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T 1073-2010 规模猪场建设技术规范
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第一章项目概况1.1 项目名称: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1.2 项目承担单位:1.3 项目建设法人:法人代表:联系电话:1.4 项目主管单位:1.5 项目监管:1.6 项目建设地点:1.7 项目建设规模:扩建圈舍及其配套工程。
其中圈舍建设6000平方米,年饲养生猪能力达6000头;其中母猪舍6幢36间、产房2幢12间、保育舍2幢18间、育成舍2幢12间、育肥舍10幢60间,共22幢138间计6000平方米;新建沼气池一座,供养殖场秋冬采暖及工作人员生活需要;改建其它基础配套设施。
1.8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608万元,其中中央投资60万元,自筹资金548万元。
圈舍建设总投资费用193万元,扩建生猪圈舍22幢6000平方米,其中中央投资60万元、自筹资金133万元;其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15万元,全部使用自筹资金。
1.9 项目建设年限:一年。
1.10 效益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新增产值840万元,利润180万元。
该项目的实施可有效地促进XX县三元商品瘦肉型猪产业的发展,为社会提供大量的优质三元杂交瘦肉型猪,显著提高XX县生猪产业化水平,充分发挥养殖效益。
1.11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详见项目投资概算书):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第二章建设背景与编制依据2.1 项目由来: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今年安排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用于支持生猪原种场、扩繁场、资源场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改扩建,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07〕1939号)精神,和XX省制定了《关于开展2007年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和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苏发改农经发〔2007〕904号)要求,我们编制了此实施方案。
(6)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生产技术规范(试行)

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生产技术规范(试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生产技术规范》(试行)制定了规模化养猪场的选址与设计、选育与繁殖、饲粮配制、饲养管理、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经营管理等七个方面的技术要求,为转变生猪生产方式、提高养猪生产水平和养猪经济效益提供技术性指导。
1选址与设计1.1选址与布局1.1.1规模化猪场建设用地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区域内土地使用规划,场址选择不得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禁止的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
1.1.2应选择地形整齐、开阔,地势高燥、平坦、向阳,土质坚实、未被污染,水质良好、水源充足,供电和交通方便的地块建设猪场。
应距铁路、公路、城镇、居民区或其它公共场所1000m以上,并应位于居民区的下风向或侧风向。
距屠宰厂、畜产品加工厂、垃圾及污水处理场、旅游区2000m 以上。
1.1.3占地面积应符合生猪养殖需要,每头出栏猪占地面积为3~4m2。
1.1.4场区总体布局参照GB/T17824.1《规模猪场建设》,做到生产区与管理区分开,生产区内母猪区、保育与生长区分开。
并应设有粪污处理区与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区。
1.1.5应根据生产工艺流程确定猪舍的种类和布局,按配种舍、妊娠舍、分娩哺育舍、保育仔猪舍、生长猪舍、肥育猪舍和装猪台进行排列。
1.1.6应根据当地的主风向和地理位置确定猪舍朝向,黑龙江省猪舍的理想朝向是座北朝南偏东15°~20°。
1.1.7每相邻两栋猪舍的间距不应小于一栋猪舍的宽度,一般应为12~15m。
1.1.8场区内分设净道和污道。
净道一般位于场区中部靠近每栋猪舍管理间一端,用于饲养人员出入和饲料的运送,进口与场区大门相通;污道一般位于猪舍的另一端,用于运送粪污,出口与堆粪场相通。
1.1.9场区周围应建设围墙或防疫沟,并建绿化带。
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范

贵 州 本 地 的生 猪 养 殖 ,正 逐 渐 由传 统 的散 养 向 规模 化 、产 消毒 器 具 和疫 苗 储存 器 具 。管 理 区大 门 口必 须有 车 辆 消毒 池 、人
业 化 发 展 。在 这 种态消毒 室 等 消毒 设施 ,并 严格 做 好 防疫 消毒 T 作 。猪 场 隔离 区 主 产被 大 量 的 推 广 应 用 。 因此 ,为 提 升 贵 州 本 地 生 猪 养 殖 的生 产 要是 隔离 舍 、粪 便 污水 无 害化 处 理设 施 等 。隔 离舍 设 置应 与 养殖 效 益 ,有必 要 实 行生 猪 规模 养 殖 的标 准 化 ,走 向统一 规 范 化 的管 规模 相适 应 。
中国畜牧兽 医文摘
2 0 1 5 年
3 1 卷
第9 期
牧 业 论 坛
生猪标 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 范
张 金 富
( 贵州省 思南县 鹦鹉 溪镇农业服务中心 ,贵州思南
[ 摘
5 6 5 1 0 3 )
要] 自2 0 1 1 年 生猪 养 殖达 到 历 史最 高位 以来 ,持 续 几年 的猪价 是 呈现 “ 跌 跌 不休 ” 的局 面 ,猪 价A , k l 0 . 5 元/ 斤 的价格 下跌 到
当前 的6 . 5 元/ 斤 ,跌 幅 达到 4 元/ 斤 。 目前 ,全 国养猪 企 业及 农户 仍处 严 重亏损 状 态 , 自 繁 自养 出栏每 头 均亏损 1 O O 多元 。 受此影 响 ,贵 州养 猪 业遭 遇 滑铁 卢 陷入 一 年赚 一年 赔 一 年平 的 怪 圈 比较 分析 导 致猪 价格 下跌 的原 因, 除市 场 因素外 ,不规 范 的养殖 模 式 ,生产 不
出优 质 猪 肉,与此 都 有 着很 大 的 关 系。文 章本 着提 升 养猪 标 准化 的原 则 ,从选 址 科 学 ,建 场规 范 ;设施 完 善 ,设备 配 套 ;管理 规 范 ,
猪舍环境指标标准

猪舍环境指标标准1猪的热环境指标猪作为恒温动物,在不同的热环境下要通过和周围环境的热交换,保障稳定的核心温度。
猪的产热量、产湿量是确定猪舍通风、供暖、降温系统的关键指标之一。
这里要先提到几点概念。
2显热Sensib1eHeat物体在加热或冷却过程中,温度升高或降低而不改变其原有相态所需吸收或放出的热量,称为“显热"(如将水从20。
C升高到80。
C所吸收到的热量,就叫显热)。
3潜热1atentHeat物质发生相变(物态变化),在温度不发生变化时吸收或放出的热量叫作"潜热"。
物质由低能状态转变为高能状态时吸收潜热,反之则放出潜热(例如20。
C的水蒸发到空气中,吸收的热量就是潜热)β猪产生的热量也分为这两个部分,呼吸蒸发散失的热量是潜热,通过对流、传导、辐射散失的热量是显热。
外界环境温度越高散失的显热越少(环境温度与动物核心温度的温度差变小),潜热越多。
4全热Tota1Heat全热是指显热和潜热的和,猪全热随外界环境温度的降低而增加(每摄氏度约1.2%) 5猪舍场址的选择猪舍选址应远离住宅区,距离村庄应在500米以外,交通便利,地势高燥,排水便利,水源充足,通风良好,无污染源的地方。
圈舍坐北向南,分为150头存栏和240头存栏两种设计。
小区饲养或农户散养规模以150头存栏为宜,大规模饲养以240头存栏为宜。
环境控制系统一、环境要求指标1、温度猪舍温度控制范围为24・32。
C之间,要根据猪只体重的大小进行调节。
(1)进猪前舍温:进猪前猪舍45cm高处温度为28-30o C,冬季加温火道地面,第一栏烟道地面温度45℃,第三栏进烟道地面温度35℃。
(2)进猪后舍温:1Okg以下仔猪入舍的温度保持在30℃(±2℃),10kg以上28kg(±2℃),25kg以上24-26o C(±2℃)φ舍内湿度:舍内湿度保持在68・72%。
氨气浓度:以在猪体同高处不刺眼为宜。
猪场建设标准

猪场建设标准第一篇:猪场建设标准场址既要交通方便又要与交通干线保持距离。
距铁道和国道不少于2000—3000米,距省道不少于2000米,县乡和村道不少于500-1000米。
于居民点距离不少于1000米,与其它畜禽场的距离不少于3000-5000米。
周围要有便于生产污水进行处理以后(达到排放标准)排放的水系。
2 养猪场的建设项目按功能分为:a)生产建筑:配种猪舍(含种公猪),妊娠猪舍,分娩哺乳猪舍,培育猪舍,育成猪舍,育肥猪舍和装卸猪斜台;b)辅助生产建筑:更衣、淋浴消毒室,兽医、化验室(含病猪隔离间),饲料加工间,变配电室,水泵房,锅炉房,仓库,维修间,污水粪便处理设施及焚烧炉;c)生活管理建筑:办公室,生活用房,门卫值班室,场区厕所,围墙大门等。
3 养猪场的生产建筑面积按年出栏一头育肥猪需0.8-1.0平方米计算。
4 养猪场的辅助生产及生活管理建筑面积应符合表1的规定。
生活用房按劳动定员人数每人4平方米计。
5 场址选择1 根据节约用地,不占良田,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选择交通便利,水、电供应可靠,便于排污的地方建场。
2 在城镇周围建场时,场址用地应符合当地城镇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
5 3 禁止在旅游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和环境公害污染严重的地区建场。
4 场址应选择在位于居民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以防止因猪场气味的扩散,废水排放和粪肥堆置而污染周围环境。
5 养猪场总占地面积参数应按年出栏一头育肥猪不超过2.5-4.0平方米计算。
总体布局 1 猪场生产区按夏季主导风向布置在生活管理区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污水粪便处理设施和病死猪焚烧炉按夏季主导风向设在生产区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各区之间用绿化带或围墙隔离。
2 养猪场生产区四周设围墙,大门出入口设值班室,人员更衣消毒室,车辆消毒通道和装卸猪斜台。
3 猪舍朝向一般为南北向方位、南北向偏东或偏西不超过30,保持猪舍纵向轴线与当地常年主导风向呈 30-60 角。
生猪养殖场建设规范-2023最新

生猪养殖场建设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生猪养殖场选址、布局、饲养工艺、设施设备和建设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规模猪场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其他类型猪场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17824.1 规模猪场建设GB/T 17824.3 规模猪场环境参数及环境管理GB/T 26624 畜禽养殖污水贮存设施设计要求GB/T 27622 畜禽粪便贮存设施设计要求GB/T 36195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NY/T 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NY/T 3023 畜禽粪污处理场建设标准NY 5027 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DB11/ 139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891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T 1799 生猪养殖场生物安全规范3 术语和定义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选址新建生猪养殖场应选择在干燥向阳,地质情况良好的地方,不应建在禁养区。
500 m以内无屠宰场和其它养殖场,远离居民区和省级以上道路。
5 布局5.1 生猪养殖场在总体布局上应将生产区分别与生活管理区、隔离观察区分开,净道与污道分开。
5.2 按夏季主导风向,生活管理区应置于生产区和饲料加工区的上风向或侧风向,隔离观察区、粪污处理区和病死猪处理区应置于生产区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各区分开。
5.3 生猪养殖场四周应设实体围墙。
猪群周转采用全进全出,实行分段饲养,批次化生产。
种猪每年的淘汰更新率不低于30%。
6.2 设计生产5.4 猪舍朝向应兼顾通风与采光。
5.5 猪舍间距应按照GB 50016的规定执行。
6 饲养工艺6.1 猪群周转流程指标生猪养殖场的生产指标设计参考值见表1。
猪场建设技术规范

瘦肉型猪猪场建设技术规范
11
本标准规定了猪场建设的选址、布局和栏舍设计的差不多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有规模集约化猪场。
12
以下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舞依照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4.1生产治理区
为猪场经营治理场所,包括办公室、财务室、接待室、资料室、值班室、消毒室等。
4.2生产区
4.2.1生产区设在主风方向的上风口。包括猪舍、饲料仓库〔或饲料加工厂〕、兽药房、水电供应系统等。
4.2.2生产区进出口设置更衣室和消毒通道。
4.2.3饲料仓库建在生产区大门旁,进料门在大门外,出料门在生产区内。禁止外来车辆〔包括
送料车〕进和粪污排出通道。
4.2.5出猪台设置在靠近育肥猪舍的围墙外。
4.2.6猪舍由内至外依次为:公猪配种舍、妊娠母猪舍、产房、保育舍、育成舍、育肥舍。
3.4猪场离交通干线1000m以上,距其它畜禽场、屠宰场2000m以上。
3.5水源充足,水质好,达到畜禽饮用水水质标准。
3.6有较稳固的电力供应,大型猪场需配备发电机。
3.7粪便污水处理符合GB18596规定要求。
4布局
一个完善的猪场应当包括三个区域:生产区、生产治理区和隔离区。三个区相互分开,间隔一定距离,并用围墙封闭。
本标准代替DB/T112.5-2001«瘦肉型猪标准综合体猪场建设技术规范»。
本标准由福建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公布。
四川省生猪养殖地方标准 种猪场建设规范

4 1 基 础 设 施 .
猪规模 每头 6 —0 算。 0 7 计 m 53 场 区规 划 布局 功 能 区划 _
设置 、 区域 规划 、 区域位 置 、 间 区 距 离 、 间距 离 、 路 设 置 等 符 舍 道 合 D 5 / 5 B 1 6 2的规定 。 T 54 猪 舍 建 筑 各 类 猪舍 采 用 . 轻钢 、 混结 构 。 砖 541 猪舍 形式 。 .. 根据 当地 自然 气候 条件 , 因地 制 宜采用 半开 放 式或 有窗式封 闭猪舍 。 猪 舍 的屋 顶 形 式 应 采 用 双 坡 式 屋顶。 猪舍 地平 面距屋檐 的高度 不低于 28 .m。
设布局规范《 四川省种畜禽生产 ( 品系 ) 准。 的标 45 技 术 资料 与 管理 . 经 营许可 证审核 发放办 法 》 3 术 语 和 定 义 451 选育计 划 。 制定种 猪选 .. 应 下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育计 划及性 能测定 方案 。 ‘ 规 范。 452 养殖档 案 。 建立健 全种 .. 应 31 种 猪 场 从 事 猪 的 品种 培 猪 繁育 、 产 、 . 生 防疫 、 料 、 毒 饲 消 育、 选育 和 生 产 经 营 , 以种 猪 及诊疗 等养殖 档案 。 并 出售 为主 要 目的的猪场 。 453 规章 制度 。 建立健 全种 ._ 应 3 . 种猪 规模 指 种 猪场 存 栏 猪质量 保证 责任体 系和 措施。 2
5 建 设 要 求 5 1 场 址 选 择 .
511 新 建猪 场 应 进 行 环 境评 ..
411 生产 设施 。 .. 种猪 圈舍 与种 猪 规模 相 适 应 , 布局 合 理 , 施 设 设备 齐全 。 41 .. 防疫 设 施 。 日常 卫 生 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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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111
222
444
666
888
1110
1332
生长育肥猪 头
105
264
527
1054
1581
2109
2636
3163
待售猪 头
28
70
141
281
422
562
703
843
注:斜体字部分为自繁自养场的猪群结构,带下划线的为仔猪繁殖场的猪群结构,其余部分为两类
型猪场共有部分。以下同。
6.3.3 商品猪育肥场
5
DB51/ T1073-2010
各猪舍猪栏配置见表7,但生长育肥舍的猪栏数量为最大推荐量。 表7 各猪舍猪栏配置
能繁母猪
20 50
100
200
300
400
500
600
头
种公猪栏* 个
1
2
4
8(1)
12(2)
16(3) 20(3)
24(4)
后备母猪栏
1
2
3
6
10
13
16
19
个
配种妊检母猪栏
25
9
19
20
50
100
200
300
400
500
600
后备母猪 头
3
6
13
25
38
50
63
75
配种妊检母猪 头
7
18
36
72
107
143
179
215
妊娠母猪 头
10
24
48
97
146
194
243
291
分娩哺乳母猪 头
3
8
16
31
47
63
78
94
哺乳仔猪 头
33
82
164
329
493
658
822
986
保育猪 头
14
28
42
56
70
84
个
病猪隔离栏
25
9
19
28
37
47
56
个
注:“*”种公猪舍行括号中的数值为采用人工授精方式所需猪栏数;“**”行括号中的数值为限
位饲养所需要的猪栏数。斜体字与带下划线的字代表意义同表 3。
7.4.2.2 商品猪育肥场
生长育肥舍的猪栏最大推荐量见表8。
表8 生长育肥舍猪栏配置
存栏 头
6.2 主要技术指标
主要技术指标见表1。
表1 猪场设计技术指标
指标名称 母猪妊娠期
d 断奶至发情间隔
d
指标值 114 ≤10
2
DB51/ T1073-2010
表 1 猪场设计技术指标(续)
指标名称 母猪受胎分娩率
% 母猪年产窝数
窝/年 断奶日龄
d 保育期
d 生长育肥期
d 母猪窝产活仔数
头 哺乳期存活率
猪场选址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其地势地貌、通风、交通、防疫距离等符合NY5033要求。
5 功能分区
猪场建筑设施应按管理区、生产区和隔离区三个功能区布置,各功能区界限分明,联系方便。管 理区应位于生产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及地势较高处,隔离区应位于在场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及 地势较低处。各个功能区之间的间距不少于50 m,并有防疫隔离带或围墙。
600 36000 21600
建设用地面积见表6。
表6 商品猪育肥场占地面积
存栏 头
面积 m2
50
100
150
100
300
500
200
300
500
1000
700
1000
2500
5000
7.2 建筑物布局
猪场应分区建设,主要包括管理区、生产区与隔离区,其不同区间建筑物布局如下:
7.2.1 管理区
配套布局场长室、技术室、兽医室、饲料加工贮藏室、消毒更衣室、辅助设施等。
1
DB51/ T1073-2010
3.5 规模猪场 intensive pig farm 存栏能繁母猪20头以上的自繁自养猪场或仔猪繁殖场;存栏50头以上的商品猪肥育场。
3.6 自然采光系数 coefficient of natural lighting 有效透光面积与舍内地面面积之比。
4 场址选择
I
DB51/ T1073-2010
前言
本标准由四川省畜牧食品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由四川省畜牧科学研究院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吕学斌、龚建军、何志平、应三成。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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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猪场建设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规模猪场的场址选择、猪场布局、饲养工艺、建设要求、水电供应以及设施设备等 基本要求。
120
120
120
180
180
种公猪舍* m2
12
24
48 96(12) 144(24) 192(36) 240(36) 288(48)
后备母猪舍 m2
12
24
36
72
120
156
192
228
配种妊检母猪舍
24
60
108
228
336
444
552
672
m2
妊娠母猪舍** m2
36
72
156 288(277) 444(414) 588(552) 732(692) 876(829)
本标准适用于规模猪场的新建、改(扩)建。其它猪场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J 39 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T 17824.1 规模猪场建设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NY 502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NY 5033 无公害食品 生猪饲养管理准则 NY/T 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DB51/T×××× 种猪场建设规范
7.2.2 生产区
按夏季主导风向布局引种隔离舍、后备猪培育舍、种公猪舍、配种娠检舍、妊娠舍、分娩母猪舍、 保育舍。自繁自养场还布局设生长育肥舍等;仔猪繁殖场配套布局待售舍等。商品猪育肥场仅布局。
7.2.3 隔离区
配套建设病猪隔离舍、解剖间、毁尸坑、粪尿处理设施等。
7.3 饲养密度
每个猪栏的饲养密度符合GB/T 17824.1的要求。
7.4 猪舍应配置单元数与猪栏数
7.4.1 猪舍单元配置
存栏能繁母猪100头以上的猪场,可采用以“周”为单位的繁殖节律,其分娩舍、保育舍推荐采用 单元式设计,便于实行全进全出管理。其最低单元数分娩舍不宜低于6个单元,保育车间不宜低于7个 单元。
7.4.2 猪舍猪栏配置
7.4.2.1 自繁自养场与仔猪繁殖场
能繁母猪 头
自然交配 头
人工授精 头
20
50
1
2
100
200
300
400
500
600
4
8
12
16
20
24
1
2
2
3
3
6.3.2 自繁自养场与仔猪繁殖场猪群结构
在以周为节律生产情况下,规模场的猪群结构见表3。每阶段数偏差在±10%以内。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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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规模猪场的猪群结构
能繁母猪 头
猪栏数 个
50
100
150
200
300
5
10
15
20
30
500
1000
50
100
7.5 猪舍建筑面积 7.5.1 自繁自养场与仔猪繁殖场各猪舍建筑面积见表 9。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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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9 各猪舍建筑面积
能繁母猪 头
20
50
100
200
300
400
500
600
引种隔离舍 m2
2
60
120
哺乳母猪舍 m2
43
86
173
338
511
684
850
1022
保育猪舍 m2
43
94
187
382
569
756
943
1138
生长育肥猪舍 m2
156
360
720
1440
2160
2880
3600
4320
待售猪舍 m2
48
84
168
336
504
672
840
1008
病猪隔离舍 m2
24
56
112
225
337
6 饲养工艺与技术参数
6.1 工艺流程
猪群以“周”为繁殖节律进行猪群的管理和周转,按配种、妊娠、分娩哺乳、仔猪保育、待售(生 长育肥)五阶段工艺设计。分娩、保育猪舍采用单元式设计,实行全进全出制生产体系。各阶段滞留 时间符合以下要求:
——转群后的空圈或单元,需清洗、消毒、空圈7 d。 ——能繁母猪在配种舍4头群养42 d,完成配种与孕检工作。 ——孕检完成后继续群养或限位饲养至产前7天转入分娩猪舍,母猪产仔哺乳28 d。 ——仔猪转入保育舍培育42 d。 ——在自繁自养场转入生长育肥舍肥育90 d~105 d。 ——在仔猪繁殖场则转入待售舍出售,待售期21 d~28 d。 ——商品猪育肥场年出栏3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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