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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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作坊食品生产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小作坊食品生产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1. 为了加强小作坊食品生产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小作坊所有食品生产环节,包括原料采购、加工制作、包装、储存、销售等。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全面负责本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3)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4)定期检查食品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5)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和监督。

三、原料采购与验收1. 采购原料必须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确保原料质量。

2. 采购原料时,应查验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3. 验收原料时,应检查原料的外观、色泽、气味、包装等,确保原料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 建立原料采购台账,记录原料名称、规格、数量、供应商名称、采购日期等信息。

四、加工制作1. 加工制作过程中,严格遵循食品加工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卫生。

2. 加工制作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通风,定期进行消毒。

3. 员工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等防护用品。

4. 加工过程中,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污染的原料。

五、包装与储存1. 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有害物质。

2. 包装时应注意食品的清洁、卫生,防止污染。

3. 储存场所应保持干燥、通风、清洁,温度、湿度适宜。

4. 建立储存台账,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日期等信息。

六、销售1. 销售人员应熟悉食品安全知识,保证销售食品的安全。

2. 销售时,应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号等信息。

3. 严禁销售过期、变质、污染的食品。

七、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1. 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和依据(一)目的:为了保证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安全健康,规范小作坊的生产行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

(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食品生产管理规范(一)生产场所:1. 生产场所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保持整洁、干净,无害物质的污染和积聚。

2. 生产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并确保空气流通。

3. 不得在生产场所内存放与食品无关的物品,并设置防虫、防鼠、防蝇等措施。

(二)人员管理:1. 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才能上岗工作。

2. 各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卫生要求的工作服,手部必须洗净并戴好手套进行操作。

3. 所有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4. 厨师和操作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了解食品安全知识。

(三)原料采购及检验:1. 小作坊采购的食品原料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食品安全标准。

2. 原料应具备合法的产地证明和质量证明。

3. 针对采购到的每批原料,应开展必要的检验和检测,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

(四)加工操作:1. 所有加工工序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操作标准化和规范化。

2. 加工过程中应注意个人卫生,不得有不良操作行为和不洁净的物品接触食品。

3. 对食品的保存、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应进行适当的防霉、防腐等控制措施。

(五)食品质量控制1. 对生产的食品产品进行质量把关,保证食品的合格率。

2. 严格按照食品相关标准进行质量控制。

3. 食品应配备合格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标签。

三、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措施(一)应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食品安全事故的第一时间报告、组织控制和处理、消除和防范事故再次发生等方面的内容。

(二)在出现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四、食品安全制度的监督检查(一)规定监督检查的频次和方式,明确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二)建立监督检查记录,并定期进行整理和汇总。

食品小作坊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小作坊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小作坊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小作坊的管理,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

第三条小作坊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进行生产加工。

第四条小作坊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证食品质量安全,诚信经营,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第五条小作坊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指定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采购制度,选择合格的供应商,采购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并保存相关凭证。

第七条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生产加工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生产加工的时间、数量、工艺等信息,并保存至少两年。

第八条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检验制度,对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确保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九条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召回制度,一旦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措施召回,并记录召回情况。

第十条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贮存管理制度,保证食品贮存条件符合要求,防止食品变质。

第十一条小作坊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第三章产品质量管理第十二条小作坊应当建立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十三条小作坊应当建立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对产品进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第十四条小作坊应当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制度,记录产品生产、销售等信息,便于追溯问题产品。

第十五条小作坊应当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章环境保护管理第十六条小作坊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第十七条小作坊应当建立废弃物处理制度,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第十八条小作坊应当建立节能减排制度,采取措施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能源消耗和排放。

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推荐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5篇)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关注社会食品安全预警提示,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

2、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食品原料应保证来源合法安全,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食品。

3、加工经营过程中避免生熟交叉、混放。

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成品、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加工、存放;员工要经常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应消毒手部,发现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及化浓性皮肤病者,应立即停止其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等动物接触食品。

4、熟制食物应烧熟煮透,尤其是肉、奶、蛋及其制品以及海产品,中心温度应高于70℃,如在常温下保存,应于出品后2小时内食用。

5、禁止使用毒蘑菇、发芽马铃薯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及原料,餐饮业禁止使用亚硝酸盐。

6、豆浆、四季豆应按要求煮熟焖透,有效预防生食有毒有害食物中毒。

7、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及售卖间,加强员工的道德教育。

8、如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迅速启动突发食品事故应急预案,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和组织患者到正规医疗机构救治,并停止制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和现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一、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二、经营食品应当符合环境卫生要求,具备食品销售、储存、运输和装卸的卫生条件。

三、从事食品经营的人员应当遵守卫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健康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适合个体工商户)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我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一、进货查验制度1、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查验是否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销售进口食品的,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对进入商场、超市、食杂店悬挂“总经销”、“总代理”字样牌匾的必须查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件留存归档备查。

3、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企业总部向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

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二、索证索票制度1、索证: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一照二证一报告”。

即索取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件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对生产厂家或上级批发企业的上述证照及时更新,以保证在有效期内。

经营进口食品的,索取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索票: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

即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应索取按照省工商局统一样式,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的供货凭证;经营生鲜食品的应索取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开具的上市凭证。

3、食品索证索票后,在指定场所显要位置予以公示,供消费者进行查询及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三、进销货台账制度1、食品批发商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食品零售商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

2、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3、批发商销货时按照工商局统一的供货凭证样式,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供货凭证,凭证格式为三联,第一联存根(批发商销货台账),第二联购货单位(零售商记账凭证),第三联随货同行(零售商进货台账)。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安全管理制度

ZD-01 为改善环境卫生,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清洁卫生要求。

场地做到每天一小扫,周末大拂拭,不许随地吐痰和乱扔脏东西,不许乱扔乱倒垃圾,随时保持清洁卫生。

二、生产场地要求。

1、各种原材料、工具堆放有序,场地、设备保持清洁卫生;2、通道不能堆放杂物,确保人流、物流畅通;3、卫生设施保持完好;4、任何设备上严禁堆放零件及其它杂物;5、交接班前必须做好设备周围的环境卫生,不得有积油和其它杂物。

三、库房要求。

1、产品入库前,出库后必须对库房进行清扫;2、随时保持库房清洁卫生,做好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工作。

ZD-02 为提高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意识,对个人卫生要求进行控制,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从事食品加工的人员每年做一次全面的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加工。

二、新进作坊的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加工。

三、生产人员进入车间前,必须更换专用工作服、帽,并穿戴规范整洁,头发必须藏于帽内,不得外露;出车间须换下工作服、帽。

四、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人员必须戴口罩。

五、进入车间工作人员,不得携带任何私人物品,不得染、留长指甲,不得化妆和配戴首饰。

六、进入车间前,必须认真洗手、消毒。

七、生产加工人员手部有明显外伤,不得直接从事食品加工。

八、车间内不得有随地吐痰、挖鼻孔、掏耳朵等不卫生行为。

九、清洁度不同的生产区人员不得相互串岗。

十、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食品卫生教育和培训。

ZD-03 为采购验证原辅材料,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生产需要采购原辅材料,采购时应向供货方索取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资料。

二、对每批原辅材料、包装物等外购件均应按要求经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并建立相关档案记录。

三、发现不合格的原辅材料,不能投入生产使用。

四、若发现原辅材料质量有问题进入生产环节的,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进货查验记录内容。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者生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小作坊安全管理制度(通用8篇)

食品小作坊安全管理制度(通用8篇)

食品小作坊安全管理制度(通用8篇)食品小作坊安全管理制度第1篇为规范餐饮服务粗加工、切配工作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三、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四、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有明显标志并分开使用。

五、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六、切配好的食品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七、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机械设备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八、在专用洗拖布池或洗拖布桶内涮洗拖布。

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食品小作坊安全管理制度第2篇一、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构成1.单位负责人;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二、餐厅卫生制度1.餐桌椅整洁,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设施。

2.要每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

3.不销售变质、生虫食品。

4.小餐具用后洗净、消毒、保洁。

5.服务人员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工前、便后洗手消毒。

6.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防蝇玻璃柜内销售,坚持使用清洁的售货工具。

7.服务人员工作时禁止戴戒指,手链,涂指甲。

三、凉菜间(冷荤间、熟食间)制度1.凉菜制作必须做到“五专”:即专人、专室、专工具、专冷藏、专消毒。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模板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模板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食品生产的小作坊。

小作坊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生产销售的食品安全。

第三条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四条小作坊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能力,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取得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原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销售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废弃物处理等方面。

第三章原料采购与管理第七条小作坊应当建立原料采购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原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等信息。

第八条原料采购应当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从具有生产许可证或者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处采购原料。

第九条原料进货时,应当进行质量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不得使用。

第十条小作坊应当建立原料库存管理制度,定期对原料进行质量检查,确保原料质量安全。

第四章生产过程控制第十一条小作坊应当建立健全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对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

第十二条生产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操作,保证食品的卫生、无毒、无害。

第十三条小作坊应当定期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维护、清洗、消毒,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生产过程中发现食品有异味、变色、霉变等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对食品进行检验,确认安全后方可销售。

第五章产品检验与质量控制第十五条小作坊应当建立产品检验制度,对生产的产品进行定期检验,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六条产品检验应当由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费用由小作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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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
管理制度
小作坊名称:
目录
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二、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度
三、原辅材料进货查验管理制度
四、生产工艺过程管理制度
五、销售记录管理制度
六、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七、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八、食品安全追溯制度
(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改进环境卫生,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清洁卫生规定。

场地做到每天一小扫,周末大扫除,不准随处吐痰和乱扔脏东西,不准乱扔乱倒垃圾,随时保持清洁卫生。

二、生产场
地规定。

1、各种原材料、工具堆放有序,场地、设备保持清洁卫生;
2、通道不能堆放杂物,保证人流、物流畅通;
3、卫生设施保持完好;
4、任何设备上禁止堆放零件及其他杂物;
5、交接班前必要做好设备周边环境卫生,不得有积油和其他杂物。

三、库房规定。

1、产品入库前,出库后必要对库房进行清扫; 2、随时保持库房清洁卫生,做好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工作。

(二)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度
为提高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意识,对个人卫生规定进行控制,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从事食品加工人员每年做一次全面健康检查,获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加工。

二、新进作坊人员必要通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加工。

三、生产人员进入车间前,必要更换专用工作服、帽,并穿戴规范整洁,头发必要藏于帽内,不得外露;出车间须换下工作服、帽。

四、直接接触食品加工人员必要戴口罩。

五、进入车间工作人员,不得携带任何私人物品,不得染、留长指甲,不得化妆和配戴首饰。

六、进入车间前,必要认真洗手、消毒。

七、生产加工人员手部有明显外伤,不得直接从事食品加工。

八、车间内不得有随处吐痰、挖鼻孔、掏耳朵等不卫生行为。

九、清洁度不同生产区人员不得互相串岗。

十、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食品卫生教诲和培训。

(三)原辅材料进货查验管理制度
为采购验证原辅材料,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依照生产需要采购原辅材料,采购时应向供货方索取允许证和产品
合格证明文献等资料。

二、对每批原辅材料、包装物等外购件均应按规定经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并建立有关档案记录。

三、发现不合格原辅材料,不能投入生产使用。

四、若发现原辅材料质量有问题进入生产环节,应追究关于人员责任。

五、进货查验记录内容。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六、记录保存。

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四)生产工艺过程管理制度
为实行生产工艺过程质量控制,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人员必要通过培训,应按工艺规定进行加工。

二、原材料必要依照工艺规定投入使用。

三、使用适当设备和工具进行生产,并保持适当工作环境;四、生产流程保持合理。

1、保证原辅材料和半成品不会浮现交叉感染; 2、保证原辅材料和成品不会浮现交叉感染;3、保证半成品和成品不会浮现交叉感染;五、发现不合格原辅材料,不能投入生产使用。

六、发现不合格半成品,必要按规定解决,不能流入下一道工序。

七、发现不合格成品,必要按规定解决,不能出坊销售。

(五)销售记录管理制度
为追溯销售后产品去向,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销售记录内容。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

二、销售记录填写规定。

1、笔迹清晰,内容真实、完整、详尽,不得使用铅笔填写;
2、填
写及时、精确,不得提前或者错后填写; 3、不得随意撕毁或者任意涂改,的确需要更改时,须在错处划一横线,在其旁边重写,签上姓名、日期,并盖章; 4、签名或盖章须填全名,印章须清晰可辩; 5、填写时计量单位必要统一; 6、不同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以及不同规格产品,在记录及单据填写时,必要分开填写。

三、记录保存。

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六)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为防止不合格品非预期使用或销售,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进货不合格品解决。

对进货查验发现不合格原辅材料,依照详细状况及时进行解决并记录,不得投入使用。

二、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解决。

对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半成品,依照详细状况及时进行解决并记录,不得流入下一工序。

三、不合格成品解决。

出坊前发现食品腐败变质等现象,及时对该批成品进行销毁并记录,绝不容许出坊销售。

四、已出坊后发现不合格品解决。

对于已出坊后发现不合格品,及时进行召回,同步根据详细状况及时进行解决并记录。

五、不合格品记录内容。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解决方式、解决日期等内容。

六、记录保存。

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七)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定期对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不符合状况并及时采用整治办法,保证食品质量以及食品安全,自查内容涉及厂区环境卫生状况,人员健康状况等,每年自查次
数不少于2次,自查发现问题积极进行整治,保障消费者食用安全。

(八)食品安全追溯制度
为了贯彻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食品法规等,以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性,拟定食品类别及安全状态,制定必要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1、范畴:食品小作坊所需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有关食品索证质量合格证明文献有效性及查验或验收记录状况;生产全程记录及销售、使用、服务质量全过程,若顾客另有规定期,按顾客规定解决。

2、职责:管理员负责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有关食品索证索票及购销筹划;管理员负责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有关食品查验,负责产品质量检查工作等,同步配合销售科产品质量安全召回工作,标记与追溯归口管理;管理员负责对物资进货与贮存标记;各环节人员负责实行生产过程辖区内产品标记与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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