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计划运作模式及各类资管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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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计划全解析

资产管理计划全解析

资产管理计划全解析资管计划运作模式资产管理,就是获得监管机构批准的公募基金子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银行等,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运用委托财产进行投资的一种行为。

这个过程可以形成标准化的金融产品,谓之资管产品。

资管计划能给投资者提供更高的收益,是因为它少了不少中间环节。

同样一个融资项目,如果走信托通道,它需要给信托公司2%,甚至更高的费用,另外还要给代理销售的机构1%,甚至更高的费用。

一般而言,信托产品最终募集到的资金,至少有5%要用在中间环节上。

而资管计划绕开了信托公司,费用就能节省不少。

所以,同样的融资成本,体现在投资者的投资收益方面,资管计划的收益率就会更高一些。

基金子公司的资管计划业务,大体可分为“通道类”业务与基金子公司主动管理类业务,而“通道类”业务主要包括实际管理人为第三方的通道业务,以及资管嵌套信托类业务。

目前市场上常见的资管业务主要包括:基金子公司资管、券商资管、保险资管,以及银行资管。

当然,我们熟悉的信托也属于资管范畴,在这里就不赘述了。

一、基金子公司资管政策法规:2012年9月26日,证监会公布《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10月31日发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自此,向基金管理公司全面放开资管业务。

此后一年半的时间,基金资管行业发展迅速。

截至2013年底,基金子公司已成立62家,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很快将破万亿。

优势:小额充足,300万元以下的小额200个;在操作模式上与信托最接近;且由于让利于投资者,产品收益高于信托,在募集速度和投资者喜好程度上更胜信托。

劣势:基金子公司成立时间较短,自身资本实力不如信托;以降低费用,提高产品收益,压缩自身利益扩张发展的模式不可持续;运作尚不够成熟,产品需要精挑细选。

二、券商资管政策法规:2012年10月18日,证监会公布《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配套的《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和《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券公司被誉为拥有了金融投资全牌照,能够开展信托公司能做的大部分业务。

基金子公司、信托、券商等资管业务的异同

基金子公司、信托、券商等资管业务的异同

基金子公司的投资范围。

在基金子公司成立之前,基金是利用专户进行资管业务,而子公司成立之后,则有了专项计划,而专项跟专户的区别在于,专户的投资范围只能是债券、股票、存款等二级市场的标准化产品,所以其业务范围也就限制在了股票质押、定向增发等内容,而专项则是在包含专户投资范围的基础上,扩大到未上市公司的股权、债权,也就是说除了不能直接发放贷款之外,基金子公司的投资范围跟信托公司几乎一样,可以直接进入到实体领域,而这是基金专户、券商资管都所不具备的。

而且在当时信托遭到监管层各种限制之时,基金子公司作为影子银行的通道的出现则成了信托公司的替代品。

正是因为拥有了牌照的优势或者说是政策的红利,基金子公司类信托业务做的风生水起,发展速度很快,也成了许多公募基金开疆拓土的新利器。

基金子公司的业务特点。

首先基金子公司的劣势有以下几点:(1)成立时间短,无论是业务还是风控人员,相比经历过更多风风雨雨的信托来说,从公司层面看经验还是不足。

(2)注册资本大都在几千万左右,风险承受能力有限,如果出现违约,相比信托,更难实现兑付。

(3)相比银行、券商等机构,大都产品销售能力有限。

但基金子公司的最大优势在于其投资范围除了直接放贷以外几乎不受限制,而信托则在银监会发文之后在银信合作等方面受到一定限制。

所以根据以上优劣特点分析可以看出,基金子公司在通道业务上确实很有优势,而在自担风险的主动管理投资方面却不具备优势,所以大多数子公司的大多数业务都是以通道为主。

(当然由于风格不同,也有子公司通过挖来的信托团队来进行主动管理业务)通道业务与主动管理的不同。

所谓通道业务,则是与主动管理作为对应而提出的。

通道业务一般是指融资方与投资方已经提前沟通好了投融资方案,但由于某种原因,需要子公司作为中间的通道才能实现,由于是通道,所以子公司在这个过程中是不需要真正进行尽职调查的,所以一个项目也相对可以做的容易一些。

而主动管理一般则需要子公司对于融资方融资的风险做真实的了解,然后自己找投资者。

私募基金、资管计划、信托计划监管与业务模式比较(预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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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4.15一资管计划、私募基金、信托计划比较二资产管理计划合规要点解析三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与合规运作一LOREM IPSUM DOLOR LOREM基金公司及子公司资管计划: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证券公司及子公司资管计划: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信托计划:中国银监会基金公司及子公司资管计划:单一客户资管计划、特定多个客户资管计划证券公司及子公司资管计划:定向资管计划、集合资管计划私募投资基金:契约型基金、合伙型基金、公司型基金信托计划:单一资金信托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基金公司及子公司资管计划:《基金法》《信托法》《私募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单一客户合同准则》《特定多个客户合同准则》、“26号文”、《八条底线细则》;证券公司及子公司资管计划:《基金法》《信托法》《私募暂行办法》《管理办法》《定向实施细则》《集合实施细则》《八条底线细则》;私募投资基金:《基金法》《信托法》《合伙企业法》《公司法》《私募暂行办法》;"7办法2指引"《登记备案办法》《信披办法》《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募集办法(未出台)》《投顾业务办法(未出台)》《托管业务办法(未出台)》《外包业务管理办法(未出台)》《内控指引》《合同指引(未出台)》等2个指引;信托计划:《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基金公司及子公司资管计划:单一客户合同签订后备案,多个客户初始销售后备案(5工作日)、募集完验资后备案(10工作日)证券公司及子公司资管计划:设立后备案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后募集,募集后备案(20工作日)信托计划:事前报告或批准基金公司及子公司资管计划:无要求证券公司及子公司资管计划:需要计提风险资本私募投资基金:无要求信托计划:需要计提风险资本基金公司及子公司资管计划:标准化及非标准化资产,除直接发放贷款外无投向限制;证券公司及子公司资管计划:定向资管计划除直接发放贷款外无投向限制;集合资管计划可投各类交易所证券等标准化资产、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集合金融产品;私募投资基金:标准化及非标准化资产,除直接发放贷款外无投向限制;信托计划:标准化及非标准化资产,可以发放信托贷款,无投向限制;基金公司及子公司资管计划:不得直接发放贷款;证券公司及子公司资管计划:集合计划不得投资于非标准化的股权、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单一信托/资管计划;证券公司自有资金参与单个集合计划的份额,不得超过该计划总份额的20%、持有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单只集合计划参与证券回购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40%;私募投资基金:不得直接发放贷款;信托计划:银监会等监管部门通过多项发文对信托投资做出了限制,如不得与商业银行开展各种形式的票据资产转让/受让业务,限制开展地产业务(如"432"规则),限制开展政府平台业务(四部委联发"462号文"),限制或禁止商品期货、股指期货、融资融券等,不能直接投资于商业汇票,不能正回购操作。

基金的资产管理与运营模式

基金的资产管理与运营模式

基金的资产管理与运营模式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个人和机构选择投资于基金,而基金的资产管理与运营模式也成为了投资者关注的焦点之一。

本文将重点探讨基金的资产管理与运营模式,了解其背后的原理和机制。

一、基金的定义与分类基金是指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机构发行的、以多种投资方式进行资产管理的一种金融产品。

根据投资方式和性质的不同,基金可以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指数基金、混合基金等多种类型。

二、基金的资产管理模式1. 开放式基金模式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可以申购和赎回的基金产品,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随时进出,使得基金规模有较大的流动性。

此模式下,基金管理公司会根据基金合同说明书的约定,进行资产配置、风险控制等工作。

2. 封闭式基金模式封闭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一旦发行后不可转让、赎回的基金产品。

投资者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确定投资,不能随时进出。

封闭式基金的特点在于流动性较差,但相应地,基金管理公司在资产配置方面有更大的灵活性。

3. 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模式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是指基金份额可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的基金产品,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买卖。

ETF的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与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事宜,并根据基金的投资策略进行资产管理。

三、基金的资产配置与风险控制基金的资产管理与运营模式主要涉及资产配置和风险控制两个方面。

1. 资产配置资产配置是指基金管理公司根据基金合同说明书的约定,选择合适的投资标的和投资比例,以实现基金的收益最大化。

资产配置的关键在于根据市场情况和风险偏好,合理分配不同资产类别之间的比例,以达到风险分散和资产组合优化的目的。

2. 风险控制风险控制是基金管理公司在资产管理过程中重要的一环,其目的是降低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合理配置不同类型的资产、分散投资风险、控制杠杆率等。

四、基金的运营模式基金的运营模式主要包括基金销售、基金净值计算、基金会计核算、基金信息披露等环节。

长城资管,信达资管,东方资管业务的区别

长城资管,信达资管,东方资管业务的区别

长城资管,信达资管,东方资管业务的区别
长城资管、信达资管和东方资管是中国内地的三家知名资产管理公司,它们在业务范围、投资策略、产品类型等方面存在一些差异。

1. 业务范围:
- 长城资管:以股权投资为主导,包括股权私募基金、股权托
管等。

- 信达资管:主要提供证券投资管理服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直投基金等。

- 东方资管:在传统资产管理的基础上,拓展了房地产、金融
租赁等领域。

2. 投资策略:
- 长城资管:注重价值投资,寻找被低估的股票或者潜力公司
进行投资。

- 信达资管:采用相对价值策略,通过分析不同证券之间的相
对价值来进行投资。

- 东方资管:综合采用价值投资、成长投资、分散投资等多种
策略。

3. 产品类型:
- 长城资管:主要产品包括私募基金、托管产品等。

- 信达资管:提供证券投资基金、直投基金等产品。

- 东方资管:产品线较为丰富,包括公募基金、托管产品、私
募基金等。

此外,这三家公司在管理规模、投资业绩、团队实力等方面也存在差异,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偏好进行选择。

证券公司 资管计划

证券公司 资管计划

证券公司资管计划证券公司资管计划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证券公司资管计划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工具,逐渐受到投资者的关注和青睐。

本文将从资管计划的定义、特点、运作模式以及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理解证券公司资管计划。

证券公司资管计划是指证券公司为了满足客户多样化的投资需求,通过资金池集中管理客户资金,进行多样化的投资运作的一种金融产品。

资管计划的特点在于其灵活性和多样性。

通过资管计划,投资者可以将自己的资金委托给专业的证券公司进行管理,实现资金的多元化配置,降低风险,提高收益。

证券公司资管计划的运作模式一般分为两种:一是固定收益类资管计划,主要投资于债券、信托等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二是权益类资管计划,主要投资于股票、基金等权益类金融产品。

根据不同的风险偏好和投资目标,投资者可以选择不同类型的资管计划进行投资。

证券公司资管计划在风险控制方面也具有一定的特点。

首先,资管计划通常会设定风险控制指标,例如最大回撤、风险价值等,以确保投资者的资金不会受到过度损失。

其次,证券公司会对资管计划的投资标的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和尽职调查,以保证投资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同时,证券公司还会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投资策略,以应对风险。

投资者在选择证券公司资管计划时需要注意一些问题。

首先,投资者应该了解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选择与之匹配的资管计划。

其次,投资者需要认真研究资管计划的历史表现、投资策略和管理团队等方面的信息,以评估其潜在风险和收益。

另外,投资者还应关注资管计划的费用结构和退出机制,以避免因为不必要的费用和流动性风险而造成损失。

证券公司资管计划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工具,具有灵活性和多样性的特点,可以帮助投资者实现资金的多元化配置和风险的降低。

然而,投资者在选择资管计划时需要注意风险控制、投资目标和费用等方面的问题。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读者能够更好地了解和理解证券公司资管计划,从而做出更加明智的投资决策。

长城资管,信达资管,东方资管业务的区别

长城资管,信达资管,东方资管业务的区别

长城资管,信达资管,东方资管业务的区别摘要:一、引言二、长城资管业务简介1.业务范围2.业务特点三、信达资管业务简介1.业务范围2.业务特点四、东方资管业务简介1.业务范围2.业务特点五、三者之间的区别1.业务侧重点不同2.目标市场不同3.业务模式不同六、总结正文:一、引言在我国金融市场上,长城资管、信达资管和东方资管均为知名的大型资产管理公司。

它们在业务范围、业务特点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多样化的投资选择。

本文将对这三家公司的业务进行简要分析,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它们之间的区别。

二、长城资管业务简介1.业务范围长城资管主要业务包括:投资管理、资产托管、财富管理、研究与咨询、境外业务等。

公司以国有企业为主要客户,为客户提供了全方位的资产管理服务。

2.业务特点长城资管秉承稳健经营、创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国有企业背景优势,以风险控制为核心,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资产配置服务。

三、信达资管业务简介1.业务范围信达资管主要业务包括:投资银行、财富管理、资产托管、投资管理、研究与咨询等。

公司以金融机构为主要客户,提供一站式的资产管理解决方案。

2.业务特点信达资管充分发挥混合所有制企业优势,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打造多元化业务体系,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综合化服务。

四、东方资管业务简介1.业务范围东方资管主要业务包括:投资管理、资产托管、财富管理、境外业务等。

公司以民营企业为主要客户,为客户提供全球资产配置服务。

2.业务特点东方资管秉持国际化发展战略,注重技术创新,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全球视野下的资产配置方案。

五、三者之间的区别1.业务侧重点不同长城资管以国有企业为主要客户,侧重于国有企业改革和产业升级;信达资管以金融机构为主要客户,关注金融市场的创新发展;东方资管以民营企业为主要客户,强调全球资产配置。

2.目标市场不同长城资管、信达资管和东方资管分别针对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和民营企业等不同市场,为各类客户提供定制化的资产管理服务。

资管业务增值税,看这一篇就够了!中国各类资管计划运作模式及其区别

资管业务增值税,看这一篇就够了!中国各类资管计划运作模式及其区别

资管业务增值税,看这一篇就够了!中国各类资管计划运作模式及其区别资管业务增值税,看这一篇就够了!资管计划因为没有明确的法律主体地位自从其产生而来一直面临着诸多争议增值税监管空白就是其中之一实际操作中也较少出现资管计划进行纳税的行为但近期接二连三的监管规定出台让资管计划增值税一下成为了热点话题资管计划应该如何缴纳增值税?今天的文章就为你带来最全面的解析目录- - - - -1. 资管业务税收概括2. 信贷类资产增值税3. 通道类资管业务4. 嵌套类资管业务5. 大集合资管计划6. 公募基金增值税1资管业务税收概括1. 资管业务概括(1) 资管业务(a) 狭义资管业务是获得监管机构批准设立的资产管理机构(包括基金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各自子公司、私募机构等)向特定的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由托管机构担任托管人,为委托人的利益,应用委托财产进行投资的业务总称,比较常见的包括基金公司发行的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专户产品)、券商设立的集合/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

(b) 广义2016年12月30日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财税〔2016〕140号文件部分条款的政策解读中界定了资管产品,是资产管理类产品的简称,比较常见的包括基金公司发行的基金产品、信托公司的信托计划、银行提供的投资理财产品等。

其包括了银监体系下的信托计划及银行理财产品,扩大了资管业务范畴,我们简称为广义的资管业务。

(140号文后,某信托公司发布公告,内容包括公司将对信托产品收到的应税收入暂扣增值税。

因信托项目税费增加,导致可分配收益减少,部分存续项目预期收益率将有所下降)。

实质: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2) 发展现状据基金业协会统计,截至2016年10月底,国内资管业务规模49.34万亿元。

其中公募基金8.74万亿元,基金公司专户(包括社保基金与企业年金)6.23万亿元,基金子公司专户10.99万亿元,券商资管计划15.85万亿元,私募基金7.26万亿元,期货公司资管0.27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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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计划运作模式及各类资管区别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资管计划运作模式及各类资管区别资产管理,就是获得监管机构批准的公募基金子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银行等,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运用委托财产进行投资的一种行为。

这个过程可以形成标准化的金融产品,谓之资管产品。

资管计划能给投资者提供更高的收益,是因为它少了不少中间环节。

同样一个融资项目,如果走信托通道,它需要给信托公司2%,甚至更高的费用,另外还要给代理销售的机构1%,甚至更高的费用。

一般而言,信托产品最终募集到的资金,至少有5%要用在中间环节上。

而资管计划绕开了信托公司,费用就能节省不少。

所以,同样的融资成本,体现在投资者的投资收益方面,资管计划的收益率就会更高一些。

基金子公司的资管计划业务,大体可分为“通道类”业务与基金子公司主动管理类业务,而“通道类”业务主要包括实际管理人为第三方的通道业务,以及资管嵌套信托类业务。

目前市场上常见的资管业务主要包括:基金子公司资管、券商资管、保险资管,以及银行资管。

当然,我们熟悉的信托也属于资管范畴,在这里就不赘述了。

一、基金子公司资管政策法规:2012年9月26日,证监会公布《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10月31日发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自此,向基金管理公司全面放开资管业务。

此后一年半的时间,基金资管行业发展迅速。

截至2013年底,基金子公司已成立62家,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很快将破万亿。

优势:小额充足,300万元以下的小额200个;在操作模式上与信托最接近;且由于让利于投资者,产品收益高于信托,在募集速度和投资者喜好程度上更胜信托。

劣势:基金子公司成立时间较短,自身资本实力不如信托;以降低费用,提高产品收益,压缩自身利益扩张发展的模式不可持续;运作尚不够成熟,产品需要精挑细选。

二、券商资管政策法规:2012年10月18日,证监会公布《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配套的《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和《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券公司被誉为拥有了金融投资全牌照,能够开展信托公司能做的大部分业务。

券商资管一经放开,便迅速发力。

优势:小额充足,300万元以下的小额200个;营业部网点多,在客户资源、营销能力和投资证券市场等方面具有先天优势,以及和银行、基金、信托、保险等机构长期合作建立了良好的渠道。

劣势:大部分为操作简单,缺少技术含量的通道业务,主要依赖银行渠道,难以形成持续竞争力。

三、保险资管政策法规:2012年10月22日,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暂行规定》;2013年2月17日,发布《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产品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后,保险资产管理的业务范围得以拓宽。

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12月,我国保险资产管理规模6833亿元。

优势:保险资管因其行业特殊性,拥有先发的资金优势;风险较低,安全性高。

劣势:因对资金安全性有更高的要求,保险资管过于保守、弱势,产品收益相对偏低。

数据显示,2013年保险行业的投资收益率为%,市场可查询的主要几款保险资管产品的收益率大多处于2-3%。

四、银行资管政策法规:2013年9月末,银监会批准了国内11家商业银行开展理财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宣告银行理财正式进入资管时代。

截至2013年底,试点银行均完成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申报,总规模超过100亿元。

优势:客户基础好,具有平台优势,资金实力强。

劣势:资管能力不强,需要一个积累和发展的过程;鉴于银行的国民地位,银行资管对产品的安全性要更为谨慎,投资策略较保守,产品收益不高;收手续费和业绩提成。

五、基金资管《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第九条规定:“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应当用于下列投资:(一)现金、银行存款、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央行票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商品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二)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

投资于前款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资产的特定资产管理计划称为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子公司,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开展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六、券商资管与基金资管的区别1、证券公司资管产品的审核机制未完全放开。

对于普通集合理财产品,其备案机制和基金公司专户产品类似,均为事后备案,但对于创新类资管产品,以及定向资管产品,仍需要事前报批。

2、证券公司资管产品主办人为证券公司或其分公司,而基金公司专户产品的主办人可以是基金公司本身,也可以是其控股的专项资产管理子公司;从风险管控对于业务发展的影响角度来说,基金公司专户产品更为灵活。

3、证券公司资管产品需要具有三方存管资格的银行进行托管,而基金公司专户则放开了托管资格的限制,只强调托管制度。

从这个方面看,基金公司专户在现金及票据类产品设计方面具有更大的灵活性。

4、证券公司资管产品受《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约束,在自有资金参与资产管理计划、权益类资产管理规模、杠杆率设计等层面,受证券公司主体风险指标合规需求限制,例如单只集合计划参与证券回购的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计划资产净值的40%等。

而基金公司专户产品的风险控制由基金公司自行把控。

5、证券公司资管产品收益税收优惠政策不明确。

而基金公司专户产品目前可享受公募基金产品的分红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

该项政策对机构投资者具有较强的吸引力。

七、基金子公司、信托和券商资管的区别基金子公司与信托在法律关系上同属于信托关系,可以通过募集单一资金和集合资金的形式进行投资,并且资金都可以投向各类资产(包括交易所交易的品种或者未通过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权等资产);基金子公司与券商资管在某些方面相似,都可以募集单一资金投资到各类资产,都可以募集集合资金参与交易所转让的产品以及集合信托等。

但是信托、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在投资限制、投资者限制、投资效率、监督约束等方面仍有显着差异。

(一)基金子公司与信托的区别1、投资限制信托计划无法在银信合作中投资票据资产;而基金子公司在各种投资标的上均不受限制。

法律依据:银监会于2012年初下发《关于信托公司票据信托业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通知要求,信托公司不得与商业银行开展各种形式的票据资产转让/受让业务。

同时,对存续的票据信托业务,信托公司应加强风险管理,信托项目存续期间不得开展新的票据业务,到期后应立即终止,不得展期。

2、投资者人数限制信托计划300万以下的自然人投资者不得超过50人,基金子公司300万以下的自然人投资者不得超过200人。

法律依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规定“单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规定“单个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不得超过20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3、投资效率信托计划投资于地产类项目需要事前审批,基金子公司在操作地产项目时无须审批。

法律依据:《信托公司房地产投资信托计划试点管理办法》规定“信托公司在申请设立房地产投资信托计划时,应当向中国银监会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投资信托计划发行申请经核准后,方可发售信托单位”。

4、监管约束信托的监管约束较多,相关部门相继出文限制并禁止信托公司开展票据业务、限制信托公司开展地产业务、限制信托开展政府平台业务(如,四部委联发“462号文”);而目前对于基金子公司的限制较少。

5、净资本约束信托公司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对净资本的占用较多;基金子公司目前无净资本约束。

法律依据:《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约定。

6、投资能力信托公司普遍在资本市场上的投资能力较弱;而基金子公司依托母公司的投研团队和投资管理经验,在投资于交易所交易的金融产品方面比较有优势。

7、兑付规则在现实操作中,目前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默认会遵守“刚性兑付”的约定;而基金子公司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并没有此类操作惯例。

所谓“刚性兑付”,就是信托产品到期后,信托公司必须分配给投资者本金以及收益,当信托计划出现不能如期兑付或兑付困难时,信托公司需要兜底处理。

事实上,我国并没有哪项法律条文规定信托公司进行刚性兑付,这只是信托业一个不成文的规定。

8、集合资金募集能力有些规模较大的信托公司,内部设有专门的直销团队,有稳定的募资能力,另有部分信托公司可以自有资金或信托理财资金池进行投资,在操作大规模募资项目上比较稳妥;而基金子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募集渠道有限,在集合产品的销售上压力较大。

但如果基金子公司的股东销售实力较强(如股东为第三方销售机构或股东为自销实力较强的信托公司),亦可解决部分销售问题。

(二)基金子公司与券商资管的区别1、法律关系券商资管是委托关系,基金子公司是信托关系。

法律依据:新《基金法》2、投资限制券商资管有三类产品,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仅限于单一资金投资,投资限制较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仅限于交易所交易的产品、商业银行理财、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不能将募集资金投资到未在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权、LP受益权和财产权等;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限制较少,但需要证监会逐一审批,操作效率较低。

而基金子公司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较广泛。

同时,在银证合作中,券商资管募集资金不得投资于高污染、高能耗等国家禁止投资的行业;而基金子公司则无约束。

在股票质押式回购中,券商资管的定向、集合可参与,而基金子公司不能直接参与。

法律依据:《关于规范证券公司与银行合作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3、委托人限制券商资管在银证合作中,委托人为银行的情况下,委托人总资产不能少于300亿。

而基金子公司的委托人不受限制。

法律依据:《关于规范证券公司与银行合作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4、净资本约束券商资管隶属于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受到净资本约束,券商资管的总体规模受到限制;基金子公司不受净资本约束。

5、集合资金募集能力经纪业务体系较为强大券商资管,在集合资金募集方面较有实力;而基金子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募集资金的能力有限,但如果基金子公司的股东销售实力较强,亦可解决部分销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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