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
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考核工作,是指考核机关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所进行的考察、核实、评价,并以此作为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管理和领导干部任用、奖惩等的依据。
第三条考核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客观公正原则;(三)注重实绩原则;(四)群众公认原则。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考核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门(含派出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政协的有关工作机构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地方县以上(含县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地方县以上(含县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门(含派出机构)和人大常委会、政协的有关工作机构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参照本规定有关内容执行。
纪委、法院、检察院的内设机构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含派出机构)的内设机构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人大常委会、政协工作机构的内设机构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按照或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
第二章考核方式第五条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包括平时考核、任职前考核、定期考核。
第六条平时考核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所进行的经常性考核。
考核机关通过检查工作、个别谈话、专项调查、派人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年度总结工作会等多种形式和渠道,了解考核对象的有关情况。
第七条任职前考核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
干部考核管理特色亮点典型经验五

干部考核管理特色亮点典型经验五考核理念之变。
X年,中组部印发的《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立下新规:不简单以地区生产总值论英雄,强化环境保障约束性指标考核,首提政府债务考核。
实绩考核“指挥棒”的转向,对干部来说,不是没有发展的压力了,而是压力更大了、要求更高了、任务更重了。
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考核干部实绩,既要看发展又要看基础,既要看显绩又要看潜绩,要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环境保障等指标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争“分”攒“票”。
近年来,因在环境污染、安全生产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被停职、处分的干部不在少数,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守住生态文明这个理念,担起既要“赶”又要“超”的双重工作任务更加艰巨。
X年,《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的出台,把干部实绩考核又推上了一个新高,突出对打好重点任务攻坚战的考核,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动创新发展、加强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工作的考核,加大生产、社会稳定、新增债务等约束性指标的考核权利。
把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起来,把发展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根本之举。
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论,让绿水青山、蓝天白云成为常态。
考核方法之变。
实践中,考核指标并非囊括所有工作,单靠算指标分数并不能全面得出干部实绩。
另外,工作质量究竟怎样,单看指标也难以确定,必须通过其他评价方式来补充。
因此,托县在干部实绩考核中,坚持党管干部、群众评议,着力实现实绩考核的多维化立体化。
通过部门与乡镇互评、民主测评、民意调查、领导评价等有机结合,扩大考核参与面,努力实现全面反映干部实绩。
制定了《X县年度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建立年度实绩目标考核“一办六组”新机制。
即县考核办、政府工作部门绩效目标考核组、党群部门绩效目标考核组、深化改革目标考核组、依法治县目标考核组、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目标考核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组。
实现了“谁制定、谁分解,谁监控、谁评价”的原则,进行即时、动态、连续的跟踪考核。
工作总结:创新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与考核方式

工作总结:创新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与考核方式官员考核是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环节。
构建科学的考核体系,不仅有助于引导政府官员朝正确的方向发展,也能够充分调动官员的积极性,激励官员更好为人民服务,创造更大的公共价值。
然而,由于公共部门的绩效具有多元、弹性、难以测量等特征,公共部门的人力资源考核又是一个世界难题,考核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
正因为如此,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
一般而言,官员考核评价体系包括考核目的、考核内容、考核方式与方法、考核步骤与周期、考核结果应用等方面。
这里着重讨论考核内容与方式的变革与创新。
一、官员考核内容的创新考核是所有管理工具中最具导向功能的手段,具有明显的指挥棒效应。
无怪乎有人认为“考核什么,你就能够得到什么;不考核什么,你将失去什么”。
因此,考核内容的设计就显得尤为重要。
以往我国官员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应该说,这五大方面的指标体系已经非常系统、全面了,但在具体的二级指标,甚至三级指标及其权重方面仍然有很大的改进空间。
从以往的实践看,在一些地方官员考核的实际操作中,这一指标体系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勤、绩的考核相对比较实,而德、能、廉的考核相对比较虚。
这是因为,与勤和绩相比,德、能和廉更为主观,更难以准确测量,导致德、能、廉的考核更容易走形式、走过场。
如何将德、能、廉的考核指标设计得更具有可操作性,更有利于考核目标的达成?这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其次,绩是整个官员考核中的重点,而以GDP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并不适合于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层级的官员,如何构建一个合理的二级指标体系也是绩效考核中的一大难点。
从各国官员考核的内容看,英国考核内容侧重于能力素质;美国是基于能力导向的功绩制,官员考核的内容包括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及工作适应能力;法国官员考核的主要内容是业务能力;德国官员考核更注重勤与绩;日本官员考核包括能力评价与业绩评价两部分。
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

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加强党政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改进与完善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建立促进科学进展的党政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与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年度考核。
对党政机关内设机构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办理。
第三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要紧考核本年度发挥职能作用情况,内容包含思想政治建设、领导水平、工作实绩、完成重点任务、反腐倡廉等方面的实际成效。
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要紧考核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内容包含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第四条年度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上级党委(党组)领导下,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本级党委(党组)在每年年末或者者次年年初组织实施。
第五条年度考核在年度总结的基础上进行。
党委(党组)在年度总结前,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干部群众意见,领导干部本人也能够通过谈心等形式听取意见。
根据年度考核内容及有关要求,结合干部群众的意见,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提早撰写并提交工作总结与个人述职报告。
领导班子工作总结通常结合单位年终总结进行,要紧包含本年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目标任务、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反腐倡廉等方面情况。
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要紧包含本年度个人思想政治状况、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重点工作、廉洁自律等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与改进措施与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六条年度考核测评按照下列程序与要求进行:(一)提早发放领导班子工作总结、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测评要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材料;(二)召开民主测评会议。
会议由党委(党组)要紧负责人主持,参加测评人员分别参照《地方党政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中的民主测评参加人员范围确定。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公布日期】2020.10.24•【文号】•【施行日期】2020.10.24•【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考评正文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的通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引导领导干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实绩践行“两个维护”。
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
要充分发挥政绩考核指挥棒作用,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表现和工作实绩,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基本依据,作为检验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尺度。
督促激励领导干部从政治高度深刻理解政绩内涵,对国之大者做到心中有数,牢记初心使命,把握发展规律,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能力和水平,提高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扛重活、打硬仗,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二、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优化政绩考核内容指标。
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是地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对应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要求,精准设置关键性、引领性指标,实行分级分类考核,引导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重点破难题、补短板锻长板。
对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要体现不同区域特点,突出考核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打好重点任务攻坚战等的实际成效。
树立科学合理的政绩考核制度

树立科学合理的政绩考核制度近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必须深化政绩考核体制的改革,建立起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政绩考核制度。
该通知以八条简明扼要的条文形式,具体指出了今后官员的政治考核更加重视以科学发展理念为指导,通知凸显以科学发展观的标准和要求评价政绩、推动工作的坚定决心,也是对政绩考核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化和发展。
根据客观实际科学制定考核标准并有效实施,对于选贤任能以及推动党和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过去官员政绩考核过于强调GDP的增速,财政收入增幅,招商引资力度,投资规模大小,消费水平高低等,从而忽视了在政绩考核中应把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把环境因素,经济发展的方式,干群关系,解决民生等问题纳入政绩考核的范围。
《通知》的印发,证明了党执政能力和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党以更加科学完善的政绩考核制度来引导各级党政部门科学施政、有效施政,从而创造更多符合科学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的政绩,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政绩考核制度,需要转变绩效考核观念.建立健全科学的政绩考核标准从思想意识上就要有破和立的勇气,破就是打破过去的传统考核标准,打破一味只追求GDP数据,追求经济发展的规模和速度,立就是建立起新的考核评价体制机制,比如根据不同职责要求设置不同考核,对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等约束性指标加强考核,重视科技创新、居民收入等的考核;对限制开发区域不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把政府负债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加强对政绩的综合分析,以全面历史辩证地评价政绩。
这种立,就使政绩考核全面、科学、客观、公正,合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避免了GDP独大的局面.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政绩考核标准,关键在于落实。
树立政绩考核的新导向,需要各地区各部门把思想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抓紧清理和调整完善政绩考核评价指标,完善考核制度。
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

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年度考核。
对党政机关内设机构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办理。
第三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主要考核本年度发挥职能作用情况,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建设、领导水平、工作实绩、完成重点任务、反腐倡廉等方面的实际成效。
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主要考核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第四条年度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上级党委(党组)领导下,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本级党委(党组)在每年年末或者次年年初组织实施。
第五条年度考核在年度总结的基础上进行。
党委(党组)在年度总结前,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干部群众意见,领导干部本人也可以通过谈心等形式听取意见。
根据年度考核内容及有关要求,结合干部群众的意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前撰写并提交工作总结和个人述职报告。
领导班子工作总结一般结合单位年终总结进行,主要包括本年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目标任务、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反腐倡廉等方面情况。
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主要包括本年度个人思想政治状况、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重点工作、廉洁自律等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六条年度考核测评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进行:(一)提前发放领导班子工作总结、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测评要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材料;(二)召开民主测评会议。
会议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主持,参加测评人员分别参照《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中的民主测评参加人员范围确定。
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

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年度考核。
对党政机关内设机构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办理。
第三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主要考核本年度发挥职能作用情况,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建设、领导水平、工作实绩、完成重点任务、反腐倡廉等方面的实际成效。
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主要考核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第四条年度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上级党委(党组)领导下,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本级党委(党组)在每年年末或者次年年初组织实施。
第五条年度考核在年度总结的基础上进行。
党委(党组)在年度总结前,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干部群众意见,领导干部本人也可以通过谈心等形式听取意见。
根据年度考核内容及有关要求,结合干部群众的意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前撰写并提交工作总结和个人述职报告。
领导班子工作总结一般结合单位年终总结进行,主要包括本年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目标任务、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反腐倡廉等方面情况。
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主要包括本年度个人思想政治状况、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重点工作、廉洁自律等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六条年度考核测评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进行:(一)提前发放领导班子工作总结、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测评要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材料;(二)召开民主测评会议。
会议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主持,参加测评人员分别参照《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中的民主测评参加人员范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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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各副省级城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的精神,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经中央同意,现就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政绩考核要突出科学发展导向。
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目标责任考核、绩效考核、任职考察、换届考察以及其他考核考察,要看全面工作,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实际成效,看解决自身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成效,不能仅仅把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作为考核评价政绩的主要指标,不能搞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排名。
中央有关部门不能单纯以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来衡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成效。
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不能简单以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排名评定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和考核等次。
2.完善政绩考核评价指标。
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层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职责要求,设置各有侧重、各有特色的考核指标,把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社会和谐进步、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强化约束性指标考核,加大资源消耗、环境保护、消化产能过剩、安全生产等指标的权重。
更加重视科技创新、教育文化、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的考核。
3.对限制开发区域不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
对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分别实行农业优先和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评价,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工业等指标。
对禁止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全面评价自然文化资源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情况。
对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重点考核扶贫开发成效。
4.加强对政府债务状况的考核。
把政府负债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强化任期内举债情况的考核、审计和责任追究,防止急于求成,以盲目举债搞“政绩工程”。
注重考核发展思路、发展规划的连续性,考核坚持和完善前任正确发展思路、一张好蓝图抓到底的情况,考核积极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的情况,把是否存在“新官不理旧账”“吃子孙饭”等问题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重要内容。
5.加强对政绩的综合分析。
辩证地看主观努力与客观条件、前任基础与现任业绩、个人贡献与集体作用,既看发展成果,又看发展成本与代价;既注重考核显绩,更注重考核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既考核尽力而为,又考核量力而行,全面历史辩证地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
注意识别和制止“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防止和纠正以高投入、高排放、高污染换取经济增长速度,防止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6.选人用人不能简单以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论英雄。
要按照好干部的标准,根据干部的德才素质、工作需要、群众公认等情况综合评价干部,注重选拔自觉坚持和领导科学发展、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
不能简单地把经济增长速度与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划等号,将其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依据,作为高配干部或者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依据,作为末位淘汰的依据。
7.实行责任追究。
制定违背科学发展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强化离任责任审计,对拍脑
袋决策、拍胸脯蛮干,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损害群众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造成资源严重浪费的,造成生态严重破坏的,盲目举债留下一摊子烂账的,要记录在案,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已经离任的也要追究责任。
8.规范和简化各类工作考核。
加强对考核的统筹整合,切实解决多头考核、重复考核、繁琐考核等问题,简化考核程序,提高考核效率。
精简各类专项业务工作考核,取消名目繁多、导向不正确的考核,防止考核过多过滥、“一票否决”泛化和基层迎考迎评负担沉重的现象。
中央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当年开展专项学习教育活动或换届考察、巡视的,可不再重复进行年度考核,根据年度工作情况,综合运用专项活动督导以及换届考察、巡视等成果形成年度考核意见。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完善考核评价制度,抓紧清理和调整考核评价指标,废止不符合中央要求的制度规定,树立正确的考核导向,使考核由单纯比经济总量、比发展速度,转变为比发展质量、发展方式、发展后劲,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发展观念,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政绩。
中共中央组织部
201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