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培训讲义精校版解析
《合同法培训》课件

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生效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成立后,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 件即产生法律效力。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合同变 更或解除的情形,当事人可以协商一 致变更或解除合同。
合同的履行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 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 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 协助、保密等义务。
详细描述
合同法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代罗马法中的契约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法律的完善, 各国合同法逐渐形成和完善。现代合同法的发展趋势是更加注重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 强调合同的公平性和正义性。同时,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合同法也在不断适应新的交
易形式和交易规则,不断完善和发展。
01
合同的种类与形式
合同的种类
01
合同的变更、解除 与终止
合同的变更
合同变更的定义
合同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后,尚 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前,当事 人就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
的行为。
合同变更的情形
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全部或 部分修改、补充或排除。常见的 合同变更情形包括修改合同条款 、增加或减少合同标的、变更履
行方式等。
合同变更的效力
救济途径
协商解决
合同双方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争议。
调解解决
通过第三方调解机构调 解解决争议。
仲裁解决
合同双方同意将争议提 交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诉讼解决
合同双方无法协商解决 争议时,可以向法院提
起诉讼。
01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 式
和解
总结词
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解决争议
详细描述
和解是合同争议解决的一种方式,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协议,从而解决 争议。和解具有快速、简便、灵活的特点,有利于维护双方的关系。
合同培训讲义

合同培训讲义第一部分合同的概念一、合同的概念《合同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天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革、终止平易近事权力义务关系的协定。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定,有用其他司法的规定。
解读:1.1 该概念所揭示的合同法原则。
1.1.1 “平等”一词揭示了合同法的“平等原则”;1.1.2 “平易近事”一词揭示了合同法的“自愿原则”;1.2 该概念明白签订合同的主体有:天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1.2.1天然人:基于出身而为平易近事权力和义务主体的人。
天然人的才能包含权力才能和行动才能。
依照一小我是否具有正常的熟悉及确信才能以及损掉这种才能的程度,把天然人分为有行动才能人、无行动才能人和限制行动才能人。
①有行动才能人。
在司法上能为完全有效的司法行动的人。
平日以精力健全的成年工资有行动才能人。
《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公平易近法公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平易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平易近事行动才能,能够自力进行平易近事活动,是完全平易近事行动才能人。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平易近,以本身的劳动收入为重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平易近事行动才能人。
②无行动才能人。
不克不及为有效司法行动的人。
他们不克不及因其所为司法行动取得权力和承担义务。
一样包含:少小人;不克不及自力处理本身事务,经法院宣布为损掉行动才能的精力病患者。
《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公平易近法公则》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克不及辨认本身行动的精力病工资无平易近事行动才能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平易近事活动。
同时规定,无行动才能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③限制行动才能人。
只有部分行动才能的人。
公平易近已达到必定年纪而未达法定成年年纪,或者公平易近虽达法定成年年纪但患有不克不及完全辨认本身行动的精力病,不克不及自力进行全部平易近事活动,只能进行部分平易近事活动的才能。
上述两种人,统称为限制平易近事行动才能人。
《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公平易近法公则》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平易近事行动才能人,能够进行与他的年纪、智力相适应的平易近事活动;其他平易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赞成。
合同法讲义 最强整理版.doc

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其特征为:①是一种合意;②是发生法律上效果的双方民事行为;③是发生民法上效果的民事行为。
2合同的要素:①合同的成立必须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②各方当事人须互相作出意思表示;③各个意思表示是一致的,也就是说当事人达成了一致的协议。
3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
无名合同: 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的名称与规则的合同。
法律适用:在适用法律时,有名合同直接适用合同法的规定,无名合同则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合同法分则或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
4双务合同:是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
单务合同:是合同当事人仅有一方负担给付义务的合同。
在法律上区分单、双务合同的意义:①在是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方面不同;②在风险的负担上是不同的:③因一方的过错所致合同不履行的后果不同。
5有偿合同:是指一方通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给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
无偿合同:是一方给付对方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并不支付任何报酬的合同。
其区分的意义:①确定某些合同的性质;②义务的内容不同;③主体要求不同。
6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其区别: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起合同即告成立,实践合同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才能成立。
7为订约人自己订立的合同:是指订约当事人订立合同是为自己设定权利,使自己直接取得和享有某种利益。
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是指在特殊情况下,订约当事人并非为了自己设定权利而是为第三人的利益订立合同,合同将对第三人发生效力。
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的特征:①第三人不是订约当事人,他不必在合同上签字,也不需要通过其代理人参与缔约;②此种合同只能给第三者设定权利,而不能为其设定义务;③此种合同的订立,事先无需通知或征得第三人的同意。
《合同法》培训讲稿共36页文档

35、不要以为自己成功一次就可以了 ,也不 要以为 过只有永远躺在泥坑里的人,才不会再掉进坑里。——黑格尔 32、希望的灯一旦熄灭,生活刹那间变成了一片黑暗。——普列姆昌德 33、希望是人生的乳母。——科策布 34、形成天才的决定因素应该是勤奋。——郭沫若 35、学到很多东西的诀窍,就是一下子不要学很多。——洛克
《合同法》培训讲稿
31、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 穿。(名 言网) 32、我不想听失意者的哭泣,抱怨者 的牢骚 ,这是 羊群中 的瘟疫 ,我不 能被它 传染。 我要尽 量避免 绝望, 辛勤耕 耘,忍 受苦楚 。我一 试再试 ,争取 每天的 成功, 避免以 失败收 常在别 人停滞 不前时 ,我继 续拼搏 。
《合同法》培训讲座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按照约定的比例 或法律的规定,对违约行为承担按份责任。
连带责任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对违约行为承担 连带责任,即一方违约时,守约方可以向 其中一方或双方同时主张权利。
单独责任
一方当事人对自己的违约行为独立承担责 任。
05
合同争议解决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协商
双方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解决争议。
06
合同法实践案例分析
案例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总结词
合同履行问题
详细描述
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涉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卖方未能按约定 时间交付房屋,买方要求解除合同并索赔。
案例分析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房屋构成违约,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法院最终判决卖方赔偿买方损失。
案例二:劳动合同纠纷
总结词
劳动权益保护
详细描述
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例,涉及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不公平待遇,如 加班工资未支付、晋升机会被剥夺等。
案例分析
劳动者有权要求雇主支付加班工资、提供合理的晋升机会等。法院最 终判决雇主赔偿劳动者损失,并给予相应的劳动权益保护。
案例三: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01
总结词
货物损失赔偿
02
详细描述
一起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例,涉及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损失,
合同法培训讲座
contents
目录
• 合同法概述 • 合同的种类和形式 • 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 合同违约与救济 • 合同争议解决 • 合同法实践案例分析
01
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的定义和特点
定义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设立 、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合同法基础知识培训

A
C
B
合同主体常见问题及案例分析
合同主体风险防范要点
二
(1)审查主体: 法人:审查营业执照、经营状况、信誉状况、资质等级等情况 非法人单位:审查其是否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其从属的法人单位的资格及授权。 自然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保证人:主体资格的合法性,与其保证责任向对应的资质。 代理人: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其他:特殊行业的当事人,需要审查对方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特定行业相关资质证明等。 (2)认清主体的身份
合同法 基础知识培训
2018
Contract Law
合同的概述
如何订立合同
合同的履行
合同履行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目录
一
二
三
四
一
合同的概述
(1)合同的概念:我国《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如何订立合同
二
标准合同的条款
《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给付关系)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报酬; (6)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是合同的必要条款,必须在合同中明确。
(2)合同的特点:合同中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并应坚持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合同主要风险点: Δ 合同的主体 Δ 合同的标的 Δ 合同的权利义务 Δ 合同的履行 Δ 违约 Δ 档案管理
买
卖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要约
承诺
二
如何订立合同
合同法培训ppt课件讲解学习共59页文档

16、自己选择的路、跪着也要把它走 完。 17、一般情况下)不想三年以后的事, 只想现 在的事 。现在 有成就 ,以后 才能更 辉煌。
18、敢于向黑暗宣战的人,心里必须 充满光 明。 19、学习的关键--重复。
20、懦弱的人只会裹足不前,莽撞的 人只能 引为烧 身,只 有真正 勇敢的 人才能 所向披 靡。
Hale Waihona Puke 61、奢侈是舒适的,否则就不是奢侈 。——CocoCha nel 62、少而好学,如日出之阳;壮而好学 ,如日 中之光 ;志而 好学, 如炳烛 之光。 ——刘 向 63、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 ——孔 丘 64、人生就是学校。在那里,与其说好 的教师 是幸福 ,不如 说好的 教师是 不幸。 ——海 贝尔 65、接受挑战,就可以享受胜利的喜悦 。——杰纳勒 尔·乔治·S·巴顿
谢谢!
《合同法》解析课件

《合同法》与其他法律法规的关系
《合同法》与《民法典》
作为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法》与《民法典》在调整 平等主体间的关系上具有密切联系,两者相辅相成,共同维 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合同法》与《经济法》
在经济活动中,合同是重要的法律关系载体。《合同法》与 《经济法》在规范经济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方面具有共同的 目标,两者在实践中相互补充。
古代合同法
古代法律中关于合同行为的规范 ,强调契约的神圣性和强制执行
。
近代合同法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合同法 逐渐强调契约自由和个人权利的保 护。
现代合同法
在现代社会中,合同法更加注重公 平正义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同 时强调合同正义和实质平等。
02
《合同法》的主要内容
合同的种类与形式
01
02
03
案例结论
在本案中,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应当在解除合同后,
按照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如退还预付款、支付违约金等。
THANK YOU
感谢各位观看
03
04
口头合同
通过口头约定的合同,常见于 日常生活和商业交易中。
书面合同
以书面形式达成的合同,具有 法律效力,常见于重要或长期
的商业交易。
电子合同
通过电子方式达成的合同,随 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越来越
常见。
格式合同
一方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 合同,相对方只有接受或不接
受的选择。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要约与承诺
互联网纠纷解决机制
《合同法》需要与互联网纠纷解决机 制相适应,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 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05
《合同法》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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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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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的分类
(一)以法律是否设有规范并赋予一个特定 的名称为标准:
有名合同(典型合同) 15种
无名合同(非典型合同)
如宾馆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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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名合同
1、买卖合同2、供用电、水、气、热力 合同 3、赠与合同4、借款合同 5、租赁 合同 6、融资租赁合同7、承揽合同 8、 建设工程合同 9、运输合同10、技术合 同11、保管合同12、仓储合同13、委托 合同 14、行纪合同15、居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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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意思自治原则(自愿原则)
1、合同当事人有依法缔结合同的自 由;
2、合同当事人有选择合同相对人、 合同内容和履约方式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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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公平原则 1、平等原则 地位平等 权利义务的分配平等 合同主体受法律平等保护 2、公平原则 正当行使权利,兼顾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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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诺
1、承诺的概念和条件 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的构成要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3、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4、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5、承诺的方式符合要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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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承诺的撤回
在承诺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前,承诺 人宣告取消承诺的意思表示。
——已生效的要约
要约不得撤消的两种情况: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 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 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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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失效
拒绝要约的用纸到达要约人 要约人依法撤销邀约 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受要约人对邀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
一、合同的订立程序 (一)要约
1、要约的概念和有效条件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他方发出的希望以一定条件订立合 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人-------受要约人
有效条件
1、要约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向受要约人作出;
3、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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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1976年) (三)我国合同制度的发展成熟阶段
(1978年----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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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甲盛情邀请乙共进晚餐,乙愉快地答应。二 人之间是否成立合同? 如果乙没有依约赴 宴,甲是否可以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例外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 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四章 合同法
主要内容:
合同及合同法概述 合同的成立 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履行 合同的担保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合同的终止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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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甲向乙买车,价金5万元,甲不知其妻已付款, 复开具即期支票予乙之会计。甲驾车回家途中不 慎撞伤丙而逃逸,路人丁送丙赴医救治,支出医 药费5000元。
要约对受要约人的效力 受要约人在要约发生效力时取得承诺的 资格。
2 要约的撤回
要约人在发出要约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 之前,宣告取消要约的意思表示。
——未生效的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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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的撤销
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承诺前,要约人 将该要约取消,从而消灭要约效力的 意思表示。
承诺可以撤回, 但撤回承诺的 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 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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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根据合同是否需要特定 的形式和手续来划分
要式合同
不要式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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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以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 为标准,将合同分为
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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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合同(如担保合 同,抵押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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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立法概况 (一)我国合同制度的初创阶段
(1950年——1965年) (二)我国合同制度的停滞阶段
试分析案件中的法律关系
共有4个法律关系:
甲向乙购买车,成立买卖合同。买受人甲得向出卖人 乙请求交付该车,并移转其所有权;出卖人乙得向买受 人甲请求支付价金及受领标的物。
甲不知其妻已付价款,复开支票予乙之会计,乙系无 法律上原因而受利益,致甲受损害,应成立不当得利。 甲得向已请求返还其所受之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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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信用原则 1、合同订立时,当事人负有先合同义务; 2、合同履行时,当事人应同时履行附随义; 3、合同履行后,应负后合同义务; 公序良俗原则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如订立以犯罪或帮助犯罪行为为内容的合同;
2、尊重社会公德
如以非法同居为条件进行财产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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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根据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
双务合同 单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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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根据当事人取得权益是否须支付相应代价为标 准
有偿合同(例 如买卖合同)
无偿合同(例 如赠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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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根据合同成立是否须交付标的物 或完成其他给付
诺成合同
实践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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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的形式 口头:对话或电话 书面:信件、电报、传真等
2、要约邀请(要约引诱) 又称为要约引诱,是指当事人一方发出
的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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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邀请
甲
乙
要约
甲
乙
承诺
甲
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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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约的法律效力
生效时间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要约对要约人的效力 要约一经生效,要约人即受到要约的拘 束,不得随意撤回、撤销或对要约加以 限制、变更和扩张。
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 义务关系的协议。 如买卖关系、租赁关系。
2021/1/27
4
(二)合同的特征
1、合同的行为特征
合同是一种民事行为,是双方民事行为。
2、主体特征
合同是地位平等的法律主体之间的法律行为。
3、目的特征 以产生、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4、合同的当事人是一种债的关系 5、合同是商品交换的法律形式
20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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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驾车不慎撞伤丙,系因过失不法侵害他人权利, 应成立侵权行为。丙得向甲请求损害赔偿。
丁救治丙,系无法律上之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 务,应成立无因管理。丁得向丙请求偿还其所 支出之医药费5000元。
20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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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一)概念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