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明珠湾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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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IFF东侧海岸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IFF东侧海岸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IFF东侧海岸及滨海景观带(含生态岛)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任务书目录第一章项目概况 (1)1.1 项目基本信息 (1)1.2 项目选址 (1)1.4 水文概况 (2)1.5 工程地质概况 (4)第二章勘察设计依据、范围和内容 (5)2.1设计依据 (5)2.2 勘察设计范围 (3)2.3 勘察设计内容 (7)2.4 设计界面划分 (11)第三章勘察设计要求 (12)3.1勘察要求 (12)3.2 总体设计要求 (13)3.3 BIM设计要求 (15)3.4造价编制要求 (17)3.5设计服务要求 (18)第四章设计成果提交要求 (19)4.1 时间进度要求 (19)4.2 成果内容要求 (20)4.3 成果形式要求 (23)第五章设计人员组织管理要求 (25)5.1管理架构 (25)5.2设计团队要求 (25)5.3驻场人员要求 (28)第六章附则 (30)第一章项目概况1.1 项目基本信息1.1.1 项目名称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IFF东侧海岸及滨海景观带(含生态岛)建设工程1.1.2 项目建设单位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1.1.3 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投资规模约为7.16亿元(不含征地拆迁);其中工程建设费用约5.97亿元。

资金来源为开发区财政资金。

1.1.4 项目建设规模根据横沥岛尖控规成果,IFF东侧规划滨水岸线长约1.85km,公园绿地面积约5.3公顷,滩涂(含生态岛)面积约40公顷,水域面积约30公顷。

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如下:(1)建设长约1.85km的生态堤防(含景观),达到200年一遇防洪(潮)标准;(2)建设面积约26公顷的生态岛,构建岛尖生态核心;(3)新开挖中轴涌河道约0.4km,整治面积约30公顷的水域,形成规划蓝线空间;最终建设内容以建设单位及相关行政部门主管审定的方案为准。

1.2 项目选址横沥岛尖位于广州市南沙区西部的横沥镇,属南沙新区核心明珠湾区的起步区。

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五条 规划原则
以先进的城市发展理念指导开发建设,突出以人为本的发展要求,展现精巧细致的岭南 文化特色,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生活方式,联合港澳把南沙新区建设成具有中国 风格、世界气派的岭南水乡之都。
重视规划区内山体、水域等重要生态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充分利用本地山水资源,结合 亚热带季风性气候特征,融入环保、节能理念,注重地区产业发展的协调,营造高品质的生 产和生活环境,塑造山水交融、风景优美的生态、宜居的城市空间。
项目经理 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项目经理 工程师 项目经理 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注册规划师
注册规划师 注册规划师
周彦灵 王美娜 马小宁
陈琳
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第一部分(Ⅰ)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容纳量核定各类配套公共设施的规模。
第十三条 规划用地规模 规划区总用地面积 2826.76 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为 1831.86 公顷,村庄建设用地 33.01 公顷,水域 961.89 公顷。
第十四条 规划建设容量 规划区的总建设量应与交通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的保障能力相适应,总建筑面积约 1820.67 万平方米。
目录
总则 ...................................................................................................................... 1 总体定位与规模控制 ........................................................................................... 3 土地利用规划....................................................................................................... 4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 6 商业服务业设施规划 ........................................................................................... 8 市政工程规划....................................................................................................... 9 综合交通规划..................................................................................................... 12 地下空间开发..................................................................................................... 14 绿地景观系统规划 ............................................................................................. 15

南沙新区明珠湾起步区C1-16-01地块用地规划条件

南沙新区明珠湾起步区C1-16-01地块用地规划条件

南沙新区明珠湾起步区C1-16-01地块用地规划条件一、用地概况(一)用地位置: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起步区C1-16-01地块(详见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二)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商务用地(R2/B1/B2)。

(三)总用地面积24945平方米,全部为净用地。

(四)地形图号:188-62-9。

二、技术经济指标(一)容积率≤ 3.5(商业商务功能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该指标不得用于人才公寓),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以上指标均按可建设用地面积24945平方米计算);(二)建筑限高120米,需符合城市设计要求,详见地块图则。

(三)☑规划道路边线、☑规划河涌边线、☑绿化用地边线、□轨道交通、□架空高压电力线等控制线如所附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所示。

三、公共服务及市政设施配套要求居住用地内独立设置的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必须在规划地块建设总量(不含上述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成50%前建设完毕,并获得规划条件核实。

涉及公共停车场、垃圾压缩站、变电站、公共厕所、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消防站、派出所、燃气设施和燃气抢险点、公交首末站、老年人福利设施、幼儿园、小学、党群服务中心等设施应当先于住宅首期工程或者与其同时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在住宅首期工程预售前先行规划条件核实,城市更新改造的安置房项目经市政府批准的除外。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应当依据《广州市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进行规划、建设和移交。

具体配置要求如下:项目名称数量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备注居委管理中心1300宜与社区居委会等集中设置建议设于建筑首层,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区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文化室1200宜与社区居委会等集中设置,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区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垃圾收集站1350-400250-300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区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再生能源回收点110与垃圾收集站合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区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南沙明珠湾区起步区一期

南沙明珠湾区起步区一期

南沙明珠湾区起步区一期(灵山岛尖)新增支路工程勘察设计任务书目录第一章项目概况 (4)1.1 项目基本信息 (4)1.2 项目场地情况 (5)1.3 交通条件 (5)1.4 气候条件 (5)1.5 水文与工程地质条件 (5)1.6 市政条件 (6)第二章设计依据、范围和内容 (7)2.1设计依据 (7)2.2 设计范围 (8)2.3 设计内容 (9)第三章设计要求 (10)3.1设计重点 (10)3.2 总体设计要求 (10)3.3 各专业设计要求 (11)3.4 BIM设计要求 (13)3.5造价编制要求 (15)3.6设计服务要求 (16)第四章设计成果提交要求 (18)4.1 时间进度要求 (18)4.2 成果内容要求 (18)4.3 成果形式要求 (20)第五章设计人员组织管理要求 (21)5.1管理架构 (21)5.2设计团队要求 (21)5.3驻场人员要求 (24)第六章附则 (25)第一章项目概况1.1 项目基本信息1.1.1 项目名称南沙明珠湾区起步区一期(灵山岛尖)新增支路工程1.1.2 项目建设单位广州南沙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办公室1.1.3 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投资规模为26557.14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约 21097.53万元。

资金来源为开发区财政资金。

1.1.4 项目性质新建市政道路、改扩建市政道路1.1.5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共有11条城市道路组成,包括:新建道路10条:规划横七路(庙南路~纵五路)、规划纵五路、规划纵二路(规划横四路~江灵北路)、规划纵六路、规划横十路、联合路(七一路~江灵南路)、规划横十一路、规划纵七路、规划纵二路(七一路~江灵南路段)、规划横九路;改扩建道路1条:七一路(大福路~屯田路)。

项目道路总长度约4.05km,宽度12~32m,均按城市支路等级进行设计。

1.2 项目场地情况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明珠湾区灵山岛尖,地貌属珠三角冲击平原,地势较为平坦,在灵山岛尖开发建设之前主要以鱼塘、农田及草坪种植地为主,地面标高在 3.8~4.6m(广州城建标高)之间,征地已基本完成,场地已进行填砂平整。

地块用地规划条件

地块用地规划条件

南沙新区明珠湾起步区C1-14-01、C1-13-03地块用地规划条件一、用地概况(一)用地位置: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起步区C1-14-01、C1-13-03地块(详见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

(二)用地性质:C1-14-01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R2),C1-13-03地块为商业设施用地(B1)。

(三)用地面积40165平方米,其中C1-14-01用地面积23101平方米,C1-13-03用地面积17064平方米。

(四)地形图号:188-62-9。

二、技术经济指标(一)C1-14-01地块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以上指标均按可建设用地面积23101平方米计算);C1-13-03地块容积率≤1.5,建筑密度≤50%,绿地率≥25%(以上指标均按可建设用地面积17064平方米计算)。

(二)C1-14-01地块建筑限高80米,需符合城市设计要求,具体详见地块图则;C1-13-03地块建筑限高按30米,需符合城市设计要求,具体详见地块图则。

(三)√规划道路边线、√规划河涌边线、□绿化用地边线、□轨道交通、□架空高压电力线、□等控制线如所附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所示。

三、公共服务及市政设施配套要求居住用地内独立设置的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必须在规划地块建设总量(不含上述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成50%前建设完毕,并获得规划条件核实。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应当依据《广州市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进行规划、建设和移交。

具体配置要求如下,以下两项配套设施均设置在C1-14-01地块:项目名称数量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备注居住配套商业服务设施不大于住宅建筑面积的3.3%沿文字路设置居住配套的商业服务设施,宜独立用地或集中设置,不得设置扰民设施。

可包括综合百货、超市、餐饮、中西药店、书报、银行、储蓄所、小型影视厅、电信营业所、美容、综合修理、智慧家居、快递服务等,不包括农贸(肉菜)市场。

C1-13-01(2)地块用地规划条件

C1-13-01(2)地块用地规划条件

南沙新区明珠湾起步区C1-11-10、C1-13-01(1)、C1-13-01(2)地块用地规划条件一、用地概况(一)用地位置: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起步区C1-11-10、C1-13-01(1)、C1-13-01(2)地块(详见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二)用地性质:C1-11-10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R2),C1-13-01(1)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R2/B1),C1-13-01(2)地块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41)。

(三)总用地面积47626平方米,全部为净用地。

其中C1-11-10用地面积19006平方米,C1-13-01(1)用地面积25228平方米,C1-13-01(2)用地面积3392平方米。

(四)地形图号:188-62-9。

二、技术经济指标(一)C1-11-10地块容积率≤ 2.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以上指标均按可建设用地面积19006平方米计算);C1-13-01(1)地块容积率≤1.8(商业功能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该指标不得用于人才公寓),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以上指标均按可建设用地面积25228平方米计算);C1-13-01(2)地块容积率≤0.6,计容建筑面积2035平方米(以上指标均按可建设用地面积3392平方米计算);(二)C1-11-10地块建筑限高80米,需符合城市设计要求,详见地块图则;C1-13-01(1)地块建筑限高36米,需符合城市设计要求,详见地块图则。

(三)规划道路边线、规划河涌边线、绿化用地边线等控制线如所附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所示。

三、公共服务及市政设施配套要求居住用地内独立设置的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必须在规划地块建设总量(不含上述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成50%前建设完毕,并获得规划条件核实。

涉及垃圾压缩站、变电站、公共厕所、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消防站、派出所、燃气设施和燃气抢险点、公交首末站、老年人福利设施、幼儿园、小学、党群服务中心等设施应当先于住宅首期工程或者与其同时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在住宅首期工程预售前先行规划条件核实,城市更新改造的安置房项目经市政府批准的除外。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起步区C2开发单元城市深化设计与重点地块建筑设计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起步区C2开发单元城市深化设计与重点地块建筑设计

城市建筑 2017.4|URBANISM AND ARCHITECTURE Apr. 2017CONCEPTUAL PLANNING & ARCHITECTURE DESIGN OF & ARCHITECTURAL DESIGN COMPETITION FOR C2 UNIT, MINGZHU-BAY, NANSHA, GUANGZHOU, CHINA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起步区C2开发单元城市深化设计与重点地块建筑设计澳大利亚IAPA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IAPA 收稿时间:2017 -04-05项目名称: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起步区C2开发单元城市深化设计与重点地块建筑设计业主: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起步区开发建设指挥部设计单位:澳大利亚IAPA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合作单位:广东省建筑设计院项目地点: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起步区项目类型:城市设计,重点建筑概念设计设计时间:2014年~2015年项目负责人:彭勃设计单位设计团队:余定,施兆辉,刘约君,赵炜昊,杨洋,牛超,黄卫健,叶嘉威,陈永林,倪嘉聪,甘慧盈,G i u l i o,Charles Sterling,陈秀瑶,张哲合作单位设计团队:李鹏,任小蔚,潘敏昌,王健,陈伟,李梓明,区绮雯,方舟,卓蕾,谢瑜,贺恋,李寅,高远,赵忠诚,邢舒瑶,李捷,陈海岩,吴雪媚占地面积:164.3 hm2容积率:1.2绿地率:27.8%图纸版权:澳大利亚IAPA设计顾问有限公司PRACTICAL EXPLORATION |实践探索在2014年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起步区C2开发单元城市设计深化与重点地块建筑设计国际竞赛中,IAPA与广东省建筑设计院合作的方案被评为第一名。

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方案的规划、三个综合体的建筑方案、南部岸线的改造以及创意的河道分级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整体方案设计富有创意,并与控规结合良好,可实施性强。

南沙新区是国家粤港澳合作和新型城市化综合示范区,是国家中心城市广州的海上门户。

南沙明珠湾区起步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工程管理

南沙明珠湾区起步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工程管理

南沙明珠湾区起步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工程管理采购需求一、招标范围南沙明珠湾区起步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工程管理信息系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软硬件的开发、应用、部署、培训、维护,相关信息的数据库建库、数据采集、数据入库以及相关的标准规范和管理办法制定。

二、项目概述2.1 项目背景广州南沙新区于2012年获国务院批准为国家新区;2014年获批自贸试验区;2016年8月,广州市委十届九次全会把南沙新区定位为广州城市副中心;2016年12月,广东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把南沙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

明珠湾区位于南沙新区的中心地带,规划总面积约103平方公里。

起步区是明珠湾区开发建设的先行启动区域,是集聚高水平对外开放和粤港澳湾区经济深度融合的高端产业和城市功能,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引擎先行区。

明珠湾起步区包括灵山岛尖、横沥岛尖、蕉门河口片区、慧谷西区四个区块,规划面积33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18.3平方公里,规划居住人口21.73万人。

区域采用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的“管委会+指挥部+平台公司”的组织模式进行开发建设,管委会负责总体区域决策和指导,指挥部下设明珠湾开发建设办公室和重点项目推进办公室全面统筹区域建设。

作为落实国家“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战略,承接广州新型城市化的重要载体,贯彻打造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的总体要求,明珠湾开发建设指挥部希望能进一步通过信息化手段来提升城市管理、经济发展、民生服务等领域的管理水平,提高城市综合运营效率,降低城市综合运营成本,优化投资发展环境。

为此,提出了建设南沙“智慧城市”示范区的设想,并搭建了区域智慧城市框架。

为了满足目前明珠湾起步区建设开发的需要,现急需建设一套工程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用于管理区域项目建设情况,积累城市建设数据。

2.2 项目定位本项目是明珠湾起步区智慧城市框架下“管理平台”中“城市建设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是明珠湾起步区落实区域城市规划设计,实现“绿色、生态、智慧”城市建设,面向建设项目综合管理的专项管理信息系统;是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建设项目参建各方参与的统一协同管理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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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56%。绿地113.15公顷,占城市建设
用地的19.17%。
四、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区域统筹级:综合医院1处、专科医院1处、会议中心1处、文
化中心1处。
街道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处、老年人福利院2处、文化站1
处、群众性体育运动场地1处、综合警署/交警队1处、党群服务 站1处。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小学1所。
G1 E11
G2
地68.4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1.59%。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S42 U21
G1
下横沥水道
设施用地80.4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3.62%。商业服务业设
G1
E11
施用地103.7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7.58%。道路与交通设施
用地184.8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1.32%。公用设施用地3.28
顺德区

文化站
物 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
轨道交通线
群众性体育运动场地 社 社区服务站
老年人福利院
家 家庭救助站
邮政所
照 日间照料中心
公交首末站
少 社区少年宫
码头
公共厕所
会议 会议中心
党 党群服务站
文 文化中心
康 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
番禺区
东莞市
洋 子 狮
蕉 门 水 道
横沥岛尖
洪 奇 沥 水 道
凫洲水道
G1 E1
G2 B1R2
A5
B1R2
G1
B41
量1180万平方米。
A5
B1R2
G1
B1R2 R2
B1B3 G1
R2
E1
E1 G1 G1 R2
横沥中路
B2 G1 B1B2 G1
B2
B1B2
B1B2 G1 G1
E1 B1R2
G1 G1 G1
G1
G1
B1B2
G1
B1B2
B2
B1B2
G1 G1
B2
B1B2
G1
排涝泵站
幼 幼儿园
社区服务中心
消防站
九 九年一贯制学校
菜 肉菜市场
环 环卫站
十二 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文 文化室
加油加气站
交 交警队
老 星光老年之家
110kV变电站
警 综合警署
垃圾转运站
燃气调压站
综合医院
卫站
社区卫生服务站
能 分布式能源站
专医 专科医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居 社区居委会 健 居民健身场所
P 停车场(库) 轨道站点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起步区(横沥岛)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通告附图
道 水 门 蕉
安益路
星灿路 新北路
凤凰大道 义沙路
旧南路 路 龙 富
公示说明
审批单位: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批准时间:2019年12月9日 批准文号:穗南开管函〔2019〕26号
用地位置:南沙明珠湾横沥岛尖
上横沥水道
E1
E1
批准内容:
E1G1 G1
B1B2
B2 G1 B2
B1B2
A2
B1R2
E1 G1
G1
G1
二、发展规模
G2
E1 R22
B1R2
A33
B1B3
A35 G2
G1
E1
A33
G2
G1
E1
B1
规划人口9.1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590.36公顷,开发建设G2 B1R2总
A5 G1 E1
B1
G1
G1
B1
G2 B9
G1
B1R2
G2
E11
E11
G1 E1
S42
G1
G1
E11
G1
E1
E11
一、规划范围
U13
E1 G2 B1R2 G1 G1 R2
R2 G1 R2
U31
B1R2
R2
U22 G2
G2
G1
U21
A33 E1
B横41 沥B大1 道B东1
G1
S42 E11
规划区位于南沙明珠湾起步区横沥岛尖,北至上横沥水道,
R2 S41
G1 G1
G1
G1
G1
U12
E1
A5
A6
G2
G2
R2
E1 B1R2 G1
G1 G1
S42
G1
G1
灵 新 大 G2
A33
G1 A33
R2
G1
合兴路 G1
E11

居住用地36.4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6.18%。商住混合用
G1 B1R2 G1
E1
G1
R2 G1
R2 G2
G1 S42
E11
A33
G1
A5
E1
B1R2
道 水 南 穴 龙
中山市
N
0 100 200m
明 珠 湾 大 桥
0100 500
50250
1000
G1
G1
B1B2
B2
G1
G1 G1 B14 B1B2
B2
E1
B2 B2
G1
G1
B2
B2
G1
G1
G1
G1
G1
G1
G1 G1
G1
B2 E1
G1 G1
B2 B2
B2
B1R2
B1R2 G1
E1 G1
G1
G1
B1R2 B1R2
G1 G1
B2 G1 G1 B2
B1R2 G1
A2
E11
E11
三、用地规划
G2
U12
B9 其他商业设施用地 G1 公园绿地 G2 防护绿地 S3 交通枢纽用地 S41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S42 社会停车场用地 U12 供电用地 U13 供燃气用地 U21 排水用地 U22 环卫用地 U9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E1 水域 E11 自然水域(滩涂)
自贸区区块 规划区范围
小 小学
议 社区议事厅
B14
B1B2 G2
B1B3 G1
G1
B1R2 G1
A4
A6
A5
G1
A1
G1
B1B2
B1B2
G1
G2
G1
G1
E1
G1
E1 G1
G1
B2
B1
G1 G1
B1
B1
B1 G1 E1
G1 B1B3
B1
G1 E1
G1 B1B3
G1 E1
B1B3 G1
G1 E1
B3 G1
G1
E1
G1
B1B3
A2
E11 G1
E1
B14 A2
B1
G1
B1R2
B1 B1R2 B1R2
E1 G2 A33 B1R2G1 G1 R22 A33
R2 G1 A33
三多路 G2 B1R2
B1 B1 B1R2
S3 G1 B1 G1
G2
E1
B1 G1 G1 B1B2 B1B2
B1R2
B1
西至番中公路,南至下横沥水道,东至蕉门水道,规划用地面积
A33 G2
居委级:幼儿园7所,其他按12个居委数配置居委级公共服务 设施。
附注: 查询网址:

R2 二类居住用地 R22 服务设施用地 B1R2 商业居住混合用地 A1 行政办公用地 A2 文化设施用地 A33 中小学用地 A35 科研用地 A4 体育用地 A5 医疗卫生用地 A6 社会福利用地 B1 商业用地 B14 旅馆用地 B2 商务用地 B1B2 商业商务混合用地 B1B3 商业娱乐康体用地 B3 娱乐康体用地 B41 加油加气站用地
B1R2 G1
为10.31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6.2平方公里,滩涂1.1平方G1E1 B41 B1R2 B1R2
G2
公里。
B1R2
B1R2
R2 R2
B1R2
G1 B1
G1 G1
G2 G2
大元路
B1G1 B1B3A33R2R2 G1 R2
G1 E1 U12 B1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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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12
B1B3
B1B3 B1B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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