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学位实践基地建设与长效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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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实践基地建设

专业学位实践基地建设

专业学位实践基地建设
专业学位实践基地是指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供实践机会和环境的场所。

建设专业学位实践基地的目的是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促进产教融合,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专业学位实践基地的建设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实践基地的选择:选择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相符合的实践基地,如企业、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

2. 实践内容的设计: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要求和实践基地的实际情况,设计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实践内容。

3. 指导教师的选派:选派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教学经验的指导教师,指导研究生的实践活动。

4. 实践过程的管理:对研究生的实践过程进行全程管理,包括实践计划的制定、实践过程的监督和指导、实践成果的评估等。

5. 实践基地的评估:定期对实践基地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实践基地的建设水平。

通过建设专业学位实践基地,可以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促进产教融合,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社会输送更多高素质的专业人才。

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管理办法

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管理办法

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是实现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的重要保障,也是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重要平台。

为确保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拥有高质量的专业实践经历,使实践教学环节落到实处,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以及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坚持“按需设立、责权明确、互惠共赢、动态管理”的原则,采取校、院二级管理模式,各学院是实践基地的责任单位,负责实践基地的建设、管理以及专业实践的组织、实施、考核等工作。

第二章实践基地的建设形式及主要内容第三条实践基地可分为校内实践基地和校外实践基地。

校内实践基地指依托一个或几个学院建立的面向全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开放的实践教育场所;或是由某一学院建立的面向本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开放的实践教育场所。

第四条校内实践基地主要任务是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实验、专业实践、学位论文等实践环节。

功能定位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现代实践方法和技能的训练以及自主实践能力的提高。

第五条校外实践基地指学校与具有法人资格的相关企事业单位或行政管理部门联合共建的实践教育场所。

校外实践基地的教学内容是校内实践内容的延伸和扩展,通过理论知识和生产实践的有机融合,提升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就业能力。

第三章实践基地的基本条件第六条校内实践基地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具备基本教学科研实践能力,能够开展符合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要求的创新实践训练;(2)有明确的教学目的和完善的教学计划;(3)有专门人员负责实践基地的教学运行与管理工作;(4)从教学实际出发,利用现有教学科研资源,实现共享化、模块化的实践平台建设。

校外实训基地长效运行机制的研究与实践

校外实训基地长效运行机制的研究与实践

校外实训基地长效运行机制的研究与实践作者:龚亭亭曾郁周静茹来源:《法制与社会》2017年第05期摘要校外实训基地是工学结合的重要平台。

但建立实训基地之后,如何保持基地长效稳定的发展需要一整套完善的运行机制,本文探讨了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在校外实训基地的长效运行方面的一些有益的探索。

关键词校外实训基地长效机制基金项目:本文系广东省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课题“司法警务专业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与管理”(课题编号:201401 122)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龚亭亭,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副教授;曾郁,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安全防范教研室主任;周静茹,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安全保卫系主任,副教授。

中图分类号:G64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ki.1009-0592.2017.02.232校外实训基地是高职学生与工作岗位“零距离”接触,巩固理论知识,训练职业技能,提高自身职业能力的实践性学习平台。

教育部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也进一步强调了要大力推行高职院校的工学结合,而在警字号高职院校中,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构建警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长效机制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司法警务专业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一)概况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以下称“我院”)作为为广东省输送未来警官的警察类高职院校,其司法警务专业是在广东省委、省政府提出实施建设“平安广东”、“法制广东”战略的大背景下设立的。

我院司法警务专业以警察业务综合素质培养为基础,以警察职业精神、基本技能和专业能力培养为核心,积极探索校警合作的体制机制改革,力求为广东省的社会发展培养合格的警务人才和安全保卫人才。

经过多年的建设发展,司法警务专业同警务部门在实践工作中积极开展交流合作,共建校外实训基地。

目前,我们已经与广州中院、广州铁路公安局等单位建立起了较为稳定的实践基地17处。

校外实训基地的建立和发展对我院和警务部门达到了互惠互利的效果。

探析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的长效机制

探析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的长效机制

探析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的长效机制[摘要]社会实践基地作为大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在培养大学生综合素质、确保社会实践顺利开展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文章从高校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的现状及解决途径入手,从基地建设的职责与义务、基地建设的双赢局面、基地承包制与项目聘用制和基地网络化建设四个方面探讨了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的长效机制。

[关键词]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长效机制[作者简介]张佳(1982- ),女,陕西咸阳人,山东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山东淄博 255091)[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3)11-0157-02社会实践基地是指按照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根本目的和要求,在充分研究和把握大学生社会实践特点和规律的基础上,依据一定的模式,按照一定的步骤建立的,使学生能够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参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活动和专业实践,从而提高其专业能力和思想道德素养的长期稳定场所。

2005年2月,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中指出,要加强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的长效机制。

高校要主动与城市社区、农村乡镇、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企事业单位、部队、社会服务机构等联系,本着合作共建、双向受益的原则,从地方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大学生锻炼成长的需求出发,建立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基地。

可见,社会实践基地对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尤为重要,加强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的长效机制更是值得研究的课题。

一、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的重要性(一)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是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基础积极开拓社会实践基地建设是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建设的重要环节,换言之,离开了社会的支持就无从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一些高校由于缺乏稳定的实践基地,导致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时为寻求实践场所四处奔波,一些积极性不高的学生往往在亲戚朋友所在单位填表盖章,没有真正进行社会实践,从而降低了社会实践的普及程度。

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建设(3篇)

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建设(3篇)

第1篇摘要: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成为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重要环节。

本文从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意义、现状、原则和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探讨,以期为我国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提供参考。

一、引言实践教学基地是高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重要平台,对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增强就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高校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旨在分析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现状,探讨其建设原则和措施,以期为我国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提供有益借鉴。

二、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意义1. 提高教育质量:实践教学基地为学生提供了真实的工作环境,有助于学生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

2. 培养应用型人才:实践教学基地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实践机会,有助于学生了解行业发展趋势,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应用型人才。

3. 增强就业竞争力:实践教学基地为学生提供了实习、实训机会,有助于学生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就业竞争力。

4. 促进产学研结合:实践教学基地为企业提供了人才输送渠道,有助于推动产学研结合,促进科技创新。

三、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现状1. 实践教学基地数量逐年增加:近年来,我国高校实践教学基地数量逐年增加,覆盖了各个学科领域。

2. 实践教学基地种类多样化:实践教学基地包括校内实验实训基地、校外实习基地和产学研合作基地等。

3. 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投入加大:政府、高校和企业纷纷加大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投入,为实践教学提供了有力保障。

4. 实践教学基地管理有待完善:部分实践教学基地管理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设备老化等问题。

四、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原则1. 需求导向原则: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应紧密结合社会需求,满足学生、企业和行业的发展需求。

2. 产学研结合原则: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应充分发挥高校、企业和科研机构的优势,实现产学研结合。

3. 可持续发展原则: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应注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实现可持续发展。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和实践基地建设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和实践基地建设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和实践基地建设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人才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而硕士研究生作为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来源,其培养和实践基地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和实践基地建设,对于提高我国高等教育质量,培养更多的高水平专业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1. 为研究生提供更好的实践环境实践基地是研究生进行实践学习和科研工作的场所,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基础。

建设高质量的实践基地,可以为研究生提供更加优质的实践环境,帮助他们更好地掌握所学知识,提高专业实践能力,为将来的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2. 提升研究生培养的质量3. 促进产学研深度合作实践基地的建设可以促进高校与企业、研究所等的深度合作,搭建学术交流和合作的桥梁,为研究生提供更广阔的实践平台。

这不仅可以丰富研究生的实践经验,还可以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快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

目前,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实践基地的规模和条件还不够完善由于资金和资源等原因,部分高校的实践基地存在规模和条件不够完善的问题,无法满足研究生实践学习的需要。

一些实践基地设施陈旧,设备不齐全,难以为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实践环境。

2. 与企业合作的深度还不够一些高校与企业合作的深度还不够,难以为研究生提供更广泛和深度的实践机会。

与实际工作环境脱节,无法满足研究生的实际需求。

3. 实践基地管理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一些高校的实践基地管理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缺乏专业化的管理团队和服务支持,难以为研究生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指导。

政府应加大对实践基地建设的投入,提高实践基地的规模和条件,对实践基地进行改造升级,完善设施和设备,提升其服务功能和实践环境,为研究生提供更好的实践学习条件。

2. 加强与企业合作,拓展研究生实践平台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的前景将会更加广阔。

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模式研究

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模式研究
业联 合 申报研 究生 工作站 、 作 开展 科技研 究 , 合 与企 业联 合 办班 培 养研 究 生或 为企 业订 单 式培 养研 究 生等模 式 , 实践基 地建 设 中存 在 的 问题进 行 了破 解 对
[ 键词 ] 关 专业 学位 ; 养殖领 域 ; 实践基 地 ; 究 生培 养 研
专业学位研 究生实践基地建设模式研 究
林 桂 娟 , 朝 梅 , 恬 於 王
( 南京 农业 大学 , 江苏 南 京 2 0 9 ) 10 5
[ 要] 摘 为提 高专业 学位研 究 生的培 养质量 , 实现硕 士研 究 生教 育成功 转型 , 迫切 需要 建 立一批
研 究 生 实践基 地 。南京农 业 大学在养 殖领 域专 业学位研 究生 实践基 地 建设 的方 面 . 索 了与企 探
责任 。只 有与学 校有 趋 同价 值 观的企 业 , 能长 期 才
合作 , 与学 校共 同承 担起 培养人 才 的重任【I , 。
( ) 二 具有 一定 的生产 规模 和技 术 实力
作 为基 地 的企 业应 与 高校 培 养研 究 生所 对 应 的专 业对 口 , 具有先 进性 和行 业代表性 。以养殖 领 域 为 例 ,研 究 生 实践 基 地应 是畜 牧 行业 中代 表 性
品分 析 的常规 仪 器设 备 。作 为基 地 的企 业还 应 具
有 自己的技术 人 员 队伍 ,并 有 承担 相应 技术 研 发 与科 学研 究项 目的能 力 与经 历 ,最 好具 有研 发机 构, “ 如 T程技 术 中心 ” “ 品开发研 究 室” 。 、产 等
( ) 备食 宿等 生 活便 利 条件 三 具
高 人 才培 养质 量 具有 重要 的意 义。南 京农 业 大学 动 物 科 技 学 院 自 20 0 0年 招 收 养 殖 领域 研 究 生 以 来 ,在研 究生 实 践基 地建 设 方面 进行 了一 些 有益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实践基地建设模式研究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实践基地建设模式研究
位研 究生 实践 能 力 的重要 平 台。 为保证 日益渐 多 的全 日制 专 业学位 研 究生 培养 所需 求 的生 产实 践与科 研 训 练 ,学校 应利用一切可用资源主动寻找合作企业与单位 ,共 同建设 实践基地 。 主要途径 : 一是充分利用学校 、 学 院、 系部和教师
二、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实践基地的主要存在问题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 的实践基地是培养研究生实践能 力、 解决就业 的社会企业或单位 , 通过学校与企业单位密切 联 系 ,为研 究 生进 行科 技创新 和社会 实践 活动 提供 了 良好 的物质环境和机制保障。 然而 , 目前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 践 基地仍 存在 以下 问题 :

期投资, 企业 未得 到显 著 的经 济利益 之 前 , 却要 承 担科 研 失 畋 的风险 。 而且 由于 目 前 缺 乏企 业参 与专 业学 位 研究 生 培 养的社会评价体系, 企业的付f } J 得不到相应 的社会效益。 3 . 管理机制不完善 , 实践基地难维持。 目前 , 虽然专业 学位 研究 生培 养 的实践 基地 的建 立 得到广 泛 重视 ,但是 周 家和地方政府皆没有相关政策或规章条例对其进行管理 , 这 意 味着 尚没 有规 范 的协 议明确 校企 双 方 的责任 与 义务 。 三、 创建 与维 护 专业 学位研 究 生培 养实 践基 地 的对 策 号 业 学位 研究 生实 践 能 力培养不 是传 统 意 义上 的实 验 操作 和简 单 的验证 , 而是 面 向社会 , 推动科 研 社会 化 和产 业 化 应用 的实践 与创 新 。 因此 , 通过 建 立联合 _ 实践基 地 , 积 极 利 用 业 在生 产 实践 、 资金 、 管理 等 方 面 的优 势 , 积极 吸纳 社会科技教育资源, 使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知识结构 、 实践能 力、 科研能力 、 创新能力上实现社会化的要求 , 有力地缓解 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资源不足的瓶颈,并且可为企业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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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实践基地建设与长效机制研究摘要: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教学环节,其在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职业素养、实践研究和创新能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实践基地是实现专业实践教学的重要依托,是各专业学位与一个或多个合作单位共同建设的研究生培养基地。

实践基地建设的目标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应用型法律人才。

目前,在法律硕士实践基地建设方面存在诸多问题,需要加强对实践基地建设机制的探索,实现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不断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

关键词:法律硕士;实践基地;实践能力培养中图分类号:G642.4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5-000-03随着社会的发展,对现代化人才提出了更高更全面的要求,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成为现代社会的人才标准,为了更好的适应社会,为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保障,专业学位教育不断发展,自2009年起,专业学位数量和种类都在不断增加,呈几何级数上涨,至2012年,专业硕士学位授予人数占当年我国硕士学位授予总人数的32.6%。

从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来看,1993年获批首个MBA(工商管理)专业学位授权点,2004年增至MBA (工商管理)、MPA(公共管理)、MPACC(会计硕士)、JM (法律硕士)四个专业学位,发展至今已有16个种类的专业学位,招生人数为845人,占硕士研究生总数的45%。

从《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中看出,专业学位教育发展的目标是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具有中国特色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

由此看来,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教学环节,在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职业素养、实践研究和创新能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实践基地是研究生在学期间开展专业实践的场所,是实现专业实践教学的重要依托,是各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与一个或多个合作单位共同建设的研究生培养单位。

科学选择并充分利用实习基地会促使专业学位研究生将理论知识指导实践应用,实现知识向能力的转化,并利用实践平台实现职业化教育的目标。

一、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发展情况1995年全国首批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贸大学、吉林大学、华东政法学院、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学院8所院校获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试办单位。

经过近20年的发展,我国已确立了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教育的基本框架和制度体系,招生培养单位也由最初的8所院校增加到2014年的186所院校,每年招生万余人。

法律专业学位教育不仅满足了政法部门和社会其他部门对高层次实践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需求,也反映了我们对法学教育自身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在现有法学教育资源基础上的必然选择。

自法律硕士获批以来,其培养方案经历了四次制定和修改,一直在不断更新完善,但法律硕士的培养目标始终未变,1、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素养,宽广的法律实务知识;2、具有较强的法律实务方面的研究和创新能力,能够分析解决重大疑难法律问题;3、具有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管理等多方面知识技能,能够从事法律实务、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工作的能力。

(一)培养方案结合学校优势学科和地方特色目前我国对于法律硕士和法学硕士分类管理和分别评价,可以看出法律硕士培养的设立初衷是体现和满足法律职业的需求,与学术类研究型培养模式是不同的。

各院校在专业学位培养教育中贯彻了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目标,并结合学校的优势学科、地方特色,制定以职业性导向的人才培养目标。

(二)专业方向实现了多元化各学校在不断摸索专业硕士人才培养的道路上都设置了突出学校特色的培养方案。

这些专业方向的设置都以法律职业需求为目标,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法律知识与综合能力培养为核心,实现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的对接。

如商事法务方向、司法法务方向等。

(三)教学和课程突出应用性各学校在课程设置中突出应用性特点,着力提升学生对法律的分析和运用能力,将职业技能和职业伦理相结合,注重培养学生的职业认同感。

学校加大了实务课程和案例教学的比重。

(四)师资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培养院校努力建设专兼职相结合的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努力探索团队培养、导师指导、师生谈论等多种双向互动的研究生指导方式。

从司法实践单位聘请业务骨干做兼职导师,为学生指导实习,讲授实践类课程,帮助学生认识、了解实践领域。

(五)考核评价标准日趋完善各培养院校在课堂教学、实习实践、学位论文三个环节建立起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的考核体系和评价机制。

课堂教学分为传统理论讲授和实践类课程两部分。

理论课程主要按照法律硕士培养方案的要求设置,实践类课程在培养方案要求的实践必修学分的基础上结合各培养单位的实际情况开设,例如我校在实践类课程设置方面充分发挥实践基地的优势资源,与律师事务所、法院、仲裁委联合开设律师实务、审判业务、仲裁理论与实践等案例实践类课程,既有校内理论教师又有校外司法实务领域专家授课,课堂效果反馈良好。

实习实践是以实践基地为依托,安排学生深入实务一线,认识、亲历实践中的法律应用,以及通过近距离接触实务工作者,对法律职业伦理的感悟。

法律硕士学位论文从规范化逐渐向追求高质量转变。

论文的形式也逐渐多样化,从单一的理论、法条研究到案例分析、调研报告等,紧密结合实践,对综合评价法律硕士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实践基地建设的内涵和必要性法学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法律是的终极目标是为了构建理想社会,法律是调整一切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而社会关系的产生源于社会主体的实践活动,因此法律离不开实践,是一门实践性学科。

基于法律实践性的特点,在法学教育中实践教学是提高法学教育水平,培养创新型、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必要手段。

(一)实践基地建设的内涵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教学环节,其在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职业素养、实践研究和创新能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实践基地是实现专业实践教学的重要依托,是各专业学位与一个或多个合作单位共同建设的研究生培养基地。

实践基地建设的目标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应用型法律人才。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要求,法律人才的培养单位应加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搭建多层次、多渠道的相互融合的培养平台,构建产学结合的实践创新人才培养长效机制,实现法律硕士职业化高层次实务人才的培养目标。

这一新要求突出学生法律职业技能的提高,强调实践教学,因此作为实践教学实现平台的实践教学基地显得尤为重要。

它可以帮助学生在掌握一般法学理论知识的基础上,通过大量的实践环节,逐步行政运用法学理论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同时,它是高校与校外法律实务部门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的强大载体,是实现法律硕士培养与市场需求对接的基础保障。

(二)实践基地建设的必要性实践基地建设有利于实践教学的具体落实。

法律硕士目前的实践教学有多种形式,例如案例教学、诊所式教学、模拟法庭和社会实践等。

但这些实践往往停留在课堂教学层面,不能让学生亲历社会,亲身感受实践,即使是社会实践也是短暂的,“走马观花”式的学习,仅是直观的了解认识程序,无法获得全面、客观、深刻的认识。

法律硕士的实践教学基地涵盖了地方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或企业法务部门等司法实务领域,学生深入这些领域实践,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

实践基地建设是培养高校与实务单位双方联系、共赢的桥梁和纽带。

它是高校与司法实务部门双方资源共享的有效平台,是提供给学生实习、发展的平台,是理论教学与实践有机结合的平台,是师生为社会服务的平台,是理论与实践发展、延伸、合作的平台。

学生通过在实践基地参与案情分析、推理,调查取证,法律文书写作等实务,培养了逻辑思维能力、沟通交流能力、专业实践能力等。

通过这些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同时在实践中发现、总结、归纳出问题,反思理论,在现实基础上对理论进一步完善,从而完成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进一步升华理论的过程。

三、我国目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实践基地建设情况整体来看,全国目前的情况,大力推进与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司法实务部门共建法律硕士研究生实践基地,是积极探索开放型、多样化研究生培养模式的重要举措。

笔者走访了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安徽大学、海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等高校,并通过与法律硕士培养单位的座谈了解到,以上各培养单位都分别与当地司法实务部门共建十多个甚至几十个实践基地。

法律硕士研究生在实践基地参与调查取证,旁听庭审,整理卷宗,分析案情,法律文书写作等具体实践,提升了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实践,学生认识、了解实务各领域职业现状,确立职业理念和奋斗目标,早做职业生涯规划,毕业后考入实务部门,从而实现了培养对接。

实践基地建设是一个互利双赢的项目。

实践基地不但为学生提供实践平台,也可以与高校培养单位建立人才交流合作。

以西南财经大学为例,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定期选派优秀青年教师到基层法院、检察院挂职锻炼,为实务部门提供学理上的支持,教师的实务能力也因此而得到了很大提升。

实践基地建设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

以中国政法大学为例,中国政法大学依托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了专门的环境污染治理研究中心、知识产权维权中心等由专业老师牵头,以学生为主面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组织。

充分发挥学生实践能力的同时加强了他们的社会责任感。

从以上各培养单位法律硕士实践教学的发展情况来看,主要从校内实践教学和校外实践基地两部分着手。

校内的实践教学主要包括案例教学、模拟法庭和法律诊所等几种模式,校外实践基地则是通过与司法实践单位建立联系,共同致力于培养研究生的实践能力,为法律硕士提供实践平台。

再来看看东北财经大学的情况。

我校法学院根据法律硕士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重视法律硕士实践基地和兼职导师队伍的建设,致力于培养社会亟需的实践型、复合型法律专业人才。

目前,校内建有专门的模拟法庭、案例实验室和法律援助工作站,校外以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银行等为主建立了一批实践、实习基地,主要有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大连市司法局、大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检察院、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普兰店市人民检察院、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辽宁诚高律师事务所、辽宁新时空律师事务所、辽宁盛和律师事务所、辽宁誉晟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德恒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大连市农业银行等多家实践基地,充分满足了法律硕士实践教学需要。

同时,法学院聘有30多位来自法律实践部门的专家为法律硕士兼职导师,指导法律硕士实习实践,保证了实践教学的效果,提升了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实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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