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登记管理报告制度
传染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统计和掌握传染病疫情,加强传染病的监测和预防工作,制定传染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包括医院、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三、登记报告内容1.传染病的报告名称、病类、病种、ICD码等基本信息;2.患者的身份、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基本信息;3.疾病的发病时间、就诊时间、初步诊断时间等时间信息;4.患者的病情和症状描述;5.患者的治疗情况、治疗结果、转诊情况等;6.患者的密切接触者情况、相关疫情情况等;7.登记报告的填报者和填报时间。
四、登记报告管理1.医疗机构应设立传染病登记报告管理岗位,负责收集、登记和报告传染病疫情数据;2.医疗机构应配备专门的传染病报告登记系统,并做好系统的数据备份和保密工作;3.登记报告应及时、准确地填写,并按时报送相关部门;4.登记报告应进行密封和保管,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5.登记报告应定期进行回顾和分析,统计传染病的发病趋势、病例特点等;6.登记报告应根据需要进行数据交流和共享。
五、制度执行1.医疗机构应进行传染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全体员工熟悉和遵守该制度;2.传染病登记报告的填报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了解报告填写的要求和规范;3.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内部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相关部门应定期抽查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登记报告,对不合格报告进行处理;5.违反传染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六、附则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2.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医疗机构相关部门所有。
以上是一份传染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的范本,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修改。
同时,应该注意制度的贯彻执行,确保医疗机构能够及时、准确地报告传染病疫情数据,为传染病的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传染病登记及报告制度

传染病登记及报告制度一、门诊日志的书写、传染病疫情的登记、填卡报卡制度:1、门诊日志的书写:要严格按规定书写,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诊断、就诊日期和初诊或复诊七项,不能缺项、缺页、错项;字迹要工整、清晰可辩,诊断项明确,特别强调的是如诊断是传染病及传染病疑似病例一定要记录详细地址。
2、发现传染病或及传染病疑似病例时,应及时进行传染病登记。
3、发现传染病或及传染病疑似病例时,应及时、准确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字迹清楚、无逻辑错误),填卡项目包括报告类别、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户口地址、现住地址、病名、发病日期、初诊日期、既往史(病毒性肝炎)、报告日期、报告单位和报告人(≤14岁加填家长姓名)等。
4、临床科室、检验室等必须建立传染病登记本,记录项目和内容与门诊日志登记本一致,在发现传染病及疑似病例时,必须进行传染病登记。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1、在诊疗事情中,若发现《中华群众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敷陈的各类传染病,必需按规定敷陈,并填写传染病敷XXX,并及时向卫生院防疫科敷陈。
2、对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及乙类传染病(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必需立刻敷陈卫生院防疫科,同时填写传染病敷XXX,卫生院防疫科接到敷陈后,必需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3、对乙类传染病(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按甲类办)及丙类传染病在每天下午5时前向卫生院防疫科敷陈,卫生院防疫科接到传染病敷陈卡后做好疫情登记,并于当天进行网络直报。
4、所有的传染病均需进行网络直报,其具体规定是:甲类及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2小时内;乙类、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5、对突发事件或传染病暴发时,不管甲、乙和丙类均要马上报告,卫生院防疫科接到报告后立刻电话通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进行网络直报。
6、如发生漏报现象,一经核查,追究当事人责任。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6篇)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为认真执行____《传染病防治法》,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疫情报告规定,特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如下:1、我校学生处具体负责传染病疫情登记和报告。
2.学校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及时向所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得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3.定期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每天进行晨检,对缺勤的同学通知家长了解情况,并进行登记。
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责任人,并通知家长,疫情报告责任人进行进一步排查。
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责任人,疫情报告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____天有____例相似症状当天向区医务室报告。
5.传染病报告员要加强责任心,对玩忽职守、瞒报或谎报,不按时报等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的,要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6.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疫情报告人以最快捷方式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部门报告,做到不漏报,不瞒报。
7.同一班级,____天内有____例或者连续____天内有多个学生(____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或共同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在24小1时内区医务室报告;当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报告人立即向疾控中心报告;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在____小时内报告;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在____小时内报告。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2)是一种旨在及时、准确监测和报告传染病疫情的制度。
它是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帮助政府和公共卫生部门及时掌握疫情动态,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范文(6篇)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范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士有义务做好传染病的登记、报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授权他人瞒报、迟报、谎报。
一、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做好门诊日志的登记工作,填写专卡和传卡,要项目齐全、迹清楚,住址写到行政自然村,不得有缺项、漏项。
二、发现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须在两小时内报告防疫科,乙类及丙类传染病须在六小时内报告。
三、发现传染病暴发,食物中毒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首诊医生以最快的速度报告防疫科。
四、防疫科每月对辖区内的门诊和住院日志进行一次检查核对。
五、医院防保人员应根据《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对甲、乙、丙类传染病疫情按要求时限网上直报。
六、医务工作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甲、乙、丙类传染病不按要求瞒报、缓报、谎报,一经查实将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情节严重者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范文(2)一、制度目的为了加强传染病监测和报告工作,及时掌握传染病疫情,保障公众健康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相关部门和机构的传染病监测和报告工作。
三、报告人员责任1.所有医疗机构、监狱、学校、托幼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单位的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都有责任及时发现和报告可能的传染病疫情。
2.报告人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报告意识和职业素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报告,不得隐瞒、谎报或拖延报告。
3.报告人员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传染病疫情,并按照要求填写和提交相关报告材料。
四、传染病报告程序1.发现传染病疫情后,立即通知本单位的主管部门,并按照要求填写和提交传染病报告表。
2.主管部门负责统计和汇总本单位的传染病报告数据,并及时上报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3.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收集、分析和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
五、保密措施1.报告人员应当严守工作保密制度,不得私自泄露传染病疫情信息。
2.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传染病疫情信息进行保密管理,不得随意泄露。
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4篇)

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是指为了及时掌握和有效应对医院内的传染病疫情,制定一套科学、规范、完善的管理制度。
以下是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报告范围:明确应该报告的传染病种类,包括疫情防控重点疾病、急性传染病、突发传染病等。
2. 报告程序:规定传染病发生后,医院内部应立即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或相关部门)报告,同时向所在地卫生部门报告。
3. 报告内容:规定报告中应包含传染病的病情、发病人数、疫情等级评定等信息。
4. 报告时限:规定传染病发生后的报告时限,一般要求在24小时内完成报告。
5. 报告评估:设立专门的机构或部门对传染病报告进行评估,及时分析、统计传染病情况,制定应对措施。
6. 报告保密:确保传染病报告的保密性,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患者隐私的保护要求,不得将报告泄露给未有关部门。
7. 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医院传染病报告进行抽查,确保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8. 奖惩机制:对于未及时报告传染病或者虚报病情的医护人员,采取相应的奖励或处罚措施,以促使医务人员养成及时报告的意识。
以上是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不同医院和地区根据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
医院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制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落实和执行。
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医院传染病的报告工作,及时发现、控制和处置传染病疫情,保障医院内外的人员健康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应遵循的原则是:及时、准确、公开、便捷。
第三条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的目标是:做到对传染病疫情及时全面掌握,及时采取控制措施,保障患者和医院员工的健康安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感染。
第二章报告责任第四条医院传染病报告的责任主体为:医院行政管理部门、感染管理科、传染病科、医疗科室及医务人员。
第五条医院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医院传染病报告工作,并协调各部门及医务人员的合作共享有关信息。
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登记、报告制度(5篇)

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登记、报告制度引言:公共卫生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重要基础,而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则是对公众健康构成最直接且严重的威胁之一。
为了防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扩散,各国都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登记、报告制度。
一、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1. 传染病的定义与分类传染病是指由病原体引起并能通过传染途径进行传播的疾病。
根据病原体的性质和传播途径,传染病可以分为空气传播病、飞沫传播病、接触传播病、食物传播病和水源传播病等。
2. 传染病的登记、报告对象传染病的登记、报告对象主要包括医务人员、卫生监督人员、实验室工作人员以及公众等。
3. 传染病的登记、报告内容传染病的登记、报告内容应包括患者个人信息、发病情况、传染途径、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结果等。
4. 传染病的登记、报告流程传染病的登记、报告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监测和筛查:医务人员、卫生监督人员等在日常工作中对患者进行监测和筛查,发现疑似传染病病例。
(2)诊断和报告:医务人员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传染病的诊断,并报告给相关部门。
(3)登记和调查:相关部门对报告的传染病病例进行登记,并根据需要展开流行病学调查,了解疫情的源头和传播途径。
(4)防控和隔离:根据登记和调查的结果,相关部门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包括对患者进行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观察和隔离等。
(5)疫情通报和发布:相关部门将疫情信息进行汇总和分析,并及时通报给上级部门和公众,以便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5.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的重要性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可以及时发现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保障公众健康安全。
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登记、报告制度(2)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定义与分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影响面广、危害大且危及公共健康的突发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可以分为突发传染病事件、突发环境事件、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等。
传染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一、建立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预防保健科为传染病日常管理科室。
二、预防保健科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及疫情报告知识培训。
三、传染病实行首诊报告制,要求报卡内容填写完整,字迹工整。
四、报告时限:甲类及按照甲类管理传染病2小时内,乙丙类24小时内网络直报。
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预防保健科订正报告。
五、门诊日志、住院病历书写规范,发现传染病病例,按照规定时限填卡报告预防保健科。
科室出入院登记本必须记录完整。
六、检验科、放射科必须建立并填写阳性结果登记本。
七、预防保健科工作人员每个工作日到各科室签收传染病报告卡并进行审核,然后进行网络直报,预防保健科建立全院传染病登记本,对各科室报告的传染病病例信息,详细登记,并定期进行汇总分析。
八、周末和节假日各首诊医生电话报告传染病信息。
九、预防保健科工作人员每日上午到放射科及检验科核查阳性结果登记,确保无传染病漏报。
十、预防保健科每月上、中、下旬,查阅全院的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与各科室核对传染病的漏报、迟报,并每月反馈。
十一、预防保健科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疫情现状,使主管领导及时掌握动态。
十二、传染病报告记录资料要保存3年,网络直报的疫情信息和相关资料按月导出,制成电子文档双重备份。
十三、电脑应专用、专人管理,搞好维护。
疫情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账号和密码,密码要一个月更换一次。
十四、每季度向全院通报一次疫情报告情况。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模版(5篇)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为了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和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保障公众健康,制定本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医院、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三、报告流程1. 发现疑似传染病病例后,医务人员应立即按照规定的报告程序进行报告。
2. 医务人员首先应向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的疾病控制科或感染管理科报告。
3. 疾病控制科或感染管理科应在24小时内将报告信息上报给所在地区的卫生主管部门。
4. 卫生主管部门应及时进行确认,并按照相关规定将报告信息上报给上级卫生主管部门。
四、报告信息内容1. 报告信息应包括疑似病例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
2. 报告信息应包括疑似病例的病情信息,如症状、体温、医学检查结果等。
3. 报告信息应包括疑似病例的接触史,如接触过的人群、接触的场所等。
五、保密与安全1. 报告信息应严格保密,仅用于传染病疫情监测和防控工作。
2. 报告信息的存储和传输应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信息泄露和被篡改。
3. 报告信息的查阅和使用应受到授权人员的限制,确保信息安全。
六、责任与处罚1. 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健全疫情报告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2. 对于未按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的医务人员,将依法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 对于故意隐瞒、虚报传染病疫情的医疗卫生机构,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监督与评估1. 卫生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确保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卫生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八、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疗卫生机构所有,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以上为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的模板,具体制度的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法规进行调整。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模版(2)一、背景介绍传染病报告是一种重要的公共卫生监测手段,及时准确地报告传染病疫情对于疫情的控制和防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4篇)
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一、背景传染病是指某一种或多种病原体通过直接或间接接触感染到人体,引发疾病并具有传播能力的疾病。
传染病的爆发和传播对社会和公共卫生安全产生重大威胁,为了及时掌握和有效应对传染病疫情,建立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传染病疫情的登记和报告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提高抗击传染病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国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国所有的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卫生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
四、主体责任1. 医疗机构负责传染病疫情的及时登记和报告工作,并保证报告信息的准确性,确保报告的及时性。
2. 疾控机构负责传染病疫情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众发布疫情信息。
3. 卫生部门负责对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进行监督和管理,并进行相关政策和措施的制定和指导。
4. 相关单位负责积极配合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和卫生部门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支持。
五、工作流程1. 医疗机构应立即对发现的传染病疫情进行登记,包括病例基本信息、诊断情况、治疗情况等。
2. 医疗机构应及时将登记信息报送给所在地的疾控机构,确保信息的准确和及时。
3. 疾控机构接收到医疗机构上报的登记信息后,应及时进行审核和整理,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4. 卫生部门收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汇报后,应及时进行核查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预警措施和应对策略。
5. 卫生部门应将传染病疫情的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保持信息透明度,指导公众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六、信息共享与保密1. 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信息属于国家保密范围,未经授权不得向外传播。
2. 疾控机构和卫生部门应建立信息共享的机制,及时向相关单位提供必要的疫情信息,以便协同应对传染病疫情。
3. 医疗机构应妥善保管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的纸质和电子档案,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完整性。
七、监督与考核1. 卫生部门应定期对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和卫生部门的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范文(4篇)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传染病的监测、控制和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传染病登记和报告工作。
第三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市范围内传染病登记和报告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第二章传染病登记第四条医疗机构、监狱、学校、托幼机构等单位及时将确诊或疑似传染病病例信息报送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对病患进行登记,并及时报送本机构的登记信息至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例信息数据库,保存各类传染病病例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传染病防控专业人员,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传染病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送本机构的传染病登记信息,并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相关数据支持。
第三章传染病报告第九条医疗机构、监狱、学校、托幼机构等单位应当及时将发现的传染病病例报告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提供详细的病例信息。
第十条个人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将发现的传染病病例报告给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提供详细的病例信息。
第十一条家庭、社区或其他单位应当及时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发现的传染病病例,提供详细的病例信息。
第十二条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各单位报告传染病病例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
第四章信息共享与交流第十三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建立健全传染病信息共享平台,与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享传染病登记和报告信息。
第十四条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及时向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省内传染病疫情信息,并定期组织传染病防控经验交流会议。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十六条对在传染病登记和报告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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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登记管理报告制度篇一:传染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院是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
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是为各级政府提供传染病发生、发展信息的重要渠道。
基本信息传染病疫情报告是为各级政府提供传染病发生、发展信息的重要渠道。
只有建立起一套完整的传染病报告制度,并且保证其正常运转,才能保证信息的通畅。
这是政府决策者准确掌握事件动态、及时正确进行决策与有关部门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的重要前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管理规范》《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技术指南》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责任报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卫生检疫机构、学校、托幼机构、农场、林场、煤矿、劳教及其所有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医学检验人员、卫生检疫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疫情责任报告人。
报告病种甲、乙、丙类及其它规定报告的传染病(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2)乙类传染病:甲型H1N1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手足口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4)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其他传染病、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水痘、森林脑炎、结核性胸膜炎、人感染猪链球菌、不明原因肺炎、不明原因、其它)。
(5)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
(6)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后、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报告内容报告内容包括常规疫情报告(法定传染病报告),特殊疫情报告(暴发疫情、重大疫情、灾区疫情、新发现的传染病、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传染病菌中、毒种丢失的报告。
(1)甲、乙、丙类传染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报传染病告卡》的要求填报。
报告卡统一用A4纸印制,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项目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填报人签名。
传染病报告病例分为实验室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
对鼠疫、霍乱、肺炭疽、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按照规定报告病原携带者。
炭疽、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分型报告。
炭疽分为肺炭疽、皮肤炭疽和未分型三类;病毒性肝炎分为甲型、乙型、丙型、戊型和未分型五类;梅毒分为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五类;疟疾分为间日疟、恶性疟和未分型三类;肺结核分为涂阳、仅培阳、菌阴和未痰检四类。
未进行发病报告的死亡病例,在填写报告卡时,应同时填写发病日期(如发病(转载于: 小龙文档网:传染病登记管理报告制度)日期不明,可填接诊日期)和死亡日期。
(2)传染病专项监测、专项调查信息的报告对于开展专项报告的传染病(性病、结核、艾滋病及HIV感染者),除专病报告机构外,其余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诊断病例同时进行网络直报。
(3)医务人员发现原因不明传染病或可疑的新发传染病后,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立即电话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时做好认真记录与调查核实。
(4)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接到任何单位和个人报告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后,要认真做好疫情记录,登记报告人、报告电话、报告事件、疫情发生时间、地点、发病人数、发病原因等。
并立即电话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时进行调查核实。
(5)传染病菌中、毒种丢失的报告传染病菌中、毒种丢失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之一,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疫情后要在1小时内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5、报告程序与方式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
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医院内诊断的传染病病例的报告卡由首诊医生负责填写,由医院预防保健科的专业人员负责进行网络直报。
暴发疫情现场调查的院外传染病病例报告卡由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现场调查人员填写,并由疾控机构进行报告。
(1)乡镇卫生院与城镇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收集和报告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信息。
有条件的实行网络直报,没有条件实行网络直报的,应按照规定时限以最快方式将传染病报告卡报告本行政区域内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实行网络直报。
要建立预防保健科,要有专人负责网络直报工作。
(3)交通、民航、厂(场)矿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以及非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报告方式、报告程序进行报告。
(4)部队、武警等部门的医疗卫生机构接诊地方居民传染病病人时,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向属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报告时限(1)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疫情报告单位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以及其他暴发传染病、新发传染病以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疫情时,接诊医生诊断后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电话)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进行报告。
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按规定报告传染病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2)尚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以及其它暴发传染病、新发或不明原因传染病疫情时,接诊医生诊断后城镇2小时内、农村6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送(寄)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按规定报告传染病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寄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于传染病报告卡未及时报告、传染病漏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现场监测时发现漏报的应该及时或随时补报,按初次报告进行报告和录入。
篇二: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传染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一、疫情管理、直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
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二、报告的方式:本单位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并按要求进行电话报告。
三、报告的程序为:传染病病例的报告由首诊医生或其它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报告卡(按要求电话报告)→疫情管理人员收卡、登记→网络直报(需电话报告县疾控中心的按要求报告)。
四、报告病种和报告时限(一)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灰质炎的病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方式向县疾控中心报告。
(二)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菌痢、梅毒、淋病、白喉、疾等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三)对其它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告。
五、个别病种的确认须由相关单位认可后方能上报(一)脊髓灰质炎,要由国家确认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二)甲类传染病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须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三)艾滋病,应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六、每月29日前检查追踪上月和本月已报告病例卡片的诊断变化和转归情况,如疑似病例改为确诊病例或排除、未分型改为已分型、死亡等,要对原报告卡进行订正报告。
七、在传染病漏报自查、检查和暴发调查中发现的未报告的病例,要及时补充录入。
篇三: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1.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2.报告的方式:本单位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并按要求进行电话报告。
3.报告的程序为:传染病病例的报告由首诊医生或其它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报告卡(按要求电话报告)—>疫情管理人员收卡、登记—>网络直报。
4.报告病种和报告时限:①.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的病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方式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
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
同时,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②.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等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③.对其它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告。
5.个别病种的确认须由相关单位认可后方能上报:①.脊髓灰质炎,要由国家确认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②.甲类传染病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须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③艾滋病,应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