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水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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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2018修订)

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2018修订)

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2012年9月27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1月30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改〈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第三章水污染防治第四章水域和岸线保护第五章生态保护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湘江保护,保障湘江流域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湘江流域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湘江流域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水污染防治、水域岸线保护、生态保护以及涉及湘江保护的其他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湘江流域是指本省境内降雨汇入湘江的区域,东至罗霄山脉、南至南岭山脉、西至湘资两水分水线、北至洞庭湖濠河口,包括长沙、湘潭、株洲、衡阳、郴州、永州、娄底、邵阳、益阳、岳阳市全部或者部分区域,具体范围按照湘江流域规划确定。

本条例所称湘江干流是指上起永州市零陵区老埠头、下至岳阳市湘阴县濠河口河段。

本条例所称主要支流是指流域面积超过一千平方公里的一级支流,包括紫溪河、潇水、芦洪江、祁水、白水、宜水、舂陵水、蒸水、耒水、洣水、渌水、涓水、涟水、浏阳河、捞刀河和沩水。

第三条湘江保护遵循保护优先、统筹规划、综合治理、合理利用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机制;实现保证水量、优化水质、改善生态、畅通航道的目标。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将湘江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负责对湘江保护实行统一领导,组织制定湘江保护的综合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调整经济结构,合理进行产业布局,建立并落实湘江保护目标责任年度考核制度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行湘江保护职责。

湘江流域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湘江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省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湘江保护综合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湘江保护具体方案,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湘江保护事务,对本行政区域内湘江保护工作负责,具体组织落实湘江保护目标责任年度考核制度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22)

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22)

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22)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沙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2.12.02•【字号】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22年第9号•【施行日期】2022.12.02•【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6月27日长沙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16年7月30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根据2022年10月28日长沙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改<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2022年11月23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保护和改善水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和公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湘江流域地表和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

本条例所称长沙市湘江流域包括以下水体及其流经的区域:(一)湘江干流长沙段;(二)湘江长沙主要支流,含靳江河、龙王港、浏阳河、捞刀河、沙河、沩水及其他支流(包括南川河长沙段);(三)本市行政区域内对湘江水质有重大影响的水库、湖泊、湿地、撇洪渠。

第三条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损害担责、公众参与的原则,对饮用水水源实行重点保护。

第四条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

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饮用水水源的水质保护情况是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的重要考核内容。

第五条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纳入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湘江水质调查报告

湘江水质调查报告

湘江水质调查报告一、引言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水资源的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为了了解湘江水质现状及其变化趋势,我们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水质调查。

本报告将详细介绍调查过程、结果及建议,希望为相关部门和水资源保护工作提供参考。

二、调查目的与方法1、目的:通过对湘江的水质进行调查,了解其污染状况,为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提供依据。

2、方法:在湘江的上游、中游和下游设立监测点,定期采集水样,对各项水质指标进行检测和分析。

三、调查结果与分析1、水质指标总体情况:经过对各监测点的水质进行检测,发现湘江的水质总体良好,但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

其中,上游水质最好,中游次之,下游最差。

2、污染源分析:湘江的污染源主要包括工业废水、农业污水和生活污水。

工业废水排放量较大,对中游和下游的水质影响较大;农业污水主要是氮、磷等营养物质的排放,对上游水质影响较大;生活污水的排放量也较大,对中游和下游水质产生一定影响。

3、水质变化趋势:通过对历史数据的分析,发现湘江的水质总体呈下降趋势。

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工业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水质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四、结论与建议1、湘江的水质总体良好,但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

污染源主要包括工业废水、农业污水和生活污水。

近年来,水质呈下降趋势,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

2、建议:a)加强废水排放监管,降低工业废水排放量;b)推广生态农业,减少农药和化肥的使用;c)提高污水处理效率,减少污水排放;d)加强水资源保护宣传,提高公众环保意识;e)建立完善的水质监测体系,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

五、结论湘江作为湖南省的重要水源之一,其水质状况直接关系到周边地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本次调查发现,虽然湘江的水质总体良好,但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问题。

为了保护好这一宝贵的水资源,我们需要采取综合性的措施,包括加强监管、推广生态农业、提高污水处理效率、加强宣传教育和完善水质监测体系等方面的工作。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湘江的水质得到有效保护,为周边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湘江水质调查报告

湘江水质调查报告

湘江水质调查报告一、引言湖南省是我国湘江流域的重要区域之一,湘江是湖南省的母亲河,对该省的发展和人民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近年来,湘江水质受到了严重的污染,给当地经济和居民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威胁。

因此,本报告旨在对湘江水质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提出相应的整治措施,以保护湘江水质,提升当地环境质量。

二、调查方法本次调查采用了多种方法,包括样品采集、现场测试、实地调研和数据收集等。

我们选择了湖南省湘潭市作为调查样本点,对该地区的湘江河段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调查。

三、水质调查结果经过调查研究,我们得出了以下结论:1.湘江水质污染情况严重:在我们的调查样本点,湘江水质呈现明显的污染状态,主要表现为水体颜色混浊、气味异味、富营养化现象明显,其主要原因是工业废水、农业非点源污染和城市生活污水的排放。

2.重金属超标:调查样本中发现,湘江水体的部分重金属元素超过了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其中镉、铅等重金属的超标情况较为突出。

3.水生态系统破坏:湘江的水生态系统遭受了严重破坏,水中生物种类明显减少,鱼类数量和品种减少,对湘江生态系统的恢复和保护提出了新的挑战。

四、原因分析湘江水质污染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工业废水排放不达标:湘江流域工业发达,大量的工业废水直接排放到江河中,而一部分工业企业对废水处理不力,排放不达标。

2.农业非点源污染严重:湘江流域农业发展较快,农药、化肥的使用不当导致了大量的农业非点源污染,使得水体受到了严重的富营养化和农药残留的污染。

3.城市生活污水处理不完善: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生活污水的排放量急剧增加,但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导致大量的城市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水体中,对水质产生了严重影响。

五、改善措施为保护湘江水质,改善当地环境质量,我们提出了以下措施:1.加强工业污水治理:加大对工业企业的排污检查力度,提高工业废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水平,鼓励企业采取先进的净化技术来减少废水排放和净化处理。

湘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规划

湘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规划

湖南省湘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规划(送审稿)湖南省人民政府(编制单位: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二○○九年十二月目录1总论 (1)1.1 规划背景 (1)1.2 规划编制必要性 (2)1.3 规划依据 (4)1.4 规划范围 (5)1.5 规划期限 (5)2湘江流域基本情况 (6)2.1 自然环境现状 (6)2.2 生态状况 (13)2.3 社会经济状况 (20)2.4 湘江流域生态环境现状存在的问题 (37)3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47)3.1 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 (47)3.2 规划原则 (48)3.3 规划的目标 (49)4规划内容 (51)4.1 产业结构优化调整规划 (51)4.2 污染治理规划 (53)4.3 生态修复治理规划 (55)4.4 温室气体减排控制规划 (57)5规划实施方案 (58)5.1 近期规划实施方案 (58)5.2 远期规划实施方案 (70)6经济分析 (74)6.1 投资估算 (74)6.2 资金筹措方案 (75)6.3 经济效益 (76)7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77)7.1 建立和完善科学化的领导机制 (77)7.2 建立和完善法制化的监管机制 (77)7.3 建立和完善市场化的投入机制 (79)7.4 建立和完善自主化的创新机制 (79)7.5 建立和完善社会化的参与机制 (79)7.6 建立和完善政府的政绩考核机制 (80)7.7 建立统筹机制与协调机构 (80)7.8 大力推行低碳化社会经济发展模式 (81)附表:湘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规划(近期项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图:一、湘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范围及重点工业区分布图二、湘江流域水环境功能区划图三、湘江流域主要梯级分布图四、湘江流域鱼类产卵场分布图总论规划背景湘江是长江中游的重要支流之一,它发源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海洋山西麓的海洋坪,自西向东北蜿蜒而下,斜贯湖南省境,从湘阴县芦林潭入洞庭湖。

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为了保护湘江流域水资源,促进湘江流域的可持续发展,国家发布了《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该方案分为以下五个方面的任务:一、水环境质量改善任务1. 减少污染物排放:制定污染源减排计划,建立清洁生产机制,加强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日常检查和管理。

2. 加强水体监测:完善水体监测网络,提升监测能力和监测频次,及时发现水环境问题。

3. 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对于污染严重的黑臭水体进行治理,完善城市排污系统和污水处理设施,改善城市生活环境。

4.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对农业化肥和农药的管理,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5. 逐步达到水环境质量标准:逐步达到国家规定的水环境质量标准。

二、生态保护和修复任务1. 保护湘江流域生态功能区:制定湘江流域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优先区,保护生态功能区。

2. 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开展湘江流域湿地修复和保护工作,扩大湿地保护面积。

3. 保护水源地:加强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和保护,保护水源地的生态系统。

4. 推进林业工程:加强湘江流域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工作。

三、制度与管理任务1. 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对于生态环境受到破坏的企业和个人进行惩罚和补偿。

2. 完善法律法规:制定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于环境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

3. 完善污染排放许可制度:完善污染排放许可制度,加强对污染物排放的管理和控制。

4. 建立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应急管理机制,对于突发环境事件进行有效应对和处置。

四、科技创新任务1. 加强科技创新:加强科技创新投入,推进环境治理科技研究和技术开发。

2. 加强科技推广:加强环保技术的推广和示范,促进环保技术的普及和应用。

3. 建立创新体系:建立湘江流域环境治理的科技创新体系,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五、社会参与和宣传任务1. 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开展环保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

2. 加强社会参与:加强社会组织、企业等各方面的参与,共同推进湘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

如何治理湘江和潇水的水污染

如何治理湘江和潇水的水污染

如何治理湘江和潇水的水污染————————————————————————————————作者:————————————————————————————————日期:如何治理潇湘的水污染黄棋(食品质量与安全1001 201007003111)摘要:水是一种宝贵的自然资源,由于人类的活动或其他活动使我们赖以生存的水受到了严重的污染,对的生产生活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因此关键词:潇湘水资源水污染污水处理水是一种宝贵的自然资源,它是人类生存所必须的,是农业的命脉。

水是一种可以更新的自然资源,它可以通过复原更新和不断的循环利用。

地球表面约有70%被海水覆盖,而淡水只占全球总水量的3%,其中淡水的77.2%以冰帽和冰川形式存在于极地和高山上,可供人类直接利用的淡水资源是十分有限的,且在地球上的分布是不均匀的,如果对水资源开发利用过度或不合理,就会造成水资源的危机。

水体受到人类和自然因素的影响,使水的感官性状、物理化学性能、化学成分、生物组成及底质情况产生了恶化,称为水污染。

最突出的是由于人类的活动或其他活动产生了废水和废物,这些物质未经处理或未经很好地处理进入水体,其含量超过了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导致水体的质量下降,从而降低了水体的使用价值,这种现象称为水体污染。

造成水体污染的原因可分为天然污染源和人为污染源;按污染源释放的有害物种类可分为物理性(如热和放射性物质)污染源、化学性(无机物和有机物)污染源、生物性(如细菌、病毒)污染源。

另外按污染源分布和排放特征可分为点污染、面污染和扩散污染源。

点污染源是指工业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和城市生活污水,一般都是集中从排污口排入水体;面污染源是相对点源而言,主要指农田灌溉形成的径流和地面水径流;扩散污染源是指随大气扩散的有毒、有害污染物通过重力沉降或降水过程污染水体的途径,如酸雨、黑雪等。

水质是指水和水中所含杂质共同表现出来的综合特性。

水质指标是用于表示水中杂质的成分、种类和数量.水质指标项目繁多,按其性质一般可以分为物理的、化学的和生物的三大类概述湘江,英文为HsiangRiver,亦作Hsiang Chiang或Xiang Jiang。

水环境-湘江和莱茵河水污染

水环境-湘江和莱茵河水污染

“面污染”主要来自农村化肥、农药和群众开 矿采沙等。其中,非法采沙一直是威胁湘江 的心腹之患,在湘江长沙段,非法采沙一度 非常猖獗,采沙船甚至到湘江大桥附近采沙, 不仅污染了水质,而且对河道行洪等产生了 诸多不利影响。
浏阳河镉污染事件
此次事件镉污染主要是 由于长沙湘和化工厂废 渣、废水、粉尘、地表 径流、原料产品运输与 堆存,以及部分村民使 用废旧包装材料和压滤 布等造成。
莱茵河水质污染事件
污染事件的影响
水污染 莱茵河水剧烈变红,同 时污染使鱼类大量死亡, 尤其是鳗鱼。 其中流入的有毒物质主 要为杀虫剂(磷酸酯)、 杀真菌剂(其中包含有 机汞化物)和除草剂。 泥沙污染 在消防水泄入点下游附 近,泄入的有毒物质使 面积约为700平方米的 莱茵河底遭受了极为严 重的污染。
莱茵河对湘江水污染处理 及保护的启示
莱茵河水污染事件发 生后,莱茵河延安国 家立即采取紧急措施 和行动计划 人们首次作出明确承 诺:要拓宽合作范围, 恢复整个莱茵河的生 态系统,而不仅仅限 于水质方面的合作 湘江沿岸城市携手 共进一同打造“东 方莱茵河”,建设 湘江生态经济带。 同时湘江上游城市 造成的水污染要对 下游城市负责。
监管之缺! 湘和化工厂由镇头镇政府招商引资引进,2004年4 月正式投产,当时设计的是生产硫酸锌粉末和颗粒, 但在2006年未经审批的情况下,私自上马一条金属 铟的生产线。 自湘和化工厂2006年开始非法生产铟之后长达一年 多的时间里,尽管有村民向浏阳市环保局反映举报, 但并未引起重视。
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是导致湘江及其支流 水体污染严重的根本原因,治理好湘江及 浏阳河污染,打造生态经济带推动二次创 业,是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起着重要意 义!
湘江是湖南的母亲河,其丰富的水资源承担着饮用、能源、渔 业、旅游、农业灌溉、工业、航运等多种功能,保护湘江直接 关系到湘江全流域3000多万人民的生存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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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湘江水污染
湘江跨越了湖南8 个地级市,流域集中了湖南省60%的人口、70%的国内生产总值,是湖南省最密集的人口聚居区和最重要的经济带。

由于历史原因,湘江也承载了全省60%以上的污染,其中重金属污染尤为突出。

20 世纪70 年代,湘江已列为中国污染最严重的河流之一。

此后30 多年,湘江一直陷于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的博弈中,徘徊在“制污”和“治污”的漩涡里。

湘江的污染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工业污水和农业污水。

学者的相关研究:陈咏淑等认为湘江总体水质在上世纪90 年代呈恶化趋势,主要污染源为工业和生活废水污染;李颂等通过对株洲段的水质检测及污染源调查,认为湘江流域的主要污染源为工业废水;王秋衡等认为流域污染源主要为有色金属及化工企业所排含大量重金属元素,并建议改进现有生产工艺使生产废水达标排放。

工业污水
工业污水大多是城镇各类企业排放的工业废水,《长江中下游领域水污染规划年)》中数据显示,采、镉、总铬、铅、神等重金属元素占长江中下游排放比重过半,分别是55%、81.1%、46.8%、77.6%、70.6%。

湘江沿岸的重金属排放情况也很糟糕,严重超标导致湘江流域各类生物数量急剧减少,农田无法耕种。

生活污水
近年来,湘江流域有机污染不断提高,根源来城镇生活污水、城镇生活垃圾的无节制排放。

尽管湘江途径的几大地级市都己建有污水处理工厂,但大部分城镇的生活污水仍然是直接排进湘江,这不仅加重了水质污染,更是导致饮水水源段各类有机污染物如氮、磷等超标。

根据湖南省环境监测站公布的环境监测质量月报,湘江流域个监测断面年月功能达标情况见表可见湘江流域的水污染仍然很严重。

农业污水
湘江流域的农业污水则主要是因为含有大量化肥及农药。

每年施用农药4万t左右,化肥220万t左右,每年经雨水冲洗带入径流,辗转汇入湘江的农药、化肥量分别为700t 和2.2万t左右。

由于养殖业的不断发展,沿岸动物排泄物的直接排放加重了湘江的污染。

尽管湖南省政府对湘江流域水环境的污染有了较高的认识和警觉,并积极着手治理,但治污效果并没有达到预期的要求。

2.历年治理状况
从2005 年开始,省政协每年都围绕湘江水污染问题进行各有侧重的视察调研。

2005 年3 月和9 月,省政协组织部分省政协委员视察了湘江水污染防治情况,并提出编制和实施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等建议。

2006 年5 月,针对湘江重金属污染严重问题,省政协组织委员和专家赴郴州、衡阳、株洲三市进行调研,建议全面规划,坚决控制有污染的新上项目等。

2007 年6 月,省政协再次组织14 名省政协委员和专家,赴株洲、湘潭、娄底、长沙等地进行了视察,并委托永州、郴州、衡阳、岳阳市政协分别对各自境内的湘江水质进行了详尽的调研。

通过细致的考察论证,省政协提交了《关于湘江流域城市生活污水治理情况的视察报告》,提出明确沿江各市和相关部门的具体治理目标、职责,将其列入地方政府和政府部门政绩考核内容;将湘江流域长沙、株洲、湘潭等8 市及县的24 个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按年度分解,分步建设等。

2008 年6 月,在湖南省政府召开的湘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上,时任湖南省长、现任湖南省委书记周强首次提出“将湘江打造成东方的莱茵河”,正式启动为期3 年的“碧水湘江千里行动”。

这项改善湘江水环境的专项污染整治行动是在湖南省历史上规模空前的污染整治行动,治理范围涵盖湖南省境内湘江全流域,它标志着湘江水污染整治进入多部门配合、沿江8 市同防同治的新时期。

2008 -2010 年湖南省实施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三年计划,到2010 年底,实现了污水处理系统覆盖全省的目标。

2009 年,《湘江水环境重金属污染整治关键技术研究与综合示范实施方案》列入“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

2010年颁布了《湖南省湘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规划》。

2011 年8 月5 日湘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启动,湘江设市8 位市长向省政府郑重
递交湘江重金属治理目标责任书。

2012 年长沙再启“三年环保行动计划”,深入推进水、空气、噪声等领域污染减排工作,在未来三年,将力争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8% 以上,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100% ;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2% 以上。

3.水污染治理的切入点:
1.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
湖南省正试图建立健全的生态补偿机制,以求保护好整个湘江流域的生态环境,实现湘江流域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彻底摘得污染严重的帽子。

2009年颁布的《共同推进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合作协议》,由湖南省政府与国家环保部共同签订。

该协议明确了我省生态补偿机制的各方面要求;2012年颁布的《绿色湖南建设纲要》,由湖南省委及省政府共同研究发布,提出要重点建立我省多领域生态补偿及共建共享机制,着重推动湘江流域上下游转移支付的改艰实验;2013年通过的《湘江流域保护条例》,湖南省将湘江全流域保护工作上升为湖南省政府“1号重点工程”,进一步强调了建立湘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必耍性。

省环保厅与财政厅颁布的《2013年湖南省湘江流域水质目标考核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力求推动上下游各级地方政府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2.公共参与
湖南省政府在意识到缺乏公众参与这个问题之后实施了一些具有针对性的措施,比如大力发展非政府性的环保组织。

长沙雨花区在2009年时设立了一个独立组织,取名为绿色联盟,还相应地幵设了绿色联监网页和以环境保护为主题的论坛;湖南省政府还积极宣传环保政策,各个社区和学校配合执行,招募大量志愿者大力宣传环保知识;政府完善省植物园的建设,并将其纳入长株潭地区宣传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教育基地。

这些活动的举办尽管在当吋产了一定的反响,但要公众积极参与到湘江流域的保护和治理中,显然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且需要改变目前这种以政府治理为主的治理模式和建立完善的公众参与机制。

可见,在湘江流域水污染治理中,改变政府治理为主的治理模式,建立多元治理主体协同治污将成为湘江流域有效治污的一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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