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地税征期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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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日
1-13 日
申报缴纳资源税、 按期汇总缴纳纳税人和电子应税凭证纳税人申报缴 纳印花税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独 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 按季度申报缴纳的土地增值税预缴税款 地税无应纳税(费)款申报
征期内 1 至 3 日为节假日,顺延 3 天至 13 日
1-18 日 1-18 日
申报后三日内
征期内 1 至 3 日为节假日,顺延 3 天至 18 日
1月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1-30 日 1-30 日
特定行业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 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申报缴纳资源税、 按期汇总缴纳纳税人和电子应税凭证纳税人申报缴 纳印花税
2月
1-17 日
1-17 日
7 至 13 日为节假日,顺延至 17 日

1-22 日 1-22 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 征期内 7 至 13 日为节假日,顺延 7 天至 22 日 收印花税
地税无应纳税(费)款申报
1-10 日
1-10 日
申报缴纳资源税、 按期汇总缴纳纳税人和电子应税凭证纳税人申报缴 纳印花税
3月
1-15 日
1-15 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 收印花税
地税无应纳税(费)款申报
1 月 1 日到 3 月 31 日
2015 年“年所得 12 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个人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分次取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合伙人、 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 在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年度汇总纳税 申报 申报缴纳资源税、 按期汇总缴纳纳税人和电子应税凭证纳税人申报缴 纳印花税
1-13 日
1-13 日
征期内 2 至 4 日为节假日,顺延 3 天至 13 日
4月
1-18 日
1-18 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 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核 定征收印花税 征期内 2 至 4 日为节假日,顺延 3 天至 18 日
申报后三日内
按季度申报缴纳的土地增值税预缴税款 地税无应纳税(费)款申报
5月
1-10 日
1-10 日
申报缴纳资源税、 按期汇总缴纳纳税人和电子应税凭证纳税人申报缴 纳印花税

1-16 日 1-16 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 征期最后一日为周日,顺延至周一 16 日 收印花税
地税无应纳税(费)款申报
1 月 1 日到 5 月 31 日
2015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1-12 日
1-12 日
申报缴纳资源税、 按期汇总缴纳纳税人和电子应税凭证纳税人申报缴 纳印花税
征期最后一日为节假日,顺延至周日 12 日
6月
1-20 日 1-20 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征期内 9 至 11 日为节假日,顺延 3 天至 18 日 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 为周六,顺延至周一 20 日 收印花税

地税无应纳税(费)款申报
1-11 日
1-11 日
申报缴纳资源税、 按期汇总缴纳纳税人和电子应税凭证纳税人申报缴 纳印花税
征期最后一日为周日,顺延至周一 11 日
7月
1-15 日
1-15 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独 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
申报后三日内
按季度申报缴纳的土地增值税预缴税款 地税无应纳税(费)款申报
8月
1-10 日
1-10 日
申报缴纳资源税、 按期汇总缴纳纳税人和电子应税凭证纳税人申报缴 纳印花税

1-15 日 1-15 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 收印花税
地税无应纳税(费)款申报
1-12 日
1-12 日
申报缴纳资源税、 按期汇总缴纳纳税人和电子应税凭证纳税人申报缴 纳印花税
征期最后一日为周六,顺延至周一 12 日
9月
1-18 日 1-18 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 收印花税 征期最后一日为节假日,顺延至周日 18 日
地税无应纳税(费)款申报

1-17 日 1-20 日
1-17 日 1-20 日
申报缴纳资源税、 按期汇总缴纳纳税人和电子应税凭证纳税人申报缴 纳印花税 申报缴纳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征期内 1 至 7 日为节假日,顺延 7 天至 17 日
10 月
1-24 日
1-24 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 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核 定征收印花税 征期内 1 至 7 日为节假日, 顺延 7 日至 22 日为 周六,顺延至周一 24 日
申报后三日内
按季度申报缴纳的土地增值税预缴税款 地税无应纳税(费)款申报
11 月
1-10 日
1-10 日
申报缴纳资源税、 按期汇总缴纳纳税人和电子应税凭证纳税人申报缴 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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