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版完整版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基本情况以及相关条款解读总结:1。
标准文件概述2。
与标准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有关的内容3。
相关条款的解释和使用要点(请参考标准文件和08定价规范)一、标准文件总体介绍九部委56号部令与标准文件:三2021年11月,九部委联合发布56号部令《<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九部委=国家发改委牵头,联合财政部、建设部、交通部、铁道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广电总局;附件:两册=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件;标准文件:标准≠示范(强制、推行与提倡?)一、标准文件概述(续)4第56号令主要规定:第6条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可以补充和完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总合同条款。
除非总合同条款规定专用合同条款可以达成不同的协议,补充和详细的内容不得与总合同条款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否则冲突的内容无效。
第七条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澄清申请人须知和投标人须知正文未涵盖的事项。
试点项目招标人应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但不得与《申请人须知》和《投标人须知》文本相冲突,否则冲突的内容无效。
一、标准文件总体介绍(续)第八条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资格审查和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
试点项目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出所有评审或评价因素和标准。
未列出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资格审查或评标的依据。
第九条试点项目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和修改,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一、标准文件总体介绍(续)标准文件的适用:六实施日期:自2021年5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间:一至两年;适用范围:一定规模以上工程。
标准资格预审文件

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前附表的作用是:进一步明确正文中的未
尽事宜。
1.总则 1.1项目概况
建设工程项目已经具备的招标条件: 如:七部委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2)初步设计和设计概算应该
审批的已经审批;3)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已经批准;4) 资金已经落实;5)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具备。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均需注册地址,不得只用公司名称。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介绍
标准文本编制法律根据
我国招投标法律规范的三个层次: (1)全国人大及常委会颁发的招投标法律; (2)国务院颁发招投标行政法规及地方人大颁发的地方性招投标法
规;民族自治地方人大颁发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3)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发的招投标部门规章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
1.5 语言文字 原则上一律使用中文,外文资料应该有中
译文本。(发生歧议时的宜以中文为准)
1.6 费用承担 一切费用申请人自理。(但招标人的技术
图纸可有押金制度。)
2. 资格预审文件 2.1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1) 资格预审公告; 2)申请人须知; 3)资格审查办法;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5)项目建设情况; 6)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以最后发出的文本文字为准)
地点。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地点不能以招标人名称代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
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的通知》规定:
如《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建设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及各地人民政府发展计划部门指定的媒介。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两家的相关信息。
6.3 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一、资格预审申请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申请人基本情况表五、近年财务状况表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七、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八、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九、其他材料一、资格预审申请函(招标人名称):1、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我方(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用于你方(招标人)审查我方参加(项目名称)k 标段施工招标的投标资格。
2、我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含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全部内容。
3、我方接受你方的授权代表进行调查,以审核我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客户,澄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情况。
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得到进一步的资料。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申请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传真:申请人地址: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盖单位章)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
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申请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四、申请人基本情况表附:项目经理简历表项目经理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五、近年财务状况表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七、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八、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九、其他材料1、营业执照2、专业承包资质3、组织机构代码4、税务登记证号5、施工安全许可证第五章项目建设概况一、项目说明二、建设条件三、建设要求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完整版)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10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1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使用说明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以下简称《行业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是《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原建设部等九部委56号令发布)的配套文件,适用于一定规模以上,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的资格预审。
二、《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正文部分是《行业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
《行业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正文部分均直接引用《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相同序号的章节。
三、《行业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资格预审申请人选择使用;《行业标准资格预审文件》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除选择性内容和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和补充的内容外,《行业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及正文)及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正文部分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
选择、填空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四、招标人按照《行业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的格式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编入出售的资格预审文件中,作为资格预审邀请。
资格预审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该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
五、《行业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2分别规定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两种资格审查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使用。
如无特殊情况,鼓励招标人采用合格制。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应按试行规定要求列明全部审查因素和审查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包括前附表的附件和附表)标明申请人不满足其要求即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全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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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年版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第56号为了规范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活动,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联合制定了《<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及相关附件,现予发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财政部部长:建设部部长:铁道部部长:交通部部长:信息产业部部长:水利部部长:民航总局局长: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局长: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一日《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活动,提高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联合编制了《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如无特别说明,统一简称为《标准文件》)。
第二条本《标准文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试行。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选择若干政府投资项目作为试点,由试点项目招标人按本规定使用《标准文件》。
第三条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并结合本行业施工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编制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重点对“专用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作出具体规定。
第四条试点项目招标人应根据《标准文件》和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有),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编写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或施工招标文件。
第五条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试点项目招标人编制的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施工招标文件,应不加修改地引用《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中的“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除外)、“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除外),以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其他附表除外)、“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除外)、“通用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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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一、资格预审的目的。
资格预审是为了筛选出具备施工能力和经济实力的承包商,确保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同时也是为了保障招标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二、资格预审的适用范围。
资格预审适用于各类施工项目的招标,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三、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
1. 申请资格预审的承包商应提交以下资料:a.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b. 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c. 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d. 近三年的施工业绩及合同履行情况。
e. 公司组织架构及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f. 安全生产管理及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g.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资格预审文件的评审标准:a. 公司资质及业绩。
b. 公司施工管理能力。
c. 公司财务实力。
d.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及质量管理能力。
e. 公司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四、资格预审的程序。
1. 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承担招标工作的单位应在媒体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明确资格预审的时间、地点、要求及联系方式。
2. 资格预审申请。
承包商根据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准备资格预审文件并递交给招标单位。
3. 资格预审评审。
招标单位组织专家对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评审,评定各承包商的资格。
4. 发布资格预审结果。
招标单位将评审结果公示,并通知合格的承包商进行后续的招标工作。
五、资格预审的注意事项。
1. 承包商应认真准备资格预审文件,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2. 招标单位应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审,公平、公正地筛选出合格的承包商。
3. 资格预审的结果应及时公示,并通知相关承包商,确保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结语。
资格预审是招标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对于确保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各承包商应严格按照要求准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单位也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审,共同维护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希望各方能够共同努力,为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一、前言。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是施工项目招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施工质量、提高工程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件旨在规范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工作,确保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原则。
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招标人和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享有平等的权利。
2. 依法合规原则,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招标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 真实、准确、完整原则,资格预审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施工项目的基本情况和招标要求,确保投标人能够清晰了解招标条件和要求。
三、资格预审文件的主要内容。
1.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包括施工项目的基本情况、招标范围、资格预审条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式和时间等内容。
2.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人的基本情况、施工项目的技术要求、合同条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表,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表是投标人申请资格预审的重要材料,应当包括投标人的基本信息、资质证明、业绩情况等内容。
4. 资格预审评审标准,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应当包括资格预审评审的主要内容、评审标准、评审方法等内容。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和提交方式,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和提交方式应当明确规定,确保投标人能够按时获取和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审批程序。
1. 招标人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审查,确保资格预审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要求。
2. 审查通过的资格预审文件应当报批相关部门,经批准后方可发布。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公示。
资格预审文件应当在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招标人的基本情况、招标范围、资格预审条件等内容。
六、结语。
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是施工项目招标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对于保障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能够严格按照本文件要求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和审批工作,确保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实现工程效益的最大化。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范例)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范例)首先,我将为您提供一种正式严谨的范本: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范例)。
正文:1. 申请人基本信息1.1 申请人名称1.2 注册地址1.3 法定代表人1.4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 经营状况2.1 公司注册情况2.2 公司经营范围2.3 近三年财务报表(附上详细陈述)2.4 近三年税务登记证明(附上复印件)3. 业绩与经验3.1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单(附上详细陈述)3.2 面对的挑战及应对措施(附上详细陈述)4. 人员与设备4.1 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资历(附上简历及相关证明文件)4.2 主要技术人员及资历(附上简历及相关证明文件)4.3 公司拥有的主要设备及技术设施(附上清单和相关证明文件)5. 合规性证明5.1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5.2 公司税务登记证明副本5.3 公司人员持有的相关专业资质证书(附上复印件)5.4 公司员工持有的劳动合同(附上复印件)6. 法律声明6.1 申请人对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法律声明6.2 申请人对违反法律法规可能产生的后果作出自愿承担责任的声明7. 其他附件7.1 公司承诺书7.2 相关合同的复印件附件:1. 公司财务报表2. 公司税务登记证明3. 申请人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简历及相关证明文件4. 公司设备清单及相关证明文件5. 公司其他合规性证明文件法律名词及注释:1. 营业执照副本: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合法经营凭证。
2. 税务登记证明副本:由税务机关颁发的纳税人的合法身.分.挣明及税务登记凭证。
3. 专业资质证书:根据国家规定,经考核合格或称职的证明个人具有某种特定专业技术能力的证书。
全文结束,该文档涉及附件,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上所述。
以下是另一种风格的范本: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范例)。
正文:1. 申请单位基本信息1.1 单位名称1.2 执行事务的地点1.3 法定代表人姓名1.4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 申请单位的企业背景2.1 单位注册情况2.2 单位经营范围2.3 近三年的财务状况(附上详细陈述)2.4 近三年的税务登记证明(附上复印件)3. 申请单位的项目经验3.1 近三年内类似项目的成功经验(附上详细陈述)3.2 面对的具体挑战及应对措施(附上详细陈述)4. 申请单位的人员及装备4.1 主要管理人员及其资历(附上简历及相关证明文件)4.2 主要技术人员及其资历(附上简历及相关证明文件)4.3 单位拥有的主要设备及技术设施(附上清单和相关证明文件)5. 合规性证明5.1 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5.2 单位的税务登记证明副本5.3 单位人员持有的相关专业资质证书(附上复印件)5.4 单位员工持有的劳动合同(附上复印件)6. 法律声明6.1 申请单位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法律声明6.2 申请单位自愿承担违反法律法规可能产生的后果的声明7. 其他附件7.1 单位的承诺书7.2 相关合同的复印件附件:1. 单位的财务报表2. 单位的税务登记证明3. 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简历及相关证明文件4. 单位设备清单及相关证明文件5. 其他合规性证明文件法律名词及注释:1. 营业执照副本: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合法经营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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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版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7年版)使用说明一、《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以下简称《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标准资格预审文件》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二、招标人按照《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的格式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编入出售的资格预审文件中,作为资格预审邀请。
资格预审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三、《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分别规定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两种资格审查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
如无特殊情况,鼓励招标人采用合格制。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应按试行规定要求列明全部审查因素和审查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申请人不满足其要求即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全部条款。
四、《标准资格预审文件》为2007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
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编制工作小组反映。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目录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请申请人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地址:邮编:邮编: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网址:网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年月日第二章申请人须知1. 总则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承担本标段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申请人资格要求1.4.1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2和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1.4.3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费用承担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
2. 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2.1.1 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项目建设概况,以及根据本章第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第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2.1.2 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2.2.1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有疑问,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
2.2.2 招标人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内容发给所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 申请人收到澄清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2.3.1 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
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应相应顺延申请截止时间。
2.3.2 申请人收到修改的内容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3.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资格预审申请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申请人基本情况表;(5)近年财务状况表;(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7)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9)其他材料: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1.2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或申请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包括本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3.2.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3.2.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3.2.3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2.4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2.5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2.6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2.7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3.3.1申请人应按本章第款和第款的要求,编制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
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4.1.2 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还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1.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4.2.1 申请截止时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2.2 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外,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审查委员会5.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招标人组建的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
审查委员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组建。
5.1.2 审查委员会人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资格审查审查委员会根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对所有已受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
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
6. 通知和确认通知招标人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