促进安全生产,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煤矿生产能力是指在一定时期内煤矿各生产系统(环节)所具备的煤炭综合生产能力,以万吨/年为计量单位。

煤矿生产能力以具有独立完整生产系统的煤矿(井)为对象。

一处具有独立完整生产系统的煤矿(井)对应一个生产能力。

第三条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依法生产;(二)促进煤矿安全生产;(三)推进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四)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第四条煤矿生产能力分为设计生产能力和核定生产能力。

设计生产能力是指由依法批准的煤矿设计所确定、施工单位据以建设竣工,并经验收合格,最终由煤炭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审查确认,在煤炭生产许可证上予以登记的生产能力.核定生产能力是指已依法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因地质和生产技术条件发生变化,致使煤炭生产许可证原登记的生产能力不符合实际,按照本办法规定经重新核实,最终由煤炭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审查确认,在煤炭生产许可证上予以变更登记的生产能力。

第五条煤炭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审查确认,在煤炭生产许可证上登记的生产能力(以下统称登记生产能力),是煤矿年度煤炭产量的最大值。

煤矿应当依据登记生产能力组织生产。

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应当依据登记生产能力实施监管.第六条国务院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煤矿生产能力监管的指导,并直接负责中央煤炭企业煤矿生产能力的监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以外的煤矿生产能力的监管.第二章设计生产能力第七条新建、改扩建煤矿和煤矿技术改造项目,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项目设计,提出设计生产能力。

第八条新建、改扩建煤矿和煤矿技术改造项目设计生产能力,应当按照国家关于煤矿设计的规定和规范,综合资源条件、开采技术和装备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

某煤矿公司生产能力核定报告

某煤矿公司生产能力核定报告

某煤矿公司⽣产能⼒核定报告⽬录第⼀章概述 (1)第⼀节核定⼯作的简要过程 (1)第⼆节核定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 (1)第三节核定主要系统环节及结果 (2)第四节最终确定的煤矿核定⽣产能⼒ (2)第⼆章煤矿基本概况 (2)第⼀节⾃然属性 (2)第⼆节矿井建设情况 (14)第三节煤矿⽣产现状 (14)第三章煤矿⽣产能⼒核定计算 (16)第⼀节资源储量核查 (16)第⼆节主井提升系统⽣产能⼒核定 (20)第三节副井提升系统能⼒核定 (23)第四节井下排⽔系统能⼒核定 (23)第五节供电系统能⼒核定 (25)第六节井下运输系统能⼒核定 (28)第七节采掘⼯作⾯能⼒核定 (30)第⼋节通风系统能⼒核定 (33)第九节地⾯⽣产能⼒系统核定 (54)第⼗节压风、灭尘、⽡斯抽排、通讯等系统核查情况 (55)⽡斯抽采达标煤量核定 (55)抽采达标能⼒核定 (65)第⼗⼀节安全程度、监测监控情况 (70)四章煤矿⽣产能⼒核定结果 (72)第⼀节各环节能⼒核定结果分析 (72)第⼆节煤炭资源保障程度分析 (72)第三节煤矿⽣产能⼒核定结果 (72)第五章问题与建议 (73)第⼀节各⽣产系统(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 (73)第⼆节建议采取的整改措施 (73)第⼀章概述第⼀节核定⼯作的简要过程本公司受⽩⼭市道清煤矿嘉懋公司六道江井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吉林省能源局关于进⼀步加强煤矿⽡斯防治⼯作的通知》(吉能煤炭【2012】238号⽂件,我单位组建了矿井⽣产能⼒核定⼩组,任命了核查组长,配备了有关专业⼈员和各专业技术专家。

本着合法、科学、公正的原则,以严格、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矿井的各主要⽣产系统能⼒进⾏核查与核定。

依据《煤矿⽡斯抽采达标暂⾏规定》的有关标准,严格按照⽡斯抽采达标煤量进⾏核定⽣产能⼒,并同时进⾏了抽采达标能⼒核定。

通过深⼊现场和井下、实地考察、统计分析、科学计算和分析,按《标准》规定,以煤矿最薄弱的⽣产系统能⼒为最终的核定⽣产能⼒。

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

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

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生产能力管理,提高煤矿生产效率,保障煤炭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环境,根据《煤矿安全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内煤矿生产能力管理活动。

第三条煤矿生产能力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计划和年度计划进行管控,确保产量不超过国家和年度计划,在不影响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最大化提高煤矿生产效率。

第四条煤矿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对生产能力的管理,做好生产计划与实际生产的对比、小平衡生产管理等工作,落实科学管理和量化考核的体系,不断提高生产管理水平。

第二章生产能力管理体系第五条煤矿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生产能力管理体系,包括以下要素:(一)确定生产计划和年度计划,确保生产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二)建立煤矿生产工艺流程图,制定标准化操作规程;(三)建立煤矿生产能力评估体系,科学评估煤矿的生产能力;(四)煤矿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生产能力跟踪监控机制,实时监控生产情况,及时调整生产计划;(五)建立煤矿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生产信息的集中收集、处理、分析和监管。

第三章生产计划和年度计划第六条煤矿生产计划应当根据国家计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包括以下内容:(一)确定煤矿运营时间;(二)制定煤矿生产方案;(三)建立矿井生产方案;(四)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

第七条年度计划应当根据国家计划和行业发展趋势制定,包括以下内容:(一)生产计划;(二)资金使用计划;(三)安全生产计划;(四)环保计划。

第四章年度计划考核第八条煤矿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对年度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包括以下内容:(一)全年生产能力完成情况;(二)费用使用情况;(三)环保情况;(四)安全生产情况。

第九条煤矿生产企业应当对年度计划的考核结果进行分析总结,对不足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第五章煤矿生产能力管理的困难及解决办法第十条煤矿生产能力管理过程中可能遇到以下困难:(一)生产计划与实际生产情况不符;(二)生产信息不全面、不准确;(三)生产过程发生意外导致生产停顿。

关于煤矿企业有关情况公示的通知.doc

关于煤矿企业有关情况公示的通知.doc

关于煤矿企业有关情况公示的通知各区县工商局:现将各局辖区内煤矿企业的有关情况网发你们,请你们核对后,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

宜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科二○○六年六月十九日全市煤矿企业有关情况公示企业所在地:翠屏区制表单位:宜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全市煤矿企业有关情况公示企业所在地:长宁县注:以上煤矿企业的有关情况仅为企业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情况,如有不实,欢迎知情者举报。

举报电话:8248497或区县局举报电话制表单位:宜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全市煤矿企业有关情况公示企业所在地:江安县注:以上煤矿企业的有关情况仅为企业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情况,如有不实,欢迎知情者举报。

举报电话:8248497或区县局举报电话制表单位:宜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全市煤矿企业有关情况公示企业所在地:南溪县注:以上煤矿企业的有关情况仅为企业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情况,如有不实,欢迎知情者举报。

举报电话:8248497或区县局举报电话制表单位:宜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全市煤矿企业有关情况公示企业所在地:屏山县注:以上煤矿企业的有关情况仅为企业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情况,如有不实,欢迎知情者举报。

举报电话:8248497或区县局举报电话制表单位:宜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全市煤矿企业有关情况公示企业所在地:宜宾县注:以上煤矿企业的有关情况仅为企业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情况,如有不实,欢迎知情者举报。

举报电话:8248497或区县局举报电话制表单位:宜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全市煤矿企业有关情况公示企业所在地:珙县全市煤矿企业有关情况公示企业所在地:珙县全市煤矿企业有关情况公示企业所在地:珙县全市煤矿企业有关情况公示企业所在地:珙县注:以上煤矿企业的有关情况仅为企业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情况,如有不实,欢迎知情者举报。

举报电话:8248497或区县局举报电话制表单位:宜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全市煤矿企业有关情况公示企业所在地:兴文县全市煤矿企业有关情况公示企业所在地:兴文县全市煤矿企业有关情况公示企业所在地:兴文县全市煤矿企业有关情况公示企业所在地:兴文县注:以上煤矿企业的有关情况仅为企业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情况,如有不实,欢迎知情者举报。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解读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解读

(三)有完善的生产、技术、安 全管理制度; (四)各安全、生产系统健全完 善,运行正常; (五)矿井(采场)生产布局合 理,生产技术装备等符合规定; (六)有完备的设计、图纸等资 料。
二、对工作天数和核定档次的要 求(标准第三条和第五条) 煤矿核定生产能力以万t/a为计量 单位,年工作日按330d计。
三、主要核定的内容(标准第四 条) 核定煤矿生产能力应当逐项核定 各主要生产系统(环节)的能力, 取其中最低能力为煤矿综合生产 能力,同时核查煤炭资源可采储 量和服务年限
井工矿主要核定主井提升系统、副 井提升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 井下运输系统、采掘工作面、通风 系统、瓦斯抽采系统和地面生产系 统的能力。矿井压风、防火、防尘、 通信、监测监控、降温制冷系统能 力和地面运输能力、选煤厂洗选能 力等作为参考依据,应当满足核定 生产能力的需要。
(三)《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严 禁采用放顶煤开采: (1)采用木支柱支护的工作面。 (2)采用金属摩擦支柱支护的工作 面。 (3)倾角大于30°的煤层采用单体 液压支柱支护的工作面。 (4)冲击地压煤层采用单体液压支 柱支护的工作面。
(5)煤层平均厚度小于4m的。 (6)采放比大于1:3的。 (7)采区或工作面回采率达不到矿 井设计规范规定的。 (8)煤层有煤(岩)和瓦斯(二氧化碳) 突出危险的。 (9)坚硬顶板、坚硬顶煤不易冒落, 且采取措施后冒放性仍然较差,顶板 垮落充填采空区的高度不大于采放 煤高度的。
(10)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采 放后有可能与地表水、老窑积水 和强含水层导通的。 (11)在高瓦斯矿井的易自燃煤 层,当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后,仍不 能保证本煤层瓦斯涌出量不大于 6m3/t或工作面最高风速不大于 4.Om/s的。
(四)“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 组织生产”: 1.矿井全年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 力的; 2.矿井月产量超过当月产量计划10% 的; 3.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布置3个(含3 个)以上回采工作面或5个(含5个)以 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的;

xxx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

xxx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

500WT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x煤矿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一日目录第一章矿井生产现状-------------------------------2 第二章资源储量核查-------------------------------3第三章采掘工作面能力核定-------------------------4第四章井下排水系统能力核定-----------------------7 第五章供电系统能力核定---------------------------12 第六章井下运输系统能力核定-----------------------20 第七章通风系统能力核定---------------------------28 第八章压风系统核查情况---------------------------42 第九章洗煤厂洗煤生产系统能力核定-----------------45 第十章地面生产系统能力核定-----------------------48 第十一章各系统能力核定结果-------------------------49第一章矿井生产现状一、主要生产系统、采掘工艺、开拓方式和开采方法、水平、采区划分。

矿井开拓方式为立井、斜井和平硐混合式开拓方式。

矿井现有一个开采水平〔####水平〕,一个准备水平〔####水平〕。

##x水平现分南北两大区,其中南区又分四个采区,一、二、四采区已采完,现三采区正在回撤,预计2011年年底完毕;北区分为五采区、六采区,现五采区为生产采区,六采区为准备采区。

矿井采用走向长壁式综合机械化采煤法,全部跨落法管理顶板。

采掘全部实现了综合机械化作业。

二、矿井队组在册情况回采队:两个开掘头:十个〔掘进头6个,开拓头4个〕三、近几年生产完成情况矿井2008年完成产量300万t;2009年完成产量268.9万t;2010年完成产量300万t;2011年截止目前完成283万吨,预计完成产量330万t 。

煤矿生产能力登记信息模板

煤矿生产能力登记信息模板
生产能力基本信息
A、基本信息 煤矿编号: 填报日期: 矿井名称: 矿长手机号: 编号: 有效终止日期: 编号: 有效终止日期: 编号: 有效终止日期: 编号: 有效终止日期: 建井日期: 设计服务年限(年): 现核定生产能力(万吨/年): 开采上限(m): 煤层倾角(度): 正常涌水量(m³/h): 煤尘爆炸性: 地温(℃): 资源储量(万吨): 剩余储量(万吨): 开拓方式: X坐标: 采区个数: 采区名称: 掘进工艺: 煤层生产能力(t/m²) : 副井深度(m): 辅助运输方式: 排水方式: 全矿平均负荷(KVA): 特种作业人员数量(人): 设计生产能力(万吨/年): 批准时间: 企业名称: 矿长姓名: 详细地址: B、采矿许可证 发证机关: C、安全生产许可证 发证机关: D、矿长安全资格证 发证机关: E、营业执照 发证机关: 投产日期: 竣工验收机关: 核定时剩余服务年限(年): 开采下限(m): 地质构造类型: 最大涌水量(m³/h): 自然发火倾向性: 冲击地压倾向: 储量(万吨): 设计采区回采率(%): 现生产水平(m): F、主井坐标 Y坐标: 回采工作面平均个数: 掘进工作面平均个数: 主井深度(m): 副井提升方式: 通风方式: 综合排水能力(m³/h): 从业人员总数(人): 工程技术人员数量(人): G、能力信息 验收批准时间:
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审核人: 审核时间:
K、安全生产条件 煤矿安全评估等级:
单位公章:
信息
法定代表人: 经济类型: 邮政编码: 有效起始日期:证 有效起始日期:证 有 Nhomakorabea起始日期:
有效起始日期: 设计生产能力(万吨/年): 验收批准文号: 井田面积(km²): 批准开采煤层: 水文地质类型: 瓦斯鉴定等级: 最短发火期(天): 目前开采最深水平及作业点标高: 剩余资源储量(万吨): 目前实际采区回采率(%): 井筒个数: Z坐标: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随着经济的发展,能源资源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其中以煤炭资源的需求最为突出。

而煤炭资源开采的核心——煤炭矿山,也成为了国家重点关注的领域之一。

为提高煤炭矿山的安全、效益和可持续发展,我国规定了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用于准确评估煤矿生产能力、从而提高其利润空间和核心竞争力。

一、煤炭矿山生产能力核定报告是什么?煤炭矿山生产能力核定报告,简称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是煤炭资源开采的法定管理文书。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涉及到煤矿生产能力核定、调整产量、安全生产标准以及劳动生产率等问题,是煤矿安全生产和生产经营的基础性工作。

二、煤炭矿山生产能力核定报告的执行根据我国煤炭资源管理法规定,所有拥有煤炭资源的开采企业必须制定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

这份报告需提交至上级资源煤炭主管部门,以便对煤矿生产能力进行审核。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应基于实际情况,精准反映煤炭矿山的综合能力,主要核定以下项目:1、生产设备及完整生产线的数量和状况;2、现有资源储量的数量;3、生产设备和人员的运用效率;4、煤炭矿山的安全生产标准;5、煤炭矿山的劳动生产率。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需按照国家技术标准编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煤炭矿山生产能力核定报告的作用根据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可以精准核算煤炭矿山的生产能力和潜能,从而制订出更为科学、准确的生产计划和安全生产标准。

此外,煤炭矿山生产能力核定报告还可以达到以下效果:1、评估煤炭资源的储量和产出可能,核实煤炭资源的质量和数量;2、指导煤炭矿山科学利用资源,提高资源的开采效率;3、保障煤炭矿山安全生产的合理运营;4、理清煤炭矿山的企业融资,帮助企业制定“科学”的姿势;5、发挥煤炭行业的战略作用,带动冶金、电力、化工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四、煤炭矿山生产能力核定报告存在的问题1、数据不够准确:有些煤矿受到一些人为因素的影响,导致数据不够准确。

例如,一些煤矿不遵守法律法规,天然气、水文、地质等数据一直没有通过采样和试验等真正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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