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农业科研
不同储藏温度及时间对稻米脂肪酸含量的影响

《天津农林科技》2023年6月第3期(总第293期)13文章编号:1002-0659(2023)03-0013-04李永杰,赵 博,吴凤明,孙琪玮,汤云龙(天津农垦小站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天津 301800)试验研究不同储藏温度及时间对稻米脂肪酸含量的影响摘要:为探讨常规粳稻和食味水稻品种在不同储藏温度条件下稻米脂肪酸含量的变化情况,采用气相色谱法分别对4 ℃、10 ℃、常规温度储藏条件下的“津原E28”和“津川1号”稻米进行脂肪酸含量测定,结果表明,在不同储藏温度条件下,随储藏时间的延长,“津川1号”稻米中的硬脂酸、棕榈酸等饱和脂肪酸的百分比含量均呈现上升趋势,且百分比最终含量表现为4 ℃<10 ℃<常规温度;不饱和脂肪酸含量呈现下降趋势,其中4 ℃储藏条件下,a-亚麻酸百分比含量出现显著上升趋势。
在相同储藏温度下,“津原E28”稻米中的脂肪酸百分比含量变化差异较小,但在10 ℃储藏条件下变化明显。
随着外界季节性温度变化,1—5月可采用常规仓库储藏稻谷、5—11月采用低温储藏稻谷效果较好。
常规稻谷“津原E28”适合在常规温度条件下长期储藏,而食味稻谷“津川1号”在4 ℃左右的低温条件下储藏效果较好,食味品质保存效果最佳。
关键词:水稻;储藏温度;脂肪酸;气相色谱中图分类号:S511文献标识码:A收稿日期:2023-02-24基金项目:天津市科技计划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S22CG2213171);天津市宝坻区农业科技计划一般项目(202104)主要作者简介:李永杰(1988-),男,农艺师,硕士,主要从事水稻遗传育种研究工作。
E-mail:151****************水稻(Oryza sativa L.)是中国重要的粮食作物之一,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稻米的食味品质逐渐成为决定稻米市场价值和消费者购买欲望的主要因素,保障稻谷在储藏过程中的食味口感和营养价值成为稻谷储存工作的焦点。
蠋蝽聚集性诱剂介导的害虫生物防治初探

文章编号:1002-0659(2023)04-0010-05肖雪庄1,2,许静杨2,张华颖3,初吉兴4,吴惠惠1(1.天津农学院 园艺园林学院,天津 300384;2.天津市农业科学院 植物保护研究所,天津 300384;3.天津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天津 300061;4.北京洁特金田农业技术有限公司,北京 100080)试验研究蠋蝽聚集性诱剂介导的害虫生物防治初探摘要:为提高蠋蝽对靶标害虫的防效,明确蠋蝽聚集性诱剂的增效作用,文章在设施番茄和甘蓝、大田作物小麦上应用蠋蝽及蠋蝽聚集性诱剂,开展棉铃虫、甜菜夜蛾、麦叶蜂的生物防治试验。
结果表明,在温室及大田条件下,蠋蝽聚集性诱剂均可提高蠋蝽对害虫的防效,防效提高了5.59%~22.38%;取食人工饲料与取食昆虫猎物的蠋蝽对靶标害虫的防效无显著差异。
关键词:蠋蝽;聚集性诱剂;生物防治;防效中图分类号:S763.7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23-03-10基金项目: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6JCZDJC33600);天津市农业产学研用项目(JBGG202215)主要作者简介:肖雪庄(1997-),女,在读硕士生,主要从事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方面研究。
E-mail:****************通讯作者简介:吴惠惠(1982-),女,副研究员,博士,主要从事害虫生物防治研究工作。
E-mail:*********************蠋蝽属半翅目蝽科益蝽亚科蠋蝽属,在中国分布广泛,朝鲜半岛、蒙古国及俄罗斯也有分布[1]。
蠋蝽是农林业上一种重要的捕食性天敌昆虫,可以捕食棉铃虫、甜菜夜蛾、马铃薯甲虫、榆紫叶甲、黄刺蛾、绿盲蝽、美国白蛾、甜菜夜蛾及草地贪夜蛾等多种害虫,应用前景十分广阔[2-6]。
室内饲养的蠋蝽在规模化释放后定殖能力较弱,导致其对靶标害虫的防效降低,这是目前蠋蝽规模化应用过程中亟需解决的一个难题。
利用蠋蝽性诱剂对其行为进行修饰,使其向靶标害虫发生地移动并提高对靶标害虫的防效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新途径。
天津市中低产田玉米适宜品种的筛选与比较试验

《天津农林科技》2020年10月第5期(总第277期)16天津市中低产田玉米适宜品种的筛选与比较试验文章编号:1002-0659(2020)05-0016-03李 健1,王凤行1,隋 华1,侯海鹏1,曹珊珊2,付婷婷1,李宏伟1(1.天津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天津 300061;天津市优质农产品研发示范中心,天津 301500)摘要:以“郑单958”、“纪元168”、“科育186”等11个品种为试验材料,于2017年在天津市宁河区造甲城镇造甲城村和静海区蔡公庄镇蔡公庄村开展中低产田夏玉米品种筛选比较试验。
结果表明,“科育186”、“伟科702”、“郑单958”等品种较适宜本试验条件或类似于本试验条件的区域种植。
关键词:中低产田;玉米;适宜品种;筛选中图分类号:S513 文献标识码:A收稿日期:2020-02-01主要作者简介:李健(1990-),男,助理农艺师,主要从事玉米、草莓、中草药等栽培技术研究推广和管理工作。
E-mail:nyzxzhblj@163.com天津市宁河区和静海区土壤多粘重,盐碱含量较高,中低田面积较大,为筛选适宜天津市中低田种植的玉米品种,客观评价各品种特征特性和生产利用价值,在前期试验的基础上,选择11个品种进行大田对比试验,对不同品种的产量及相关农艺性状进行分析,明确中低产田玉米适宜品种在天津地区的适应性、丰产性、抗逆性和商品性,以期为天津市中低产田今后的玉米生产、推广提供依据。
1 材料与方法1.1 试验设计试验采用自然对比方法,天津市宁河区选用“郑单958(CK )”、“科育186”、“飞天358”、“纪元128”、“伟科702”、“东单1331”、“京农科728”等7个品种,天津市静海区选用“郑单958(CK )”、“纪元168”、“华农138”、“科育186”、“纪元128”、“东单6531”、“中单856”等7个品种。
每个品种667 m 2,随机排列,3次重复。
1.2 试验概况试验分别在天津市宁河区造甲城镇造甲城村和静海区蔡公庄镇蔡公庄村进行,土壤基础地力见表1。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天津市社会发展与农业领域重点研发计划2023年度项目立项的通知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天津市社会发展与农业领域重点研发计划2023年度项目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24.05.06•【字号】津科社〔2024〕32号•【施行日期】2024.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天津市社会发展与农业领域重点研发计划2023年度项目立项的通知津科社〔2024〕32号各有关单位:经专家评审、会议审议和公示等程序,天津市社会发展与农业领域重点研发计划2023年度项目立项工作已经完成,共支持38项科技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
其中,支持南开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基于青花菜花球采后废弃物的广谱、高效生物防治剂研发及应用研究”等现代农业领域13项科技项目(含食品安全方向),支持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面向污水处理的低成本-高抗污染改性中空纤维超滤膜制备关键技术攻关及示范应用”等资源与环境领域14项科技项目,支持天津大学海洋学院“超浑浊水域水下机器人搜救关键技术与装备研发”等城乡建设与公共服务领域11项科技项目。
请项目牵头单位和负责人,按照《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津科规〔2022〕7号)、《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津财教〔2022〕57号)、《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津科规〔2023〕2号)及项目实施期间出台的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落实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责任,做好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要按照立项合同,围绕关键核心技术指标,积极开展研究攻关,确保按期完成;要注重成果转移转化成效,全面提升我市社会发展与农业领域的科技创新竞争力。
附件:天津市社会发展与农业领域重点研发计划2023年度项目立项项目名单2024年5月6日附件天津市社会发展与农业领域重点研发计划2023年度项目立项项目名单。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2012年度天津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结果的公告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2012年度天津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结果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11.23•【字号】•【施行日期】2012.1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2012年度天津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结果的公告2012年度天津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经形式审查、同行专家评审和专业评审组初评、天津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共有241项科技成果获奖,其中:自然科学奖7项、技术发明奖10项、科学技术进步奖224项。
根据《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现将2012年度天津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结果进行公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告的评审结果中的项目有异议,或因项目名称、获奖单位名称和获奖人姓名等有文字错漏需要更正的,应当在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16号,邮编:300051)以书面形式提出。
提出异议或修改要求的单位、个人应当提供书面材料并表明真实身份。
单位提出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有效联系电话和联系人;个人提出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签署(不能打印)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我委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平、公正,保护获奖单位和获奖人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我委对科技奖励工作高度重视,评审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依靠专家组织评审。
我委真诚地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并坚决反对任何借此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以上内容,特此公告。
附件:《2012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结果》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附件:2012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结果。
2021《天津市职称系列(专业)设置表》

附件1
天津市职称系列(专业)设置表
序号职称系列名称所属专业名称
1高等学校教师普通高校教师、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市委党校教师等2自然科学研究生物医药、医学研究、农业科研、高校科研等
3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文学、史学、哲学、法学、经济学、教育教学管理研究、卫生事业管理研究等
4卫生医药护技、中医、基层卫生、盲人医疗按摩等5农业技术农学、畜牧兽医、水产、农业机械化等
6工程技术航空航天、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汽车及新能源汽车、化工、轻工、制药、生物制造、医疗器械、冶金、自行车电动车、供热供燃气、锂离子电池、建筑设计、城乡规划、测绘勘察、建筑施工、建筑材料与制品、市政、生态环境、园林、港口、水务、基层土建、质量计量标准化、安全生产、网信、技术经纪、交通运输、快递工程、粮油等
7经济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与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
8会计——
9审计——
10统计——
11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12技工院校教师——
13中小学教师——
14档案——
15文物博物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等
16图书资料图书资料、科学传播、高校图书资料等
17翻译英语、法语、日语等
18公共法律服务——
19新闻——
20播音主持——
21出版——
22体育——
23艺术编剧、导演、演员、演奏员、文学创作等
24工艺美术——
25实验技术——
26民用航空飞行技术我市不设职称评委会,可委托国家部委或外省市评委
会代评
27船舶技术。
天津市科技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天津市科技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公布日期】2020.10.13
•【字号】津科资〔2020〕116号
•【施行日期】2020.10.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专项资金管理
正文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
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企事业单位:
根据《市科技局关于征集2020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进行评审,经研究决定,现将2020年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计划520万元整下达你们,共440项(详见附件)。
请各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接到通知后及时将资金拨付至相关单位。
请各单位抓紧组织项目实施,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2020年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发各区)明细表
2.2020年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发市属单位)明细表
3.2020年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发预算单位)明细表
4.2020年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发天津大学)明细表
5. 2020年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发南开大学)明细表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
2020年10月13日
附件1
2020年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发各区)明细表
金额单位:万元
附件2
2020年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发市属单位)明细表
金额单位:万元
附件3
2020年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发预算单位)明细表
金额单位:万元
附件4
2020年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发天津大学)明细表
金额单位:万元。
天津农学院

中国工程院院士(双聘)(2人):李天来、印遇龙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9人):赵辉、周潮洪、孙守钧、王文杰
全国优秀教师(1人):刘峄
天津市教学名师(12人):刘金福、杨静慧、石军
天津市级教学团队(11支):水产养殖学专业教学团队、作物育种学教学团队、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教学团 队 、基础兽医学教学团队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教学团队、动物科学专业教学团队 、作物生产课程群教学团 队、都市植物保护教学团队 、面向智慧农业的软件工程教学团队
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国家大宗淡水鱼加工技术研发分中心、国家贝类产业技术体系天津综合试验站、农业 农村部智慧养殖重点实验室(部省共建)
省部级科研平台:天津市水产生态及养殖重点实验室、天津市农业动物繁育与健康养殖重点实验室
市级企业重点实验室:天津市水族动物功能性饲料企业重点实验室
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实验室:城乡产业融合实验室
2002年,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天津市城乡经济学校并入天津农学院,为天津农学院西校区。 2006年,学校获硕士学位授予权。 2007年,学校在教育部进行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 2014年9月,学校入选准第一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 2017年9月,学校获批天津市2017-2020年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培育)高校。 2018年1月,学校入选2017年国防教育特色学校。 2020年1月,学校的3个研究生实践基地获批天津市高校专业学位研究生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单位。 2021年3月,学校与和平区教育局共建大中小幼思政教育一体化联盟 ;同年4月,学校被推选为天津乡村振 兴产业(人才)联盟主席单位; 5月,成为高等农林院校课程思政联盟理事会员单位; 6月,学校加入天津 乡村振兴产业(人才)联盟; 同年,获得“2018-2020年度天津市文明校园”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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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农业科研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第一条为适应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对农业科技创新的需求,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农业科研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创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促进农业科技进步,结合我市农业科研工作实际,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评审坚持以德为先,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在农学、园艺、畜牧兽医、农业经济、农业信息等相关领域从事农业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研究员、副研究员)、中级(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的评价。
第四条基本条件(一)申报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服务于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二)任现职期间,历年业绩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第五条学历和资历条件(一)申报研究员任职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副研究员任职资格并担任该职务五年以上。
(二)申报副研究员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并担任该职务四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并担任该职务五年以上。
(三)申报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博士学位。
2.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3.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初级任职资格并担任该职务四年以上。
第六条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一)申报研究员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1.全面系统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分析本学科国内外发展趋势的能力,并根据学科发展趋势提出本学科研究方向和开拓新的研究领域。
2.在本学科或交叉学科领域,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能创造性地解决重大的、关键的科学技术问题。
3.具有指导中级以上科技人员提高科研水平的能力。
(二)申报副研究员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2.掌握本研究领域的研究方向,能创造性开展研究工作,解决科研工作较复杂的理论问题或技术问题。
3.具有选定课题、指导和组织课题进行研究工作的能力,以及培养初级以上科技人员的能力。
(三)申报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基本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2.了解本学科研究工作的基本环节,初步掌握本学科的研究方法和实验技术,能承担研究课题中的具体工作。
3.对研究实验结果能独立进行分析处理,能够进行专业研究和编写实验报告。
第七条业绩条件(一)申报研究员任职资格1.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申报,需符合下列每项中的1条以上。
(1)工作能力①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
②参与完成国家级攻关或研发项目1项(前3名)或主持子课题1项,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
(2)业绩成果①获国家级科技奖励1 项(一等奖前10名、二等奖前5名)。
②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1项(前2名)。
③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1项(第1完成人)和省部级科技奖励三等奖1 项(第1完成人)。
④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1项(第1完成人)和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1 项(前2名)。
⑤主持选育并通过国家级品种审定的农作物品种2个;⑥主持选育并通过省级品种审定的农作物品种4个。
⑦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4项(第一发明人),并且有1 项完成技术转让。
⑧作为第1完成人研发的新兽药或诊断制剂、新农药、新肥料等获国家相关部门认证,并转化为批量生产,且效益显著。
(3)论文著作①作为主编撰写并出版10万字以上著作1部(具有ISBN 号)。
②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被SCI、EI、ISTP等收录高水平学术论文4篇。
③作为第一作者在本专业相关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8篇,其中在核心期刊发表3篇。
2.软科学研究人员,需符合下列每项中的1条。
(1)工作能力①主持完成国家级软科学研究项目或省部级软科学研究类重点项目1项。
②主持完成省部级软科学研究类项目2项。
(2)业绩成果①获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或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以上1项(前3名)。
②获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或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以上1项(第1完成人)。
③获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或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以上3项(额定人员)。
④作为第1执笔人有2篇对策研究报告被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肯定,并形成决策文件。
(3)论文论著①作为第1主编撰写并出版10万字以上著作1部(具有ISBN号)。
②作为第1作者在本专业相关核心期刊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10篇以上。
(二)申报副研究员任职资格1.自然科学研究人员,需符合下列每项中的1条。
(1)工作能力①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
②参加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前2名)。
③参加完成国家级攻关或研发项目子课题1项(前3名)。
(2)业绩成果①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1 项(额定人员)②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1 项(前5名)。
③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三等奖2 项(额定人员)。
④参与选育并通过国家级品种审定的农作物品种2个(前3名)。
⑤主持选育并通过省级品种审定的农作物品种1个,或参加选育通过省级品种审定的农作物品种3个(前3名)。
⑥参与制定国家技术标准1项(前3名)或主持制定行业技术标准2项或主持制定省部级地方标准2项,并颁布实施。
⑦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2项(第1发明人)。
⑧作为主要完成人(前5名)研发形成的新兽药、新农药、新肥料、新饲料等获国家相关部门认证,并转化为批量生产,且效益显著。
⑨作为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前3名),其成果在成果转化和推广中取得巨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3)论文著作①作为主编撰写并出版3万字以上著作1部(具有ISBN 号)。
②作为第1作者公开发表被SCI、EI、ISTP等收录学术论文2 篇。
③作为第1作者在本专业相关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4 篇,其中在核心期刊发表2篇。
2.软科学研究人员,需符合下列每项中的1条。
(1)工作能力①参加国家级软科学研究项目或省部级重点软科学研究项目2项。
②主持省部级一般软科学研究项目1项。
③主持局级软科学研究项目2项。
(2)业绩成果①获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或调研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额定人员)。
②获局级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额定人员)或主持局级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2项(第1完成人)。
③主持编写(制定)本市、本专业领域发展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查报告2项,被主管部门采纳实施。
(3)论文著作①作为第1主编撰写并出版3万字以上著作1部(具有ISBN 号)。
②作为第1作者在本专业相关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0篇,其中在核心期刊发表5篇。
(三)申报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1.工作能力,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参与局级以上科技项目1项。
(2)参与制定本市、本专业领域发展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3)参与制定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等。
(4)参与本市、本行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产品、新资源等选育、推广、开发。
2.业绩成果,应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额定人员)1项或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1)获局级科技奖励1项(额定人员)。
(2)参加完成科技项目,通过主管部门验收(鉴定),获市科技成果登记证书1项。
(3)获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
(4)参与制定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等1项,并颁布实施。
(5)参与编写(制定)本市、本专业领域发展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被主管部门采纳实施。
3.论文著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参编并出版专业著作1部。
(2)作为第1作者在本专业相关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
第八条继续教育任现职期间,已完成本单位、本行业及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九条破格晋升条件(一)学历符合条件而资历不符合条件。
1.破格申报研究员资格(1)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获国家科技奖励一等奖的额定人员或二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②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的第1完成人。
③主持完成国家级重大项目及课题。
(2)农业软科学研究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获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或调研优秀成果一等奖的第1完成人。
②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的第1完成人。
2.破格申报副研究员资格(1)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获国家科技奖励二等奖的额定人员。
②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的前2名。
③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的第1完成人。
(2)农业软科学研究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获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或调研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的第1完成人。
②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以上的第1完成人。
(二)资历符合条件而学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除应具备第九条(一)中的条件外,还应通过相应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试。
第十条本评审标准中的“以上”均含本级(或本数量)。
第十一条本评审标准中涉及的业绩条件均应为本专业,且为任现职以后取得。
第十二条本条件中核心期刊范围参见下列评价体系之一:1.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3.中国科学院编制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中的期刊;4.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编制的《中国科技核心期刊》。
第十三条本评审标准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原有与本标准规定不一致的停止使用。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