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批流程
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流程(一般使用)

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流程(一般使用)注:单项维修工程在20万元(含)以上的,应当聘请监理公司实施监理;单项维修工程造价在50万元(含)以上的,应当采取招标投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报材料(一般使用)一、首款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1、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原件,示范文本)2、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原件,示范文本)3、工程预算;4、工程合同;(非备选库施工企业,提供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维修资金使用业主表决表(通过业主议事系统表决的提供系统生成的表决结果);(原件,示范文本)6、维修资金使用业主表决汇总结果公示;(原件,示范文本)7、审价合同及工程造价预算审核报告;(单项8000元及以上项目;非备选库造价咨询单位,提供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8、监理合同;(单项20万元及以上项目;非备选库监理单位提供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9、维修资金首款申请材料公示情况说明。
(原件,示范文本)注:维修工程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规定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项目预算审核和结算审核: 单项维修费用超过8000元;一次性使用超过15000元;涉及整个物管区域的维修项目(详见宁房物[2006]189号)。
单项维修工程在20万元(含)以上的,应当聘请监理公司实施监理;单项维修工程造价在50万元(含)以上的,应当采取招标投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二、余款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示范文本)2、工程项目费用结算发票;3、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及发票;(单项8000元及以上项目)4、工程监理报告及发票;(单项20万元及以上项目)5、维修资金余款申请材料公示情况说明。
(原件,示范文本)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2017版)单位编号: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2017版)一、事由根据(相关业主)反映,经区资金管理部门组织等单位、业主代表进行现场勘察,确认发生损坏,拟委托(单位)申请使用维修资金进行维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流程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流程
一、申请前的准备阶段:
1.确定住宅是否符合补贴条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主要用于对老旧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等进行维修和改造,因此在申请之前,需要先确认自己的住房是否符合补贴条件。
2.查看相关政策和文件:不同地区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流程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在申请之前,需要查看当地相关的政策和文件,了解具体的申请要求和流程。
二、申请阶段:
3.办理审批手续:经过初步审核后,申请材料会被递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过程一般包括对材料的核实、申请人的资格审核等。
在审批过程中,可能需要提供进一步的材料或进行补充说明。
4.审批结果公示:审批结果一般会在公示期结束后公布,公示期一般为10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可以查询审核结果,并提出异议。
5.补充材料或整改:如果审批结果为不通过或提出了补充材料或整改要求,申请人需要按照要求补充材料或进行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递交申请。
三、资金使用阶段:
1.签订协议和合同:在获得资金后,申请人需要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与相关部门签订使用合同,明确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和要求。
2.开展维修工作:在签订合同后,施工单位将按照约定的工程方案,进行住房的维修和改造工作。
3.审核验收:维修工作完成后,申请人需要申请相关部门进行审核验收。
审核验收一般包括对施工质量的核实和工程量的检查等。
4.资金拨付和结算:通过审核验收后,相关部门会将维修资金拨付给申请人,申请人需要与施工单位进行结算,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的结算证明和发票等。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批流程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批流程一、申请流程1.申请人发起申请:住宅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的相关人员根据维修需求编制维修项目计划,并由主管部门审查、核准后,申请专项维修资金。
申请人将相关资料提交给审批部门,填写申请表,并附上维修项目的具体方案和预算。
2.确定审批部门:审批部门(如住房城乡建设局或小区业主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确定返还资金的房屋所在地,并将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正式申请:申请人按照规定网上提交正式申请,包括申请书、项目方案、预算表和资料复印件。
同时,申请人需支付一定的审批费用。
4.确认申请:审批部门收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对预算金额和维修项目的必要性,如有必要,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补充材料。
经审核无误后,审批部门为申请项目进行备案。
二、审批流程1.内部审批:审批部门收到申请后,将相关资料交给内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估和审查,评估内容包括工程项目的合理性、施工方案的可行性以及预算合理性等。
2.委托评审:审批部门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维修项目进行详细评估,并由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
3.审批会议:审批部门组织专题会议,对维修项目的申请进行讨论和决策。
会议主要包括审查和批准申请材料、评估报告以及相关经费的安排等。
4.审批结果通知:审批部门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将同意的申请项目列入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范围,同时将审批结果公示。
三、执行流程1.编制维修合同:申请人将维修项目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维修公司进行承接,与维修公司签订合同,明确施工细则、工期和费用等细节,并提前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2.工程监督:审批部门或物业管理公司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对维修工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
监督人员可根据需要随时进行现场检查,并及时向审批部门汇报工程进展情况。
4.资金支付:审批部门审核通过后,将维修资金支付给维修公司,同时将维修资金支付的相关信息公示给住宅小区的业主。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流程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流程1.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主每月缴纳一定比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这个比例一般是根据房屋的面积或者人口来确定的,可以在楼所居委会或者物业处查询缴费的具体标准和方式。
2.报备维修项目:业主在发现共用部位或共用设施需要维修或改造的情况下,需要向所属住房管理部门进行报备。
报备时需要提供维修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维修范围、工作内容、预计费用以及施工时间等等。
3.审批维修项目:住房管理部门对报备的维修项目进行审批,包括对项目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进行评估。
审批通过后,业主可以按照批准的维修方案进行施工。
4.发放维修资金:住房管理部门根据审批通过的维修项目,发放相应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给业主或者维修单位。
发放资金时应及时、一次性,确保维修项目能够按计划进行。
5.实施维修工程:业主或维修单位在收到维修资金后,按照维修方案进行具体工程的实施。
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保证质量,确保维修工程的安全和可持续性。
6.验收维修工程:维修工程完工后,业主需要向住房管理部门申请验收。
验收时需要提供施工材料、工程质量和维修费用等相关资料,住房管理部门派员对维修工程进行现场验收。
7.结算维修资金:维修工程经过验收后,住房管理部门对维修工程进行审查,并结算维修资金。
结算时需要确认维修工程的质量和实际花费,以及业主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8.监督维修工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过程中,住房管理部门会不定期对维修工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维修资金的正确使用和工程质量的监督。
总的来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流程是业主缴纳资金、报备维修项目、审批维修项目、发放维修资金、实施维修工程、验收维修工程、结算维修资金和监督维修工程。
这个流程既保障了业主合法维权的需求,也保证了维修工程的质量和可持续性。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流程非常重要,能够有效地推动楼宇维修和改造工作的开展。
房屋专项资金使用方案

一、方案背景为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房屋专项资金使用方案。
二、资金来源1. 业主按照房屋建筑面积分摊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2.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的增值收益;3. 其他依法筹集的资金。
三、资金使用范围1.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2.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因紧急情况造成的损坏修复;3.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因老化、损坏需要更换的;4.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养护、保养;5.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相关设施建设。
四、资金使用流程1.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意见;2.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将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意见提交给物业管理单位;3. 物业管理单位对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意见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告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4.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单位的审核结果,对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意见进行表决;5. 经表决通过的,物业管理单位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五、资金监管1.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2.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收支情况应当定期向业主公布,接受业主监督;3.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机构应当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六、资金结算1.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结算,应当根据实际维修、更新和改造项目的费用,按照规定程序进行;2.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结算,应当遵循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七、附则1.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将有效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提高住宅小区的居住品质。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流程步骤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流程步骤
宝子们,今天来唠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流程哈。
这维修资金呢,是为了房子的维修养护准备的。
要是小区里公共部分,像电梯、屋顶、外墙啥的出问题了,就可能用到这笔钱。
一般来说,得有业主发现问题啦。
比如说电梯老是嘎吱嘎吱响,这可不能拖。
发现问题的业主就可以向业委会反映。
要是没有业委会呢,就跟物业说。
物业接到消息后,得去查看情况,确定是不是真的需要动用维修资金。
物业或者业委会呢,就要找专业的维修公司来评估维修方案和大概要花多少钱。
这个维修公司得靠谱,不能乱报价。
维修公司给出方案和报价后,就开始走流程啦。
业委会要在小区里公示这个维修方案和预算哦。
这就像是告诉大家,咱们小区要修东西啦,得花这么多钱,大家来看看合不合理。
公示期一般有个几天呢,这期间业主们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
如果有业主觉得哪里不对,就得重新商量调整。
要是公示没啥问题,业委会就可以拿着相关的材料去申请使用维修资金啦。
这里的材料可不能少,像维修方案、预算明细、业主同意使用的证明之类的。
相关部门接到申请后,会审核这些材料。
他们审核得可仔细了,就是要确保这钱花得合理合法。
如果审核通过了,就可以把钱拨给维修公司开始维修啦。
维修的时候,业委会或者物业得监督着,可不能让维修公司偷工减料。
等维修完了,还要验收呢。
验收合格了,这整个维修资金的使用流程才算走完。
住宅专项资金使用流程

住宅专项资金使用流程一、适用范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二、申请主体(简称“申请人”)1.已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经业主委员会核实同意后,由物业服务企业向区住建部门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申请,经社区居委会核实后,向区住建部门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2.未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且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相关业主代表提出使用申请,经社区居委会核实后,向区住建部门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三、常规情况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核准流程(一)使用范围1.住宅共用部位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范围包括:(1)屋面防水层破损,顶层房间渗漏的;(2)楼房外墙出现雨水渗漏,引起外墙内表面浸湿;(3)地下室出现渗漏、积水的;(4)楼房外墙外装饰层出现裂缝、脱落或空鼓率超过国家相应标准、规范的规定值;(5)增加保温层、建筑保温层出现破损或脱落,或建筑保温不良引起外墙内表面出现潮湿、结露、结霜或霉变;(6)外墙及楼梯间、公共走廊涂饰层出现开裂、锈渍、起泡、翘皮、脱落、污染的;(7)公共区域窗台、门廊挑檐、楼梯踏步及扶手、维护墙、院门等出现破损的;(8)公共区域门窗或窗纱普遍破损的;(9)其他情况。
2.住宅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范围包括:(1)电梯主要部件需要进行维修或更换的;(2)二次供水系统设备部件磨损、锈蚀严重以及水质不达标的;(3)避雷设施不满足安全要求的;(4)配电设备部分电缆、电线、配电箱(柜)内元件损坏的;(5)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或部分设备、部件损坏严重的;(6)楼内排水(排污)设备出现故障,给、排水管道漏水、锈蚀严重、排污泵锈蚀或其他设备损坏的;(7)其他情况。
(二)申请使用流程1.收集汇总。
由申请人收集汇总问题情况。
2.现场勘查认定。
申请人邀请所属街道、社区(村)居委会、区住建部门一同对现场进行勘查,查勘维修部位的真实性,认定是否属于维修资金使用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填写《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现场勘察记录表》。
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流程

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流程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流程(应急使用)注:单项维修工程在20万元(含)以上的,应当聘请监理公司实施监理;如申请人选择企业备选库以外具有法定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需提供相关说明,同时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审价。
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报材料(应急使用)一、首款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受理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一)应急维修工程项目说明1、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申请表;(原件,示范文本)2、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维修工程项目说明;(原件,示范文本)(二)应急维修工程实施方案1、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维修工程实施方案;(原件,示范文本)2、工程预算;3、工程合同;(非备选库施工企业,提供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应急维修工程审价合同和预算审核报告;(单项5000元及以上项目)5、应急维修工程监理合同。
(单项20万元及以上项目)二、尾款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维修工程验收报告;(原件,示范文本)2、应急维修工程项目结算发票;3、应急维修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及发票;(单项5000元及以上项目)4、应急维修工程监理报告及发票;(单项20万元及以上项目)5、应急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公示情况说明;(原件,示范文本)6、属于电梯故障的,提供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监督检验报告。
(更换电动机、制动器、减速器、曳引轮和控制柜等主要部件的重大修理及改造项目)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申请表(2017版)本表一式两份,申请人、区资金管理部门各留存一份。
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维修工程项目说明(2017版)本小区(大厦)(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于年交付使用,按有关规定,现已超出质量保修期。
目前该部位、设施设备发生损坏,已危及房屋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严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依据《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拟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应急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