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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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1. 范围本规程规定了发电设备可靠性的统计及评价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发电企业(火电厂、水电厂(站)、蓄能水电厂、核电站、燃气轮电站)发电能力的可靠性评估。

2 基本要求2.1 发电设备(以下如无特指,机组、辅助设备统称设备)可靠性,是指设备在规定条件下、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功能的能力。

2.2 本标准指标评价所要求的各种基础数据报告,必须准确、及时、完整地反映设备的真实情况。

2.3 “发电设备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程序、事件编码、单位代码,由“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编制,全国统一使用。

2.4 发电厂(站)或机组,不论其产权所属,均应纳入全国电力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实施行业管理。

3 状态划分3.1 发电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状态划分⎧全出力运行∣ (FS)∣⎧运行-∣⎧计划降低出力运行(IPD)∣ (S) ∣∣⎧第1类非计划降低出力运行(IUD1)∣∣降低出力运行-∣∣第2类非计划降低出力运行(IUD2)∣⎩ (IUND) ⎩非计划降低出力运行-∣第3类非计划降低出力运行(IUD3) ⎧可用-∣ (IUD) ⎩第4类非计划降低出力运行(IUD4)∣(A) ∣∣∣∣∣⎧全出力备用(FR)∣⎩备用-∣∣ (R) ∣⎧计划降低出力备用(RPD)∣⎩降低出力备用-∣⎧第1类非计划降低出力备用(RUD1)∣ (RUND) ⎩非计划降低出力备用-∣第2类非计划降低出力备用(RUD2)∣ (RUD) ∣第3类非计划降低出力备用(RUD3)∣⎩第4类非计划降低出力备用(RUD4)∣⎧在使用-∣∣(ACT) ∣∣∣∣∣⎧大修停运(PO1)∣∣⎧计划停运-∣小修停运(PO2)机∣∣∣ (PO) ⎩节日检修和公用系统计划检修停运(PO3)组∣∣∣--∣⎩不可用-∣状∣ (U) ∣态∣∣⎧第1类非计划停运(UO1)⎫∣∣∣第2类非计划停运(UO2)∣-强迫停运(FO)∣⎩非计划停运-∣第3类非计划停运(UO3)⎭∣ (UO) ∣第4类非计划停运(UO4)∣⎩第5类非计划停运(UO5)∣∣∣∣∣⎩停用(IACT)3.2辅助设备的状态划分⎧运行(S)⎧可用(A)-∣∣⎩备用(R)辅助设备状态-∣⎧大修(PO)1∣⎧计划停运(PO)-∣小)修(PO2⎩不可用(U)-∣⎩定)期维修(PO3⎩非计划停运(UO)4 状态定义4.1在使用(ACT)―设备处于要进行统计评价的状态。

风力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风力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1 范围1.1 本规程规定了风力发电设备可靠性的统计办法和评价指标。

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风力发电企业发电能力的可靠性评价。

1.2 风力发电设备的可靠性统计评价包括风电机组的可靠性统计评价和风电场的可靠性统计评价两部分。

1.3 风电机组的可靠性统计评价范围以风电机组出口主开关为界,包括风轮、传动变速系统、发电机系统、液压系统、偏航系统、控制系统、通讯系统以及相应的辅助系统。

1.4 风电场的可靠性统计评价范围包括风电场内的所有发电设备,除了风电机组外,还包括箱变、汇流线路、主变等,及其相应的附属、辅助设备,公用系统和设施。

2 基本要求2.1 本规程中指标评价所要求的各种基础数据报告,必须尊重科学、事实求是、严肃认真、全面而客观地反应风力发电设备的真实情况,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2.2 与本规程配套使用的“风电设备可靠性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及相关代码,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编制,全国统一使用。

3状态划分风电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状态划分如下:运行(S)可用(A)调度停运备用备用(DR)(R)场内原因受累停运备用在使用受累停运备用(PRI)(ACT)(PR) 场外原因受累停运备用(PRO)计划停运不可用(U) (PO)非计划停运(UO)4 状态定义4.1 在使用(ACT)——机组处于要进行统计评价的状态。

在使用状态分为可用(A)和不可用(U)。

4.2 可用(A)——机组处于能够执行预定功能的状态,而不论其是否在运行,也不论其提供了多少出力。

可用状态分为运行(S)和备用(R)。

4.2.1 运行(S)——机组在电气上处于联接到电力系统的状态,或虽未联接到电力系统但在风速条件满足时,可以自动联接到电力系统的状态。

机组在运行状态时,可以是带出力运行,也可以是因风速过高或过低没有出力。

4.2.2 备用(R)——机组处于可用,但不在运行状态。

备用可分为调度停运备用(DR)和受累停运备用(PR)。

《燃气轮机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燃气轮机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燃气轮机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燃气轮机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是指对燃气轮机发电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进行评估和监测的一项规范性文件。

该规程旨在确保燃气轮机发电设备在运行过程中能够稳定可靠地工作,提高发电设备的运行效率和经济性,同时减少故障和维修的次数,降低维修成本。

一、规程的适用范围该规程适用于燃气轮机发电设备的所有类型和规模,包括独立运行的燃气轮机发电装置和与电力系统相连的燃气轮机发电装置。

二、评价指标和标准1.故障率:评估燃气轮机发电设备发生故障的频率和程度。

指标为单位时间内设备故障的次数。

标准:故障率应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2.可用性:评估燃气轮机发电设备能够稳定工作的能力。

指标为设备工作时间占总时间的比例。

标准:可用性应高于90%。

3.维修时间:评估燃气轮机发电设备维修所需的时间。

指标为设备因维修而停机的时间。

标准:维修时间应尽量短,且不超过行业平均水平。

4.预防性维修:评估燃气轮机发电设备进行计划性维护的频率和程度。

指标为单位时间内进行预防性维修的次数。

标准:预防性维修应按照设备厂家的建议进行,不超过频率的限制。

三、评价方法和要求1.数据收集和分析:对燃气轮机发电设备的运行数据进行收集和分析,包括故障记录、维修记录和工作时间记录等。

要求:数据的收集应准确、全面,可以通过设备自动监测系统或人工记录及时收集相关数据。

2.故障分析:对燃气轮机发电设备的故障原因进行分析,找出故障的根本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要求:故障分析应科学、系统,包括对故障的发生频率、故障的类型、故障的影响等方面的分析。

3.可靠性评价:对燃气轮机发电设备的可靠性进行定量评估,以评估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水平。

要求:可靠性评价可以采用常用的评价方法,如故障树分析、可靠性增长模型等。

四、监测和改进措施1.设备监测:对燃气轮机发电设备进行实时监测,包括温度、压力、振动等参数的监测,及时发现设备异常情况。

要求:设备监测系统应可靠、准确,故障的报警信息及时准确。

风力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试行)讲解

风力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试行)讲解

1 范围1.1 本规程规定了风力发电设备可靠性的统计办法和评价指标。

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风力发电企业发电能力的可靠性评价。

1.2 风力发电设备的可靠性统计评价包括风电机组的可靠性统计评价和风电场的可靠性统计评价两部分。

1.3 风电机组的可靠性统计评价范围以风电机组出口主开关为界,包括风轮、传动变速系统、发电机系统、液压系统、偏航系统、控制系统、通讯系统以及相应的辅助系统。

1.4 风电场的可靠性统计评价范围包括风电场内的所有发电设备,除了风电机组外,还包括箱变、汇流线路、主变等,及其相应的附属、辅助设备,公用系统和设施。

2 基本要求2.1 本规程中指标评价所要求的各种基础数据报告,必须尊重科学、事实求是、严肃认真、全面而客观地反应风力发电设备的真实情况,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2.2 与本规程配套使用的“风电设备可靠性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及相关代码,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编制,全国统一使用。

3状态划分风电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状态划分如下:运行(S)可用(A)备用(DR)(R)场内原因受累停运备用在使用(PRI)(ACT)(PR) 场外原因受累停运备用(PRO)计划停运不可用(U) (PO)非计划停运(UO)4 状态定义4.1 在使用(ACT)——机组处于要进行统计评价的状态。

在使用状态分为可用(A)和不可用(U)。

4.2 可用(A)——机组处于能够执行预定功能的状态,而不论其是否在运行,也不论其提供了多少出力。

可用状态分为运行(S)和备用(R)。

4.2.1 运行(S)——机组在电气上处于联接到电力系统的状态,或虽未联接到电力系统但在风速条件满足时,可以自动联接到电力系统的状态。

机组在运行状态时,可以是带出力运行,也可以是因风速过高或过低没有出力。

4.2.2 备用(R)——机组处于可用,但不在运行状态。

备用可分为调度停运备用(DR)和受累停运备用(PR)。

4.2.2.1 调度停运备用(DR)——机组本身可用,但因电力系统需要,执行调度命令的停运状态。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全部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全部

包括非计划降低出力运行和非计划降低出力备
用小时数。
2.8.12 降低出力等效停运小时
机组降低出力小时折合成毛最大容量计算的停运
小时数。
D T E
i
i i
GMC
2.8.13 统计台年
一台设备的统计期间小时数或多台设备统计期间
小时数之和除以8760h。
PH PH 对一台设备: UY 对多台设备: UY 8760 8760
强迫停运(FO)
运行(S) 可用 (A) 辅助设备状态 不可用 (U) 非计划停运(UO)
备用(R) 计划停运(PO)
大修(PO1) 小修(PO2) 定期维护(SM)
小结:
可用(A)=运行(S)+备用(R)
不可用(U)=计划停运(PO)+非计划停运(UO) 降出力(UND,运行、备用)=计划降出力(PD) +1---4类非计划降出力(UD) 计划停运(PO)=PO1+PO2+PO3(SM)
全出力备用 (FR)
备用 (R) 降低出力备用 (RUND) 非计划降低 出力备用 (RUD) 计划降低 出力备用(RPD) 第1类非计划降低出力备用(RUD1) 第2类非计划降低出力备用(RUD2) 第3类非计划降低出力备用(RUD3) 第4类非计划降低出力备用(RUD4)
大修停运(PO1)
计划停运 (PO) 不可用 ( u) 非计划停运 (UO) 小修停运(PO2) 节日检修和公用系统计划检修停运(PO3) 第1类非计划停运(UO1) 第2类非计划停运(UO2) 第3类非计划停运(UO3) 第4类非计划停运(UO4) 第5类非计划停运(UO5)
态。
上述1-3类非计划停运状态称为强迫停运。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202406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202406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202406发电设备的可靠性评价规程是一项重要的规定,对于确保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供电的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将对该规程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可靠性评价是指通过对发电设备的性能、故障率、维修时间等指标进行量化分析,来评估其在特定条件下的可靠性水平。

这些指标可以用来判断设备在使用中是否存在故障的风险,以及故障发生后恢复正常运行所需的时间。

在可靠性评价规程中,首先需要确定评价的范围和目标。

评价范围通常包括发电设备的各个部分,如发电机组、控制系统、冷却系统等,以及相关的维修设备和备件。

评价的目标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具体规定,如提高设备的可靠性水平、减少故障的发生次数等。

其次,可靠性评价规程的核心内容是指标的选择和分析方法的确定。

在选择指标时,应综合考虑设备的型号、年限、使用环境等因素,确定合适的指标来反映设备的可靠性水平。

常用的指标有故障率、平均无故障时间(MTTF)、平均修复时间(MTTR)等。

在分析方法方面,根据设备的特点和评价的目标,可以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评估。

常用的方法有故障树分析、可靠性块图法等。

故障树分析是通过分析设备故障的逻辑关系,确定故障的发生概率和影响程度,从而评估设备的可靠性水平。

可靠性块图法是将设备拆分成多个子系统,然后通过计算子系统的可靠性指标,进而求得整个系统的可靠性指标。

最后,可靠性评价规程还应包括对评价结果的处理和使用方式的规定。

评价结果应以可视化的形式进行展示,如故障概率曲线、可靠度曲线等,方便用户进行直观的理解。

同时,评价结果还可以用来制定设备的维护计划、备件的储备计划等,以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运行效率。

总之,发电设备的可靠性评价规程是一项重要的工作,通过对设备的性能和故障率等指标进行分析,可以帮助电力系统运营者评估设备的可靠性水平,制定合理的维护计划,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性。

在实际应用中,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以适应不同情况下的评价需求。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发电设备的可靠性,提高其运行效率和安全性,拟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各类发电设备的可靠性评价,包括燃油发电机组、水电发电机组、风力发电机组等。

第三条发电设备在评价中应遵循科学、公正、客观、可行的原则,确保评价结果的可靠和有效。

第二章评价内容第四条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设备的技术指标2.设备的寿命3.设备的故障率4.设备的维修和保养情况5.设备的在线监测数据6.设备的可操作性和安全性第五条评价内容应根据设备类型和使用环境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确定,不能泛用于所有设备。

第三章评价方法第六条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应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考虑各项指标。

第七条定量评价方法包括:1.设备的平均无故障运行时间(MTBF)的计算,采用统计学方法得出;2.设备的平均故障时间(MTTR)的计算,采用统计学方法得出;3.设备的可靠性指数(RI)的计算,采用可靠性工程方法得出。

第八条定性评价方法包括:1.对设备的维修记录和维修报告进行分析和评估;2.对设备的运行日志和操作记录进行分析和评估;3.对设备的在线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

第九条评价方法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经验进行选择,使评价结果更准确和有说服力。

第四章评价流程第十条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收集设备的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2.对设备的技术指标进行分析和评估;3.对设备的维修和保养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4.对设备的在线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5.根据评估结果,计算设备的可靠性指数和故障率;6.编写评估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五章评价标准第十一条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应根据相关标准和规定,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

第十二条评价标准应具有科学、合理、可操作性的特点,能够客观评估设备的可靠性。

第十三条评价标准应根据设备类型和使用环境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不能一刀切。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四条对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的结果应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可用 在使用
机组状态
不可用
停用
运行 备用 计划停运 非计划停运
规程内容介绍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机组状态的划分和定义
运行
全出力 运行
降低出力 运行
计划降低出 力运行
非计划降低 出力运行
第一至第四
类非计划降 低出力运行
规程内容介绍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机组状态的划分和定义
备用
全出力 备用
降低出 力备用
规程内容介绍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容量、电能和时间术语 毛最大容量一般可取机组的额定铭牌
容量。 统计期间小时—设备处于在使用状
态的日历小时数。
规程内容介绍
燃气轮机发电设备的状态
●燃气轮机组的状态与常规机组定义相同
燃气轮机发电设备的状态
燃气轮机组的基本类型 基本负荷容量和修正容量 填写联合循环机组中汽轮机组含燃机影 响的。事件记录 整套联合循环机组的指标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规程内容介绍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范围和基本要求 状态的划分和定义 状态转变的时间界线和时间记录的规定 容量、电能和时间术语 状态填报的规定
规程内容介绍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评价指标 统计评价范围 数据注册和事件编码 统计评价报告
规程内容介绍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1998年《发电设备统计评价规程 (暂行)》 2001年《发电设备统计评价规程》 正式成为行业标准
概 述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新的《发电设备统计评价规程》由 电力行业可靠性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 会提出、归口,并负责解释。
概 述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发电设备统计评价规程》 DL/T 793--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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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容量、电能和时间术语
降出力等效停运小时 E i D iTi
GMC
统计台年 UY PH UY PH
8760
8760
规程内容介绍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加权平均的指标
加权平均非停小时
UOH *GMC GMC
各种次数一般不按容量加权
加权平均主要体现机组容量差异的影响
规程内容介绍
燃气轮机问题
燃气轮机发电设备可靠性指标
整套联合循环机组的时间术语定义
SHc 1 [ SHgi GMCgi SHs GMCs GMCc i (EGP _ IPDH EGU _ IUNDH ) GMCs]
常调整出力的情况。 机组处于停用状态的时间不参加统
计评价。
规程内容介绍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状态转变的时间界线和时间记录的规定
运行转为备用或计划停运或1-4类非计 划停运以发电机与电网解列时间为界。
备用或1-4类非计划停运转为运行以 发电机并网时间为界。
计划停运或第5类非计划停运转为运 行以报复役前最近一次并网时间为界。
i1 规程内容介绍
燃气轮机发电设备可靠性指标
整套联合循环机组的时间术语定义 下面定义中所涉及的汽轮机组的各
项时间均指其综合记录中的时间。
燃气轮机问题
燃气轮机发电设备可靠性指标
整套联合循环机组的时间术语定义 运行小时(SH)——各单台机组运行小时 数按单台容量加权的平均值,同时考虑燃气轮 机不可用时对汽轮机组的影响。
燃气轮机问题
燃气轮机发电设备的状态
汽轮机的综合记录 不是实际发生的事件的记录 用于解决整套联合循环机组的指标问题 由计算机生成,以保证一致性 使整套联合循环机组指标计算可视化
燃气轮机问题
风力发电设备的状态
包括风电机组和风电场的统计评价两 部分
机组的统计评价以出口主开关为界
规程(试行)内容介绍
风力发电设备的状态
计划停运 不可用
非计划停运
规程内容介绍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辅机状态的划分和定义
计划停运
大修 小修 定期维护
规程内容介绍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状态的划分和定义
机组非计划停运的状态定义 UO1—机组需立即停运或不能按规定
立即投入运行的状态。 UO2—机组不需立即停运,但需在6h
以内停运的状态。 UO3—机组可延迟至6h以后,但需在
1998年《发电设备统计评价规程 (暂行)》 2001年《发电设备统计评价规程》 正式成为行业标准
概 述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新的《发电设备统计评价规程》由 电力行业可靠性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 会提出、归口,并负责解释。
概 述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发电设备统计评价规程》 DL/T 793--2001
可用系数
可用小时 AF 统计期间小时 100%
等效可用系数
EAF
可用小时
降低出力等效停运小时 统计期间小时
100%
规程内容介绍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评价指标
强迫停运率 FOR FOH 100%
FOH SH
等效强迫停运率
3
FOH EUDHi
EFOR
i 1 3
100%
SH FOH ERUDHi
发电设备可靠性 评价规程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概 述 规程内容介绍 经验和问题 讨 论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概 述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规程的发展过程 规程的归口和解释 关于最新的标准
概 述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1984年 《发电设备可靠性、可用率 统计评价暂行办法》 1993年 《发电设备统计评价办法》
规量、电能和时间术语 毛最大容量一般可取机组的额定铭牌
容量。 统计期间小时—设备处于在使用状
态的日历小时数。
规程内容介绍
燃气轮机发电设备的状态
●燃气轮机组的状态与常规机组定义相同
燃气轮机发电设备的状态
燃气轮机组的基本类型 基本负荷容量和修正容量 填写联合循环机组中汽轮机组含燃机影 响的。事件记录 整套联合循环机组的指标
状态的划分和定义 运行
可用 备用
在使用 计划停运
不可用 非计划停运 规程(试行)内容介绍
风力发电设备的状态
状态的划分和定义 调度停运备用
备用
受累停运备用
场内原因受 累停运备用
场外原因受 累停运备用
规程(试行)内容介绍
风力发电设备的状态
状态的划分和定义
运行(S)——机组在电气上处于联接到电 力系统的状态,或虽未联接到电力系统但在风 速条件满足时,可以自动联接到电力系统的状 态。机组在运行状态时,可以是带出力运行, 也可以是因风速过高或过低没有出力。
非计划降低出力 >= 5%INC 且 T>=1h
或 >=10%INC 规程内容介绍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状态填报的规定
机组运行中进行规程规定或与检修和改 造有关的试验造成降出力时,记为计划降 低出力。
降低出力事件可以交叉或重叠。 备用期间的检修工作要按规定填写非计 划停运或降低出力事件。
规程内容介绍
修正容量(CBLC) —— 将基本负荷容量 (BLC)按修正曲线修正到规定设计条件下的容 量。
燃气轮机问题
燃气轮机发电设备的状态
填写联合循环机组中汽轮机组含燃机影 响的事件记录
对于联合循环机组,当一台(或多台)燃
气轮机组(本条中简称为燃机)不可用或降出力
时,汽轮机组产生对应容量的降出力。为了在
计算整套联合循环机组指标时清楚地反映这一
关系,在记录各机组的运行事件的同时,还应
填写汽轮机组考虑燃机影响的事件记录,简称
为汽轮机组综合记录。
燃气轮机问题
燃气轮机发电设备的状态
G
G
S 燃气轮机问题
燃气轮机发电设备的状态
G G S
燃气轮机问题
燃气轮机发电设备的状态
联合循环机组事件记录(以二拖一为例) 1#燃机的事件记录。 2#燃机的事件记录。 汽轮机的事件记录。 汽轮机的综合记录。
规程(试行)内容介绍
风力发电设备的状态
状态转变的时间界线和时间记录的规定 设备状态变化的起止时间,以机组的计算机 自动统计记录或运行日志为准,运行日志记录 要和计算机自动统计记录相一致。 机组非计划停运转为计划停运只限于该机组 临近原计划检修的时段。 新建机组可靠性统计评价从首次并网开始。
规程(试行)内容介绍
备用(R)——机组处于可用,但不在运行 状态。备用可分为调度停运备用(DR)和受累 停运备用(PR)。 规程(试行)内容介绍
风力发电设备的状态
状态的划分和定义 调度停运备用(DR)——机组本身可用,但 因电力系统需要,执行调度命令的停运状态。 受累停运备用(PR)——机组本身可用,因 机组以外原因造成的机组被迫退出运行的状态。 按引起受累停运的原因,可分为场内原因受累停 运备用(PRI)和场外原因受累停运备用(PRO)。
72h以内停运的状态。 规程内容介绍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状态的划分和定义 UO4—机组可延迟至72h以后,但需
在下次计划停运前停运的状态。 UO5—计划停运的机组因故超过计划
停运期限的延长停运状态。
上述第1-3类非计划停运称为强迫停运。
规程内容介绍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状态的划分和定义 机组降低出力不包括按负荷曲线正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状态填报的规定
新规程取消了R0,原来的对应事件如输 电线路限制等,记为R。
新规程取消了UO40,相应规定改为:
机组在电网负荷低谷期间停机进行维修或
消缺,应按规定记为第1至第4类非计划停
运。
只有规程规定的几类重大改造,才可 记
为停用事件。
规程内容介绍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评价指标
燃气轮机问题
燃气轮机发电设备的状态
燃气轮机组的基本类型 燃气轮机发电机组包括简单循环机组和 联合循环发电机组。 联合循环发电机组在实际工程应用中的 基本类型有一拖一分轴、一拖一单轴、二拖一 、三拖一等多种形式。
燃气轮机问题
燃气轮机发电设备的状态
基本负荷容量和修正容量
基本负荷容量(BLC) —— 机组在当时条 件可连续运行的最大出力。也可称实际能达到 的容量(AC) 。
规程(试行)的编写过程 规程(试行)的归口和解释 规程(试行)的初步的试用情况
概 述
风力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2000年 国家电力公司和可靠性管理 中心协商风电可靠性管理有关工作
规程(试行)的主要框架由浙江省 电力公司、浙江能投完成 规程(试行)是以《发电设备可靠 性评价规程》为基础编写的。 2004年3月,规程(试行)完成编 写并印发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 委员会公告 二OO一年第31号颁布。
发布日期 2001年12月26日 实行日期 2002年 5月 1日
概 述
风力发电设备 可靠性评价规程
Reliability Evaluation Code for Wind Power
Generation Equipment
风力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规程内容介绍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范围和基本要求 状态的划分和定义 状态转变的时间界线和时间记录的规定 容量、电能和时间术语 状态填报的规定
规程内容介绍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评价指标 统计评价范围 数据注册和事件编码 统计评价报告
规程内容介绍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可用 在使用
机组状态
不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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