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锐德:公司章程(201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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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简易版

公司章程简易版

公司章程简易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是一家在[公司注册地]注册成立的[公司类型]公司。

第二条本章程旨在规范公司的组织行为,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结合。

第二章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第四条公司的宗旨是:[具体宗旨,如“为社会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等]。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具体经营范围,如“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等]。

第三章股东第六条公司股东应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等权利。

第八条股东应按照约定比例缴纳出资,并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四章股东会第九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列举股东会的职权,如“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

第十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应遵循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章董事会第十一条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第十二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列举董事会的职权,如“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等]。

第六章监事会第十三条公司设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第十四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列举监事会的职权,如“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等]。

第七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十五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法定代表人姓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

第八章公司的财务与会计第十七条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和会计制度。

第十八条公司应定期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过审计后向股东会报告。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Articles of association of a 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合同范本)姓名:单位:日期:编号:YW-HT-003567公司企业章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说明:以下合同书内容主要作用是: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思后订立的协议,规定了相互之间的必须履行的义务和应当享有的权利,可用于电子存档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看清是否适合您使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

第三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第四条公司住所: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六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公司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十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十一条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改变经营范围的,须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

第三章股份第一节股份发行第十二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三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四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第十五条公司的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币壹元。

第十六条公司的股票采取纸面形式,为记名股票。

第十七条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全部由发起人认购。

第十八条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认购的股份数: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认购的股份数股份比例第十九条发起人的出资分次缴付。

首次出资情况: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第二次出资情况: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注: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第二十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增加注册资本:(一)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二)向现有股东配售股份;(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家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章程

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章程

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运营管理,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服务质量,维护顾客利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全称为XX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简称为XX公司。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汽车维修、保养、零部件销售等相关业务。

第四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X万元,由股东按照其出资比例认缴。

第五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XX年,自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地址位于XX市XX区XX街XX号。

第七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XX,享有公司的代表权和签字权。

第二章股东权益第八条公司的股东享有按照出资比例分享公司利润的权益。

第九条公司的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公司章程等。

第十条公司的股东有权依法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公司的股东有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自由转让其股权。

第三章公司治理第十二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审议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报告等。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审计公司的财务状况等。

第十四条公司设立经理层,由董事会任命产生,经理层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具体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执行董事会的决策等。

第十五条公司设立职工代表大会,由公司职工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代表职工参与公司决策、维护职工权益等。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六条公司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经营,保障顾客权益,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十七条公司要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汽车维修、保养等业务的质量。

第十八条公司要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十九条公司要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更新,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二十条公司要建立健全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客户的问题。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二十一条公司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特锐德: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锐德: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01 证券简称:特锐德公告编号:2020-068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锐德”)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在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336号特锐德办公大楼会议室以通讯和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0日以通讯或书面送达的形式发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德翔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一、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半年报披露提示性公告刊登在2020年8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由于公司独立董事费方域先生不幸因病逝世,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降为2人,不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中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的规定。

为保障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拟提名黄悦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企业信用报告_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信用报告_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5.1 被执行人 ....................................................................................................................................................27 5.2 失信信息 ....................................................................................................................................................28 5.3 裁判文书 ....................................................................................................................................................28 5.4 法院公告 ....................................................................................................................................................30 5.5 行政处罚 ....................................................................................................................................................33 5.6 严重违法 ....................................................................................................................................................33 5.7 股权出质 ....................................................................................................................................................33 5.8 动产抵押 ....................................................................................................................................................34 5.9 开庭公告 ....................................................................................................................................................34

企业信用报告_特锐德精密机械(宁波)有限公司

企业信用报告_特锐德精密机械(宁波)有限公司
二、股东信息 .........................................................................................................................................................6 三、对外投资信息 .................................................................................................................................................6 四、企业年报 .........................................................................................................................................................6 五、重点关注 .........................................................................................................................................................7
5.1 被执行人 ......................................................................................................................................................7 5.2

公司章程电子版范本7篇

公司章程电子版范本7篇公司章程电子版范本(篇1)一、公司章程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并领取法人营业执照后即告成立。

二、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_有限公司。

(以预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第四条公司住所:______市(县镇)______路______(街)号。

三、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含经营方式)。

四、公司注册资本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总额,人民币万元。

(要符合法定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必须经股东会代表2/3以上表决权股东一致通过,增加或减少的比例、幅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不应影响公司的存在。

五、公司股东名称第八条凡持有本公司出具的认缴出资证明的为本公司股东,股东是法人的,由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行使股东权利。

第九条公司在册股东共______人,全部是法人股东股东名录:(一)法人股东:1、法人名称:______住所: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认缴出资额:______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出资方式:____________(货币或实物或其它)认缴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2、……………………………………第十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并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2、按出资比例分取公司红利;3、有权查询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表;4、公司新增资本时,可优先认缴出资;5、按规定转让出资;6、其它股东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7、有权在公司解散清算时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足认购的出资;3、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4、出资额只能按规定转让,不得退资;5、有责任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得参与危害公司利益的活动;6、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7、在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七、股东(出资人)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第十三条出资人以货币认缴出资额。

公司章程-一层三会-模板

第二十条 股东以非货币出资的,应当由专业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或由全体股东协商作价, 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并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法律、行政法规 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同意,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须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并经公司登记机关办 理变更登记。
第五章董事会 第五十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_人(3-13 人),公司董事为自然人,其中董事长 一人(是否设副董事长由董事会自行决定)。董事长由全体董事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
第二十三条股东以其所持股权出资,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再向公司及其有关 部门登记。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
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 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 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 60 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 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 90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 自然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股东资格。
(一)代理人的姓名; (二)授权范围; (三)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四)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委托人没 有注明的,视为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第三十八条 出席股东会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由公司负责制作。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的姓 名及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被代理人姓名 及单位名称等事项。

1_特瑞德股份有限公司_于德翔


有的健康成长
有的蒸蒸日上

有的原地踏步 有的举步维艰 有的倒闭清盘 有的命不过三
有的百年企业
什么原因、什么东西把企业分成三六九等呢?
根本原因是企业家本身
是什么决定企业家成功?
是什么决定企业家成功?
价值观
根 本
国内外成功者的实践证明:
所有成功的人都是价值观(取向)正确! 价值观不正确的人一定不会成功!
对董事长战略决策和风险控制的挑战
来自于资本市场和股东的压力 来自社会责任的压力、创业板块的压力 对高管团队领导力的挑战 对规范管理的适应 对未来成长性的挑战 对个人未来的把控
做对事
走对人
基础
找对路
基理 基本
创业3步走
选择优秀 中介机构
拨皮上市丌是包装上市
精致产品 优质服务
中介机构的作用非常大,皮要拨好 选择一个好券商,就像选择了一个好夫人 丌但要选机构还要选人, 选择一个好的顾问公司可以走捷径
处理好和各中介机构的关系及利益
上市团队的负责人一定是一把手
上市难题太多! 必须勇于挑战自我,丌留退路
选择优秀 中介机构
目标清晰 执行力强
上市目标必须清晰、可视 、科学
大小目标必须具有挑战性
阶段计划和计划的实施必须坚决 目标计划的实现必须依靠团队执行力 有力的执行力必须有统一的思想
用好资源 协调关系
利用并协调好如下关系
政府、
选择优秀 中介机构
证监会、证监局 中介机构 任何一个环节有问题都丌行
协调好同政府的关系,赢得支持 需要政府支持的事情太多了、部门太多
于德翔----简介
•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公司创始人、董事 长
• 2004年创建青岛特锐德,以高端智能箱 式变电站为专业发展方向。 • 2009年10月,特锐德成为中国创业板首 批上市企业之一 (300001)。

特锐德的赌局

特锐德的赌局作者:暂无来源:《能源》 2015年第11期文|本刊记者徐沛宇闫笑炜“创业板第一股”——特锐德投资6亿进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领域,在不少人看来,这更像一场豪赌。

青岛崂山区松岭路336号,是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001,下称“特锐德“)总部的所在地。

10月25日,特锐德打造的中国新能源生态科技馆在特锐德总部园区里建成揭幕。

当天高朋满座,热闹非凡。

“我用我的生命在做电动车产业,我坚信它的未来一定非常光明。

”忙得不可开交的特锐德董事长于德翔会上会下不断地向来宾介绍着特锐德的充电理念。

中国新能源生态科技馆其宴就建在特锐德的生产车间上面。

在进入科技馆之前,来宾们在车间里看到拖车载着半成的充电设备在厂区来来回回。

而在车间外的停车场里,一排排电动汽车和充电设施显示着这里与电动车产业有着密切的联系。

这些电动车属于特锐德的员工所有,白天,他们在大楼里工作,把自己的电动汽车放在楼下充电;晚上,他们驾驶着充好电的车回到家。

特锐德从2004年创办到2009年10月上市,作为“创业板第一股”,目前,已经成长为中国箱式电力设备制造业的领军企业。

做变压器起家、在中国高铁箱变市场占据70%份额——于德翔带领特锐德算是完成了第一次创业。

2014年,于德翔计划总投资6亿元,进军电动车产业。

这一版图中,包括青岛特锐德汽车充电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青岛特来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特来电)这一重要业务布局,它是进入汽车充电系统研发及充电运营等相关产业链的关键落子。

从整个产业的大环境来看,围绕新能源汽车的产业淘金热正逐渐兴起,与其相互配套的许多产业也持续升温,但在资本涌动的新能源领域,特锐德的胜算是多大?新的增长极2004年,特锐德生产出第一台箱变,随着高铁的飞速发展,箱变成为了特锐德的骄傲和财源,特锐德也因此成为青岛人心目中的骄傲。

在青岛乘坐出租车时,司机都会对特锐德表露出自豪的神情。

但当地人并不清楚的是,从去年开始,一场主营业务的变革在特锐德内部酝酿发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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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13年4月29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3)第三章股份 (3)第一节股份发行 (3)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5)第三节股份转让 (6)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7)第一节股东 (7)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0)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13)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4)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16)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9)第五章董事会 (22)第一节董事 (22)第二节董事会 (25)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0)第一节总经理及副总经理 (30)第二节董事会秘书 (32)第七章监事会 (34)第一节监事 (34)第二节监事会 (35)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7)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37)第二节内部审计 (40)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1)第九章通知 (41)第一节通知 (41)第二节公告 (42)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2)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2)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43)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46)第十二章附则 (4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原青岛特锐德电气有限公司经青岛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以“青外经贸资审字[2009]470号”文批复整体变更设立的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

原青岛特锐德电气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本公司后,原青岛特锐德电气有限公司的一切权利、义务全部转由本公司承担,原企业合同、章程中的承诺的义务,同样适用于本公司。

公司在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70212400000317。

第三条公司于2009年9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09】951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60万股(以下称“首次公开发行”),于2009年10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QINGDAO TGOOD ELECTRIC CO.,LTD第五条公司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336号邮政编码:266104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0,040万元人民币。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客户为中心,为其提供精致产品和优质服务,铸造特锐德品牌;以技术创新为手段,建立起特锐德自主的知识产权体系,实现“一步领先,步步领先”的技术发展目标;以规模促发展,通过工业化、工艺化、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实现规模化效益;以人为本,为员工创造更好的工作、学习、生活、发展的环境;以素质为目标,为企业和社会培养更多的高素质人才。

第十三条经营范围为:设计、制造220KV 及以下的变配电一二次产品以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电力设备租赁及相关技术服务(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第三章股份第一节股份发行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六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第十八条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公司的发起人为青岛德锐投资有限公司、德国Mr Helmut Rebstock,发起人以各自持有原青岛特锐德电气有限公司的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作为出资,并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各发起人认购股份数和持股比例分别如下:上述各发起人,分别以其在原青岛特锐德电气有限公司的权益折股取得公司股份。

2009年6月20日,青岛市崂山区科技风险投资公司和天津华夏瑞特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了公司新发行的股份。

经过增资后,公司的股本及股权结构如下: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验资报告审验,上述股东的出资已全部到位。

第二十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20,040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0,040万股。

第二十一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第二十二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一)经有关监管部门核准,公开发行股票;(二)非公开发行股份;(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三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下列方式之一进行:(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二)要约方式;(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六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第三节股份转让第二十七条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公司法》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本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第二十九条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如发行人在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六个月内(以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日为基准日)进行过增资扩股的,新增股份的持有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上述新增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该新增股份总额的 5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十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第一节股东第三十一条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

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第三十二条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

第三十三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第三十四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照其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八)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五条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第三十六条股东有权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过民事诉讼或其他法律手段保护其合法权利。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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