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企业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
省电力公司业务外包管理办法

省电⼒公司业务外包管理办法电⼒公司业务外包管理办法第⼀章总则第⼀条为进⼀步加强公司业务外包⼯作全过程管理,提⾼企业经济效率与劳动效率,盘活⼈⼒资源,建⽴责权对等、规范⾼效的业务外包管控体系,根据《国家电⽹有限公司关于印发规范供电企业业务外包管理的指导意见(暂⾏)的通知》(国家电⽹办〔2018〕1072号)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条业务外包应以提升企业效率效益为⽬标,在消除冗员、盘活存量的前提下,科学制定经营策略,加强成本管控意识,在提升企业运营效率的同时,保持和提升企业竞争⼒。
第三条业务外包定义业务外包是指企业将经营范围内业务,通过与其他法⼈单位(包括公司系统各⼦公司、控股公司、代管单位、集体企业)签订合同的⽅式,完成相关任务的企业间经济⾏为,同⼀法⼈主体内部的业务委托不属于业务外包范畴。
由其他法⼈单位承接企业经营范围外业务的经济⾏为属于外部服务采购,不纳⼊业务外包范畴。
第四条业务外包分类按管理⽅式,业务外包分为项⽬化业务外包和⾮项⽬化业务外包。
1.项⽬化业务外包项⽬化业务外包主要是指基建、技改、⼤修⼯程以及与⼯程建设有关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业务,项⽬化业务外包按照国⽹公司专项管理规定由相关业务部门管控与实施,不纳⼊本办法进⾏管控。
2.⾮项⽬化业务外包本指导意见主要管控内容是⾮项⽬化业务外包(以下简称业务外包)。
(1)按照实施形式,可分为专业外包与劳务外包。
专业外包是指承包单位具备相应的承包资质与机具设备,独⽴完成业务的外包⽅式。
劳务外包是指发包单位提供⼯作场所、机具设备、⼯器具、办公⽤品等,由具备相应承包资质的承包单位安排⼈员,按照发包单位的要求完成相应业务的外包⽅式。
(2)按照管控要求,可分为负⾯清单业务、限制性外包业务、可外包业务。
负⾯清单业务是指与企业核⼼竞争⼒紧密相关的业务,包括关系公司盈利模式和核⼼价值链的业务、关系电⽹安全⽣产与客户优质服务的业务,以及为防范经营与法律风险必须⾃营的业务。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编码:国网(基建/3)181-2018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国网基建部北京专家审查会后修改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分包(以下简称“分包”)管理,确保工程建设依法合规,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结合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分包管理遵循“统一平台、分级管理、动态管控、谁发包谁负责”的原则,公司提供统一管理平台,各级单位对分包实施全过程、全方位动态管控,落实发包单位施工分包管理的主体责任。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分包是指输变电工程施工承包商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以下简称劳务分包)。
第四条分包必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进行,分包形式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严禁违法分包、转包,禁止无资质队伍采取资质借用、挂靠等手段参与分包;禁止施工承包商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有关工程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的认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五条劳务分包商应具有相应的劳务作业能力,不得再次分包。
施工承包商对分包商的管理方式应与其分包形式一致。
第六条输变电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进行专业分包。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建设管理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出线工程)的分包管理,以及公司系统所属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施工企业)的分包管理,其它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八条公司总部各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归口负责分包管理中的专业内容。
(一)国网基建部做为公司分包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建立健全分包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建立备选分包商发布平台和线路核心劳务分包商及其关键人员考核评价信息统一平台;对各省级公司分包管理工作开展培训、指导、监督和考核;协调解决总部层面分包管理的重大事宜。
(二)国网交流部、国网直流部对管理项目组织开展分包管理专项检查,督促参建队伍落实公司分包管理制度;收集分析管理项目的分包管理情况。
浅谈电力行业外委承包商安全管理

40研究与探索Research and Exploration ·生产管理与维护中国设备工程 2023.02 (上)电力可靠供应,关系国计民生,与人们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紧密联系,一旦发生电力供应不稳定或电力供应中断,将会给国家、社会和其他企事业单位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因此,保持发电企业供电可靠,需进一步加强机组运行设备运行维护。
然而,运行维护费用随着人工成本的增加而提高,尤其在当前煤价高位运行阶段,电力企业生产成本居高不下,除了及时关注市场政策外,需向管理要效益,因此,许多发电企业大都实施了低价中标战略,通过投标以低价赢得中标后,为了确保合理的收入,他们要严格控制成本和费用。
因此,中标外委承包商只是少数员工驻扎在发电企业,其他人员基本上是临时聘用人员,其中很多是普通农民工,没有电力企业的管理和维护经验,导致员工缺乏基本的安全生产素质和专业技能。
1 电力企业承包商安全管理现状目前,电力企业承包商普遍存在的安全状况:一是大部分外委承包商人员组成多为农民工,文化素质整体偏低,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意识不高;二是年龄结构呈老龄化发展;三是技术人员流动频繁;四是安全基础管理薄弱,由于其工作的不稳定性,在制度形成和落实上存在漏洞。
2 电力企业承包商安全管理的不足目前,我国电力企业的大型技术改造施工、大型工程改建和等级检修等都采用了外委的模式开展运作,但随着外委承包商队伍资质力量、水平的参差不齐,在现场产生了以下一系列现象,为现场的管理工作留下了较多隐患。
(1)“低价中标”模式为后续安全管理埋下隐患。
由于目前的评标方法主要是“低价中标”,在大量承包商以降低标准进场后,外委承包商进入发电企业后,为节约各方面成本,在安全投入、用工管理和设备设施管理等方面降低支出。
(2)对外委承包商安全监管弱化,“以包代管”现象较为突出。
一是发电企业安全培训流于形式,对施工队伍和部分外委承包商安全培训重视不够,加之大多浅谈电力行业外委承包商安全管理王明(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宁夏 灵武 750411)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对电能的需求量也高速增长,电力行业所受的内外压力也日益加大,其安全生产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重大问题。
发承包工程和劳务派遣用工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实行安全施工保证金或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双 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发包方可以预留一定比例的安全 施工保证金,或由承包方预先交纳一定比例的安全风险 抵押金。在发生由承包方责任引起的事故时,由发包方 根据工程规模和工期确定安全施工保证金或风险抵押金 的扣除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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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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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因承包方责任在基层企业管理区域内造成发 包方人身、设备事故的,责任归属(统计)为发包方, 并由发包方负责调查、统计上报。发包方根据合同对承 包方进行处罚。
第二十五条 承包方在基层企业管理区域内发生人身事故 ,发包方必须立即向公司和分公司报告。责任归属依据 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调查结论确定。
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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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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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承包方项目负责
第三十七条 在征得发包
人应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 人 员担任,对项目的安全工作全
1 方许可,承包方将工程项目 分包给 其他单位的,分包
面负责,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
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
生产发(承)包工程和劳务派遣用工 安全管理规定(20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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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第一章 总 则 二 第二章 发包工程 三 第三章 承包工程 四 第四章 劳务派遣用工 五 第五章 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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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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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南方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安全管理“五个严禁”-工作细则

南方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安全管理“五个严禁" 工作细则
一、规范性引用文件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规定作为开展工作的依据和检查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分包管理规定》;
二、“五个严禁”工作细则
一、严禁非法转包和违规分包行为。
二、严禁以包代管
三、严禁“皮包公司”、挂靠和借用资质施工队伍承包工程和入网施工
四、承包商是否将劳务分包商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纳入本单位员工安全管理
五、严禁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并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供电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供电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供电所的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设备的安全,提高供电所的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供电所的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作业人员等。
第三条供电所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完善安全生产措施,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是供电所的基本管理制度,所有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
第五条供电所应当不断加强安全生产与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六条供电所必须落实“安全第一”的管理理念,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供电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七条供电所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八条供电所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目标,明确责任人,并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评估。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九条供电所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第十条供电所要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供电所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做好事故记录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安全生产措施。
第十二条供电所应当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安全管理水平和能力。
第十三条供电所应当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及时、有效地组织处置。
第十四条供电所应当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做好安全生产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为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三章安全设施第十五条供电所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设施,包括消防设备、安全标志、应急通道等,确保员工和设备的安全。
第十六条供电所应当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避免因设施损坏导致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供电所应当建立安全设施使用规范,保证员工能够正确、有效地使用各类安全设施。
江苏省电力公司电网生产业务外包管理办法
附件江苏省电力公司电网生产业务外包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生产业务外包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生产业务外包工作全过程管理,规范江苏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生产业务外包(以下简称“业务外包”)行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和要求,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生产业务”,指为保证设备安全可靠运行,对设备及附属设施进行的生产技改、运维、试验、检修、抢修等工作。
“生产业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对应以上工作,在一定时间和一定预算内,按要求完成的单项生产任务或多项生产任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业务外包”,指由业务发包方(以下简称“发包单位”)将承担的生产业务整体或部分以合同方式发包给满足条件的业务承包商(以下简称“承包单位”),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独立或配合完成有关生产业务的行为。
第四条业务外包项目可整体外包,也可选择性地分项外包。
分项外包一般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本办法将承包商和分包商统称为“承包单位”。
第五条业务外包工作应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招标确定外包单位;按照“流程规范、合同约定、管理有序”的原则开展外包管理工作。
电网生产业务外包流程见附录A。
第六条公司系统内部法人单位之间按委托合同开展的生产业务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业务外包范畴。
纳入基建管理流程的业务外包管理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生产业务外包管理工作。
各供电公司、省检修分公司(以下简称“基层单位”)应按本规定要求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八条省公司有关部门管理职责:(一)运维检修部是省公司业务外包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落实国网总部关于业务外包的各项工作要求,制定省公司业务外包管理办法,界定省公司常规业务范围;监督、检查基层单位业务外包工作实施情况,定期开展基层单位业务外包工作的考核评价;参与省公司运维资产业务承包单位的资质审查。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规定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规章制度编码:国网(基建/3)181-2015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输变电工程分包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公司基建质量管理规定》等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分包(以下简称分包)管理遵循“统一准入、全面管理、过程控制、严格考核、谁发包谁负责”的原则,对分包队伍的准入条件进行统一,全面全方位对分包管理进行动态过程管控,实行严格考核,确保落实发包单位的分包责任。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商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完成的活动。
分包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第四条劳务分包商需具有相应的劳务作业能力,不得再次分包。
施工承包商对分包商的管理方式应与其分包形式一致。
第五条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和所属施工企业承接的工程禁止转包或违规分包,禁止无资质队伍采取资质借用、挂靠等手段参与分包;严禁施工承包商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第六条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输变电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进行专业分包。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建设管理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出线工程)的分包管理,以及公司系统所属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施工企业)的分包管理,其1它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八条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一)归口管理公司分包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分包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二)负责对公司分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三)统一发布合格分包商名录并动态调整;(四)负责分包管理工作的考核与评价,将施工企业分包管理能力作为施工队伍选择依据;(五)协调解决公司分包管理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国网交流部、国网直流部管理职责(一)负责对管理项目的分包管理工作组织检查,进行监督和指导,督促参建队伍落实公司分包管理制度;(二)对参建单位的分包管理工作进行考核与评价,并作为后续工程队伍选择依据;(三)对分包管理情况进行分析,并与公司有关部门共享。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国网(基建/3)181-2014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输变电工程分包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电网公司基建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等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分包(以下简称分包)管理遵循“统一准入、全面管理、过程控制、严格考核、谁发包谁负责”的原则,对分包队伍的准入条件进行统一,全面全方位对分包管理进行动态过程管控,实行严格考核,确保落实发包单位的分包责任。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商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发包给其它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完成的活动。
分包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第四条劳务分包商需具有相应的劳务作业能力,不得再次分包。
施工承包商对分包商的管理方式应与其分包形式一致。
第五条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和所属施工企业承接的工程禁止转包或违规分包,禁止无资质队伍采取资质借用、挂靠等手段参与分包;严禁施工承包商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第六条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输变电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进行专业分包。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建设管理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出线工程)的分包管理,以及公司系统所属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施工企业)的分包管理,其它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八条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一)归口管理公司分包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分包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二)负责对公司分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三)统一发布合格分包商名录并动态调整;(四)负责分包管理工作的考核与评价,将施工企业分包管理能力作为施工队伍选择依据;(五)协调解决公司分包管理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国网交流部、国网直流部管理职责(一)负责对管理项目的分包管理工作组织检查,进行监督和指导,督促参建队伍落实公司分包管理制度;(二)对参建单位的分包管理工作进行考核与评价,并作为后续工程队伍选择依据;(三)对分包管理情况进行分析,并与公司有关部门共享。
南宁供电局承包商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单位全称
单位地址
联 系 人
基地地址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证号
发证单位
法人代表
法人授权人
公证单位
单位人数
人
正式工人数
人
施工人员
人
安全机构名称
安全管理负责人
安全管理人员
人
注册安全工程师
人
技术管理人员
人
特种作业人员
人
工程承建、安全许可资格证书
发证单位
发证单位
发证单位
发证单位
施工资质范围
承包商进入XXX(业主单位名称)施工时间及安全施工记录情况:
2011年7月
作废
2012版
年度评审回顾。
2012年1月
作废
2012版
内审问题整改修订
2012年4月
作废
2012版
模拟审核问题整改修订
2012年8月
在用有效
角色
人员
编写
饶强
初审
周 斌、欧夏初、韦 敏、卢 健、王 愚、陈学敏、马秀梅、王 纲、陆华军、陶贤建、文香军、陈 丹、谭立贤
会签
于维俭、刘波
审核
王 壮
5.1.2安全监察部应对承包商安全资质进行复审及备案,并在《南宁供电局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备案表》上签署审核意见。
5.1.3安全监察部对审查合格的承包商,应录入《南宁网区承包商资信档案汇总表》(附录D)作为安全资质审查备案证明,该汇总表由安监部定期发布。
5.1.4经南方电网公司、广西电网公司审查备案的承包商,安全监察部应以上级文件和审查结果为依据进行备案,不重复审查。
5.4.6项目管理单位必须核实特种作业人员经过有关主管部门培训取证后,方可同意其上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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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 业执 照 、承 装 电力 设施 许可证 、建 筑企业 资质 证
书 、安全 生产 许可证 、组 织机 构代码 证书等 ,缺 少
相 关资质 证 书或证 书过期 的单位 均不 能进入 该部 门 工作 。该 部 门与承 包 商签 订安 全协 议 的有 效期 为 1 年 ,且 每年 只签 1 次 ,这就 可能 出现承 包商在 签订 安全协 议 时提交 的安全 资质 是合法 并有 效 的 ,但在
的方式 已难 以符合 现代社 会 的要求 ,因此很多 供 电
局 将部分 工作分 给 外单位 承包 。
以东莞供 电局 变 电部 门为例 ,该变 电部 门共管 辖 变 电站 7 9座 ,变 电站 的各 项 工 作 ,大 到变 电站 建 站 、 电力设 备 更换 、保 护 装 置 定检 ,小 到 消 防 、 除草 、空调 维修 等工作 ,大 多外包 给 了承包 商 。承 包商 办理 的工作 票总数 大于 其他部 门工作票 数 的总 和 ,外 单位 在该局 变 电部 门的工作 量超 过变 电部 门 工作 总量 的 5 0% ( 见表 1 ) 。 因此对 承包 商 的安 全管
工器具管理、“ 安健环 ”管理、安全活动等都是 日
常 工 作 或需 要 长期 开展 的工 作 ,工作 量 大 。 因此 , 如 何合 理安 排人员 开展现 场督 查工作 是该 部 门需要 克服 的 困难 。 为此 ,该部 门安 监部将 对承包 商 的安 全督查 权 下 放 到各 单位 ,实行 “ 全 民督 察 ” , 由安 全 分 部 负 责该 部 门的主要 督查 工作 。该部 门管理 人员 可在 现 场 随 时对 外 单位进行 安全 督查 ;工程 项 目负 责人 可 对 负责 项 目的外单 位进行 安全 督查 ;变 电站 运行 人 员可结 合本 站实 际情 况 ,对 在 本集控 中心管辖 的各 变 电站施工 的外 单位进 行安 全督 查 ;继保 、检 修班 组人 员可结 合验收 、见 证等工 作 ,对 协 同工作 的外
供 电企业安 全工作 的重 中之重 。 以东莞供 电局 变 电部 门为例 ,从 资质审 查、 入站手续和作 业流程等
环 节介绍了该部门对承 包商的安全管理以及对承 包 商违章行 为的处罚,以提高对承 包商的安全管理
水平。
[ 关键 词] 变电站 ;承 包商 ;安 全 管理
随着 我 国经济 的飞速 发展 ,社会对 电网安全 的 要求 也不 断提高 ,同时对 电力生产 一 线单位 的工作
第 l 5 卷 ( 2 0 1 3 年 第 3 期 )
电 力 安 全 技 术
A斋
供 电企业对承包商 的安全管理
王 琪
5 2 3 0 0 0 ) ( 东莞供 电局 ,广 东 东莞
[ 摘
要 ] 当前 ,很 多供 电企业将工作 分给外 单位承 包,因此 ,对承 包商 的安 全管理 已经成 为
针 对上 述 问题 ,变 电部 门建立 了 “ 外 单位 安全 资质 管控 表 ” 。“ 外单 位安 全资质 管控表 ” 是一个包
含与该 部 门签订 安全 协议 的承包 商安 全资质 情 况的 E XC E L表格 ,表 格的左 列是各 承包商 单位 的名称 , 上行是 承包 商需 要提供 的安 全资 质名称 ,用 不 同的 颜 色填 满行 与列 的交叉 区域 ,来 显示承 包商 的安全
理 已成为变电部 门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表1 2 0 1 1 年东莞供 电局变 电部门工作票数量分布 情况
安全协议有效期内承包商的安全资质 过期的情况。 如何保证 4 O 多家签订安全协议 的承包商在各种资 质都有效的情况下进入该变 电部门工作 ,成为安全 管理 人 员 的难题 。
对 承包商 办理进 站 出入 证 的过程 中需对 承包商 作业 人 员的资 质进行 严格 审核 。进入该 部 门工作 的承包
2 对承包商的安全督查
2 . 1 现场 督查
该变 电部 门安 监部 目前只有 5位成 员 ,所 负责 的主要工 作 ,如 安全 生产 风险管理 体 系建设 、安全
商作业人员种类繁多 , 包括电工、 焊工、吊车司机 , 还 有土 建 、绿化人 员等 。需审 核的承 包商作 业人 员
的资质 , 包括 作业人 员 的身份证 、 特种 作业证 书 、 “ 安 规” 考试 成绩 和 “ 两 种 人”( 工 作负 责人 、签 发人 ) 资格 等 。办 理 出入 证需 要提交 的资料 多 ,且部分 外 单位 人员 文化水 平较 低 ,常 常 出现办理 出入证 的承 包商 人员提 交 的资质 不全 或不合格 的现 象 ,导 致办 理 出入证 工作 不能顺 利开展 。
资质情况。如绿色表示安全资质合格 ,红色表示安 全资质不合格或过期, 并将过期 日期填入红色区域, 根据承包商补交的资质证明及时更新表格 。用该方
法 使承 包商 的安全 资质 情况一 目了然 ,不但 能及时 有效 地 发现 哪家承包 商 资质 即将 过 期 ,而且每 次查 看 承包 商 资 质 时不 用 再去 查 找 4 0多 家单 位厚 厚 的
1 对承包商安全资质 的管控
1 . 1 对承包单位安全资质的审核 每年与该变 电部 门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的承包商
约4 O家。 在签 订 安 全管 理 协议 前 ,该 部 门需对 每 家承包商 的安 全资 质进行 严格 审核 ,包括 承包商 的
也有了更多、更高、更严的要求。工作量增大、工 作标准 更高 、人员短 缺 , 传 统 的供 电人 “ 自食 其力 ”
,高效 清晰 。
电 力 安 全 技 术
第 1 5 卷 ( 2 0 1 3 年 第 3 期 )
作业人 员的安全 资质 。
1 . 2 对承包商作业人员资质 的审核 进入该部门 管 辖变 电站工作的承包商作业人员 必须办理该部门的进站 出入证 ,没有 出入证 的外单 位人 员不允 许进入 变 电站 。该 部 门安 全管 理人 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