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医疗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
医疗废弃物处置收费方案

医疗废弃物处置收费方案医疗废弃物是指在医疗卫生活动中产生的或引起传染病卫生事件的危险废物。
医疗废弃物的处理需要专业设施和技术支持,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都具有潜在的危害。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医疗废弃物处置收费方案对于确保废弃物得到规范、安全、有效的处理非常重要。
国家现行规定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医疗废物的处置方式、责任主体和基本要求,同时也提出了医疗废物的收费制度。
根据条例,医疗废物处理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医疗机构或者个人收取医疗废物处置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地方政府制定并公布。
现有问题然而,目前医疗废物的处置收费标准存在以下问题:1.标准不统一。
由于地方政府制定标准的自主性和灵活性,各个地区的收费标准不一,给医疗机构带来了不必要的财务压力;2.收费不透明。
一些医疗废物处理企业存在明码标价、暗箱操作等不规范行为,给医疗机构和市场带来不必要的纠纷和风险;3.收费不合理。
由于生产成本、地域差异和产能利用率等因素影响,一些医疗废物处理企业的收费符合市场规律,但是与消费者的期望值存在较大差距。
解决方案为了解决以上问题,制定科学合理的医疗废弃物处置收费方案需要考虑以下因素:1.规范标准。
应当建立统一的收费标准,防止地方政府擅自制定收费标准;同时也应该建立监管机制,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理企业收费行为的监督和管理;2.透明公开。
应当公开医疗废物的收费标准及其计算方式,加强医疗机构和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同时还应建立信用评级机制,对收费透明、规范的医疗废物处理企业予以奖励,提高市场竞争度;3.合理收费。
应当通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能利用率等手段,控制医疗废物处理的总成本;同时也应当考虑地域差异和环保程度等因素,制定相对合理的收费标准。
具体可以采用收入中性、成本中性、效用中性等科学的收费模式。
结语医疗废弃物是一种特殊的危险废物,其周围的政策和收费标准应该得到足够的重视。
只有通过规范、透明、合理的收费方案,才能确保医疗废弃物得到规范化、安全化、高效化的处理。
安顺市医疗废物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

安顺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准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44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5〕41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1874号)、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实施意见》(黔价费〔2005〕103号)、贵州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收费管理的通知》(黔价费〔2013〕72号)、《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卫生厅关于明确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费有关事宜的通知》(黔价医药〔2013〕107号)及《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顺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安府函〔2014〕2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推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医疗废物处置良性循环和处置企业健康发展,理顺我市医疗废物处置价格,2016年9月,安顺中油优艺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向我委呈报《关于安顺医疗废物处置费调整的申请》(安顺中油[2016]7号),因技改后运营时间较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资料尚未通过评审等原因,数据测算不能满足成本监审需要。
经我委研究,决定待该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评资料完善并通过评审,项目运营满半年后再启动调价程序。
我委于2017年1至3月对安顺中油优艺环保服务有限公司特许经营的安顺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定价成本实施监审。
根据成本监审报告结论及对全市医疗服务机构医疗废物收贮、运输、处置情况调研,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调整安顺市医疗废物处理收费标准提出如下方案: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安顺中油优艺环保服务有限公司位于安顺市西秀区蔡官镇云盘坡。
是湖北中油优艺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在取得安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特许经营权后,在安顺市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
关于调整我市医疗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

关于调整我市医疗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市环境保护局向我局提出《关于调整医疗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的函》(阳环函〔xx〕411号),要求调整我市医疗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废物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安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我局对调整医疗废物处置费标准进行了研究论证和成本测算,建议同意市环境保护局提出的调整收费标准意见,并作完善,现就医疗废物处置费标准提出本方案。
瞩怂润厉钐瘗睐枥庑赖赁轫胧。
一、我市医疗废物处置概况目前,我市的医疗废物由在xx市江城区奕垌垃圾场的xx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进行收集处置,该中心由市政府出资建设,于xx年1月投入使用至今已13年,但该处理中心卫生防护距离不够、处理技术落后,部分设备已出现生锈、老化现象。
现我市共有医疗机构1652间(xx年底数据,含医院、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诊所、卫生站、医务室等,纯中医诊所除外),医疗废物日产生量约5.44吨。
但受到处理中心设备残旧、处理能力有限的影响,仅收集处置约230间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日均处理医疗废物约4吨。
部分乡镇、社区、村没能及时投入人力、车辆来收集处置医疗废物,导致部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中,甚至有医疗废物随处丢弃的现象,这对城市环境和公众健康来说都是巨大的安全隐患。
闻创沟烩铛险爱氇谴净祸测枞。
为加强我市医疗废物安全管理,提升我市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能力,我市采用BOT方式在xx市阳东区北惯镇东莺村船尾石垃圾填埋场内建设xx市医疗废物焚烧处置中心(xx市一达医疗废物回收处理有限公司中标),预计xx年建成,投入使用后取代xx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届时xx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将停止使用、停止收费)。
新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按10吨/日的处理规模设计,分两期建设。
首期建设处理规模为处理医疗废物5吨/日,基本能满足处理现阶段全市医疗废物产生量。
残骛楼诤锩濑济溆堑籁娅骒东。
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锦州市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批复锦发改发【2020】378号

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锦州市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批复锦发改发【2020】378号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12.04
•【字号】
•【施行日期】2020.12.04
•【效力等级】地方行政许可批复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锦州市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批复锦发改发【2020】378号此件依申请公开
上一条:关于公布锦州市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锦发改发【2020】379号
下一条:转发省发改委等四部门《关于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锦发改发【2020】387号。
上海最新危废处置价出炉!飞灰1860元吨,工业废物2340元吨!

上海最新危废处置价出炉!飞灰1860元吨,工业废物2340
元吨!
近日,上海发布《上海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1版)》。
其中涉及危险废物处置费如下:
医疗废物处置费:
1、有床位医疗卫生机构:按床位缴费的N=3.9×M/1.25元/床.日(M为按床位计费的医疗卫生机构全年平均每床日产生医废重量),按医疗废物重量缴费的3.3元/公斤;
2、无床位医疗卫生机构:月产生医疗废物100公斤以上3.3元/公斤,月产生医疗废物30-100公斤的260元/月,月产生医疗废物10-30公斤的145元/月,月产生医疗废物10公斤以下的90元/月
详情如下:
其他危废处置费:
1、飞灰1860元/吨;
2、废电池2340元/吨;
3、工业废物2340元/吨;
4、仪电废物1680元/立方米;(上述4类均不含运输、预处理费用)
5、感光废液2600元/吨;
6、废胶片1000元/吨;
7、废胶卷1500元/吨;
8、冲洗过的废相纸1000元/吨。
END。
关于调整我市医疗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

关于调整我市医疗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
一、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由2.5元/公斤调整为
3.8元/公斤。
此标准为最高限价,可下浮执行。
二、医疗废物产生量,具备计重条件的按实际产生量计算;暂不具备计重条件的按石政办发〔2008〕19号文件执行,如果相关部门调整产量核定标准,按新文件执行。
三、具体收费方式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和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协商确定。
四、医疗废物处置收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是指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五、医疗废物处置费由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医疗废物)》的处置单位向医疗机构和其他产生医疗废物的单位收取。
六、在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内,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与产生单位要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协议,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确保服务到位、处置到位。
七、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要使用国家规定的收费票据,按规定公示收费标准,自觉接受价格等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
八、新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
到期前,根据成本等情况重新核定。
石家庄市物价局《关于规范环卫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石价〔2008〕104号)相关内容同时废止。
关于调整我市医疗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

关于调整我市医疗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市环境保护局向我局提出《关于调整医疗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的函》(阳环函〔2017〕411号),要求调整我市医疗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废物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安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我局对调整医疗废物处置费标准进行了研究论证和成本测算,建议同意市环境保护局提出的调整收费标准意见,并作完善,现就医疗废物处置费标准提出本方案。
一、我市医疗废物处置概况目前,我市的医疗废物由在阳江市江城区奕垌垃圾场的阳江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进行收集处置,该中心由市政府出资建设,于2005年1月投入使用至今已13年,但该处理中心卫生防护距离不够、处理技术落后,部分设备已出现生锈、老化现象。
现我市共有医疗机构1652间(2016年底数据,含医院、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诊所、卫生站、医务室等,纯中医诊所除外),医疗废物日产生量约5.44吨。
但受到处理中心设备残旧、处理能力有限的影响,仅收集处置约230间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日均处理医疗废物约4吨。
部分乡镇、社区、村没能及时投入人力、车辆来收集处置医疗废物,导致部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中,甚至有医疗废物随处丢弃的现象,这对城市环境和公众健康来说都是巨大的安全隐患。
为加强我市医疗废物安全管理,提升我市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能力,我市采用BOT方式在阳江市阳东区北惯镇东莺村船尾石垃圾填埋场内建设阳江市医疗废物焚烧处置中心(阳江市一达医疗废物回收处理有限公司中标),预计2018年建成,投入使用后取代阳江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届时阳江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将停止使用、停止收费)。
新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按10吨/日的处理规模设计,分两期建设。
首期建设处理规模为处理医疗废物5吨/日,基本能满足处理现阶段全市医疗废物产生量。
二、现行医疗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根据原市物价局、环保局和卫生局《关于医疗废物处置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阳价〔2004〕127号)规定,我市现行医疗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从2005年1月1日起执行至今,具体标准如下:(一)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向有病床的医疗机构按每日每床2元的标准收取。
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

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医疗废物的处置是医疗机构日常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到医疗废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
为了规范医疗废物的处置行为,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制定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势在必行。
一、医疗废物分类。
医疗废物主要包括感染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废物、尖锐器械等。
不同类型的医疗废物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程度不同,因此需要针对不同类型的医疗废物制定相应的处置收费标准。
二、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制定依据。
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处置成本,包括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的成本;2. 处置风险,对于感染性废物等高风险医疗废物的处置,需要考虑处置过程中的安全风险;3. 环保要求,医疗废物处置应当符合环保要求,需要投入一定的资金用于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营;4. 收费透明,医疗废物处置收费应当公开透明,不得存在任何隐性收费。
三、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制定原则。
1. 差异化收费,根据不同类型的医疗废物的危害程度和处置成本的不同,采取差异化收费制度;2. 成本回收,收费标准应当能够覆盖医疗废物处置的全部成本,保障医疗废物处置的可持续运营;3. 鼓励分类处置,对于实施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的医疗机构,可以给予一定的收费优惠;4. 稳定性和可预测性,收费标准应当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避免频繁调整给医疗机构带来不必要的经济压力。
四、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执行。
1. 政府监管,相关部门应当对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执行进行监督,确保医疗机构按照规定收取和使用医疗废物处置费用;2. 公众监督,公众应当对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执行进行监督,如发现收费不合理或存在隐性收费等问题,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3. 处罚机制,对于违规收费或其他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应当建立相应的处罚机制,严肃处理。
五、结语。
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规范医疗废物处置行为,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调整我市医疗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关于调整我市医疗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
方案(征求意见稿)
市环境保护局向我局提出《关于调整医疗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的函》(阳环函〔xx〕411号),要求调整我市医疗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废物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安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我局对调整医疗废物处置费标准进行了研究论证和成本测算,建议同意市环境保护局提出的调整收费标准意见,并作完善,现就医疗废物处置费标准提出本方案。
瞩怂润厉钐瘗睐枥庑赖赁轫胧。
一、我市医疗废物处置概况
目前,我市的医疗废物由在xx市江城区奕垌垃圾场的xx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进行收集处置,该中心由市政府出资建设,于xx年1月投入使用至今已13年,但该处理中心卫生防护距离不够、处理技术落后,部分设备已出现生锈、老化现象。
现我市共有医疗机构1652间(xx年底数据,含医院、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诊所、卫生站、医务室等,纯中医诊所除外),医疗废物日产生量约5.44吨。
但受到处理中心设备残旧、处理能力有限的影响,仅收集处置约230间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日均处理医疗废物约4吨。
部分乡镇、社区、村没能及时投入人力、车辆来收集处置医疗废物,导致部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中,甚至有医疗废物随处丢弃的现象,这对城市环境和公众健康来说都是巨大的安全隐患。
闻创沟烩铛险爱氇谴净祸测枞。
为加强我市医疗废物安全管理,提升我市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能力,我市采用BOT方式在xx市阳东区北惯镇东莺村船尾石垃圾填埋场内建设xx市医疗废物焚烧处置中心(xx市一达医疗废物回收处理有限公司中标),预计xx年建成,投入使用后取代xx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届时xx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将停止使用、停止收费)。
新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按10吨/日的处理规模设计,分两期建设。
首期建设处理规模为处理医疗废物5吨/日,基本能满足处理现阶段全市医疗废物产生量。
残骛楼诤锩濑济溆堑籁娅骒东。
二、现行医疗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
根据原市物价局、环保局和卫生局《关于医疗废物处置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阳价〔xx〕127号)规定,我市现行医疗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从xx年1月1日起执行至今,具体标准如下:酽锕极额闭镇桧猪诀锥顾荭钯。
(一)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向有病床的医疗机构按每日每床2元的标准收取。
(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向没有病床的医疗机构按废物日排出量每月定额收取:
1、日排出量30公斤以上的每月收费1200元;
2、日排出量20—30(含30)公斤的每月收费800元;
3、日排出量10—20(含20)公斤的每月收费600元;
4、日排出量5—10(含10)公斤的每月收费400元;
5、日排出量2—5(含5)公斤的每月收费200元;
6、日排出量2(含2)公斤的每月收费100元。
三、调整医疗废物处置费标准的理由
(一)生产设备工艺提高,增加了运营成本。
新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成投产运营后,将按照中标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等要求对全市的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处置。
根据《xx市医疗废物焚烧处理项目(BOT)实施方案》,xx市一达医疗废物回收处理有限公司在该项目建设一期总投资估算为2971.76万元,处理工艺采用国内较为成熟、先进的热解气化焚烧炉的焚烧技术,烟气排放达到《医疗废物焚烧炉技术要求》(GB18484-xx)、《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准备》(GB18484-xx)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工艺采用MBR膜生物反应器+消毒处理工艺,符合环保规定的排放标准。
新建的xx市医疗废物焚烧处置中心比现xx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生产设备工艺、处置及排放标准等进一步提升。
弹贸摄尔霁毙揽砖卤庑诒尔肤。
(二)物价上涨幅度高,各方开支加大。
xx年以来,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物价水平也出现了较大涨幅,据统计年鉴数据计算,我市xx年1月至xx年12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累计涨幅达34.1%,13年来医疗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没有进行相应调整。
谋荞抟箧飙铎怼类蒋蔷点铋杂。
(三)收费标准不能补偿预测成本。
根据xx市价格事务所对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运营成本进行了预测(详见xx市价格事务所《xx市医疗废物处置成本测算报告》(阳价事认证〔xx〕16号),新建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运营成本约为2129.27万元/年。
按xx年制定的收费标准,xx年我市医疗废物产生情况计收取的费用约1008.48万元,与预测成本的差距比较大。
由于xx市医疗
废物焚烧处置中心是一间自负盈亏的私营企业,医疗废物处置费如仍按现标准执行,远远不能补偿公司的运营成本,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厦礴恳蹒骈时尽继价骚卺癞龚。
同时,近期我局对省内多个地级市的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做了调查,调查数据对比显示,我市医疗废物处置费收费相对较低。
茕桢广鳓鲱选块网羁泪镀齐钧。
四、调整我市医疗废物处置费标准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定价目录(xx年版)》的通知(粤府办〔xx〕42号)。
(三)原xx省物价局、省环境保护局、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建设厅《关于印发〈xx省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价〔xx〕208号)。
鹅娅尽损鹌惨历茏鸳赖萦诘聋。
(四)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医疗废物处理办法的通知》(阳府〔xx〕30号)。
(五)市府办文件处理表(关于审定《xx市医疗废物焚烧处理项目(BOT)实施方案》的请示)。
(六)原市物价局、环保局和卫生局《关于医疗废物处置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阳价〔xx〕127号)。
五、拟调整医疗废物处置费标准
经考虑医疗废物处理项目的投资成本补偿及对医疗机构等社会各界影响,并综合考虑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承受能力,建议同意市环境保护局提出的调整
收费标准意见,并完善如下。
籁丛妈羟为赡偾蛏练净槠挞晓。
(一)有固定病床的医院(对应镇及镇级以上医院、卫生院)
1、对住院病床的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由2元/床/日调整为2.9元/床/日(按住院病人实际占用床位日数计收)。
预颂圣铉傧岁龈讶骅籴买闼龅。
2、对医院门诊的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为每人次0.20元(按实际门诊量计收。
现标准没有计收,考虑到门诊产生医疗废物,同时也考虑到有患者同时有住院及门诊情况,新增该项计费按相对较低标准收取)。
渗钐呛俨匀谔鳖调砚锦钡绒钞。
(二)没有固定床位的医疗机构(含有设置固定床位的社区服务中心、门诊部,村及卫生站、卫生所和医务室等。
原标准按重量计收,为计收工作方便改为按面积计收,并适度提高平均收费标准)铙诛卧泻哕圣骋贶顶庑缝励罴。
1、营业面积≤30㎡,200元/月;
2、30㎡<营业面积≤70㎡,400元/月;
3、70㎡<营业面积≤100㎡,600元/月;
4、100㎡<营业面积≤150㎡,800元/月;
5、150㎡<营业面积≤200㎡,1000元/月;
6、营业面积>200㎡,1200元/月。
(三)有固定床位或没有固定床位的事业性卫生单位,以及有固定床位或没有固定床位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等特殊医疗机构,均可选择没有固定床
位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计收。
拥缔凤袜备讯颚轮烂蔷报赢无。
(四)对于没有产生医疗废物的中医诊所,免收医疗废物处置费。
上述收费标准从新建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正式投入使用后收取,试行3年。
六、调整收费标准对各界影响
(一)对医疗单位的影响
按调整方案并按xx年数据计算,我市医疗机构交缴的费用从1008.48万元提高到1693.95万元,增加68.0%,且随着医院等的业务量变化而逐年变化(见下两表)。
赃热俣阃岁匮阊邺镓骚鲷汉鼍。
按xx年数据计算全市医疗废物处置费标准调整情况表
预测xx-2019年全市医疗废物处置费收入变化情况表单位:万元
(二)对收费单位的影响
新建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运营成本约为2129.27万元/年。
调整医疗废物处置收费后,预测新建的xx市医疗废物焚烧处置中心收取的费用按xx年数据为1693.95万元且逐年增加,预计2019年后可略有盈余(见上两表)。
坛抟乡嚣忏蒌锲铃毡泪跻驮钓。
(三)对患者的影响
医疗废物处置费用只向医疗单位收取,各医疗单位不能将有关费用转嫁患者,增加患者负担。
总的来说,我局认为该方案既可使新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正常运营,也能让各医疗机构及患者接受,达到全市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预期目标。
同时,由于xx市医疗废物焚烧处置中心尚未投入运营,各项成本数据不完全,建议试行3年后经过成本监审,对医疗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再进行动态调整。
蜡变黪瘪报伥铉锚铈赘箨苇缳。