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诚信须知
科研诚信责任管理规定

科研诚信责任管理规定一、背景科研诚信是科学研究的基本准则,涉及科研人员的责任和行为规范。
为了维护科研诚信,保障科学研究的可靠性和公正性,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科学研究的科研人员,包括本单位职工、外聘人员、合作单位人员等。
三、基本原则1. 诚实守信:科研人员应遵守科学研究的基本原则,坚持诚实守信,不得伪造、篡改科研数据和研究成果。
2. 尊重知识产权:科研人员应尊重知识产权,依法合规进行科学研究,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3. 保护研究对象:科研人员应尊重并保护研究对象的权益,遵循伦理规范,进行合法、合理的研究活动。
4. 公正客观:科研人员应坚持公正客观的原则,不受个人利益驱使,不偏袒或歧视任何研究成果或学术观点。
四、责任与义务1. 诚信责任:科研人员应当履行科研诚信责任,保证科研活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 合作责任:科研人员应积极参与科研合作,遵守合作协议,保护合作伙伴的合法权益。
3. 保密责任:科研人员应妥善保管科研资料和知识产权,不得泄露他人的研究成果或商业机密。
4. 学术道德责任:科研人员应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尊重学术规则,不从事学术不端行为。
五、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管理规定的科研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1. 警告:对违规行为轻微的科研人员,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并进行教育引导。
2. 记过:对违规行为较为严重的科研人员,给予记过处分,限制其参与某些科研项目或活动。
3. 辞退:对严重违规行为的科研人员,依法依规给予辞退处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附则1. 本管理规定由科研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3.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以上为《科研诚信责任管理规定》的内容,旨在引导科研人员遵守科研诚信准则,促进科学研究的规范发展。
科研诚信行为规范

科研诚信行为规范1. 引言科学研究是推动社会进步和人类发展的重要力量。
为了维护科学研究的诚信和可靠性,确保科研成果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制定科研诚信行为规范是必要的。
本文档旨在规范科研人员的行为,促进诚信科研的开展。
2. 基本原则2.1. 科研人员应当遵守学术规范和伦理道德,始终保持诚信、客观、公正的态度。
2.2. 科研人员应当尊重知识产权,不侵犯他人的学术成果和知识产权。
2.3. 科研人员应当遵循科学研究的规范流程,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研究结果或篡改数据。
2.4. 科研人员应当尊重合作伙伴和同行的权益,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和合作,共同促进科研进步。
2.5. 科研人员应当对科研结果负责,确保研究成果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可重复性。
3. 行为规范3.1. 诚实守信3.1.1. 科研人员应当真实、准确地记录研究数据,不得伪造、篡改或隐瞒实验结果。
3.1.2. 科研人员应当遵守学术论文的撰写规范,不得抄袭他人的研究成果或剽窃他人的文字。
3.1.3. 科研人员应当按照约定或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完成科研任务,并及时向相关人员报告研究进展。
3.2. 尊重知识产权3.2.1. 科研人员应当尊重他人的学术成果和知识产权,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的研究成果或知识。
3.2.2. 科研人员应当在引用他人研究成果时进行恰当的引用和致谢,不得抄袭他人的研究成果。
3.3. 合理合法3.3.1. 科研人员应当遵守科研项目的合同或协议,不得超出研究任务的范围或擅自改变研究目的。
3.3.2. 科研人员应当遵守科研经费的使用规定,不得将科研经费用于与科研无关的活动。
3.3.3. 科研人员应当遵守科研机构或学术组织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4. 违规处理4.1. 对于科研人员违反科研诚信行为规范的行为,相关机构或组织将进行调查核实。
4.2. 如果违规行为属实,将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撤销科研项目资助、取消科研成果评定资格等。
科研诚信教育制度

科研诚信教育制度
根据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进一步压实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主体责任的通知(国科发监〔2020〕203号),为了常态化开展科研诚信教育,现制定相关制度:
一、定期开展科研诚信教育
定期开展科研诚信教育,将科研诚信纳入年度业务培训计划中,针对有科研课题的人员,会加强科研诚信教育,强调其重要性,并在教育过程中,不断完善教育内容及手段,营造崇尚科研诚信的良好风气与文化。
二、加强科研人员日常教育引导
在单位入职、职称晋升、参与各类科技活动等重要节点开展科研诚信教育,在年度考核、评奖、评优时要对科研人员的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情况进行考评。
督促项目团队负责人、研究生导师加强对团队成员、学生的科研诚信教育和管理。
三、加强科研作风学风管理
及时主动纠正科研人员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等方面的问题,对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通过谈话提醒等方式指导相关人员及时改正,加强教育;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科研伦理等要求的,严肃查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科研诚信承诺书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科研诚信承诺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是我国一项非常重要的科研支持基金,其资助的项目覆盖了许多重要领域,对我国科研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申请和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过程中,科研者需要遵守科研诚信的原则,在诚实、恪守规则、保持学术独立、公正和客观的基础上,进行科研活动。
因此,我要郑重地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广大科研工作者承诺,遵守科研诚信原则,力求做出有价值、可靠和可信赖的科研成果,为推动我国科研事业的发展尽自己应有的责任。
科研诚信承诺书我,作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郑重承诺:一、遵守诚实原则我将遵循诚实原则,保持清白的科研道德,绝不伪造、篡改或歪曲科研数据、结果、结论等,尊重实验数据、实验事实和实验结果,不夸大研究成果,不虚报、欺骗或误导资助机构和社会公众。
尤其要注意在论文、专著、报告和学术交流等方面,始终坚持严谨、正直、真实和公正的态度,保证研究成果的可靠性和可信度。
二、恪守规则原则我将严格遵守科研伦理规范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术规范,尊重科研机构和研究人员的知识产权,充分尊重他人的实验成果和知识产权,不做不正当竞争,不利用职务、地位和资源谋取个人私利。
同时,要遵循科研公正的原则,不参与不道德、不良的科研活动和科研行为,不追随个别“大佬”和“权威”的想法和行为,要在科研过程中坚守原则,不犯规,不抄袭,不剽窃,不抢注他人成果。
三、保持学术独立原则我将遵守学术独立原则,保证自己的研究活动独立进行,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启示或控制。
保证在进行研究时不受任何利益驱动,不追求个人私利,诚实守信地承担研究责任。
不论实验结果怎样,也不会改变实验结果,会客观理性看待实验结果并对其进行合理的解释。
对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投入的研究经费,将按照约定和规定原则使用,保证公正、透明,不违规支配和挥霍。
四、公正和客观原则我将遵守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尊重并尽可能提高他人在科学研究和学术研究方面的作用和地位,尊重所有研究前人,公正评价前人作出的贡献,不搞排斥和打压。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科研诚信承诺书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研诚信承诺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是我国最为重要的自然科学基金之一,其设立旨在支持和推动国内优秀科技人才的学术研究,资助具有创新性和影响力的自然科学研究项目。
然而,科研诚信问题一直是科学界的热门话题,也是人们十分关注的问题之一。
为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针对科研诚信问题发布了《科研诚信承诺书》,倡导广大科技工作者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确保科研诚信,提高科技研究成果的水平和质量。
第一步,了解科研诚信的含义和重要性。
科研诚信是指在科研工作中,必须遵守学术规范和道德规范,维护科学研究的公正性、客观性和正确性,保证科学研究成果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科研诚信是科学研究活动的基本准则,是科学家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
因为只有遵守科研诚信,科研才能得以顺利地开展,事业才能稳步前进,研究结果才能得到认可,才能最终造福于人类。
第二步,了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研诚信承诺书的内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研诚信承诺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遵守和维护科学研究的基本道德和制度规范,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和伦理要求,保证研究诚实性和责任性;正确处理科研数据和研究成果,保证研究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并且不篡改、不夸大、不隐瞒科研成果;遵守学术规范,确保科学研究成果的公开、客观和相对独立;坚守学术独立,不接受他人故意干预、指导或安排,不采用“抢先发表”的不正当手段来获得科研成果;保护知识产权,不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和利益。
第三步,签署和履行科研诚信承诺书。
科技工作者在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后,需要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承诺遵守科研诚信规范,确保项目研究的诚信和公正。
项目执行期内,科技工作者要履行承诺书中的内容,严格按照研究计划进行研究,并及时向项目管理部门汇报科研进展和成果。
如发现有违反诚信规范的情况,还要及时向基金项目管理部门报告,并积极协助处理。
第四步,推广和强化科研诚信意识。
为了更好地维护科研诚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还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和推广科研诚信理念,提高科技工作者的科研诚信意识,如开展宣传培训活动、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等。
科研诚信管理制度细则

科研诚信管理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科研活动行为,保障科研工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维护学术诚信,特编制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科研人员及相关科研活动,包括科研项目的立项、实施、结题等全过程。
第三条科研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规定,加强科研诚信教育,履行科研管理职责,促进科研活动的规范进行。
第四条本制度的基本原则是诚实守信、责任制约、公平公正、合理合法。
第五条科研人员在科研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术道德规范,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欺骗、剽窃他人成果,造假报告等行为。
第六条科研人员应当履行科研项目管理职能,承担科研成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检验责任,对本项目的科研活动和成果负责。
第二章科研项目管理第七条科研项目的立项及承担者应当真实、公正地向管理部门提供申请材料,不得进行数据造假、材料隐瞒等违规行为。
第八条科研项目的实施单位及承担者应当按照项目研究方案和经费使用计划,严格履行科研活动管理职责,合理、合法地使用科研经费和设备。
第九条科研项目的结题报告应当真实、详尽地反映科研过程和成果,不得有数据篡改、论文抄袭等违规行为。
第十条科研项目的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项目的跟踪检查和审计审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处理。
第三章科研成果管理第十一条科研成果的产生者对成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有检验责任,不得知假瞒报、抄袭剽窃或篡改他人成果。
第十二条科研成果的著作权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申请保护,对成果的使用和转化应当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进行。
第十三条科研成果的评价和鉴定应当公平、客观地进行,不得以捏造虚假评价结果,互相串通、利益交换等不正当手段干预评价。
第十四条科研成果使用或转化涉及专利、商业机密等知识产权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术规范进行,不得侵犯他人权益。
第四章处理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科研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对有违规行为的科研人员,应当按照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影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停止科研资助等相应处理。
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诚信须知

科研诚信须知为加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研诚信建设,规范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保证基础信息真实准确,防范科研不端行为,针对申请书撰写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申请人、参与者和依托单位提出以下科研诚信要求:一、关于个人信息1. 科学基金项目应当由申请人本人申请,严禁冒名申请,严禁编造虚假的申请人及参与者。
2. 申请人及参与者应当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同时,申请人还应当对所有参与者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严禁伪造或提供虚假信息。
3. 申请人及参与者填报的学位信息,应当与学位证书一致;学位获得时间应当以证书日期为准。
4. 申请人及参与者应当如实、准确填写正式合规的聘用职称信息,严禁伪造或提供虚假职称信息。
5. 无工作单位或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如实填写工作单位和聘用信息,严禁信息造假。
6. 申请人及参与者应当如实、规范填写个人履历,严禁伪造或篡改相关信息。
二、关于研究内容1. 申请人应当按照本《指南》、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的要求填写申请书报告正文,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工作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
2. 申请人及参与者在填写论文、专利和奖励等研究成果时,应当严格按照申请书撰写提纲的要求,规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署名,准确标注,不得篡改作者顺序,不得虚假标注第一或通讯作者。
3. 申请人及参与者应严格遵循科学界公认的学术道德和行为规范,不得使用存在伪造、篡改、抄袭剽窃、委托“第三方”代写或代投以及同行评议造假等科研不端行为的研究成果作为基础申请科学基金项目。
涉及科学伦理问题的研究,应当提供有关机构的伦理证明。
4. 申请人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申请;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注意事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是我国最重要的科研资助项目之一,每年都会吸引大批科研人员申请。
为了能够顺利地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并提高申请的成功率,以下是一些建议和注意事项:一、项目选择1.选择适合的项目:根据自身科研方向和实际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研究内容和水平的科研项目。
同时,要参考往年的评审意见和申请成功经验,选择有竞争力的项目。
不要盲目选择高难度的项目,要根据自身条件和实力合理安排研究方案。
2.审视历年项目:仔细审视历年项目,了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评审标准和重点,对照自己的研究内容进行分析,确保自己的项目符合基金的申请要求。
二、编写研究计划书1.写作严谨:研究计划书要求逻辑清晰、语言表达准确、严谨。
重点突出研究的创新性、科学价值和实用性。
可以参考往年获批的项目,学习他们写作的技巧。
2.研究目标明确:提出研究目标时,要明确具体、可行,并且能够解决当前问题或填补相关领域的空白。
同时,要有一定的可操作性,能够保证在项目期限内完成。
3.强调创新点:在研究内容上要有独到之处,具有创新点。
可以从理论、方法、实验方面进行创新,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和方法,吸引评审专家的关注。
4.合理安排预算:预算要合理、详细,包括实验材料、设备、劳务费等。
要根据研究计划的需求,使用原有设备和资源,合理配置预算,能够体现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科研成果的最大化。
三、团队建设1.合理组建团队:如果项目需要合作,需要有合适的合作者。
团队成员要有一定的配合能力和专业背景,能够解决项目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2.强调团队配合:团队要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有效沟通。
建立项目组织机构,明确团队成员的任务和分工,并定期开展团队会议,确保项目进展顺利。
四、申报流程1.提前准备:根据基金申请指南,提前准备好需要的材料和文件,包括个人信息、研究成果、学术论文等。
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保持与申请书的一致性。
2.严格按照规定填报:填写申请书时,要注意格式和要求,尽量避免临时修改和删除,以免出现错误。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科研诚信须知
为加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研诚信建设,规范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保证基础信息真实准确,防范科研不端行为,针对申请书撰写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申请人、参与者和依托单位提出以下科研诚信要求:
一、关于个人信息
1. 科学基金项目应当由申请人本人申请,严禁冒名申请,严禁编造虚假的申请人及参与者。
2. 申请人及参与者应当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同时,申请人还应当对所有参与者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严禁伪造或提供虚假信息。
3. 申请人及参与者填报的学位信息,应当与学位证书一致;学位获得时间应当以证书日期为准。
4. 申请人及参与者应当如实、准确填写正式合规的聘用职称信息,严禁伪造或提供虚假职称信息。
5. 无工作单位或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如实填写工作单位和聘用信息,严禁信息造假。
6. 申请人及参与者应当如实、规范填写个人履历,严禁伪造或篡改相关信息。
二、关于研究内容
1. 申请人应当按照本《指南》、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的要求填写申请书报告正文,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工作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
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
2. 申请人及参与者在填写论文、专利和奖励等研究成果时,应当严格按照申请书撰写提纲的要求,规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署名,准确标注,不得篡改作者顺序,不得虚假标注第一或通讯作者。
3. 申请人及参与者应严格遵循科学界公认的学术道德和行为规范,不得使用存在伪造、篡改、抄袭剽窃、委托“第三方”代写或代投以及同行评议造假等科研不端行为的研究成果作为基础申请科学基金项目。
涉及科学伦理问题的研究,应当提供有关机构的伦理证明。
4. 申请人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申请;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5. 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务必在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区别和联系,避免将同一研究内容向不同资助机构提出申请。
三、有关要求
1. 申请人应当将申请书相关内容及科研诚信要求告知参与者,确保参与者全面了解申请书相关内容并对所涉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负责。
2019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2. 依托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进行审核。
四、关于责任追究
1. 申请人及参与者违反以上要求的,一经发现,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条例》和本《指南》等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对确有伪造、篡改、抄袭剽窃,以及研究成果存在委托“第三方”代写或代投、同行评议造假等科研不端行为的,将移交自然科学基金委监督委员会予以调查与处理。
2. 依托单位疏于管理,未按要求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履行审查职责的,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条例》、本《指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等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