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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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0.01.03•【字号】粤交法〔2020〕6号•【施行日期】2019.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粤交法〔2020〕6号省政府: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粤法治办〔2019〕37号)要求,现将我厅2019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报告如下: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情况(一)我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严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结合2016年我厅印发的《广东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五年规划(2016—2020年)》,大力开展交通行业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强化行政权力法治监督,推动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取得新成效,增强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信心和决心,为切实当好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先行提供法治保障。

(二)厅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今年厅党组扩大会先后传达学习了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新中国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第十七次集体学习的主要精神等。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驻马店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驻马店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驻马店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3.09•【字号】驻政文〔2020〕23号•【施行日期】2020.03.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驻马店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驻政文〔2020〕23号市人大:2019年以来,驻马店市人民政府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和依法治市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创建全省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目标,坚持将法治作为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内容,将法治政府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全局性和战略性地位谋划推进,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突破、在突破中深化,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着力提升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现将2019年度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积极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活动的工作部署,将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作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的迫切需求和提升我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全力以赴扎实开展。

市政府成立了由朱是西市长任组长,各位副市长和市政府秘书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创建全省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领导小组,夯实打牢组织保障。

先后召开了创建全省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会议和推进会议,对示范市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印发了示范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任务分工,将创建指标层层分解细化至各地各部门。

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响应,迅速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干群一体、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我市牢牢把握住创建重要机遇,将创建工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打基础、利长远、树样板、开新篇的重要任务,拉高标杆、锚定目标,勇于创新、积极作为,有效激发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内生动力,切实提升了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品质和能级。

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实践,也是深入实施固本强基维稳工程的重要内容和有效途径。

下面我们来看看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欢迎阅读。

一、以落实科学执政为导向,提升依法执政能力1、切实提高科学决策能力。

积极推进党工委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议事决策、改革创新、处理复杂问题和推动工作落实的能力。

着力加强党工委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党工委调查研究、征求意见、法律咨询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探索建立党工委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程序规范。

健全以提升执行力为重点的考评督查推进体系,构建科学的考核制度机制。

2、切实完善党内民主制度。

积极推行党务公开,不断探索完善党务公开的内容、途径和形式。

提高党工委新闻发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3、切实加强民主法律监督。

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监督,着重强化专项执法监督检查。

积极开展民主监督,主动建言献策,提出高水平对策建议。

二、以实现法治政府为目标,提升依法行政能力4、着力转变政府职能。

围绕率先基本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办事公开制度,确保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以及公共事业领域实现办事项目的充分告知,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5、着力强化制度建设。

深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完善决策执行情况监督制度机制。

建立健全行政复议与信访、诉讼以及行政调解等纠纷化解的衔接机制。

三、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提升公正司法能力6、大力推进规范执法。

健全完善执法办案的内部程序和流程管理制度,落实执法责任,建立健全执法办案考核评价机制,推动解决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以及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7、创新推进司法监督。

深入推进警务公开,扩大公开范围、创新公开形式。

健全完善对执法和管理活动中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拓宽监督渠道。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6.10•【字号】苏府〔2020〕2号•【施行日期】2020.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2019年,苏州市政府在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以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目标,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和《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2016~2020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开拓创新,不懈奋斗,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市在更高起点上实现高质量发展走在时代最前列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的两次全体会议上,均专题研究确定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

《中共苏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把“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市年度六个方面重点任务之一。

市委依法治市委印发《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在全市部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3月19日,李亚平市长组织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暨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工作会议,通报2018年全市依法行政考核情况,部署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

会上,对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优秀成绩的地区和部门以及专项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和部门予以通报,并由市领导对2018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先进集体进行授牌。

同时,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2019年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工作重点。

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丰都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2.13•【字号】•【施行日期】2020.0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及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做到“四个扎实”的重要指示要求,对标对表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坚决落实中央、市委精神和县委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及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担当、突出重点任务,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县政府党组会先后组织传达学习《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政府投资条例》等内容。

县政府主要领导专题听取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情况汇报,安排部署“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对重大复杂的行政诉讼案件亲自抓,带头召集相关部门讨论分析案件情况,部署诉讼有关工作。

(三)部署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一是认真部署督察。

制定《丰都县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丰都县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计划》《全面依法治县督察计划》,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和成果展现形式,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综合性督察,形成了问题整改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并督促整改落实;二是积极创建示范。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查报告(五篇)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查报告(五篇)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查报告(五篇)(篇一)县政府法制办:按照你办通知要求,我局就贯彻落实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

行政审批事项从**-2019年,分别减少成14项、13项、12项;公布取消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2项,下放了林木采伐许可、林业生产用火许可2项行政审批项目。

做好了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完善了办事指南,实现了集中办理。

优化了审批流程、精简了审批环节。

利用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投资项目涉及征占林地、采伐林木的并联审批、审核。

2、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年参照省林业厅的模板建立起我县林业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根据政策和法律的调整,分别于**、2019年对我局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了及时更新,实现了动态管理。

从**年起,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先后取消检疫费、林权勘测费、各类工本费,将育林基金的征收标准降为0;目前只保留森林植被恢复费1项政府性基金。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年制定了“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公布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了执法人员名录和涉林市场主体人员名录;**年又出台了“双随机”抽查实施细则;局种苗站2019年开展了种苗执法的第一次“双随机”抽查工作。

4、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根据国家出台的生态补偿机制,我县编制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全县实施集体所有公益林生态补偿530831亩,每年兑现生态效益补偿金782.75万元。

2019年7-8月,我局代表县委书记县长接受省审计厅组织的对领导干部离任(任中)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以强化督察工作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以强化督察工作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以强化督察工作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者:黄伟来源:《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2019年第10期文_ 黄伟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是现代国家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督察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促推动作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这部党内法规以督察工作为抓手,通过构建守责尽责、失责追责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工作机制,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为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中以责任督察促进担当作为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深刻认识督察工作对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思想是行动的先导。

只有认识到位,行动才会自觉。

督察工作是督察单位对督察对象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一项重大工作,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督察工作对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

首先,督察工作是实现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目标的有力保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

党的十八大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立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

总体上讲,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但在重视程度、领导力度、推进速度等方面亟待进一步加强。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即将到来之际、在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时间节点上,迫切需要通过督察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压紧压实职责,形成责任闭环,进而以督促干,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也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把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落实、责任压实、效果抓实。

其次,督察工作是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约束机制的有力抓手。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必须抓住党政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

贵州省应急厅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贵州省应急厅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贵州省应急厅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19.11.08•【字号】•【施行日期】2019.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贵州省应急厅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省司法厅:根据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黔法办字(2019] 1号文件要求,省应急厅结合应急工作实际,对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1.对现有审批和许可事项逐一深入论证,除关系国家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等的项目外,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下放的尽快下放,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不再保留审批和许可。

按照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对我厅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认真的梳理,目前,我厅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为9项,全部为国家法律部门规章设定,我省未设定行政许可,6月27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公布贵州省省直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公布了我厅权责清单。

2.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按“证照分离”模式进行分类管理。

涉及我厅的主要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省应急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安全生产全面推开行政审批“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通知》,将涉及应急系统的审批事项列出清单,提出了改革的具体措施,为实现这些措施,提出了六大举措,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

3.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电力用户办电平均时间压缩三分之二以上、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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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根据党章、党内法规和中央、自治区和盟委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19年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一、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
(一)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重要位置,不定期召开会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针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开展深入调研,对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组建工作主动安排部署,分析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力推进开发区法治政府建设。

(二)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是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梳理工作,共梳理出行政权力5058项。

二是持续推进“3550”改革,其中企业开办时间已实现3日内即可完成,不动产登记要素齐全5日内可办结,重点工程建设项目81天内开工。

三是着力推进“一门、一网、一次”改革,组建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局,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四办事项清单》,进一步优化办事系统、简化办事材料、精简办事环节。

四是强化投资项目审批平台应用,依托内蒙古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实现项目审批全程在线办理。

截至目前已审批项目15个,备案项目80个。

五是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梳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六是清理规范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清单》,并对各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备
一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加强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制定,推进规范性文件制定精细化,截至目前,开发区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共计22件。

二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性规定,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实行规范化管理。

三是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每年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向上级备案监督部门报告并在开发区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五大法定程序,截至目前,累计审核各类行政决策268件,合格率99.25%,其中重大行政决策14件,合格率100%。

二是联合监察、政务督察部门对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执行不力、拖延推诿情况严肃追究责任。

三是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成立法律顾问委员会,全年开展法律咨询11次,处理涉访涉诉问题6批次。

(五)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是依托综合行政执法局,实现城市管理、土地规划、矿产资源管理、文化旅游、农牧林水等多个领域的综合执法改革。

二是制定《违法案件线索移送和案件协查暂行办法》,健全
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行政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监察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保证违法违规案件查办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四是建立信息化管理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应用,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

(六)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基本形成
一是建立健全政务信用管理体系。

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全面提升政务诚信建设水平。

二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畅通各类监督渠道,及时办理并按时办结盟人大工委立法建议。

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四是制定《新闻发言人制度》,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方式,加强“两微一端”新媒体建设,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五是完善纠错问责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突出抓好“四风”整治,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制定落实《开发区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通过集中检查、隐患排查等方式加强重点领域问题治理。

二是加强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社会安全重点领域社会治理。

三是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群众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均为100%。

四是建立健全苏木镇、嘎查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体系。

五是制定2019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全年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36次。

六是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积极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培训,截至目前,已累计开展法治讲座3期。

二是做好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用法,前三季度参学率和通过率均达到98%以上。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四是通过组织法律知识竞赛、文艺汇演,参与网上有奖知识竟答等多种形式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培养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
(一)“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进展缓慢。

开发区政务服务仍以线下服务模式为主,线上政务服务应用程度不高。

同时,开发区由于体制机制特殊,没有有效的行政区划代码,自治区暂未分配内蒙古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登录账号,导致无法开展行政审批事项认领和实施清单梳理工作,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进度缓慢。

(二)行政复议工作开展困难。

因开发区管委会依法不具有行政复议主体资格,行政权力缺少了一种重要的监督和制约机制,不利于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

(三)缺少劳动仲裁部门。

因开发区没有劳动仲裁委员会,导致辖区内发生的劳动纠纷
缺少法定救济途径,劳动者权益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快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

推进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全面运行,提升行政许可权集中度,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到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构建上下互联互通、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政务服务网络。

规范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的机构性质问题, 明晰审批部门与职能部门权责关系, 合理划分事权,重构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实行“一窗受理、分类办理、受办分离、联合踏勘、一窗出证”。

(二)推动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

抓好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使用平台进行规范性文件备案、行政执法监督、重大行政决策等数据上传,加强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

(三)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解决信息孤岛问题, 整合现有政务服务平台, 实现与自治区一体化平台的对接,实现基础数据库实时交换、共享, 减少在不同系统中重复录入, 尽早实现部门信息互通共享,确保数据的纵向对接和部门之间数据的横向互联。

(四)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创新学法方式,通过政务新媒体和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增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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